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回顾高利贷祸害中国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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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顾高利贷祸害中国的历史进程

  • 作者: 网言网语(卫.岭.梦.菊) [227822:2091], 10:12:00 03/27/2017: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ww.washeng.net/


    “本来当初,中国政府对高息揽储集资诈骗以及必然随之而来的高利贷与黑社会讨债,是坚决镇压的(如沈太福案),但是,到吴英案时,温家宝控制的媒体人大造舆论,逼迫官方对这个诈骗犯吴英免死,并以开放民间金融的名义对高息诈骗、高利贷准合法化。仰望星空2012年3月14日就吴英集资诈骗案“我的三点看法”之后,集资诈骗就遍地开花,杀戳四起! 随后,各类诈骗席卷中国,如e租宝、泛亚,山东冠县杀辱母者案也是诈骗犯与黑社会讨债者的火拼。但是,媒体人这时候又换了一套说辞,把诈骗犯美化为受欺压的杨白劳,还指责警察管束不力。当初警察镇压集资诈骗的时候,媒体反对,说是压制民间金融;等不管了,诈骗犯黑社会闹出了人命,媒体又指责警察不作为。媒体人当完王婆又来冒充武松,啥时候都是他有理,啥事他都没有责任。中国媒体人有多坏,大家看清楚了吧。”

    1、90年代以来,浙江爆发过三次大规模民间集资和高利贷风波,所谓“抬会”风潮,温岭公安局官员卷入被查,多名中下层抬主被小会员活活打死。

    2、吴英免死后,加上“金融创新”的无知政策,高利贷登堂入室,高利贷的无抵押模式必然倚仗暴力手段讨债。

    3、李鼓吹法无禁止即可为更是为不法行。

    温州金改本来是个擦屁股的事,却丧事喜办,霉体宣传官员升迁。后来又搭上了“互联网+”,搞金融创新…

    管吴英案目的是什么,但是最终的结果是民间集资和借贷的合法化,从此官家睁一眼闭一眼,到了李中堂就更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目前,因为旁氏骗局死的人可比高利贷死得多了 ”

    “政府领导人没有主见,自己本来也有责任,一个共产党执政,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自己的底线都守不住,几句舆论就打垮了,这点压力都顶不住,还能指望它顶住其他跟大更邪恶的压力吗?,这就是为什么共产党执政根基动摇的原因。 ”

    “南方系夸张报道别有用心,目的催化中国司法香港化,可以让法官不受控管判反动势力所憎恨的对象入罪,在法律层面确保推墙党的人身安全,即使造反失败也能不被追究定罪,推墙党在内应朱温的帮助下得到想要的国资私有(掠夺公产)、新闻自由(造谣自由)后,司法独立(不被党管)成为他们当下最急切的目标 。其实目的就是削弱政府公信力,动摇社会根基为推墙铺路。”

    “放鬼和喊着捉鬼的是一帮人。本来当初,中国政府对高息揽储集资诈骗以及必然随之而来的高利贷与黑社会讨债,是坚决镇压的(如沈太福案),但是,到吴英案时,媒体人大造舆论,逼迫官方对这个诈骗犯吴英免死,并以开放民间金融的名义对高息诈骗、高利贷准合法化。随后,各类诈骗席卷中国,如e租宝、泛亚。。。”


    跟帖目录:


    1. 说得非常对,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现实。/no_text - Omska 11:42:32 03/27/2017
    2. 自从李鹏之后,朱、温、李历代相国都是搞乱中国的最高卧底 - huitiewuhui 18:34:50 03/27/2017


    0 ]

    说得非常对,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现实。/no_text
    [ 1:0 ] Omska(巴.岭.千.茶) - 11:42:32 03/27/2017 *** 回 帖

    0 ]
    自从李鹏之后,朱、温、李历代相国都是搞乱中国的最高卧底
    ,只有被公知骂的李鹏还是为民着想的多点
    [ 2:38 ] huitiewuhui(华.埠.红.株) - 18:34:50 03/27/2017 *** 回 帖
 

  • 网友总结
    “刺死辱母者”一案的要害在于:本来明明是黑吃黑,高息揽储诈骗犯跟追债的黑社会发生了火拼,但是,却被南方周末等媒体歪曲为黄世仁欺压杨白劳。 杀人者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是老诈骗犯,于西明早因欠账赖钱跑路了。

 

  • 如禅师说,深化改开好,不但黄赌毒都回来了,连高利贷黑社会也都回来了。
    好,真是太好太好了。再烂下去连皇军也回来了,就齐活了,好死了。
    [ 4:62 ] Omska
 

  • 妖孽百出,大乱的先兆啊
    允许高利贷的存在,共产党在给自己掘坟啊
    [ 4:38 ] shandong
 
于西明

  • 网友总结
    “刺死辱母者”一案的要害在于:本来明明是黑吃黑,高息揽储诈骗犯跟追债的黑社会发生了火拼,但是,却被南方周末等媒体歪曲为黄世仁欺压杨白劳。 杀人者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是老诈骗犯,于西明早因欠账赖钱跑路了。

于西明是苏银霞的老公?
 
于西明是苏银霞的老公?

据网上搜索,苏银霞丈夫系于西明。于欢的父亲于西明,1971年9月生人;母亲苏银霞,1970年12月生人;于天当年21周岁,则为95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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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市商初字第◑号
原告仲利◑◑◑◑◑限公司,住所地济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陈凤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武家利,男,该公司法务专员,住济南市。

委托代理人高东东,男,该公司法务专员,住济南市。

被告山东◑◑◑◑◑限公司,住址:◑◑◑◑◑◑。

被告山东宏◑◑◑◑◑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冠县。

被告于西明,男,1971年9月◑◑日生,汉族,住山东省冠县 被告苏银霞,女,1970年12月◑◑日生,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仲利◑◑◑◑◑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利公司)与被告山东◑◑◑◑◑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公司)、山东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天公司)、于西明、苏银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仲利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凤龙的委托代理人武家利、高东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源大公司、宏天公司、于西明、苏银霞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仲利公司诉称,原告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并交付租赁标的物予被告源大公司使用,签订有aa13050114cex号租赁合同、aa13050114cex-1号买卖合同及租赁物交付与验收证明书。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1-12期租金为每期24800万元,13-24期租金为每期20500元,25-35期租金为每期17200元,36期租金为0元。每期租金支付日为自2013年6月20日起每隔一个月之同一日支付。其余被告为被告源大公司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依约向源大公司交付机器设备后,被告仅支付1-23期租金523000元,第二十四期及其后各期租金总计20970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解除原告与源大公司签订的aa13050114cex号租赁合同;2、被告源大公司返还aa13050114cex号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3、被告源大公司支付原告已到期租金(自2015年5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4、被告源大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以全部未付租金2097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5、被告宏天公司、于西明、苏银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源大公司、宏天公司、于西明、苏银霞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6日,原告与被告源大公司签订aa13050114cex-1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应被告源大公司的请求,以85万元价款购买青岛赢鸿机械厂生产的型号为cnc-1380数控铣床一台和型号……(本文书还有225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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