大学回忆 zt

孤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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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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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亮代表我的心


上小学那会儿读到“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诗句不明白李白这老头儿为什么看见了月亮就想回家。后来听老师一解释明白了,说这是文学创作中的一种艺术手法――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后来发现不单是文学作品爱抒情,电影,美术,戏剧,音乐都爱使这招,就连这青年男女谈恋爱时也会来上一句“今晚的月亮真圆啊!”
  
  初入情网,情深意切,开始男人总是尽其殷情,博美人欢心,纵使“劳其筋骨,空乏其身”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照我看,男人从恋爱到结婚的过程就是一从“奴隶”到“将军”的过程。不信?有咱爸做证。咱爸他爷爷是个地主,有良田数顷,置瓦房数间,也算是基业兴旺,小富一角。不料,文革突起,家道中落。乡亲们纷纷嚷着要“打土豪,分田地。”咱家成了乡亲们恶斗狠批的对象,不得已混迹于卖席贩篓之辈。咱爸也被发配到穷乡僻壤,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暑往寒来,十载光阴,青春华韶,付诸东流,幸得党中央英明伟大,终于返迁回城,认识了咱妈。当时人民群众阶级观念强,对于咱爸着个“地主崽子”,外婆家是万不敢让咱妈跟随咱爸的。可咱爸有招儿,仗着自己在广阔天地里练就出来的两斤牛力,到了咱外婆家二话不说拿起扁担――挑水。天天挑,月月挑。咱外婆一看,这小伙子不错,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放松了警惕,瓦解了防线,咱爸得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用肩膀挑回来的。”现而今,咱爸在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是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就是摊成个大字赖在床上,“无入厨之心思,无挑水之劳形”。形象十分恶劣。
  
  等我上了大学,每次和阿麦去学校食堂吃饭,在开水房里看到不少哥们儿一人提着四五瓶开水往女生寝室楼下送的时候,我都不以为然,心想这就是为了以后做“将军”在打基础。初恋嘛,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弟兄们自然是热情高,干劲大,再苦再累,任劳任怨,一片痴心向阳开。但阿麦看不惯,常说:“我就见不得这些人,尽丢咱大老爷们儿的脸。”
  
  可是不出三个月,阿麦食言了,搬起石头狠狠砸了自己的脚,还不能喊疼 --- 阿麦恋爱了。不单是天天也要提着五六瓶开水望女生寝室跑,还光荣地接受了一大堆女友派给他以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夏天晚上,阿麦得陪着女友坐在大草坪了数星星,看月亮。每次阿麦从外面数完星星回来,就坐在寝室里数自己刚才被蚊子叮了多少个包,边数边骂:“他***,草坪上蚊子真他***多!”我们问他:“那你女朋友怎么不怕蚊子叮啊?”阿麦说:“我一宿没停地在一边帮她扇着风,能叮着她么?”自从找了女朋友,阿麦就很少睡懒觉,一大清早就去了学校食堂,买好早餐,跑到女生楼下打个传呼,把女朋友叫下来,象个送奶工人似的,把牛奶早餐送去,然后再回到寝室,宽衣解带,跟着兄弟们一起打着小胡噜,还美其名曰:回笼觉更香! 我真受不了他。
  
  有时几个哥们儿碰巧一块儿洗衣服的时候,都爱发些无用的牢骚:“这样下去可不行,一定得找一女朋友,帮我洗洗衣服也好啊。”有时候阿麦也在,就问他:“你怎么还是自己洗衣服啊?”阿麦不言不语,闷头搓着手上的衣服,搓着搓着搓出一吊带裙来,搓着搓着又搓出一紧身牛仔裤来。众人纷纷取笑阿毛:“敢情她不但把你当成了‘饮水机’,还把你当成了‘洗衣机’啊?”阿麦说:“她这两天感冒了。”后来,我们发现,阿麦的女朋友经常感冒。弄得咱晒衣服的窗台上常常是彩旗招展,裙角飞扬。
  
  找了女朋友以后,最大的变化莫过于经常得出去陪着女友溜马路,逛大街了。阿麦的女友又是特喜欢逛,但凡是没课的日子就得把阿麦拉出去。回到寝室,阿麦边洗脚边背诵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名篇《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背着被着,就靠在墙壁上打起了呼噜。
  
  阿麦平日里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其实,感情很细腻,也称得上是心灵手巧吧。比如修个收音机,搭个电路,摆弄个自行车,组装个月光宝盒什么的样样在行。还有一手鲜为人知的绝活儿,做小手工艺品,比如扎个风筝,做个风铃,折些千纸鹤,幸运星什么的。那会儿,高校寝室就流行过一阵这玩意儿,阿麦女朋友也喜欢,不但让阿麦给她做,而且还让阿麦给她的姐妹们一人来一个,天天见阿麦在床上又剪又裁,有糊有粘的。有一回,阿麦又接到任务,于是那几天阿麦天天晚上加班加点,秉烛夜织,这才赶出来一盒闪闪发亮的幸运星和一只迎风唱歌的纸风铃。
  
  我猜想阿麦肯定是在娘胎里就被封了五音,唱歌老跑调,基本上是逮什么糟蹋什么。那次在卡拉OK,阿麦唱了首红极一时的《心太软》,前两句唱得很棒“心太软,心太软”字正腔圆,不偏不倚。令我等不得不刮目相看,可才到第三句“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又被他拉出了八里地。爱到情浓深处时,阿麦有事没事儿的时候爱喊上两嗓子,经常在熄灯睡觉前,凭窗迎风,对月当歌:“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得“九曲十八弯”,很是难听,弄得弟兄们直埋怨:“都是月亮惹的祸。”
  
  前几天接到阿麦来的电话,说是要到日本来看我。我说,得了吧你,这话我都听两、三年了,就没见过你的影儿。阿麦说,这回是真的,他从劳动局请到假了,已经和女友办理结婚手续,准备婚宴之后来日本旅游。我一听大喜,问他谁家闺女这么倒霉,怎么答应嫁给他了?阿麦自豪地说:“原配夫人!”然后大谈特谈对围城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不难想象电话那头的阿麦乐成什么样儿了,我想,阿麦做“将军”的日子不远了,不过,这可害苦了她的女朋友啦。于是笑道:“哈哈,这下你小子是苦日子到头啦!弟妹怎么就答应你了呢?”
“我可是郑重其事的求婚啊?”
“咋求得啊?介绍介绍经验啊!”
“就一句话!嘿嘿。。”
“啥?”
“月亮代表我的心!”
“。。。 。。。”
 
(二)-- 跳舞?你饶了我吧!


大学里周末的活动的确丰富,可能一个晚上的活动比我现在一周,一个月,甚至一年还多。周末可以去看露天电影,可以去唱卡拉OK,可以去听讲座,还可以去和漂亮女孩约会,当然人家不一定答应,最不济站在寝室的楼道上大喝一声:“一缺三,80分!”准有几个光棍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凑上一桌。对了,还可以去舞厅跳舞。
    
    寝室一号舞男老黄常说:“三个小时,才两块钱,能听音乐,能吹空调,还能跳舞,多划算呀!”每逢周末便和二号舞男老马两人去舞厅跳舞,一个礼拜跳三场也不嫌累,并且从周一就开始掰手指头,盼着周末的到来。
    
    我就不行,一点儿感觉没有,进舞厅就晕,偶尔被人强拉了去也是坐在角落里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要不就是干坐着发呆。老黄常鼓励我:“你学呀,挺简单的,就跟散步一样。”我说:“看着简单,真一走就不行,太难了,学不会。”老马也说:“你约个女孩儿试试,踏着节奏,跟散步似的,肯定行。”我也只能叹息着摇头。
    
    有一回,大家围坐在舞厅畅谈跳舞的心得。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问:“跳舞到底有什么意思?我看还不如睡觉。”众人嘘声一片。老黄说:“跳舞可以放松神经,愉悦身心。”老马说:“跳舞可以结识朋友,陶冶情操。”老姜说了句大实话:“跳舞可以搂着女孩儿的腰,很爽。”接着后面又添了句假话“当然主要是为了锻炼身体。”我听后不以为然,说:“我知道跑步可以锻炼身体,做操可以锻炼身体,实在不济可以帮学校工地上的民工搬砖也可以锻炼身体,没听说过一男一女抱在一起绕圈圈也可以锻炼身体!”当场撂倒一片。
    
    大学二年的一个周末,我生平第一次约了个陌生女孩跳舞。那闺女还真给面子,欣然恩准。一走到舞池中央,我立马就犯傻了,压根儿不知从何开始,手足无措,只好老实招了,对那闺女说:“我不会跳。”女孩儿羞涩一笑,极温柔地回了一句:“我也不大会,互相学习吧。”这就开始了。她告诉我这是慢四,最简单的一种。我握着她的手,攀着她的肩,身体后倾,顾盼左右,紧张得不行。那姿势跟上幼儿园时两人架在一起玩高射炮差不多。好在女孩儿耐性极好,细声对我说:“错了,你这只手应该放下来点儿。”我便又攀住她后背。“再下来点儿”终于够着了腰。“身体向前靠点儿”我哆嗦着往前挪步,两腿僵硬得都有点儿移不开了。舞曲已经响起,散步也就随着开始了。我就跟那推土机似的,推得那女孩儿连连后退,什么节奏,停顿,转圈啊全免了。就这样一直把她推到了无路可退的墙根下我才停住,忽明忽暗的灯光下,看见女孩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和惊怕的神情,宛若一只惊弓之鸟。接着,她又把我给推了回来,就这样你来我往,反复穿梭。我手心直冒汗,腿肚子直哆嗦。终于一曲完了,累得够戗,腰也酸了,背也疼了,腿也抽筋儿了。那女孩儿竟然说:“你跳得还不错,就是快了点儿。”我立马儿回了一句:“我最擅长的是快七。”当场让她笑岔了气儿。后来一打听,压根就没有快七这种舞步。再后来看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我想,自己的舞姿不会比石光荣强哪儿去。
    
    大学时期最后一次进舞厅是大三那年,恰逢是我生日,酒足饭饱之后请众人去跳舞,同去的除了寝室几个哥们儿还有一群女同学,因为是我生日,所以众闺女纷纷主动邀我跳舞,我这土包子哪儿见过这种场面,岂能消受如此艳福?激动得不行,一曲一曲跳个没完,还真把自个儿当个人似的,跳完慢四跳快三,跳完伦巴跳恰恰。本来她们都是舞林中人,个个身怀绝技,被我一带全都玩完,跟着我一起闲庭信步,节奏全无,本来会跳的曲子都让我给绕进去了,逮什么糟蹋什么,全成了我这样的舞盲。真成了群魔乱舞,吓煞众生。
    
    
   毕业后,跟几个老同学回母校重聚,恰逢周六,又入了一次舞厅,我仍然一曲未跳,傻坐着光看。,看到师弟师妹们翩翩起舞,此情此景让我唏嘘不已,眼前一张张纯真的笑脸,一个个飞扬的身影,真让人觉着自己老了,老了。尤其是一段“兔子舞”音乐响起时,看到所有的人不分彼此,接成一条长龙,围绕着偌大的舞厅,在一起尽情欢快地蹦跳着,竟有百般心绪涌上心头,那一刻的心情应该叫做感动吧,对,感动!
 
(三) ------- 足球?疯子?


大一的时候,毛仔常叫我去踢球。大多时候,我都是趴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回答他:“都一把年纪了,还瞎折腾什么呀?”毛仔这时就会骂道:“你这头懒猪!”然后,哼着一曲跑了八里地儿的小调儿“只有我最摇摆”,摇头晃脑到踢球去了。(后来毛仔得了精神抑郁症,三年级退学了,本文暂且不表。)
    
    其实,上中学的时候,我也很喜欢运动。恨不得一天到晚全是体育课,让我折腾个够。那会儿,打球,跑步,跳远,跳高。。。。。。我样样拿手。尤其是徒手爬竿堪称一绝,常常引得围观女生阵阵惊呼。用老汪的话说就是“你还真是猴子变的”。惟有一个薄弱项目就是扔铅球,始终不能掌握好这个技巧,就象是跟人打架,不是打不过,而是打不着,有劲儿使不上,只能干着急。每逢测验扔铅球这个项目的时候,我就躲到厕所里,等测验结束后,我就从厕所里走出来,装模作样地问同学们:“你们都扔完了?哎,才一泡尿的工夫,我又落下了。”可有一回,没躲过去,被老师抓住一个人在那儿补测。我心里特没底,心想,豁出去了,大不了扭腰闪了胳膊!抓起铅球,奋力一扔,结果,100分!我自己呆在原地,不敢相信。老师看着骨瘦如柴的我也是一满脸的惊讶,半天才在本子上给我登了成绩100分。没过三分钟,老师又把我从篮球场给拽了回去――重测。并一脸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搞错了,刚才给你投的那球是用来给女同学测验的。”正在众人面前吹嘘的我被人臊个正着。
    
    和大多数男同学一样,我也非常喜欢踢足球,且在场上司职右前卫,除了脚法臭点儿,速度慢点儿,体力差点儿,意识弱点儿,技术糙点儿,形象丑点儿。。。。。。其余,和贝克汉姆基本上没什么差别。
    
    刚进大学那阵踢过一场球,跟另外一个系进行的一场友谊赛。(具体哪个系忘了)比赛是毛仔组织的,不知他从哪儿召集起一群乌合之众,赛前一个礼拜,还煞有介事地天天下午搞训练。队员们都是大一新生,个个兴奋得不行,冲着女孩儿都喜欢体育特棒的男生这一点都玩命地练,都想着在比赛那天也能“渔网擦屁股――露一小手”来博美人欢心。我照例司职右前卫,毛仔问我:“你速度快吗?”我露出两腿毛答道:“他们管我叫飞毛腿。”毛仔一听很高兴说:“那好,你就得辛苦点儿,我们的进攻重点将会集中在右路,你既要上前助攻,又要后撤协防,是全队攻防转换的轴心,知道吗?能贯彻战术吗?”我使劲儿点头。
    
    真到了比赛那天,就傻了。不知对方是哪一届的,个个牛高马大,还参杂着几个黄头发蓝眼睛和卷曲毛煤炭皮的外援。往他们跟前一站,我们简直是发育还未健全。一见这个阵势,当时我就想撤退。但是,毛仔不慌,上场前布置战术的时候,还在瞎鼓劲儿:“哥们儿,别怕,一切美帝国主义都只不过是纸老虎!”
    
    裁判员一声哨响,才知道对方根本就不是什么纸老虎,而是真恶狼。我们跑也跑不过人家,撞也撞不过人家,跳也跳不过人家。自然是满场被动挨打,狼狈不堪,于是紧缩半场,严防死守,对方“炮火威猛”频频攻门,我们则是“钢铁长城”,一水儿后卫,连前锋都撤到禁区前沿在奋不顾身地“堵枪眼儿”。此情此景,毛仔急得象个国民党溃败军团的头儿,满场哇哇乱叫:“兄弟们,给我顶住!”
    
    半场下来,伤了五个,两个抽筋,另外三个龇牙咧嘴地哀求毛仔:“我不行了,怕是不能上场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交给同志们了。”而坐在替补席上仅有的三个替补更可恶,当毛仔向他们投去充满期许的目光之时,发现有两个已神不知,鬼不觉地临阵脱逃了,剩下的一个也把脸别过去,不肯与毛仔对视。这可急坏了毛仔,只好连连请求那几个不能上场的“伤员”:“求你们了,别走,成不?回头我把咱班上的翠花,秋菊和冬梅介绍给你们认识。”通过“卖女求荣”这等卑劣的手段这才好歹留住了这几个“伤员”。(想起了周星驰的《少林足球》!,我晕倒。)比赛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最终我们以0:11的大比分告负。大家纷纷埋怨比赛不公平,说他们是以大欺小,仗强欺弱,根本不是公平竞争,说好了是友谊比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友谊呢,友谊在哪儿?更让我们愤怒不已的是,对方守门员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和他队友说的一句话,他说,今儿天还挺冷,我在那儿站着都快感冒了。
    
    从那场球下来以后,我就没怎么在学校踢过球了,美其名曰地对人宣称:“挂靴”。
    
    但在98年世界杯的时候还是熬了不少闷热的夏夜。在学校看球比一个人坐家看球气氛要好,热闹。甭管哪支求队都有自己的拥护者,一看到自己喜欢的球队进攻的时候就击节叫好,拍桌蹬椅,瞎起哄。评论员一句:“射门!球打高了。”顿时一片捶胸顿足,扼腕叹息之声。
    
    98年世界杯那会儿,隔壁寝室几个哥们儿租了台电视机放寝室看(29寸大彩电!)。每晚都是高朋满座,人满为患。床上,凳子上,地上,窗台上,门框上。。。。。。但凡有空的地儿就把自己往里塞,全顾不得舒服不舒服了。大热的夏天,一屋子的人,那股馊味儿。。。。。。但也没人在意,只是散场以后,纷纷数着自己身上被蚊子叮过的地方大叫:“妈的,我被咬了二十多个包。”其实,很多人平时也不爱看球,但世界杯期间,你要是还不看就没人跟你说话,就不能和其他人拥有共同的话题,所以也就跟着搅和,大言不惭地号称是某某球队的铁杆儿球迷,其中尤其以女性居多。
    
    比如咱班上的小李,若问她:“你真喜欢足球?”
    她扑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喜欢呀。”
    再问:“喜欢哪个球队啊?”
    必答:“英格兰”。
    追问:“为什么呀?”
    乱答:“因为。。。。。。因为。。。。。。因为贝克汉姆长得特帅!”
    “呸“!
    
    并且我发现跟小李这类“美女球迷“一起看球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儿,因为她不懂,所以老爱问动问西,不但问题多,而且千奇百怪。那天晚上是西班牙对尼日利亚的比赛,非常不幸的是小李也来了,并且坐在我身边,上来就问:“你喜欢白队还是黑队?”问得我一头雾水。原来她所指的白队就是西班牙黑队就是尼日利亚。过了几分钟,问题又来了。
    “什么叫任意球?”
    “任意球就是规定在对方犯规的地方开球,你爱怎么踢怎么踢。”
    “那我直接往门里踢呢,行吗?”
    “当然可以”。
    “什么叫越位啊?”
    “就是指进攻一方的无球队员越过了防守方所有队员的身后,守门员除外,基本上就是这样,跟你说多了你也不懂。”
    “什么我不懂呀,你就是说无球进攻队员越过了所有防守队员的身后嘛,对不对?”
    “就是这个意思吧。”
    “那如果防守队员正好转过身体面向自家大门的时候,那还算越位吗?”
    “当然也算。”
    “可,那是在防守队员身前了呀,怎么也算呢?”
    “算就是算,裁判会吹的,裁判说你越位了你就越位了!”
    “你不讲理!”
    “我。。。。。。?”谁不讲理呀?
    
    踢球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个玩儿,对于足球我的观点是始终是:“重在参合”。跟我从小玩到大的铁牛打小就梦想着自己成为马拉多纳那样的巨星,可至今仍没哪个俱乐部要和他签约,哪怕是国内的“假A”都没有。铁牛跟我说,他觉着他儿子条件不错,有可能圆了他未能完成的梦,准备把他儿子送足球学校去,受专业训练,将来当个“马拉多纳”。
    
    在几年的大学生活里,每当我经过足球场,看到一群在烈日下奔跑,在风雨中滚爬的同学,总能让我回翔起当初那个在球场上发誓“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的自己,和想当马拉多纳的铁牛,不免感叹:“疯了,真疯了。”
 
(四)----追一个人好难


几年前,在一个秋高气爽,碧空万里的阳光午后。我和一个叫小玉的漂亮姑娘对坐在校园的大草坪上,边懒洋洋地嚼着草根晒着太阳,边漫无边际地谈论着友谊,爱情,理想,人生等崇高得让人头疼的问题。小玉说,每个女孩都一样,不管是否喜欢那个追她的男孩儿,但,只要有人追总是件觉得幸福的事儿。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虚荣心,便追问了一句:“是吗?那为什么女孩儿在有人追的时候总是躲躲闪闪,扭扭捏捏,故作矜持呢?”小玉婉尔一笑,临走是仍下一句话:“傻样儿。”
  
  从日常生活的表象来看,就没发现身边的哥们儿有傻样儿的,个个都是满肚子坏水,机灵劲儿十足。具体论及到学习和期末考试中也没人傻到连抄都不会,可一到真被哪个闺女迷上,正追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一间寝室就傻了六,七个。
  
  当然也有不傻的,通常被“傻样儿们”视为高手,他们还有个好听名字叫“情圣”。高手出招总能出其不意,火候得当,三下五除二,就能搅乱春思,攫取芳心,一追一个准儿,基本上没跑儿。最厉害一场电影的工夫就让对方跟他一起在爱河里扑腾,两小时以前还是一前一后进的电影院,电影散场就手牵着手出来了。稍次点儿的三五天也基本解决问题,半个月如果还没进展,高手一般就打算爱另外一个了。
  
  寝室老周凭着痴长我们几岁,自诩为“高手”,常在我们面前宣称早已是“参透人生造化,看破男女玄机。”弟兄们奔波在坎坷的情途,难免大小摔个跟头,回来都哭丧着个脸听老周点拨,学点儿秘籍。老周常常是叼着烟卷儿,吞云吐雾时漫不经心地来一句:“无它异也,胆大心细脸皮厚尔。”说得轻巧,站着说话不要疼。隔壁寝室老六在老周面前谦虚得象个小学生,老是追问:“你这个理论太抽象,能说得更详细点儿么?”老周说:“咱计算机专业的同学应该最能明白这个道理,说白了一开始就是要穷追猛打,死皮赖脸地缠,好比计算机的热启动,实在不行,就冷一段时间,回来再想想辙,这叫冷启动,总之就是热启动不行冷启动,冷启动不行热启动,忽冷忽热,冷暖更替,如是而已。”老六那时正在费劲心机地讨小芬的欢心,已经归到了傻子那一列,可能还属于傻子堆里最傻的那种,总是刨根问底的缠老周:“还具体点儿,就是教我个好使的绝招。”逼急了,老周就不耐烦:“你他妈怎么这么傻呀你,失败是成功他娘,你得先去碰碰钉子,回头才好制定攻略啊。”老六满脸憨笑挠着后脑勺:“好,今天晚上,我试着叫她一起去吃饭,嘿嘿,试试看,嘿嘿。”
  
  老六有段时间跟着了魔似的,天天晚上往我们这儿跑,多半是一副臊眉搭眼,垂头丧气的德行:“没劲儿,真没劲儿,老是躲着我,今天早上碰到她,我想上前去打个招呼,她竟然见了我绕弯儿,你说可气不可气?”,我们也都跟着咬牙切齿的说:“可气,太可气了,但你要坚持,主要问题还是你脸皮不够厚,你得跟上去,她往哪儿绕,你跟着她,跟夏天的苍蝇粘牛屎似的粘着。”
  
  老六偶尔也特高兴,不为别的,只为了小芬对他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或是一个动作,都能让他美出一大鼻涕泡来。那次买个西瓜请客,就是为了那天上午小芬分别在图书馆,路上,食堂给他的三次含情脉脉的微笑,按老六的说法是温柔中带着羞涩,清纯中饱含甜蜜的那种。吃完西瓜,老周抹着嘴说:“要是一个人把衣服穿反了还在校园里到处瞎逛,谁见了都会乐。”老六听后,看看众人,然后又看看自己,突然向我们猛地扑了过来:“你们他妈的还我西瓜!”

老六发现想面对面地跟小芬推心置腹是件困难的事儿,就改成了有事没事儿给她打电话,一天能打好几回,要是小芬不在就越发打得勤快,小芬寝室的姑娘们都接得不耐烦了,常听老六在电话这头没话找话地乱跟人解释:“对不起啊,小芬还没回呀?我知道她不在,我就是打过来看看她在不在,对了,你们那儿电话号码是多少来着?”
  
  老六不知从哪儿得来的情报,如临大敌,坐卧不安。说是遇着对手了,小芬又有人追了,急得不行。大家都说:“这是好事儿啊,说明你眼光不错,要是真没了对手,那你喜欢的就是个‘狗不理’”。老六红着个脸:“好个屁,你们倒是帮我想个辙啊。”老周问:“那男的什么样?哪个学校的?什么来头?”老六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一问三不知。老周说:“你这就不行,得赶紧先调查一下对手的底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呀。”兵贵神速,老六当晚就调查清楚了,那男的是小芬她哥。
  
  当听到小芬每晚在校外做家教的消息后,我们一致认为老六的机会来了。黑漆漆的晚上,一个姑娘家在外面走来走去的,多不安全呀。老六特意买了辆二手自行车,本想要做个包接包送的护花使者。可小芬不给面子,拒绝了,并说怕人误会,还说自己和老六并没有可能之类的话。这话伤了老六,第二天晚上,就没去了,说自己全白忙活了,没戏。可第三天又去了,不过改成了尾随。骑着个破车,晃晃悠悠偷偷地跟着小芬,去的路上跟着,回的路上也跟着,回头还跟我们吹,不让他送,他也能送。我们问老六:“你是不是盼着路上真出点儿什么事儿啊, 比如来两个小青年对小芬耍流氓什么的,这时你就半道杀出,来个英雄救美,小芬感动坏了,终以身相许?要不,咱们让老姜和阿毛演一回小流氓,成全你的好事儿?”老六大手一挥:“胡闹!其实也没别的,一路跟着,我这心里就踏实。”
  
  那天很晚了,下着倾盆大雨,我和阿毛从校外办事回来,在校园的小道上,隐约中看见好象是老六一瘸一拐地推着那俩破自行车在雨中蹒跚而行。赶紧跑过去一看,果然是他,跟只落汤鸡似的,上下湿透了,卷着裤腿,右膝鲜血如柱。大惊,忙问:“老六,你这是怎么了?”边问边把他背上自行车,推着朝校医院走去。老六跟个没事儿的人似的坐在车上,抹着脸上的雨水笑着说:“今天,我向往常一样躲在小芬去上课的半路上等着,总没见她来,天都黑了,我就去了她上课的那一块儿找,可找了半天没找着,着急,骑车的时候光顾着看路上的行人,一不留神直接摔沟里了。”我和阿毛大笑了一阵,说一定要把这事儿告诉小芬,老六急了:“不行,不行,你们一说,我就成花痴了,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了。”
  
  转眼,一个学期快结束了,老六追小芬也追了快半年,仍然是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关系。我们跟老六说,明天小芬回去,你得去送送她,最后一次了,在车上就把话说明白,行不行,要她给个痛快话。老六拍着胸脯说,没问题,看我的。送了小芬回来,老六乐的跟个孩子似的,问他:“成了?”老六直摇头。“那你乐个什么劲儿啊?”老六说,我知道了她家的电话号码。
  
  重新开学以后,老六再也没找过小芬,也不提这档子事儿了,跟以前一样扯着个大嗓门儿跟我们开玩笑,到处都能听到他在嚷嚷。小芬也没跟老六联系。直到那天下午,我们看见老六牵着小芬的手在宿舍前散步,让大家一阵纳闷儿,怎么了这是?后来,一起闲聊的时候追问小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小芬说,老六给她整整打了一个寒假的电话,一天一个,且每次不短于一个半小时,长途啊!时间一长,被老六的软磨硬泡感动了,开学以后,刚开始还拿不定主意,考虑了一段时间,然后主动找了老六。我说:“老六天天给你打电话都唠叨些什么呀,是不是问你家电话号码呀?”小芬抿着小嘴,光笑不答。小芬的身后,老六挤眉弄眼地做着鬼脸,鬼脸上写满了爱的幸福,还有勇气和执着。我突然想起,还是老周说得对:“无它异也,胆大心细脸皮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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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国内大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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