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closing,那就 anything can happen
四月closing了,房主就是LZ了,剩下的无非是细节
那卖方可以随时反悔?签字还得交一刀乐的押金,合同才成立,叫啃地森馊的。然后把合同上的条件去除,就成了骚丽得馊的,就等客漏腥了。如果到时间客露丝不了,请参见不倒翁买房事件。![]()
condition sold时卖方condition没有满足可以反悔(一般也有时间限制)
或者大家都让一步5月底交房。总之我买房如果遇到这么事多的卖家,扭头就走了。弯弯肠子太多,提不合理要求的都pass掉。我不觉得拿到房子后出租给原房主是个好主意。要么4月closing同时搬走要么不买了,对方真的想卖的话,我觉得会妥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