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男女同厕法案”的C-16法案即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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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 | 加拿大男女同厕的疑问:未成年小女孩在厕所里见到他人男性器官真的妥吗?
Original 2017-03-14 加拿大头条加拿大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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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厕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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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头条(ID:Canadanews)特约撰稿人辛上邪撰写】拙文感悟 | 在加拿大,我不担心歧视,我担心在女厕所里遇到男生在加拿大头条发表后,我例行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先前文章发圈后,一般是受到亲友点赞,评论的也有几条,但这篇转发效果大不同,颇具喜感。

首先,评论超多,各怀心思。国内的亲友评论分两类,“幸灾乐祸”和“隔岸观火”。前者是感叹,唉,看看你们闹着移民,现在好了吧,遇到这样奇葩的遭遇,不行就考虑回来吧。后者是打趣,唉呀妈呀,你们还有这种艳遇呢?!如果遇到了,你是不是可以多看看?更有甚者,鼓励我把自己当作男性,勇于出击、主动观摩。


坦率地将,我真的进去过一次男生卫生间,那是因为太粗心,错把卫生间外面的裤子的标志看成裙子了。幸好当时里面没有人。看了美国实行的中性卫生间的标志——裙子去掉一半的,我更担心将来老眼昏花,是否能准确地选择卫生间了。不过如果那时大家都随便进,可能也无所谓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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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亲友的评论只有一种——亲,这是你想象的吧?!


真是令我欲哭无泪。好像微信上的本地亲友都不知道这个被俗称为“男女同厕法案”的C-16法案。(惭愧地说,我也是才知道不久。)该法案已经于去年11月18日通过了众议院三读,将于今年3月27日递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审核通过后,加拿大总督盖章,就是加拿大的法律了!立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具体表现中就会允许男人认为自己是女人就可以进入女性洗手间、更衣室,反之亦然。——如果我真的有这样的想象力,那我也许能改行专门写小说了。


拙文发圈后的第二大反应是引出了一些亲友的私信。


平时发文后,很多亲友都是潜水状态。这篇转发后,潜水的冒泡了。私信我的都是本地的,除两位说得不一样,其他的主题雷同——还是认为不可思议、是我想象的。我也很认真负责地又把C-16的立法进程回复给他们,强调不是我想象、臆造、编制的,是真的!接下来的对话就更有趣了。


接下来的对话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谴责、愤怒、出离的愤怒,说这个法律根本是瞎胡闹,然后表示,以后出行需要裹着尿不湿,尽量避免使用公共洗手间。我称之为“避免麻烦型”。第二类在谴责愤怒后,诅咒这种法律根本不能推行下去,因为大家肯定都要抗议。我的回复是,这种法律不用推行,一旦by law后,民众只能接受。对方的回复几乎都是“马上转发你的文章”。转发文章固然不错,可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这类算“等待解决型”。第三类比较积极,讨论如何避免立法成功。这类算“主动应对型”。我对加拿大的立法程序也很不熟悉,不过两个与众不同的私信之一说,他曾经在国会工作过,根据他的经验,除非奇迹发生,否则三读后立法不可能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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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无论哪种型号的反对C-16的群众,都只能是悲愤地等待两年或者更长,等到有朝一日一位反对C-16的总理上台,对其废除。区别是,主动应对型的会主动去寻找这位梦中总理,等待解决型的盼望着这位新总理,避免麻烦型也许会习惯裹尿不湿而逐渐对谁执政也无所谓。


朋友圈的回馈中,也不全是反对的声音。两条不同其他的私信的另一条来自东部,简单而温馨,“我是支持平权的。但这不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也支持平权法案。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在美国,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称为积极平权措施,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机会。这些措施是为了防止在‘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上对雇员或就业申请人的歧视。例如美国劳工部提供的扶持行动包括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招聘,员工和管理的发展,以及员工的支持计划。美国政府自1960年代推动扶持行动,以纠正历史上与之相关的有明显歧视的缺点。”无论移民前后,我都属于非主流人群,而且我有几位LGBTQ的朋友,也了解他们的苦衷,所以我一直是支持平权的。不过嘛,在男女共用洗手间的问题上,我还是有所保留的。我没有“进步到”同意CNN的主播Chris Cuomo的言论,他说,“一个12岁女孩子在学校更衣室看到男性生殖器,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是她自己的问题,或者是她的父亲保护欲太强。应该教她学会包容。”看到美国人民的平权意识如此强大,自叹弗如啊。


在强大的自责和不断反思中,我越想越糊涂。是我们平权得不够彻底?还是他们有些矫枉过正?幸好朋友艾伦为我指点迷津。中午约了和他吃饭讨论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见面后,谈起来昨天的文章。我说了我的困惑,他说,“我不反对变性人。但是要先变性,再进入相应的卫生间。如果都以心里的想法作为依据,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法律还怎么执行?不能因为要优待一小部分人而损害大众的的利益;更何况还不一定能优待成功,很有可能让不法之徒钻空子。如果说要保护他们的想法,是不是也应该保护我们的想法?为什么要通过践踏我们的权益来保护他们的?对我们也不公平啊!”艾伦思路清晰,行动力强,他已经加入了某党派,要通过奋斗维护自身和孩子们的权益。这也算一次和“读者”面对面地讨论吧,算是发圈后的回响。


所有回应中,最有趣的来自于我的一位中学同学。同学群里有人看了文章问我情况,他大概只看了同学的问题、没有看原文,横插过来批评我说“你出国几年学坏了啊!这把年纪了,还惦记着进男厕所呢?!”我只能回复他说,那是我们的法案,不是我的理想。真心不是啊!
 
加拿大联邦国会议员布莱德(Brad Trost)反对Bill C-16同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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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 with me on behalf of our mothers, wives and daughters.
为了我们的母亲们、妻子们和女儿们,请支持我!

As a husband and dad, I believe that our laws should respect the dignity of our wives and daughters. That is why I oppose making Bill C-16 the law of land. That is why I will vote against Bill C-16. That is why I am encouraging other Members of Parliament to do the same.
作为丈夫和父亲,我认为法律应该尊重妻子和女儿的尊严。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对让C-16法案在这片土地上被立法。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反对C-16法案。这也是为什么我会鼓励其他联邦国会议员也对此法案投反对票。

This is a bad law, plain and simple. Bill C-16 claims to protect Canadians on the basis of "gender identity or expression," but fails to define what "gender identity or expression" actually means.
简单明了地讲,这是一部糟糕的法律。C-16法案宣称,基于“性别认同和表达”,要保护加拿大人,但是却实际上根本没有界定什么是“性别认同和表达”。

If passed, C-16 will serve as a greenlight for sexual predators who are not transgendered to invade women's bathrooms and change rooms under the guise of "gender-identity or expression." Worse, husbands and fathers who seek to protect their wives and daughters
from such predators could find themselves charged "the hate crime."
如果C-16法案被通过,这将给性犯罪者打开绿灯,他们可以假借“性别认同和表达”的名义,根本不用变性就可以入侵女性的洗手间和更衣室。更糟糕的是,做丈夫的和父亲的,如果要试图去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不被性侵,很可能被起诉犯了“仇恨罪”。

If you agree with me that the law should respect our wives and daughters' the right to privacy and dignity, then I need your help.
如果你同意我说的,我们的妻子和女儿们的隐私权和尊严应该得到保护,那么我需要你的帮助。

Stand with me on behalf of our mothers, wives and daughters.
为了我们的母亲们、妻子们和女儿们,请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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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教授因为拒绝“中性人”称谓遭到批判,面临被下课风险

2016-10-31, 12:20 来源: 北美留学生日报
  

最近,多伦多大学的一名心理学终身教授陷入了巨大的争议,甚至面临着被“下课”的可能性。而事件的诱因则是他曾上传视频公开批评中性代词的使用和高校中滥用的“政治正确”。

  争议起因

  网络视频拒绝使用“中性”代称

10月18日,现年54岁的Jordan Peterson收到一封学校共200名教职工的联名信,要求他必须以学生偏好的性别指向的代词来称呼他们;并且禁止他在此话题上发表更多公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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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大学内抗议的学生)

由多伦多大学学生报纸The Varsity最初报道,Peterson在9月27日在网络上传名为“Professor against political correctness: Part I: Fear and the Law”的视频。视频中Peterson批判了“政治正确”及其给法律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攻击了今年5月提出的C-16议案,又称“变性人权益法案”(Transgender Rights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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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上Peterson发布的视频)

C-16议案提出在加拿大人权法与刑事法典下,任何建立在性别认知、性别表达上的恐吓、歧视皆为不合法行为。这项法案也拓展了仇恨言论(hate speech)的定义包括了不认可他人偏向的性别代称。如果此项议案最终通过,不以他人偏向的性别代词称呼或者因性别认知而拒绝雇佣他人的行为将被认作是歧视,会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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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大略省人权协会将“性别认知”定义为:“每个人内在的、个人的性别体验。是他们对作为女性、男性、双性人、中性人或者任一性别范畴内身份的感知。”

然而Peterson却认为此观点是不合逻辑和过分涵盖的。在他的网络视频中,他称自己不相信除了男性、女性以外还有别的“中性”选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双性人”或“中性人”的合理存在。他也不承认其他学生、教职员要求以中性代词(例如they,them,ze和hir)称呼自己的权利。同时他担心这项法案会最终干扰到关于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的科学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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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son遭遇到学生质问)

Peterson决定发表这个视频的起因,是因为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新制定的强制性的反种族主义、反偏见培训让他觉得存在过多“政治正确”,这些培训仿佛默认他已经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观点,不得不需要接受培训来矫正。而他不认为校方这样带有心理干预的实践会有实际效果。

  各方反应

  中性确实存在,言论自由有限度

Peterson的网络视频很快在学校内、社会上都引发了巨大争议。学校认为拒绝他人要求以“中性”代称称呼的行为就是一种歧视。众多学生认为Peterson应该公开道歉,学校也没能提供一个没有歧视与恐吓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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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大学内的抗议学生)

在由多伦多大学文理学院院长David Cameron、教工与学术副教务长Sioban Nelson带头、200多名教员联名签署的抗议信中指出,Peterson拒绝根据他人偏向的性别代词而称呼的请求,已经危害到他人在性别认知、性别表达上获得平等对待、不被歧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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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于网络)

多伦多大学的变性的、无性别(transgender nonbinary)物理教授A.W.Peet站出来发声,指责Peterson言论非常荒谬。Peet称双性别与无性别确实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反驳Peterson的言论只需要一个反例。

在接受VICE采访时,Peet说道:“我们(无性别者)站在这里,就是对你(Peterson)政治观点最好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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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W.Peet网络资料图)

Peet认为,Peterson确实享有言论自由,但这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他作为一名任教时间近20年、在学校群体中有极大影响力的教授,应当以更高的标准规范自己在公开场合的言行,并且有职责考虑到整个学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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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大学内抗议学生举着的标语)

同时,多伦多大学的媒体发言人Althea Blackburn-Evans声明目前尚未接到任何针对Peterson的正式投诉。若接到正式投诉后,校方一定会把它当作校园骚扰恐吓并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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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hea Blackburn-Evans网络资料图)

Blackburn-Evans称,所有人都可以在大学校园内发表任何受欢迎的、不受欢迎的信仰观点;但同时大学机构内也有相应的管理体系,防止任何针对性别认知的恐吓与歧视。Peterson作为学校教职工,有义务去创造一个没有歧视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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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大学资料图)

目前多伦多大学已屡次出现学生针对Peterson言论的抗议,有人甚至当面向Peterson对质。这些学生也经常与Peterson的支持者在校园内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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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议学生与Peterson当面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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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议者与Peterson支持者发生肢体冲突)

  事件发酵

  议案危害言论自由,拒绝成玩偶

然而到了10月中旬,Peterson仍然拒绝道歉,也不愿意收回此前的言论。他称学校已经向他发出两封警告信,试图让他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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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

Peterson在接受Daily Signal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可以接受以别人表面营造的性别代称来称呼他们,但他反对加拿大政府强迫他去用反映了特定的意识形态的方式去表达观点,譬如强制使用无性别代词“zie”或“hir”。

  “被要求不去说什么与被要求一定要说什么是截然不同的,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前者是不让你发声;后者是给你脑中强制灌输某个概念,让你成为一个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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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于网络)

Peterson表示大学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发来第三封警告信,并很快对他采取行动;在未来,他甚至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言行而被起诉上庭。尽管可能面临丢掉教授的工作、失去维持生计的方式,但他仍然拒绝被“禁言”,将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or 政治正确 平衡何在?

Peterson拒绝“中性人”称谓的这一言论事件,目前还在进一步发展中。然而事件的矛盾早已从对性别认知、性别表达的不同定义,转移到了“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上。

在如今多元化的社会中,人们开始习惯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多性别和无性别等各种形态的表达。但在接受这些群体的同时,是否我们必须背弃最简单本真的自然规律,而不得不谨言慎行、对他们做出特殊的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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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

  这就是一场“政治正确”与“言论自由”的博弈。

  “言论自由”是美国的建国基础,也是众多西方现代国家中最被看重的公民权利。它表示你可以在公开场合自由表达你对与某件事的看法,同时也要承担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在美国建国伊始,那批“76先贤”将“言论自由”写入宪法中,保障了公民自由意愿的表达不被政府恣意压抑、甚至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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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

  但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渐渐意识到在实际生活中失去任何限制的“言论自由”会埋下权力滥用的隐患。因此“政治正确”这一概念开始融入,尤其是在涉及到敏感话题、敏感族群时,要求人们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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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于网络)

  适度的“政治正确”作为对“言论自由”的良性限制,能为权力平衡、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但倘若把“政治正确”矫枉过正,则会危害到“言论自由”的基础。

  那么长久困扰每个人的问题来了,究竟“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的一线之隔究竟如何把握?我们如何不沦为下一个Peterson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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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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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人权法和刑法的 C-16 自认性别进厕所法案介绍:

(简称:男女同厕所法案):

C-16 法案已于2016年11月18日通过众议院的三读,并于2017年3月27日递交给参议院审核。如果参议院审核通过,只要经过加拿大总督盖章,就可成为加拿大的法律了。

(信息来源:https://openparliament.ca/bills/42-1/C-16/)

C-16 法案的内容:

1) 修改人权法部分:将人随意对自己性别的认同和性别表达(即自认性别)纳入被禁止歧视的清单,目的是要体现自认性别者自由平等的权力(即指自认性别进厕所的自由平等权力)。

2) 修改刑法的部分:将原来刑法中规定的歧视仇恨罪范围扩大到对人随意对自己性别的认同或表达,并明确规定对自认性别者的表达有偏见,如对自认性别者随意进男女厕所有意见,则被认为犯了歧视或仇恨罪,法院在施加判刑时必须考虑加重处罚。


C-16 法案用实例诠释(以男性为例):

一个男性,如果他自认为是女性,C-16法案就给予他有与女性平等的权利、使他就有权进女厕所(包括女更衣室、女浴室),如果你对他进女厕所(包括进女更衣室、女浴室)有意见,根据C-16法案,你就是对他自认性别有歧视或仇恨,你就犯有对自认性别的人的歧视罪或仇恨罪,法院在判你有罪时还要加重处罚你!


C-16法案真实状况的总结:

这是一项不公平的法案,该法案在给予了自认性别者(以男性为例)进女厕所(包括进女更衣室、女浴室)的自由和权力的,同时却剥夺了其他女性不愿意与男性同上女厕所(包括同用女更衣室、女浴室)的自由和权力,也剥夺了女性保护自己性隐私的权力!


C-16法案实施的后果:

1) C-16 法案是用剥夺牺牲绝大多数人民的人权来给予满足极少数人的特权;

2) C-16 法案剥夺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性隐私权、及道德伦理观,将导致整个国家的道德堕落和沦陷!

3) C-16 法案给性侵者(色狼)打开了对妇女、对少年儿童进行性骚扰或性侵犯的大门,使加拿大全国的妇女儿童落入被性侵犯的危险中!

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156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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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厕所法案的目的是要照顾同性恋
2015-10-16 10:38 来源:网友来稿


自由党和新民主党NDP誓言通过C-279厕所法案,允许男女同厕同浴,保守党为保护妇女反对该法案

Trudeau and Mulcair both pledge to revive transgender “Bathroom Bill” C-279 if they form government

联邦自由党及联邦新民主党两名党领均向加拿大人保证,若能执政必会以政府法案名义提出并通过C-279“厕所法案”。这个法案将允许生理上男性通过自称是心理上的女人而合法进入女厕所,更衣室、浴室。所有公共厕所,更衣室、或浴室都受影响,包括学校(大学,中学,小学,无论公立或者私立),健身房,游泳池,餐馆,超市,公司,商场,旅馆,车站,政府机构,非赢利机构,公园,游乐场所,等等。

自由党和新民主党NDP推动厕所法案的目的是要照顾同性恋。注意:这个厕所法案容许男性进入女更衣室,只要他们觉得当时心理状态是女姓,而不需要医生证明,否则就是歧视同性恋。法案也不是要求建不同于现有男女厕所,更衣室、浴室的第三类设施,否则也是歧视同性恋。

这个法案会给偷窥癖们和强奸犯们打开方便之门,他们可以通过自称是女人而合法进入女厕所,更衣室、浴室,偷窥女性,骚扰女性,甚至强奸女性!!!

提醒一下,如果说厕所都有小门的话,很多公共的更衣室都是大通铺!!!最麻烦的是公共淋浴间,以后我们去露营,老婆女儿在camping site的淋浴间都可能受到合法进来的变态骚扰。另外很多健生房和游泳池的公共淋浴间也是大通铺,没有分开的单间的,一览无遗,是偷窥狂们理想的偷窥场所!

现在不合法的时候还有很多偷窥狂觊觎女浴室女厕所,如果合法了,将会有更多的偷窥狂可以光明正大的自由进去偷窥甚至性侵犯了!

自由党和NDP,为了保护同性恋的人权,要给全加所有性变态,偷窥狂,强奸犯们随便进出女厕所女更衣室女浴室的机会,让我们每一个人的妻子和女儿至于巨大的风险之下!!!牺牲了千千万万妇女的人权!!!!!

这个法案将给全加拿大每一位女性,包括阅读这篇文章的在加女性读者和男性读者的老婆女儿及其他女性亲友,造成严重的人身威胁!!!

这对女性是极其不公平的!!!让她们无辜承受了巨大风险!!!

请转告妳的朋友及家人!

2012年多伦多就有一个名为 Jessica的男人,自称是转性人而入住女收容所,并性侵犯了几名妇女,此人原是一名积犯,曾有性侵犯及强奸女童及成年女性记录。此法案若能通过,全国校区,包括公校、私校、教会学校,都会被逼推行无性别界限的厕所、更衣室、浴室等政策,故所有女性选民和有女性亲友的男性选民在此大选中绝对不容忽略此重要议题。

详情请看以下的连线link!

英文链接

中文链接

想问问自由党和新民主党的女性支持者们,你们在支持自由党和新民主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和大街上任何一个男人一起上厕所,一起在公共淋浴房里洗澡吗?存在的各种风险吗?也问问自由党和新民主党的男性支持者们,你们真的愿意你们的老婆和女儿以后和任何男人一起上厕所,一起在公共淋浴房里洗澡?

事实回顾:

2011年9月21日新民主党议员Randall Garrison在国会提出C-279法案(即厕所法案),容许心中感觉自己是女人的男人适用女公共浴室,女公共更衣室,女公共厕所,而无需任何证明。

此法案提出后获得自由党和新民主党全体议员的支持。C-279国会表决:137票否决票皆来自保守党,149支持票来自于其他的四个党(自由党,新民主党,魁人党和绿党)。下面是国会网站上C-279法案表决的官方记录。

万幸的是2015年2月联邦参议院委员会审查C-279法案时,保守党参议员Don Plett 提出三项修正,其中一条是NDP坚决反对的,就是该法案不适用于监狱、收容所、公共厕所及公共浴室。NDP议员说,如果有这一条修正,那这个法案就是bad的,他们决心remove this amendment.

参见英文链接:

2015年8月2日保守党哈帕总理宣布大选,按照国会章程,在参议院处于审议状态的C-279法案自动作废。

Due to an upcoming federal election, all bills outstanding in the Senate (including Bill C-279) are now dead.

推荐 - 评论 (22)
 
真是闲的蛋疼。。。一个厕所费那么大劲。。。

都搞成隔断门的不就好了?上下看不见的那种,进去以后不管你是男人女人男女人,站着撒坐着撒蹲着撒躺着撒拿大顶撒,都没人看见。。。
 
真是闲的蛋疼。。。一个厕所费那么大劲。。。

都搞成隔断门的不就好了?上下看不见的那种,进去以后不管你是男人女人男女人,站着撒坐着撒蹲着撒躺着撒拿大顶撒,都没人看见。。。
"一个男性,如果他自认为是女性,C-16法案就给予他有与女性平等的权利、使他就有权进女厕所(包括女更衣室、女浴室),如果你对他进女厕所(包括进女更衣室、女浴室)有意见,根据C-16法案,你就是对他自认性别有歧视或仇恨,你就犯有对自认性别的人的歧视罪或仇恨罪,法院在判你有罪时还要加重处罚你!"
 
"一个男性,如果他自认为是女性,C-16法案就给予他有与女性平等的权利、使他就有权进女厕所(包括女更衣室、女浴室),如果你对他进女厕所(包括进女更衣室、女浴室)有意见,根据C-16法案,你就是对他自认性别有歧视或仇恨,你就犯有对自认性别的人的歧视罪或仇恨罪,法院在判你有罪时还要加重处罚你!"

这法案一通过,木木女人就要被看光光了,头巾族很顶不能干,然后那些法案支持者直接怼木木,看谁能怼过谁吧:evil:
 
"自由党和新民主党NDP推动厕所法案的目的是要照顾同性恋。注意:这个厕所法案容许男性进入女更衣室,只要他们觉得当时心理状态是女姓,而不需要医生证明,否则就是歧视同性恋。法案也不是要求建不同于现有男女厕所,更衣室、浴室的第三类设施,否则也是歧视同性恋。"

我脑子慢, 男的进女更衣室,和歧视同性恋有关?
是小编乱写还是有啥解释?
 
"自由党和新民主党NDP推动厕所法案的目的是要照顾同性恋。注意:这个厕所法案容许男性进入女更衣室,只要他们觉得当时心理状态是女姓,而不需要医生证明,否则就是歧视同性恋。法案也不是要求建不同于现有男女厕所,更衣室、浴室的第三类设施,否则也是歧视同性恋。"

我脑子慢, 男的进女更衣室,和歧视同性恋有关?
是小编乱写还是有啥解释?

Is that the point??
 
真想的出来呀,男女同厕!加拿大越搞越不像话了!
 
how to distinguish between 真正的自认为女性的男人和假装自认女性而行偷窥之实的男人?
 
how to distinguish between 真正的自认为女性的男人和假装自认女性而行偷窥之实的男人?
就是因为没有科学依据来区分,加之一些变性人的隐私权利,现有的制度下根本就不可能区分二者。如果非得男女同厕,肯定会给一些人制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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