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圈同学, 出来走两步吧——广东公安厅一贪官受审 检方叹贵圈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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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200余万元(包括人民币、港币、美金)。邹文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但其辩护律师提出,不少钱款为邹文强的朋友送的节日礼金,不应认定为受贿款。公诉人对此表示称,只能说“贵圈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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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文强今年52岁,广东龙川人,研究生,案发前是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政委。2014年3月28日他被广东省纪委双规,3月30日省纪委对外公布邹文强正在接受调查。2014年6月27日,邹文强被刑事拘留。

在检方指控的9单受贿犯罪中,向邹文强行贿的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老板,其中有多位是酒店老板。这些人中,最有名的行贿人当数曾开直升机抓劫匪而名噪一时的东莞富豪刘柏权。指控称,邹文强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东莞汇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柏权谋取利益,于2005至2014年间先后多次收受刘柏权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6万元(1人民币约为0.16美元)、港币20万元(1港币约为0.13美元)。对此,邹文强承认收了46万人民币,但20万元港币只收了2万元。

2015年3月刘柏权受审时,邹文强在证言中表示,刘柏权经营的酒店存在一些涉黄业务,刘柏权希望跟他搞好关系,这样警方可以少查酒店,即便被查,也能找他出面协调解决。但在19日的庭审中,邹文强推翻先前供词,称拒绝了刘柏权关于邀有关领导吃饭的事。

对于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顺德区公安分局勒流派出所所长唐某坚谋取利益并受贿一事。邹文强辩称,虽然他和唐某坚是上下级关系,但唐某坚从来没有让他帮过忙。公诉人问邹文强“有无在提拔任用方面给唐某坚帮忙”,邹文强表示绝对没有提此事。

然而唐某坚倒是帮人给邹文强送过钱。据指控,邹文强收受了佛山市顺德凯撒夜总会老板何某伦的7万元。邹文强说,他与何某伦只打过3次照面,其中一次是在一起喝茶,但他并不清楚他的名字。就是这个连名字都没被邹文强记住的人,托唐某坚送给邹文强7万元,希望与这位来自省公安厅的领导“搞好关系”。

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认为邹文强在2008年之后不再管理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因此他收受大部分款项的行为与其职权没有关系。律师提出,很多钱都是好朋友、老朋友过年过节给的礼金,送这些红包并没有请托的事由,且送钱行为已持续多年,是一种感情投资,不应属于行贿。对此公诉人反驳称,邹文强与行贿者的关系就是官员和商人的关系,受贿性质显而易见,“只能说贵圈真有钱,邹局长、邹政委的朋友,一出手就是几万块,累计金额是一笔巨款,港币、美元、人民币都有。”
 
唯一缺点就是太乱。
 
合起来200万也算贿赂?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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