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白死了 警方通报“反杀”案: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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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zx/2018-09-01/doc-ihinpmnr4215732.shtml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不白死,出名了,否则谁认识这个小混混。
 
宝马车主注意了哈,你们形像...
 
没错,好多还没纹身。驾驶座下面不要忘道具。
 
以为死了就有理啦?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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