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领导人活动新闻报道

Mar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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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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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讯)广东省日前要求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人活动的新闻报道,并对报道的篇幅和播出时间作出具体规定。

  大洋网昨天转发《广州日报》的消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广东省委、广州市委规定,除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外,对省或市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报道,《南方日报》和《广州日报》等重要报纸头版一般不超过十分之三的版面,每篇报道稿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在广东卫视全省新闻联播节目或广州电视台和广州电台新闻节目中一般不超过五分之一的时间。

  广东省改进会议新闻报道的具体要求是:全省的工作会议、全市的工作会议一般作一次性报道。省、市主要领导出席省、市直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要严格控制篇幅和播出时间,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或省、市直单位自行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等。

  改进领导人活动新闻报道包括:省、市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由省或市主要媒体组织报道。省、市其他领导一般性公务活动如题词、作序、贺信、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出席其他文艺活动,和调研、检查工作,一般不作报道等。

  广东省还对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提出了具体要求。

  早在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即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人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会议要求新闻单位的报道要“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会议召开后,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对有关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的字数都先后作出规定。

  上述措施如得以落实,无疑将改变过去那种打开报纸一看,全是领导人的报告、指示和照片;打开电视一看,又是会议和领导人的讲话,甚至在不到2000字的报道当中,名单长达99人之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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