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UCSD)于五月底宣布将于今年6月邀请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出席该校的毕业典礼并且发表毕业致辞。圣迭戈分校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于周五发布声明,以中国外交部似的措辞抨击校方这一决定,并表示如果校方“一意孤行”,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抵制。
圣迭戈分校校长普拉蒂普•科斯拉博士无视华人学生的善意劝告,在通告中称赞达赖喇嘛是位和平人士,他促进了全球各国对于人道事业的责任与贡献,这正是校方想要传递给毕业生和所有在校学子的理念。科斯拉表示,达赖喇嘛将向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们分享有关善良与慈悲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像种子一样在毕业生们未来的生命中生根发芽,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也将传播到世界各地。
达赖时常以一个慈祥和蔼的长者模样出现在国际社会面前,以博取公众的同情。这是他的一贯套路,不过他的演戏功底很浅,所以算不上“大奸似忠,大伪似真”的高手。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人“上当受骗”或“有意相助”。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4月29日消息透露,在西藏自治区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将政治操守、政治纪律抛到脑后,搞“七个有之”,当政治上的“两面人”,有的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态度暧昧,有的甚至向十四世达赖集团捐款,参加地下非法组织,向境外提供情报,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刻揭露达赖的真实面目及其解放后的所作所为,让大家能够明晰利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浙江省当代国际问题研究会在16年曾经披露,1959年达赖流亡印度后,大批西藏难民涌向印度与尼泊尔,在美国政府不便公开出面对所谓西藏难民提供援助的情况下,1959年4月在纽约成立了以劳威尔—托马斯(美国知名时评人、新闻工作者)为主席的“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AmericanEmergencyCommitteeforTibetanRefugees),承担起以民间援助为名的美国援助流亡藏人行动。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托马斯一直都是达赖喇嘛西藏“独立运动”的积极鼓动者与支持者。达赖就是在这个时候与美国朋比为奸、沆瀣一气的。
一、西藏叛乱前,达赖凭借“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扼杀人权,迫害藏民
《清稗类钞》记录了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一则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从现有的解密历史档案中不难看到,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元据时代”留下的遗毒。而达赖将其重新拾起,且又“有所扬弃”。
在达赖统摄西藏期间,宗教与政权在这里得到紧密的结合。寺庙不仅成为三大领主控制农奴的统治工具,而且本身直接压迫和剥削着农奴,使农奴受到双重的压迫。口口声声宣扬“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寺庙上层僧侣,一方面在观念上禁锢广大农奴的思想,使农奴安于现状,忍受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凭借政教合一获得政治上、经济上的种种特权,赤裸裸地压迫、奴役广大农奴,不遗余力地吸食农奴的血汗乃至生命。这种残酷的事实,仅从甘丹寺赤降拉让的暴行就可以看出一斑:如,根据108名群众的控诉和对1200 名群众的调查材料看,有541人被打过,其中165人被打伤致残,121人坐过监狱,89人被流放过,538人被逼当奴隶,1025人被逼逃亡在外,265户的亲人被活活打死或用其他手段残害致死,有72人被拆散婚姻,有484名妇女被强奸或轮奸。另外从对19个庄园的不完全调查看,在几年间,支乌拉差役路上因伤、病、累、残或其他事故而死亡47人,被打死7人,逃离出去后因无法生活而死亡19人,支不起乌拉差役而逃跑的294人。散发着血腥气的这些数字就是寺庙和上层僧侣以“佛”的名义,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对苦难众生的“超渡”。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旧法律约有十种,通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和《十六法》,是至解放前夕仍在执行的两种法典。是政教合一制度的“镇山之宝”,是三大领主维护其利益和森严的社会等级,更有效地压迫广大农奴,随心所欲地践踏广大农奴人权的重要工具。法典第七条把人严格地划分为三等九级,(“三等九级”之律,见《十六法》之汉译本,第38页、39页;《十三法》之第七条,汉译本,第96~99页。见周润年、郭卫平译注《西藏古代法典选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所豢养的爪牙;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0%的农奴和奴隶。(农奴阶级数字见《西藏自治区概况》,第246页。)
人与人之间这种法律上的明确的不平等,实质上就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森严等级的制度化。在制度化的森严等级壁垒之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不仅在经济、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更加强化,而且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上,甚至在说话时的每一个用词上都要分出双方地位的贵贱尊卑,从而置广大农奴和奴隶于非人的境地,使之永远在被压迫和奴役之下活命。界线是如此的清楚和不可逾越!90%的农奴和奴隶是没有任何人权的人。
西藏档案馆内至今保存着一份《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达赖身边做事,当达赖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明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被视为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家庭通婚。在法典明确规定之下的森严等级制度中,金、银、铁匠,屠夫等同乞丐被视为最低贱的人、西藏妇女也被法典列为这一等级中,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妇女更是如此。法典关于杀人赔偿命的规定是“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
在关于处置犯罪人家属的条文中称:“绝嗣之家,其妻有父归父,无父归其兄弟近亲”。或者“无父,则将其女人与另一半牲畜、库物给其兄弟近亲中之一人”。某人“若从牦牛身下救人,被救者则以女儿偿之,无女则给妹,无女、无妹则给银二百两”。可见,在森严等级制度下西藏妇女地位的低下,可以与牲畜并列,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定其归属,可以当作礼品赠予他人。妇女同屠夫、猪户、匠人等,在森严等级制度下受着整个社会的歧视与奴役,人权的概念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
三大领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毫无例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法典规定:“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免效尤”,此为《十六法》及《十三法》所载,其中坠崖、抛水及杀戮均为死刑。而广大农奴和奴隶的权利法典则没有丝毫保障,遭到迫害的农奴和奴隶甚至连喊一声“冤枉”都是非法的。法典规定“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还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的手或脚,如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死刑。正是这些骇人听闻的规定,使三大领主随心所欲地对农奴和奴隶实行各种酷刑。
法典只不过是一个纲领性规定,实际上远远不能说明三大领主对农奴和奴隶的残暴。寺庙可以根据法典制定详细的“寺规”,贵族可以根据法典在自己的庄园制定详细的“家法”,寺庙和贵族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刑罚农奴和奴隶,甚至可以将农奴和奴隶处死。
想制定什么法就制定什么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已故十世班禅大师于1988年4月接受《民族团结》记者采访时曾深有感触地说:“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处在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其黑暗、残酷的程度,恐怕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候,僧俗领主都有监狱或私牢。当时刑罚非常野蛮残酷,剜目、割鼻、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据《当代中国的西藏》载:“有的农奴被领主作为射击打赌的活靶”。在西藏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刑具”。不仅如此,只要三大领主需要,哪怕是为达赖祝寿需要也要以残害农奴和奴隶为代价。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着一封50年代初致热不典头目的信件,信中写道:“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这种对人身血淋淋的戕害,竟然被一些人认为是“人权”,是“美妙的制度”,其反动本质昭然若揭。
邓小平同志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5页。)近年来达赖集团四处奔走,呼吁恢复西藏的“人权”,高谈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从上述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不难看出达赖集团要恢复的是谁的人权,显然就是打着“人权”旗号,实质上是要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恢复他们失去的昔日特权。对于广大农奴和奴隶来说,政教合一的制度是扼杀自己人权的野蛮制度。
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广大农奴必须承受无限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致使一部分农奴为了减轻家庭差税负担,为了寻求出路和寄托,不得不到寺庙,加入僧侣队伍。然而,在寺庙里他们的地位仍是农奴地位,是寺院等级中最低等级,所不同的是变成了穿着袈裟的农奴,从事着寺庙里的各种劳役。加之旧西藏地方政府的强迫,如明文规“家有三男,必有一人去支僧差”,导致西藏社会僧尼成群的畸形社会现象。民主改革前,西藏约120余万人口中就有僧尼12万人,占整个人口的10%。
事实证明,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扼杀西藏广大人民群众人权的野蛮制度,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动力量,埋葬这一反动、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是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1]
二、西藏叛乱后,达赖积极联系美国政府,帮助美高层分裂中国
1959年3月西藏发生叛乱、达赖外逃应该说是美国的夙愿。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前后,美国曾秘密采取多种行动促动达赖出逃。1951年6月美国国务卿给驻泰国领馆的一封信中就明确提出,“达赖是一个象征,也是亚洲抵抗共产主义的潜在领导人”,希望能够说服泰国接受达赖到泰国避难。
美国高层认为达赖出逃将产生重要国际影响。4月17日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罗伯森(WalterS.Robertson)在给参议员汉弗莱(Humphrey)的信中说:“美国准备支持任何解救西藏人民的可行计划。”“我绝对认为西藏叛乱将产生重要长远影响。”4月23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03次会议讨论所谓的西藏“爱国者”问题。“中情局长杜勒斯(AllenDulles)说有关西藏形势的最新信息清晰表明:不同政见者,或叫爱国者已遭到中共毒打。目前爱国者都已聚集到西藏相当狭小的地区,非常可怜。这些爱国者没有食物,没有供给,他们请我们向印度政府说情允许他们进入印度。杜勒斯说:当然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他们,但形势困难,中共已部署有效军力,他们正在用的是曾经参加过韩战的士兵,也在有效利用飞机,看来好像康巴地区叛乱部队都被打散了,在拉萨地区的叛乱力量也是如此(2段,13行未解密)”。“由于难民缺少食物,国务卿赫脱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使用PL480实施援助。中情局长杜勒斯回答,我们正和红十字会的格伦瑟(GeneralGruenther)商量这个问题,可能印度会请求给这些难民提供食物。副总统发表意见说,他感到利用红十字会作为媒介帮助难民比美国政府直接插手要好。”“麦克罗伊(SecretaryMcElroy)问政府是否要尽一切所能使残忍的中共对西藏的行动曝光。他认为应把西藏看成是又一个匈牙利,但看起来好像是:西藏形势已事实上淡出人们的视线,而我们是想让它持续下去。”“麦克罗伊提醒说必须小心行动,我们自己不要刺激中共在西藏的行动,我们希望秘密帮助亚洲人民,让他们自己使西藏行动在世界上广为人知。杜勒斯保证就这个问题开展工作。”
从目前可查阅到的资料看,这一时期,在援助流亡藏人这一问题上,美国精英阶层有惊人的共识。1959年4月15日,来自俄亥俄州的国会议员阿什利(ThomasLudlowAshley)给总统写信,将1959年的西藏叛乱与3年前的匈牙利事件相比,敦促总统盛情邀请达赖喇嘛到美国访问。白宫的回信虽然对邀请达赖访美不置可否,但明确表示“总统密切关注西藏人民的境况,希望美国能尽一切可能支持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奴役的英雄壮举。”4月17日国务院官员给参议员的信中也讲到:“美国要利用西藏的动荡形势支持反对中共的游击活动。”4月25日,美国联合出版公司总裁(PresidentoftheUnitedPublicationCorporation)威廉·麦克马洪(WilliamD.McMahone)就西藏叛乱后的形势与政策给总统提出6条建言,特别强调了援助流亡藏人的策略问题:
“(1)范围广大并得到普遍支持的藏人反抗中共的起义遭到无情镇压,这可能比1956年的匈牙利起义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个起义发生在更为敏感、重要、而且人口稠密的地方,这个地区受到日益严重的中国共产主义威胁,这个威胁是对佛教制度、和平主义、中立主义的公然进攻。
(2)军事干涉既不明智也不现实。
(3)美国不应采取任何掩盖残暴真相的行动,或者说给共产党提供“帝国主义干涉”的口实。
(4)我们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该强调美国传统的人道主义。
(5)任何行动都应该是由私营组织扮演主要角色。
(6)但是美国政府应该表明将全力支持帮助一个负责任的计划,这将为以后的进一步行动打下基础。”麦克马洪还提议可“由劳威尔·托马斯这样的人出面来组织这样的工作”。
中情局长杜勒斯在西藏叛乱后也与达赖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杜勒斯在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的讲话中说:“我们与(达赖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并且致力于共同的工作。我们计划提供援助,已经与红十字会的格伦瑟讨论了这个问题。”
显然在援助达赖问题上,美国的精英阶层有一个基本共识:在冷战环境下由总统或者中情局长出面给达赖喇嘛及其流亡藏人公开且高调的支持都不合时宜,会被贴上“冷战的标签”,美国需要一个表面中立的非政府组织来协调美国对达赖及其事业的支持。由此不难理解以新闻评论员托马斯为主席的所谓“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很快于1959年4月17日在纽约注册成立。
众所周知,美国的所谓“救助政策”是出于冷战时期美国在亚太的国家利益需要。1960年9月14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份报告(NSC5706/2)就曾明确表示:“美国对共产党国家逃亡者的单边援助应该与美国的国家利益保持一致,这种利益包括政治方面、心理方面及情报方面。”[2]诚如美国经济学家利奥·彻恩反复强调的:“自由世界可以更成功地利用人道主义干预而非军事干预的手段对付共产主义的入侵”,“对于那些无助的人来说,药品、衣物、医疗帮助是世界上对于人类内在精神战斗的最有效手段。对西藏难民提供强大援助就是对在日内瓦谈判桌上的美国国务卿赫脱及其他自由世界领导人最宝贵的道义支持。”[3]这说明,“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的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其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备忘录曾这样为达赖喇嘛出逃定性:“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压迫的英勇斗争得到了自由世界人民的广泛同情”,“达赖喇嘛突然逃往印度成为身陷中共残暴攻击的西藏人自由与希望的象征”,[4]这充分体现了这一所谓“非政府组织”援助达赖喇嘛流亡势力的政治趋向。
三、达赖不可能成为统战对象
在对待达赖的问题上,有些人毫无原则的、片面的引述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的言语“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上,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殊不知,毛泽东同志的这番话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要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地方的权力(即权力下放给地方),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达赖现在明显是在“以地方抗中央”,并且多次以残害百姓的暴恐式手段胁迫政府。
还有的专家学者与政府鸽派这样盘算:达赖喇嘛的宗教称号是中国中央政府册封的,也具有合法性。他虽然暗地里从来没有放弃搞“西藏独立”,但至少在表面上不敢公开提“西藏独立”了。按理说,这些因素具有了一定的可团结争取的条件,而且中央也从来没有关上接触商谈的大门。若能将达赖喇嘛团结争取过来,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客观地看,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第一,看不出达赖喇嘛是“可以团结的力量”。几十年来,达赖喇嘛从来没有放弃分裂祖国的活动,他鼓吹的“中间道路”是以他1985年在美国的“五点和平计划”和1987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七点新建议”为蓝本的,这两个文件是彻头彻尾的“藏独”行动纲领。从达赖喇嘛的所思所为来看,倒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供美国等西方势力“可以团结的力量”。
第二,达赖喇嘛也不是“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一方面,他不是“积极因素”。1995年中央领导曾给他戴了四顶帽子: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扰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用权威人士朱维群的话说,这个帽子现在看来还是“严丝合缝”。另一方面,达赖也不是“可以调动的”。从1978年底开始,中央就与达赖喇嘛的人保持接触,允许境外藏胞回国参观;2001年后,中央有关部门又与达赖喇嘛方面进行了多轮接触商谈,其目的是要让达赖喇嘛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改弦易辙,彻底放弃“西藏独立”的立场,为西藏福祉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对这些,达赖喇嘛好像根本听不进去,而是一意孤行,在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第三,达赖喇嘛不符合政治联盟要求。根据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统一战线是指“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达赖喇嘛既不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也不“拥护祖国统一”,更不是“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他要想成为统战对象还真不够格。
综上所述,达赖喇嘛不可能成为统战对象,中央必须下定决心,除恶务尽,不要再被美国营造的国际舆论裹挟,作出错误判断。
圣迭戈分校校长普拉蒂普•科斯拉博士无视华人学生的善意劝告,在通告中称赞达赖喇嘛是位和平人士,他促进了全球各国对于人道事业的责任与贡献,这正是校方想要传递给毕业生和所有在校学子的理念。科斯拉表示,达赖喇嘛将向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们分享有关善良与慈悲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像种子一样在毕业生们未来的生命中生根发芽,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也将传播到世界各地。
达赖时常以一个慈祥和蔼的长者模样出现在国际社会面前,以博取公众的同情。这是他的一贯套路,不过他的演戏功底很浅,所以算不上“大奸似忠,大伪似真”的高手。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人“上当受骗”或“有意相助”。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4月29日消息透露,在西藏自治区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将政治操守、政治纪律抛到脑后,搞“七个有之”,当政治上的“两面人”,有的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态度暧昧,有的甚至向十四世达赖集团捐款,参加地下非法组织,向境外提供情报,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刻揭露达赖的真实面目及其解放后的所作所为,让大家能够明晰利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浙江省当代国际问题研究会在16年曾经披露,1959年达赖流亡印度后,大批西藏难民涌向印度与尼泊尔,在美国政府不便公开出面对所谓西藏难民提供援助的情况下,1959年4月在纽约成立了以劳威尔—托马斯(美国知名时评人、新闻工作者)为主席的“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AmericanEmergencyCommitteeforTibetanRefugees),承担起以民间援助为名的美国援助流亡藏人行动。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托马斯一直都是达赖喇嘛西藏“独立运动”的积极鼓动者与支持者。达赖就是在这个时候与美国朋比为奸、沆瀣一气的。
一、西藏叛乱前,达赖凭借“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扼杀人权,迫害藏民
《清稗类钞》记录了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一则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从现有的解密历史档案中不难看到,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元据时代”留下的遗毒。而达赖将其重新拾起,且又“有所扬弃”。
在达赖统摄西藏期间,宗教与政权在这里得到紧密的结合。寺庙不仅成为三大领主控制农奴的统治工具,而且本身直接压迫和剥削着农奴,使农奴受到双重的压迫。口口声声宣扬“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寺庙上层僧侣,一方面在观念上禁锢广大农奴的思想,使农奴安于现状,忍受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凭借政教合一获得政治上、经济上的种种特权,赤裸裸地压迫、奴役广大农奴,不遗余力地吸食农奴的血汗乃至生命。这种残酷的事实,仅从甘丹寺赤降拉让的暴行就可以看出一斑:如,根据108名群众的控诉和对1200 名群众的调查材料看,有541人被打过,其中165人被打伤致残,121人坐过监狱,89人被流放过,538人被逼当奴隶,1025人被逼逃亡在外,265户的亲人被活活打死或用其他手段残害致死,有72人被拆散婚姻,有484名妇女被强奸或轮奸。另外从对19个庄园的不完全调查看,在几年间,支乌拉差役路上因伤、病、累、残或其他事故而死亡47人,被打死7人,逃离出去后因无法生活而死亡19人,支不起乌拉差役而逃跑的294人。散发着血腥气的这些数字就是寺庙和上层僧侣以“佛”的名义,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对苦难众生的“超渡”。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旧法律约有十种,通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和《十六法》,是至解放前夕仍在执行的两种法典。是政教合一制度的“镇山之宝”,是三大领主维护其利益和森严的社会等级,更有效地压迫广大农奴,随心所欲地践踏广大农奴人权的重要工具。法典第七条把人严格地划分为三等九级,(“三等九级”之律,见《十六法》之汉译本,第38页、39页;《十三法》之第七条,汉译本,第96~99页。见周润年、郭卫平译注《西藏古代法典选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所豢养的爪牙;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0%的农奴和奴隶。(农奴阶级数字见《西藏自治区概况》,第246页。)
人与人之间这种法律上的明确的不平等,实质上就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森严等级的制度化。在制度化的森严等级壁垒之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不仅在经济、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更加强化,而且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上,甚至在说话时的每一个用词上都要分出双方地位的贵贱尊卑,从而置广大农奴和奴隶于非人的境地,使之永远在被压迫和奴役之下活命。界线是如此的清楚和不可逾越!90%的农奴和奴隶是没有任何人权的人。
西藏档案馆内至今保存着一份《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达赖身边做事,当达赖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明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被视为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家庭通婚。在法典明确规定之下的森严等级制度中,金、银、铁匠,屠夫等同乞丐被视为最低贱的人、西藏妇女也被法典列为这一等级中,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妇女更是如此。法典关于杀人赔偿命的规定是“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
在关于处置犯罪人家属的条文中称:“绝嗣之家,其妻有父归父,无父归其兄弟近亲”。或者“无父,则将其女人与另一半牲畜、库物给其兄弟近亲中之一人”。某人“若从牦牛身下救人,被救者则以女儿偿之,无女则给妹,无女、无妹则给银二百两”。可见,在森严等级制度下西藏妇女地位的低下,可以与牲畜并列,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定其归属,可以当作礼品赠予他人。妇女同屠夫、猪户、匠人等,在森严等级制度下受着整个社会的歧视与奴役,人权的概念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
三大领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毫无例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法典规定:“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免效尤”,此为《十六法》及《十三法》所载,其中坠崖、抛水及杀戮均为死刑。而广大农奴和奴隶的权利法典则没有丝毫保障,遭到迫害的农奴和奴隶甚至连喊一声“冤枉”都是非法的。法典规定“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还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的手或脚,如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死刑。正是这些骇人听闻的规定,使三大领主随心所欲地对农奴和奴隶实行各种酷刑。
法典只不过是一个纲领性规定,实际上远远不能说明三大领主对农奴和奴隶的残暴。寺庙可以根据法典制定详细的“寺规”,贵族可以根据法典在自己的庄园制定详细的“家法”,寺庙和贵族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刑罚农奴和奴隶,甚至可以将农奴和奴隶处死。
想制定什么法就制定什么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已故十世班禅大师于1988年4月接受《民族团结》记者采访时曾深有感触地说:“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处在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其黑暗、残酷的程度,恐怕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候,僧俗领主都有监狱或私牢。当时刑罚非常野蛮残酷,剜目、割鼻、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据《当代中国的西藏》载:“有的农奴被领主作为射击打赌的活靶”。在西藏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刑具”。不仅如此,只要三大领主需要,哪怕是为达赖祝寿需要也要以残害农奴和奴隶为代价。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着一封50年代初致热不典头目的信件,信中写道:“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这种对人身血淋淋的戕害,竟然被一些人认为是“人权”,是“美妙的制度”,其反动本质昭然若揭。
邓小平同志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5页。)近年来达赖集团四处奔走,呼吁恢复西藏的“人权”,高谈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从上述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不难看出达赖集团要恢复的是谁的人权,显然就是打着“人权”旗号,实质上是要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恢复他们失去的昔日特权。对于广大农奴和奴隶来说,政教合一的制度是扼杀自己人权的野蛮制度。
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广大农奴必须承受无限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致使一部分农奴为了减轻家庭差税负担,为了寻求出路和寄托,不得不到寺庙,加入僧侣队伍。然而,在寺庙里他们的地位仍是农奴地位,是寺院等级中最低等级,所不同的是变成了穿着袈裟的农奴,从事着寺庙里的各种劳役。加之旧西藏地方政府的强迫,如明文规“家有三男,必有一人去支僧差”,导致西藏社会僧尼成群的畸形社会现象。民主改革前,西藏约120余万人口中就有僧尼12万人,占整个人口的10%。
事实证明,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扼杀西藏广大人民群众人权的野蛮制度,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动力量,埋葬这一反动、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是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1]
二、西藏叛乱后,达赖积极联系美国政府,帮助美高层分裂中国
1959年3月西藏发生叛乱、达赖外逃应该说是美国的夙愿。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前后,美国曾秘密采取多种行动促动达赖出逃。1951年6月美国国务卿给驻泰国领馆的一封信中就明确提出,“达赖是一个象征,也是亚洲抵抗共产主义的潜在领导人”,希望能够说服泰国接受达赖到泰国避难。
美国高层认为达赖出逃将产生重要国际影响。4月17日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罗伯森(WalterS.Robertson)在给参议员汉弗莱(Humphrey)的信中说:“美国准备支持任何解救西藏人民的可行计划。”“我绝对认为西藏叛乱将产生重要长远影响。”4月23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03次会议讨论所谓的西藏“爱国者”问题。“中情局长杜勒斯(AllenDulles)说有关西藏形势的最新信息清晰表明:不同政见者,或叫爱国者已遭到中共毒打。目前爱国者都已聚集到西藏相当狭小的地区,非常可怜。这些爱国者没有食物,没有供给,他们请我们向印度政府说情允许他们进入印度。杜勒斯说:当然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他们,但形势困难,中共已部署有效军力,他们正在用的是曾经参加过韩战的士兵,也在有效利用飞机,看来好像康巴地区叛乱部队都被打散了,在拉萨地区的叛乱力量也是如此(2段,13行未解密)”。“由于难民缺少食物,国务卿赫脱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使用PL480实施援助。中情局长杜勒斯回答,我们正和红十字会的格伦瑟(GeneralGruenther)商量这个问题,可能印度会请求给这些难民提供食物。副总统发表意见说,他感到利用红十字会作为媒介帮助难民比美国政府直接插手要好。”“麦克罗伊(SecretaryMcElroy)问政府是否要尽一切所能使残忍的中共对西藏的行动曝光。他认为应把西藏看成是又一个匈牙利,但看起来好像是:西藏形势已事实上淡出人们的视线,而我们是想让它持续下去。”“麦克罗伊提醒说必须小心行动,我们自己不要刺激中共在西藏的行动,我们希望秘密帮助亚洲人民,让他们自己使西藏行动在世界上广为人知。杜勒斯保证就这个问题开展工作。”
从目前可查阅到的资料看,这一时期,在援助流亡藏人这一问题上,美国精英阶层有惊人的共识。1959年4月15日,来自俄亥俄州的国会议员阿什利(ThomasLudlowAshley)给总统写信,将1959年的西藏叛乱与3年前的匈牙利事件相比,敦促总统盛情邀请达赖喇嘛到美国访问。白宫的回信虽然对邀请达赖访美不置可否,但明确表示“总统密切关注西藏人民的境况,希望美国能尽一切可能支持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奴役的英雄壮举。”4月17日国务院官员给参议员的信中也讲到:“美国要利用西藏的动荡形势支持反对中共的游击活动。”4月25日,美国联合出版公司总裁(PresidentoftheUnitedPublicationCorporation)威廉·麦克马洪(WilliamD.McMahone)就西藏叛乱后的形势与政策给总统提出6条建言,特别强调了援助流亡藏人的策略问题:
“(1)范围广大并得到普遍支持的藏人反抗中共的起义遭到无情镇压,这可能比1956年的匈牙利起义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个起义发生在更为敏感、重要、而且人口稠密的地方,这个地区受到日益严重的中国共产主义威胁,这个威胁是对佛教制度、和平主义、中立主义的公然进攻。
(2)军事干涉既不明智也不现实。
(3)美国不应采取任何掩盖残暴真相的行动,或者说给共产党提供“帝国主义干涉”的口实。
(4)我们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该强调美国传统的人道主义。
(5)任何行动都应该是由私营组织扮演主要角色。
(6)但是美国政府应该表明将全力支持帮助一个负责任的计划,这将为以后的进一步行动打下基础。”麦克马洪还提议可“由劳威尔·托马斯这样的人出面来组织这样的工作”。
中情局长杜勒斯在西藏叛乱后也与达赖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杜勒斯在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的讲话中说:“我们与(达赖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并且致力于共同的工作。我们计划提供援助,已经与红十字会的格伦瑟讨论了这个问题。”
显然在援助达赖问题上,美国的精英阶层有一个基本共识:在冷战环境下由总统或者中情局长出面给达赖喇嘛及其流亡藏人公开且高调的支持都不合时宜,会被贴上“冷战的标签”,美国需要一个表面中立的非政府组织来协调美国对达赖及其事业的支持。由此不难理解以新闻评论员托马斯为主席的所谓“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很快于1959年4月17日在纽约注册成立。
众所周知,美国的所谓“救助政策”是出于冷战时期美国在亚太的国家利益需要。1960年9月14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份报告(NSC5706/2)就曾明确表示:“美国对共产党国家逃亡者的单边援助应该与美国的国家利益保持一致,这种利益包括政治方面、心理方面及情报方面。”[2]诚如美国经济学家利奥·彻恩反复强调的:“自由世界可以更成功地利用人道主义干预而非军事干预的手段对付共产主义的入侵”,“对于那些无助的人来说,药品、衣物、医疗帮助是世界上对于人类内在精神战斗的最有效手段。对西藏难民提供强大援助就是对在日内瓦谈判桌上的美国国务卿赫脱及其他自由世界领导人最宝贵的道义支持。”[3]这说明,“美国紧急救助西藏难民委员会”的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其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备忘录曾这样为达赖喇嘛出逃定性:“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压迫的英勇斗争得到了自由世界人民的广泛同情”,“达赖喇嘛突然逃往印度成为身陷中共残暴攻击的西藏人自由与希望的象征”,[4]这充分体现了这一所谓“非政府组织”援助达赖喇嘛流亡势力的政治趋向。
三、达赖不可能成为统战对象
在对待达赖的问题上,有些人毫无原则的、片面的引述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的言语“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上,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殊不知,毛泽东同志的这番话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要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地方的权力(即权力下放给地方),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达赖现在明显是在“以地方抗中央”,并且多次以残害百姓的暴恐式手段胁迫政府。
还有的专家学者与政府鸽派这样盘算:达赖喇嘛的宗教称号是中国中央政府册封的,也具有合法性。他虽然暗地里从来没有放弃搞“西藏独立”,但至少在表面上不敢公开提“西藏独立”了。按理说,这些因素具有了一定的可团结争取的条件,而且中央也从来没有关上接触商谈的大门。若能将达赖喇嘛团结争取过来,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客观地看,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第一,看不出达赖喇嘛是“可以团结的力量”。几十年来,达赖喇嘛从来没有放弃分裂祖国的活动,他鼓吹的“中间道路”是以他1985年在美国的“五点和平计划”和1987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七点新建议”为蓝本的,这两个文件是彻头彻尾的“藏独”行动纲领。从达赖喇嘛的所思所为来看,倒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供美国等西方势力“可以团结的力量”。
第二,达赖喇嘛也不是“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一方面,他不是“积极因素”。1995年中央领导曾给他戴了四顶帽子: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扰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用权威人士朱维群的话说,这个帽子现在看来还是“严丝合缝”。另一方面,达赖也不是“可以调动的”。从1978年底开始,中央就与达赖喇嘛的人保持接触,允许境外藏胞回国参观;2001年后,中央有关部门又与达赖喇嘛方面进行了多轮接触商谈,其目的是要让达赖喇嘛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改弦易辙,彻底放弃“西藏独立”的立场,为西藏福祉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对这些,达赖喇嘛好像根本听不进去,而是一意孤行,在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第三,达赖喇嘛不符合政治联盟要求。根据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统一战线是指“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达赖喇嘛既不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也不“拥护祖国统一”,更不是“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他要想成为统战对象还真不够格。
综上所述,达赖喇嘛不可能成为统战对象,中央必须下定决心,除恶务尽,不要再被美国营造的国际舆论裹挟,作出错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