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的道德
--------------------------------------------------------------------------------
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婚姻和爱情是排他性的两人世界,道德不允许两人之外的第三者插入其中。人们把插足他人的婚姻和爱情的人称为“第三者”。
“第三者”是个不道德的名称,也是个不合法的名称。然而恰恰是道德和法律对这个认定的“不”却难以追究,至多是谴责一番,之后也就烟消云散,不了了之。为甚么会是这样呢?因为婚姻和爱情都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感情是一种难以界定清楚、很难把握和说明白的东西。在婚姻和爱情没有破裂之前,第三者的插足,往往是加上了最后致命的一刀,使婚姻和爱情很难有挽回的缓冲余地,即便是保留了躯壳,也留下了深深的难以愈合的内伤。因为婚姻和爱情是神圣的,第三者的破坏,必然会遭到道德和人们的谴责。尤其对于有小孩的家庭,第三者的插足,不仅会使父或母之一遭受伤害,还会使小孩遭受伤害,造成社会问题,这也是第三者遭受谴责的重要原因。
除了道德的谴责之外,第三者是没有甚么可丢失的。他(她)们是盗窃者和破坏者。怀着不纯的动机去插足别人的爱情和家庭的人,怎么可能会建造出另一个纯洁的爱情和家庭?所以,多数的第三者在别人的家庭破裂后,并没有与他们的相好结婚成家;即便是结了婚多数又再离异;剩下没离的,多数在无理智的感情高潮之后并无幸福可言,反而在人前人后总有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尤其是小孩不在身边的更会感到内疚和若有所失。
现在,充当第三者的人越来越多,插足爱情者,高举的旗帜是∶“爱情不分先后,谁都可以掺入竞争!”;而破坏婚姻者高举的旗帜却是那句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似乎他们才是道德的真正捍卫者,他们才拥有真正的爱情。
在西方,第三者所受到的道德谴责要比东方少得多。西方有更多的所谓个人自由,又经历过所谓的“性解放”,还流行过"试婚制”,所以第三者插足实属小把戏。但在中国,传统的婚姻道德观仍然有雄厚的基础,不发达的经济需要有相对稳定的婚姻和家庭。结一次婚并不容易,在广大农村,结婚几乎需要耗费包括父母在内的一个大家庭的所有积蓄,有的还得借债,因此农村格外重视家庭的稳定,对第三者的破坏也就格外痛恨,甚至不惜动武或整个家族起来惩罚第三者,利用还比校强大的道德的力量,使第三者不敢胆大妄为,难以在本乡本土立足。但在城市,道德对第三者却显得苍白无力。一方面,城市的经济状况较好,重新结婚的负担不是太重;另一方面,城市的文化层次较高,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大,传统道德较为薄弱,使第三者有较自由外部环境。
如果说道德对第三者还有一定的约束力话,那么法律更显得苍白无力。有们法官这样说道:“我们处理的大量离婚案件,很多是第三者插足引起的。我们文书中往往用‘怀疑第三者足’来表述,实际上就是第三者插足。当事人总想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法官虽然同情,但总感到无能为力,总想劝和而最后的结果总是‘拆散’,在做第三者的‘帮凶’,实际上的赢家总是第三者。”充分地道出了法律的无可奈何。
为甚么第三者能插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爱情的不完善,情感的不专一或婚姻家庭中存在有不谐和的裂缝。是有缺陷的爱情和有缺陷的婚姻,才使得第三者能乘虚而入。毕竟世上完满的爱情和婚姻很少有,这是产生第三者的肥土壤,包括爱情和婚姻者本身,在没有第三者插足时尚能维持和有机会修复,而一旦第三者插足后,这种修复的机会几乎等于零。第三者最不道德之处就在于此。
当第三者的人,往往开始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的,也正因为是“朋友”,对方才不会对他设防,他才有机会接近、了解对方婚姻和爱情的缺陷,也才会乘机下手,在裂缝中打下永不让其愈合的契子。所以,不想被第三者插足的人,在及时发现和修补“缺陷”的同时,要永远警惕“朋友”!这是本篇能给予的最大忠告。
有着自已的婚姻,又在扮演第三者的人,如果并不想使双方的婚姻破裂,有个时髦的名称叫“婚外恋”,粗俗点就叫“偷情”或“通奸”。只要不破坏原有的婚姻,现在的道德似乎比传统道德更能容忍。“婚外恋”实质上是可悲的,是一种非常扭曲的现象,一点也不比当破坏婚姻的第三者更道德。精神上已背叛而表面上还得假装忠贞,偷情虽然刺激,终究是提心掉胆,内心又经常受到道德的审叛而良心不安,其实心理也在怀疑:这种“偷”的情究竟是不是爱情?它又能 维持多久?是不是也有另外的第三者?
第三者现象的存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情感心理现象,不是用道德或法律就能叛断出绝对是非。只要爱情和婚姻是俩人制的,第三者就会永远存在;也正因为有第三者的存在,爱情和婚姻才会变得更富于刺激性、竞争性和曲折性,人世间也由此多出了许多受恨交织,悲喜交加的活剧。
--------------------------------------------------------------------------------
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婚姻和爱情是排他性的两人世界,道德不允许两人之外的第三者插入其中。人们把插足他人的婚姻和爱情的人称为“第三者”。
“第三者”是个不道德的名称,也是个不合法的名称。然而恰恰是道德和法律对这个认定的“不”却难以追究,至多是谴责一番,之后也就烟消云散,不了了之。为甚么会是这样呢?因为婚姻和爱情都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感情是一种难以界定清楚、很难把握和说明白的东西。在婚姻和爱情没有破裂之前,第三者的插足,往往是加上了最后致命的一刀,使婚姻和爱情很难有挽回的缓冲余地,即便是保留了躯壳,也留下了深深的难以愈合的内伤。因为婚姻和爱情是神圣的,第三者的破坏,必然会遭到道德和人们的谴责。尤其对于有小孩的家庭,第三者的插足,不仅会使父或母之一遭受伤害,还会使小孩遭受伤害,造成社会问题,这也是第三者遭受谴责的重要原因。
除了道德的谴责之外,第三者是没有甚么可丢失的。他(她)们是盗窃者和破坏者。怀着不纯的动机去插足别人的爱情和家庭的人,怎么可能会建造出另一个纯洁的爱情和家庭?所以,多数的第三者在别人的家庭破裂后,并没有与他们的相好结婚成家;即便是结了婚多数又再离异;剩下没离的,多数在无理智的感情高潮之后并无幸福可言,反而在人前人后总有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尤其是小孩不在身边的更会感到内疚和若有所失。
现在,充当第三者的人越来越多,插足爱情者,高举的旗帜是∶“爱情不分先后,谁都可以掺入竞争!”;而破坏婚姻者高举的旗帜却是那句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似乎他们才是道德的真正捍卫者,他们才拥有真正的爱情。
在西方,第三者所受到的道德谴责要比东方少得多。西方有更多的所谓个人自由,又经历过所谓的“性解放”,还流行过"试婚制”,所以第三者插足实属小把戏。但在中国,传统的婚姻道德观仍然有雄厚的基础,不发达的经济需要有相对稳定的婚姻和家庭。结一次婚并不容易,在广大农村,结婚几乎需要耗费包括父母在内的一个大家庭的所有积蓄,有的还得借债,因此农村格外重视家庭的稳定,对第三者的破坏也就格外痛恨,甚至不惜动武或整个家族起来惩罚第三者,利用还比校强大的道德的力量,使第三者不敢胆大妄为,难以在本乡本土立足。但在城市,道德对第三者却显得苍白无力。一方面,城市的经济状况较好,重新结婚的负担不是太重;另一方面,城市的文化层次较高,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大,传统道德较为薄弱,使第三者有较自由外部环境。
如果说道德对第三者还有一定的约束力话,那么法律更显得苍白无力。有们法官这样说道:“我们处理的大量离婚案件,很多是第三者插足引起的。我们文书中往往用‘怀疑第三者足’来表述,实际上就是第三者插足。当事人总想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法官虽然同情,但总感到无能为力,总想劝和而最后的结果总是‘拆散’,在做第三者的‘帮凶’,实际上的赢家总是第三者。”充分地道出了法律的无可奈何。
为甚么第三者能插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爱情的不完善,情感的不专一或婚姻家庭中存在有不谐和的裂缝。是有缺陷的爱情和有缺陷的婚姻,才使得第三者能乘虚而入。毕竟世上完满的爱情和婚姻很少有,这是产生第三者的肥土壤,包括爱情和婚姻者本身,在没有第三者插足时尚能维持和有机会修复,而一旦第三者插足后,这种修复的机会几乎等于零。第三者最不道德之处就在于此。
当第三者的人,往往开始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的,也正因为是“朋友”,对方才不会对他设防,他才有机会接近、了解对方婚姻和爱情的缺陷,也才会乘机下手,在裂缝中打下永不让其愈合的契子。所以,不想被第三者插足的人,在及时发现和修补“缺陷”的同时,要永远警惕“朋友”!这是本篇能给予的最大忠告。
有着自已的婚姻,又在扮演第三者的人,如果并不想使双方的婚姻破裂,有个时髦的名称叫“婚外恋”,粗俗点就叫“偷情”或“通奸”。只要不破坏原有的婚姻,现在的道德似乎比传统道德更能容忍。“婚外恋”实质上是可悲的,是一种非常扭曲的现象,一点也不比当破坏婚姻的第三者更道德。精神上已背叛而表面上还得假装忠贞,偷情虽然刺激,终究是提心掉胆,内心又经常受到道德的审叛而良心不安,其实心理也在怀疑:这种“偷”的情究竟是不是爱情?它又能 维持多久?是不是也有另外的第三者?
第三者现象的存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情感心理现象,不是用道德或法律就能叛断出绝对是非。只要爱情和婚姻是俩人制的,第三者就会永远存在;也正因为有第三者的存在,爱情和婚姻才会变得更富于刺激性、竞争性和曲折性,人世间也由此多出了许多受恨交织,悲喜交加的活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