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堪
总瓢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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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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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投毒案的发生,不仅让整个九江市为之震惊和恐慌,也使我们看到了建立一套针对危及公共安全犯罪的快速有力的防范应变措施的重要性。
“6名顾客中邪般倒在我身边”
“太可怕了。”4月20日,目击者刘某坐在记者面前,虽然气温只有10摄氏度,他的额头仍渗出一滴滴汗珠。他说,只要想起4月2日发生的事情,就觉得比干重活还累。
4月2日下午6时,庐山脚下的交通旅游重镇―――江西省九江市游人如织。刘某在烟水亭附近的一个小饭店(湓浦路18号)坐了下来,准备点菜。这是一个简陋的路边店,餐桌摆在街沿上,炉子当街摆着,现炒现做。
突然,他听到碗筷落地的声音,转过身来,他吃惊地看到身旁6名正在吃饭的民工“像中了邪一般”,接二连三栽倒在地上,脸色发白,口吐白沫,全身抽搐。
周围食客大惊失色,有人大叫:“饭菜里有毒!”几位食客双手掐喉,不住呕吐,把饭菜吐出来。
6名民工中有一半中毒身亡,他们的姓名是:吴反保(男)、付老洋(男)、吴英莲(女)。
九江城不大,尽管当地新闻媒体没有报道,还是有部分市民知道了此事。
第二天,也就是4月3日中午12时许,在烟水亭附近三马路62号小餐馆里,九江人熊六桂吃了一两口饭菜后,突然倒地。餐馆老板洪中华开始时根本没意识到他中毒了,以为只是羊癫风发作,因为熊六桂倒地约1分钟后又自己站了起来,坐回座位。洪只是一个劲地给熊六桂擦脸,问他“怎么回事”,几分钟后,熊第二次倒地,随即死亡。
烟水亭附近的人们把这件事情与一天前发生的那起中毒案联系在一起,陷入了极大的不安。“有人故意投毒”的消息迅速在九江开始传播,并产生了虚虚实实的多种传言。
事态继续发展。3天后的4月6日上午10时,卖水果的刘发林在烟水亭附近大中路33号月红餐馆喝了一杯开水,一分钟之后便开始出现头晕、手脚发抖、眼前发黑等症状。刘被妻子迅速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堪堪保住了性命,但此后几天里毒性反复发作。
直到此时,尚无任何职能部门或者新闻单位对此事发布任何声明或者调查报告。
“这种事没有必要告诉市民”
在采访中,三马路那家出事的饭馆老板洪中华不解地问记者:为什么政府在4月2日发生中毒案后,不及时告知大家,好让大家心里有个准备?如果他早知道一天前的那起投毒案,也许就会做好防毒准备,也许会在顾客一开始中毒的时候就报警或者送医。
在调查中,许多市民和洪中华有相同的疑问,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为何迟迟不肯披露事实真相?
在那段时间里,当地几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读者强烈要求知悉投毒事件的真相。但几位新闻界的朋友事后向本报记者透露,当时有关部门给他们打了招呼,“不要对此事进行报道”。尽管他们对此很不满,但最终无可奈何。一家媒体的部主任接到报料后已经赶到了中毒事件现场,却因种种原因被迫停止采访。
而九江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他们之所以没有向公众公布此事,是因为公安部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侦破的案件不能向外界披露。当时他们也没有向公安部报告此事,因此没有得到特别批准。无论是出于对案件侦破,还是对社会稳定考虑,公安部门不能过早透露跟案件有关的一切情况。
九江市防疫部门一位负责人同样认为“这种事没有必要告诉市民”,因为告诉市民起不到“稳定情绪”的作用,而只要告诉经营者就足够了。而防疫部门告知了哪些经营者呢?经调查,事发后,防疫站会同一些部门,只向市属的30多家餐饮企业作了情况通报,而九江市大大小小的餐饮店数以千计。
谣言
尽管官方和媒体保持了缄默,但这并没影响“有人到处投毒”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在九江市民中传播,几天之内,九江市民无人不知。不仅如此,由于所有的消息得不到确认,整个事件变得更加真假莫辨,也更加让人害怕。
市民的恐慌在4月8日前后达到高潮,很多市民甚至有了这样的错觉:在稀饭里,在馒头上,在煎饼里,在任何可以吃到或者喝到的东西里,都可能有毒。
一个被广泛传播的故事是:九江市区,一位卖烧饼的小贩被一个老太婆怀疑其烧饼有毒,小贩“受不了怀疑”,说:“我吃给你看。”边说边拿起一个烧饼就吃。谁知一个烧饼还没吃完,那小贩就“咕咚”一声晕倒在地上。周围人群大吃一惊。经过医生检查,这个小贩并未中毒,纯属紧张所致。
小贩事后向别人解释说,因为传言太厉害,他连自己的饼都没有信心了,吃饼的时候越吃越感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就此晕倒。
这个事情在口口相传中却走了样,最后传成“小贩中了毒,死在医院里,下毒者就是老太婆”。
在传闻中,“下毒者”五花八门,有说是老头子,有说是老太婆,还有的说是一对青年夫妇。
最神乎其神的还是那个老太婆的传闻:4月7日,在月亮湾菜场,一个老太婆去买包子,当时菜场有三个摊点,左右两个卖包子,中间一个卖饺子。老太婆不到左右两个摊点,偏跑到卖饺子的摊点,故意问“有没有包子卖”,还用左手揭开锅盖看。摊主发现老太婆的左手缠着纱布,便喝问:“你是下毒的吧?”向老太婆缠着纱布的手抓去,不想老太婆神色一变,一下子跑掉了,连警察也没有抓住她。
这个传闻后来被证实也是谣传。
没有人能说清究竟有多少人中毒。关于死亡人数,传闻出入很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他从市政府得知最少有7人死亡。多数市民相信,死亡人数应当在20名左右。但这些数字都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恐慌逐渐向周边的县市扩散。在九江县、湖口县等地相继传来“有人中毒身亡”的消息。
九江市民被改变的生活
投毒事件发生后,九江市民几乎不敢到饭馆吃东西了。
4月19日上午,记者走遍九江市区最主要的几条街道,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吃早点的地方。从大中路到湓浦路,从三马路到江南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饮食店铺都紧闭着店门。间或有几家门开着,店老板坐在空空的店堂前发呆。
出租车上,司机王师傅听说要让他带路找地方吃早点,吃了一惊,说:“你是外地人吧?这个时候还敢到外面吃早点?你敢吃,他们还不敢卖呢!”他拿起一个饭盒,里面装着从家里带出来的稀饭和咸菜,他们这些常在外面吃东西的出租车司机也不得不改变习惯。
那段时间九江市常出现一种有意思的情景:在卖食品时,顾客和老板之间会紧张地互相打量,“就跟审贼一样”,一方怕中毒,一方怕投毒;而双方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或者一个异常的眼神,就可能招来麻烦。
在学校里,学生和老师都不再吃课间餐了,家长把饭送到学校,亲眼看孩子吃下才放心离去。一个家长干脆就不让孩子上学了,请假在家,怕孩子不懂事,“管不住嘴巴买零食”。
不仅如此,九江市110指挥中心从4月6日开始,每天都接到“像潮水一样”的咨询和中毒报警电话。一位警官说,只要有一点点不舒服,市民就怀疑自己中毒而打电话报警,但经过警方观察和化验,大多数人只是由于过度紧张而引起身体不适。
迟到的“澄清”
投毒事件发生后九江市警方将其列为首要重案,几乎投入全部警力。
警方对几起中毒案的饭菜及饮用水进行了化验,发现致命的剧毒物是同一种―――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老鼠药,人服用后两三分钟之内即死亡。警方最后作出判断:几起投毒案可能是同一个(伙)人所为。
在九江市民的强烈要求下,九江警方直到4月11日才第一次发表电视讲话,对投毒事件进行澄清。
在电视讲话中,警方首次公布了已发生投毒事件的次数和死亡人数,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安冬在电视里提供了比较详尽的调查情况,说投毒事件并非恐怖活动,也不像传闻的那样可怕,劝告市民不要以讹传讹;同时建议工商部门加强对饮食行业的管理,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警方还让一些传闻中的“中毒者”在电视里讲述亲身经历。
警方宣布悬赏两万元捉拿疑凶:一名自称“张学友”的男子,年约60岁,瘦脸,鹰钩鼻,眉毛稀少,操湖北一带口音,身高1.75米。警方公布了此人模拟画像。
警方称,几起中毒事件前,有人均看见疑凶在现场出现;调查表明此人曾在去年七八月间卖过鼠药;投毒案后疑凶突然卷起随身衣物离开租房,不辞而别。
这几乎是当天九江市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事后证明,警方的电视讲话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多数市民的情绪很快平复下来。餐馆的老板们小心翼翼将登有“张学友”模拟画像的一份报纸收起来,仔细跟顾客对照。
警方在电视里宣称,除了4月2日、3日死亡的4人外,再无别人,对此很多市民表示怀疑。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离九江市数十公里外的九江县新塘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黄浩于4月11日中午吃了可口冰和小黄面包中毒身亡,经过有关部门化验,证实黄浩中的毒和前三起案件中的毒是同一种类。
疑凶化名“张学友”
4月20日,记者来到“张学友”经常活动的烟水亭。
据知情人反映,疑凶“张学友”确有其人,他到此地已经有两年左右,没有固定职业,补过鞋、看过相、摆过棋局。此人性情阴沉,从不向人透露住址和籍贯。
在当地摆棋局的“陈九”告诉记者,他对“张学友”有印象:此人棋品不好,常为一元钱的小赌注耍赖,和别人翻脸。
“张学友”最后一次在烟水亭露面是3月中旬,那天他和廖老大下棋,连输7局,耍赖不给钱,廖老大想揍他,最后他很生气地走了。
关于“张学友”投毒的理由,“陈九”的推测是,那几家餐馆是“张学友”经常光顾的地方,以“张学友”的生性,肯定因吃饭欠账和老板有过节。但是经过调查,记者发现这种说法非常牵强,因为出事的几家餐馆的老板均称此前从来没有看到“张学友”来吃过饭。
但月红餐馆的伙计小李回忆,出事前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老头,个子不高(不到1.75米),长相特征和画像上的老头也大不相同。这老头当时到橱柜上拿了一双筷子,而开水瓶就在筷子下方,他很可能就是投毒者。
尽管有人称看见过“张学友”,但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他的真实姓名。
抓住了!
4月27日,警方公开疑凶模拟画像16天后,九江传出惊人的消息―――疑凶“张学友”已被抓获,此人真名叫王孝典。
警方向记者披露了投毒案嫌疑人落网的经过:4月26日下午,家住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林镇庙林村的王孝典离家两年后,刚一潜回家乡,就落入埋伏的九江公安人员手里。此人瘦脸、鹰钩鼻、身高1.75米,经过烟水亭一带知情人的辨认,王孝典正是在那里生活过的“张学友”。
经过初步审讯,王孝典供称,发生在九江市的几起投毒案均系他所为:4月2日下午3时刚过,王从租住的房子里带了一些随身衣物,并将剧毒鼠药“毒鼠强”装入一个塑料袋,径直来到湓浦路18号的小餐馆。当时老板夫妇不在,只有一个炒菜师傅和一个女服务员在。王坐下来,要了一碗吃食,并送了女服务员一根甘蔗。当女服务员转身啃甘蔗的时候,王就将鼠药撒在案板上已洗好的韭菜里,然后离开。
下午5时刚过,一位客人来吃饭,发现韭菜不干净,不吃。该店老板娘看了一下,上面果然有一层白白的粉状的东西,面子上过不去,便回过头来责怪女服务员没洗干净,又自己动手拿着盛菜的筲箕就着自来水草草冲了一下。目击者说,当时老板娘只用一只手拿着筲箕冲,连另一只手都懒得动。
下午6时许,6名民工吃了韭菜,悲剧就发生了。
那名侥幸逃脱厄运的客人事后对记者说,如果老板娘那时洗菜洗得干净一点,或者干脆将那些已经脏了的韭菜倒掉,也许就不会发生3人死亡的惨剧。
在湓浦路投完毒后,王孝典立即来到三马路62号洪中华的店里。洪中华当时正在店前打麻将。旁边的一个火炉上,烧着开水。洪中华听得有人在喊,“水开了水开了”,但他头都没抬一下。其实喊水开了的人就是王孝典,据王供认,当时他大模大样地将水壶提到屋里,将水灌入一个开水瓶中,接着倒了一杯水,喝了,然后将毒下在开水瓶里。
麻将桌旁围观者甚众,老板娘和伙计也在,没有谁对王的举动看上一眼。
王孝典离开三马路后,来到大中路33号月红餐馆,在开水瓶里下了毒,并于当日下午6时多坐轮船潜逃到武汉。
这瓶开水当天没有用,晚上被老板夫妇提回家洗脸洗脚。他们的女儿安琪(化名)只喝了一小口,1分钟后全身开始抽搐,然后昏迷。其父感到大事不妙,立即将女儿送往附近的医院并报警。医院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医生给安琪作了检查,说不是中毒,但还是给安琪洗了胃。安琪很快就好转起来。
奇怪的是警方没有认为她中毒,后来九江市防疫站对安琪的呕吐物进行了化验,也没检测出毒物。对此,防疫站的解释是,该站的“设备太差”。
第二天这个开水瓶被提回店里后,店伙计小李发现瓶肚子里有一团脏东西,拿筷子弄了半天弄不下来,便告诉老板,但老板没有重视,吩咐“用开水泡着”,过后便淡忘了。直到这个开水瓶4月6日拿出来用时再次毒倒客人。
至此,整个九江连锁投毒案真相大白。
为什么投毒
九江警方说,56岁的王孝典目前对作案动机守口如瓶,似乎颇为忌讳。而警方从掌握的情况分析,王投毒是出于报复社会的偏激心态。王在家时,与邻里相处不睦,后来因财产纠纷与他的哥哥决裂,愤然出走。王认为,他太老实,所以才被他的邻居和哥哥欺负。王来到九江后,谋生艰难,常常住在烂尾楼里。后来一个好心的老太太在自家多余的房间里给他安了一张床,每天只收他一块五毛钱,算是收留了他。一个知情人对记者说,一次某餐馆招小工,王孝典去应聘,店主看是一个老头子,哈哈大笑,拉过一个小姑娘说,你如果长得像她一样我就收你。据说王孝典事后对别人说:“让他等着,我要他好看。”
王孝典曾在烟水亭摆过补鞋摊,旁人发现他其实不会补鞋,只会用胶水粘鞋,因此生意常被人抢走;王于去年夏天开始摆摊卖鼠药,但因为没有交管理费,加上他卖的鼠药属禁用之列,因此被当地有关部门查缴;不会下象棋的王又开始靠偷学来的几招摆江湖棋局,但常常被别人嘲笑和揭穿,最后棋具也被收缴;王后来摇身一变,成了算命的“半仙”,靠骗老太太小姑娘得几个小钱。
在烟水亭一带,王没有人缘,他也不爱和别人说话,产生了厌世和报复的心理。王在接受审讯时说,他并非跟这三家店的人有过节,他“只想把事情搞大点,让大家都知道有我王某人这一号人物,晓得我的厉害”。
王逃到武汉后,曾服下大量安眠药,被一家医院发现抢救脱险。
负责侦破此案的九江市洵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炬说,对于投毒的后果,王似乎并不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王没有作案同伙。
当地检察院于4月29日批准对王逮捕。
真正的节日
王孝典被抓后,九江市公安局上下均松了一口气。九江投毒案案发后,被江西省公安厅列为头号要案,派刑侦总队一位负责人督破此案。九江市公安局、洵阳分局上自局长、下至刑侦队长均许下承诺,三个月破不了案将引咎辞职。4月30日记者见到负责侦破此案的刘炬时,他满脸笑容地对记者说,目前可以宣布结案了。
在九江市公安局,记者问:今后如何防范和应对像这次连锁投毒案这样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该局副局长刘安冬承认,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新问题,目前政府和法学专家都已把它列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
投毒案的终结更让九江市民松了一大口气。对他们而言,今年的“五一”成了真正的节日。那天烟水亭前的几家餐馆都人满为患,老板高兴地给每个前来就餐的顾客点上一枝烟,宣布当天的餐费一律半价。他要以此庆贺餐馆“重生”。
一位市民如释重负地说,这下可以放心到外面吃东西了,这一个月来可吓坏了,馋坏了。
5月1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斜对面一家小餐馆吃饭。在记忆里,10来天前记者在此吃饭时想到厨房催一下饭菜,却被警惕的老板喝止住了:“再进去我将你扭送到公安局去。”
而今天老板特别和气,招呼记者点菜之后,便在一旁看电视,也不老是盯着记者了。记者试探着走进厨房,拿起一个碗,又从开水瓶里倒了一杯水,厨师看了一眼,也不理会。
饭间和老板聊起来,他说:“坏人都抓住了,还那么紧张干什么?人和人还不得互相信任吗?”
公共安全与社会震荡 郭光东・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生
前有京津艾滋病病人“扎针”传闻,后有九江市民的“投毒”恐慌。这两次风波暴露出政府部门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公共犯罪危机出现时,如何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机的社会震荡削减到最低限度。
当天津“扎针”事件被新闻媒体报道后,很多论者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角度出发,论证政府应当转变职能,成为透明的政府。不过,从较为实证的观点来看,“知情权”在我国宪法中尚无明文规定,并非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种;此外,“知情权”的范围界定在法学理论上也极为模糊。如果以此作为论证政府应及时披露危机事件真相的论据,其说服力似乎还不甚强。笔者以为,引入刑事被害人理论,或许有助于从另一角度解说在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的政府与公众间的关系。
一般说来,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综观各国的刑事程序法,加强对被害人的人身保护、建立刑事程序中向受害人披露信息的制度是立法的重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除了要查明案件实情、收集足够证据外,还担负着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预防犯罪,以及为国家、被害人挽回或者避免损害的任务。
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而言,其被害人的范围具有特殊性。与其他犯罪相比,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正因如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才成为普通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而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那么,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实施以后、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即危险性消除以前,其被害人除了已经遭到直接侵害的人外,在犯罪行为可能危及的地域内的公众,都成了潜在的被害人。
此时,警方除了应当保护直接被害人、向直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披露信息外,还应对所有潜在的被害人加以保护并向其披露案件信息,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得力的防范措施,避免新的危害。在公共犯罪发生时,如果官方没有及时发布权威消息,甚至压制权威消息的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谣言四起,加剧民众恐慌情绪。当九江第一起投毒案件、天津第一起扎针事件发生后,警方就应当即判断出其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并从保护被害人权利的高度着眼,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指导防范途径,以使潜在的被害人――公众――减轻恐慌、提高警觉,在警方破案之前采取必要的自保措施。但很多时候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恪守着案件“不破不报”的铁律,秘而不宣,直到案件连连发生、谣言蜂起、人人自危时,才被迫出来安抚百姓。
举一个例子,美国官方发言人总是在第一时间发布关于炭疽粉末邮件的信息,他们当然也考虑到带来的“负面因素”,但让更多人知情,就意味着更多人因有所预防而免于伤害。如果美国法律也奉行“不破不报”的铁律的话,邮寄炭疽信件的恐怖行径到现在还可能只有少数人知道,因为美国警方至今尚未完全侦破此案。
出现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事件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同样事件的再次发生。古语云:“谣言止于智者。”我们的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建立起稳定的发言人制度,让谣言止于权威渠道。此外,我们在危机面前,还应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机的社会震荡削减到最低限度。
“6名顾客中邪般倒在我身边”
“太可怕了。”4月20日,目击者刘某坐在记者面前,虽然气温只有10摄氏度,他的额头仍渗出一滴滴汗珠。他说,只要想起4月2日发生的事情,就觉得比干重活还累。
4月2日下午6时,庐山脚下的交通旅游重镇―――江西省九江市游人如织。刘某在烟水亭附近的一个小饭店(湓浦路18号)坐了下来,准备点菜。这是一个简陋的路边店,餐桌摆在街沿上,炉子当街摆着,现炒现做。
突然,他听到碗筷落地的声音,转过身来,他吃惊地看到身旁6名正在吃饭的民工“像中了邪一般”,接二连三栽倒在地上,脸色发白,口吐白沫,全身抽搐。
周围食客大惊失色,有人大叫:“饭菜里有毒!”几位食客双手掐喉,不住呕吐,把饭菜吐出来。
6名民工中有一半中毒身亡,他们的姓名是:吴反保(男)、付老洋(男)、吴英莲(女)。
九江城不大,尽管当地新闻媒体没有报道,还是有部分市民知道了此事。
第二天,也就是4月3日中午12时许,在烟水亭附近三马路62号小餐馆里,九江人熊六桂吃了一两口饭菜后,突然倒地。餐馆老板洪中华开始时根本没意识到他中毒了,以为只是羊癫风发作,因为熊六桂倒地约1分钟后又自己站了起来,坐回座位。洪只是一个劲地给熊六桂擦脸,问他“怎么回事”,几分钟后,熊第二次倒地,随即死亡。
烟水亭附近的人们把这件事情与一天前发生的那起中毒案联系在一起,陷入了极大的不安。“有人故意投毒”的消息迅速在九江开始传播,并产生了虚虚实实的多种传言。
事态继续发展。3天后的4月6日上午10时,卖水果的刘发林在烟水亭附近大中路33号月红餐馆喝了一杯开水,一分钟之后便开始出现头晕、手脚发抖、眼前发黑等症状。刘被妻子迅速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堪堪保住了性命,但此后几天里毒性反复发作。
直到此时,尚无任何职能部门或者新闻单位对此事发布任何声明或者调查报告。
“这种事没有必要告诉市民”
在采访中,三马路那家出事的饭馆老板洪中华不解地问记者:为什么政府在4月2日发生中毒案后,不及时告知大家,好让大家心里有个准备?如果他早知道一天前的那起投毒案,也许就会做好防毒准备,也许会在顾客一开始中毒的时候就报警或者送医。
在调查中,许多市民和洪中华有相同的疑问,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为何迟迟不肯披露事实真相?
在那段时间里,当地几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读者强烈要求知悉投毒事件的真相。但几位新闻界的朋友事后向本报记者透露,当时有关部门给他们打了招呼,“不要对此事进行报道”。尽管他们对此很不满,但最终无可奈何。一家媒体的部主任接到报料后已经赶到了中毒事件现场,却因种种原因被迫停止采访。
而九江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他们之所以没有向公众公布此事,是因为公安部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侦破的案件不能向外界披露。当时他们也没有向公安部报告此事,因此没有得到特别批准。无论是出于对案件侦破,还是对社会稳定考虑,公安部门不能过早透露跟案件有关的一切情况。
九江市防疫部门一位负责人同样认为“这种事没有必要告诉市民”,因为告诉市民起不到“稳定情绪”的作用,而只要告诉经营者就足够了。而防疫部门告知了哪些经营者呢?经调查,事发后,防疫站会同一些部门,只向市属的30多家餐饮企业作了情况通报,而九江市大大小小的餐饮店数以千计。
谣言
尽管官方和媒体保持了缄默,但这并没影响“有人到处投毒”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在九江市民中传播,几天之内,九江市民无人不知。不仅如此,由于所有的消息得不到确认,整个事件变得更加真假莫辨,也更加让人害怕。
市民的恐慌在4月8日前后达到高潮,很多市民甚至有了这样的错觉:在稀饭里,在馒头上,在煎饼里,在任何可以吃到或者喝到的东西里,都可能有毒。
一个被广泛传播的故事是:九江市区,一位卖烧饼的小贩被一个老太婆怀疑其烧饼有毒,小贩“受不了怀疑”,说:“我吃给你看。”边说边拿起一个烧饼就吃。谁知一个烧饼还没吃完,那小贩就“咕咚”一声晕倒在地上。周围人群大吃一惊。经过医生检查,这个小贩并未中毒,纯属紧张所致。
小贩事后向别人解释说,因为传言太厉害,他连自己的饼都没有信心了,吃饼的时候越吃越感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就此晕倒。
这个事情在口口相传中却走了样,最后传成“小贩中了毒,死在医院里,下毒者就是老太婆”。
在传闻中,“下毒者”五花八门,有说是老头子,有说是老太婆,还有的说是一对青年夫妇。
最神乎其神的还是那个老太婆的传闻:4月7日,在月亮湾菜场,一个老太婆去买包子,当时菜场有三个摊点,左右两个卖包子,中间一个卖饺子。老太婆不到左右两个摊点,偏跑到卖饺子的摊点,故意问“有没有包子卖”,还用左手揭开锅盖看。摊主发现老太婆的左手缠着纱布,便喝问:“你是下毒的吧?”向老太婆缠着纱布的手抓去,不想老太婆神色一变,一下子跑掉了,连警察也没有抓住她。
这个传闻后来被证实也是谣传。
没有人能说清究竟有多少人中毒。关于死亡人数,传闻出入很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他从市政府得知最少有7人死亡。多数市民相信,死亡人数应当在20名左右。但这些数字都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恐慌逐渐向周边的县市扩散。在九江县、湖口县等地相继传来“有人中毒身亡”的消息。
九江市民被改变的生活
投毒事件发生后,九江市民几乎不敢到饭馆吃东西了。
4月19日上午,记者走遍九江市区最主要的几条街道,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吃早点的地方。从大中路到湓浦路,从三马路到江南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饮食店铺都紧闭着店门。间或有几家门开着,店老板坐在空空的店堂前发呆。
出租车上,司机王师傅听说要让他带路找地方吃早点,吃了一惊,说:“你是外地人吧?这个时候还敢到外面吃早点?你敢吃,他们还不敢卖呢!”他拿起一个饭盒,里面装着从家里带出来的稀饭和咸菜,他们这些常在外面吃东西的出租车司机也不得不改变习惯。
那段时间九江市常出现一种有意思的情景:在卖食品时,顾客和老板之间会紧张地互相打量,“就跟审贼一样”,一方怕中毒,一方怕投毒;而双方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或者一个异常的眼神,就可能招来麻烦。
在学校里,学生和老师都不再吃课间餐了,家长把饭送到学校,亲眼看孩子吃下才放心离去。一个家长干脆就不让孩子上学了,请假在家,怕孩子不懂事,“管不住嘴巴买零食”。
不仅如此,九江市110指挥中心从4月6日开始,每天都接到“像潮水一样”的咨询和中毒报警电话。一位警官说,只要有一点点不舒服,市民就怀疑自己中毒而打电话报警,但经过警方观察和化验,大多数人只是由于过度紧张而引起身体不适。
迟到的“澄清”
投毒事件发生后九江市警方将其列为首要重案,几乎投入全部警力。
警方对几起中毒案的饭菜及饮用水进行了化验,发现致命的剧毒物是同一种―――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老鼠药,人服用后两三分钟之内即死亡。警方最后作出判断:几起投毒案可能是同一个(伙)人所为。
在九江市民的强烈要求下,九江警方直到4月11日才第一次发表电视讲话,对投毒事件进行澄清。
在电视讲话中,警方首次公布了已发生投毒事件的次数和死亡人数,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安冬在电视里提供了比较详尽的调查情况,说投毒事件并非恐怖活动,也不像传闻的那样可怕,劝告市民不要以讹传讹;同时建议工商部门加强对饮食行业的管理,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警方还让一些传闻中的“中毒者”在电视里讲述亲身经历。
警方宣布悬赏两万元捉拿疑凶:一名自称“张学友”的男子,年约60岁,瘦脸,鹰钩鼻,眉毛稀少,操湖北一带口音,身高1.75米。警方公布了此人模拟画像。
警方称,几起中毒事件前,有人均看见疑凶在现场出现;调查表明此人曾在去年七八月间卖过鼠药;投毒案后疑凶突然卷起随身衣物离开租房,不辞而别。
这几乎是当天九江市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事后证明,警方的电视讲话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多数市民的情绪很快平复下来。餐馆的老板们小心翼翼将登有“张学友”模拟画像的一份报纸收起来,仔细跟顾客对照。
警方在电视里宣称,除了4月2日、3日死亡的4人外,再无别人,对此很多市民表示怀疑。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离九江市数十公里外的九江县新塘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黄浩于4月11日中午吃了可口冰和小黄面包中毒身亡,经过有关部门化验,证实黄浩中的毒和前三起案件中的毒是同一种类。
疑凶化名“张学友”
4月20日,记者来到“张学友”经常活动的烟水亭。
据知情人反映,疑凶“张学友”确有其人,他到此地已经有两年左右,没有固定职业,补过鞋、看过相、摆过棋局。此人性情阴沉,从不向人透露住址和籍贯。
在当地摆棋局的“陈九”告诉记者,他对“张学友”有印象:此人棋品不好,常为一元钱的小赌注耍赖,和别人翻脸。
“张学友”最后一次在烟水亭露面是3月中旬,那天他和廖老大下棋,连输7局,耍赖不给钱,廖老大想揍他,最后他很生气地走了。
关于“张学友”投毒的理由,“陈九”的推测是,那几家餐馆是“张学友”经常光顾的地方,以“张学友”的生性,肯定因吃饭欠账和老板有过节。但是经过调查,记者发现这种说法非常牵强,因为出事的几家餐馆的老板均称此前从来没有看到“张学友”来吃过饭。
但月红餐馆的伙计小李回忆,出事前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老头,个子不高(不到1.75米),长相特征和画像上的老头也大不相同。这老头当时到橱柜上拿了一双筷子,而开水瓶就在筷子下方,他很可能就是投毒者。
尽管有人称看见过“张学友”,但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他的真实姓名。
抓住了!
4月27日,警方公开疑凶模拟画像16天后,九江传出惊人的消息―――疑凶“张学友”已被抓获,此人真名叫王孝典。
警方向记者披露了投毒案嫌疑人落网的经过:4月26日下午,家住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林镇庙林村的王孝典离家两年后,刚一潜回家乡,就落入埋伏的九江公安人员手里。此人瘦脸、鹰钩鼻、身高1.75米,经过烟水亭一带知情人的辨认,王孝典正是在那里生活过的“张学友”。
经过初步审讯,王孝典供称,发生在九江市的几起投毒案均系他所为:4月2日下午3时刚过,王从租住的房子里带了一些随身衣物,并将剧毒鼠药“毒鼠强”装入一个塑料袋,径直来到湓浦路18号的小餐馆。当时老板夫妇不在,只有一个炒菜师傅和一个女服务员在。王坐下来,要了一碗吃食,并送了女服务员一根甘蔗。当女服务员转身啃甘蔗的时候,王就将鼠药撒在案板上已洗好的韭菜里,然后离开。
下午5时刚过,一位客人来吃饭,发现韭菜不干净,不吃。该店老板娘看了一下,上面果然有一层白白的粉状的东西,面子上过不去,便回过头来责怪女服务员没洗干净,又自己动手拿着盛菜的筲箕就着自来水草草冲了一下。目击者说,当时老板娘只用一只手拿着筲箕冲,连另一只手都懒得动。
下午6时许,6名民工吃了韭菜,悲剧就发生了。
那名侥幸逃脱厄运的客人事后对记者说,如果老板娘那时洗菜洗得干净一点,或者干脆将那些已经脏了的韭菜倒掉,也许就不会发生3人死亡的惨剧。
在湓浦路投完毒后,王孝典立即来到三马路62号洪中华的店里。洪中华当时正在店前打麻将。旁边的一个火炉上,烧着开水。洪中华听得有人在喊,“水开了水开了”,但他头都没抬一下。其实喊水开了的人就是王孝典,据王供认,当时他大模大样地将水壶提到屋里,将水灌入一个开水瓶中,接着倒了一杯水,喝了,然后将毒下在开水瓶里。
麻将桌旁围观者甚众,老板娘和伙计也在,没有谁对王的举动看上一眼。
王孝典离开三马路后,来到大中路33号月红餐馆,在开水瓶里下了毒,并于当日下午6时多坐轮船潜逃到武汉。
这瓶开水当天没有用,晚上被老板夫妇提回家洗脸洗脚。他们的女儿安琪(化名)只喝了一小口,1分钟后全身开始抽搐,然后昏迷。其父感到大事不妙,立即将女儿送往附近的医院并报警。医院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医生给安琪作了检查,说不是中毒,但还是给安琪洗了胃。安琪很快就好转起来。
奇怪的是警方没有认为她中毒,后来九江市防疫站对安琪的呕吐物进行了化验,也没检测出毒物。对此,防疫站的解释是,该站的“设备太差”。
第二天这个开水瓶被提回店里后,店伙计小李发现瓶肚子里有一团脏东西,拿筷子弄了半天弄不下来,便告诉老板,但老板没有重视,吩咐“用开水泡着”,过后便淡忘了。直到这个开水瓶4月6日拿出来用时再次毒倒客人。
至此,整个九江连锁投毒案真相大白。
为什么投毒
九江警方说,56岁的王孝典目前对作案动机守口如瓶,似乎颇为忌讳。而警方从掌握的情况分析,王投毒是出于报复社会的偏激心态。王在家时,与邻里相处不睦,后来因财产纠纷与他的哥哥决裂,愤然出走。王认为,他太老实,所以才被他的邻居和哥哥欺负。王来到九江后,谋生艰难,常常住在烂尾楼里。后来一个好心的老太太在自家多余的房间里给他安了一张床,每天只收他一块五毛钱,算是收留了他。一个知情人对记者说,一次某餐馆招小工,王孝典去应聘,店主看是一个老头子,哈哈大笑,拉过一个小姑娘说,你如果长得像她一样我就收你。据说王孝典事后对别人说:“让他等着,我要他好看。”
王孝典曾在烟水亭摆过补鞋摊,旁人发现他其实不会补鞋,只会用胶水粘鞋,因此生意常被人抢走;王于去年夏天开始摆摊卖鼠药,但因为没有交管理费,加上他卖的鼠药属禁用之列,因此被当地有关部门查缴;不会下象棋的王又开始靠偷学来的几招摆江湖棋局,但常常被别人嘲笑和揭穿,最后棋具也被收缴;王后来摇身一变,成了算命的“半仙”,靠骗老太太小姑娘得几个小钱。
在烟水亭一带,王没有人缘,他也不爱和别人说话,产生了厌世和报复的心理。王在接受审讯时说,他并非跟这三家店的人有过节,他“只想把事情搞大点,让大家都知道有我王某人这一号人物,晓得我的厉害”。
王逃到武汉后,曾服下大量安眠药,被一家医院发现抢救脱险。
负责侦破此案的九江市洵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炬说,对于投毒的后果,王似乎并不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王没有作案同伙。
当地检察院于4月29日批准对王逮捕。
真正的节日
王孝典被抓后,九江市公安局上下均松了一口气。九江投毒案案发后,被江西省公安厅列为头号要案,派刑侦总队一位负责人督破此案。九江市公安局、洵阳分局上自局长、下至刑侦队长均许下承诺,三个月破不了案将引咎辞职。4月30日记者见到负责侦破此案的刘炬时,他满脸笑容地对记者说,目前可以宣布结案了。
在九江市公安局,记者问:今后如何防范和应对像这次连锁投毒案这样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该局副局长刘安冬承认,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新问题,目前政府和法学专家都已把它列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
投毒案的终结更让九江市民松了一大口气。对他们而言,今年的“五一”成了真正的节日。那天烟水亭前的几家餐馆都人满为患,老板高兴地给每个前来就餐的顾客点上一枝烟,宣布当天的餐费一律半价。他要以此庆贺餐馆“重生”。
一位市民如释重负地说,这下可以放心到外面吃东西了,这一个月来可吓坏了,馋坏了。
5月1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斜对面一家小餐馆吃饭。在记忆里,10来天前记者在此吃饭时想到厨房催一下饭菜,却被警惕的老板喝止住了:“再进去我将你扭送到公安局去。”
而今天老板特别和气,招呼记者点菜之后,便在一旁看电视,也不老是盯着记者了。记者试探着走进厨房,拿起一个碗,又从开水瓶里倒了一杯水,厨师看了一眼,也不理会。
饭间和老板聊起来,他说:“坏人都抓住了,还那么紧张干什么?人和人还不得互相信任吗?”
公共安全与社会震荡 郭光东・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生
前有京津艾滋病病人“扎针”传闻,后有九江市民的“投毒”恐慌。这两次风波暴露出政府部门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公共犯罪危机出现时,如何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机的社会震荡削减到最低限度。
当天津“扎针”事件被新闻媒体报道后,很多论者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角度出发,论证政府应当转变职能,成为透明的政府。不过,从较为实证的观点来看,“知情权”在我国宪法中尚无明文规定,并非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种;此外,“知情权”的范围界定在法学理论上也极为模糊。如果以此作为论证政府应及时披露危机事件真相的论据,其说服力似乎还不甚强。笔者以为,引入刑事被害人理论,或许有助于从另一角度解说在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的政府与公众间的关系。
一般说来,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综观各国的刑事程序法,加强对被害人的人身保护、建立刑事程序中向受害人披露信息的制度是立法的重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除了要查明案件实情、收集足够证据外,还担负着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预防犯罪,以及为国家、被害人挽回或者避免损害的任务。
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而言,其被害人的范围具有特殊性。与其他犯罪相比,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正因如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才成为普通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而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那么,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实施以后、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即危险性消除以前,其被害人除了已经遭到直接侵害的人外,在犯罪行为可能危及的地域内的公众,都成了潜在的被害人。
此时,警方除了应当保护直接被害人、向直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披露信息外,还应对所有潜在的被害人加以保护并向其披露案件信息,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得力的防范措施,避免新的危害。在公共犯罪发生时,如果官方没有及时发布权威消息,甚至压制权威消息的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谣言四起,加剧民众恐慌情绪。当九江第一起投毒案件、天津第一起扎针事件发生后,警方就应当即判断出其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并从保护被害人权利的高度着眼,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指导防范途径,以使潜在的被害人――公众――减轻恐慌、提高警觉,在警方破案之前采取必要的自保措施。但很多时候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恪守着案件“不破不报”的铁律,秘而不宣,直到案件连连发生、谣言蜂起、人人自危时,才被迫出来安抚百姓。
举一个例子,美国官方发言人总是在第一时间发布关于炭疽粉末邮件的信息,他们当然也考虑到带来的“负面因素”,但让更多人知情,就意味着更多人因有所预防而免于伤害。如果美国法律也奉行“不破不报”的铁律的话,邮寄炭疽信件的恐怖行径到现在还可能只有少数人知道,因为美国警方至今尚未完全侦破此案。
出现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事件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同样事件的再次发生。古语云:“谣言止于智者。”我们的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建立起稳定的发言人制度,让谣言止于权威渠道。此外,我们在危机面前,还应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机的社会震荡削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