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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裔,谁赞成“平权法”谁是傻瓜
2003年07月16日


美国一向将“人人平等”作为其高举的政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移民社会,美国可以维护社会各个种族和民族间的基本和睦,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法律平等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保持美国现代社会“杂而稳定”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然而,最近这一理念开始被一些为亚裔美国人喊冤的法律界人士所质疑,他们认为至少在美国大学校园,越来越多的大学入学办公室将不会把“人生而平等”看作是不言而明的真理,而是将申请入学的少数族裔分成“受偏爱”和 “不受偏爱”的学生。

“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白人学生控告密歇根大学在招生中给少数族裔加分,违反平权法案。六月底,联邦最高法院作出里程碑式的裁定,称该校做法欠妥,但其“平等权利运动”并不违宪。

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亚裔美国人的政治和法律团体明确地亮明立场,表示支持密歇根大学有“种族优先”倾向的大学录取政策。这一录取政策给与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学生在入学时额外加分,而白人和亚裔美国人则没有此种优待。

密歇尔.玛尔肯(Michelle Malkin)最近在犹太世界评论(Jewish World Review)中评论说她对亚裔美国人对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密歇根大学一案的裁决欢呼雀跃感到极为诧异。密歇尔说亚裔美国人,在“平等权利运动”中,在这些法官眼里被看作是“白人”。而吉姆.斯巴克曼 (Jim Sparkman) 干脆在Chron观察 (ChronWatch)上写了一篇题名为“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的讥讽文章。

“平等权利运动”是否平等?

“平等权利运动”(Affirmative Action),也称“反歧视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产物,目的是给历史上曾经受过歧视而受困于相对不利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歧视的美国少数族裔更多的教育和工作机会。美国高等学府和公司凭借这一原则在招生和雇佣人的过程中对这些少数族裔实行优待政策,一些地方甚至给予他们特别的配额,必须招满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本质上是一种“种族优先”政策。在“平等权利运动”中享受优待的少数族裔不包括人口占多数的白人和在美国总人口只占4%的亚裔美国人,而只针对包括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

在美国,当一个族裔在一个公共机构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时,这一现象就被称为“过多代表”(overrepresentation)。拿到中国的例子来说,如果在新疆地方政府汉人官员在政府官员所占的比例超过汉人在整个新疆地区总人口的比例,那么这就叫做汉人的“过多代表”。而“过多代表”在美国经常被认为是有失公平的现象,是会让美国政治和社会精英感到头疼而必须解决的“问题”。

而在美国大学中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一直极为严重。在美国民权委员会任职的彼得.柯森诺(Peter Kirsanow)最近说,“如果亚裔美国学生没有在大学录取过程中受到歧视性待遇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在很多学校,如果不是这些学校在校生的最大族裔的话,至少也将构成最大的少数民族群体。”

亚裔美国人尽管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在全国所有的医学院学生中却占到20%的比率。亚裔美国人仅占加州人口的12%,但是加州柏克利大学45%的大一学生是亚裔。亚裔美国人仅占得克萨斯州人口的3%,但在在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18%的大一学生是亚裔美国人。根据《高等教育年鉴》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的一篇文章,所说,在美国第五巡回法庭“霍普武德决定”(Hopwood decision)撤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生录取政策后,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被准予入学的亚裔美国学生的比例从68% 跃升到81%。在加利福尼亚颁布“209号提议”(Proposition 209)取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录取政策之后,加州柏克利大学亚裔新生的录取率跃升了六个百分点。

斯坦福大学和威里斯利学院(Wellesley)四分之一的本科生是亚裔美国人;哈佛大学、西北大学和宾州大学本科生中五分之一是亚裔美国人。在加州柏克利大学,加州洛杉矶分校,加州河岸分校(UC Riverside)亚裔学生都是本科生中最大的族裔。

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在美国社会引起不安,“平等权利运动”被视作解决这类“过多代表“,保证在美国大学校园里有适当的种族组合的最好机制。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甚至曾说,如果没有种族优先政策,那么在加州将只能由亚裔美国人来组成全部的大一班级了。

亚裔美国人,美国的“新犹太人”


身为犹太裔美国人的作家尼克拉斯.李曼(Nicholas Lemann)在七年前发表在“抨击(Slate)杂志中的一篇文章中对美国的亚裔美国人和犹太人作出精辟的比较。他说,“(除了犹太人之外,)在美国由另一个族裔让孩子的业余时间花在额外的学习,而非冰球。在这一族裔群体中,经常可以看到妈妈在一年之初就奔向学校,提前几个月拿到作业,保证自己的孩子在班上名列前茅。这些父母对学校系统施加压力,让他们对学生更严格,布置更多的作业。这一个群体就是亚裔美国人。”

李曼称亚裔美国人正在代替犹太人成为美国崇尚学习成绩机制的排头兵,“亚洲人在代替犹太人,赢得各种科学奖项和奖学金。”

但是李曼没有指出的是亚裔将分享犹太裔学生曾经经历的被歧视经历,亚裔并非美国第一个因为学习成绩优异而在大学入学率方面受到有意压制的种族群体。历史上,美国曾经有几所“常春藤”大学采取措施,限制成绩优异的犹太裔学生的大量涌入。

“平等权利运动”的逻辑


不仅是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还有美国社会普遍相信一个由多种族,不同人种和社会背景的学生组成的多元化课堂在教育学方面的价值。当一个少数群体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其在教法方面的价值势必会降低,而且还会使得已经进入大学校园的这些少数群体感到压抑。

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的拥护者们也经常会辩解说某些特定的群体,由于在历史上处于劣势或受到过歧视,所以现在必须给予优先待遇。他们认为在过去曾受到过歧视待遇,因此现在仍处于劣势的群体如果能够更多地被大学录取,那么在他们的求学过程中必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观察问题的视野。

反“平等权利运动”事实上是反“种族优先论”

反对基于种族和肤色而进行大学录取工作的人士认为把亚裔美国人排斥在“平等权利运动”之外与今天鼓励校园多样性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宜。

柯森诺说现在仍不清楚如何确定学生比例才能产生最佳的教学效果,比方说,白人占65%;黑人占14%;西班牙裔占12%;土生的美国人占3%;亚裔美国人占 6%。如果亚裔学生的比例有所上升的话,比如 8%,那么会不会对学生的整体学习状态造成不良的影响?新生班级里将近一半都是亚裔的加州柏克利大学与亚裔学生仅占全校学生总数10%的耶鲁大学相比教育品质是否一定不好呢?

而虽然亚裔美国人的平均收入超过国内任何其他一个种族群体,受教育程度至少和白人一样,他们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歧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从《排华法案》的颁布,到二战期间取缔日裔美国人的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建立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等政策,再到禁止公开雇用华人做工等禁令,无一不证明亚裔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屡遭歧视的惨痛过去。

此外,并不是所有“亚裔”在社会经济方面都占优势或“被过多代表”,一个集中反映了这种种族优先政策的拙劣趋向的事实是把代表各种各样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肤色的个体武断地划归为同一类。华裔、日裔、韩裔美国人在大学学习以及在经济地位方面表现相对出色,可是像柬埔寨裔,越南裔和老挝裔的美国人则要差得多,而且美国很多东南亚裔的后代则处于社会经济和教育阶梯的最底层。

亚军,《华盛顿观察》周刊
 
最后编辑:
从SCA5法案谈华人弱者自卑心态和民主党核心理念

作者:飞云 于 2014-2-25

最近,限制亚裔学生入学比例的加州SCA5法案引起了在美华人的关注。华人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对亚裔(华人)的歧视性法案。因此一贯支持民主党的多数华人这次翻了脸,反过来反对民主党提出的这项法案,因为自己孩子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加州华人同时对三名华裔民主党参议员投票赞成这项法案表示不满。不满之外,也表现出了纳闷不解,为什么华裔参议员反而支持对华裔不利的议案?

首先让我们先从民主党的核心理念之一谈起。

“公平”是美国的核心价值之一。对“公平”,美国共和、民主两党最推崇的,用白话说:共和党相对追求“公”,民主党则对“平”比较青睐。搁过共和党的“公”不提,我们先来谈民主党的“平”。

为了“平”这个目标,民主党的理念是一贯的、手段是简单的、思维是感性的。为了“平”,民主党在财富方面,打压富人,扶持穷人;打压创造机会的企业主,不问青红皂白扶持游手好闲的懒人。“杀富济贫”用富人、和中产阶级的税款养活收买穷人和懒人并为自己拉选票,站在道德至高点替上帝行“道”是民主党的拿手好戏。

在美华人,本来中产阶级居多,可是多数反而支持民主党的杀富济贫理念。原因何在?因为华人(特别是大陆来的华人)表面潇洒,内心深处却自认弱者,有按捺不住的、翻江倒海的自卑心态。潜意识里面感性地认为和“穷人”更亲密,同时在大陆接受了社会主义阶级斗争洗脑教育,认为穷人是好人,富人是坏蛋。当然作为少数族裔,更加深了华人对民主党的好感。注意:这并非出于华裔的理性思考,而是他们感性感觉的结果。

政治、军事和经济,感性感觉出招必然大败;冷静严密思考并付诸行动才能得胜。

民主党不仅杀富济贫,同时杀“智”济“愚”也是他们的必然。否则他们追求的“平”就无法兑现。“平”追求到手了,至于是不是“公”就不予考虑了。因为“平”是民主党的终极追求!

民主党如何在高等教育上杀“智”济“愚”呢?手段非常简单、直接,——限制普遍“智”高的亚裔(华裔)学生入学比例,提高成绩普遍低下的其它族裔学生的入学比例。华人此次对民主党不解的原因,是把自己归类于“少数族裔”造成的。而归类于少数族裔就是潜意识地把自己归类于弱者行列,所以认为是民主党人(包括三名华裔议员)在“歧视”弱者。我们知道“歧视”一般指强者看不起、压制弱者。对强者的限制不是歧视,就像把老虎关在铁笼里面不是“歧视”老虎一样。而华裔学生成绩好 VS. 西裔和黑人成绩低,明显华裔不是弱者而是强者。故SCA5法案不是一个“歧视”性法案。

SCA5法案是民主党明显的杀“智”济“愚”,抑“强”扶“弱”、杀富济贫的一贯做派。与他们追求“平”的理念是一致的也是没有矛盾的。如果三名华裔议员反过来反对SCA5法案,才和民主党理念冲突,那才不可思议。

由此看来,有问题的不是民主党人。华人在杀富济贫上支持民主党,在杀智济愚上反对民主党才奇怪。这种分裂症说明华人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就反对谁”,这也说明是华人自己的理念不一致,同时也有问题。

飞云对感性思维的自由派历来不认同,对他们过度的杀鸡取卵、杀富济贫、抑强扶弱的理念不认同。当然对这次在加州的“杀智济愚” SCA5法案也不认同。飞云从来以为:民主党人适合于做在野辅助敲边鼓角色;他们长期掌大权主导政治,必酿无法挽回之灾祸。

加州,好自为之自求多福吧。
 
是否歧视亚裔?哈佛大学遭司法部正式调查
2017-11-21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导,司法部现正调查知名学府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以种族背景做为招收学生考量是否有触法之嫌,调查结果初步认定,校方作法确实违反(out of compliance)了联邦法律。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取得两封来自司法部民权司(Civil Rights Division)的函件,内容指出哈佛大学对于司法部是否有权调查该校招生程序提出异议。信中也指出,司法部民权司已对哈佛大学下令,如果无法在今年12月1日之前呈交相关文件资料,就会遭到被告上法院的下场。

2015年5月,哈佛大学遭控招生程序明显对于亚裔学生有歧视之嫌,共有64名亚裔学生出面向联邦政府提出申诉。

纽约时报今年8月则报导,司法部正在组成一支律师团队,打算追究“大学院校招生过程手段刻意种族歧视可能衍生的法律诉讼”预做准备。当时司法部答复媒体询问时,并未透露哈佛大学是否已经遭到调查。

华尔街日报21日上午率先披露,从司法部民权司信函内容来看,司法部已经针对哈佛大学以种族为考量条件的招生标准展开调查,而且司法部也指控哈佛大学拒绝配合接受调查。

司法部发言人欧麦利(Devin O'Malley)21日则对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发表声明指出:“对于任何可能触犯个人民权以及宪法权利的指控,司法部向来严肃面对,对于个案目前则不便评论。”

哈佛大学律师卫斯曼(Seth Waxman)21日上午则未对媒体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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