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办了三年的中国好歌曲将停播。因为没人气。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XCYM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XCYM

本站元老
注册
2006-05-25
消息
2,354
荣誉分数
2,722
声望点数
323
借原创坛子吐槽一次。原创在中国文化里的地位确实有待提高。中国唱卡拉OK的一人啐一口吐沫,估计能把所有玩原创音乐的全部淹死。

创坛各位坚持写作的也通常是耐得寂寞的高手。

中国音乐圈子也是一样,更甚。不得不感慨,北美原创音乐的普及程度,受推崇的力度。也难怪美国独领乐坛风骚近70年。创新不断。对黑人音乐和世界音乐的接受程度最高。不断将新的因素融入美国流行乐坛。其实玩创作,谁不求大众?

希望中文音乐的原创欲望不要泯灭。
 
借原创坛子吐槽一次。原创在中国文化里的地位确实有待提高。中国唱卡拉OK的一人啐一口吐沫,估计能把所有玩原创音乐的全部淹死。

创坛各位坚持写作的也通常是耐得寂寞的高手。

中国音乐圈子也是一样,更甚。不得不感慨,北美原创音乐的普及程度,受推崇的力度。也难怪美国独领乐坛风骚近70年。创新不断。对黑人音乐和世界音乐的接受程度最高。不断将新的因素融入美国流行乐坛。其实玩创作,谁不求大众?

希望中文音乐的原创欲望不要泯灭。
啊,《中国好声音》不是很火吗,怎么就没人气了呢。李健是不是从《中国好声音》火起来的?
好像国外歌手大多唱自己的原创的歌,港澳台是不管谁的歌,大家一起唱。
 
啊,《中国好声音》不是很火吗,怎么就没人气了呢。李健是不是从《中国好声音》火起来的?
好像国外歌手大多唱自己的原创的歌,港澳台是不管谁的歌,大家一起唱。

开始还是有人气的,但是大环境就这样,慢慢就没后劲了。国内原创歌曲社交网,也是人气不足的样子。
经典好歌太多了?
 
借原创坛子吐槽一次。原创在中国文化里的地位确实有待提高。中国唱卡拉OK的一人啐一口吐沫,估计能把所有玩原创音乐的全部淹死。

创坛各位坚持写作的也通常是耐得寂寞的高手。

中国音乐圈子也是一样,更甚。不得不感慨,北美原创音乐的普及程度,受推崇的力度。也难怪美国独领乐坛风骚近70年。创新不断。对黑人音乐和世界音乐的接受程度最高。不断将新的因素融入美国流行乐坛。其实玩创作,谁不求大众?

希望中文音乐的原创欲望不要泯灭。
中国如果不解决知识产权的问题,原创永远搞不上去。大家都是拿来主义,谁愿意费心劳神搞创新呢?最后就只能是越做越死。

当然也不用担心原创会死掉,中国人永远不缺创意,创新和有创造性的人才,但是要系统化的鼓励创作,做大做强,需要法制监管和整个社会的支持,大众的欣赏水平也有待提高。
 
最后编辑:
啊,《中国好声音》不是很火吗,怎么就没人气了呢。李健是不是从《中国好声音》火起来的?
好像国外歌手大多唱自己的原创的歌,港澳台是不管谁的歌,大家一起唱。

我觉得国外长大的人,从读书的时候开始就强调要be original ,要有自己的idea,写作业 任何摘抄都必须注明出处,否则就是剽窃,这种观点衍生到了各个领域。就是对于原创的尊重,对于知识所有权的认同。首先不会去搞拿来主义,然后就算是翻唱经典,也会加入新元素,体现新的价值,很少有原封不动照搬的。
 
开始还是有人气的,但是大环境就这样,慢慢就没后劲了。国内原创歌曲社交网,也是人气不足的样子。
经典好歌太多了?
《好声音》应该不是原创类型的音乐节目吧?《好歌曲》才是,不过好歌曲显然没有好声音那么热火。

《好声音》我就是第一年的看全了,后面的两年都没太看。商业模式太明显了,什么选导师,抢歌手,越来越像作秀,谁输谁赢都是内定,连起码的公正性都做不到,观众就看着没意思了。而且同质化的节目越来越多,《我是歌手》《蒙面歌王》这样的节目都是专业的歌手在表演,水平高,又是竞赛形式,好看太多了,好声音的没落也是必然。
 
最后编辑:
金庸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或影响“同人文”发展?
 中新网北京10月25日电(上官云)近日,一则“金庸状告作家江南作品《此间的少年》侵权”的消息引发广泛讨论。《此间的少年》究竟是否构成侵权?这一事件的结果会不会对“同人文”有所影响?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及网络作家。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网络文学中有大量的“同人作品”,如果此次判定江南侵犯著作权,可能会影响到此类作品的出版。

  著名作家金庸状告江南侵权

  据多家媒体消息,近日,著名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将作家江南(原名杨治)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此间的少年》是江南早年的作品,以宋代为背景,讲述了“汴京大学”里乔峰、令狐冲等人的故事。他本人也承认《此间的少年》中的人物姓名来自金庸作品。他在10月23日晚公布的相关声明中解释了《此间的少年》的内容和最早的创作动机,“最初在清韵书院连载时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

  在该声明中,江南还表示该项目的相关开发会在诉讼期间暂停,“无论昔日还是今日,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作品,并未有侵权的想法;但在司法层面上,无论诉讼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

  “同人文”的来龙去脉

  何谓“同人文”?据公开资料显示,同人文是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表达新的主题。同人小说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

  网络作家、长江中文网总编辑董江波认为,《此间》在内容上与金庸的武侠小说没有关系,但故事主人公使用的是金庸小说人物原名,背景也设定在北宋年间、汴京大学等等,应该属 “同人小说”范畴。

  “不过,‘同人文’只是与原作者作品中的人物名字或者背景体系相同,但具体内容情节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也是长期以来原作家(一般都比较有名)默认其存、并不追究的主要原因;另外,‘同人文’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是借势,但也能提升原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董江波分析道。



作家江南谈跨界,要亲手打造自己的“幻想世界”。陈羽啸摄 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仅仅使用原著人物名称不一定构成侵权

  对于此事,一位不愿署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像金庸先生这样的原著作者享有的是著作权和著作权周边的权利。从现有报道来看,如果《此间的少年》只是用了金庸先生作品里人物的名字如令狐冲等,那不一定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是存在争议的,不能一概而论,还得联系具体作品的情况,看是否构成著作权情况上的侵权”。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认为,从现有报道来看,如果江南在《此间的少年》中仅仅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字,而“人物名称”很难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而很难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如果两人作品在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方面相似,可能会涉及著作权相关问题。但双方公布的信息目前有限,无法做出著作权侵权与否的判断。”张洪波说,“从已有的相关同人小说案例来看,原著作者多数寻求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金庸先生的小说及其人物十分知名,使用这些人物名字有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结合《此间》及金庸先生作品的具体内容,请法律专家进行详细分析”。

  结局或影响“同人文”的发展走向?

  近些年来,“同人文”创作逐渐兴起,业内对著作权相关问题的讨论越来越多。此番风波,也引起了一部分人对“同人文”未来命运的担忧。

  张洪波表示,目前网络文学中有大量的同人作品、续写作品,如果此次判定江南侵犯著作权,可能会影响到此类作品的出版。

  “最初《此间的少年》的确是在网络上发表的,但迄今为止前前后后已经出版过有四五个版本,尤其以‘精典博维版’为主,可能至少已经卖了几十万册了,这本书影响力还是挺大的。”董江波介绍道。

  在网络文学中,“同人文”是一个比较大的题材类型。董江波也不否认这点,他指出,江南和金庸都是知名作家,如果这次江南官司输了,好多小说网站可能会考虑关掉同人这个频道,并且不再签“同人文”,“这个类别有消失的可能”。(完)
 
言而总之,中文原创普及不容易。创新的勇力不足。加上市场对卡拉OK的妥协。亮嗓子的比搞原创的更有市场。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