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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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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简体字,顾名思义,简体字就是相对繁体字而言,笔画简省之字,简体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字、草书以及在解放区的群众创造出的一些形声字和会意字。
1935年8月,当时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
1936年2月,由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所反对,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扫除文盲,使人民群众能够多识字,遂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开始了汉字简化工作。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周有光、王力等23人联名写信给第五届全国政协秘书处和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秘书处,要求第五届全国政协和第五届全国人大的主要文件不采用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1978年4月到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传部分别发出内部通知,在中小学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第一表简化字。
1981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
中文名
简体字、简化字
外文名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使用范围
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
所属语言
汉语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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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简体字大部分古已有之,如网、从、众、广、厂、尸、气、画、吴、黄、来、夹、吕、宫等字,在
甲骨文、
铭文、
小篆就可以见到雏形。
叶籁士对《
简化字总表》2274个简化字中比较
通用规范汉字表
常用的521个简化字做过统计,发现其中解放区和建国后出现的是101个(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抗日根据地和
解放区的大量刊物和宣传品曾经采用和创造了许多简体字,这批新创的简体字被称为“
解放字”),其余420字(占80%以上)都是解放前就已经流行或存在的:先秦的有68个字,秦汉的有96个字,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有32个字,隋唐五代的有29个字,宋辽金元有82个,明清有53个,民国60个。[1]
简字指由楷体字简化的汉字字体。
隶书是
篆书的简化,
草书、
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简化字是正楷书的简化,但汉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繁复趋于简约并非总趋势,篆书不是
甲骨文的简化,楷书也不是隶书的简化,为了使文字更为明确地记录语言,人们就使用更多的字形来分担文字的记录职能,从而产生了大量分化字。楷书的减笔字在
南北朝时期(4~6世纪)已经出现,到唐宋以后逐渐加多,大体都是一些常用而笔画又比较多的字,这些字大部分是受
草书、
行书的影响而简化的。另外,有一类简体字是用两三笔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部分。例如树、戏、难、欢、对、覌(观)、刘、斉(齐)、乔、风、区、应、兴、敛、释、罗、岁。这些都是民间久已流行的俗体字。现在使用的简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
俗字、
古字、
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整理改进的,而且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具体有三类情况:
一是用已经存在的简单的字代替复杂的字,如「后」(如:皇后、皇天后土)代替「後」(如:後面)、「斗」(dǒu, 如:斗笠、斗篷、五斗米、北斗七星)代替「鬦」(dòu,如:鬦争)、「里」(如:故里、公里、里程碑)代替「裏」(如:裏面)、「谷」(如:山谷)代替 「榖」(如:稻榖)。
二是用一个新的简化字代替两个或多个字,如「発」(fā,如:発展)和「髪」(fà,如:毛髪、理髪)合并为「发」、「暦」(如:日暦)和「歴」(如:歴史)合并为「历」。
三是部分合并,即将某字部分意义加载到另一个笔画简单的字上,该字其他意义仍然保留的,如:藉口、凭藉的“藉”简化 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瞭读liǎo(瞭解)时,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乾坤、乾隆的“乾”读 qián(前),不简化为“干”;宫商角徵羽的“徵”读zhǐ(止),不简化为“征”。
这3种方法有时将字源和意义不相关、甚至读音也不同、历史上从未或很少通用的字进行合并,这样一来就容易误读,例如:
唐德宗李适的「适」(kuò)就很可能被误读为shì,
中药白术的「术」(zhú)就很可能被误读为shù,「
叶韵」的「叶」(xié)就很可能被误读为yè。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民国《
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
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草书如“时、实、为、会”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
当年
国民党推出的简体字中,很多都是现在正在使用的简化字,简体字是中华民国《
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称,影响很大,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的称呼上一向是简化字,包括《
简化字总表》及现有的字词典。中国民间一般称简化字为
简体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简化字在字体形象上简化了,实际上汉字的简化主要有2种:一种是“
简体”,大多是从俗字、古字、
草书中演变而来; 第二种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後面的後和皇后的后,本来是两个字,而为了省略笔画,就统一用笔画少的“后”替代了。
繁简字体的明确区分,始于1964年《
简化字总表》,之前主要采用的字体为繁体字,
港澳台地区一直使用繁体字至今。《
简化字总表》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早在宋、元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俗字”,
颜元孙的《
干禄字书》、
刘复和
李家瑞的《
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
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对此作了整理。20世纪20-30年代,当时的
国民政府公布了《简化字表》,由于备受争议,这一计划并没有得到实施。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政府分阶段公布了简化字,并在大陆范围内加以推广。
汉字简化除简化字体之外,也包括淘汰「
异体字」,减少规范汉字的数量,《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不少常用於人名的异体字废除,造成了一些问题,例如废除「浚」的
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
晋朝大将
王濬和
王浚,再如将常用於女子名、带「愉快」义的「媮」字视为「偷」的异体字废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yú」。上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一批
二简字,如“展”字曾被简化为“尸”字下面加上“一”,被当时的人们形容为“尸横遍野”,这样的
二简字都被废除了,
台湾、
香港、
澳门则没有进行
汉字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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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简化字,并不完全依照
六书这传统的汉字造字法则产生出来。
而是采用了以下的简化方法:一是更换
偏旁,二是删除局部,三是
假借字替代,四是全部改造,五是简化类推,六是草书楷化。
《简化字总表》的最终版本是1986年修订版,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 的简化字350个,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 个,《附录》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
规范汉字39 个,其《说明》里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1986年对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 “叠”、“覆”、“像”不再作“迭”、“复”、“象”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 〔覆〕。“瞭”字读“liǎo”(瞭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 此外,对第一表“余〔馀〕”的脚注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讠”下偏旁类推字“雠”字加了脚注。
简化字
《
简化字总表》的简化主要有三种:
一种是对俗体笔画的“省简”,比如「观」、「备」、「关」、「质」、「总」、「驴」、「铁」、「钟」、「继」、「觉」、「鸡」、「鸾」等简化字是从「覌」、「俻」、「関」、「貭」、「縂」、「馿」、「鉄」、「鈡」、「継」、「覚」、「鳮」、「鵉」等俗字演变而来。
第二种是“省变”,大多是从草书中演变而来,比如讠[訁]、饣[飠]、纟[糹]、钅[釒]还有见、页、贝、车、东、马、鱼、呙、当、韦、书、长、门、鸟、乌、专、尽、为、寿、会等字及其类推简化字。“糸”字是个
部首字,作左偏旁时
港台通行字体改为“幺”下加三点变作“糹”,
大陆简体为“纟”(俗称“绞丝旁”)。糸部汉字的本意均与
丝线、
纺织、
布匹有关,例如“丝”、“线”、“经”、“绑”、“纹”、“纷”、“绞”、“系”、“紧”、“絮”、“累”、“繁”、“紊”、“紫”等等。在
草书中 就有写作今天的“纟”旁这种形式,所以现在带“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简体“纟”来表示了。注:言、食、糸、金一般只作左旁时简化,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 于左偏旁(“辩”、“罚”、“辫”、“丝”、“衔”等字亦简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 “鏖”、“鑫”等字不简化)。
第三种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而为了省略笔画,就统一用笔画少的“谷”替代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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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简化汉字由来已久,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
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楷书的减笔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汉字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简繁互补是中国文字的演变规律。今天我们知道的最古老的汉字是甲骨文,它的笔画最简单。可是到了商周的金文很多字被繁化了,秦的小篆比六国文字繁复,而之后的隶书又有简化的趋势,后来的唐楷繁简相宜最后稳定下来。现在见到的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文字是殷商武丁时期(公元前1250年开始)的甲骨文,距今3259年。此前陶文符号只认出了个别符号,还读不出一句话来,因而还不能证明已经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或者文字。战国和秦汉时期是汉字形体大变动的时代,篆书变为隶书,再到楷书,都是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的。由古代篆书到近代汉字隶书的隶变是质的飞跃。东汉后期出现楷书,从此字体才稳定下来,汉字形体是汉朝定型的,一直用到今天,这样我们的文字才称为“汉字”,总共使用了约1849年。
这一部分简体字来自书法文献:
唐朝虞世南(?-638年)书《孔子庙堂碑》中有:状、弥、将、于、来、随、尔、涌、麦、継
繁体字
唐朝褚遂良(?--658年)书《雁塔圣教序》中有:盖、弥、净、箧、纲、随
汉朝史游《急就章》中有:时、东、陈、孙、检、帐、项、楼、来、夹、颊、侠、箧、贝、学、见、为、伪、长、张、随、状、问、觉、乐、犊、读、断、变、郸
晋朝王羲之(303年--361年)用过:东、岂、试、为、缅、临、终、张、时、将、见、当、孙、扬、实、尔、鲤、鱼、与、诏、长、乐、陈、来、诚、绝、顾、灾、宽、饮、谢、杨、学、万、发、问、怅、颐、视。
行书字帖中见到王羲之用过:于、将、随、终、岂、谁、维、侠、绵、绛、结、给、粮、纺、谓、语、为、数、谢、败、丧、盖、纸、书
晋朝王献之(344年--386年)用过:尝、临、谓、诸、当、问、顿、许、尔、闻、弥、将、来、终、缠、绝、随、门、与、岂、劳、肾、为、汤、怅、时、经、传、写、孙、觉、陈、见、茎、顺、东、险、会、诣、请
唐朝欧阳询(557年--641年)用过:来、闰、馀、问、盖、维、临、终、随、隐、将、侠、荣、门、闲、墙、粮、顾、纸、纷、绥、纭、间、丧、辞、结、数、状
唐朝虞世南(?--638年)用过:来、问、礼、绝、维
宋朝苏轼(1037年--1101年)用过:顾、盖、来、堕、于、饥、误、敛、将、请、绝、万、尔、贾、闻、祷、须、阙、计、时、诚、夸、纳、记、诉、纠、与、访、谁、长、诗、语、馀、缘、弥、纪、闲、终、谓、闰、债、状、谒、见、间、挟、维、问、谈、啸、传、东、宽、当、闰、绝、须、数、挟、细、鸾
元朝赵孟頫(1254年--1332年)用过:来、给、诸、惮、质、丧、将、门、壶、设、请、绝、违
明朝董其昌(1555年--1636年)用过:记、为、将、纳、缉、于、万、证、盖、萧、顾、楼、赋、长、与、谓、览、尽、时、诸、谱、传
清朝郑板桥(1693年--1765年)用过:问、觉、尽、梦、诗、来、绸、缪、潍、为、两、现、画、闻、壮、剑、红、饭、贾、见、语、状、胆、尔、阅、词、缓、继、应、给、证、宽、讯、说、请、违、麦、随、时、课、该、调、结、约、对、详、诉、贤、险、赋、蒋、学、劲
敦煌出土文献中的俗字,
爱、绊、笔、缠、尘、虫、床、纯、辞、断、堕、尔、盖、个、顾、挂、国、号、饥、迹、继、夹、荚、颊、坚、检、将、 绛、经、颈、来、赉、礼、怜、粮、乱、脉、门、弥、鸣、纽、凭、栖、齐、启、弃、悭、墙、惬、箧、轻、师、随、万、闻、问、无、狭、侠、贤、挟、兴、烟、 痒、异、隐、与、语、岳、灾、沾、众、嘱、装、庄、壮、状
[paste:font size="4"]汉字简化运动,源于太平天国,为了提升识字率,在太平天国玉玺及官方文件都书简体。经非正式统计,太平天国总共使用一百多个简体字,其中80%为后来采用(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P.38)。太平天国最有名的简化字是“囯”,不过太平天国灭亡后,文字简化运动也停止。
五四运动的白话文运动为大家所知悉,事实上,文字简化运动应和白话文运动相提并论,因为两者都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在此期间,许多人提出提升国人知识水平的方法,要提升知识水准就先提升识字率,增加识字率就要将复杂的中国字简化。简化文字获得许多知识分子的赞成,主张使用白话文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赞成文字简化。著名的国学家胡适也极为支持[2]。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第二批简化字
1920年2月1日,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一文。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与黎锦熙等知名学者又向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大会提出了《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系统地阐述了简化汉字的理由和办法。
1923年,胡适在《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的《卷头言》中说:“中国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学者的建议引起蒋介石的关注。他找来教育部部长王世杰询问汉字简化的可行性。并指示逐步推行简体字。王遂委托北京大学教授、著名语言文字学家黎锦熙主持这项工作。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简化字反响强烈,
1928年,胡怀深的《简易字说》出版,这是为简化汉字服务的最早的资料专书。
1930年,刘复、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卓定谋的《章草考》、陈光尧的《简字论集》等出版。
1931年,徐泽敏的《常用简字研究》出版。
1932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编的《国音常用字汇》出版,收入了宋元以来的大多习用简体字。
1934年1月,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第29次常委会通过了钱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呈请教育部施行。
1934年,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出版。徐泽敏的《550俗字表》发表。
1934年,钱玄同又一次向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2月24日,上海《申报》首先刊载《手头字之提倡》的新闻报道,同时发表了《推行手头字缘起》和《手头字第一期字汇》。上海其他报刊纷纷转载《推行手头字缘起》。手头字运动由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郭沫若、胡愈之、陈望道、叶圣陶、巴金、老舍、郑振铎、朱自清、李公朴、艾思奇、郁达夫、胡蜂、林汉达、叶籁士等200位当时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以及《太白》《文学》《译文》《新中华》《读书生活》《世界知识》等15家杂志社共同发起。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手头字第一期字汇》 所收的300字大部分被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所采用。亦即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中2400字中的324个,这是政府第一 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但当时戴季陶等文化元老强烈反对。
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废止。
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简体字典》,并且在燕京大学开设简体字课加以试验。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的《简体字表》第一表,业已收录简化汉字1700个,只是抗日战争爆发,汉字简化工作才被迫停止。
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汉字简化运动在共产党的统治范围内推广,该区的报章杂志使用了既有的或创造的简体字,这些字又称为“解放字”。但人们更热衷于新文字的创造。到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有许多新文字方案在社会上流传。其中以语言学家黎锦熙和赵元任创立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简称“国罗”)和瞿秋白与苏联汉学家合作制订的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影响最大。在吴玉章的倡导下,“北拉”在延安甚至一度取得了和汉字相当的地位。许多目不识丁的农民通过这套拼音文字脱了盲,不但能读拼音报,还能写简单的信件。这更坚定了语言学家们对新文字的信心。不过,连年战乱,新文字的实验和推广始终没有在全国铺开。
[paste:font size="4"]黎锦熙联同多所高校的语言文字专家,向中共“五老”之一吴玉章建议成立一个文字改革研究会,恢复屡被战乱打断的文字改革工作。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也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但协会成立后,人们对 于新文字的热情远远高于汉字简化。(主要指的是创立一种拼音化新文字以取代汉字,)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全国各地近百种新文字方案。同时,全国各地新 文字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据统计,仅1950年一年全国就有60个县进行了新文字的推广活动,14000多人参加学习,6所大学和3所中学把新文字列为正 式课程。但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央还没来得及考虑。刘少奇回信给吴玉章说:“可以组织这一团体,但不能限于新文字,汉字简体字也应研究整理一下,以便大众应用。”
1950年7月,吴玉章在全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直到此时,简体字的研究和选定工作才真正开始。
1952年2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收集民间及民国以来主张汉字简化学者们的建议,大陆推行简化汉字运动的同时,台湾的蒋介石在1952年国民党宣传汇报会再次提出简化汉字并指示“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先写些文章造舆论。同时,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教育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简化汉字的方案。后遭著名学者胡秋原极力反对。胡认为,汉字是汉文化的载体,是中国文化之根,已使用了几千年,书写时并没有什么不便,完全没有必要简化,简化汉字就是破坏中国文化。
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专家们采用普遍通 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他认为这700个简体字还不够 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 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3]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第三稿拟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公布于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作家老舍都是该会成员。同年10月,草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认可。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 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 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
第一本简化汉字
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一说是517字)及简化偏旁54个。分四批推行。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个简体字和30个类推偏旁正式公布。在民间已经应用了千百年的俗体字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国务院又公告了《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大陆的简体字,
1967-1969年文革火热时期,各地方红卫兵都曾推出不同程度过分简化的字体,文革后也明令禁止使用。
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刚结束,随即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草案。1986年由国务院废止二简方案。同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组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而且和文化部、教育部同时发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一致表示: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
1981年,为适应计算机处理汉字信息的需要,中国发布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GB2312-80。
GB2312将代码表分为94个区,对应第一字节;每个区94个位,对应第二字节,两个字节的值分别为区号值和位号 值加32(2OH),因此也称为区位码。01-09区为符号、数字区,16-87区为汉字区,10-15区、88-94区是有待进一步标准化的空白区。 GB2312将收录的汉字分成两级:第一级是常用汉字计 3755个,置于16-55区,按汉语拼音字母/笔形顺序排列;第二级汉字是次常用汉字计3008个,置于56-87区,按部首/笔画顺序排列。故而 GB2312最多能表示6763个汉字。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并定于2001年1月1日生效。中国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的通用的语言文字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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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字主要在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华人社区中使用。联合国的正式中文文件记录一度以繁体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但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后,逐渐改以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中国语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了大陆的简化字。大多数国家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也接受了大陆的简化字和普通话作为中文规范。[4]
联合国的汉字体系标准与大陆的简体汉字保持一致。对外发布的汉字正式文本以简体汉字为准。1971年后,联合国不再同时发行两种汉字文本,只保留简体文本[4]。随着世界其他地区来自中国大陆移民的不断增加,简体中文正逐渐取代以往海外华人所主要使用的汉字的地位。
新加坡:1969 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 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早期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汉字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繁体字在简化字普及前曾经是汉字在海外华人圈中主流,唐人街上的商业招贴及中文媒体、汉语教学曾一律使用繁体字。环 球时报引述,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前,美国的汉语教学一直延续着繁体字的传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陆留美博士毕业,他们开始编写简化字的中文教材。截止 2006年,美国2300多所高中开办中文“先修课程”,采用简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
由于大陆居于国际交往强势地位,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30年,外国人学习中文基本使用简化字。1990年后,中国教育机构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国非中文使用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被称为“汉语托福”),以简体中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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