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从国内移民来时在本地买了辆旧车, 开了几个月要回国, 车又不想卖, 就托我找朋友帮忙存放, 因为我也没有车库, 就求拉一个有房子的朋友, 讲好放半年. 可是我这新移民朋友说话不算数, 一走就是两年. 这其间找了他多少次让他回来处理车, 他都不回答, 我有房子的那个朋友自己后来也买了新车, 可是被迫将自己的新车放在外边风餐露宿, 而将那移民朋友的车放车库里. 后来家里人口多了, 要存放在车库的东西也多了, 求我逼我将车拿走, 我又不会开, 只能再找我那移民朋友找了不下10次, 他终于托人带口信说让把车卖了, 可是找遍车里, 没有发现车主证, 所以还卖不了. 这么又托了半年, 大家都气坏了, 只好自己出钱找拖车公司给拖走, 当被废弃的车处理. 偏偏来拖车的人是个好心肠, 说这烂车虽然两年多没动地方和一堆废铁差不多, 倒还能卖零件, 不但没有要我们拖车费, 还给了100块钱. 我们拿这钱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而且谁也从心理不愿意要这钱, 我们就一起吃了顿饭, 把钱花了. 刚刚吃完饭才几天, 这移民朋友突然又回来了, 非要我们把车还给他. 后来他还找到了被拖走的车, 人家让他把那100元交回去就给他车, 他来找我要. 我不是出不起这100刀, 可是我觉得这窝囊, 帮他忙, 得罪了朋友, 难道用这钱请了一顿饭, 还错了不成? 大家评评这理, 我该赔这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