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正常生活<洪晃>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GAMT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GAMT

新手上路
注册
2002-05-26
消息
383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作为第一代职业经理人的一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白领”或者“金领”,洪晃给我们带来了最原生状态的个人生活读本。看似随意的叙述,间杂着朋友们或者调侃或者认真的观点,为我们揭开神秘的面纱。女性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侧影,在彼此的探寻生命的历程和分享人生甘苦的过程中,获得一种真正的人生满足……
 
“成功女性”丛书序言

在这套“成功女性”丛书里,我们先后收集了几位在不同领域内,依靠她们自身努力和奋斗,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实现了个人价值的自我完善,以及在约定俗成的社会角色概念中得以成功演绎的女性。我们在探求她们的人生轨迹的历程中,都不约而同地发现了她们有充满了理想而有坚强的精神内核,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和挫折后,依然怀着一种对生活的热情和对生命的热爱。命运可能赐给了她们一些机遇,但当你读完这套丛书,你会发现这其中并没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更多的是靠她们的努力、辛苦和坚持换来的一切,这是我们策划主编这
一套丛书的最初动机。

  如果说人们都怀有对成功的一种热望,并且都相信成功人士实际上都有着别人无可替代的经历和故事,那我们是想用这些真实而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这套丛书里的女性们――她们基本上是中国第一代职业经理人中的一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白领”或者“金领”。她们是靠自己加上这个时代所赋予的特殊机遇成就了一切,但这并不是不可实现的,她们的故事依然可以在新的更为年轻的一代人中成为可以实现的梦想。她们不是传说中的命运的宠儿,事实上她们遭受到的困难和曾经有过的挫折,可能要比一般人要多得多,而她们所具有的坚强的个性和承受力是我们可以学习到的最好武器。我们不仅仅想为这个社会多树立几个成功女性的典范,我们更多想的是将她们的喜怒哀乐、人生经验、曾有的困惑和痛苦、曾有的伤心和气馁,与大家一起分享,因为她们更是一群女人,她们还可能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这些充满血肉的、活生生的角色,同样在她们的生命里占有重要一席。

  如果说作为第一代职业经理人,她们赶上了这个时代给她们的机遇――承担了一些这个社会之前没有的社会角色,但她们同样承受着一些不可逃避的弊病,那就是整个社会机制发展的过程存在的这样那样的不完善所带来的个人能力所无法驾驭的困难。她们的经验将成为有志于从事职业经理人可以吸收的一部分,她们的期望同样是现代的年轻人所追求的社会角色中的梦想,她们作为女性的柔情和坚韧、对情感的向往和执着,也是人生中不可变更的主题,所以非常感谢这些作者,用她们的努力和真诚,将当初策划这套丛书的愿望逐一实现。

  我们期待着这套丛书不仅是成为白领人士、职业人士获得一些社会经验的丛书,也是探寻更多的女性从中看到自己侧影的充满人生感悟的丛书,在彼此的探寻生命的历程和分享人生甘苦的过程中,获得一种真正的人生满足
 
前言

我答应写这本书的那一秒钟,就知道我写不出来。

  开始,我是求朱伟帮忙。我们准备先聊,然后再找人整理,但是还没聊到上大学就已经离交稿的日子只差一个月了。

  我只好耍个花招,让几个好朋友都帮我写一点,所以每一个章节后面都有别人的文章
。当被约稿的朋友问我写什么,我就不要脸地说,“写我”。大家都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只有刘索拉跟我开玩笑,说:“那我不写你,写我,行吗?”真是小巫见大巫。

  这种形式虽然是逼出来的赖皮手段,但是很适合我。朋友总是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我怎么认识这些人本身也是故事,而这些人都比我还是人物。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献给生我养我的人:母亲章含之和父亲洪君彦。
 
我喝的洋墨水和回国啃的一嘴泥

1

  这是我期待已久的时刻:脸上做出非常严肃认真的表情,把不大的眼睛瞪圆,小嘴巴撅起,薄薄的嘴唇紧闭,身体不时摇摆以便显示我在从各个角度观察面前的选择,像专业人士一样。这是1998年11月,我头一次为《I Look世界都市》挑选封面。


  康明手里有两张封面:左手举着的是金黄色调,一个纯洁的女孩肩上扛着麦穗,白色的衣服几乎是围在身上的,有点像古罗马的装束,女孩的脸是个侧面,有一个像蒙娜丽莎的笑容挂在嘴角上,头上有一个用柳树枝编的花环。右手的决然不同,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上面有一个蓬头散发的女孩,双眼警惕地凝视前方,一种紧张的神态,身上黑色的衣服没有任何细节,两只胳膊半张,也是一种神经质的姿势。

  “你觉得哪个好?”我问利丰雅高分色部的头儿,潘先生。

  “这个吗,要看你喽。”小潘是那种可以去外交部礼宾司当司长的商人,说话滴水不漏。

  “你觉得哪个更好?”我追问道。

  “这个金黄的嘛,和你原来I Look的风格比较近似;那个黑白的嘛,比较有个性。”在他的脑子里话已经很清楚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两张都不能当封面,金黄的这个还凑合,和你杂志勉强有点关系,那黑白的纯属于瞎胡闹,想都别想。”可那个时候我还是属于热血沸腾的阶段,不具备听明白这种话中话的能力,我当时的理解是,这个看过无数封面的香港人觉得我两个封面都不错。

  “你说呢?”我问康明。

  康明是我们的美编,他是一个小个子,说话有一丝非常好听的四川音。他还会眯眯笑,而他笑的时候你是绝对不可能拒绝他的。这时候他笑眯眯地说:“你说了算喽,我都喜欢。”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当主编真牛,能让一张破照片挂满全国成千上万个街头。

  我刚接手I Look的时候,我们整个后期几乎都是在印刷厂作的。现在想想,利丰真是很照顾我们。我们每次都是大队人马杀到蛇口,有美编、责编、主编,美编还经常是两个两个地派去。到了就去利丰的分色车间,霸占两台上好的苹果机,把还没有排完的刊物就地做完。一般这时候美编身后还坐着一个责编或主编什么的,没完没了地下修改指令,“这个再往上点”,“那个再往左点”,“把这个模特的腿再修细点”……

  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我还是决定不了到底哪张照片当封面。潘先生和康明困倦得直揉眼睛。我们当时坐在利丰为客户准备的小会议室里面,这个房间有一面玻璃墙,外面是像足球场那么大的利丰办公室,而现在已经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一个看守的保安,哼着粤语流行歌曲在外面走来走去。我其实也应该是疲惫不堪了,但是兴奋让我根本没有累的感觉。

  “明天封面必须要出来了,”潘先生提醒我,“我先回去了,你慢慢看吧。”

  他走了之后我又把封面放到会议室的书架上,那上面有很多女性刊物,全国彩色印刷的刊物中有80%以上都是在利丰印的。

  “是不是黑白的更显眼一些?”我问康明。他打了个哈欠,“嗯”了一声。

  “那就是它吧,”我说,“咱们就得有点个性。”

  书终于出来了,我的第一个封面。一个模糊的、神经质的女孩,一副恐慌的表情出现在280克铜版纸,过UV,加膜的封面上。我骄傲地把刊物交给我的伙伴。

  “啊,”他惊讶地看着封面,“谁选的封面?”

  “我。”

  “焚。”他想了想又说,“显然,I Look马上要起来了。”

  “真的?!”听了这话我高兴得像被打了一针强心剂。

  “肯定。”他笑着,坚定不移地说,“因为我没见过这么难看的封面,I Look已经跌到底了,所以只能往上走了。”

  2

  从国外回来的人刚开始都有点优越感,走在王府井茫茫人海中,我们总觉得比别人高一截。一般来说,这种优越感在两年内会被撞得支离破碎,如果你还能保持你的自信,还能坚持下来,那你就说不定能混出来了,真的能出人头地了。

  1998年11月,我自以为有三条感觉良好的充足理由。首先,我的英文好得不得了,法文也能唬着不懂法文的人,我可以非常轻松地看懂所有英文刊物,所以我作内容策划是没有问题的。二来我在纽约上的中学,每学期去三次当代艺术博物馆,听一次大都会的歌剧,我上的大学是罗斯福和肯尼迪两任美国总统夫人的母校,还出过两个女文豪,在这种教育下我的品位能差到哪里?就更不用说我这个书香门第的出身了。最后,我有十几年的商业经验,知道什么是现金流,而国内那个编辑又能够如此精通商务?看样子办刊真是非我莫属了。

  而实际上我的办刊能力是王府井街头任何书报摊贩能一语道穿的。我到现在后悔自己没有能够早点觉悟,办刊交的学费远远超过了留洋的学费。

  我的大学,瓦瑟大学,坐落在纽约州北部,非常破落的一个工业小镇上。这个学校和她的环境格格不入,外面一片萧条,除了快餐,连个像样的餐馆都没有。而希腊船王的后代经常开着敞篷奔驰在镇子附近飙车。全镇的酒吧充斥的都是已经失业,痛恨另类和移民的“红脖子”,而我们学校40%的男生里面有一半是同性恋,瓦瑟大学是美国惟一一个没有橄榄球队的大学。

  马修・瓦瑟先生是学校的创始人,他是一个啤酒商,发财以后于1861年建立了这个女校。原来应该是培养夫人完成学校,英文叫Finishing School,就是给有钱人家的女孩再涂上一层文化外衣,完成一下。我是瓦瑟大学84届的毕业生,而我上学的时候,这个学校已经和其创始时候的教育理念差得很远了。

  瓦瑟的改变在二战以后,60年代的时候瓦瑟大学出了一个作家,玛丽・麦卡锡。她写了一本书叫《THE GROUP》,里面描写了四个瓦瑟大学毕业生在走出校园之后在社会里混荡的故事。当然,书里最尖锐的是麦卡锡冷酷地形容这四个人形形色色得逞和没有得逞的性活动。由于这本书的轰动效应,瓦瑟大学女生从此得到了比较“开化”的名声。学校的看家学科和其形象也非常吻合,艺术史、英文是全美国都是叫得响的。

  1981年我入学的时候从来没有听说过玛丽・麦卡锡是谁,也不知道这艺术史到底教什么东西,我去瓦瑟大学是因为学校给了我全额奖学金。

  我是9月的一个下午扛着铺盖卷入校的。由于是转校生,没有来得及选宿舍,就被分配到女生宿舍一个拐角里的小屋子。后来我才知道,酷人都要住主楼,至少要住男女生混合宿舍楼,最不酷的乖乖妞和女同性恋死党才会选择住女生宿舍楼。

  这里和我原来上的州立学校简直天壤之别。每个宿舍楼都有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坐在大堂里面。学生们叫她们为“白衣天使”。据说这些人都是退休护士,这样能照顾学生。她们帮我们这些没钱在宿舍里装电话的学生接电话,有任何生活问题都可以找白衣天使。我们还有一些“绿衣天使”,她们是打扫卫生的阿姨,通常有很浓厚的东欧口音。每个楼里有一个共用的客厅,客厅里有一台小三角钢琴。学校的主楼里有一个很大的铺着深红色地毯的客厅,叫玫瑰厅,每天下午4点可以在那里喝下午茶,吃黄瓜三明治。而我原来的学校,宿舍大堂里面只有缺胳膊断腿的桌椅板凳和满墙的涂鸦之作。在瓦瑟大学这种环境中读书,你一辈子都有一种摆脱不了的优越感。

  3

  我总觉得优越感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和自信完全不同。如果两者中让我选一个,我想自信更实惠一点。家庭、相貌、文凭都可以予以优越感,但是这和本人没有什么关系,瓦瑟大学给我的优越感来自于她的三角钢琴、红地毯和黄瓜三明治,而我的自信来自于瓦瑟大学给我的教育。

  梁喜辉教授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老师,至于他是一个中国人完全是个偶然,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都不大会讲中文。大三的第一个学期我选了欧洲近代史,当一个瘦瘦的亚洲人走进课堂,我多少有点失望,我当时期望着一个我能爱上的绅士教这门课。梁教授讲课就是讲故事,他有一口标准德国口音的英国英语,下课前总结几句,然后就把一班学生派到图书馆的典藏室去看书去了。他在黑板上写的东西根本无法作笔记,如果这堂课时间再长一点,他在黑板上的涂鸦就和杰克逊・波拉克的画有一拼了。

  期中考试前,我们有一道作业,就是一篇叫“WHAT IF(假设)”的作文。梁老师要我们假设二战中如果任何一个参战的国家改变其立场,会对近代史有什么影响。我选了中国,因为我知道梁老师曾经写过一本书讲述德国军官在国民党军队中所进行的培训及由其产生的影响。我的作文把梁教授的观点总结得非常好,他的书我至少看了三遍,结果他给了我个F――不及格。

  我几乎疯了,非要梁教授给出我个理由来,他请我去他家吃晚饭。

  进了客厅,我一眼就看到一个介于实验室和小孩玩具之间的装置。

  “这是什么?”我问。

  “这是欧洲近代史。”梁老师笑着说,“你看,最上端这个球掉下来就是南斯拉夫的枪杀,氛!球顺着滑道滚到这个坑里就会弹起来一面沙俄宣战的小旗,小旗起来的时候旗杆就会把装红色液体的瓶子打翻,这样血就会流遍欧洲,液体流进这个坑的时候,这个不倒翁的列宁就会飘起来……俄国革命……我还没作完。”

  我呆了,好像有人突然在我沉闷的脑子上面开了个天窗。

  “来,”梁教授说,“你来看看我的卫生间。”

  这个卫生间像一个三维的小人书。梁教授把二战前柏林的地图非常形象地画满了卫生间的墙壁、房顶,连马桶的抽水缸都没有放过。他告诉我战前的柏林是他度过童年的地方,他地图上的每一个小店,酒吧都是根据他小时候的记忆和历史资料标画的,名称、门牌号码、挂的招牌的图案、老板的形象都是有考证的。梁老师说这很不容易,因为柏林的很多资料已经在二战中消失了。

  这顿饭吃了什么,后来又谈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但是我非常清晰地记得从梁老师家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非常明白,教育的价值是被教育的人能够问“为什么”,能够独立地找到答案,能够有自己的观点。会背书的学生都是傻X。

  我的自信来自于这顿饭之后我再也没当过傻X。

  4

  “为什么?”我问。

  “作啥,作啥,焚没啥,哦不欢喜。”老于头看也不看我,一边摆弄着他摊头的报纸,一边很不耐烦地打发我。

  他的摊位在上海美美百货的拐角,所有高档生活刊物都要朝拜这个摊点,因为就他这里卖得好。我不知道我怎么在不认识他的情况下把他得罪了,这个倔老头把I Look先是拒之门外,后来是把I Look和过期的刊物放在一起,严重影响了销售。

  “是不是我们刊物不好看,我挺想听听您的意见。”我拍马屁的语气自己听了都肉麻。

  “哦才焚要看哝个杂志。”他干脆坐下来,屁股对着我。

  “老于啊,我们老板给你带了点见面礼。”我的发行总监黄晓洁一边帮我打圆场,一边示意我把我们刚买的一条中华烟递过去。

  “是是是,”我赶紧接过来说,“我们交个朋友吧。”

  老于把烟一把拿过去,瞪着眼睛跟我喊:“个作啥?!!个作啥?!!哦要吃哝个香烟咯?!”然后随手把烟扔到淮海路中间。小洁和我都吓坏了,我已经有点气急败坏地想动手揍这个不讲理的老头子,还是小洁使劲给我眼色,要我忍住。

  “你别这样,老于,我们是来和你谈工作的。”小洁劝他。

  “个么哝讲事体题,做啥拿香烟来啦?!”老于头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没什么,于先生,你不要误会,我们头次来。总是客气一下,没别的意思。”我缓了口气,决定再试一把。“烟就算了。我妈妈刚刚写了一本书,我让她签了字,给你带来了。”也许,他买我妈的账。

  老于把书接过来,翻了一下,扔到一边。“哦给哝讲,呒没用咯,哦有事体,哦跑了噢。”然后转身就消失在一个小弄堂里面。

  我和小洁傻呵呵地愣在那里,摊位上的小报童捂着嘴笑话我们的无能。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在考虑要不要去抢救淮海路中间已经被车压扁了的那条中华烟。

  我跟我妈妈要她的书时候她问我:“这个于先生是谁啊?”

  “是上海的一个摊贩,我得求他好好帮我卖I Look。”

  “我为什么要给他书呢?”我妈还是不解地问,“这有用吗?”

  “有用,有用,你不懂。”

  事过两三年之后,东航出版社的叶荣臻跟我妈说:“听说你女儿曾经在上海被一个摊贩轰出去了?你知道吗?”

  “怎么回事?”我妈问他。

  “这个老于头大家都认识,他到处和别人讲,章含之的女儿拿着她妈妈签名的书来求他,也被他骂跑了。”

  我妈妈随后就给我打电话,问我这个故事是否属实,我只好承认。

  “那我的书就给扔那儿啦?”

  “嗯。”我一直没敢告诉我妈,怕她生气。

  “我跟你说什么来着?没用吧?”她哈哈大笑,“你就丢脸吧。”

  我从钢琴、红地毯、黄瓜三明治里得到的优越感就这样转送给上海的老于头了。

  朱伟:

  洪晃是个随心所欲的人。1998年她慷慨地留给我一本青春期在纽约的影集,让我给《纽约空降红小兵》配图,然后就好像整整消失了半年。再见面时突然一个电话过来,说是吃涮羊肉,涮羊肉时候说,她正在帮着做《I Look世界都市》的销售,让帮着在编辑方面出出主意。那时候她还没当出版人,但她说她是一个一上飞机就狂买杂志的人,做一本时尚杂志,告诉别人穿什么衣服是一件特好玩的事。我理解,她是要通过做杂志来过一把瘾,因为从骨子里,写文章也好,做杂志也好,她都希望能证明点什么。证明过了,好比一件穿过的衣服,也就不会再当回事。

  刚开始做发行,她说:“我打一个‘夏利’跑到地铁说,我把书送来了,你们帮我搬一搬。这怎么可能?谁求谁啊?我就老老实实把六箱书搬下去,搬得吭哧吭哧的,一点都不好玩。然后去了一个二渠道的发行会,把我给吓死了。一个黑黑的楼道,每个发行商一个小屋子。我从来不知道中国的发行渠道如此分散,根本不可能像国外那样为出版商提供系统的服务。惟一的可能就是邮局,但是这种单位只会压书,不会发书,他们的专长是利用政府政策给予的垄断,提供最少的服务,收取最高的费用。”洪晃显然对中国发行市场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然后她去做广告,她说她把一大帮广告代理召集起来,扣在那里就自己一个人说这杂志怎么怎么好,容不得别人说话,“谁说这杂志不好我跟他急”。

  又过三个月,她和点点拉了一个《I Look世界都市》的编辑请我吃饭,让我帮着介绍一些文章写得好的写手,这时她已经全面接管了这本杂志。她后来告诉我:“我当时最蠢的是完全觉得自己是个特别合适的出版人。那时我施展自己身手的欲望特别强,我觉得中国的编辑没一个懂经营的,而中国的经营者又没一个懂文化的,所以最棒的出版人非我莫属。”在当时的她眼里,做杂志是一件特容易的事。我问她打算怎么办,她天真地说:“我拉最牛逼的作家都给我写稿子,最牛的作家我都能网在一起,这杂志的质量肯定就会不一样。”

  再过一段,风风火火又一个电话打过来,说是成立了一个公司,杂志、网站一起做,让我到她公司看看。去了一看,感觉果然不错:在写字楼里搭起了纽约那种艺术SOHO里的钢结构房梁,红黑两种颜色,写字楼里虽显得暗、压抑,但充满艺术气息。也不知她从哪里找来一堆文革时的革命版画,都用镜框给挂起来。我想,这可真是典型的洪晃审美趣味。我感兴趣的是,她怎样靠这样的趣味做她的时尚杂志呢?
 
我不时尚行吗

1

  “我想求您帮个忙。”1998年的时候我跟朱伟刚认识,打电话非常客气。

  当时我很巴结他,因为我特别想在他的《三联生活周刊》上发表我写的小破文章。我写东西和我说话一样,非得有观众,如果没有人登载,我绝对不写,那不是跟面壁一样吗。


  “嗯,说吧。”朱伟说。

  “帮我找个编辑吧。”

  “干什么的?”朱伟问。

  “干什么的?编东西的,编辑还能干什么。”由于我当时对刊物不同编辑的不同分工比较不清楚,而下意识地又觉得朱伟这种文人看不起我和我办的刊物,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防守攻击的腔调。

  “你到底要什么样的?是编辑文字,还是要出题目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就要那种两个都行的吧。”

  “编什么栏目的?”朱伟问。

  我还是觉得他的问题里充满了对我的鄙视。“什么栏目都能编,要有头脑的,聪明的。”我回答道。

  “好吧,我给你想想。”朱伟干巴巴地说,“就这样,还有事吗?”我总觉得该和大编辑寒暄几句,拉拉近乎,假装我也是同行,但是让他憋得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只好告辞:“那……我等你电话吧。谢谢啦。”

  过了几天,朱伟果然推荐了人,编辑部面试之后发现此人只能花不到一半的时间工作,另外的时间要自己打坐、养神、拜佛。我气疯了,我觉得就是朱伟拿架子,看不起我和I Look,不推荐好的编辑给我。我想和他打架,我觉得他不够朋友。我想他这样戴眼镜的上海文人肯定特别怕非常粗野的北方女人,所以拿起电话就喊:“X他大爷的,你丫怎么拿我开涮,那他妈编辑能他妈干活吗?!”

  谁知道这个在北京居住多年的上海人居然立刻操着没丢干净的上海口音反击道:“X你大爷,你他妈不知道你要办什么样的杂志,我他妈怎么给你推荐?”

  2

  在犯了很多错误之后――大概是2001年的夏天,我终于一头雾水地找朱伟和几个朋友帮我重新找I Look的定位。在我也记不得多少次集体培训和谈话之后,我慢慢悟出来我还是应该把I Look做成一本好的消费类杂志(consumer magazine),而不是我自己的观点的讲台。我才意识到我犯了不少错误,比如:I Look曾经做过一圈户外广告,口号是“给有头脑的女人的杂志”,是我的馊主意。这种口号真是打击了一大片,把读者都吓跑了。实际上,爱美的女人永远比有头脑的要多,因为即使有些爱美的女人不爱动脑子,所有动脑子的女人还是要美的。我没算清楚。何况女人要看严肃的文章有《三联》、《财经》,要看文学有《小说》、《收获》、《万象》,她们选择时尚类刊物就是为了服饰美容,为了生活方式,为了轻松。再仔细想想,我自己也一样。住在纽约的时候,我们经常开玩笑说,我们的咖啡桌上都摆的是New Yorker,而马桶边上全是《人物》。

  必须承认,不修边幅的女人是不可能当女性刊物主编的。我基本上不修边幅,而这事全赖我妈,因为她没把我生得漂亮点。我向来认为,我的性格和聪明是我最大的长处,而我的长相是我最大的短处。从我懂事以来,无数的人带着遗憾的口气对比我们母女的长相,以致使我坚信,我的长相是没救的。

  记得8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公事要赶回北京,买不到上海到北京的飞机票,求我妈妈帮忙。她找了上海民航的一个局长,曾经是周总理专机的飞行员。上飞机那天我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白T衫,在上海机场席地而坐,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侦探小说。突然,局长的秘书走到我跟前,叫我赶快站起来,局长来看我来了。我慌忙起身,正在弹裤子上的灰尘的时候,局长已经离我鼻子只有三寸了。

  “你就是章含之的女儿啊?”局长问,好像很吃惊。

  “啊,我就是,谢谢您……”

  局长没等我表达完殷勤的感谢,就打断道:“怎么一点不像你的母亲啊……”他有点自说自话,一边说一边摇头。“你母亲好漂亮的哎,你怎么……不像。”然后他很失望地挥挥手说:“好啦,好啦,你等飞机吧。”说罢,转身就走了。

  更要命的是,我12岁出国之前是个大胖子,体重比现在还重。那时候老演北朝鲜的电影,有一个叫《摘苹果的时候》的电影,剧情我已经忘光了,就记得当中有一个男的找对象,他的妈妈非要他娶一个胖媳妇,拿着照片劝他说:“她能挣六百工分呐。”我当时最怕学校放映这个电影,因为我的外号就是“六百工分”。我还非常害怕上体育课,四百米我要跑四分钟,跳山羊我永远跳不过去,骑在上面。我老撒谎请假,不上体育课,老师直纳闷,说这个孩子怎么一个月来四次月经。

  等我从美国回来,妈妈被隔离审查了,我周末只好和爸爸、美女后妈一起过。我后妈叫朱一景,漂亮得跟妖精似的,曾经是电影《五朵金花》里面的一朵。本来我就不漂亮,她就干脆雪上加霜,经常提醒我说:“你长得真不好,现在出身又成问题,赶快嫁人吧,只要是北京户口就行了,阿姨是为你好。”我不爱记仇,但是跟这个朱一景我是一辈子记仇。

  谢天谢地这个女人后来离开了我父亲,在纽约瞎混,还是想拍电影。记得有一次我和陈凯歌、吴天明去一个住在纽约的台湾导演家玩,人家谈到朱一景想上他的戏,我大概一口气骂了她半个钟头,吓得这个导演没敢用她。这可能是我和陈凯歌结婚最得意的事情,狠狠地泄了一回私愤。

  我的思想适合给丑女人情结的人办一本刊物,但是主流实在没戏。现在想想都脸红,知道自己错了,知道我这个丑小鸭大概下意识里终于想露一手。

  我认识了这个问题之后曾经企图改变自己的意识,我找了很多书,都是讲成功女性刊物的,其中有两个美国最成功的女主编的自传,一个叫海伦・格利・布朗,还有一个叫黛安娜・弗里兰。我当时的意图是研究一下她们身上我能学到什么,效仿点什么。研究的结果是她们真是我比较讨厌的那种女人。

  3

  海伦・格利・布朗是COSMOPOLITAN的终身总编。她的杂志是全世界销售量最高的女性刊物,在中国就是时尚伊人,全国最赚钱的女性刊物。海伦・格利女士成长在美国的50年代,她在公司当秘书的时候发现当时的道德观只允许男人寻欢作乐,而好女孩却要循规蹈矩,等着她的白马王子的到来。布朗小姐的白马王子是布朗先生,他们结婚之后,布朗就写了一本当时非常震撼的书《单身女孩和性》(Sex and the Single Girl)。这本书是60年代性解放运动的先驱者,书里公开提倡女孩要走出闺房,体验生活,特别是性生活,不仅要体验,还要享受和利用。书出版之后,HEARST公司聘请她作COSMOPOLITAN的主编,彻底改版一本原来循规守旧的女性刊物。新版的该杂志于1966年问世,其封面女郎的姿态一直保留到今天:暴露的胸乳和挑战性的勾引目光。大标题是:全世界最棒的情人――被他宠爱是什么感觉。从此,COSMOPOLITAN找到了一个永恒的女性话题:女人如何能够得到男人。COSMOPOLITAN的成功归功于它明确的定位,几任主编都能够根据每个年代将这个主题进行下去。

  凯特・怀特,COSMOPOLITAN今天的主编和刊物的创始人有非常类似的经历。怀特曾经写过一本名为《好女孩不能得到,主动的女孩能》(Good Girls don't get ahead, Pushy Girls do!)其中心思想和30多年前出版的《单身女孩和性》非常一致。COSMOPOLITAN里面实用性的东西很强,特别是女孩子刚刚走入社会的种种入门经。如何找工作、如何换工作,如何不工作;如何找男人、如何守男人,如何抢男人,如何让别人羡慕我,如何不嫉妒别人,如何抄老板的鱿鱼,如何不被老板抄鱿鱼,等等等等。这充分反映了布朗这个成功的灰姑娘的人生观,用她自己的话说:如果说我的成功是建立在伟大的智慧的基础上,不如说是建立在伟大的常识基础上。这些如何如何都是海伦・格利・布朗自己的生活经验――如何找着一个好丈夫,如何在事业上登峰造极。

  说实话,我这辈子没有买过一本COSMOPOLITAN,而且觉得这种人生观很陌生,并且让人作呕。COSMOPOLITAN的精神是纯美国的实用主义,让女人把自己的相貌和性当作自己的工具去摆平老板、男人等需要摆平的人,当然这比被别人利用好,所以也可以算是一种最实用的女权主义吧,但是我要是男人的话,和这种女人睡觉我一定要穿着内裤,否则有些不放心。由于COSMOPOLITAN在美国的名声,这类的女人已经被统一称为COSMO GIRL。

  在美国总统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丑闻被揪到法庭后,《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非常恰当地称莱温斯基是当今的COSMO GIRL。海伦・格利・布朗把COSMO GIRL的精神总结为3F,即FUN、FEARLESS、FEMALE。我的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如下:

  FUN――就是有意思,好玩。好玩的女人大概都应该有点像《还珠格格》里面小燕子的感觉,基本上是个二百五。

  FEARLESS――就是无畏的。中国有句话:无知者无畏。无畏本身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品质,和愚蠢可以并列。说得好听点是“浑不论”。

  FEMALE――就是女性,或女性的。如果用COSMO的封面来找女性的感觉,那种暴露的胸乳和半手淫的姿势,基本上就是一个字:骚。

  所以COSMO GIRL要具备的条件不过为:二百五、“浑不论”、骚。这就是3F。

  黛安娜・弗里兰与海伦・格利・布朗,彻底相反,是个最不现实的总编辑。她是个典型的贵族丑小鸭,她的长相几乎说得上是丑,但是她有好几吨的Style(风格),把她的丑压没了,让她成为20世纪时尚的缔造者。弗里兰出身上层社会,她在法国巴黎长大,但是她是一个被父母遗忘的孩子,童年奢华但是不快乐。她在自己的自传里号称见过欧洲王室的厕所,与科科・夏娜尔共进过午餐等等。当然,有不少人认为她的自传是她想出来的,有一次一个记者挑战她说,你说的这些是事实还是虚构?(Is it fact or fiction?)她的回答是“faction”。

  弗里兰嫁人之后发现家里缺钱花,有点像没落贵族。她于1932年出任Harper's Bazzer的专栏作家,她的专栏叫“Why Don't You……”介为女人的生活提各种各样的建议,而其中有些建议完全介乎于异想天开和胡说八道,比如她建议女人在家造一个旋转楼梯,装饰楼梯地毯的是最喜欢的莫扎特的乐谱,而一般情况下,反正没有好几代的家产作后盾,弗里兰的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可是她的专栏非常受欢迎,这就证明女人除了爱看布朗式的“男人使用手册”还非常渴望看到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奢华美梦。弗里兰的才华在于她永远知道如何为女人制造梦境。

  60年代中,弗里兰离开芭莎,去当Vogue杂志的总编辑。她在Vogue的时期是她的登峰造极年代,她利用Vogue的影响力,造就了一批时装摄影师、模特和服装设计师。

  弗里兰死后比活着的时候更受人欢迎,大概欣赏风格这么强烈的人最好有一定的距离。她的自传出来以后变成了话剧,票房非常好。

  弗里兰的Style很难形容,最好的理解方式就是看看她的几句格言:

  高雅是内在的。这与穿着没有关系,高雅是拒绝。(Elegance is innate.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being well dressed. Elegance is refusal.)

  享受就是所有。(Pleasure is everything.)

  庸俗是生活中非常必要的作料。(Vulgarity is a very important ingredient in life.)

  吃白面包的人没有梦想。(People who eat white bread have no dreams.)

  我对大众的穿着打扮有什么看法?大众不属于我要考虑的人。(What do I think about the way most people dress? Most people are not something one thinks about.)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弗里兰,因为我不是一个势利小人。我不喜欢任何摆架子,装大瓣蒜的行为,也不认为一个人的外表能够代替她的内心,或者比她的性格更重要。我喜欢的关于时装的格言如下:

  王尔德曾经说:“时装就是丑的一种形式,其无法忍耐的程度迫使我们每六个月就得变一变。“(A fashion is merely a form of ugliness so unbearable that we are compelled to alter it every six months.)”

  肖伯纳说“实际上,时装就是人为的传染病。”(Fashions, after all, are only induced epidemics.)

  相比之下,黛安娜・弗里兰我还可以接受,她对风格的强化和认真是非常值得佩服的,她有自己的审美,我在美国的时候买过Bazar,也买过Vogue,除了每次翻完刊物都有要减肥的紧迫感,还是能启发一些对美的感觉。而COSMOPOLITAN只不过是教唆女人如何把世界上最老的职业――卖淫从货币交易变为易货交易。

  然而,这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两个女性刊物主编,显然,我当主流女性刊物的主编纯属于一种误会。

  朱伟:

  1999年底洪晃接手做《I Look世界都市》的想法,是要办一本给有头脑的女人看的时尚杂志,因为她认为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时尚杂志都是给没头脑、没思想的女人看的。有思想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呢?洪晃凭直觉感觉到,一是应该让有思想的男人女人来教导那些没思想的女人;二是要通过批判改变这些女人庸俗的时尚观。

  她真正接手做这本刊物的第一期(2000年第一期)选用了一个眼睛特别深沉的类似阿富汗少女的照片,穿特别暗的衣服,用白色为底,彻底与当时所有的时尚杂志为敌。该期封面故事是传媒大王默多克的婚姻,专题标题是《新理想主义》。第二期封面专题是《寻找刺激的女人》,洪晃向往的那种张扬、疯狂的生活方式开始登场,这一期她专门自己动笔介绍她心中有文化的设计师斯塔克。

  第三期,王朔终于驳不了她的热情约稿,登场说,“我早就想骂骂这些小狐狸精了”。洪晃发了一篇对他的采访,王朔又写一篇专文《女人是靠这样练成的》。到第四期,思想家文学家纷纷登场,吴文光写《我的朋友的生活事故》、皮力介绍绘画,专题是《新集体主义》、洪晃约老诗人芒克,干脆把诗发上了刊物。这一期的大片是崔宗利与另一个女模在史家胡同洪晃自己家的院子里拍的黑白片,很有文化蕴涵。最有味道的一张是屋里,背景是章士钊留下的那柜子二十四史,在视觉形象方面展现出洪晃非凡的感悟力。摄影界的一些朋友,比如曾璜就说,《I Look世界都市》当时在时尚杂志的视觉表现方面显示出一种革命性,在视觉表现力方面展示了革命的前卫性。

  2000年《I Look世界都市》从双月刊改为月刊。第一期的大片还是视觉的革命性,主角仍然是崔宗利与吕燕,场景从四合院转到航空博物馆。让时装与飞机发生关系,这也是洪晃审美趣味中那种飞扬的东西。但在文字表现方面,明显难以与视觉形象配套――聪明女人当然应该是有文化素质的,那就是刘索拉与朱哲琴,但她们的文化优越性后面的时尚呢?然后,第三期是文化的张艺谋作主菜,张艺谋与时尚杂志的关系,看来只能让他谈女人观,而大导演一旦谈女人,实际又消解了他的文化力量――办给女人看的杂志让他来谈女人,这不反而走向庸俗了吗?第四期接着练――姜文谈“明白饮食、糊涂男女”。这时候,洪晃感觉到问题了:聪明女人的偶像或者代表人物到底有多少呢?配合他们到底应该倡导什么样的时尚观呢?

  这一期,洪晃自己在刊物上发表了《时尚的包袱》一文。文章开头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到时尚是一个包袱。永远的鸡尾酒会和派对,无休止的穿着打扮,化了妆再卸妆,再化再卸。我们都是为了不落伍,别人不会在我们转身的瞬间说,‘她不如谁谁谁’。

  我们盲目地在赶时尚的集市,好像我们靠这个市场来确定我们的自我价值”。这篇文章全面地批判那种时尚――“我们经常骗自己,说我们打扮是为了自己,其实不太现实,因为几乎所有好看的东西都不太舒服”。“我知道我的身体与面孔不理想,却非要不择手段地否认这个事实。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外表上的缺陷,这是不是很成问题”?她挖苦减肥膏,说是在腹部捂出了痱子,批判时尚的攀比,认为生活本身比时尚美得多。这是一篇写得极好的文章,但它发表后,洪晃自己马上陷入了迷惘:你不是要做一本时尚杂志吗?你要你的读者都不要时尚,都去当思想家、艺术家、企业家?
 
小雪

小雪――I Look的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给你的”,她把一个黑色的、有GUCCI字样的、很大的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注意点,注意点
。”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 Look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没有那种COSMOPOLITAN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COSMO GIRL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 Look于2001年8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新来的编辑几乎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学生,都酷爱打扮。我的感觉是成了一个外行老女人。我和她们的对话经常是这样的――

  “这是什么?”我问。

  “这你都不知道?!老大?”晶晶秀气地说,“这是SWAROWSKI出的贴在身上的颗粒水晶,现在特时髦。可以保持一周,洗澡也不会掉下来。”

  “这是干吗的?”我问。

  “这是HR刚出的精华素啊!”美容编辑王靖解释道,“你不用精华素啊?那你怎么保养皮肤啊,老大?”我拿着一个橙黄色、像眼药水形状的瓶子左看右看。

  “这么着开。”王靖站起来给我示范,她当过服装模特,个子至少1米78,她给我解释美容产品的时候,我不仅自我感觉笨,落伍,还有点矮。

  “这怎么穿啊?”我看着一件件有很多穗子,带子的衣服,傻呵呵地问。

  “你得把自己捆在里面,”穆玲,又是一个1米78的女孩,我们的服装编辑给我解释道,她打量了一下我的身材,然后非常理智地说:“不过你这个身材不是特别合适,我给你推荐别的款式吧。”

  必须承认,在这些孩子面前我已经过时了。

  2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月的事情,正是I Look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了班,我和小雪一起到松子,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就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自从她当了主编后骂她的人太多,而我最伤她的地方是没有百分之百地信任她,在所有闲话中间我的立场总是在摇摆,一会儿说她好,一会儿又要她给编辑部检讨,我太委屈她了。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我到了I Look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想哭,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3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那时候真是比较闲。正好是亚洲金融危机,作投资的人都跑了,我们这些作投资顾问的人也就闲下来了。我和标准国际的三个合伙人都不属于那种非常有饥饿感的商人,活儿少了也不是特别着急,大家决定这样也好,歇歇脚,我们的生活态度特别端正,活得也特别自在。那时候天天晚上和一群朋友聚会,其中有两个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女人,小雪和廖文。

  小雪是I Look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 Look写文章。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如果说是美国咨询公司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员我也会信。她的打扮非常雅致,一身深咖啡色的呢子改良中式服装,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没有任何错误,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这顿饭我坐在她旁边,使劲和她套词,想搞明白她的来龙去脉。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倒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一个小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有一次小雪走后我们母女俩开始议论,都觉得小雪真是独一无二的,我妈妈想了想说,但是她命苦,要靠自己,靠不上别人。其实我妈妈根本不会算命,只不过酷爱看相,偶尔也装一回算命先生。但是小雪还是让她说中了,这姑娘是个靠自己的勤奋奔出来的孩子。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那年的春节我们是一起在我妈妈家过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郭方我们已经非常熟了,廖文是那天被朋友拽来的,我们都见过,但是不熟。那天晚上胡闹到半夜,我妈妈过了年就去睡了,我们就开始喝酒、跳舞,玩得非常开心。第二天所有人又凑在一起说没有玩够,还要出去再玩,就决定初五、初六的时候去北京郊区的九华山庄。

  我们到了九华山庄的第一个晚上,我、廖文和郭方都喝醉了,我记得跟郭方跳舞,记得廖文抱着我说:“洪姐,你的鸟语怎么说得这么好啊!”还记得我坐在冰箱顶上自言自语地说:“这边风景独好。”可能那天晚上只有小雪没有喝醉,笑呵呵地看着我们胡闹,还帮我们收拾残局。她是我们四个人里头脑最清醒的。第二天大家在冬天的阳光里晒着,聊点心里话,在这以后我们都互相帮过忙,廖文帮我写文章,我帮她找钱作画展,郭方帮我们组织活动,她的餐厅阿仙蒂刚开张的时候我们轮班去做托。而小雪和我干脆成了同事。

  2000年春天,我把小雪拉到I Look作时尚编辑。那时候我已经一点闲情都没有了,反而跟上了弦差不多,由于我在标国的三个合伙人非常痛快地把我们集体的钱拿出来支持我,我的压力就更大了。开始一起工作以后,我们马上发现,我和她在很多地方意见不一致:她是主流,我是另类。这种冲突在我们对图片的选择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她喜欢唯美的,非常黛安娜・弗里兰的照片,我喜欢前卫的,非要把弗里兰彻底毙了的I-D类的照片。我们之间的关系朋友的分量逐渐少了,工作的分量越来越多了。我们天天都是在讨论内容,我变成了一个会骂人的、独断的恶女老板,她成了一个少不了受委屈但是非常倔的时尚编辑。在我终于认输,把编辑大权全部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当年九华山庄那样的聚会了。在此其间,我只有一次非常偶然地去她家“蹭饭”,但是坐下说的话题全是工作。我惟一的安慰是小雪前几个月得意地说:“我挺得意跟别人说,你当我的出版人。”我知道小雪和我在一起工作和我们当年的友谊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找回原来天天和我一起鬼混的那个朋友。

  小雪: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型再或者顶多是棱型,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呈列如下:

  丁字皮鞋

  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 LOOK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 LOOK世界都市》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六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

  将“骂人”进行到底

  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有一阵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新房子,旧房子

  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著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在这间小屋里我饱尝了晃的好厨艺,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的是西式做法的中国面条,不知道她将红烧肉和什么西餐作料搞在了一起做的卤,特别香。

  近几年北京的房地产业越来越火,出现了各种设计师的各种新想法的样板间。有一次,陪朋友去看一个据说大师设计的样板间,售楼小姐煞有介事地讲解说,现在最新的设计理念是主卧的洗手间不再封门,和主卧连成一体;而敞开式厨房和客厅连成一体……我当时就有点幸灾乐祸地对小姐说:不是最新的设计理念吧,我好几年前就在琉璃厂一个小院里见过了……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个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做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从这个房子开始,我觉得这两个酷爱设计的人开始向“不实用的设计”发展,屋子里总有一两件不知道干嘛用还费死劲弄进门的东西。

  比如在客厅里有一块大概直径有两米的大石墩子,我也没记清是两人谁送谁的生日礼物,从市区一个拆迁的老院里淘来,价钱很便宜,因为太重只好动用大吊车运到乡下,运费比石墩本身的价钱贵好几倍,最要命的是因为石墩本身的体积和重量,必须在房屋还没有封顶的时候直接用吊车吊进客厅,并且一次性摆好位置,否则四五个小伙子也根本搬不动它。总之,现在这个大石墩子已经得意洋洋地占据了客厅的主要位置,上面是主人随意放的一些干花之类的摆设。我第一次见到石墩就一针见血地问晃:你以后要搬家这玩意怎么弄?把房顶拆了才能搬走!晃和男友一起摇头,说不知道怎么办,到那一天再想办法,当时买它的时候谁都不信我们能给它运到昌平来,现在不也运来了……

  这个昌平的小院得了主人两年的宠,主人已经又有新想法了。大概晃实在不堪忍受每天来回三个小时的上班车程,如果碰到雨雪的坏天气就要半天的时间花在路上的痛苦,终于决定还是在城里租个公寓平时可以安身。晃很快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因为房子是人家的,装修也是现成的,所以两人的设计情结没机会发挥,很是郁闷,只是在客厅里做了一个巨大的金属和木头相接的桌子,大得能打乒乓球,晃开始热情邀请我们的编辑去她家里拍片子,说在这张桌上可以拍静物。我始终不知道这张可以睡人的大桌子平时干什么用,当然它是在客厅里做的,也搬不出去,除非把桌子拆了。

  这间公寓显然不太合晃的胃口,所以不到半年她就找到了新的目标。这就是一间废弃的400多平方米的工厂厂房,晃和男友一时兴奋得像当年在昌平买了那块地一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动不动就邀请亲朋好友去她们家的“厂房”参观。同时浩大的装修工程再次启动。

  很块,又一个LOFT风格的新家诞生了,200多平方米的客厅大得有点让人晕,迄今已经成了party的专用场地,去年我们公司百八十人的Chrismas Party就在晃家的客厅里举办,并且有朋友在这里还成功组织了一场电影的新片发布会。

  当然,两位主人的“不实用设计”依旧在继续,现在在客厅的一头,已经竖立起来顶天立地的四个像秋千一样的方形铁架,上接房顶,下入地面,有一根钢管为轴,人可以坐在上面旋转,我惟一想到的用途是如果在晃家做时装show,模特倒是可以坐在上面秀一下。至于平时,大概只能是自己解闷用了。

  不做作的爱情

  写一个女人的故事,你即使不说她的事业,她的家庭,怎么也要说说她的爱情。

  在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对于一个“好女人”的爱情观的定义很简单:你要从一而终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男人,最好让一生如一日;要是你恰好不那么幸运地结过不止一次婚,你也最好将自己收拾得在外人面前像一个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女孩。我不知道晃的爱情教育是怎样的,在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从不忌讳的她的离婚,她的旧恋情和新恋情,并且总是可以以一种大方自在的甚至有点儿自嘲的口气提及自己的婚姻。

  你可以从晃的口气中听得出来,她对自己的选择从不后悔,爱过就是爱过,吵过就是吵过,分开也就是分开了。婚姻在她身上是个越来越模糊的概念,也许是因为她对婚姻越来越不刻意了。

  我听到过不止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性朋友,都说,洪晃是他们一生中认识的女人里最聪明的一个,她的智慧和幽默感足以和一个男人抗衡,所以和晃谈话是一种享受,交流起来也很容易。事实上在我们交往和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我已经深深领略了晃作为一个女人的出色。

  我私下里曾经很困惑,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呢?后来发现,对男人来说,晃在生活中是个很容易“打发”的女人。因为她经济上的足够独立,对所有的奢侈品已经可以轻松地自给自足,她的男朋友不必为女朋友今天要月亮明天要太阳而头痛;因为她头脑的独立,她可以明明白白地为自己在事业上做任何一种决定,而不劳神男朋友每天听女友絮叨在办公室里的挫折;因为她个性的率真和简单,她几乎没有女人的“小肚鸡肠”,她的男友因此省心很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恋爱中的洪晃和大部分女孩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概脾气烈的人看上的都是表面温和,实际上脾气也是一点火就着的人,所以也会看到两个人很认真地吵架,在两个城市用长途电话“吵”上几个小时。我赶上过一次,晃一直在用电话和男友“理论”,手机电池用光了,接着用座机,从我们出去吃午饭到我们回到酒店,晃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表情丰富地对着电话大呼小叫,当然,依晃的语速和反应,男友也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儿。还有一次,往她的昌平小院打电话,拨通电话先是一片嘈杂声,然后听见晃说“对不起,这个电话坏了”,于是听到小跑的脚步声,又换了一个电话,晃又说“好像这个电话也坏了,我再换一个……”第三个电话也还是听不清楚,后来晃说真是不好意思,两人吵架总是互相摔电话,所以家里的电话都不太灵光了,然后自己哈哈地大笑,说家里的一个小花瓶、小水杯都是俩人费心思挑的,只有电话是随便在商场里买的,最不心疼。

  这样的小故事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这一阵子倒是听不到他们两人的吵闹声,除非是在装修的问题上,两人都自诩为“大设计师”,都视室内设计为自己的最爱,是名副其实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并且都很难说服对方。

  晃是一个很享受自己爱情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不用“猜测”的女人,脸上的幸福和心中的幸福永远步调一致。而这一点,其实是挺难做到的,需要一个女人有不做作的本性,还需要她有真的爱情。

  和洪晃虽然认识六年,共事两年,写到这里时我对这篇文章心里依旧非常没底,晃是一个故事太多的人,以至于当我提起笔时,脑子里闪现出许多缤纷的画面,哪一个画面又都无法定格。我不知道当年晃的父母为她取名叫“晃”,是不是预料到了她后来“晃”的天性――一个可能一生都会特别活跃的人。
 
我的四个小祖宗

我和我妈有个共同的毛病:干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气氛。我妈写书之前要买新的文具,把桌子收拾干净,泡杯好的碧螺春。后来越发不可收拾,干脆在青岛买了一个小小的公寓,写东西就去青岛,看着大海写。这才有气氛。我呢,是办公司必须热闹,我希望一个公司里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该吵架吵架,该高兴高兴。最快乐就是公司内部有两个人谈恋爱,成不成无所谓,最怕的就是人事纠纷,一点都不好玩,特别破坏气氛。


  我们公司除了我比较闹以外,还有四个小祖宗,三个天天来上班,一上班就得和我理论点什么,还在一个我实在受不了,让我请走了,以自由撰稿人的方式给我们找麻烦。伊伟是《名牌世界・乐》的主编,这是一本城市指南,非常实用,有很多好看的短文章,绝对够一个月在咖啡馆、床头和马桶的阅读量。王勇是I Look的美术总监,性子慢得跟蜗牛差不多,我和小雪都经常跟他急,但是他当然更喜欢雪姑娘那种温柔的威胁,我跟他急也不管用,他已经有七七四十九招等着我。戴政是技术部的负责人,天天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也不知道他干些什么,虽然他不是搞技术出身,但是已经学会了用所有中、英技术专业词汇来吓唬管理人员,知道我在听不明白的时候只好听他的。曹鹰是最早参加I Look的,还参加过无数失败的策划。我头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从来没办过刊物,现在说话却经常是“圈里人”“圈外人”的字眼。

  我要不是真的缺字,绝对不敢找这四个小祖宗帮我写稿,第一,没什么好话,第二,肯定拖稿。果不出我所料,没一个准时的,除了戴政。伊伟和王勇说得比较实在,离他们本性不远,面子给足了,但是该说的也说,就是没敢狠狠地说。戴政的东西让我删了不少,他把我逗他们玩的脏笑话几乎都重复了一遍,也亏他想得出来,记得住,这些东西我不删,这本书就别出了。曹鹰的东西属于他平常最掉链子那种作品,不靠谱。我一看就知道这孩子又缺钱花了,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催稿费的味道。

  这章让这几个小祖宗先杜我的撰,然后我再杜他们。

  伊伟他自己说:

    洪晃是我老板,这是我下面这五千字的基本背景。我将要提到的任何事情,这是理解的一个基本前提。

  四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刚为杂志的事情吵吵了一顿,原因是洪晃要把一个客户的连续5页广告放到新版第一期《名牌世界・乐》的《封面故事》里。那个广告的要求是这样的:

  连续4个放在右手页中间的六分之一广告,接最后一个右手页的整版广告。按我的经验,这东西放到封面故事里会很难看,而且不仅仅是难看这么简单,它还会彻底摧毁一期杂志最大选题的内容和节奏。但按照当时洪晃的思路,这东西再难看也比不过钱的好看,所以,我们俩就当着一大帮人在公司里打起来了。

  洪晃是个很有艺术鉴赏能力的人,这一点我后面还要提到;同时洪晃还是一个天才的大Sales,从来不掩饰对钱的热爱。通常是人都有这两方面的特点――跟在艺术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和跟在钱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但人前人后的,总会对前者表现得大张旗鼓,对后者就得有所收敛。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洪晃不行,她不嫌丢人,喜欢什么就大呼小叫一往无前,这就让她旁边的人很为难,因为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小伎俩不大派得上用场。这种情况有点儿像三伏天穿梭在东京、香港写字楼之间的马路上的那些公司职员,天再热也一身职业套装事事儿地穿着。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热,但是看见穿T恤短裤的还是会不屑,可文明社会不就是这么构成的么?偏偏洪晃喜欢把你拉到乌干达,那地方夏天也就一块布裹裹对付了。都是40度的天气,一个香港人西装笔挺地往乌干达农民跟前一站,肯定能体会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洪晃跟我说,她就要这么上广告,完全就是一乌干达农民。而且那种无赖劲头明摆着就是在跟你说,怎么着吧,反正我比你丫凉快。

  在这里我需要插一段说明,就是本文的所有粗口都来自对洪晃的观察经验,每个人有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我不知道洪晃的英文和法文是哪一路子的,但洪晃的中文绝对是比较粗俗的那种。洪晃说粗话的时候比较像她自己,偶尔温文尔雅起来我总不太习惯,觉得她憋着什么坏,肯定是要阴人一道,所以才那么委屈自己。我加上这句话的目的是给本书的编辑看,因为我也没把握写到后面又会想起洪晃说过的哪一句不大文雅的话来,所以事先拜托编辑,为了主题的需要,千万别随便把里面的粗口删掉。

  回来说那个广告。对一个做杂志的人来说,广告这东西除了能给你带来钱这一点之外,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但哪怕就从“带来钱”这一点来说,广告就已经足够可爱了。

  而我和洪晃的分歧在于,你应该为可爱的东西支付多大的代价。比如说,我觉得封面故事的代价就太大了,因为杂志还指着它卖呢。除非这一单广告收入够抵得上这期杂志的销售收入。进一步说,就算抵得上,对读者评价杂志的影响怎么算呢?

  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版人和主编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这事儿恐怕很难完全摆平。一方面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另一方面对出版人来说这本杂志全卖成广告才好,而对主编来说最希望的是人家说,你们杂志真好看。从职业的角度讲,主编的意思有点儿像职业经理人,所以最后当然要听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为我觉得那样上广告对杂志的损失太大,得不偿失,而一旦你的丫头有了前科,再找婆家总不如黄花闺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愿意跟丫头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银子再说,有人要亲一下,然后再在姑娘肚皮上签个名,那也行。我们两个的分歧就在于,我觉得肚皮上的签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签字的是咱们女婿,否则还是再忍忍的好。而洪晃觉得,第一,未必就洗不掉,第二,就算洗不下去,将来的姑爷也未必那么介意。其实出发点都是一样的,就是盼着把闺女养成人物嫁个好人家儿,但是在怎么教闺女方面,我们打起来了。

  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们俩也没完全达成一致,只能是来来看。以后这种架我们还得常打,打出来的结果往往比假模三道地商量或者叫“探讨”出来的东西更接近真理,但是更多人选择不打的原因,是接近真理的过程容易伤感情。跟洪晃打架的好处是,她不小心眼儿,只要你说得还有点道理,当时脸红脖子粗,明天见面就都忘了。再过两天甚至就成了饭桌上的笑话。这年头大家心浮气躁睚眦必报,小心眼儿的男人都一抓一大把,赶上个女人可以这么大大咧咧,确实比较难得。其实和洪晃吵架需要的主要不是勇气,是智力和判断力,就是你真的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一点很重要。

  具体到那场争论结果,是洪晃拉着美编在电脑屏幕上把那单广告比划了一下,终于放弃了。说实话,那东西放那儿实在太难看了。前面说过,洪晃对钱有强大的热情,但是她还有艺术鉴赏能力,开过画廊拍过电影自己也写东西,一句话,这个女人有脑子,所以即便有时候小不讲理,也反不出大边儿去。

  下面说说洪晃的脑子和前面说过要提一提的洪晃的艺术鉴赏能力。先说艺术鉴赏能力,这个比较好说。

  洪晃最早弄的一本杂志是“《I Look世界都市》”,里面的文章我还记得一点儿。比如有一个是刘索拉的说美国爵士乐的专栏,我还见过一篇文章是说“哥特”式建筑的,而且是一篇“下”,这说明之前至少有一个“上”,弄不好还有“中”。在我见过的时尚杂志里面,这篇文章对“哥特”艺术的说法是最具专业水准的,惟一的问题是,它并不适合一本时尚杂志的调子。

  我没有挤兑时尚杂志的意思,但是显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时尚杂志并不是办给有脑子的人看的。我不想冒犯读者,但我真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白痴,谁会指望到一本时装美容杂志里接受一本正经的艺术史教育,而且还是“中世纪”的?

  现在看来,洪晃当时正沉浸在所有脑子里充满自以为是想法的艺术爱好者办杂志的误区里面:我要办一本有思想有品位的杂志,它本身就得是一个艺术品和思想家。其实真的艺术品总是好长时间都卖不出好价钱,而很多思想家终其一生都营养不良,或者孤独到老或者退而求其次找一个文盲老婆了此残生。总之,洪晃当时很丢人地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艺术青年所能拥有的全部幼稚想法和理想冲动,而缺少对杂志市场庸俗本质的基本判断。

  当时洪晃办的杂志没别的毛病,就是通篇都是这种“惟一的问题”。其实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洪晃也不是第一次摔跟头,我记得她讲过一个故事,起头说的是“拍电影开画廊都是千万不能干的事”,因为比办杂志烧钱多了。支持这个判断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回拍一个械斗的群众场面,把四里八乡的老乡们都拉来了,两边都举着铁锨摆好了架势站在山谷里就等开拍,山头上的摄影师突然要上厕所,把机器一架先闪了,偏赶上不知道谁和摄像不对付,成心冲着底下一嗓子“开始”,漫山遍野的老乡们立刻一声呐喊,高举锹锨锄头上满弦似的跑起来。因为和老乡们是讲好了的,每个人跑一趟就是10块钱,这边导演一看不好,赶紧举着大喇叭喊“别跑,这次不算”,但老乡们哪管那些,跑完这趟再说……这个故事让洪晃讲起来比这么写着有意思得多,说得你眼前真有万马奔腾,最重要的是洪晃说起老乡们撒丫子就跑的时候那股惟恐天下不乱的劲儿,是我见过的口头艺术的最高形式,也是我对拍电影这件事最直接的感性认识。

  尽管如此,在很长时间里洪晃充沛的艺术创造热情构成了她不断骚扰编辑部的理由,这种经常性地爆发出来的冲到第一线的冲动,在症状上表现为强烈的编辑情结和美编情结,站在苹果电脑旁边比比划划,这张图大一点儿,那个字用大黑怎么样,或者仿宋,要不换成中等线呢……

  洪晃还自告奋勇当过杂志的栏目编辑,而且每期一定因为晚交稿被罚款。I Look前不久全体去了一趟青岛,经费基本来自内部罚款,里面就有洪晃的基本建设。我替《乐》约过洪晃的电影评论,她当时挺兴奋,一口答应,条件是我给她拿盘,她给我写东西。洪晃信誉很好,交不了稿就交罚款,每天50块钱的罚款连交了3天,而且很有继续交下去的架势,弄得我自己都觉得怪没劲的,说什么也不让她给我写东西了。

  洪晃的艺术热情是被一次一次的残酷现实粉碎的。有一回I Look的美术编辑弄了一个选题叫“菊儿胡同的大丫二丫和三丫”,找的三个模特分别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这种天马行空玩概念的东西当然很拽,但是很容易激怒读者,让他们觉得杂志在拿她们开玩笑,事实是那个选题在激怒读者之前先激怒了评刊的众编辑,这件事好像让洪晃很沮丧。但是这些事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就是让洪晃越来越接近一个真理,你的杂志一定是给人民群众看的,所以个人爱好和品位要服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要求。

  后来这个朴素的道理化成了洪晃告诉我的一句话,这是我在洪晃那儿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编辑永远无法避免自我欣赏甚至是自恋,好编辑和坏编辑的一个区别往往只是能不能时刻提醒自己别陷到自恋里去就是了。这个问题洪晃是这么跟我说的:“你如果喜欢自己,别办杂志,写书去。”很有道理。

  洪晃的模仿能力惊人,像前面提到的学个把群众场面什么的,只是一般发挥水平而已。这部分我不说了,因为很多人都比我更有发言权。兴致上来逮谁学谁而且最可怕的是学谁像谁,所以能在她身边待得住的人,应该都是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洪晃自己的心理素质也极好,这就让大家在一起比较轻松。有一阵洪晃和宁瀛去拍一个什么电影,中午回了一趟公司,我正好撞见,那是我见到的最有戏剧效果的洪晃。穿着一身很没落贵族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戏里给安排的,没来得及脱下来,脸上的妆不知道是谁给化的,几乎就要把洪晃化成一个美女了,这给洪晃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那张脸怪怪的,无论如何肯定和洪晃没有任何关系,像从哪儿借来的,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次事故。

  洪晃自己显然也很不好意思,在公司里鬼鬼祟祟的。最要命的是大家都刚刚吃完饭上来,正好是头脑不太清楚又总想说几句话的时候,迎面碰到老板这个样子,和平常的情况迥异,总得习惯性地发表一点意见。结果那天中午洪晃在公司里遭到了各种热情洋溢的表扬,从“漂亮极了”到“漂亮多了”,我在旁边听着实在不像话,又同情洪晃又同情那些发表意见的同事,洪晃是为朋友帮忙,所以才容忍化妆师把自己作践成这样,这正是洪晃敬业精神的具体表现之一。按我的理解,同事们即使称赞,表达的也应该是对洪晃献身精神的敬意,而不是什么漂亮不漂亮之类的东西。非要说,那绝对是我见过的最难看的洪晃。但考虑到公司当时的舆论气氛,我还是很小心地闪了20分钟,尽量回避和洪晃的正面遭遇,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一个人给弄成那样实在是太惨了。但最后一个不留神还是在洪晃马上要走的时候和她正面遭遇了,当时的情况是,我如果装出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显然说不过去,因为发生的事情就写在洪晃脸上摆在那儿。而我也不适合表达我的真实想法,因为对洪晃的新形象交口称赞的同志们就分布在我周围两米不到的范围之内,其中还有一个是我当时的主编,在这种局面下我说任何一句话都会出问题,我既不想让洪晃觉得我脑子里有水,也不像让同事们觉得我认为他们脑子里有水,只好直愣愣地干在当地看着她发呆,而这显然是各种处理方法中最糟糕的一种。这时洪晃的聪明发挥了巨大作用,她冲着我一句:“你丫什么都别说,说我跟你急。”立刻就把我救了。这句话让我立刻想起《顽主》里杨众一边蹬板儿车一边回头,“你丫说谁呢,我知道我傻”,都是比较聪明的表现。

  我只剩下500来字说洪晃的脑子,本来这部分我是准备作为本文最主要的部分来好好说说的,现在只好因陋就简。

  首先说这5000字的作业,贝塔斯曼约她一本书,讲好是十来万字,结果洪晃给大家这个分5000字那个分5000字地一消化,压力立刻就小多了。这中间有一次洪晃过来说,出版社那边打电话过来,洪小姐啊,出于市场的考虑我们觉得还是希望您写一写和陈凯歌的事。“我说好吧,我就加一章:和本书主题无关的若干人物。”

  洪晃写得很好的随笔,有一阵她在I Look后面写“大女人小女人”专栏,我在后面写“大男人小男人”,从成色上看她的要更好一些。在写字儿方面我服气的人不多,洪晃是一个。洪晃写东西抖的是她的那种别人没有的机灵和那股有点儿“浑不论”的锐气,底子是她的生活。她见的各种神头鬼脑的人比较多,自己又一片浪漫天真,虽然很早就离开国内好长时间在外边,但对汉语却有一种特别的敏感,东西写出来自然路数比较特别。我当时离开自己供职的那家衣食无忧的报社,少挣钱多干活儿地跑过来做杂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知道有一篇《男人分两截》是洪晃写的,后来三联“生活圆桌”第一本集子的题目,就化了这篇文章作为题目,当时我想,一个能写这样东西的老板,应该比较有意思,就过来了,我没想到的是,洪晃比我想的还要有意思一点。

  写到最后我发现其实还是没怎么写到包括粗口在内的很多关于洪晃的最生动的东西。作为一个写字为生的人,我知道有两种人,一种是写出来的比活人更生动一点,另一种是活的比写出来的更生动一点,一般我更喜欢后者,因为后者活得比较生动。在我见过的各种生动的人里面,洪晃在第一阵营。

  我说伊伟:

  伊伟不是我招来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来的,突然间,I Look编辑部有了个时而精神抖擞,时而神经兮兮的寸头。如果说我写的文章不适应时尚刊物,那他的文章也好不到那儿去。伊伟看的书肯定比我多,有时候我不敢太在他面前拽什么欧洲历史和外国文学,骗骗别人我足够,但是这孩子我得当心。他写的文章,就像这里的一样,有一种非常聪明的幽默,特别难得。我喜欢能让我思考和笑的作者,而伊伟的东西永远两点俱全。

  我在泡沫经济的高潮曾经企图搞一本《酷》技术杂志,介于“WIRED”和“RED HERRING”之间,我找了一个北京的外国人当主笔,当时的想法是有很多技术上的资料必须由英文翻译过来等等现在都想不起来的原因,总之,找不看中文的人策划中文是脑子灌水的作法,更灌水的是这个老外给我介绍了一个管理者,结果是他的女朋友,伊伟这个倒霉蛋就被派去做责任编辑。这是个非常失败的项目,根本没成功,但是伊伟能够做总编的本事我倒是有所体会。他是一个会抓主题的人,而且角度非常尖锐。在操作上有两点是没人能比的:考证事实和整体概念。我从来不知道他到那里查来那么多资料,而且这得多耽误功夫!

  我看过一本叫《总编辑》的书,里面写得是作总编辑的技巧,书里面讲了一个故事:

  《纽约客》总编辑招人,问:“你想当作家,还是编辑?”

  应聘者回答:“当编辑。”

  总编说:“Good,好作家纽约遍地都是,好编辑没几个。”

  而北京也是这样,我曾经跟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合作,她做编辑一塌糊涂,总要把别人的稿件改成自己的作品才罢休,实在可怕之极。

  伊伟是个好作家,但是更可贵的是他也是一个好编辑。

  《酷》刊策划完蛋以后,伊伟就去做《乐》。那时候,《乐》是个广告刊,是免费的直投类刊物。中国的大城市都有好几本给老外看的吃喝玩乐城市指南。可就是没有一本给中国人看的。我们也就觉得这似乎有点太殖民了,好吃好喝好玩的地方只有英文刊物,那中国人难道都回家待着?纯属于赌口气,非办不可。说老实话,什么市场调查都没做。《乐》出来之后很受欢迎,伊伟就在《乐》待了几期,但终归由于广告刊不得刊登任何内容,他憋得慌,就跑到《青春一族》编辑部去给青年人编写东西了。就在这时候,他原来的老编辑部,I Look,开始改组了,原来的知识分子们全跑到《追求》去了。那时候我正在为此伤心,也为刊物干着急。就在这时候,伊伟有一天神神叨叨地说:“哎,晃,找你说句话。”

  “行。”我们就进了我的办公室。

  “刚去了一下《追求》,”他说,“都在那儿,好像要大干一番。”

  我心里非常醋,也非常酸,立刻认为他也想去《追求》,是来辞职的,我说:“那你也去吧,我无所谓。”

  他愣了一下,说:“我想听你的意见。”

  我当时疲劳加伤心,因为一周走了近十个人!有气无力地说:“你们干什么都不是我能为你们作决定的,我不想多说了,你就去办理离职手续去吧。”

  他又愣了一下,说:“离职手续怎么办?”

  “去人事部,然后我给你签字就是了。”

  他立刻站起来,很常规地说了一句:“行,就这么着。”

  过了没几个小时,他拿着离职的表格找我签字,我二话没说就签了,他也没说什么,就这么散了。

  大概事过一个星期,小雪出差回来冲到我的办公室说:“听说你把伊伟开啦?!”

  “没有啊,”我说,“是他要去《追求》的。”

  “他说了吗?”小雪愤怒地质问我。

  “他……他……他说他去《追求》了……”我也开始糊涂了。

  “你怎么连这个都搞不清楚,”小雪实在是看不惯我的神经质管理方式,“你去问问吧,我可是听说人家根本没想走,你就一句话把人给开了。”说完就摔门走了。

  小雪走了之后,我好好回顾了一下整个过程,好像伊伟是从来没有说过要辞职,肯定是我误解了。我的第一个反映是,那他为什么不说?都一个星期了,他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澄清一下?这种想法一秒钟之后我突然开始骂自己,我真是把自己当老板了。明明是我的错,为什么非要人家来找我?面子?地位?还是我开始变成狗屎,变成了我自己最讨厌的那种官气十足、架子比能干大好几百倍的傻X?

  那天晚上下班之前,我给伊伟家里打了个电话,我上来就赖兮兮、傻呵呵、嘻皮笑脸地说:“伊伟,我是不是犯了次糊涂,你没想跟我辞职?”

  “没有啊。”他既没有生气,又非常从容。

  “那姐姐跟你赔不是,我是糊涂了,你回来吧……”

  还没用我说“求”字,伊伟说:“那行,明天吧。”

  我高兴死了,许了一堆愿,包括有一顿大餐之类的,当然没有一样兑现了。

  自那以后我们从来没有再就这件事交流过一个字,只有人事部的人用这个把柄时常提醒一下我的人事工作能力问题。我心里知道我碰到了一个想干事情的人,他职业感觉极其强,而且性格干脆。我觉得伊伟这么干脆地回来了,真是我抄上了。

  今年八月《名牌世界》改版,我们合作了,将原来《乐》的部分内容和名牌世界合在一起,伊伟终于当了一本正式刊物的主编。我为刊物高兴,伊伟也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王勇他自己说: 

  至今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洪晃会让我当《I Look世界都市》的美术总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离开了拼打纠缠多年的广告圈,应聘美编来到了《I Look世界都市》,只是想在此暂时过渡喘息一下,当一个纯粹的旁观者,然后像流星一样奔向下一个去处,我一直认为时尚类杂志的美编一定很爽,天天看着各类PLMM,实在是修养身心的好差事。可能是因为PLMM们的巨大吸引力吧,在路经这里的时候,我的运行轨迹发生了改变,并最终在这里坠落。我觉得洪晃并不喜欢我,因为我是好孩子,洪晃不喜欢好孩子。那天我从外边办事回来,发稿的校对正在让美编改版权页,她们笑嘻嘻地说我升官了,并让我请客,我并不知道是什么事,直到看到白纸黑字写着我是美术总监时,我有点儿吃惊,自己也不好分辩什么,因为洪晃事先并没有告诉我。后来我跟洪晃说:“那就这样吧,其实我也觉得当一个旁观很难。”其实男的到了我这把年纪已经不能再“逃避责任”了。于是我就稀里糊涂地成了《I Look世界都市》的美术总监。

  我很早就知道洪晃这个人,曾经读过她在《三联生活周刊》生活圆桌中发表的杂文,写得挺牛的,也在网上看过介绍她的文章,觉得她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晓雪介绍我见到她的样子,洪晃穿得很随便,剪了一个中国娃娃头,手里举了一根烟,说起话来极具感染力。

  刚来到I Look就能明显感觉到洪晃的威慑力量,公司的人没有不怕她的,她那时还在直接管理I Look编辑部的事情,每天早晨一进办公室,看一下周围人的状态就可以知道洪晃是不是到办公室了,虽然她的办公室离我们编辑部的区域有很长一段距离,可是你能明显感觉到洪晃“气场”的存在。

  那时的《I Look世界都市》还有不少洪晃个人的痕迹,在圈内觉得是绝对算是一道风景,是那种宁肯有缺点,绝对不能没有特点那种,上面有不少的文化信息,前卫另类的人物和事件,文字量也比现在要大,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强调精神和个性的东西。我们的编辑手册是洪晃自己写的,从期刊的定位到栏目的设置,从文字风格到图文比例,细细的有几十页。

  我们新来的编辑她也亲自培训。听洪晃讲话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洪晃的语言表达很强,英语、法语、国内各地方言随口道来,流畅生动,听别人讲洪晃以前好像还客串过什么电台的外语播音员。无论是开什么样的会,只要有洪晃在,会议室里常常会突然爆发出大笑声。洪晃的编辑培训主要集中在编辑流程上,她反复强调各编辑的分工、职责,以及大家相互的关系,强调用专业的编辑流程制度来规范编辑的工作、弥补编辑个体的能力和经验的不足。有时洪晃还会给编辑们留作业,让大家“做作业”,所谓“做作业”就是洪晃把自己看到的与专业相关的好文章复印下来,交给每个编辑学习,并提出一些问题叫编辑回答。

  我觉得自己来I Look是赶上了好的时候,《I Look世界都市》由一本个性化期刊向商业化期刊转变的日子,对于我个人来讲,也在那些反反复复的日子里开始了解一本商业期刊的真正涵义。

  “简单而粗暴”

  《I Look世界都市》是一本100%本土的时尚类期刊,开始我也以为I Look有国外的合作期刊,其实没有,所有的东西是自己原创的。在磨练每个编辑,提倡创造力的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把每个编辑个性化的东西统一成一本期刊的内容,让各个部分都谐调统一。在这方面洪晃的做法是“简单而粗暴”的,就是用条条框框去“扼杀天才”。I Look有一个很流行的词汇叫“自恋”,就是形容编辑在创作过程中过于陶醉于自我感觉而忘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状态,我们坚决反对自恋,我们反对自己。

  其实洪晃也挺自恋的,过分优越的家庭背景和绝对权威的教育让她很难与我们平等地思考同一个问题。记得有一期赶稿加班,就是去年夏天,天气倍儿热,到了晚上空调也没有了,可洪晃就是对编辑写的目录看不过去,改了几遍也通过不了,最后只能洪晃自己操刀了。把自己闷在办公室里有个把小时,最终得意洋洋地从办公室出来了,大声对我们朗诵自己的大作,把我们和她自己都乐翻了。其中有一段关于情感内容的栏目是这样写的:“‘想窥视别人最隐私的婚姻想法吗?我们这里访问了几十个,狠狠地问:你和他离婚后,大钻石戒指还还吗?’怎么样,够尖锐吧,还有更尖锐的呐,‘看看你周围都是些什么人。’”当时我们不忍心打击她的积极性,大热的天儿,还是让她早点儿回家吧。等杂志出来以后,我们还是忍不住告诉她:其实看杂志的没有几个人会仔细地读目录页的说明文字的。

  对于已经制定出来的编辑流程等规章制度是要坚决执行的,对于胆敢违反规定的编辑,洪晃总要当众与她理论一番,这样几次,编辑部的规矩就神圣起来,即使有些不尽合理,可总比没有规矩要强。有一次两个编辑交稿没有交全,好像是为了赶流程进度,先把文字交了,图片没有交。洪晃就在我的身后与她们理论起来:“有这样的吗,交一半的稿就算交了,你们打炮也打一半吗?你们肯定不干。”当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可回头看两个妹妹都从容自若,面无难色,我知道自己少见多怪了,洪晃一走,我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

  其实我觉得自己也许“自恋”的成分少一点儿,一方面从小受的就是集体主义式的教育,另一方面干广告那么多年,自己的创意经常被别人强奸来强奸去,早就没脾气了,说到“自虐”,可能倒有一点儿。我觉得自己理解条条框框的涵义,所以在洪晃让我写的《I Look排版设计规范》里有这样一段:“我们制定《I Look世界都市》设计排版标准,目的是统一每个设计人员的思想,指导并规范设计人员的设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设计质量。当然,这种做法是扼杀天才的,但绝对是培养普通人快速进入工作角色的最好方法,所以我们提倡。”

  洪晃的“设计情结”

  其实洪晃还是比较有设计感觉的,可惜她没有学设计,所以只能站在我们美编的身后指手画脚。

  以前每次我们排版设计打印出的黑白样总是首先要贴到洪晃的办公室里,她的办公室的墙上四周有后来加的几排木线,目的就是把排版设计的黑白样贴上看看总体效果。比如版式是否漂亮、图文比例是否合适、文章的顺序是不是顺畅,还有广告页与正文能否协调等等。发现问题她就直接找美编修改,有时站得累了,就把水杯和烟缸搬来,坐在我们身边一起用鼠标把图片和文字摆来摆去。我说她有“设计情结”,她听了哈哈大笑,还跑去大声告诉别人。洪晃对于版面的设计要求很高,她强调设计要有视觉中心,洪晃管它叫“Eye Candy”,就是要像糖果吸引小孩一样,设计中的“Eye Candy”要吸引眼球去阅读。我觉得自己很少有让她满意的时候,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交流。做期刊的都知道,对一本杂志来说,封面是革命的首要问题。那时的《I Look世界都市》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规矩,几乎每期的感觉都不一样,有时为到底选哪个方案费不少劲。常见的做法就是把设计方案都贴出来,让大家反复比较。有时为了体现真实的效果,我们还找一些其他期刊的封面贴在一起,模仿出报摊上的视觉感觉,看看我们的封面到底醒目不醒目。我觉得洪晃在设计方面的决策上还是比较有主意的,绝对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服从少数的,她认为在设计上绝对不能搞民主,如果每个人的意见都听,那设计出来的东西肯定什么都不是。所以洪晃规定封面设计的事儿只能有她、晓雪和我三人裁定,只要是我们三人认定下来的东西,别人就是骂翻天她也不会改的。

  其实美编的工作很有弹性,一个月总有一个星期无所事事,还有一个星期忙得四脚朝天。我们永远面临的问题是提高排版设计的效率。我觉得应该想好了版式再上计算机设计,实际上对着计算机屏幕空想效率最低。所以我向洪晃建议每个美编在排版之前应画好版式图,她同意了。可过了几天,她突然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对我说:“以后所有栏目的版式图都由一个人画吧,我觉得一本杂志有几个人的设计思想在里面是不可思议的。”这让我觉得很为难,因为那时我刚来I Look没有多长时间,谁会听我的?可看洪晃那么肯定的样子,也就咬牙答应了下来。这下我的责任重大了,所有版式设计的事洪晃都找到我的头上,与她理论可够难为我的,我说不过她。从那时起,我的包里总是装着用废纸打印成的空白版式图和一两本国外的期刊,有时间我就拿出来画画,的确有压力,但很愉快,我喜欢在纸上画版式图的感觉。

  当上美术总监以后,我特别想知道国外那些成熟的商业期刊是怎样设计运作的,那么厚的期刊,他们是怎么在短时间完成的?如果每期都是按照文字和图片现画版式图,能来得及吗?那时我们有一个剪期刊的大本本,里面分类放着各种期刊上剪下来的漂亮版式,其中里面有些比较适合我们的版式在《I Look世界都市》慢慢固定下来。后来德国《明星》周刊的美术总监来北京交流讲课部分解决了我的疑问,其实要做到高效率的排版设计,关键是要重复,就是说一本书中70%的内容的排版设计是每期都固定不变的,而真正需要你每期变化设计的只占30%左右。关键是要给那些固定的栏目都制定成设计模版,编辑每期做选题需要几张图多少字都要依据模版的样式进行,这样美编排版设计起来当然就轻松了。当然这绝对不是偷懒,这是商业化操作所必须的规范。现在的《I Look世界都市》就是如此操作的,而为了今天的效率,从那时起我们就开始制定《I Look排版设计规范》了,到现在已经是第三版了。

  现在再回头看看去年这个时候的《I Look世界都市》,的确会让我脸红,真的,设计挺烂的,也许是我的品位又有提高了吧。我不知道为什么洪晃会那样放心地让我把期刊设计成那样,但我得感谢洪晃对我的信任,没有当时大量的任性尝试,不会有今天。我后来对洪晃总结说,所谓美编就是在极短时间内制造大量平庸作品的人。

  “与洪晃死磕到底”

  的确,与洪晃在一起工作非常刺激,但常常也很受刺激,兴奋伴随着沮丧,叫人回味。争论是不可避免的,几乎每次都死得很难看,但还得强打精神去坚持,就是要“与洪晃死磕”,这样就能稍微壮烈一点儿。洪晃并不固执,在一次又一次的争论和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服从后,我们的《I Look世界都市》变了,洪晃也变了。翻翻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的《I Look世界都市》,就可以感受到其中脱胎换骨般的变化。下面介绍几种与洪晃死磕的方法,仅供参考,出人命别找我。

  一、引用数据,用事实说话法

  洪晃的个人经历非常丰富,看书也多,外语又好,能力就更不容怀疑,可每每做决策前,她总是先调查研究,用数据说话。所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向她倾诉自己的观点时,除了语气要理直气壮外,一定要列举各种数据,为自己的理论打气。记得有一次自己坚持提议去“星巴克”咖啡做《I Look世界都市》的宣传,并将北京和上海各地的“星巴克”咖啡的数量、位置和客人教育背景收入等数据一一列出,洪晃认真地听完后一句话就把我的建议否了,她说:“据我所知,在“星巴克”的客人70%是男的,而我们做的是一本给女人看的期刊。”

  二、现代化装备交流法

  洪晃在给我们开会或培训的时候,常常把笔记本电脑支在会议室,用投影仪给我们讲解她的想法和理论,既气派又形象。我觉得有时讲什么并不重要,而怎么去讲非常重要,一定要采用听众熟悉的交流方式,同样的内容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结果绝对不同。我也尝试着把自己的想法归纳成一二三,做成PowerPoint幻灯格式文件,用笔记本电脑去向洪晃演示,可在第一次就碰了钉子。那天晓雪也在场,我记得是讨论发行的问题,正当我滔滔不绝地用精心制作的饼图讲解发行与期刊内容、广告之间的关系时,洪晃打断了我的话:“直说吧,你到底想说什么?别看那麻烦的东西了。”

  三、发电子邮件说悄悄话法

  洪晃到底是女的,当然有女人的弱点,虽然她有时训你说的那些大实话叫你受不了,但也是刀子嘴豆腐心,说过去就完了。给她写电子邮件,来来回回唠叨你的想法,以情打动她,我觉得这种方法有时挺管用的。我那漂亮的Apple笔记本就是这样弄到手的,在磨唧了几个月之后,洪晃给我买了一个苹果笔记本,是Powerbook的,那种镁合金外壳的,酷极了。

  现在洪晃已经不再直接管理我们I Look的事了,可能是我被培养成“受虐狂”了吧,我还挺怀念那些与洪晃一起工作的那段日子,怀念那些兴奋、那些沮丧、那些欢笑、那些疲惫、那些绝望、那些冲动……

  我觉得郑均的一首歌能部分反映出我与洪晃在一起的感觉,就用这首歌结束吧;

  《简单粗暴》

    满载动人的诱惑,你呼啸而过,

    一头扑向我,害我冲进夜色;

    我喜欢脱缰的快感,可惜它太短,

    你还要赶时间,我也不想惹麻烦。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这有些让人受不了;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但这又实在是不得了。

    满怀巨大的失落和加倍的难过,

    无法把你把握,我独自冲出夜色;

    千万不要说抱歉,当日子又平淡,

    你要寻求安全,而我只是个危险。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这有些让人受不了;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但这又实在是不得了。

    我难拿得起来,却总是看不开,

    我们真是奇怪,连自己也不明白。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

    这有些让人受不了;

    这有些简单,这有些粗暴,

    但这又实在是不得了。

  我说王勇:

  “晃,帮我看个人。”雪姑娘说。

  “谁?”我问。

  “咱不是招美编吗?这小伙子原来是清华的,学什么物理什么的,改作设计了。我本来想他不是科班出身,但是我看了东西还真不错,你来看看。”

  我就跟着她身后去了我们的小会议室。

  会议室的“小伙子”不像我想像得的那么年轻,穿着有那种嬉皮和HIP-HOP之间的时髦感,脚上踏着一双那种可以登山穿的凉鞋,眼睛笑眯眯,眯眯笑,不是个应聘的样子,一点不紧张,松散的状态中充满了自信。

  王勇是一个设计的高手,也许因为他上过清华物理系,他知道应用设计和其他设计的区别。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够以功能为基础的设计师。我现在对他第一句话还牢记:

  “我做了好多广告设计了,现在就想做杂志。我对I Look有一些概念性的设想。”

  我几乎快给他跪下了,居然有人就愿意设计杂志,还已经想过,也出了草案,而且是毛遂自荐找上门来,真是老天有眼。所以王勇当美术总监是他来应聘的那一天我和小雪就决定的,其他都是时间问题。

  和伊伟我还能吵架,因为他也会急。但是王勇没戏,他从来不急,总是笑呵呵的,最多就是以皱眉头来表示不满。

  王勇属于那种特别喜欢思考的人,他要把事情想清楚才会着手操作,因此他是个实足的慢性子。我和他辩论有一定困难,毕竟他也是清华出来的人,慢条斯理地给你撤到他的思路上去,最大的本事是把所有东西都概念化,比如他在设计封面的时候,有很多小技巧:他喜欢的照片一个字也不能压,连裙子边和鞋跟都恨不得是完整的,但是他不喜欢的照片就大胆地把成批量的标题作成遮丑布,非常聪明地叠上去。我们有时候和他喜欢的不一样,和他理论也没用,他是业余摄影爱好者,总能挑出点理由来,让你哑口无言。

  有一次,我忘了哪期杂志,我们俩在一个标题的颜色上观点非常不一样,他注意美观,我是怕标题不够鲜艳在摊上看不见,他那不慌不忙的模样终于把我斗急了,该骂的粗话都骂了,然后说:“我就要这个,你他妈的就得给我。”

  “好,好,好。老大,你别着急,我知道你要什么,给你,都给你。”这个老好先生一点脾气也没有,还乐呵呵的。

  事情过去了,我又说得那么狠,我想哪里还有不照办的事,结果刊物一出来,他原来是什么颜色,还是什么颜色。

  我的第一反映是X他妈的,这孙子!我把封面粘在墙上看来看去,发现王勇是对的,那颜色非常跳,而且更加美观大方。那天看见他我就跟他认错,说他的颜色是对的,他笑呵呵地说:“那不就是你要的颜色吗?你就是没说罢了。”

  我不得不服。

  王勇是个好孩子,是个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人。不管什么事情,他看不惯就会说话,经常会给他的同事争取一些东西,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他自己的苹果电脑。他身上的嬉皮的感觉对我最有亲和力,我喜欢有原则的孩子,不管好坏。

  戴政他自己说:

  我和洪晃认识实在是偶然,偶然得事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不是这就算认识了?

  1999年的下半年,正是互联网席卷大陆的时候,谁圈点钱,都想搞个网站;搞好了网站,去圈更多的钱。而我正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洪晃的,因为她既圈到了钱,又想圈更大的钱!

  我当时在新浪网当着个不小的官,也管着四五十个人。有一天,我的一个部下很神秘地跟我说,问我有没有兴趣换个环境,说有个很有钱的人也想搞互联网,想找我去谈谈。我问他是谁,他环顾了四周,更神秘地说:是陈凯歌的前妻!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洪晃。

  第一次见洪晃是在西单的“星巴克”。

  在我那个部下跟我说完这个事情后的两天,我们就约好了地点,定好了时间,就像彼此面试一样开始了“谈谈”。

  我见到她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个懒虫,爱睡懒觉。我们的时间定在中午,已经是很照顾爱睡懒觉的人了,可她还是迟到了。

  那时候的她,头发很长,扎了个头箍,整个给我的感觉是很前卫的女人。

  我们的谈话很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我们谈了技术,谈了网站的制作流程,谈了很多专业性的东西,却惟一没谈她的个人情况,这是我很后悔的。

  直到后来做了她的部下,才发觉我错过了惟一一次平等地和她交流个人情况的机会。

  这是后话了。

  回来后,我问我的部下他还知道关于洪晃的什么,我的部下说什么都不知道了。我考虑了几天,又去了洪晃当时的办公地点中山公园看了看。然后,我拒绝了洪晃的邀请。

  在我拒绝的第二天,我的部下兴冲冲地来找我,跟我说他知道了关于洪晃的很多事情。然后他滔滔不绝地讲着,我平平静静地听着。

  最后,我明白了一件事情:如果我第一次听洪晃的名字时,别人介绍她是章含之的女儿,而不是以陈凯歌的前妻身份出现,我想我不会拒绝她的邀请!

  后来就过元旦了,后来就过春节了,2000年就这么到了。这段时间,我们一直都没怎么联系,但我们彼此都关注着各自情况的进展。

  直到过完情人节的周末,洪晃去章老那儿探望后,我们又再次坐到了西单的“星巴克”。

  那天我们谈得很多,我第一次听她谈起当年“红小兵空降”美国的事情,也谈到了她创作的本土杂志《I Look世界都市》,更谈到了她雄心勃勃的网站孵化器的概念。整个谈话过程,我都是带着崇敬的眼光看着她,那种心态我后来总结了一下就是:

  因为章含之和洪晃是母女,章含之和毛泽东是师生,而我和洪晃是朋友,因此,我自以为我认识了洪晃,就离毛泽东他老人家很近了。

  到了后来,我听了一个类似的文革笑话:

  两行字被洪晃删了,太没分寸,满嘴胡言乱语。

  回忆起第二次见面时,我的心态,想来也不过如此吧。

  再后来,我就来到了洪晃新组建的CIMG工作。离我们第二次见面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为此我放弃了新浪的股票期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洪晃的人格魅力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一起开始工作了,才更近距离地打量着洪晃。

  发现她有三多:朋友多,抽烟多,有色笑话多。

  公司后来从中山公园搬到了朝阳区的东方国际大厦。由于同时要进行多行业的“圈地运动”,所以满满的四五层近一千平方米的办公室都坐着人。公司也从开始的不到二十人,发展到当时的一百多人。

  六月份,公司组织了一次去西山女足训练基地的野游。每个人发了一件带CIMG标志的T恤。前几天整理夏天衣服的时候,从压箱底的地方翻出了这件可以算是“公司古迹”的T恤,才让我在文章中,一定要把这次野游写上。

  这是洪晃第一次开公司的全体大会。我至今还记得她那天的表现:泼辣但不失得体,机敏透露着狡猾。

  她从始至终都夹着个烟卷,而且最可气的是,烟都不是她的。别人给她中南海,她抽;给她希尔顿,她也抽……然后就一手抽着烟,一手拿着乒乓球拍和人打球,她也穿着经典的CIMG短衫,光着脚,那样子活脱脱就是一刚从七贤镇打劫得胜回营的女座山雕!晚上全体大会的时候,在扭不过大家的要求下,洪晃唱了一首歌,至于是“明天会更好”还是“天仙配”,我已经忘记了。但惟一没有忘记的是,她还是下午那身打扮,但在胸前捧着两个大气球,一个红的,一个绿的。我眼中的洪晃,此时完全不是工作中的大女人,而是生活中的小女人了!

  到了这年年底,洪晃又搞了另一本广告刊――《乐》广告。为了这本广告刊,她可没少惊动她的朋友。

  杂志有个介绍吃喝的栏目,想来想去,大家都不知道该以何种特色会更吸引读者。最后,洪晃的朋友苏小明开了个叫“吃喝委员会”的专栏,苏小明真有本事,把王朔什么的都叫来了。

  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个栏目特别精彩――因为这个“吃喝委员会”栏目,已经成了《乐》的招牌菜,更成了《乐》的招财猫!

  这段我想写洪晃的有色笑话多,但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接受。可是我不写吧,又体现不出洪晃的“特色”。

  只要不是很正式的饭局,洪晃都会说很多笑话,而且大部分都是带色的。她说笑话的时候,脸是一本正经的,眼睛是一动不动的,盯着你看,然后说出来的笑话会让你喷饭!

  我一直怀疑她讲故事的能力,是有遗传的。

  这是我现在都记着的一个笑话:

  笑话被洪晃删了。

  瞬间,我们全体人都直直地看着她,然后大家一起笑,然后这顿饭就没有再谈工作,都在听她说笑话了!

  洪晃是个有真本事,或者说是个真有本事的女强人。没和她一起工作的时候,听到过很多官宦子弟的故事;但是在一起工作了,才越来越觉得她是一个凭本事闯天下的人。我有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因为洪晃从小西化的教育,才造就她如此的性格呢?

  洪晃办公司,也遇到过很多挫折,但每次,她都能化险为夷,都能从容不迫解决问题。实际上,她在工作中的魅力,才是更能吸引人的地方!在《乐》广告这本杂志面市之前,公司当时曾做过它的试运行。当时的定位方针是:双语刊。在发行了两个月后,发现了一些弊端,使试运行的杂志变得中国人不爱,外国人不亲。在讨论是否坚持现有风格时,洪晃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双语刊。当时的主编还是个老外,按我们现在的流行话叫“职业经理人”吧,两个人争论了好久。最后,以那个老外的辞职作为了这件事情的终止。

  现在的《乐》在京城已经小有名气了。只要你想消费,只要你想花钱,你都会想起《乐》。可是谁会想起在初创时期的这个花絮?谁又会在看《乐》的时候,感谢洪晃当时的坚持?所以让我们说一声:上帝保佑《乐》吧。

  坚持己见是洪晃工作特有的作风。很多部下都常议论洪晃的固执,不过在我看来:洪晃实际是个很优秀的市场与销售天才,她对这两个领域有着天生的敏感。在公司很多决策方面的问题面临决定的时候,她的灵感和经验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是至关重要的。

  女人多的公司,和女人相关的事情也多。

  洪晃的公司男女比例是失调的,正常情况下的男女比例是3:7。也就是男员工生活在很多漂亮的MM中间。但很奇怪的是,男生基本都已经结婚了,而女生却都基本还是单身。于是洪晃常拿那些凤毛麟角的、没结婚的男生开玩笑,她倒是很想让她的公司里面能成一对,哪怕是传出仅仅是恋爱的绯闻也好。

  洪晃旗下有个技术公司,最出名的战绩是完成了柳传志亲自挂帅的联想投资有限公司的内、外部信息系统建设。该公司有个全公司最矮最小的男生,我们都叫他小胡。洪晃很疼他,也许是因为大女人都或多或少同情弱者吧。总之呢,小胡比大家都能跟洪晃说上话。而在编辑部呢,有个全社最矮、最小、最可爱的女生,叫小霞。套用时下流行的评价标准叫“袖珍美女”。

  这小胡和小霞就在不知不觉中好上了。细打听,除了当事人,别人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再细打听,听说洪晃跟这事情有点关系。琢磨了半天,洪晃在当媒婆?可能吗?不可能吗?

  这个打听来的传言,或叫谣言,我从没向洪晃求证过。我也不想求证,我希望洪晃做媒婆是真的,哪怕是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而造就这段姻缘。

  毕竟,在公司里,至今的第一对,也是惟一一对成功的婚姻,会给这个不算很老的公司带来喜庆的回忆。

  洪晃表现得特像一个大女人的一点就是:爱骂人。而且最常用的两个骂人单词就是:WK和你大爷的。为这事情,大家都没少给她提意见。她呢,也在2001年的年底总结会上说,明年再不骂人了,被发现一次,就请大家吃一顿饭。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2002年还没过六一儿童节呢,光我给她记着的骂人次数就已经不下三次了。也许别人记着的比我还多。我本想撺掇几个人,一起统计一下,并写成报告给洪晃,让她把饭给请了。

  但后来我改主意了:公司八十七个人,每人到年底揪出她四次骂人的辫子,2003年的洪晃就要天天晚上当“三陪”了。

  洪晃这个大女人,也有她很童心的一面。不过她的童心,通常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而对于这一点,她自己很清楚。但一落实到现实处,她就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

  她的朋友很多,因此,她每天收到的邮件就非常多。这其中呢,就难免收到带有邮件病毒的邮件。通常情况下,收到陌生人带有附件的邮件时,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删除。而她老姐姐可好,逮到什么看什么,全然不顾平常网络管理员的谆谆教诲。

  去年的一天晚上,我都梦见周公了。家里电话突然铃声大作,迷迷糊糊接起来一听,人事经理在电话的那头大叫:“戴政,不好了,洪晃中毒了!”我大吃一惊,睡意全无,把他说的话又重复说了一遍,电话那头才解释道:“不是洪晃,是洪晃的电脑中毒了!”我这算听明白了。后来一问,敢情我们人事经理也是刚从周公那儿回来的,所以把洪晃的电脑就当成洪晃给说了。

  我急急忙忙赶到公司,一路上想好了很多要骂人的话。可是看到洪晃可怜地眨着眼睛,面部那似笑非笑,却比哭还难看的表情时,我把所有的话都咽回去了。原来,她把一个带附件的病毒邮件打开了。造成当晚和她一起加班的《乐》的几台机器也同时中毒!更可气的是,这已经是她半年内第二次干这种事情了。

  我没好气地问她,为什么又要打开?她倒是很实在:我以为是个好玩的游戏嘛,好奇!我差点被她的回答气疯了。

  这就是可爱的洪晃――可怜,没人爱!

  洪晃有所很漂亮的房子。因为她接受的是美国的教育,又秉承法国的浪漫,所以我知道她对身边的生活要求是很高的。

  她住的地方离京昌高速公路还有一段距离。而恰恰是这段距离的堵车,让她上班备感头痛。你知道她是怎么解决交通问题的吗?路头有个小烟摊,洪晃老去那儿买烟。一来二去跟摊主大爷混熟了,就雇大爷当起情报员了。每天早上出门前,给大爷的烟摊打个电话,堵车就不出来了。代价是一个月给大爷二十块钱!

  是不是拍案叫绝?是不是想说洪晃很聪明?那当然――冲(聪)厕所第一名(明)嘛!

  说起洪晃的住,我想不会有人能猜中她现在住在哪儿。公寓、别墅、塔楼、板式……三次之内的猜中机率,跟“36选7”的彩票一样难。因为她现在住的是――厂房!

  今年的元旦前夕,公司准备在洪晃的“家”搞联欢活动。当时消息一出来,我费了好大力气去想她的“家”到底有多大。虽然知道是厂房,但一想是住人,而且是住洪晃的厂房,应该也就是一个小型规模的工厂吧。

  到了那儿实地一看,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三层层高在三米的房子,占地面积五百平方米有余。最可怖的是:整个三层洪晃都租下来了!她的回答是:空旷、敞亮。晚会好热闹,因为地方大,八十多人还显得绰绰有余。洪晃请了厨师,做了好多的自助餐,发了好多的奖品。

  她也和我们一起疯,一起闹――毕竟,她也和我们一样,辛苦一年了。

  我在刚认识洪晃的时候,曾在互联网的各个搜索频道中,查找“洪晃”二字,为的是想从别人的文章中,了解大家眼里的洪晃是什么样的性格。

  有一篇采访她的文章说道,洪晃25岁的时候,有一天坐在大奔里突然哭了,因为觉得这么年轻,生活就那么没有追求……

  当时,我一个朋友就问我,洪晃有这么夸张吗?

  我相信她有!

  一个现实中的女强人,一个拥有显赫身世背景,却在独立奋斗事业的老姐姐,一个从12岁起就没怕过和洋鬼子打交道的人,又怎么会怕哭呢?!

  我说戴政:

  正如戴政所说,我们曾经在泡沫里面大闹一场,还好,没有烧掉太多的钱,属于没有倒闭活下来的那一批。回头做广告和刊物的英明决定不可能是我这种走那儿到那儿的人做出来的,是我现在的搭档张岩做出的决定。

  我们能够留下的人很少,但是我第一个想留的是戴政。我不懂技术,所以根本不能判断他的技术能力,我喜欢他的朝气。他永远让我想起毛主席形容的那种年轻人: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他对新东西永远感兴趣,对做一番事业永远充满信心,对生活永远保持乐观。我喜欢和这样的年轻人一起工作,我觉得这么着,我也老得慢一些。

  说实话,戴政在我们这儿没过什么好日子。他刚来的时候,我们这里有过一个大博士,专门和他过不去,我觉得他看不起戴政,一个原来学文科的孩子居然敢跟一个博士理论技术问题,大概这是天大的不尊。我因为不懂技术,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他们闹,而每次都是戴政受欺负。可是他天天还是高高兴兴的,嗓门还是那么大,想法还是那么多,还是八九点钟的太阳。

  戴政这道阳光只是在我们决定关闭所有网站业务那一周彻底阴天了。当时被放弃的网站中有一个戴政和几个小哥们儿在中关村一个两居室里攒出来的B2B平台,一起做过这种创业的人和一起打过仗的人感觉一样,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特殊的关系。那一周内,和他创业的哥们儿走了,他还要去吹灯拔蜡,把服务器撤下来。

  “我不去,”戴政说,“你叫别人去撤吧。”

  我头一次看见他眼睛里面有泪花。

  大概一个月之后,我偶尔又在办公室听见戴政在办公室里扯着大嗓门吹牛,说他做的数据库如何如何牛X。我松了一口气,太阳回来了。

  曹鹰他自己说:

  第一封信:

  Dear huang:

  我老婆跟我说,你就像我妈,我倒觉得还是像是我一姐,不是一个概念。我想大概是因为我每次说起你来就激动吧,所以才会给我老婆这种感觉。我确实说起和你有关的事儿就激动,不赖我,还得赖你,因为你是这么多年来还让我有新鲜感的一个人,一个哥们儿。同时也是一个战友。记得当年你说过,咱们是哥们儿,到现在我都一直坚信不疑,虽然当你的哥们儿是件他妈挺难的事儿。

  那天有人在开会时突然问我,曹鹰你是原来LOOK的那个曹鹰吗?因为他记不起来当年我的样子了,他说他问你是不是,你跟他说我是LOOK最老的一拨人,这让我想起了从前的一些事情。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三里屯南街的酒吧里,一大群人,我和爱昵瓦尔一起来,你坐在最里面,穿一件黑大衣,带了一个黑色的帽子,像个女巫,那时侯觉着你挺难看的,但是你的眼睛让我印象深刻,亮得像某种动物,猫、狼,或是什么,反正觉着聪明得可怕。那晚我感冒,在不停地用COGNAC吃消炎药,你说会吃死的。然后一伙人跑去和平门庆宾吃涮肉,然后又去一个迪厅蹦迪,当然,你没一会就闪了,那会儿觉着你们那帮人挺好玩的,后来知道,那伙人中除了小平之外,没几个是你朋友。

  过了些日子,你说要办两本新杂志,一本叫《酷》,一本《家居》,把我和一些人叫到中山公园标国的办公室,讨论新杂志的思路,然后我们分别做了设计和计划,但杂志却没做起来,我因为让你觉得还不错,被你直接拉进了LOOK,那时LOOK刚刚在国内开始进行部分制作,也是刀光剑影的时候,有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其实那时候,大伙对杂志怎么办都挺迷瞪的,虽然看得多,但干起来还是有点吃力。再加上人为的困难,所谓地不利,人不和,全都摸着来,我不知道你手上还有没有那时的LOOK,现在看起来挺有意思的,和现在大多数的“时尚杂志”都不一样。有些文章到现在都觉得挺牛X的,那阵子你经常在纽约,每天下午坐在空荡荡的大办公室里等你的电话,沟通两边的情况,那时候试着拍大片,完全没有经验,还记得第一组大片叫“天堂里的另一天”,一共找了七个模特拍了两天,结果被纽约的主编骂了个死,现在再看那组片子,觉着不像大片,倒像是个行为。你当时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觉着我被别人耍了一道,你还是挺宽容的,那片子花了一万多,在现在的杂志来说都是大投入,可以说,我的杂志生涯是从那组片子开始的,因为你没让我因为那组片子死掉。

  LOOK终于在你的努力下“重归祖国的怀抱”,那时还是致力于做一本关注于人文的时尚杂志,很本土和原创,你那时对办杂志还很有兴趣,经常来过问杂志的主题和流程上的事情,并且确定了那时LOOK的风格和版式。有些栏目的名字一直沿用到现在。

  不过那时的方向还不是特别的明确,虽然你后来主要工作转移到广告上,但在我那时在的那段时间里,却换了两个主编,虽然你尊重主编意识,但却不能容忍一种装大尾巴狼的姿态,在我看来,这是始终也没办法的事,要是全按你要的来,广告就难,要是全按大尾巴狼来,你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换人。

  那时候,网站正是方兴未艾的时候,你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玩儿的事儿,一下子注册了10个相关的域名,并且,将LOOK当机立断地改为I Look,个人觉得这名字可以说是你的特色。接下来,你又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让我退出LOOK的编辑部,因为适合这个叫I Look的新人来了,为了全盘利益和长远计划,不论对人还是对事,你都需要一个新的班子来完成转型,我留下是个“祸害”。那天,你从纽约回来开完会,单独找我,苦着脸说了你的新决定,我只是觉得有点突然,因为再过两天就是圣诞节。

  我给你买了个假的“万宝龙”的记事本,想作为圣诞礼物送你,上面写着“ALL FOR ONE AND ONE FOR ALL”。

  好多事情我想了很长时间。

  我尊重你的智慧,当时以及现在。 

   

  EAGLE

  第二封信:

  Dear huang:

  很早一阵子听说,你的编辑在电梯里见到你就会哆嗦,觉得挺可笑的,后来听说你把那一锅都开掉了,就知道你又忍不住管编辑的事儿了。

  改不了的一个习惯。

  在好多人的眼里,你都是厉害的角色,公认的,我觉得那是因为聪明和“不讲理”,在很多方面,你的聪明造就了你的专业,即使在你不擅长的领域,不可否认,你的杂学和触类旁通的本事很了不起,这是天生的。你对我说过,在这一行里,必须做一个PRO的混蛋才能如鱼得水,这真他妈是条真理。所以,很多人会哆嗦,即便你在大多数时候都挺和善,甚至很可爱,但你同时又是做经济出身,所以有着资本家的认识――没有剩余价值等于没价值。你的多重性有时真可怕。对于我来说,没见过你骂娘的人不算见过你,害怕你骂娘的人不算了解你。好多人始终不明白,被骂还有机会,变聪明的机会。

  你对于一件事情通常有你自己的看法,不太容易改,因为事先就想好了,编辑方面除外,因为编辑对于你也是一爱好,一件事从爱好出发难免会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你又不肯做主编,你肯这市场又不肯,要是有本“I.D”给你做,同时又不耽误你卖你的广告,鬼才信你还会过问其他杂志的编辑意图。你办的I Look不是你喜欢的东西,是市场和广告商们喜欢的,所以一面开心,一面不满。三番两次地忍不住尝试,三番两次地发狠不干,当有趣杂志的主编是个开心和新鲜的事,所以,最终还是要做一本,不是现在,但早晚得干。

  某种意义上说,你的好奇心是一种变相的喜新厌旧,你喜欢建造一个,交给别人,再干新的。但是现在的条件不允许啊,你只能等着,还得乐呵呵地替你的这几本杂志卖广告,擦屁股,东跑西颠的,不亦乐乎。不知道你的名片上是不是时髦的印着“CEO”的“抬头”,我觉得你应该印一个“首席打杂(张罗)官”我不知道怎么写,你英文好,教我怎么拼。

  其实,广告这事情你不得不做,也是你的乐趣之一,累归累,有成就感啊,如果说,做杂志内容是与天斗与地斗,那广告就是与人斗了,老人家早就说过,“不如与人斗”,你办公室的大环境中放了那么多语录,是不是全当与自己共勉了。你是公司的活雷锋。玩笑归玩笑,但是I Look的广告状况的确好,替你高兴。

  说说你的最新作品《名牌世界・乐》,一本好玩的享乐杂志,详细的、直接的、权威的、指南的,给中国人看的,刚开始的《乐》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他的前身“BEIJING SCENE”,只是图片还不够十分精彩,但也够使了,而你手中的杂志永远是要改版的,当然是向着好的方向改,另外还有广告的因素,你的口号是广告商需要的就是我们想方设法要做到的,这对编辑来说有时是件痛苦的事情,你从56页增到128页,你要求有强大的信息量和实用性内容,包括具体的版式和文字的数量,每页三千多字,你暗暗偷笑――这杂志出来一定好卖。

  这是你性格特点的集中体现,一方面,销售丝毫不能放松,另一方面,内容上的事情经常又会让你感兴趣,心痒痒,反正你对一个好杂志应该具备什么心知肚明,经常想想就提出个新的意见,反正只要没人能够提出说服你的意见,这事通常就这么定了,再改说再改的,改了也就改了,在销售上,你有非常完整的逻辑性和缜密性,连你自己都无法作出改变,但在编辑上有时就会变成一个你玩耍的宣泄口,不可否认,你把做内容本身当作一件极具游戏性的乐事,可以将你的聪明和敏感发挥得淋漓尽致,两方面不断地交替,往往是开一会编辑会,定几个好玩的内容或是否定几个当时觉得不爽的内容,然后火急火燎地跑走――开广告会去也。撂下大伙在原地瞠目结舌――按老大的路子改。

  还是做本你最想做的东西吧,在你不关心销售的情况下,你天生就是干杂志的,老看着不是办法,无论如何。

  You are big brother,大家听你的。

  YOURS EAGLE

  第三封信:

  Dear huang:

  你说要出一本关于你自己的书,要我来写一写关于你的文字。开始时觉得挺容易的,等到真的动笔才觉得几乎无从下手,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一句一句来写一些片段,以此来大致描述我眼中的你。

  1.对衣服有独特的理解,并且在自身的穿着上有极高的品位。

  2.就服装而言,你是少数能将CD和沾染上油渍的T恤以及短裤进行MIX的人,并且效果很好。

  3.于很多的人来讲,你的出身是一个最有趣的话题。

  4.你有着良好的知识和修养,同时又极端粗野。

  5.关于你的过去,大多数人都是道听途说,因此,你具有多数意义上的传奇色彩。

  6.对于生活的热爱和对细节的关注注定你能够非常好地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并且与钱无关。比如做饭。

  7.在通常的意义上(大多数的办公时间),你的性别为“中”。并且让人敬畏着。

  8.你下五子棋的时候,性别为“小女”,输了会扔电话。

  9.当你见到好玩的东西时,比如时髦的苍蝇拍或是PRADA的概念书的时候,你会兴奋得像个孩子,因此你还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

  10.你的赤子之心和由此而来的好奇心是你做一些事情的动力,比如《名牌世界・乐》杂志。

  11.在很多时候,你是谈判的高手,逻辑缜密,步步为营,所以你一直能把广告卖得很好,在另一些时候,你又有极端的跳跃性思维,天马行空让人无所适从,在开杂志选题会的时候每每如此。

  12.你的千字文“上半截和下半截”被许多人津津乐道,你的一些大实话,几乎成了一个时期的时髦用语。这个成就值得恭喜。

  13.在网上关于你的链接基本分三块:名门痞女;上半截和下半截;陈凯歌;反反复复有16页之多,不知你看过没。好玩得很。

  14.所谓的“痞女”大概就是指你的“粗话”说得和“英文”一样有水平吧。个人觉得这种痞气是一种在工作和兴趣之间协调的一个宣泄的小出口而已。

  15.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听你骂人是一件好玩的事。

  其实,还有很多的细节是无法用字面的言语来描述的,你的整个的生活丰富得超出很多人的想像,这是命运的安排,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十几岁的时候被空投到纽约就能成长成像你一样的人,很多人也不是因为嫁过什么人就能有像你上下两截的客观描述,我想“贝塔斯曼”也不是觉着你是个多数人眼中的传奇人物才约你写一个“出版人的自转”,而是觉得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你的思想和行为本身更值得阅读。

  我觉得写自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很多的想法一旦形成文字会吓自己一跳,一些想法被自己总结出来形成“思想”,便常常会怀疑这思想的真实性――给自己下定义为时尚早。对于我来说,写自传是老人的事情,而你还年轻,除了胖了点之外,从外表上看几乎和五年前没什么变化。

  写完了书,应该感到一个阶段的过去,该说的说了,该想的想了,所以下一步应该是崭新的,等待着你的新玩法和新游戏,等着新的杂志和新的战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自己斗,其乐无穷。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和最敏感的女人。

  热烈地盼望阅读你的书。

  EAGLE

  我说曹鹰:

  首先,曹鹰答应我写五封信,头两封晚了两个多星期,而且是在他去张家界休假之前非常仓促地赶出来的。最后一封信是我该交稿的同一天给我的,基本上属于那种该他妈砍头的撰稿人,时间概念等于零。更可气的是还给我留个小黄条,说让我上GOOGLE网查我自己,有16页,我真有病,他妈的改丫的稿子都来不及,还他妈狗屁自恋上网查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曹鹰的才气在以上这三封信里一点没露,这是他最可气的地方,他只能把自己感兴趣而且有时间的东西做好,但是他接的活永远比他的兴趣和时间多,尽管他已经买了房,开了工作室,他给人的一个感觉是永远处在现金流紧张的状况中,我个人认为这主要因为我永远在他的应收款那一行上趴着,所以这种紧张属于收款的技巧。其实,他的小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最近有一篇,辩护男人香水喷得多一点是好事,正当你以为他认真是个卖男士香水的,他就急转弯告诉你,他有较为严重的鼻炎。

  曹鹰是个什么都能玩的孩子,能写、能拍、能设计、能编,我没法把他留在编辑部是因为他永远指手画脚,想把所有人的活儿都拦过来,至少是在他的指导下工作,是个当主编的坯子。只是他的灵感和我的一样,都不会有任何良性循环的商业效果,等哪天我真发财了,能办一本不用考虑回报的前卫刊物,他肯定在版权页上。

  朱伟:

  洪晃越做《I Look世界都市》就越觉得她与这本杂志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一本时尚杂志要倡导的是规则,而她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她要的是革命性的观念,而时尚界的各种人等却都在大众时尚潮流之中。她的刊物中出现严重的“人格分裂”――她那些特别好的感觉诱惑她去拍《把鞋戴在头顶》、《绚烂之极是黑白》这样的大片,这完全是那种观念革命的强光写照。这种大片后来发展成拍《秃然》――模特都是秃子、《菊儿胡同》――描述胡同里大丫、二丫与小丫,夸张的化妆造型加夸张的民俗服装。但当这些都走到极端时,洪晃恰恰觉得这刊物这样办不下去了:一本时尚刊物,办给文化人看吗?文化人又为什么要在你这儿看这些呢?而广告商干脆说,你的刊物的读者不可能是我们的消费对象。

  这时洪晃才开始懂得,刊物确实不是为自己办的,也实在不是为自己痛快好玩而做的游戏。有一次她终于苦恼地告诉我,她看来不适合当主编――她是个极不愿承认自己不行的人,但她显然又实在无法把自己的趣味与她的读者和谐地摆在一起。“办杂志要强烈贯彻你的意志,但我好像永远没有强烈的意识,或者说我的意识根本贯彻不下去,而且有一出是一出,我没办法把大家都统一到我的意识上。更重要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必须对主流文化发生兴趣,非常投入。而我的兴趣点可能不在这儿。”

  一个个人与一个商业社会之间,几乎是不可能有选择。于是《I Look世界都市》从2002年起大改版,完全靠近了美国时尚杂志《In Style》的形态。改后的这本杂志的主要栏目分别为“流行趋势”、“流行档案”、“霓裳战术”、“都市男人”、“衣话题”、“精明买手”、“美丽坊”、“美容报道”、“美容百科”,几乎最后是“封面故事”――一个影视明星的时尚观。这本杂志完全变成一种关于时尚专业技术的集纳,从如何应季、如何选择各种流行装备到非常具体地告诉一个读者如何去鉴别一件衣服的质地、如何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搭配。在杂志封面上一般都是这样的大标题――“108招抵御紫外线”、“100+1双凉鞋大盘点”。

  《I Look世界都市》改版,听说洪晃从“亚马逊”订购了二十多本专业书,她说她想弄清楚究竟什么是专业的。同样,她跑到北京各大商场的美容专卖柜台。“一个柜台买300元,我一个星期花了两万元”。在洪晃那里,似乎经常是这样的即时消费――一下子买二十本讨论时尚的书、两万元化妆品,同样,过一段她会告诉我,这些天睡不着觉时天天晚上看连续剧,“我一下子在网上订了二十多个连续剧,一晚上看好几集”。在洪晃买了两万元化妆品之后,我几次看见她,忽然都是很正规的套装模样,戴一副很斯文的小黑框眼镜,跟一个把自己放进一件舒适、宽松的大衣服里的洪晃竟判若两人,说起话来,还多少有一点不像洪晃的深沉。“她们告诉我,我在做的是一本时尚杂志。我以前很混蛋的事情可能是,做着一本时尚杂志,对这些产品根本不了解。”

  我故意问她:“买那么多化妆品,你有时间用吗?”

  没想到她说:“我现在明白化妆品之所以那么发达,真是有它的道理。它能实现女人的一个梦,基本上你想长成什么样,它就能帮你长成什么样。这点真是了不得。要是化妆,能给你的生活一种规律感,很快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早上要护肤你就要早起,你不护肤你的皮肤就会告诉你难受,没搽油它就会告诉你,我干我干我干!”

  我当时真感觉到洪晃的职业角色与她的个性之间出现了问题。我想到的是马尔库塞对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的描述,他说我们这个发达工业社会已经越变越庞大,对个人的统治力量与统治范围比以前大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它不是用恐惧而是用技术征服人们的离心力,使社会政治需要变成个人的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又推动了这机器更强大,它的生产力对人的自由发展构成根本的破坏性。
 
当出版人

到了2001年底,我基本上不管I Look和《乐》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我成了读者。我最喜欢看小雪的编者按,还喜欢里面的服饰搭配,有时候忍不住也出出主意,但是每次说完了,我都觉得有点多余。《乐》在伊伟手里也做得很好,到哪儿都有人跟我要,我想这是对一本刊物最大的认可。

  编辑方面没我什么事儿了,我就开始真的当出版人了。我没上过什么MBA,所以只有通
过实际操作才能摸索出来一些管理方法。国内的期刊市场这几年发展很快,收入模式也都比较成熟。一般发行量大的刊物,像《知音》、《读者》等都是以发行收入为主,广告比较少。这种刊物的价格比较低,谁都买得起。我们作的生活信息类刊物基本上是为中产阶级消费水准的读者群,定价比较高,收入来源主要靠广告。作为这种刊物的出版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广告收入,我就成了一名广告销售员。

  精装本刊物的大部分广告来源还是在中国的外国品牌,或者合资企业。而这些公司的广告计划都是由国外名牌广告公司(所谓4A公司)来代理,我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他们认可一本本土的女性刊物。女性刊物竞争特别激烈,大的国际品牌永远告诉我们,他们的广告投放只给有国际版权合作的女性刊物――《时尚COSMO》,《世界时装之苑ELLE》。有一次客户竟然更愿意投放一本还没有在国内出版的外国刊物,却不愿意投放本土刊物。我和小雪都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这种问题是恶性循环,国外的大品牌很注意他的“左邻右舍”,如果它的竞争对手不在上面,它也不投,是个一窝蜂的概念。做本土刊物的出版人真是比较辛苦,除了受排挤,我和小雪都吃过无数的闭门羹。有一次我老老实实在一个楼梯口坐了里一个多钟头,等客户召见,弄得旁人都以我是来应聘工作的,或者就是有毛病。

  从某种意义上我理解客户的问题。外国公司的媒体计划是层层审批下来的,有的公司要报到海外总部做决定。对于任何市场经理,推荐外国名牌刊物没有任何风险,也不用费解释。而推广中国本土刊物就要费很多口舌,写无数的MEMO,万一有任何闪失,责任重大。而对销售人员的态度我也能理解,在中国大部分广告销售是靠关系,生拉硬拽,多少有点肉麻。所以难怪管理人员看见销售躲都来不及,要我也会这样。

  对于广告商来讲,国内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第三者公正过的发行数字。所有广告公司都认为刊物和电视相比,成本太高,所以投放也比较小心。他们对所有刊物的发行数量都打折扣,当然又是外国刊物打的折扣比国内刊物少,国内刊物多。

  我们在讨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做过很多尝试,有人说我们必须雇一个SUPERSALES,有各种各样的关系,我这么做了,没什么结果。有人说要在户外做广告,让广告商到处都看见,我们也做了,也没结果。在此其间我一直跟销售人员一起拜访客户,我真的体会了他们的辛苦,在我们公司里,跟我最铁的都是销售员,我们有战友的感受。做了这么多销售以后我悟出来两点:一、我必须卖我的刊物,不是卖我的销售;二、惟一能够吸引客户做尝试的就是价值服务,多提供服务项目。关系当然重要,但不是根本。在国内,我的这种思路显得有点傻,美国人教育的根又暴露出来,太理想化,不会找捷径。但是我想做好必须要有一个信仰和原则,不然只能有暂时的利益,不能维持。

  我按照我的理想去做了,为客户提供了很多多方位的服务计划,对销售人员做职业的培训。实施结果是销售翻了几倍,我头一次有非常突出的成就感,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辛苦的一份工。但是更主要的是我的信仰被证明是对的,没有停留在关系经济上面,我们专业化了。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没有浪费他们的时间,我坚信我们的销售队伍非常出色。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做市场推广。有人给我出了个难题,让我先炒作一把我自己,这样我做的杂志就会好卖得多。名人效应嘛。道理我全明白,但是我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出名”这两个字有非常不正常的关系。一方面我特别希望出名,对我来说,不出名简直是丢脸,因为我们家已经有两代名人,我外公章士钊和我妈章含之,我和陈凯歌结婚的时候有家泰国华人报纸刊登了一条消息:“著名文人章士钊的外孙女、著名外交家章含之的女儿嫁给了著名导演陈凯歌。”从头到尾就没提洪晃这两个字,多受刺激,我能没压力吗?就拿这本书来说吧,如果要想畅销,书名大概应该是“章含之的女儿,陈凯歌的前妻”之类的,比较好卖,书卖好了对我的杂志肯定有好处,我也能摇身一变自己成了名人,名人就是好卖东西。

  然而,我这一辈子的信念就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不靠家庭背景吃饭。到现在为止,我没有什么惊人的成功和事迹,如果真的炒作我自己,恐怕惟一的卖点就是“章士钊的外孙女,章含之的女儿,乔冠华的继女,陈凯歌的前妻”,这些最好卖。其不可忽视的讽刺意义是如果这把炒作成功,我以后说不定就可以被称为“出版人洪晃”等,违背我信念的手段可能是我达到我信念的捷径,我怎么办?现在,我就是绯徊在这种手段和信念之间。

  自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在讨论目的和手段的问题。为了和平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发动战争?在不择手段的情况下达到目的,这种成功的含金量高吗?我在中学的时候就选择了我不能不择手段,我害怕那种能够让人作出非人性的与高尚信念相违背的举动。我意识到我的事业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知道捷径,但是我没有决心去做这件事。这就是我的教育给我的最深的信仰和绊脚石。

  在Penocchio里面,小木头人有个蚂蚱做他的“良知”,每次他要干坏事,小蚂蚱就跳到他的肩膀上提醒他。在公司里,我的良知是点点。每当我不知道一件是该作不该作,点点是我的试金石。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我怕自己失魂落魄。

  还好我不是天天都有道德危机,所以点点有时间写了一部电视剧,叫《永不放弃》,不仅拍了,还有很好的收视率。谁知道点点一发不可收拾,写上瘾了。我请点点为这么本书写点什么时候,她问:“形式上有限制吗?”

  “没有。”我说。说完我就想,糟了,我要成电视剧了。

  果然不出所料,下面是电视剧大纲的一部分。我看了以后觉得作为我的“良知”,她把我写成道德边缘人物了,我要是真的这么本事,早发大财了。

  老典的二十集电视纪实剧

  《洪晃出刊》

  注意:

  一、本剧纯属纪实创作,如有雷同,定为假冒。

  二、除洪晃外,其他人物均用化名。

  三、为防盗版,这里只发表全部二十集中的部分场景。

  四、有意投拍电视剧者,请与yuping.luo@cimgchina.com联系。

  第一集:时间:十年前。地点:离北京不远的一个北方港口城市。大海蓝天,繁忙的港口。港口不远处显眼地停着一艘外轮。

  在外国金属公司工作的年轻女人洪晃,顶着烈日,来到一家当地最豪华的饭店里和港务局的某科级领导吃饭、喝酒。

  酒店的窗户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那条轮船。

  两人都有点喝高了。

  洪晃:“我们公司一老外,还不明白这个黄段子的意思,傻兮兮地问我,洪小姐,隔壁老张是谁啊?”

  科长大笑,不用劝,端起酒杯自己就干了。

  科长:“我就喜欢洪小姐这样给外国人办事,可又敢说外国人坏话的人。”

  洪晃:“那是,咱们都是中国人嘛。虽然给洋人打工挣得不算少,可咱们中国人哪里是钱能买动的呢。”

  科长:“洪小姐这么能干,这么会讲故事。大家又都是中国人,我当然要网开一面了。不过,我也是一个芝麻官……”

  洪晃:“科长,这个你放心,你只要把这一船金属件放行,让我在外国老板面前有个交代,以后咱们就是最好的朋友……”

  科长:“以后?我还以为咱们现在就是最好的朋友了呢。”

  洪晃定定神儿:“对,对,你说得对,现在就是朋友,现在就是朋友。友情深,一口闷……”洪晃说到这里,不得不端起酒杯,自己也呲牙咧嘴地喝了一杯。

  可科长的面孔还是一下子就冷下来了。

  洪晃晃晃脑袋,想想,忽然明白了:“科长,科长,好朋友了,怎么还说撂脸就撂脸啊,弄得我这点意思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科长一惊,随即面上有了喜色:“什么意思?不用不好意思,我跟你说,洪小姐,大家都是朋友,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洪晃把一个信封递过去:“这我就放心了,虽然咱们中国人是不能用钱买的,可外国人的钱,干嘛不要?”

  科长把信封里的钱掏出来看看,十分满意。

  科长:“好好,洪小姐真是爽快人,你这个爽快朋友,我还是交定了。”

  镜头切,北京某写字楼。

  洪晃一身疲惫,脸晒得花花红红,鼻子上都晒掉了皮,走进某外国公司。

  一女职员酸酸地:“洪小姐度假度得不错吧。”

  洪晃:“度假?”

  女职员:“是啊,每回公司的难题,都是洪小姐出马解决,老板那么赏识你,是不是给你去地中海度假了啊。你这样子可是像从海边回来啊。”

  老板在房间里叫,洪晃来不及解释走进去了。

  外国红脖子大鼻子老板:“洪小姐,辛苦了。”

  洪晃:“为公司做事,就不谈辛苦吧。”

  老板忽然面色一变:“可这船进港时间还是晚了两天。公司损失了上万美金,我希望你对我作出解释。”

  洪晃愣住了。趁老板转身的时候冲老板恶狠狠地挥拳头。

  老板忽然又转回头来接着说:“……并取消你今年的休假。”

  第五集:

  时间:八年前。地点:北京某星巴克咖啡店。

  洪晃与一正襟危坐的某杂志女总编在谈话。

  女总编:“洪小姐在外国公司里已经到了那么高的位置,报酬和福利又那么好,你怎么舍得离开呢?”

  洪晃:“哎,你可不知道,在外国公司里做事时间长了,不死也得脱层皮,我都脱了好几层皮了。”

  总编:“那你没听说,现在办杂志,也是不死也得脱层皮。我在杂志社这么多年,也脱了好几层皮了。”

  洪晃:“要是反正是个死,干嘛不做自己喜欢的事?”

  总编:“做刊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现在是市场经济,刊物要走市场经济的路,怎么走?光市场经济也好,问题是许多问题还不能市场说了算。我们这些老编辑们成天都晕头胀脑,像洪小姐这样的外行,光凭喜欢,恐怕不行。”

  洪晃:“对,对,我是外行,可我学习能力强啊。”

  总编:“这我有所耳闻。说你文革中年纪还很小就被送到美国,后来因为父母有问题让你提前回国。可你学了一口美国英语,改也改不了,说得比中文还地道,到现在,你的中文也不算好。”

  洪晃:“大姐,大姐,咱就别提那一段了。你说吧,办刊物,先得学什么。”

  女总编来劲了,掏出个小本本,跟洪晃说:“你要是真要学呢,就从发行开始,知道什么是送摊儿吗?”

  镜头切,北京街道。

  一个报摊儿,一个慈眉善目的报摊老头儿正客气得不能再客气地招呼着过往行人。报摊儿主人:“来看看,今天消息多……不买没关系,没关系……谢谢,您走好。……您放心,放心,我一定给您留着。”

  洪晃从一辆出租车里下来,兴兴冲冲地来到报摊儿老头面前。

  洪晃:“大爷,大爷,刊物我给您拉来了,您帮我拿拿?都在后备厢里呢。”

  报摊老头儿斜眼看看洪晃:“新来的吧,不懂规矩。新刊来了,要上我的摊儿,是你求我,不是我求你,懂不懂?”

  洪晃:“懂懂。”

  老头儿:“那是你帮我的忙还是我帮你的忙啊。”

  洪晃:“我帮您,我帮您。”

  洪晃从出租车上给老头搬杂志,帮老头放好,又给老头儿买水。

  老头儿连正眼都不看她。

  洪晃:“大爷,您喝水,您喝水。谢谢您教我,麻烦您把我们的杂志放显眼一点的地方。”

  洪晃走了。老头儿把洪晃放在显眼地方的刊物一把撸到摊子下面。

  老头儿:“不懂规矩,还想放这儿?”

  洪晃一个摊,一个摊给人家送杂志,买水,说好话。

  没有什么人给她太好的脸。

  最后出租车司机都有点看不过去了,要帮帮洪晃。

  洪晃:“别别,谢谢您了,您帮我搬,他们看见了不还得说我不懂规矩?”

  某小旅馆。二渠道发行会。来来去去的人都像江湖上的老大。洪晃拿着杂志,一个房子一个房子敲门,里面的人都面目可憎,歪歪斜斜地或躺或卧,烟雾弥漫。洪晃硬着头皮跟人家打着交道,把刊物给人家留下。

  几周后,星巴克咖啡,还是洪晃和女总编坐在那里。

  女总编衣着讲究,姿势优越。

  而洪晃穿着运动鞋,大T恤。

  洪晃:“大姐,喝什么?”

  女总编:“干嘛今天又请我喝咖啡啊,是不是受不了了,要打退堂鼓了?”

  洪晃:“打退堂鼓还请你喝什么咖啡,我是要告诉你,发行的事我都摸清楚了。”

  女总编愣住了:“洪晃,洪晃,你还认真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上次没跟你说完,在中国办杂志,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

  洪晃:“什么条件?”

  女总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洪晃:“这个我懂。改革开放,三个代表,都是为了大家伙好。”

  女总编:“没有那么简单。政治的、经济的,其实都是一个说法,有时候政治的会变成经济的,经济的也会变成政治的。这要看需要。”

  洪晃:“可真理都是简单的嘛,加上我也比较简单。办杂志虽然复杂,没准碰上我这两个简单,就真行了。”

  女总编:“我可没听说过这种事。”

  洪晃:“现在你不是听说了?”

  第十集:时间:五年以前,洪晃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公司,当上了某时尚杂志的出版人。地点:出版人办公室。

  洪晃被埋在堆积如山的读者来信、财务报表、版式设计、广告刊例、版权合作项目建议书中。还有十分显眼的许多国外同类杂志。

  忽然有人敲门,走进一个戴眼镜的男人。

  洪晃:“朱老板怎么今日大驾光临?”

  朱老板:“我来催稿。”

  洪晃:“稿期又到了?”

  朱老板:“不是又到了,是又过了。”

  洪晃:“对不起,对不起,你看看,我忙成这样,就忘了。”

  朱老板:“洪晃,我告诉你,你的稿子在我们刊物上发,读者反应很好,你的文章很有风格,东西方文化融合的感觉很独特,连着写下去,你能自成一家,你要重视这种成就。”

  洪晃:“你说融合太文艺,我说混(第三声)――东西方文化在我这儿混得特别好。不过说到成就嘛,我现在最大的成就感就是要让我的杂志赚钱。对了,对了,朱老板,你的杂志听说赚钱了,还听说,你对消费娱乐类杂志做了不少调查和研究,来,跟我说说。”

  朱老板:“说什么说?要说就是一心不可二用,依我的经验,你更应该成为一个好的作者,而不是一个出版人。你要是一直写下去,很快会出名。”

  洪晃:“我就是想一心二用,不太想出名。现在好作者哪哪儿都是,好出版人不多。等我做完好出版人了,哪哪儿都是好出版人了,我再去做一个好作者你看怎么样?”

  朱老板:“中国社会正在转型,古今中外,这种历史时期,从来是出好作者容易,出好出版人难,你可想好了。”

  洪晃:“你要不愿意跟我说就算了,别拿难和容易吓唬我。”

  朱老板:“你说我吓唬你?”

  洪晃:“当然了,吓唬我的人你也不是第一个,不过,你问我爸我妈去,我从小不怕吓唬,谁一吓唬我,我就更来劲。”

  朱老板:“我是有点不忍心埋没一个好作者,经我的手,出了不少好作家啊。”

  洪晃:“那你就忍心埋没一个好出版人?跟你说,你说也好,不说也好,我的杂志将来一定比你的杂志做得好。”

  朱老板:“商业社会里的娱乐消费杂志是完全为了商业活动,也就是完全为了广告而生存的,这条定律,在我们这里还不完全成立。”

  洪晃:“谢谢,太好了,谢谢你告诉我,我也是怎么想的。”

  朱老板:“谢谢?我告诉你什么了?你也是怎么想的?”

  洪晃:“出版消费娱乐杂志的全部关键词都在你的这句话里了嘛。看,看(她几乎把办公桌上的东西都抛上了天),我这几天看了多少东西,我好不容易总结了一句话,怎么就让你说出来了?”

  朱老板摸摸自己的额头:“什么?这句话是你的?我调查研究费了多少力气,这句话怎么就成了你的?”

  洪晃:“咳咳,朱老板,别后悔,我请你吃饭还不行?你碰到我这样的知音,恐怕不容易。”

  朱老板:“这话我说过好多次,没人听得懂。”

  洪晃:“看?是不是?你来参加我们的策划会吧,把你这些话,好好跟我们的编辑、发行和广告人员说说。我们保险都听得懂懂的。”朱老板:“我来找你要东西,怎么成了给你送东西?”

  洪晃:“不是跟你说我会混(第三声)吗?东西方文化都能混得那么好,何况你这要东西送东西,混到一起,小菜一碟。”

  第十五集:时间:两年前。洪晃的妈妈章老师重病转好。地点:北京医院,章老师的床前。

  洪晃身穿白色医用大衣,把一帮会诊的专家送出病房。来到妈妈身边。

  洪晃:“妈,看,医生说你好多了,遗嘱不用写了。”

  章老师:“不写就不写吧,你那顿意大利饭可得请我吃。”

  洪晃:“意大利饭?”

  章老师:“忘了?我帮了你刊物的忙,你说请吃意大利饭的?”

  洪晃:“我说呢,前几天你吓人得不行,可医生老说你求生欲望特别强,所以不能放弃希望,原来是因为想我这顿意大利饭啊。”

  章老师(忽然动了感情):“妞妞,过来,抱抱我。”

  洪晃(也动了感情)抱住章老师:“妈妈,你把我吓坏了,我真怕留不住你了。”

  章老师:“你才把我吓坏了呢,要不我会生这么重的病?办刊物是闹着玩儿的吗?看看你自己,这几年有一天安生的没有?偏偏要走这条最不容易走的路。”

  洪晃:“好了,老妈,要不是这么不容易,我怎么会这么需要你?谢谢,真的很谢谢你这回没有撒手就走,而是肯留下来陪我。”有人敲门,上海出版界强人老肖走进来。

  老肖:“章老师,你的书出版了,我给你送来了。”

  洪晃:“我妈的书,最好先交给我加点工。我给她加点糖、醋、胡椒面,就好看了。”

  章老师:“看样子我这个遗嘱还得写。”

  洪晃:“怎么又要写遗嘱?”

  章老师:“我还有好几本书要出呢,我得在遗嘱里写清楚,书全交给老肖出,绝不能落在你手里。”

  老肖:“章老师,你不知道,洪晃现在在出版界也小有名气了呢,她手上的几本杂志,都做得不错了。”

  章老师:“是吗?这我可第一次听说。”

  洪晃:“关于我的好消息,你总是最后一个听说。老妈,你好多了,我就走了啊,刊物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去办呢。”

  章老师:“又走?去哪儿?”

  洪晃一边说,一边人已经出去了:“上海、广州、深圳……你不知道有多少广告客户要伺候呢。”

  第二十集:时间:今年。地点:现代城,某世界著名品牌赞助的刊物推广会。

  冠盖云集,名人荟萃。媒体追星,闪光灯乱闪。台上台下,人声鼎沸。三本刊物《世界都市》《乐》《青春一族》,摆在显眼的地方,来宾们感兴趣地翻看、议论。大家热烈地跟洪晃握手,祝贺她的成功。

  台上,一位著名的音乐家开始表演了,是中国民间情歌的摇滚式演唱。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到台上。

  此刻,洪晃手拿一杯什么喝的东西,多少有点落寞地望向窗外北京城的满城灯火。

  洪晃的好友,现代城女老板张欣,注意到洪晃的神情,走上来与她搭讪。

  张欣:“洪晃,怎么了?”

  洪晃:“没怎么,有点累。”

  张欣:“才几年,出了三本杂志,这些品牌都成了你的客户,不累才怪呢。”

  洪晃:“我这人不累是对的,累了才怪呢。”

  张欣笑:“说吧,你又动什么心思了吧。”

  洪晃:“没有,没有,杂志刚刚办得有模有样,谁动别的心思谁小狗。”

  张欣:“我还不知道你,你想干什么,还不是说走就走。”

  洪晃:“你知道吗?前几年,有人说我回家写东西,一定能自成一派,成为大家。我有时候真想把杂志脱了手,去做这个作家梦。”这时候,一个人走上来跟洪晃握手:“正好,我是贝塔斯曼的代表,我们一直想约你写点东西。”

  洪晃:“写什么?”

  代表:“就写写你怎么走上了出版刊物这一行。”

  洪晃:“行行,我写我写。”

  代表有点吃惊地:“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怎么?有问题吗?”

  代表:“当然没问题,只是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我干嘛不答应?出了书,能扩大我这三本杂志的影响。”

  代表:“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

  张欣:“你又要一心二用?你不把杂志脱手,就不会有时间写书!”

  洪晃:“小声点,小声点,我可没说杂志现在就脱手,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我这几本杂志呢。”

  张欣:“那你一定拖期。”

  代表:“没关系,答应我们的作者,要跟我们签定合同,一旦拖期,要赔偿我们损失。”

  张欣:“洪晃,你可得考虑好。”

  洪晃:“你别管行不行?我有办法,我有办法。”

  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幕

  结束语:洪晃的所谓办法,就是读者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的样子――洪晃求遍了她的朋友,包括她妈妈,一人给她写五千到一万字,她一个字没写,只当了一下编辑,关于洪晃出刊的书就出版了。

  老典

  2002年6月12日
 
 第二部分:家庭

1

  我的外婆是外公的二老婆,据说出身不是特别体面,是吃青春饭的。曾经有外号叫“铁面观音”,因为她从来不笑,的确,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她的笑容。据我妈说,我外婆年轻时候的风格是她永远在旗袍的扣眼里放一球新鲜的茉莉花,每天都换。解放后,我外公从香港回到北京,外婆就带着我妈从上海搬到北京。开始,他们住在东四八条的朋友家,等我出
生的时候就搬到史家胡同现在的四合院了。我不记得外婆穿旗袍,可能是那时候她老了,也不记得她有茉莉花,但是记得她是全胡同最特别的一个老太太。首先,她留非常短的头发,每一根都整齐地背到脑后面,没有一丝乱发。她穿的衣服永远是素的,没有花的,颜色永远是各种调子的黑、灰和咖啡。她对料子非常讲究,夏天当然是各种丝绸裤子和中式衬衫,冬天是呢子的裤子和中式外套,有时候外面还穿一件缎子的棉背心。外婆人很瘦,个子不高,年轻的时候她剃过眉毛,老的时候也天天自己拿镊子整理一番。我至今还有一套我外婆梳妆用的银具,每一件都是精雕细刻。一共有五件,有一个镜子,一个胭脂盒,其他的几件是干什么用的我也搞不清楚了。我从小有个感觉,外婆是个很讲究的人,她喝茶永远用一个小的紫砂茶壶,凉白开永远是放在一个小铜壶里面,夏天我渴了,拿起壶来对嘴喝水总是要被外婆训一顿,她永远把我的错误归结为保姆和北方人。

  我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的干妈做的。如果当时有时尚刊物我干妈可以当服装编辑。她天天研究什么百褶裙、背带裙、连衣裙、卡腰、下摆、袖子的收口等问题。每个周末她的到来都是十足的一场时装秀,她每次都穿得不一样,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干妈特别喜欢高跟鞋,手提包的颜色和鞋的颜色永远是搭配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是我的干妈,可能她家里和我外公有关系,她就像我的形象设计师,每周都带新衣服来,都不一样,都是她的设计,也是她自己缝的。衣服带来我就得换上然后还要摆姿势,拍照。有时候外婆高兴了就请所有人去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吃冬菜包子,或者去新侨吃西餐。

  2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她有很多特别好看的皮包,都是发亮的。我小时候很想跟她要一个她的皮包,可是每次鼓足了勇气走到她房门口,她都会拿着酒瓶子冲出来,“咚”的一声把我吓得半死,然后她自己大笑着,抱着酒瓶子回屋了。每当这些干妈、姑婆们给我新衣服,我都要穿出来,然后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评论,还必须让我照相,照相的时候还要摆各种各样的姿势。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的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然后把自己像一碟精美的小菜一样贡献给她们的男人。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时髦亮相给广大革命群众,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一个时尚发泄和挥发的小玩具。

  3

  我发现我妈妈是个大美人是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因为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而且颜色很深,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其实我妈妈是很简单的一个人,我小时候从来不记得妈妈涂脂抹粉,和那些上海老女人比起来,她朴素得多了。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我记得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也都不逊色,我外公永远是中山装或中式的马褂。和我外婆一样,他所有的衣服都是好料子做的,我爸年轻时候真是一个帅哥,他对吃、穿都有上海人的感觉,就是经济再不景气,也是非常非常体面的。我爸爸至今打扮得非常得体,从来不穿T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4

  1966年,文革开始了,我身边的摩登女郎一个一个开始失踪了。

  干妈是第一个,也是印象最深的。我记得那是一个瓢泼大雨的夜晚,我已经睡了,但是听见外面客厅有很多慌张的声音,就起来偷看。从门缝里我看见干妈抱着外公哭,哭得特别伤心,她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什么化妆都没有,我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她了。过了一会儿,大人们好像给她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她就走了。第二天,我问外婆干妈怎么啦,她只是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见到干妈。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离开了北京,偷偷地跑到香港去了。

  文革以后夏姑妈的酒喝得越来越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婆就把她送回湖南老家了。只有黎姑姑还经常来家里,但是她们已经没有打扮我的雅兴了。

  我忘了是文革的哪一段,我妈居然开始在家自己琢磨怎么做衣服。她学会了如何量体、剪裁和缝纫。我们家为此还添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我把缝纫机当玩具,学会穿针引线,还把说明书当小人书看,看丢了挨了一顿骂,我妈扬言要打我,我跑到外公身后躲起来,外公还吼了我妈几句,说你小时候我没打过你,你现在也不许打妞妞。此事至今是我妈证明我从小被娇生惯养的重要依据。在60年代和70年代,人是不能讲究穿的。妈妈总是想办法非常小心地把我和她自己都打扮得漂亮了。我还记得的确凉料子出来的时候我妈在百货大楼抢购到一块特别好看的粉色格子的料子,她给我和她一人做了一件衬衫。但是她怎么也配不着好看的扣子,最后终于托人买到了透明有机玻璃扣子,如获无价之宝,全部钉在她的衬衫上了,不给我钉的原因是怕我丢,为这事我也至今耿耿于怀。

  1970年我外婆去世了。这是我童年的一个句号。同一年,我妈妈走后门把我塞进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念英文,当然是为了我的前程考虑才这么做,可是我那时候九岁,不太理解这一切,只是觉得我的好日子没了。

  1970年外附招生是要查三代的,必须是红到根上的工农兵子弟,我纯属于混进去的。我和别人的不一样把我自己也吓一跳,那时候我连公共厕所都没有太用过,在史家胡同小学的时候,我外婆叫我不要在外面撒尿――脏,憋半天,回家再撒。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根本不会用蹲坑厕所,只会用抽水马桶。这真是很晦气的事情,每次撒尿都会走偏,撒到裤腿上,被同学们笑死,真没见过九岁还不会撒尿的小孩。

  我小时候几个摩登女郎精心培养的服饰美容意识大概在半年内就被彻底革命化了。在我学会用蹲坑后的不久就开始改变我所有的服装。要穿军装,要白衬衫蓝裤子,要穿解放鞋和军鞋,裙子、皮鞋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一律扔掉。1973年,我的无产阶级时尚意识刚刚稳定,我妈妈再一次为了我的前程,把我送到纽约。就这样,在短短十二年里,我的“时尚观念”从30年代上海摩登到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又到了70年代纽约嬉皮。

  从此以后我彻底乱了,也就不想了。

  朱伟:

  因为创办《华夏记忆》,我进入了洪晃的家庭环境。当时创办《华夏记忆》的想法是要挖掘记忆的财富――中国历史的各种各样个人记忆其实都是一种财富,但好像大家都越来越不珍惜记忆而只看重实际。为表达这种思想,我要了点点红色回忆录中1966年回忆她父亲罗瑞卿的首发权,约张承志写了《饥饿的记忆像一根金属线》、莫言写了《毛主席逝世那一天》、余华写了《医院里的童年》、李欧梵写了《美国六十年代》。而洪晃帮我拉她妈妈写了《史家胡同51号》,她自己则写了《纽约空降红小兵》。

  洪晃家――史家胡同51号是个特别漂亮的四合院,从前院走进中院,敞亮,而其气派实在是这院子因为住过不平凡的生命而留下的那种不平凡的生气。我没有看到过洪晃姥爷在这个院子里的照片,但我能想见这所房子里曾经拥有过的藏书,洪晃妈妈说,那些书老爷子去世后都捐给国家了。我看到过现在这房里放着的乔冠华在葡萄架下与洪晃妈妈开怀大笑的照片,据推测,那应该是“乔老爷”春风得意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都那么年轻,他们的笑又带来那样的一种美丽,美丽得让你的脚步走在这院子里都生怕惊动了什么。

  一个太古老又承载过太多内容的院子,似乎到了晚上,这院子的历史才会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有客人时候,正房门口的两个大红灯笼被点亮,月光和风在树叶上滑过的声音给这院子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洪晃妈妈的家宴这时候设在东偏房,家宴上总有她拿手的“赛螃蟹”与“八宝鸭”。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精致,这精致与这院子在一起,构成了一种这家庭无论遭遇什么周折都值得骄傲的东西――有许多东西被改变了,有许多东西不能改变,历史不过是它周围盘旋的浪花而已。

  洪晃小名叫“妞妞”、“妞子”,因为从小跟着姥姥、姥爷长大,她的童年完全是大红门里被八十多岁的老人章士钊惯坏了的“小公主“、“小霸王”。这个大红门内的童年曾经完全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姥姥从来不许她吃外边的东西,所以她说她二十多岁才吃到北京的卤煮火烧。跟着姥爷出门吃饭,她与姥爷一起坐当时象征特权的老式伏尔加,而上幼儿园是姥姥每天推着小铜车接送。上小学时候姥姥不让在外边上厕所,说是外边的厕所脏,撒尿都要憋着回家,所以寄宿前她根本不知道蹲坑是什么样。大院外有小杂院,小杂院的孩子都哄着她玩。而姥爷章士钊每天就是陪她下棋、打扑克哄她赢。这是一个沉浸在过于温馨的“大家”之中的脆弱童年,有关的两个细节,一是因为家里爱吃肉松,洪晃记得就有个福建师傅每个月会来炒一次肉松,“十斤二十斤肉,就在我们家挥汗如雨地炒一天,满院子都是炒出来的香味”。二是洪晃妈妈回忆,说洪晃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偷拿了桌上姥姥的钱,自己买了一大堆三分、五分钱的冰棍,坐在大门口门洞里。向过往的小孩免费发放冰棍。

  这样的童年,当一下子被推出大红门的时候,真是“一下子被吓着了”。

  每个人都会珍惜自己的历史烙印。就历史烙印而言,洪晃把自己归为“60年代的孩子”。她看重60年代带给她的反叛精神,尽管这种反叛精神生成于一段畸形的历史之中。

  对洪晃而言,最初的反叛意识诞生于走出史家胡同四合院的红门之后,从九岁开始。九岁姥姥去世,父亲在牛棚,母亲在干校,她一下子给送到外语学院附小寄宿。这所学校当时收的都是祖宗三代清一色的工农兵子弟,而阿姨给她准备的却是薄丝绵与厚缎面的两床被子、一条印着英文字母的圣诞节床单、三个盆三条毛巾――一个洗脸一个洗脚一个洗屁股,还有无数小吃。这把她一下子推成了全班工农孩子们的敌人。早饭是从肉松小馒头一下子变成了窝头咸菜棒子面粥;工农孩子们自觉地都与她划清界线,没人理她没人与她说话;晚上躺在床上,周围小伙伴一个个都会旁敲侧击对她进行批判。在这过程中,一个孩子开始憎恶大院里曾经给过她的那种生活,因为它们带给她太多的灾难。洪晃说,那时候挖防空洞,要求用书包背土,大家为显示不怕苦不怕累都要背大书包。家里人见她回来肩膀是肿的,心疼她,觉得小孩怎么能受这样的罪,于是专给她准备了一个底下有许多小洞的书包。这样每次背土都感觉越背越轻,那书包里的土边走边漏,结果对她又成了极大的灾难。这样的环境里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的方式只有与大院生活划清界线――她开始尽量拒绝一切小时候喜欢的东西,回到家一桌子的菜就是不吃,没有补丁的衣服就是不穿,冬天就是恨自己手上没有口子。在不知道什么是价值观的时候,这个社会迫使她“脱胎换骨”地反叛,使她变成了一个极端的孩子――吃饭就是熬白菜好吃,捡马粪她会挑新鲜的往书包里装。洪晃说:“1973年我第一次坐飞机,与妈妈陪姥爷去香港。我那时候真是特别混蛋,亲戚送的欧米茄手表,接过来就扔在地上碎摔了;送的好衣服我全给撕了。这种改变的结果是,1970年姥姥死的时候,我知道伤心,姥姥躺在那儿,我坐在旁边给她梳头,因为我看到姥姥头发乱了,而平时她的头发都特整齐。而姥爷死的时候,真是什么伤心的感觉都没有了。那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姥爷之间没什么太多关系,而是我学会了不敢流露真实的感情,姥姥死的时候我给她梳头的那种东西,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做了。”

  洪晃在谈到父母对她的影响时说,她妈妈在她生活中的地位比她爸爸要重要得多。“因为我一直在她身边,所以我跟她最亲,我的生活方式可能跟她更有共同语言。”洪晃说,“我妈给我最大的影响是一个女孩子要好强、要自立。其实在我妈对我的教育中,没有强调要成名这种东西,但她会强调独立精神。我妈属于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人,她好强,对自己特别较劲,要求自己凡事不能松懈。我妈妈带给我的是一个人要有不断的上进心,这上进心是有强有力的责任心,就是说你不能对自己不负责任。而我爸呢,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人,他只要活得好就得了。”

  洪晃曾经给《三联生活周刊》的《生活圆桌》写过一篇文章,在谈到她父亲对她的影响时戏谑说:“我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那儿来的。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把三次都结完了。我爸是北大教经济的,他能在课堂上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人家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他却退休了。”洪晃说他父亲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特好吃”,她回忆,“文革时候一件特别乐的事就是,我爸从干校回来,晒得剧黑,骨瘦如柴。他满街找卖螃蟹的,后来找到一个专供外交人员的供应站,门口有解放军站岗。他那时还是黑帮,就全然不顾地混进去买螃蟹,因为他实在晒得太黑人家以为他是非洲或是印度人,然后就跟他说英文,他也就跟人讲英文,在特别不可想像的情况下提了两大串大闸蟹就回家了。然后就特高兴,虽然他第二天要回干校,但他那天就乐呵呵的。”洪晃记得小时候她爸爸从来不带他去大公园,不去那些挤、闹的地方,比如去圆明园废墟,在那儿捡石头、刻砖,一呆就是半天。“而我妈呢,就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她自己裁衣服、做衣服、绣花。你不可想像,问我妈买多宽尺面的布料,要什么样的袖子、什么样的领子,她就能给你做出来。她被隔离审查时一帮女的看着她,她把这帮女的糊弄得特好,就是把她们都教会了做衣服。我妈也喜欢吃,但她更得意于自己做一手好菜。她的‘赛螃蟹’,我在上海所有饭店吃过的都没我妈做得好。”

  洪晃说她父亲留给她的是一种自然、追求自由、无拘无束、什么也不顾的生活态度。而出于平衡,觉得自己过舒服了,她妈妈的影响就会出来,又会觉得做人不能这么舒服,不能对自己、对人家都不负责任,这是要遭人指脊梁骨骂的。所以,她的放松与她的沉重责任感经常反反复复地形成对立,当然,从本质上说,洒脱的力量可能远不敌责任的力量。

  附《纽约空降红小兵》:

  我十二岁那年,北京外语附校的期中考试提前了,考得好的学生被拉到离学校挺远的医院去体检。大概过了两个月,学校才宣布有十几个被外交部选中做小留学生,将被派到国外去学外语。我真的不记得我当时是不是特别兴奋来着,但是我想即使是高兴得要跳楼,在当时情况下也要压着点情绪。这跟旧社会女孩子出嫁差不多,越喜欢这男人越要哭得伤心,真流露出愿意嫁出去,说不定这门亲事就黄了。人定下来之后,外交部好像给我们开过一个学习班,讲了什么我真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当时告诉我们出国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毛泽东思想,支援世界革命。这使我们二十八个孩子立刻感到我们像二战时空投到敌区的先遣部队,任务非常艰巨,但绝对光荣。临走之前,外交部发给每人700块人民币服装费,在1973年,这简直是一笔财富。我们一起来到只给高干做衣服的红都服装店。二十八个孩子挑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料子,全是蓝的、灰的、黑的,每人做了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协商要穿一样的衣服,为的是将来我们分手到了美洲、欧洲资本主义大本营,也会想到在另外一个遥远的战壕里,有一个小战友,穿着一样的衣服,代表中国儿童正为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而奋斗,心里一定非常温暖。

  就这么着,我和三个去美国的小朋友在上海登上了法航,路过巴黎去纽约。法航的空姐微笑地欢迎我们,我们克制住强烈的好奇和兴奋,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迎接新的生活。

  在巴黎我们住在大使馆,所以什么都没看着,到了纽约我们被接到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三天没出门,讲外事纪律。第四天学校开学了,我们早早地起来,穿好笔挺的制服,喝了一大碗豆浆,坐着代表团的一辆黑色林肯去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小红房子学校就读。

  一进学校我们就呆了,这美国人怎么这样!所有学生都穿破破烂烂的蓝色劳动布裤子(后来才知道这叫牛仔裤),在膝盖那儿还有两个大窟窿,上身就是一件小衬衫,都印着英文字(后来才知道这叫T恤衫),不三不四的。老师比学生还糟糕,一点没有中国老师的尊严,老跟学生嘻嘻哈哈,成何体统!开学典礼在一个大礼堂里,所有学生都席地而坐,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说话、打闹、嘴里还老嚼着跟橡皮差不多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叫泡泡糖)。

  最可怕的是所谓典礼上,就只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拿着个破吉他,破口琴,没音没调,既不说话也不是唱歌在台上大声哼唧了十分钟,台下的美国孩子跟见到毛主席他老人家似的那么激动,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鲍勃・迪伦,他女儿是我同班同学。

  在学校里的头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我们四个孩子的英文一点长进都没有,每天早上“林肯”把我们送到学校,老师开始讲课,我们就开始打呼噜,小红房子学校属于那种进步学校,很随便,学生上课可以爬在地上,把脚放在桌子上,还可以吃糖,所以睡觉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老师知道我们听不懂,怪可怜的,睡就睡吧。

  可是代表团的领导们不干了,每个学期中国政府为我们交二千多美金的学费,真是学不好,大概有不少大人的乌纱帽要搬家。那时候主管我们的是张希生,唐闻生的母亲,老太太年已花甲,但非常灵,她想出个鬼点子,让四个孩子全住到美国人家里去。我是第一个被送出去的。我住的那家叫加恩,父亲是美国一家医药公司的职员,母亲是自由职业者,专给杂志和图书画插画。家中有三个孩子,吕贝卡、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两个大的是女孩,最小的是个男孩才五岁。大女儿吕贝卡是我的同班同学。选家庭时,代表团也使用了“文革”手段,查三代。这家被选中是因为加恩先生的父亲老早老早当过美国共产党,在美国查三代不能要求太高,沾点“红”就可以了。

  我住进美国人家的第一个感觉是美国人真他妈不把外宾当回事儿!试想这要是在中国,70年代谁家住进来个黄毛丫头,那还了得,事事都有特殊待遇,就是今天,外国人在中国也是被另眼看待的。我进了美国佬的家门,刚刚安顿下来,头一件事就是学着干家务。这家人喜欢动物,养了一条狗,两只猫,一只鸽子。我在那儿住了三年,每年动物人口都有递增,一直到三条狗、两只猫、一窝子老鼠、一条蛇和一只二尺多长的南美蝎子。孩子们负责管理这些动物的日常生活,遛狗,一日三次,上学前一次,放学后一次,睡觉前一次。换猫粪箱,每日一次。换鸽子笼子,每周一次。还有其他与动物无关的家务:洗碗、倒垃圾、做中午吃的三明治。我本着学雷锋的精神,积极抢干比较脏、累的活儿,比如上学前遛狗和换猫粪箱。吕贝卡和她妹妹拍手叫好,说没想到家里来了个大傻瓜,专干没人愿意干的活。过了很久,当我早就把雷锋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吕贝卡告诉我,刚开始她们觉得我傻,挺好欺负,后来看见我“不怕脏、不怕臭”换猫粪箱时那种先进工作者的嘴脸,他们觉得我不正常,有病,而且我的作为都有点假惺惺的感觉,后来我不干了,天天跟她们下棋,谁输了谁干脏活,她们反倒觉得我正常了。

  我正常了的第二个迹象是开始表达自己。这是美国人给我上的第二课,加恩一家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华盛顿广场村。公寓面积不小,但是只有两个卧室,所以我们四个孩子都挤在大卧房里。吕贝卡是老大,所以有自己的床,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睡上、下铺,我有一个折叠床,每天晚上拉出来睡觉,每天早上再放回大女儿的床下面,睡觉的地方有了,但是东西没法儿放,所有的柜子都塞满了,基本上一开柜门就跟雪崩一样:衣服、玩具、书劈头盖脸地倒出来。

  怎么办?加恩家不是有钱人,又不好意思跟中国代表团要钱,所以就为我买了一个简易、用硬纸壳做的小柜子,是深蓝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有六个小抽屉,还配了一个小蓝台灯。柜子搭起来之后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是想到使馆曾教育过我们,收外国人礼物的时候要不卑不亢,千万不得过分感激,好像中国什么都没有,有失我大中华的威严。因此,当加恩先生将他辛苦了一早上的小蓝柜子放在我面前时,我以一个中国部长视察工作的方式看了一眼,说了一句“不错”之类的不阴不阳的话,然后接着看书。据说这一举动把加恩全家的鼻子都气歪了,他们背着我开了个全家会议,差点儿把我送回代表团去,后来还是加恩先生心软,说算了,送回去还不知道代表团里怎么整这个不争气的小丫头。他后来告诉我,他看了好多讲苏联斯大林时期的书,特别是Solghenitsin的《Ivan Densovitch生活中的一天》他怕我因为做错了事情,被送到中国的西伯利亚去。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坦率地表达自己,我实在说不清楚。人的意识的转变永远是悄悄地,潜移默化地。直至后来我回国以后,我的团委书记说我说话不走大脑,我才意识到我真的变了。

  在美国我还学到两样东西,其一会给我的后代带来幸福,其二毁了我一辈子的财运。第一件事是因为我和吕贝卡的一次争吵。孩子们在吵架的时候是可以说出恶毒的话的,特别是敏感、聪明的孩子。吕贝卡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吵架的起因早就忘了,我只记得她恶狠狠地对我说:“就是因为你不可爱,你爸爸、妈妈才不要你,把你送到美国来,我们真倒霉,还得收养你。”

  我也不依不饶地说:“你懂个屁,只有中国的人尖子才能出国,别的父母想送还送不成呢,我将来是当外交部长的料,你八成是纽约街上的垃圾工人。”

  吕贝卡反驳道:“我父母绝对不舍得让我离开他们,我再没出息他们也爱我,我是他们的女儿,你要是再没出息就更没人要了。” 我哑口无言,像吃了个苍蝇。至今,我还能清晰地听到吕贝卡的伶牙俐齿。我要是有孩子,我不想也不让他十七岁漂洋渡海求个学业,我一定把他搂在怀里,紧紧不放。我头脑很清楚,我母亲为我做了一切她所能做的,但我心里摆脱不了一种被抛弃的恐惧,因为吕贝卡的话我会在梦里听到。

  其二是我们几个孩子在美国的经济状况,当时我们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但是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代表团从来没有发过零花钱。我们学校外面有个卖意大利冰的小摊,天热了,孩子们午闲时都去排队买意大利冰吃。我只好看着,别人要请我吃,我还要面子,说不喜欢。有一次学校组织春游,去中央公园,大家都在街上买吃的,我实在感到委屈,居然在一边掉眼泪。我的班主任是个中年妇女,她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在她怀里痛诉了一番。她笑了,拉着我的手到中央公园里的动物园去了,在那儿我能亲手喂羊、喂马。等我们回来同学都吃完了,我也把事情忘了。回家的时候班主任又过来问我玩得开心吗?我说开心,她笑着说:“明白了吧,开心跟钱没关系,得自己找乐子。”

  1995年我去美国最有名的高盛投资银行应聘考试,有一个比我小七八岁的资深副产品交割员死活看不上我,理由是我没有“饥饿感”,就是说我对钱的欲望不够旺盛,使我立刻意识到我十二岁时班主任把我带坏了,十五分钟动物园就让我一生没有了饥饿感。到末了,高盛真的没要我,就是因为我不饿。

  现在想想当年小时候洋插队,一半是童话,一半是噩梦。可惜的是我们去了四个孩子,只有一个现在在外交部做事,其他的又都跑出去移民了,国家钱白花了。

  作者:洪晃
 
上一代交给我的一些我不想要的东西

1

  我29岁生日那一天一个人在纽约,早上起来有了个突发奇想,我要和我已经离异多年的父母在一个房间里吃一顿饭。算一算,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在一个空间看见他们两个人了。他们分开的时候我太小,我几乎记不得任何只有我们三个人的场景。那天,我有点预感我和陈凯歌的婚姻不可能维持下去,我特别想叫我的父母都坐在我面前,和所有其他家庭一样
,安慰他们的女儿,告诉我,我这辈子还是会找到我爱,也爱我的人。我请他们两个一周后到我这里吃晚饭,但是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装着是闹着玩的事,结果是阴错阳差,他们两个都觉得这样不好玩,我也没有办法再找回去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所以这顿饭就没吃。

  我至今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跟我父母直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

  2

  离开纽约之前我决定去看一个心理学大夫,这不是有病的行为,在纽约几乎每个正常人都得看心理学家。我那时候在德国金属公司工作,人事部经理是我的朋友,她知道我要调回中国之前跟我说:“你有一千多块钱的心理学治疗从来没有报过。”我就本着中、美、德通用的“不用白不用”精神去看了一个心理学大夫。

  我是被这个心理医生“挤”进来的一个正常人,他实在太忙。纽约正常人太多。我坐在他办公室外期待着我能狂说我自己的45分钟。在我之前,一个西服革履的男人昂首挺胸地跨入医生的办公室,浑身充满了只有投资银行家才有的“宇宙主宰者”感觉。半个钟头以后,这个人擦着眼泪、缩着背从里面走出来,变了个人。我想:“WOW,心理大夫真是神仙。该我喽。”

  我很失望这个大夫没有我电影里老看见的可以让病人躺着说话的那种长沙发。我被安置在一个单人沙发里面,虽然很舒服,但是还是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你知道你为什么在这个办公室吗?”大夫问。

  “我又要离婚,有点不知道我为什么维持不了婚姻。”

  “你多大了?”

  “29岁。”

  “这是你第几次婚姻?”

  “第二次。”

  “嗯。”大夫好像感觉到我的困惑了,“我们先说说你的家庭吧,你爸爸妈妈是……”

  “我爸爸妈妈也离婚了。”

  “啊,”大夫记了个笔记,“那他们的父母哪?”

  “我的外祖父有三个老婆,第一个是个知识分子,他们过不到一起,所以就分开了,有三个孩子,一个自杀了,一个疯了,还有一个也是半疯,他认为希特勒还活着,而且藏在中国。”

  大夫看了我一眼:“是同时有三个老婆?”

  “是”。

  “在那儿?”

  “在中国。”我心里说,你做梦吧你,你没戏,在纽约娶三个媳妇。

  他好像看出来我想什么了。“我觉得一个就够受的,你的外公真不是凡人。第二个老婆呐?”他问。

  “第二个老婆是我的外婆,带我长大,但是好像原来是青楼里的,我妈妈是抱来的,因为我外婆不能生孩子。”

  我看了大夫一眼,他开始疯狂地记笔记。“第三个老婆原来是一个上海黑手党青红帮的头头杜月笙的情人,我外公是黑手党的律师,他们在重庆的时候互相换了情人。我到十二岁才第一次见到他。”

  大夫还在写,头也没抬道:“接着说。”

  “我爸爸的爸爸有两个老婆,但是我才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我爸爸有七个兄弟姐妹是同父同母,还有四个是同父异母。”我看了大夫一眼,他还在狂记“我爸爸和我妈妈在我九岁那年分开了,我妈妈后来的丈夫是中国前外交部长,我爸爸后来的老婆是个美女演员,有金花的称号”。

  “你妈妈的亲生母亲你见过吗?”大夫问。

  “噢,对了,”我在他的提醒下想起来,“我妈妈的亲生母亲是原来上海的交际花,外号叫‘康克林西施’,我妈妈是私生女,所以让别人领走了。后来这个漂亮女人又嫁了人,而且有四五个孩子。”

  大夫摸了一下头上的汗珠,我头一次看见写字也能让人出汗。“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他问。“有一年大地震,地震第二天瓢泼大雨,我妈让我去火车站接‘外婆’,可是那年我外婆已经死了六年了,还说我有一个表哥叫平平,一个表妹叫罐罐,他们会在火车站的大钟下面等我。我以为我妈给震糊涂了,家里瓶瓶罐罐碎多了,就说胡话了。我说我不去,下这么大雨,接个死了六年的外婆,还要在大钟底下找瓶瓶罐罐,这纯属于瞎胡闹。我妈说,你别闹,快去吧,别让你外婆等。”

  “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大钟下面瓶瓶罐罐举着伞,见了我就喊我小名,看样子认识我。”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进了火车站,接到了一个有严重风湿关节炎的老太太。”

  “然后哪?”

  “然后就回家了。”

  “她漂亮吗?”大夫已经不记笔记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明明是我给他说故事来了,为什么还得付他两百美金?!

  “不漂亮。”

  “一点都不漂亮?”

  “可能年轻时候还行吧,看得出来有点妖气。”我不在乎地说。“你不喜欢她?”他试探道。

  “谈不上。我不认识她。”我说。

  “我听出来你不喜欢她。”他坚持道。

  “那就不喜欢吧,她也不喜欢我,她不是我外婆。”

  “你父母什么时候离婚的?”他改了话题。

  “我十二岁的时候。”

  “你怎么想这件事情?”

  “大概是应该的吧,我的记忆中没有他们在一起高高兴兴的时候,都是在吵架。”我开始有点难受,头一次意识到,我父母离婚是我不喜欢谈论的一个事情。

  “你父母后来又结婚了吗?”大夫问。

  “我妈嫁了外交部长,我爸娶了一个大美妞电影演员。”我回答道。

  大夫看了看我,说:“你不是在编故事吧?”

  我笑了,有点觉得这个大夫怪可怜的,像我这么乱七八糟的人连纽约都是少见的。我摇摇头,继续给他讲:“我12岁就被送到美国来了,16岁被送回去,因为我妈和她的丈夫下台了,被办了学习班。”

  “什么叫学习班?”大夫问。

  “就是被软禁了。”我解释。

  大夫又吃了一惊。“中国下台的部长都被软禁吗?那你怎么办?”

  “现在不,但是那时候软禁就算是照顾了,有好多都在监狱里面。”我不知道如何向大夫解释当时中国的政治斗争和其株连九族的可怕特征,这故事太复杂了。“就这么说吧,”我把事情简单化了一下,“我两年没见到我妈。”

  “那你父亲哪?”

  “我爸找了个新老婆,跟我不对付。”我叹了口气,这些都是我最头疼讲的事情,但是既然来了,还付了钱,就说吧。“我那时候挺惨的,我的老师提醒我,我大概不可能上大学,因为在中国上大学需要有比较干净的政治背景,我的一个亲戚告诉我,我后妈已经发话,就是我考进大学,她也不愿意让我爸出这份钱。我就一气之下没在中国上大学,去工作了。”

  “你最难受的时候是什么?”

  “我最难受的时候是我16岁刚从纽约回到北京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又是春节,但是我父母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些在我们家看着我继父的人,大年三十让我去给他们买菜,把我关在外面,差点没冻死。”

  “那时候你最想谁?”

  “最想我外婆。”我觉得嗓子眼有点堵,难受。

  “你想你外婆时想什么?”

  “想她死的时候头发有些乱,是我给她梳整齐的。”我终于哭了,像小时候受了委屈要跑到我外婆身边一样,哭得特别伤心,我觉得我身边就站着一个拿着紫砂茶壶的老太太,她在轻轻地抚摸我的头,说:“嘘……乖妞……不哭。阿婆给你讲故事……”

  我是会撒娇的孩子,为了让她多摸我一会,使劲地哭,没完没了的哭……

  我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大夫递给我一盒纸巾,说:“时间到了,我觉得效果很好,下次我们再谈谈你最近要离婚的事。”

  我把脸擦干净,说了谢谢就出去了,大概也是哭哭啼啼,缩着背。

  我出了办公大楼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可是感觉舒服多了。

  尽管如此,我再也没有回去,有些事情我最好还是别再去想了。这种自怜偶尔一次就够了,多了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朱伟:

  现在回头看,洪晃历史烙印中还有重要的因素是“童年缺失”。与我们这一代人普遍的“童年缺失”――在童年没有足够的玩具、足够的母爱与父爱、足够的游戏环境不同,洪晃则在幼年太早又经历了“情感缺失”。12岁,她刚刚懂得父母对自己存在不同意义的时候,就经历了父母离异。她说:“从小时候就老觉得他们俩要分手,老觉得要出事,从小就是那种很恐怖的感觉。小时候最深的记忆就是我躺在床上假装睡着,听我爸我妈往死里那样地喊着打架。等我一推门进去,两个人的感觉就是话已经说完了,有一个在哭。这是我惟一的父母在一起的记忆。其实从照片上,我看到我爸我妈和我一起去过公园、划过船,但在记忆中这些一点没有。”她记忆中最清晰的是父母离异的那一天。“那是一个最不好的五一节,我爸把我带到北大的宿舍里跟我谈话,这之前他们其实已经分开了,但我爸还装装样子,有时候还在史家胡同住。这次我爸就对我明说,以后史家胡同就不回去了。那天我爸陪我从北大坐332到动物园倒111路,一直送我到灯市口,然后我就在马路边,看着我爸过马路到马路北边坐111路回北大,我就觉得我爸特惨。而我妈当时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回避,她不知道这时候应该怎样处理一个小孩的感情。当天晚上,她带我看马戏去了,那时候马戏的票多难弄呵,那是外交部招待外宾的票,就在主席台后边。我记得黑灯瞎火的,我偷偷哭了一整场。回家我一个人一间屋,躺在那儿还在哭。”

  三个月后,洪晃带着情感与心理的裂痕就去了美国,当时她是28个被精选出来的小留学生之一,之所以能成为28个“小布尔什维克”,自然多少因为章含之乔冠华的背景。从大红门“脱胎换骨”后,一下子又给戴上了高干子弟的光环。“先是我妈的大红大紫,我在学校,每天大操场广播里毛主席接见外宾都有我妈,老师也就开始对我剧好,我也就觉得我妈特牛。那时我妈能出国,我就让她给带点扑克牌贿赂贿赂老师,那时候国内没有扑克呀。”1974年到美国时候是人上人――乔冠华章含之每年到联合国参加联大,所有人都围着他们转,他们的孩子自然成为28个中最被宠爱者。但不到三年,外交部长迅速成为被审查对象,她从“高干子弟”又一下子变成“可教育好子女”,28个孩子都跟着她一起提前结束学业回国。回国时,她的行李被检查,在美国买的《福尔摩斯探案》及其他一些书被抄没。在机场,别的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却没有人来接她,最后被乔冠华专案组拉回史家胡同。70年代末的中国还是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章含之在外交部受审查,乔冠华在后院隔离,父亲又不知去了哪里,洪晃一人在前院门房,也让她交代检举父母的问题。从美国回来时候正是春节前,洪晃这样描述过她的惨状:“大年三十傍晚,专案组让我上街买东西做饭,说让我到东风市场买点凭本供应的虾。我到那里虾已经卖完,只买到一些虾皮,怕回去不好交代就不敢回家。大年三十傍晚,街上已经没多少人,我只有一个人在街上溜达。最后还是街坊邻居接纳了我,让我到他们家过了个年。”

  可能正是史家胡同给洪晃童年带来太多幼小心灵的磨难,才养成了她外表什么都浑不怜,内在又特别渴求亲情的个性。
 
我妈妈的惊喜

对于一个女儿来说,十六岁之前有个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是最值得骄傲的事,而十六岁以后,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就成了最大的挑战。一直到五六年前,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想,我妈会说什么,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向我妈妈证明我没有给她丢脸,也花了二十年时间向我自己证明我能够走自己的路。

  我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她和爸爸都住在学校,只有星期六、星期天才回
来。在我的印象中,周末我们家总是好多人,我最多的记忆是跟我爸爸的弟弟和我的表哥在一起玩,好像比跟我妈玩的时间多。文革的时候北大的红卫兵来抄家,我妈妈一把把我抱到最里面的房间,她紧紧地搂着我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凳子上。一会我爸爸溜进来,他已经被剃了阴阳头,他是来跟我们打招呼,但是话没说完就被红卫兵又揪出去了。

  再后来,我爸爸妈妈就都去干校了,我外婆也去世了,史家胡同只剩下我和外公。我那时候九岁,经常在家装病赖学。就是在我赖学的一个早上,我妈妈的两个同事来到我们家,说:“起来吧,胖妞,你妈给你安排去住校学校学英文啦。”当时我妈还在湖北的五七干校,我觉得她的本事太大了,人都不用回来就把我的学校给安排好了。

  到了附校以后才知道,我妈妈是走后门把我塞进去的。那年招生没有东城区,也不招我这种知识分子出身的孩子,最后一个惊喜是我插错班了,比别人都小一岁,跳了一年级。这样一来学校里没有一个不知道我是走后门进来的。我在附校的时候,我妈妈被调到外交部,不久我就在操场的大喇叭里面听见我妈妈的名字,总是在毛主席接见外宾的在场的人名单里有她。这种广播越来越多,我的老师们开始对我越来越好,他们开始喜欢和我聊天,总免不了问一句:“你妈怎么样啦?”我为我妈感到无比的骄傲,自己也觉得不再是臭知识分子的孩子,而有点高干子弟的感觉。

  就在我还沉醉在当高干子弟的喜悦时候,我妈妈又为我做了新安排:我被送到美国。等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已经被隔离审查,关在外交部了。那时候我十六岁。说实话,我当时非常怨恨我妈妈,每次我刚开始熟悉一个环境,好日子刚开始,她就把我扔到一个新的环境里,我就要从头来起。

  而今天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妈妈那么狠心教育我,我绝对不会有今天,也不可能度过后来的风风雨雨。我的教育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我,而我妈妈最倒霉,她给我一个机会去培养独立的性格,后来就独立得不回家了。

  我妈妈至今还是能够永远给我惊喜。正当我认为她太怀旧,写的东西太多别人,太少自己,不够自我,她就在和陈鲁豫一个多钟头的采访里说:我要走出我自己的路来。紧接着又写了一本《跨过厚厚的大红门》。

  40岁了,看了我妈妈给我写的文章我特别感动,我又一次为我妈妈骄傲。

  妈妈:

  大家都说妞妞(洪晃)和我不大像一对母女,因为我们俩都有点“没大没小”。我出书,洪晃对我的责任编辑说:“我妈的书,最好先交给我加点工。我给她加点糖、醋、胡椒面,就好看了。”她打电话来求我办事,我说:“你也有求我的时候,谈个条件吧!起码请我吃意大利餐,麻烦的事就请我乘一次地中海游船吧!”当然,结果是我的书从未让她“加工”,我帮了忙也没能乘地中海游船,意大利餐倒是有过几次。

  这一次,她要我为她的书写一篇文章,我得意地问她:“你就不怕我发泄积怨,在文章里骂你?”她说:“不怕!反正你不敢骂我‘王八蛋’,也不敢骂我娘。”她又赢了,我当然不敢!

  我和妞妞也许更像一对母女朋友。平时我很少见到她,她永远在忙!我不愿意让一个“老妈”成为她的羁绊。但是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牵挂,当然是我对她的牵挂更多一些。但是我们都知道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在彼此的身边。

  我和洪晃的“朋友”基础大概是“求同存异”吧。应当说,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有共同点。譬如说,她办的那两本刊物我就很喜欢,这反映了我们对生活情趣、时尚爱好的共同点。她的《世界都市》虽然面对的是年轻女性白领阶层,但是对于生活格调的欣赏和追求,我想是不受年龄限制的。有时候,我把《世界都市》送给我的同龄人朋友,她们往往会说:“这是给年轻人看的,回去给我女儿。”我感叹中国的老年人(其实很多人在西方世界只认为是中年),包括众多知识界人士,大概直至今日都过早地把自己与社会时尚隔离,远离五光十色的时髦,进入一个色彩黯淡、情趣单调的世界,所以与《世界都市》这一类的时尚刊物就绝缘了。而我却感觉这类读物使我这个年龄层的女性更加贴近了现代生活,从心理上消除了年龄的距离。我有时在机场候机忘了带阅读的东西,就会随手从机场书摊上买一本杂志,而旅途中最适合的是这一类休闲时尚刊物。因为《世界都市》是洪晃办的,所以我就常常“爱屋及乌”,在众多类似的刊物中买一本《世界都市》。我很喜欢它的简洁、典雅及艳丽。

  后来,洪晃又出了一本小小的刊物《乐》。我特别喜欢。听她说《乐》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每当我邀朋友共餐,我常常会从《乐》上寻找适当的饭店。

  不知不觉中,我成了妞妞所办刊物的经常读者。不过想当初,她初办刊物时,我却是持极为疑虑态度的。对于她十多年来不断变换工作和职业,我一直很为她担心,也不理解她的“随心所欲”。看看周围一些熟人的子女或是洪晃的与她有相同经历的朋友,他(她)们都“事业有成”,不是跨国公司的中国总裁就是亚洲CEO,或是著名跨国律师行的律师。可是洪晃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大公司的中国总裁,拿着不菲的年薪,享受着优越的生活福利和工作环境,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真是“前途无量”!谁知她突然厌倦了这种高级打工仔的生活,毅然决然辞去职务,另辟自己的小径。她做过猎头人公司,又同朋友参股投资咨询公司至今。后来她又开始搞刊物,但是当“.com”公司兴起时,她又同在美国的投资合伙人一起办起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网络公司。那时我好奇地去看看她的公司,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员工大约有三百多人,有一间大房间里隔成了八十多个小格子,一人一个电脑。我弄不懂他们都在干什么。在我看来,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对着一个电脑屏幕发愣。洪晃招募了一批网络精英,她谈起网络来,头头是道,好像她原来学的专业就是IT。这一点,我真的挺服她的,洪晃学什么会什么,还很快。作为一个外行,她居然能领导一批网络精英,这不仅仅靠资金,她能很快进入并且适应一个崭新的领域。

  好景不长!“.com”的泡沫到来时,洪晃当机立断,开始缩小规模,大批裁员。那些“精英”们又被她一个个辞退了。对于我这个终身服从组织分配,一生为党和国家服务的老干部看来,这实在几近残酷。我问她怎么好这样天天裁员,他(她)们找不到新的工作怎么办?她说我的观念太陈旧了,市场的竞争就是残酷的。网络公司收缩之后,洪晃专心致志办她的刊物。我又不满意,告诫她这刊物的事很难办。尤其在中国,这种事业涉及思想意识领域,弄不好要犯错误,惹麻烦。可是洪晃还是按着她的性子去做,眼看着她把《世界都市》做得越来越精彩。我开始下意识地帮她“查摊”。每到一处书摊,总要问问有没有《世界都市》,每到一个饭店,看看有没有《乐》。

  当然,正如我所料,办刊物的艰辛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两年洪晃开始出现眼袋,也常显疲惫。毕竟我是当妈的,真的很心疼她,但又帮不上忙,只能弄点上等西洋参给她。她肯定没有把她办刊物吃的全部苦头告诉我。但有一次,她原来约定同我吃饭,却匆匆去了上海。后来知道她在上海的发行部被什么文化工商部门莫名其妙地抄了,刊物被没收了,理由都是虚构的。真正的原因大概是行业中的争斗。我替她捏了一把汗,与此类似的事,大大小小,仅我听说就有过几次。洪晃居然都过来了。还有是她的广告。现在看她的刊物,颇为她的广告设计所吸引,而且那样多的世界著名品牌,都上了她的《世界都市》。我并不了解洪晃的全部辛苦,但从她的行踪,今日上海,明日广州,下一周香港……就可知她为这些广告所花费的精力与心血。

  洪晃的成功超出了我的意料。今年初,我在上海与几位上海一家最大的知名刊物的社长、主编一起吃饭。其间,他们说“洪晃现在在出版界挺有名气的”,我很吃惊,问道:“你认识洪晃?她办的不过是一个时尚刊物,哪能同你们这样的相比,她怎么会出名?”主编认真地对我说:“真的,洪晃在我们这行业里挺有名的。她自己还写文章。刊物不在大小,看它的成功是很多方面的。洪晃现在是出版人,她把刊物办成现在这样,真的挺不容易的。”我回到北京,赶紧查《世界都市》,果然洪晃的名字是在“出版人”名下。平时,她总对我说:“别听别人瞎说。你女儿没多大出息,不过是个广告推销员,整天去求爷爷,告奶奶拉广告。”我当然不相信,但在当前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的刊物中,我也没有想到洪晃居然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已经跻身于出版行业之中,并占有一席之地了。

  我之所以不太了解她的成就,其原因之一是她轻易不大愿意把她的事业与我和她的关系相连。这大概是她从十二岁开始接受的美国教育的成果。早在她为德国公司工作时,她就向我抱怨说她在与中国同行谈判时,第一天一切正常,第二天中国同行不知从何得知她是“章含之的女儿”,于是一部分注意力就转而问她的妈现在如何。堂堂德国公司的中国CEO,老要回答关于她妈的问题,这使洪晃有点烦。我说好多人都觉得爹妈是名人,对自己有好处,你怎么这样?她说她不希望这种关系介入到她的工作中去。所以多年来,她的事业是完全独立的,我很少有机会见到她的工作同行、合作伙伴,因而也很少知道她的成就。

  后来,我办公室的同事告诉我说网上关于洪晃的条款有一百多条之多。我又吃一惊,我说她有什么好值得上网的?据说有别人写她的,也有她自己写的文章。在别人写她的文章中,我读到过一篇,题目中给她冠的头衔是“名门痞女”。初看时,我很恼火。但看完全文,我又无法辩驳。洪晃出身名门不假,而她的“离经叛道”,非传统的生活道路也是确确实实的。至于她自己写的文章,我最欣赏的是她早期所写的美国经历“纽约空降红小兵”。那篇文章真的是很绝的。它以轻松调侃的语调描述了70年代初一批9―12岁的孩子们从一个清教徒式的文化大革命环境一夜之间被移植到一个高度资本主义发达社会的心态和经历。但是,后来洪晃写的一些文章虽然我不得不承认都有她的独特风格和灵气,但它们对我的传统观念冲击太大,什么“上一半、下一半”的,听上去就别扭,接受就很难了。但听说她的文章自有她的读者群。这就是今天中国的现实!洪晃从十二岁就在国外受教育,从来没有机会系统学过汉语,我想她看过的中国作品也不会太多,而她竟敢用汉语写文章,近来又要出书,似有进军作家行列之嫌。她的这种勇气大有向我这辈人挑战的意思。也许我们这一辈人也真的不能太低估了她这一代人的这种挑战!

  我同洪晃之间的“存异”其实是很实质的。这些“异”涵盖了我们的许多观念上的区别。尽管我们有共同的生活爱好和相投情趣,但从观念上大概是很难融合的。我从未问过洪晃,但我相信她从没有耐心看完过我的文章。尽管我的《十年风雨情》曾经打动过许许多多的读者,但对于洪晃来说,这种“简・爱”式的自我牺牲的爱情观以及那种把自己一生都系于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是她所无法接受的。她生活在一个现实得多的感情世界中,不会像我这样为一种逝去的情感、一种虚幻的不复存在的精神伤感一生。我曾经为此烦恼,但现在我想这种差异是两个时代、两代人的差异,难以沟通,更不必去试图融合。

  自然,我们的人生观也颇为不同。她对我所经历的时代没有多少兴趣。对于我心中的恩恩怨怨,我所经历的坎坷和不公,她认为都应当抛之脑后,不值得去回顾。照她的话说,她们这一代人,谁还会在乎我们当年经历的那些政治阴谋与斗争。人的价值靠自己来体现,谁愿说三道四,由他们自己去说。生活总是向前的,完全没有必要生活在过去。说实话,我很羡慕洪晃的这种我行我素的行为准则,只是我办不到。所以我写的文章,与她写的文章截然不同。我的文章里有太多让人透不过气的凝重的历史,有太深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绵情感。它们总是带着一种凄美与伤感。而洪晃的文章却是超凡脱俗、嬉笑怒骂、调侃揶揄。我并不完全苟同她的原则,因为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也不应当完全摒弃那种刻骨铭心终身不忘的情感,即使这种情感会折磨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时,我也终于认识到我必须接纳洪晃和她这一代人。这使我感到一些轻松。毕竟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像我们一样背着那么沉重的十字架去生活。我也从洪晃看到我们这个家庭三代人的变迁。所以我与洪晃之间的“异”就让它存在下去吧。它的产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我希望它的包容也是两个时代交汇的结合点。

  我在为我自己最近即将出版的集子《跨过厚厚的大红门》写的代序中有这样一段结束语。我愿抄录于此,也将它用作这篇为洪晃写的文章的结尾:

  我写的四合院总是停留在我们两代人――我的父亲和我与冠华。我从来不曾想过这院中还有个第三代,女儿妞妞。我一直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四合院历史的一部分,因为她少年时代就离开了这院子,她无法理解这四合院凝重的历史感。妞妞不赞成我把自己埋葬在这院子里,埋葬在早已逝去的情感恩怨中,我却觉得她完全不能理解我这一代人沉重的心路历程。前不久在上海福寿园为父亲的铜像揭幕,学者们都认真地论述父亲的一生,妞妞最后讲话,却说“我觉得我爷爷特别‘酷’,他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说些什么”,还说“我不喜欢老讲继承,我喜欢多讲创新”。听众里老一辈的摇头,中青年的却大为赞赏。回到北京,这件事总在我的脑中盘旋,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个四合院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个第三代。我们家这一百年中的三代人似乎浓缩了中国社会的进程。一百年前,父亲是反清战士,参与辛亥革命。五十年后我造了父亲的反,成为共产党员。今天,又是一个五十年过去了,妞妞是这院中的新一代,她也正在造我的反,试图把我从过去拉进现在。她降生在这个大红门内,十二岁时从这个大红门中跨出去,但她保留着大红门的情结,十多年后又从大洋彼岸重新跨进了大红门。只是她带进这大红门的已是崭新而陌生的气息。她经营的新概念媒体刊物、她的生活方式都太超前,使我无法完全理解和接受。她的“离经叛道”在我看来已不属于这个院子。但这些天,我却不能不问自己这难道不正是四合院变迁的一个新的里程吗?我凝望着院中那棵最老的海棠树,它的年龄和妞妞相仿,我们搬进51号时,它刚刚栽上,如今已是枝茂叶盛,给了我们半院子荫凉。四十年来,海棠的老枝已经枯死不少,如今旺盛茂密的多半已是新枝。老干新枝交叉在一起,构成了这棵充满沧桑感的老树。历史和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还想到这大红门中的第一代人我父亲,他的结局是完好的,因为他一生遵循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信念,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而第二代人的我却是个最大的悲剧。也许那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我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也无法实现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梦。现在到了第三代人妞妞,她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在挑战这四合院的过去。她不会再让任何这院中的悲剧重演。我终于心情开朗起来,似乎在陈旧的院墙中看到了新的生机和未来。但愿这大红门内的四合院会随着妞妞这一代人往前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我爸爸的魅力

我没有让我爸爸写任何东西是因为他的眼睛不好,要开刀了。我很疼我爸爸,他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他和我妈妈离婚的时候,我有一种特别怪的恐惧,我怕我爸爸会死。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爸爸如果没有呼声,我就忍不住要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上方,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呼吸。我和我爸爸的亲情是在自行车上培养的。我那时候每个星期日的傍晚都要从史家胡同
赶回外语附校,我爸爸总是陪我走,我坐车,他骑车,每当我坐的公共汽车赶上他的时候,他都要狂蹬一阵子,逗得我哈哈大笑。我那时候坐111路,到动物园倒车,再坐332在魏公村下车,下车以后要走一段路,每次我爸爸都用自行车带我进去。我坐着他的“二等”和他聊天,觉得我爸爸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人。

  1977年我从美国回来,我们又开始在一起生活。我爸爸开始教我骑车。其实我已经会骑车,但是我爸爸说我的技术不过关,他不放心,我回家就叫我蹬上车和他去练。现在想想,我爸爸可能是为了找一个机会和我单独在一起,他知道我和朱一景和不来,也难为他了。

  我们练车都是去圆明园的旧址,那时候那里没有旅游点,真是一片废墟,我们骑累了就坐在被八国联军推倒的汉白玉柱子上聊天,我爸爸喜欢问我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然后他会叹口气说,我研究了20年美国经济,还不知道信用卡长的什么样。

  我去美国自费留学是我爸爸给我联系的,对于我没有上大学他不仅不高兴,而且还有些内疚。那时候北京大学经济系有个叫欧文・巴尼特的访问学者,他是纽约州立大学New Paltz分校的,我爸爸通过他给我弄了一个奖学金,我就第二次自费留学去了美国。

  我在New Paltz上了大一,学期末我爸爸也到美国来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富布赖特奖学金学者。我没有跟我爸爸抱怨任何学校的事,但是我爸爸却看出来我不喜欢New Paltz,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宿舍里的人都吸毒,而且经常三四对男女在一个宿舍过夜,没人好好念书。我爸爸没说什么,没过两个月,帮我在瓦瑟大学找到一个奖学金,我就转学了。

  去年我爸爸回国换肾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东西,大概最能说明我爸爸的性格和我们的关系。他那时候在我身边,所以写出来的文字比我这种半夜三更的回忆更加能够把他写活,因为我爸爸是那种需要你体验才能知道他的魅力的人。

  我爸爸的逻辑

  我妈妈说,我身上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爸身上继承的。

  也的确是,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就把这三次都结完了。

  我爸爸退休前是在北京大学教经济的,据他的学生说,他能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据他的同事说,他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别人都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而他老人家却退休了。

  文革时期,我爸和我妈离婚以后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吹了之后她去领导那里告我爸,那时候想整人就提“作风问题”,一整一个准儿,再加上我们家老爷子又是离过婚的人。

  领导找我爸爸谈话说:“老洪啊,你怎么犯这种错误呢?本来都要让你复课教学生啦。”

  我爸闷头不说话。

  领导又说:“老洪啊,干校的苦你还没受够吗?你要是再受一次处分那可就又得回干校了。”

  我爸听了有点动心了,大概干校挺不是人待的地方,于是笑眯眯地对领导说:“那我怎么办呢?”

  领导看我爸有点悔改的意思,就比较高兴,建议说:“老洪啊,这么着吧,我和党委再说一说,你就跟这个女的结婚吧,以前的事儿,就一笔勾销啦。”

  我爸一听,连想都没想,就说:“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回干校吧。”

  领导没有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气愤地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不顾全大局的决定,我爸理直气壮地解释说:“你想想,她没结婚就这么整我,那要是结婚了,还得了!”

  就这么着,我爸又回干校放了几年鸭子。

  前一阵子,我爸爸住进了朝阳医院换肾,他乐呵呵的,开刀的前一天晚上居然和我后妈一起下馆子吃饭,然后又去看老朋友,气得我骂他们两个人怎么都这么不懂事,然后把他们赶回了医院。

  开刀的当天我们都坐在医院里等候他的体格检查结果,手术大夫来了,身后跟着心脏科主任,他们说我爸的心脏不好,做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要他再考虑一下,然后又把我和我后妈叫到走廊里,仔细地解释了一遍。我后妈立刻眼泪汪汪,不知所措地回到房间问我父亲是否坚持做手术,我爸斩钉截铁地说:“做,做,做,要不然什么好吃的都不能吃。”我告诉护士我爸爸坚持换肾的原因,她们都笑了,说:“这是什么逻辑。”

  我爸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他算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活得比较自在的一个人。我曾经向他抱怨,认为父母离婚让我这辈子不能愉快,他开导我说:“其实你自己活好了就行了,干嘛老想父母的事儿。”那时候我才15岁。别人都说这句话好不负责任,我倒是觉得,这句话救了我,以后我真的活得挺好的。

  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继承我爸的逻辑,虽然毛病多了点,但是总而言之还是活得挺自在的。
 
我的隐私

我结过三次婚,哪次都不成功,所以在家庭问题上我是失败者。这事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第一次结婚是和一个美国律师,叫安德鲁,我那时候才21岁,糊里糊涂就结婚了。我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几年就离婚了。我和陈凯歌前前后后好了四五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在纽约度过的。因为谁都不安分,所以注定婚姻要失败。我和琼好了十年,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男人,我欠他的最多,我的文化修养和自信是他送给我的,没有他我不会有今天,可以说琼是我崇拜的人。但是我不能和偶像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居住就有无数的小
纠纷,所以还是分开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至少是个安慰。我没有解除我和琼的婚姻,几乎没有必要,我们俩都不是太在乎。

  我和小平是情人,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几次企图中断这种关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我们的事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也不是我的正式家庭成员,但是他是我的微笑,我需要他就像需要血液一样。我的所有朋友都知道我和小平在一起,我从来不用在他们面前掩饰任何东西。在我们的关系很尬的时候,她们给了我理解和友情。他们这种宽容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美好的。

  我在感情上非常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这方面我从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但是分手真是最不好受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离婚手舞足蹈地高兴,居然还开派对庆祝一番。我是百分之百不理解。对于离婚之后互相的怪罪和攻击,我也极其反感,我和安德鲁离婚之后,有不少人说我利用他得到美国绿卡,我和陈凯歌离婚之后又有人说陈凯歌是利用我得到美国绿卡,都很荒唐,任何男女关系都不可能这么简单。每次分手我都非常刻意地去记住我们在一起高兴的时候,其他的都可以舍去,人都不要了,为什么要留坏的记忆?我不是一个怕伤心的人,在我眼里,能够感觉到爱和悲伤比没有感觉好几千倍,几万倍。有首Lenard Cohen的歌词是这么写的:

  夜晚突然寒冷/爱神准备离去/

  艾丽姗塔在他的肩膀上/

  悄悄穿过你心灵的哨兵/

  这不是戏法,感情的幻想/

  这不是清晨能够驱使的梦幻/

  所以/

  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

  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她曾经躺在你的绸缎上/

  她的吻曾经唤醒你的早晨/

  不要说这一切都只是幻想/

  不要用这种低级手段/

  当这一切即将发生/

  坚定地走到窗口前,感受一下/

  明亮的音乐是艾丽姗塔的笑声/

  你最初的承诺又会出现/

  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是你的幸运/

  而你的幸运使你崭新/

  不要选择懦夫的借口/

  躲藏在原因和结果后面/

  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

  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相信有过感情挫折的人都能够理解歌词的意思,我们在失败的时候总是去找原因,去否定过去的一切,不然分手好像特别难。但是所有这些只会使离别更加痛苦,不如“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其实挺想写隐私的,因为我有很多感受。我想把婚姻、恋爱、性生活的故事和感觉总结一下,写点像Anais Nin类的性情小说,有点小小的色情感觉,但是挺好玩的,一点不脏,虚构的情景,真实的感受。Anais Nin是二三十年代在巴黎的一个小美女,她和那时候在巴黎文化人一起混,和亨利・米勒有过一段轰轰烈烈佳传。有个电影叫亨利和琼,就是讲这段故事的。Anais Nin自己也写东西,她把她的性历险变成各种形式的短篇小说,让所有闺房里的乖乖们都饱享眼福。Anais Nin没有写过自传,她到底当过多少个文豪、艺术家的情人是没人搞得清楚的事情,后人只能从他们的通信中猜测。我觉得这样挺大手笔的。

  美女作家出来以后我有点傻眼,这些作品都是作家自己标榜为半自传性质的,最逗人的是我听说有两个美女作家还互相谴责,说另一个是抄袭自己。偷金子、银子的事我知道,但是偷别人的隐私可真是一大发明。我当时想,Anais Nin没戏了,惟一可以叫板的是全自传的性情书了。果然,完全隐私的女作家蜂拥而来。自传可以一本到六本地写,一代的COSMO GIRL终于在中国崛起。

  尽管我知道我还没有写的、虚构情节的性情小说根本没希望,我还是想试一把。写这些东西的本身会很快乐、好玩。我就是不死心,我还是想练一把ANAIS NIN。所以这里,关于我自己的隐私我就先写到这里,细节留给我将来的小说,或者就留给我自己。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也喜欢做爱。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我还喜欢研究一下男人,写点小文章,拿他们开心。没想到那篇《男人分两截》居然还挺受欢迎。这是一篇被《时尚》先生毙了的稿子,原因是没有具体的、男人下半截的升华之道,不实用。文章的成功当然让我小为得意,看样子COSMO GIRL不是惟一流行的生活方式。我还写过两篇别的关于男人的文章,都放在这里,说不定能够弥补一下我拒绝谈隐私得罪的读者。

  男人分两截

  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辨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做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1期)

  爱孩子的男人

  B、Q和X先生老在一块儿聚,我认识B和Q就是有一次跟在X的屁股后面去凑热闹。一进B先生的家门就好像到了幼儿园,大概至少有五个孩子在一个三居室的公寓里大闹天宫,基本上是花果山的感觉。

  B的老婆是一名有点名气的民乐家,那天晚上在录音棚里,不知道几点才能到家。Q和X的太太都是法国人,在公司里加班。这花果山的五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里有他们每家的孩子,还有B的亲戚的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剃了个秃瓢,还扑了好多痱子粉。说老实话,看见这么多孩子我头皮直发麻,心里有点后悔,怕这三个老爷们把我一个人撂一边儿,给他们看孩子。

  进了门就开始准备晚饭,B先生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炒菜,Q跑到楼下(B住在六楼!)抱了一箱燕京啤酒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X马上进入了孩子王的角色,把五个孩子叫到一边,挨着个儿地在他腿上翻跟头,这些孩子好像已经很熟悉这个游戏,玩儿得很开心。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饭做好了,B、Q和X就招呼五个孩子吃饭,一人一个小碗儿,三个当爹的来回给几个孩子加菜,还嘱咐着要多吃什么,少吃什么。孩子们吃完饭被X哄到另一个屋子里去玩游戏,大概饭前折腾得可以,这五个小祖宗吃完饭倒是安静下来了。

  这时候B又从厨房里端出几盘下酒的菜,Q和X各持一瓶啤酒,B不喝酒,开了一瓶可乐。我和他们聊天才知道这三个男人都不用坐班,B也是民乐队的,但是好像不是拉贝斯,就是拉大提琴的。民乐队里拉西洋乐器,大概想忙也忙不起来,所以B平常在家里还带几个学生。Q原来是学板胡的,现在和一个巴黎的朋友一起做家具生意,在家里办公。X有一支装修队,天天跑工地。这三个老爷们的时间比普通人都充足,安排上也比任何人自由。而他们的老婆却都是天天忙得团团转,不是在乐队就是在公司。

  很显然,老婆忙得脚朝天,这三个男人就开始管家,管孩子。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有这个天赋,还是给锻炼出来了,我这一晚上看着他们很自然地安排好了孩子的娱乐、吃饭和休息,不慌不忙,有条有理。从他们的表情中我似乎觉得他们很高兴,特别是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叫一声“爸爸”,他们眼里就发光。三个人抢着跟孩子玩儿。

  可是跟他们聊天才发现他们是挺痛苦的。最大的苦衷是社会压力,怕人家笑话他们没出息,还不如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挣钱多,特别是Q和X,洋老婆在洋公司挣钱当然要比任何中国白领都多出好几倍,更不要说她们这两个自由职业者的丈夫。

  现如今能找到这么爱家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看着他们带孩子,我才意识到男人爱孩子的样子是非常诱人的,似乎是金不换的那种感觉。比一个男人疼女人要神圣得多。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21期)

  解剖男人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男人的胳膊对女人很重要,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除了脸以外,男人的胳膊是女人可以注意的裸露的男人身体的惟一部分。男人可以露腿,但是男的可以盯着女人的大腿看个没够,女的可不能盯着男人的腿没完没了地看。但是看胳膊没事儿,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查泰莱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的淌着汗的、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够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的肌肉,而由于胳膊是惟一展示肌肉的好地方(满脸肌肉是要不得的),所以大家都拥挤在健身房来回练习。连男人的服装都是为了显示好胳膊设计的。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都是什么投资公司做事的,一人一件紧身T恤,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只胳膊。这就充分能够证明胳膊的重要地位。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她还写了一篇关于男人腿的论文,得了奖,在什么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这个女人是罗马尼亚人,她的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不理她了。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大卫,居然看出了一篇男人大腿的论文。虽然这也是成就,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效仿价值。反而总让人觉得,这么注意男人大腿的女人肯定有点毛病。

  还有很多所谓关键部位没有谈到,比如“心”。大家似乎有共识――“心”是本质,有什么“良心”、“恶心”、“虚心”等很多说法。但是我却不以为然,除了学医的,谁真的看过心长得什么样?实际上心除了蹦,没有什么其他重要功能。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男性生殖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想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是很难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再有,听说有的男人这两个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还是等着高人来解剖吧。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26期)

  朱伟:

  洪晃的审美趣味,是那种一层被一层压着的感觉。

  她最早受到的文化影响,应该说就是美国文化。那么一批传播毛泽东思想的“小布尔什维克”被空降到美国,刚刚遇上他们清晰地睁开眼睛要看望世界的时候,最后全部的美国文化蜂拥而入那些在国内被清理得一片空洞的头脑。在纽约那样一个花花世界,她的同学中有鲍伯・迪伦、有纽约最前卫的诗人与剧作家的孩子。那时整个纽约还在对60年代革命的怀恋之中:朗诵金斯伯格、穿自己宽松的衣服、在高速公路飚车,把摇滚乐的音量放到最大、在派对时与父母一起吸大麻。她虽然不可能进入美国孩子的世界,但他们随时都在影响与“演化”她。那时候,《麦田里的守望者》、《了不起的盖茨比》、《老人与海》都是他们规定的课外读物。

  这一层文化影响可能形成了一种底色。然后80年代她与刚刚拍完《一个与八个》、《黄土地》与《孩子王》的陈凯歌结婚,陈凯歌对中国文化的沉迷对她审美产生的影响在某种程度遮蔽过纽约那种60年代文化的影响。再之后,与陈凯歌离婚,与法国驻上海领事馆的文化参赞结婚,法国文化又从根本上使她否定美国文化,使她这样看待美国文化:“我一年去法国几次,虽然没有长住过,但对法国的那一套有本能的喜欢。法国人对衣服颜色的感觉永远与美国人不一样。美国人喜欢黑配红、白配黑、蓝配白,永远强调对比,在这里跳来跳去。欧洲人要嫩一点可能会桃红配粉,清爽一点可能会淡绿淡蓝,奢华一点可能会紫配黑,把颜色分得很细,使你看见的颜色更多、更丰富。哪像美国人,什么狗屁的都要对比。”

  这几重文化在洪晃身上交汇,使她的趣味经常在各种文化之间自由地舞蹈,但从骨子里,她永远是一种反抗者与叛逆者――这种反抗可能是一种骨子里的喜新厌旧,对一种新鲜文化有本能的热情拥抱,在进入这种文化之后,又会很快因易于接受而厌烦,于是又会重新去追求一种新鲜。

  洪晃在北郊曾辛辛苦苦营造了一个充满自己审美想像的窝――那里原来是一大片柿子树林,她用大石头筑起围墙,用完全本色的原木盖起一排东西相通的北房,柿子树与北房之间,是用大石头砌的坛,坐在坛上,葡萄架上就是柿子树。而北房内,除高高的原木的房梁,地上是青石,中间还摆着大石头。我们称这里是一个气派的地主庄园。可惜这房子盖成洪晃新鲜住了一阵,后来还是空的时候比住的时候多。然后有一阵洪晃就鼓动我们一起到长城脚下去盖房子,我们一起到慕田峪水关长城,她看中在一个烽火台下的一片农民房子――在烽火台下,长城触手而及,真是比围墙中那个庄园要有力量多了。但想法是想法,过一段洪晃不再提及,兴趣又转到了对旧厂房改造。她在酒仙桥租下一个大厂房,变成她在城里的家。大厂房空荡荡,家具几乎全是铁焊的,笨拙中显着与原木和石头一样的力。按她的想法,大房子的正中是用铁条焊出的盘根错节的树,这树上吊着灯,洪晃说要把这棵树越焊越大,让它的枝桠伸展得特别巨大。在家的装饰上,洪晃只要一进去,那种疯狂的劲头就会显出来――它给她的审美想像与创造提供了一个相对不会受制约的空间
 
第三部分:生活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

我的理想生活是这样的一天:

  早上不用听闹钟,而是被阳光叫醒。走进厨房煮一杯浓浓奶咖啡,拿起报纸,在阳光下一边喝,一边随意地翻阅,抽第一支烟。洗个澡,穿上非常随意的衣服,放一盘Leaard Cohen的音乐,开始写东西。中午自己在厨房里做个沙拉吃,打几个电话,睡个午觉。下午带着狗出去转一圈,买点菜回来,再过一遍早上写的东西,有感觉就再写点。大约6点开始给朋
友做饭,备几瓶好酒。晚上和几个好朋友吃饭、喝酒、听音乐、聊天。大约12点到1点之间,和小平回卧室,做爱,然后抱着睡觉。

  到现在,我还没连续地过过这种日子,但是几乎每次写点什么东西都要过一会,很幸福。我和我妈都有一个毛病,要写点东西就需要一系列的行头,我妈至今手写书稿,所以免不了需要好的笔,好的台灯。两年前,我妈妈跟我说:“妞,我准备在青岛买个房子,可以在那儿写作。”我吓了一跳,这行头闹大发了。

  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这些小文章倒是一种日记,有时翻出来倒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都一一回忆了。

  科学幻想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0期) 

  克里斯汀说:“我看过的中国电影都是讲以前的事,I mean,我们美国就喜欢拍科学幻想片,就像《黑超特警组》(Men In Black)和《第五元素》(The Fifth Element)什么的,中国就没有,You know,科学幻想类的东西。”

  “有吧?”我虽然觉得这个黄毛丫头说得挺对的,虽然她从来没去过中国珠江以北的任何地方,但我还是要“扛”一下:“我看过一部香港电影,好像有点像未来的事,有机器人什么的。”

  “那不算,”克里斯汀反驳道,“你说的那种电影就像《ET》那类,只是幻想,不是科学幻想。”

  “那什么才算科学幻想?”我问。

  “科学幻想必须把未来世界想出来,包括未来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都必须和今天不一样。如果只是一个未来的东西到今天的社会来了,就不算。《ET》就不算,《星球大战》就算。”

  我有个毛病,每当说不过人家的时候就换个话题。“你说,也怪了,就算我们没幻想能力吧,可我们做的事比幻想还幻想,比如中国这几年的经济发展快得出乎任何人的幻想能力,我小时候从来想不到中国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再说,你想一想三峡工程,如果没有想像力怎么可能有这种工程?”

  “三峡是什么?”

  她真无知。我很得意地花了喝三碗牛奶咖啡的工夫向她介绍了三峡历史之悠久,工程之悠久,工程之庞大,未来之光明。

  “你们这么缺电啊?”这是她对我一番辛苦口舌的惟一评论。“But,”我最怕她说But,“三峡工程是从实际出发的,不能算幻想。”克里斯汀说,“我教你什么叫科学幻想。这么说吧,如果叫你拍一个三峡的电影,你拍什么?”

  “故事片?”我问。

  “故事片。”她肯定地说。我脑子里只有什么大禹、都江堰的故事来回晃悠。这些都不能说,都是历史,说了正中她下怀。“你先说吧。”我反问她。

  “那太多了,都是科学幻想。三峡里可以出个妖怪,就像苏格兰的尼斯湖怪兽,这是一个题材;三峡移民这么多,可以拍一个中国版的《开路先锋》(Mad Max),或者《水上世界》,这又是一个题材;但是最精彩的是拍一个像《华氏450度》那样的片子。”“你是说杜鲁福(Truffaut)拍的未来世界里消防队烧书的片子?”“没错儿,”克里斯汀开始进入角色了。“试想三峡工程成功了,但有一个问题,供电过多,如果不消耗80%,电站就有爆炸的危险,所以在消防队的监督下,家家户户必须昼夜点灯,永远生活在光明中,这是什么感觉?多棒的一部科学幻想片!”

  “异想天开。”我用汉语说。

  我是在马赛写的,克里斯汀是个美国朋友,写得的那天我们去看了个科幻片,她也的确问了一句:“中国有科幻片吗?”其他的对话都是虚构的。只不过那天的法国报纸里又有关于三峡工程的报道。我每次去马赛的第一个星期都觉得到了天堂,不想走了。第二个星期就觉得天堂有点寂寞,第三个星期就觉得我一定是真的死了,才到天堂;第四个星期就火急火燎地订回北京的机票。

  陈娘子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2期) 

  陈娘子是我原来用过的一个秘书小姐,长得秀丽,长长的黑发直垂柳腰,一说外语就细声细气。

  两年前,我一个外国朋友的丈夫在47岁时弃商从艺,来北京体验生活,借住我家。由于公事繁忙,我只得每天付250元人民币的导游费给陈娘子,求她牺牲自己的周末,伴同画家游览。

  头一个周末他们上了长城。画家兴致勃勃,说长城不错,陈娘子更是太友善了,随他爬上爬下,累得小脸通红,一句怨言没有。为了减轻小娘子的疲劳,画家拉着她的手,娘子还表示有些不好意思。第二天在办公室,我立刻把陈娘子的导游费增加50元,并婉转地暗示,如果画家有任何出轨行为,她可以随时停止导游,并严词拒绝。娘子笑了笑,说了一声“没事儿”。

  第二个周末他们去了北京郊区的十渡,回来得很晚。显然在这天当中,画家的诗意、画意都受到了最大的刺激,回到家来立即匆匆把自己关在房里,疯狂地写啊、画啊……第二天在办公室,陈娘子问我,如果她一周有三个小时在白天给画家当模特儿,我会不会介意。据说因为画家对娘子的头发情有独钟。我一点没多心,很轻率地同意了――我没有意识到我要好的女友会为此半年不理睬我。

  到了第五个周末,画家要求和我单独谈谈。他已大功告成,完成了他计划在中国要做的事,并首次提出请我看他在中国期间所创作的几幅精品。酒足饭饱之后,画家推出了两张用红丝绸蒙盖的油画,他大臂一挥,用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将两块红绸拉下,显示出两张人体画:一张是陈娘子的乳房,另一张是陈娘子的屁股。我没有看见预料中的很多毛发,就是有,大概也不是长在脑袋上的。

  画家说他已经爱上娘子,并将立刻回家与我的朋友离婚,再回北京娶陈娘子为妻。第二天,一到办公室就发现桌上放着陈娘子的辞职信,信中说她永远不会忘记我给她的机会,并将导游费一分不少地退给我,说:“这钱我收下不合适。”

  这件事情当时的确使我很恼火。一来我又要开始找秘书,二来我如何向我的好友、画家夫人交代?!

  陈娘子的所作所为使我大大不快,但冷静下来,倒是想到:其一,像陈娘子这样出身平凡而又不甘平凡,死活要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女子,寻找的是一种社会出路。她的寻找方式没有采用暴力,而是用通婚手段,这并没有什么过分。其二,引申看,这也可以说是让第三世界分享发达国家财富的一种方式。如果第一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找一个第三世界的配偶,那也许就不需要世界银行这样的官僚机构来平衡地球上的南北关系了。

  这个故事基本上是真的,陈娘子是我妈妈原来的秘书,外国人是彭塞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现在已经有个孩子,高高兴兴地住在澳大利亚,陈娘子是每个老外心目中的标准中国情人。琼认为我写这篇文章是诋毁伟大的爱情,而且我太骄傲,看不起比我出身低的人,我觉得他不能再错了,我不觉得这里面有伟大的爱情,但是充满了幽默的小资情调,我看不起陈娘子的是她的那种COSMO GIRL的实用女权主义,并不是她的出身。

  所以人都说我坏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19期) 

  我原来坚信一条真理,就是如果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好,那我肯定是个坏人,至少是个变色龙。理由是世界上的人形形色色,如果我能讨所有人的喜欢,一定是我对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然的话不会有这么多人说我好。可是近日来我开始深深地怀疑我的座右铭,至少可以说我已经意识到其相反是不成立的:就是如果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坏,这并不意味着我好,而恰恰相反,如果大家都骂我,那我肯定是坏人了。而更可怕的是骂我的人可以是与我丝毫无关的人,甚至是不认识我的人,他们骂我的原因也是由于我的私事。

  具体地说故事再简单不过。我的母亲看不惯我的生活方式,我们一对话就吵得天翻地覆,因此,她擅自向我的朋友们宣布要和我断绝母女关系,并且把我最难为情的事情都拿出去说,以便证明她是对的,我是错的。这些都让我恼羞成怒,一咬牙,一跺脚,两个月不理她,恨不得给她嘴上贴胶布。谁知道我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制止她在外面乱讲,反而引起了公愤。

  其中当首的很像美国演员理查德・盖尔。这人曾经是个奶油小生,年轻时在电影节有点名气,这个“盖尔”不喜欢我是因为我得罪过他的恩师。另一个领头骂我的人长得像Harrywu。这个人有政治野心,已经侨居美国。我认识他,并且得罪过他。敲边鼓的人中有一个女的,很像布兰卡・贾格尔,她曾经嫁过一个名歌手,离婚之后成了一个社交专家。还有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当过军官,倒过军火,很像奥利弗・诺思。这个人自己的名声也不太好,但是他一骂我反而得到了一种同情,他总认为正义是他们家发明的。

  骂我的人里最让我伤心又受不了的是一个外交官的夫人,她像贝蒂堡・洛德。她看我长大,应该很清楚我混到今天也是经过一番艰苦奋斗,可是她不但骂我,骂完之后还要共进晚餐,真是矛盾极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经过几个晚上的失眠,我意识到骂我的人之所以这么轻而易举地把社会舆论说服到他们那一边,是因为我帮了他们的忙。我总是强调这些属于私事,实际上已经成了公开的话题,不如实话实说,把家底亮出来算了。我也别天天抱着我的座右铭,还是先把我的错误澄清,向不该得罪而得罪了的人道歉。这样也许社会舆论就会理解我了。

  这篇文章没人看明白过,我现在自己也有点模糊我到底想说什么来着。我记得我其实是想说国际舆论对中国的种种偏见和中国对这种舆论的对策。这里面的人都是骂过中国的人,他们骂得没道理,而我们又太把他们当回事,真是抬举这帮人了。由于没人知道这说的是什么,发表以后造成了一些朋友之间的误会,有好几个人给我打电话抱歉,说我其实没说什么。我到是觉得挺好玩的,居然歪打正着。

  话说女强人

  (发表于《世界都市》I Look 2001年3月号)

  所谓“女强人”是指能干的女人,但是不包括做家务能干的女人。“女强人”只是指在社会上靠自己的本事混得非常不错的女人。

  “她是个女强人。”一个人这么跟我介绍她的老板,“那天晚上万人体育馆里人都挤满了,就是为了看她一眼。她出场的节目是用八台大轿抬出来的。”

  “她得有五十了吧?”我问。

  “那有什么,她可嫩了!那天晚上她可真有毅力,上台之前她哭着跟我说,你知道吗,我七个小时之前接到美国长途,我丈夫在纽约和别人上床了。”

  “她老不回家可不是要出这种事。”我没有近距离接触过故事里的“女强人”,所以没有什么同情感。“那后来呢?”――我只有好奇心。

  “后来她还是登台表演啊,这么多人都等着她,轿子把她抬出去的时候她换了装,挺高兴的样子,谁也看不出来她丈夫刚把她蹬了。”

  女强人问卷一:当丈夫在地球的另一端与别的女人睡觉时,女强人的反应是:

    A.追到地球另一端

    B.冻结他的银行账号

    C.打长途骂死他

    D.在这一端的万人体育馆里坐八抬大轿

  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是来应聘“秘书”职位的。她长得很大方,像50年代电影里的人物,比如李双双什么的。我按照招聘手册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面试的问题:

  “你的理想是什么?”

  “当女强人!”她响亮地回答道。

  我吓了一跳,马上抬头看看这个姑娘。“女强人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就是你这个样子的呗!”

  我一下子没坐稳,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那我是什么样子的?”

  “老板!”

  “女强人都是老板吗?”

  “那倒不一定,反正都挺成功的,像《时尚》杂志里介绍的那些都是吧。我特爱看《时尚》,那里面全是女强人。”

  “那这本呢?”我狡猾地将一本《I look》推到她面前。

  “没见过。”她不在乎地摇摇头。

  我没录取她,我当然不会录取她!!

  女强人问卷二:如果你的理想是当女强人,你应该:

  A.告诉你的老板

  B.在家悄悄练

  C.看《时尚》杂志

    D.在面试时把对方吓一跟头

  女强人是中文说法,但是洋人里也有很多“女强人”的楷模。我的第一个老板,自己做了一个咨询公司,与很多大公司签了很赚钱的合同,也和最大的投资者睡过觉,还有不少小伙子追着求婚,日子特别红火。只是不幸终于来临,大投资者的老婆对其丈夫和女强人的深层接触有所耳闻,所以大投资者访华,她也就跟着来了。

  女强人先是要我使调虎离山计,把大投资者的老婆带到西安,推到兵马俑的坑里去。我没干。后来她又用了其他招数,都没见效。所以老婆就留在北京了。可是女强人和大投资者的感情按捺不住,终于被大投资者老婆抓住。结果在一个有副总理出席的宴会上,老婆狠狠地扇了女强人一个嘴巴子。

  女强人问卷三:女强人应该如何对待大投资者?

  A.睡

  B.不睡

  C.睡

    D.不睡

  我不给你答案了,你配不配当女强人,自己琢磨吧。

  我最讨厌的字眼就是女强人,恐怖。但是经常有人这么说我,还真的是想夸我,非常郁闷。在我眼里,女强人就是年纪大一点的COSMO GIRL。

  时尚包袱

  (发表于《世界都市》2001年4月号)

  这篇文章可能太沉重,因为一个同行,朋友的朋友过世了。也因为她还年轻,正当年,所以特别可惜。我不认识她,只是打过招呼。有个朋友说:“也许,她在那边更幸福。”我想,如果那边不用时尚,大概我们都会觉得在那边更幸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到时尚是个包袱。永远的鸡尾酒会和派对,无休止的穿着打扮,化了妆再卸妆,再化再卸。我们都是为了不落伍,别人不会在我们转身的瞬间说:“她不如谁谁谁。”我们盲目地在赶时尚的集市,好像我们靠这个市场来确定我们的自我价值。

  其实,生活比时尚要美得多。我最好的记忆是十几岁的时候在新泽西的海边抓螃蟹,我们穿的都是从中国带去的,难看无比的泡泡泳衣,与三点式相比,其不时髦无法比喻,美国人肯定会因为这些泳衣联想起中国的落后。可是我们那时候是孩子,没有世上的意识,只知道玩,高兴。过了两年,知道什么是时髦的款式,我们在海边反而不自如了,不像以前那么洒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泳衣很难看,别人会说我们土,是“红中国”来的土孩子。

  我们经常骗自己,说我们打扮是为了自己。其实不太现实,因为几乎所有好看的东西都不太舒服。我知道我的身材和面孔不理想,却非要不择手段地否认这个事实。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外表上的缺陷,这是不是很成问题?

  我买过所有的收腹产品,包括内衣、丝袜、运动器械,甚至一套法国的减肥药膏和塑料薄膜,认真地按照没看明白的法文说明书,把自己的腹部好好地捂了两个多钟头,结果是长了一肚皮的痱子。

  我得了鼻炎,一直懒得去看,后来发现我的鼻头发红,实在怕别人以为我是酒糟鼻子,这才去医院。想一想,真是惭愧,我已经成了时尚的奴隶。

  还有就是“比”。只要你想时尚,你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比。父母、职业、银行存款、男朋友、丈夫、情人、衣服、首饰、包……连内衣、内裤都可以比。我记得一个女孩,因为加入了一个大酒店的健身房,特意去买了几套新的内衣内裤,为了在更衣室里也时尚。我想放弃时尚,再好好地找一找自我。

  我想试一试这样去想问题:穿衣服是为了舒服地表达我自己,化妆是为了我的皮肤健康,瘦是为了我的身体健康,背的包是为了装东西。我发现我开始买Agnes B.的衣服,Vichy的护肤品,有“绿色”字样的食品。包嘛,还是得有LV这两个字母。

  不离开这个世界,大概就不会彻底离开时尚。我当然觉得放弃时尚活得轻松些更好,但是我做不到。

  我们总是这样,放不下时尚的包袱,哪怕生活因此变得不美好了。

  这是在我听说《时尚COSMO》的主编高晓红过世以后写的,那时候正好I Look改版,我也在调整我自己对主流文化的态度。高晓红是中国第一代外刊的编辑,我只是在一个活动上碰到过她,没有多交谈。因为在一个行档里面混,所以总是有点耳闻。我听说她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主编,不是特别好处,她过去之后,又有传她曾经有压抑症。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否属实,但是如果是真的,这是对时尚最大的讽刺。时尚的人真是太可怜了。

  老情人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16、17期合刊)

  也就邪了门儿了,天一暖和,三妹子的老情人像雨后春笋一样都冒出来了。

  “要一个Grand Laitte,在这儿喝。”三妹子约了我在星巴克说说对付老情人的策略。没事她就泡在星巴克。“你要什么?”她问我,“给你来个Mocha吧。”我们拿着饮料找了一个沙发座,我发现从柜台一路过来,三妹子东张西望,六神无主。坐下,喝口咖啡,三妹子深叹了一口气,小身条在沙发里凹进去,还带着点牛奶沫的小嘴,抿着都笑到耳朵根儿了。老情人的出现让三妹子年轻了好多,那样子就像刚得了巧克力的孩子。

  我们这圈朋友都公认,三妹子不是个漂亮女人,但绝对招男人喜欢。她也喜欢男人,特别是长得好的男人。说白了,三妹子是个好色的女人,我和她一个公司的时候,一个星期里她至少迟到三天,脸上经常带着一夜的快乐就来上班了。

  “说吧,哪个又冒出来了?”我问。

  三妹子满脸坏笑,眯着眼说:“有一个发小,从小就爱我,其实他也有家了,就是现在想把他和我的感觉解决一下,以后真的就当朋友,他也可以不想别的了。”

  “也就是说让你友情出场一夜,是吗?”我得问清楚。

  三妹子咯咯地笑着点头。

  “还有吧?”

  “还有一个是大花匠,但是我们俩的确配合得最默契。”

  “他想再和你配合一次,是吧?”我真不敢相信这个不起眼的女人怎么招了这么多男人,“还有?”

  “我一个朋友的原来的男朋友,他们分手后不到一周,我在飞机上碰到他,我们都是出公差,去广交会,结果什么买卖没做,我们在酒店里没白天没黑夜地过了五天。”三妹子眼睛的焦点虚了,她已经又回到那个不见天日的小屋子里。

  “后来呢?”我把她叫回来。

  “后来?”她不看我,只看窗外的行人,“后来我们6年没来往,直到昨天晚上我们吃了一顿饭。”她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们都在想,如果他不是我的朋友的朋友,也许就不一样了……”

  我不想让她再说下去,三妹子现在有老公、有孩子,过得很好,但是看得出来,这个原来朋友的朋友让她动心了。

  “洪姐,我生孩子以后就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了。”三妹子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我还没到那年龄,昨天晚上我是多少年来头一回有了一种冲动――我想跟那广交会走。”她停了一下说:“那种感觉真的太好了。”

  “行。”我斩钉截铁地说,“咱们安排一下,把三个都办了。”

  “你不想劝我啊?”三妹子惊奇地问。

  “这种事拦不住,”我站起来,“咱家老公和孩儿呢?”

  三妹子的样子有点恍惚了:“老公出差了,孩子在我妈那儿。”突然,她的态度转变,兴奋地说:“行,正好,我也生活一下。”她站起来,“走,陪我买东西去”。

  出了星巴克,就在国贸里面转了一大圈,三妹子说,要买漂亮的内衣,一套黑的是和广交会,一套红的是和发小,还有一套白的是和比较默契的花匠。买完东西就已经是傍晚了,我说了声当心,就和她分手了。

  两个星期过去,三妹子什么动静都没有,我以为她和广交会私奔了。打个电话到她家,她老公说她出差去广州了。我也没敢多问。

  昨天晚上三妹子打电话来,约我去她家吃饭。一进门就看见一派热闹、温馨的家庭生活,老公抱着孩子,三妹子在炒菜。酒足饭饱后,老公去哄孩子睡觉。我悄悄地问:“事儿都办完了?”

  三妹子笑了笑,拿出一包东西塞到我手里。说:“给你吧!”

  我看了看,原来是几个星期前我们一起买的内衣,标签都还在。

  “我还有这点冲动就够了,做不做,大概不重要了。”

  话音刚落,孩子在里面哭了,三妹子转身进屋哄孩子去了。

  这篇“三妹子”就有点近乎我想写的ANAIS NIN类的东西,大概应该性成分再多一点,三妹子至少要意淫一番才能算有点“性情”和ANAIS NIN的感觉。我这种“配料创作方式”我妈妈极看不惯,我总是和她开玩笑说我要给她当编辑,给她的文章“撒点胡椒面”。

  小女人的福气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18、19期合刊)

   

  打小时候起,我们家人就教育我当大女人:要独立,要大气,要自尊,要善良。我尽量按照他们的教导活了半辈子,才发现这只是女人很多种活法之一,不太实惠,在小事上经常吃亏。下辈子我应该试一试小女人的活法,说实话,我很羡慕她们。

  大女人最吃亏的地方是男女关系,她们根本不知道男人要什么,大女人不会讨男人的喜欢,她们在注意自己的修养,不重视男人的需求。

  我曾经问过好几个男人们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几杯扎啤后他们都比较一致地表示,男人喜欢那种比较Available的女人。我听人家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男人借住在一个女人家里,女人睡觉时没有把自己卧室的门关紧,留了一条小缝,男人认为这是女人给他的暗示,大为欢喜。我想,所谓Available的女人就是睡觉时留门缝儿的吧。

  小女人非常善于向男人传递各种信息,并且有极妙的手段――有中国文学作证:眉来眼去,打情骂俏,暗送秋波等等,当然还有留门缝等比较现代的方法。在80年代中我曾经有一位特别能干的小女人当助手。她原来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由于生活所迫,下海到外企当秘书。刚到公司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看不起她,认为她打扮得太妖艳,英文又不好,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后来发现她有一大本事,我们约不出来的处长,只要是男的,她都能约到。该小姐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次和几个潜在客户一起坐火车,她慢慢地梳了两个多钟头的头发,嘴里嚼着口香糖,还哼着小调,足足地向客户发了一回电,果然,客户就到手了。

  我做买卖就没学会用女人的优势。首先,我不会在电话上撒娇。语气不仅不柔软,有时候还似乎有点生硬。我总想以自己的聪明和知识让男人服我,让他们把我当一个严肃的对手看,这样他们就会喜欢和我打交道,因为我很职业。约不出来处长时,我总是安慰自己说,这些土包子,哪里能够欣赏像我这样独立、自主,又喝过洋墨水的女人。但是我坚信我的事业会蓬勃发展,因为我的老板是一个哈佛商学院毕业的美国人,他一定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和专业。但不久之后,老板就给文工团小姐加薪进职了,她不再是我的助手了,是和我平起平坐的业务员了。

  我还问过男人他们怕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在毫无酒精影响,十分清醒的状况下确认,最怕能闹的女人。也就是说小女人在搞到男人后,其大闹天宫的本事可以留住男人。

  我认识一个知识型的“大女人”,会说七种语言,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她爱上了一个中国男人,并且在事业上帮了这个男人很大的忙。男人虽然对她也不错,但终究受不了“大女人”天天孜孜不倦的教诲,没完没了的高谈阔论,在外面和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女人开始有关系了。我们都鼓励会七种语言的“大女人”用每一种语言向这个男人表示她的伤心,她的嫉妒,让他回心转意。可是这个“大女人”一口拒绝,她强调她是个独立的人,没男人也可以对着墙说七种语言。就这样,“大女人”的男人就和小女人过甜蜜生活去了。

  如果小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有外遇,那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我家原来有个老外邻居,老婆是罗马尼亚人,知道老公有了中国女朋友,千里迢迢从巴黎赶来,先是骂了旅馆的经理,问他如何执行的外事纪律,为什么让中国女人进入外国人居住的场所。然后又去了老公的公司,跟老板要赔偿,还要求把老公马上调回法国。我们左右邻居也被她臭骂一顿――为什么看着她男人犯错误不管?都闹完了,就是不骂老公,反而天天在家给他做好吃的。不到一周,这个男人就被彻底摆平了。

  所以,当小女人是女人的福气,赢得自己想要的男人的成功率比大女人高,还能有把握地留住自己的男人,大女人就是吃亏。

  有关门缝我还要作些最后的解释:并不是只有小女人睡觉才留门缝,有时候大女人为了卧室空气流通也会这么做。我刚才故事里的女人就是大女人,结果当那个借住的男人半夜溜进她的卧室时,就被她骂出来了。可男人去理直气壮地质问她:“那你干嘛不把门关好?”至于文工团小姐,她在被提升3个月后,和“哈佛商学院”私奔了。

  我曾经和伊伟在I Look上面作专栏搭档,他写“大男人小男人”,我写“大女人小女人”。改版之后,我、小雪和伊伟都觉得专栏和新的I Look定位不太吻合,我也根本没时间写东西了,天天去拉广告,所以就停了。我那时候还嚷嚷着要和伊伟一起出书,这次作了一个叛徒,把自己的东西先发了。这篇实际上是命题作文,扣着“大女人小女人”的栏目标题写的,刚开始是想好好把小女人毁一番,但是越写越觉得小女人真是非常占便宜的事,所以就改调子了。

  当代寓言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27期)

  从前,在北京皇城根的一个大杂院里有一个美丽、聪明的姑娘,她家的门口是一个垃圾堆,每天傍晚,她都能听到垃圾车欢乐地唱着《十五的月亮》。姑娘漂亮得让人不敢看,她有妖娆的身材,滑嫩的肤色和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姑娘的父母是有钱人家的服务人员,早出晚归。姑娘有时候也去帮忙,她洗过水晶酒杯,烫过缎子床单,知道冰水里要加柠檬。每天当垃圾车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她暗自发誓,她一定要走出这个贫民环境。

    高中毕业后,姑娘就开始在有钱人多的地方活动,她给自己编了一套又一套的小故事,时而她是书香门第,时而是音乐之家,有时候还是将军的侄外孙女。姑娘还学了几件乐器,又学了点画,经常以音乐学院的学生、艺术院校的进修生,或者新生代女作家自居。

  姑娘还是年轻浪漫,混了不久就找到了一位用法文接手机的小伙子。他说他是画家,在巴黎有大收藏家买他的画。小伙子一表人才,说着一口流利的法文。可是姑娘是聪明的,她发现别人请客时小伙子总是点法国香槟,而该他付钱的时候小伙子就叫一些酒吧里没有的酒,笑话一下老板没有文化,不识货,然后要一杯有柠檬片的冰水。姑娘知道他不是最有钱,但是她真的爱上了他。两个人一起住了不到一年,小伙子就走了,原来巴黎的收藏家是他的同性恋情人,一旦发现他和姑娘在一起,买画的预付金就没有了。小伙子只好又找了一个中年女演员,去和她一起拍电视剧。走之前,他送给姑娘几句话:“生活是艺术,艺术不是生活”,“永远是暂时的,只有暂时才是永远的”,他还说,“爱情不是最重要的”。

  姑娘刚开始哭得死去活来,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想不开,那个老女人哪里比她好,本来她和小伙子要开一个咖啡馆,地方都找好了,她想不明白小伙子怎么可以对未来这么没有信心,而她,只是对过去没有信心。但是小伙子说得对,她的悲伤只是暂时的。分手的时候,小伙子给姑娘介绍了一个四十几岁的法国情人。刚开始姑娘不习惯,后来倒觉得满有意思的。法国人有老婆,所以不会占有她全部的时间,她还有自己的空间,看书,画画,给自己编个新故事。法国人回国了,美国人来了;律师走了,会计来了。惟一不变的是他们都是有妇之夫,都四五十岁,都有孩子,有个小小的啤酒肚子。姑娘不收钱,但是这些男人都愿意给她买她所有想要的东西,带她去周游世界各地,因为姑娘给他们的东西太珍贵了,她给了他们青春的幻觉。

  一晃四五年过去了。姑娘开了自己的小咖啡馆,里面都是她最喜欢的东西,她的爸爸、妈妈辞去了正式工作,假装是她的工作人员。由于他们有上好的训练,所以小咖啡馆能够招揽来全城的佼佼者,姑娘的生意越做越好,一天的流水上万,再加上姑娘很会偷税漏税,收入相当可观;而小伙子还是徘徊在法国香槟和柠檬冰水之间。

  终于,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投资银行家爱上了姑娘。他愿意抛弃一切,妻子、孩子和他长年积累的财产的一半。他真的是个将军的侄外孙,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毕业生,一个名副其实的雅皮。为了讨姑娘的惊喜,他把纽约两百万美金的房子给了前妻和孩子,辞去了工作,自己一个人在一个暴风雪的夜晚搬回了北京。他说他要和姑娘一起开公司,让姑娘把小咖啡馆做成连锁店,一年之内国内的点比星巴克还多,两年之内在欧美开店,三年之内上市。这将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业。

  姑娘连想都没想就把他赶走了。走的时候送给他几句话:“永远是暂时的,只有暂时是永远的”,“爱情根本不重要”,“生活是艺术,不是上市公司”。

  北京原来有个小地方,叫紫云轩,现在拆了。老板娘是个美丽、神秘、说话极刻薄的姑娘,我和她认识,但是不太熟,虽然已经被她讽刺挖苦无数次,但是还是像朝拜一样带着人去享受饮食文化,交银两。我对她的身世一无所知,但是看着她如鱼得水地在男人生活中穿梭,随便为她杜了一个野撰。

  特殊人才使用说明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32期)

  我在猎头公司做事的时候经常看到客户要求我们帮他们寻找符合以下规格的人才:上好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优秀的专业知识,强烈的团队意识和(与前者完全相反的)个人奋斗精神。

  我每次都是打着灯笼满世界找这种人,经过多年反思,虽然已经不做猎头了,还是要推荐两种特殊人才,让找人的CEO们意识到,人无完人,只要用人之长,避人之短就行了。

  类别:靓女

  规格一般都在1.68米以上,看的书少一些,用的化妆品多一些,说话的声音柔一些,穿的裙子短一些。

  靓女的问题在于其功能最好不要在内部使用,如果用靓女作任何公司内部管理都是风险比较大的,特别是对中年男性CEO之类的管理人员,更要格外小心。比如使用靓女为总经理秘书或助手,其“靓”就会攻内不攻外,经常在公司内部引起纠纷,给公司带来损失。有的私人老板在用了靓女秘书之后,众叛亲离,最后只好娶了靓女,丢了半壁江山。

  靓女的使用寿命非常短,如果在财务报表上呈现靓女的价值肯定是在低质易耗一栏中。

  类别:搅屎棍

  规格:长不到1.60米,基本上是圆形的,话特别多,闲事管得特别多,零食吃得特别多,厕所里聊得特别长。

  使用方法:搅屎棍是煽动力和沟通能力非常强的人,喜欢在办公室里搞点政治,CEO可以有限使用。搅屎棍的信息非常多,是个一流的包打听,谁在偷偷上人才网,谁说了对公司不满的话,连谁吃什么避孕药她都知道。搅屎棍对刚刚上任的新老板就有用。

  搅屎棍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她提供的信息质量很低,大部分是道听途说,甚至自己瞎编的,这类信息只有参考价值;二是如果管理人员不能有效地使用搅屎棍,她会因此煽动雇员闹革命,充当工会主席的角色,这也是非常烦人的。

  搅屎棍用完了就一定要扔掉,不能留。有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自己公司里雇用搅屎棍,他们会请外面的搅屎棍,这些人的学名叫管理咨询人员。他们到一个公司,上上下下打听个遍,谁跟谁跟谁跟谁,都弄得非常清楚。然后把工作报告(就是小报告)给新上任的CEO,再出点鬼点子,就完事走人了。

  不用说,这是I Look和《乐》改组时候的感想。I Look原来有一个搅屎棍,话特别多,特别爱管闲事,非常喜欢挑拨是非,总是给我很多小道消息,我也被搞糊涂了。把这个搅屎棍请走之后我们就安静多了。《乐》原来有个靓女,坚持要做中、英文对照的内容。我问为什么,她说:“反正有英文就显得档次高一些。”我再问她读不读英文,她说不读。我鼻子都快气歪了,狠狠地说:“那就说明你没档次,是吗?”我实在不明白怎么到今天还有这种崇洋媚外的毛病,我以为这是80年代的传染病,现在已经不流行了。靓女后来也走了。

  大家都来讲英语

  (发表于《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35期)

  早就该让北京人每人说100句英文了,特别是郊区。要不然一开奥运,不知道有多少外国旅游者会因为找不着路对中国不满。我就深有感触。比如吧,我和老外去门头沟找法海寺。明明是老外眼拙,把车停在一个写着“法海寺左拐”的牌子下,非下车问大爷法海寺怎么走,大爷笑嘻嘻地看他半天,什么话也不说。老外又使劲问了几遍,大爷乐呵呵地摇头说:“哈喽,矮东弄。”

  这时候老外一抬头,看见那块牌子,气就上来了。“为什么他不告诉我法海寺在那儿?”老外气冲冲地上了车,横冲直撞地开到法海寺门口,花了两个钟头把法海寺看了个透,还用一个自带的手电筒照了半天壁画,一边看一边说,古代中国人怎么怎么有文化,言外之意,现在的中国人没文化。我在旁边一言不发,搓火。

  进城路上,老外终于开始全面对老头的“矮东弄”事件开始发表言论:“你说,这个老头不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我是外国人,他排外?”“不会吧,”我说:“排外的中国人不说‘矮东弄’,他们就说‘弄’。”这是第一个回合。

  “那就是他是文盲,他看不懂他头上的牌子上面写的字。”老外的脸上堆满了阴笑,“我真奇怪,离北京这么近的地方有文盲。这在美国绝对不可能的,能想像曼哈顿旁边有文盲吗?”“你说什么哪?”我也皮笑肉不笑地从牙缝里说,“曼哈顿区以外全是移民,没一个识字儿的。”这就算二比零,老外沉默了一会儿,开始第三次进攻。 “有没有可能他根本不知道法海寺在哪儿?”他狡猾地问。“你什么意思?”我很警惕地反问。

  “现在的中国人真不注意自己的传统,这个老头住在法海寺旁边,但从来不去。我保证他去过麦当劳,但是没去过法海寺。”

  老头我不敢保证,但我有点怀疑门头沟的中学生们可能是这样的。老外说到我的痛处了,只有大声嚷嚷地反攻:“就因为这老头不说洋文,所以中国人要不然是排外,要不然是文盲,要不然是没文化?”老外也不让人,呱呱呱开始用洋文和我吵架,一个好好的周末就这么给毁了。

  所以我特别赞成全北京的公民在奥运之前每人说100句英文,这里特别奉献几句能指路,又能弘扬我们民族文化特色的英文句子:

  法海寺以自文丝某克啊微富浪木黑二=法海寺离这儿只有一袋烟的工夫。

  法海寺以自啊扑腰啊自=法海寺就在你屁股后面。

  谢谢!

  这里面的老外就是琼,这就是我认为我们无法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天天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争论得天翻地覆。他是一个非常认真的左翼欧洲知识分子,对所有商务的东西都持批判态度,这篇文章纯属于气出来的。
 
廖文

我对中国当代艺术的认识是廖文教出来的,在我眼里,她和小雪一样,是一个中国女人中的例外。在美国的大学里有女学系――Women's Study,在中国女学的概念经常和女权混杂在一起,让很多人认为女学就是女权,这是非常错误的。廖文是我认识的惟一能够交流的女学家,对女人的历史,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非常有研究,我特别喜欢她的对比研究,永远在两个文化中把参照点找得非常准,我非常佩服这个有学问的女人。我也见过其他的和妇女有关的人,都不如她。学院派的女学家太学术,说的话我听不懂;妇女机
构的人更关注赚钱,给我的印象是“三八”要下海,而且有点要哪吒闹海的感觉。总之,我个人认为多几个廖文这样的女学家对中国女性没坏处。

  1998年那会儿,廖文还没有结婚,只是有个十几年的老相好,就是老厉。廖文自己的家我很喜欢。这是一个不大的两居室,一进门就是一个餐桌,餐桌后面的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透明玻璃瓶子,瓶子里面有各种可以用来沏茶的干花,她把最大的一间房间留出来作书房,那里有她写东西所需要的全部,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地上有一块旧地毯,上面有几个舒服的靠垫。她书房的整个一面墙上都是书,这可能是她全部财富的重要部分,而每本里面都会有一些小纸条,她都用过。我也有一墙书,但是大多我都还没看过。她是个自由撰稿人,靠写东西为生,这其实是我上大学时候的理想生活方式,做个不慌不忙,不穷不富,有学问又有情调的女作家。她的状态让我永远想起一首Lenard Cohen的歌,叫《苏珊》。歌词如下:

  苏珊把你带到/

  她河边的地方/

  你可以听到船的声音/

  你可以在她身边度过夜晚/

  你知道她有时候神神叨叨/

  但这正是你要的/

  她会喂你茶和橙子/

  都是远道从中国来的/

  而正当你想告诉她/

  你没有爱情献给她/

  她会让你踏上她的频道/

  她让河流回答你/

  你永远是她的情人/

  你要与她远行/

  你要盲目地随着她/

  你知道她相信你/

  因为你的思想/

  已经抚摸过她完美的身体

  我总是有个感觉,廖文就是她男人的苏珊,她有点仙气。我每次在她家就是喝着茶,剥着橙子,听她讲各种各样的艺术观点和艺术家的故事。我闲着的时候容易心血来潮要干事情,而和廖文聊多了,我就突发性地有个冲动,要把中国的当代艺术在中国普及。而特别巧的是我刚刚结识的大地公司的总经理马惠东,他已经开始收藏中国当代艺术的作品,而且想把事情做更大,我们几个一拍即合,都在大地当代艺术博物馆任了职,廖文当策划人,我当了董事。

  我们办过三个画展,《两性之间》、《芬苯乙烯》和《艳俗》。主要的工作都是廖文或者厉宪庭做的,钱是大地公司出的,我的角色是最丑陋的“账房先生”。其实我最不会管钱,我们公司里没人敢让我管钱,沈老师,我们公司的内务总管,一般不把我问个底掉,绝对不支给我现金。我们两个在合作中各所扮演的角色也为后来廖文去了纽约一年不理我打下了基础。

  其实我没有和廖文拌嘴,而是跟她老公吵了一架。老厉是个非常有才华的艺术评论家,他的评论造就了几批中国艺术家,可以说今天中国艺术在国际上如此站得住脚和老厉的文章有直接关系。我看过他写的东西,而且好像还翻译过一篇,有点意识流的感觉,但是比其他我所看过的评论思路要清晰得多,没有太多要我查字典的词汇。他有一个特别牛的本事,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一个中国艺术现象,把根本没有系统的东西归纳出一个流派。看了他的评论,不懂艺术、不懂中国的人都会明白道:“噢,这就是政治POP,泼皮是这么回事。”而其他的评论经常会让人一头雾水,读者只能甘拜下风地承认:“我俗,我怎么能懂艺术。”曾经有个外国人形容老厉是中国艺术家的教父,廖文和老厉好像都对这个称呼反感,不爱听,我个人认为挺确切。任何行当在刚开始的时候都会有教父类人物出现,比如华尔街就曾经有摩根。教父和CEO都是权威人物,但是教父更牛。一个CEO的权威是寄托在一个机构上面,机构没有了,CEO的权威也就消失了,但是教父的权威是无形的,是精神的东西,无处不有,完全靠个人魅力。

  当教父的人就有教父的习惯和脾气,我和老厉拌嘴就是因为我在印刷《芬》的画册时候作了点妥协,把有可能有争议的东西回避了一下,然后又雪上加霜地拒付印刷费,因为有些图片的颜色走偏了。《芬》还没缓过来,我们又开始《艳俗》,这回我差点和大地的人吵架,主要是因为大地派两辆车到北京拉人参加展览的开幕式,我坚决要求他们拉大学生,特别是艺术院校的,这是我做所有这些事情最根本的理由,可是大地最后决定只派两个大巴士,把北京有头有脸的艺术家拉过去,开幕式变成了艺术家派对。开幕式那天我没什么情绪,自己坐在展厅门口卖画册,来了一个男的,浑身的动感都在说“我牛X,我牛X”。走到我面前随手拿了一本画册,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跟他收款,他从牙缝里蹦出来几句话:“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XXX,还要付钱吗?”我这才知道他是XXX,是参展的艺术家,应该有一个免费画册。我当然不敢收钱,给了他一本画册,不用说,他转头就走,这种大艺术家怎么会跟前台卖书的道谢。其无礼和傲慢是我在中国大腕身上都没有见过的。就在那一天那一刻,我恍然意识到这个画画的把自己当歌星卖了,而我刚开始办画展的理想主义像气泡一样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艳俗》之后,廖文就和老厉去纽约了,我从其他朋友那频频听到他们的消息,但是她从来没有和我直接联系。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与老厉拌嘴难为了她。可是回来以后又和以前一样来往,只是没有那么平凡了,我也是办杂志忙得不可开交。

  现在想起闲着的日子非常留恋,想朋友,想这种随着性情走的日子,但愿将来还会有,我会更加珍惜。

  廖文:

  为洪晃的自传凑数

  洪晃打电话说要出自传,一听直咋舌:才40岁就出自传,虽说与当下的自我包装拍卖时尚很合拍,但颇有些佯装大尾巴狼的味道,与洪晃平日里张口闭口“你大爷”的风格大相径庭,再说,才40岁就卖自传,老了还能卖什么?接下来听说是要为她的自传凑数,随便写,不拆封,骂也行,十分诚恳,一如她每每有求于人的口气,心中不禁暗笑:原来骨子里依然是狡猾加泼皮,这恰是我喜欢洪晃的基本点,自然应诺。又想:洪晃周围的朋友大约有一些人要不得安宁了。

  初次见洪晃,大约是很多年以前,大约是一个与老外有关的场所,有人很程式化地介绍,我们很程式化地点头,几乎连话也没说过。洪晃的模样倒是很有印象:狡黠的小眼,刻薄的片嘴,偏偏配上有点儿性感甚至有点儿朴素的圆鼻子,很幽默。还有,洪晃的身材好,匀称,是男人女人都喜欢的那种。

  真正认识洪晃,是几年前的一个春节,大年三十,难得的我一个人,难得的清静。一个好心加热心的朋友李冀偏偏怕我寂寞,硬要拉去洪晃家吃晚饭,还特别说是去她妈妈家。与洪晃几乎形同陌路,本来就发怵,又听说她妈妈是个朱门美人,“朱门”、“美人”都是从小就怕的,更是心生恐惧。李冀说,她妈妈只有洪晃这么一个女儿,逢年过节洪晃一定要陪她妈妈,可又舍不下朋友,于是就把朋友约去她妈妈家一起热闹,再说,吃过年饭,她妈妈一睡觉就是我们的天下了。听是“孝女”,我的心已软,最后一句“你和洪晃肯定合得来”的热话一出口,便彻底动摇了。按图索骥找到史家胡同51号院,果然是朱门,保存完好的老四合院,现在已经不多见了。随着开门人穿行院中,庭院深深,雕梁画栋,红灯高悬,疑是一脚踏进了半个世纪前的故人家。走到最后一进院子的堂屋前,又随着开门人跨到屋里,豁然开阔,温暖融融,灯火通明,仿佛被人一下子推到了戏台上,来不及适应,隐约觉得有几个人靠在沙发里,发木时刻,一声“廖文呀,好久不见啦”的幕后叫板,洪晃不知从哪一下子冒出来,完全像是救场。“看见我妈了吗”,洪晃往对面一指,我定睛一看:沙发里依偎着的美人妈妈,淡淡的,软软的,远远的,果然是美人,风韵犹存。回过神来和美人妈妈见过礼,这也才看清了,周围沙发里是一些穿戴整齐、彬彬有礼的中青年男人,身子微欠着,嘴角微翘着,正和美人妈妈聊天,很松散很舒服的样子。天哪,好好的一出“众星捧月”,被我呆头呆脑一脚错登台,被洪晃大声大气一通乱救场,彻底给搅黄了。

  晚宴的餐厅里一样的灯火通明,美人妈妈优优雅雅坐在上首,男男女女的来人在桌子两边长长地排下去,洪晃在另一端打横,像个句号。冷眼看去,长长的两排中间,很有一些不安分的人,但此时都是很有教养样子,只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中年男人,穿戴名贵,弄了根雪茄三级片似的舔来舔去,宫廷小丑一类。老栗在家时,年三十也会有许多人来我们家吃饭,总是些不富裕回不去家的外地艺术家,几十个人,衣冠不整,吃相不雅,很壮观地吃掉上千只饺子,很多年,年年如此。洪晃家这种排列有序,穿着时髦,举止文明,不是为了吃饭的晚餐排场,对我而言过于华丽,很快就倦了。后来我知道,洪晃导演的这类晚宴,一年之中总要在美人妈妈家上演几次,既愉悦了美人妈妈尽了孝心,又笼络了各类朋友浓了情谊,洪晃自己还可以过把端盘子送菜的干瘾,很是划算。几乎是在我感觉倦了的同时,美人妈妈也倦了,起身告辞说要去休息。偷眼看看,美人妈妈精神正好,并非真的倦了,只不过是给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解禁罢了。果然,美人妈妈一走,灯光骤暗,长长的两排就现了原形,千姿百态起来,这种场景是我从小就在《西游记》里读熟和喜欢的,抓瓶酒找个旮旯坐下来放松地看着,惬意如躺在被窝里读志怪小说,一时如鱼得水。那场戏难得的好看,一步步卸掉面具的“体面”人,一点点发散出心底的气味,很真实也很抽象。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实在感,我只觉得灯光越来越暗,酒意越来越浓,人影越来越少,最后的几个意犹未尽,又说好改天换个地方重聚。酒精使我的脑子弥满了雾气,失去了正常的判断,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也成了嫡系,反正几天以后,“最后的几个”又聚在一个什么山庄了。

  是九华山庄,北边郊区,一个新兴的消费娱乐场所,我很陌生。难得一切被人伺候着,不用动脑子,傻乎乎地跟着就行。(这也是后来我多次和洪晃一起玩的大好处,她会把一切都替你安排好,至今如此。)以我的标准,山庄的消费贵得没有道理,不禁为扬言请客的洪晃肉疼,其他的几个都是洪晃的熟人,笑说不用担心,这点钱对洪晃不算什么。我想了想,有美人妈妈又有钱,不属穷客,于是收起了同情心,恬不知耻地加入了宰洪晃的行列。那一夜,“最后的几个”一起走马脱缰,滑丝松扣,大醉不休,惟一不醉的是没喝酒的小雪,清醒地见证了一切,使我们大醉方醒时抵赖不得:洪晃不知死活地在冰箱上手舞足蹈,小平惊天动地地摔散了一个床头柜,郭芳坐在地上举着高跟鞋傻笑不止,李冀对空中伸着手大唱“抱呀抱,抱呀抱”,最可笑的是我,一遍遍搂着洪晃,一遍遍地说“洪姐,你的鸟语比鸟人说得好……”而疯狂的程度只有第二天醒来才知道,我只要一抬胳膊就是搂人的姿势,一开口说话就是“洪姐”。洪晃其实和我同年只大一个月,这“姐”叫得实在有点冤,可这次集体大醉,是我有生以来最彻底的一次放松,叫“洪姐”权作怀念。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洪晃好像很闲在(要不然就是醉上了瘾),几乎每个星期都约人在她琉璃厂的家小聚,除了“最后的几个”,有时又有个别对我而言的新人,随便的、好玩的。酒是必不可少的,下酒菜除了一种洪晃从法国带来的被命名为“表妹的屁股”的熏肠,就是洪晃的滑稽模仿,李冀满嘴跑舌头的热话,还有我酒酣后看手相的胡言乱语。李冀的拿手戏是把世界名人说得和自己的脚趾头豆儿一样熟,我的灵感是半醉着说洪晃是网状思维,小平是空白,李冀是意淫,酒醒时就全忘了。最精彩的还是洪晃的滑稽模仿,都是周围的人,平常的事,无论你认识不认识,在场不在场,只要被洪晃摇头晃脑、挤眉弄眼地一模仿,都会大笑不止之后印象深刻。幸亏洪晃没有心肠演小品,否则那些小品演员根本没戏。那简直是天才,我无论如何描述不好,还是等有机会看原版吧。

  现在有点记不清了,我那时为什么那么闲在,那么无聊,后来他们搬去了北边郊区一个叫上苑的村子,我这个“大灯泡”居然又跟着点到了那里。房子是自己盖的,很大,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开放的厨房,翠绿色的餐桌正对着操作台。总是洪晃在操作台乒哩乒乓地做,我坐在餐桌旁稀里哗啦地吃喝,嘴里乱七八糟闲聊着。好玩的是,洪晃是吃洋饭长大的,而我是看中国古书中毒的,知识结构完全不同,相互新鲜很容易。洪晃觉得随便给我点吃喝就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典故,很划算,我觉得随便掉点儿书袋就可以换吃换喝换轻松,很值得,总而言之都觉得赚大了。我想,洪晃的许多熟人,那时都看见过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在她的家里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喝,胡说八道,家里人似的,而洪晃几乎是愉快而纵容地为我提供放松的可能。朋友多的时候,洪晃的滑稽模仿又成了娱乐的泉眼,有一次演绎她老爸年轻时的风流逸事,所有的人都笑瘫在沙发里。后来,我也是在上苑的这个家见到过他老爸,胖乎乎,笑眯眯,以不变应万变的样子,这种态度对于女人完全是一张撞上就无法逃掉的网。洪晃指着我对老爸说“这是咱们家二闺女”的时候,我已经喝掉了许多罐黑啤酒,醉意正在全身弥漫,看老爸像看洪晃的滑稽模仿:蜘蛛老爸这辈子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网到过许多女人吧。

  通常我也会在上苑住上一夜,第二天和洪晃、小平一起,或游泳或爬山,洪晃说她的让人羡慕的好身材就是这样保持的。他们村后的那座小山,没有一棵像样的草,没有一块像样的石头,蓬头小厮一般,很难看,爬起来实在没有滋味,我们就找一些话题来提神。有一次不知怎么说到乔冠华,我于政界名人十分生疏,名字虽耳熟其实没有切实感觉。为了不显得太过无知,我挖空心思搜罗脑子里与乔冠华有关的信息,辛苦了半天,只记起我爸爸曾说过乔冠华很有才气,嘴上说出来,心里并没有接通联系。到了山顶坐下来休息,我忽然想起曾在什么地方看到一个政界名人晚年又新结了婚,大约是乔冠华,脱口说:“乔冠华后来是不是又娶了个老婆?”洪晃吃惊得嘴张得老大:“廖文,那不就是我妈吗?”要死,完全搞错了!洪晃和小平笑得几乎滚下山去,洪晃说着“得告诉我妈”,拿起手机就给美人妈妈拨电话。那天正是中秋节,美人妈妈在电话那边大笑,非但没生气,还要我们一起回她家过节。闹了这么大的笑话,窘得无地自容,可听说有螃蟹和黄酒,还是厚着脸皮和洪晃去了美人妈妈家。这次是吃便饭,没有什么外人,美人妈妈仿佛从画中走了下来,悠闲地说笑,令我吃惊的是,美人妈妈的鸟语居然也说得很漂亮。临走时,美人妈妈装了一瓶黄酒泡的醉蟹给我时,我觉得美人妈妈几乎像普通妈妈那样亲近了。

  最服的还是洪晃的鸟语。且不说她为我翻译的几篇文章,老外读起来如同用英文写的,只说一个六月天,洪晃和小平约我一起开车去锡林格勒草原,原来洪晃和另外一个香港小子合伙在那里买了一个牧场,每年夏天都去骑马。上了车才知道,那个香港小子是个黄皮白瓤的“香蕉人”,中文只会说,你好,请坐,谢谢,和我的英文水平相当,完全无法交流。一路上要开十几个小时的车,小平又是个只管开车不善言谈的人,如果任洪晃一路和香港小子说鸟语,我不是要闷死了,就使劲在他们的鸟语中捣乱。洪晃无奈,说帮我们翻译,我们说什么,她翻译什么,于是我们人语加鸟语一路嬉笑怒骂,前仰后合,乐不可支。“那小子”大名叫梁国辉,我听起来和一个香港电影明星差不多,他说那个明星叫梁家辉,他是“国”别人是“家”,是他的大,而且他的屁股比梁家辉的好看。我说没看过怎么知道,他说你总看过梁家辉的(《情人》那个电影里),我说没有比较还是不知道……我们完全忘了有语言障碍,洪晃翻译了语义,更传递了语感,等到了锡林格勒草原,我和“香蕉人”在互相的眼中都生动起来,老熟人一般,洪晃的鸟语不由得你不服。晚上我们在一个大蒙古包里吃烤全羊喝酒,说起我们做展览找钱很难,说得很严肃,有点不好玩了,洪晃和梁国辉就联手攻击我,说搞钱的事不可太清高,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卖点什么。我一边说自古“笑贫不笑娼”,一边拳头已经打到了梁国辉的背上,他俩得意地大笑不止,我最终说不过这两个混蛋,只好认输。洪晃说这是你第一次认输吧,这一来,他俩就更得意了。尽管认输并不等于我认同他们的价值观,我必须承认,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所以他们有他们的游戏规则,有他们的成功和失败。

  第二天骑马,真正的跑马,洪晃和小平是老手,我是第一次,而梁国辉有朋友骑马摔死的惨痛经历坚决不骑,还摇头晃脑地说我疯了。洪晃怕我摔着,给我挑了一匹老实的母马,又把她的头盔给我戴上,她给我系头盔带子的瞬间,我忽然体味到“姐”的感觉,一丝暖意从心底缓缓升起。洪晃和小平的马都骑得很好,只是小平的酷有点外在,跑起来神采飞扬还频频挥手,像当时满街的“*********”广告中的西部牛仔。洪晃几乎和马融成了一体,只见身影不见表情,像个特技替身,帅得很含蓄。我的马很慢,一路小跑,完全像散步。梁国辉始终步行,最后走得大汗淋漓,脱了光膀子,显得很健壮,后来我们一直叫他“香港马”……那种玩的感觉想起来真是神清气爽。

  后来,洪晃接管了《世界都市》杂志,开始忙了起来,吃喝玩乐的时间越来越少,洪晃偶尔给我打电话也总是说杂志的事。洪晃的脑子很灵活,常常有很多新奇的点子,雄心勃勃地想把这本时尚杂志做得不流俗些,所以也约我这种不时尚的人写稿,给我很高的稿费,并一再叮嘱要通俗。我应了几回景,很吃力,才知道通而不俗原本是件很难的事。再后来,洪晃的公司越做越大,洪晃做了什么O,洪晃的能量很大,而且是网状思维,一心可以多用,几十个头绪一起上也忙而不乱,统领一个公司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洪晃忙得见不到人影,偶尔给她打电话,总是秘书小姐客气地说洪晃在开会,洪晃出差了种种,越来越不好玩。最近,洪晃自己开始抱怨如此忙碌实在没意思,住在上苑,每天往返几十公里太累,于是又在城边租了一处大厂房,做成了新家。在美国文化里长大,住厂房改造的LOFT是梦想,如今40岁,梦想成真,洪晃无限感慨。小平是装修设计的高手,这个家的味道很特别,像是一个专门为朋友聚会创造的前卫、好玩、宽敞、舒服的环境。于是洪晃开始在家里大搞聚会,我自然又坐到洪晃家的餐桌上蹭吃蹭喝,渴望昔日相聚的美好感觉重新流回到心中。

  这么多流水账,大约也看明白了,我和洪晃最愉快的相处方式都是这些吃喝玩乐的琐事,很像人们通常说的“酒肉朋友”,不同的是,我们交换的是许多不实用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诸如忘记身份,不装孙子种种。我们大多数的相聚发生在洪晃的餐桌上,看熟了她的聪明、幽默,甚至温柔散发出的独特魅力,偶尔在公司看到洪晃小眼吧差也没有胡子还对别人吹胡子瞪眼,深感陌生。尽管我知道事后道歉是洪晃惯用的手段,或许统领一个公司需要一些非民主的方式,又或许我这个为了不被人管甘冒没饭吃的风险自我放逐十年的自由职业人,已经不能了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苦衷,但打一巴掌揉三揉不厌其烦地使用很容易失效,颐指气使被情绪支配也毕竟不是上乘的驭人之术。不愿在公司看到洪晃,在我的潜意识里,大约是回避有可能不喜欢的洪晃的一些方面,我知道面对朋友我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尤其是看重的朋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和洪晃的朋友关系是不完整的。我们也曾试图扩展其他的关系,比如一度合作过,很失败,最终又都退回到原处。洪晃大概嫌我太死板,没有配合的机动和默契,而我不能容忍她为什么放着朋友的优惠不用,却用些旁门左道的歪招。或许,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乃致气质性格的不同,并非交友的大碍,但要超越不同的价值观亲密交往,恐怕只能退守到没有实用性质的酒肉朋友的底线。然而,洪晃这个酒肉朋友给我带来的放松、愉悦、舒服、亲密,还有相互欣赏的快感,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对此我心中充满温情和珍视。

  顺便说一句,我见过的洪晃的朋友中,最喜欢刘索拉,聪明、幽默、率直、不装孙子,当可视为同类。六千多字,超额完成任务,可以交差了。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