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没有好下场 湖北三名厅级干部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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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8 09:37:19


  莫海涛:
  武汉海关原关长,涉嫌受贿、放纵走私、玩忽职守,造成损失5亿余元

  张二江:
  原天门市委书记,涉嫌受贿80余万元,贪污公款10万余元

  陈六斤:
  省工商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9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3万余元

   记者昨从省检察院获悉,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涉嫌贪污、受贿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2001年12月19日,省纪委将张二江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线索移送省检察院。同年12月29日,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将其逮捕。

  现查明:1995年至2001年,张二江在担任丹江口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天门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9次,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美元4300元,先后14次支取公款10.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和送给亲戚朋友,然后指使从专用资金帐户中予以报销。(详见本报1月30日报道)。 (龚平 韦玉国)

  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

  现年49岁的陈六斤系老河口市人,大学文化。2001年9月23日,省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0月8日对其逮捕。

  经查,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陈六斤任省工商局副局长期间,与社会不法分子及基层工商部门少数工作人员串通一气,先由不法分子提供走私车辆情况,然后由基层工商部门对无进口证明车作出虚假立案和行政处罚决定,经陈六斤签批上报国家工商局,骗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以下简称《没收证》)共计242份。其中由陈六斤直接指使并参与办理的有22份。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规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办理《没收证》进行实质性审核,工商部门对查获的走私汽车和无合法进口证明的汽车一律没收,不得变通处理。陈六斤明知上述规定,仍指使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干部张某(另案处理)、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局副局长姚某(另案处理)等人为不法分子黄某在襄樊、老河口、洪山等地工商部门作虚假立案和假没收决定,为黄某骗取《没收证》13份。在明知麻城、黄冈工商部门是虚报立案和假处罚的情况下仍予签批上报,为不法分子彭某等人骗取《没收证》9份。22台车共计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3万余元。

  1997年至1999年,陈六斤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反政策规定为黄某、余某等人骗取《没收证》,使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先后收受贿赂共计9万余元。(蔡青 覃雯)

  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武汉海关原关长、党组书记莫海涛(正厅级)涉嫌受贿、放纵走私、玩忽职守案已侦查终结,日前移送审查起诉。

  现年47岁的莫海涛系广东省东莞市人,大专文化,原武汉海关关长。2001年1月1日省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月16日对其逮捕。

  经查,1995年7月,莫海涛在任深圳海关(原九龙海关)副关长期间,受深圳惠威公司杨某(在押)要求,未经拍卖程序,擅自决定定向销售给杨及深圳裕伟公司黄某(批捕在逃)等人1.3万吨海关罚没原糖,杨从中牟利200余万元。莫任武汉海关关长后,向杨索要一辆到岸价为62.8万元的丰田海关罚没车,通过关系上军牌自用。

  1997年10月,莫海涛在海关发现深圳某公司申报的500吨羊毛条出口报关单系伪造情况下,出于私情,决定不移交立案调查。1998年4月,黄某等人又以加工名义假结转到湛江,在武汉海关将500吨羊毛条备案核销,致使国家损失关税、增值税653万余元。

  1997年8月,莫海涛指使陈某等出具虚假毛豆油质量问题的商检报告,以掩盖违规接收低价报关的事实,应付海关总署检查,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33万余元。

  1997年1月,黄某等人向武汉海关提交设立“武汉丰润油脂保税仓库”的报告,莫海涛未进行实地考察,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即向海关总署报告,导致该仓库成为“无库址,无面积,无设施”的虚假仓库。随后,黄某等人将4.7万吨毛豆油以保税名义从上海转关武汉走私。经查实,共计有7.36万吨毛豆油被走私,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4.92亿元。

  此外,1996年元月,莫海涛在任深圳海关副关长期间,违反海关征税价格的审批权限,指使下属接受某公司的报关价,将1.75万吨原糖由300美元/吨降至100美元/吨征税,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900余万元。(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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