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美籍香港华人使用居民回乡证,没有使用美国护照申请签证, 在中国出售非法时政杂志被判刑

向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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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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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内地销售未经批准发行的时政杂志,香港永久居民王健民和呙中校等4人日前在深圳法院被判刑。王健民还是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美国国务院27日对此表示,中国多次拒绝美方提出的为他提供领事协助的请求。香港《亚洲周刊》8月6日刊报道说,王健民每周来往香港办公室与深圳住家之间使用的是香港居民回乡证,没有使用美国护照申请签证,所以法律上无法让美国介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6日对王健民等4人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健民犯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美国之音”28日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起诉意见书》说,王健民在香港注资成立出版公司,在香港发行《新维月刊》《脸谱》等出版物,而这些刊物没有得到国内刊号。起诉书指,王建民将没有国内刊号的杂志运到他在深圳的住所,并在内地销售。美国《纽约时报》称,《新维月刊》《脸谱》主要登载消息来源松散的有关中国政治和领导人的八卦文章。报道说,王健民被捕时人在内地,因此内地对他具有司法管辖权。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柯比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称,“我们可以证实,美国公民王健民2014年5月31日在中国被捕。自从他被捕以来,我们多次要求中国方面批准美方探视王健民,包括批准美方出席他的审判。这些请求都被拒绝。我们将继续提出与王健民进行接触的要求,以便提供适当的领事服务。”《亚洲周刊》称,虽然王健民有美国护照,但他入境内地使用的是回乡证。《纽约时报》称,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上的信息,未使用美国护照进入中国的美国公民一般不能在中国得到领事保护。


  “美国之音”称,26日同时被判刑的还有王健民所办杂志的编辑呙中校,他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一名编辑刘海涛和王健民的妻子徐中云被判1至2年有期徒刑,但获缓刑。《亚洲周刊》称,王健民和呙中校此前在该媒体任职,王是资深特派员,2007年离职;呙是编辑,2013年离职。该媒体还说,此案与铜锣湾书店事件不同,他们二人都是在深圳被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28日对《环球时报》表示,涉案人员要是在香港卖书,那么就遵守香港的法律。一旦他们把刊物带到内地来销售,他们就要遵守内地的相关法律。按照现行内地法律和规定,如果未经许可在内地销售境外报刊,那就涉嫌违法经营。这些人的销售行为发生在内地,按照属地原则,内地的司法机关对他们的行为有管辖权,一旦涉及犯罪,内地司法机关自然按照内地的法律而非香港的法律做出裁判。另一名专家对《环球时报》表示,有舆论就此事强调言论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媒体没有造谣诽谤的自由。这种八卦刊物的减少,也有利于传媒和出版业创造良性生态环境。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2016/07/28/1702406.html
 
他是美籍。

你抬杠的功夫见涨。美籍港人就给签证?

都是外籍港人。他们都有双重身分,所以不给他们签证。

看看那个帖里的讨论和相关信息。
 
据说美国护照内页有这么一段:
不管你身处何方,美国政府都是你强大的后盾。
 
因在内地销售未经批准发行的时政杂志,香港永久居民王健民和呙中校等4人日前在深圳法院被判刑。王健民还是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美国国务院27日对此表示,中国多次拒绝美方提出的为他提供领事协助的请求。香港《亚洲周刊》8月6日刊报道说,王健民每周来往香港办公室与深圳住家之间使用的是香港居民回乡证,没有使用美国护照申请签证,所以法律上无法让美国介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6日对王健民等4人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健民犯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美国之音”28日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起诉意见书》说,王健民在香港注资成立出版公司,在香港发行《新维月刊》《脸谱》等出版物,而这些刊物没有得到国内刊号。起诉书指,王建民将没有国内刊号的杂志运到他在深圳的住所,并在内地销售。美国《纽约时报》称,《新维月刊》《脸谱》主要登载消息来源松散的有关中国政治和领导人的八卦文章。报道说,王健民被捕时人在内地,因此内地对他具有司法管辖权。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柯比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称,“我们可以证实,美国公民王健民2014年5月31日在中国被捕。自从他被捕以来,我们多次要求中国方面批准美方探视王健民,包括批准美方出席他的审判。这些请求都被拒绝。我们将继续提出与王健民进行接触的要求,以便提供适当的领事服务。”《亚洲周刊》称,虽然王健民有美国护照,但他入境内地使用的是回乡证。《纽约时报》称,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上的信息,未使用美国护照进入中国的美国公民一般不能在中国得到领事保护。


  “美国之音”称,26日同时被判刑的还有王健民所办杂志的编辑呙中校,他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一名编辑刘海涛和王健民的妻子徐中云被判1至2年有期徒刑,但获缓刑。《亚洲周刊》称,王健民和呙中校此前在该媒体任职,王是资深特派员,2007年离职;呙是编辑,2013年离职。该媒体还说,此案与铜锣湾书店事件不同,他们二人都是在深圳被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28日对《环球时报》表示,涉案人员要是在香港卖书,那么就遵守香港的法律。一旦他们把刊物带到内地来销售,他们就要遵守内地的相关法律。按照现行内地法律和规定,如果未经许可在内地销售境外报刊,那就涉嫌违法经营。这些人的销售行为发生在内地,按照属地原则,内地的司法机关对他们的行为有管辖权,一旦涉及犯罪,内地司法机关自然按照内地的法律而非香港的法律做出裁判。另一名专家对《环球时报》表示,有舆论就此事强调言论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媒体没有造谣诽谤的自由。这种八卦刊物的减少,也有利于传媒和出版业创造良性生态环境。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2016/07/28/1702406.html

还加红:另一名专家对《环球时报》表示,有舆论就此事强调言论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媒体没有造谣诽谤的自由。

纯粹是画蛇添足。有非法经营一条就够了。
 
据说美国护照内页有这么一段:
不管你身处何方,美国政府都是你强大的后盾。

有屁用,他们是持回乡证入境大陆。

有些人苦着喊着要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呵,看看这个案例。
 
王建民可不是普通人,他长期以来发表对中国时局评论,早在他10多年前在亚洲周刊做记者就已大名鼎鼎,我个人认为他一直是中国政府熟悉的名字和不喜欢的人,那时的亚洲周刊我都经常看,就算他以美国护照入境中国经营杂志报刊一样会被抓。然而他以香港的回乡证入境被抓,正好提供给中国政府抓他最好机会。

还有那个时常在亚洲周刊发表文章的加拿大籍的平可夫,据说已经放弃香港居住跑到日本定居了。
 
王建民可不是普通人,他长期以来发表对中国时局评论,早在他10多年前在亚洲周刊做记者就已大名鼎鼎,我个人认为他一直是中国政府熟悉的名字和不喜欢的人,那时的亚洲周刊我都经常看,就算他以美国护照入境中国经营杂志报刊一样会被抓。然而他以香港的回乡证入境被抓,正好提供给中国政府抓他最好机会。

脑袋进水了。

有非法经营一条就够了,判刑+罚款。
 
你以为呢?一个普通的美籍香港人经营非法刊物抓就抓了该判就判何至引起风波,这不早就盯上他了,新仇旧恨一起算。

脑袋进水了。

有非法经营一条就够了,判刑+罚款。
 
你以为呢?一个普通的美籍香港人经营非法刊物抓就抓了该判就判何至引起风波,这不早就盯上他了,新仇旧恨一起算。

在新加坡的话,也是用违法经营收拾。:D
 
据说美国护照内页有这么一段:
不管你身处何方,美国政府都是你强大的后盾。

是吗?得翻翻我家美国人的护照看看去[emoji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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