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童养媳”12岁遭强奸 报警被警方认定为家庭纠纷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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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12岁遭强奸 报警被警方认定为家庭纠纷不予干涉】父亲去世母亲离家,12岁左右马泮艳三姐妹被大伯以童养媳嫁人。马泮艳嫁给大她17岁的陈学生。马报案强奸,警方联系其大伯,被告知已“嫁”到陈家,遂认定为是家庭纠纷,没有管。她生下一女一儿,20岁才得以逃跑。今年28岁的她再报案强奸幼女,民警说,强奸罪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今年5月,马泮艳起诉离婚,陈学生态度很明确:给10万,否则就有能力让这婚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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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自己在看印度新闻。
强奸幼女、贩卖人口、非法拘禁,你告诉我是家庭纠纷。
没上热搜就不要幻想解决问题了
 
well that is Celestial Empire for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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