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Money order is better!
<HTML>1)如果写支票,你准备汇出去的钱要一直在你的帐户上,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中行会过来收钱.我一般喜欢把多余的钱放带到GIC或者互惠基金上,挣一点利息.如果是Money Order,你买的时候就已经把钱变成了收款人的钱了.
2)刚刚问了家里人,上次他们收到的Moeny Order,中行收了9美金的手续费,不到1%(1100美金).
这样看起来,总共的手续费是9美金(中行收)+5加币(本地银行收),还是比2.5%划算.
在渥太华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办,收款人名字写清楚对方的拼音即可.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