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谈了分红保险之财富创造和财富保护两大块内容,今天我带领大家进入分红保险之财富传承部分。
中国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为什么富不过三代,可能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财富传承的方式和方法。财富传承问题也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富人所十分害怕和关心的话题。
财富传承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遗产规划。如果平时多加留意,可能会听到各种各样版本的有关财富传承的说法。如:有人说非比尔.盖茨一样的巨富考虑财富传承都是多余;有人说现在有钱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孩子长大了把房子送给孩子或以买入价(或以一元钱)卖给孩子,财富就自然过渡到孩子手上;有人说这种事容易,父母的房子或银行账户、投资账户都跟孩子一起安上联名账户,父母人走了,孩子就自然接手父母亲的资产;有人说在人即将走的时候把资产转移给孩子;有人说,到律师楼做一份遗嘱,身后的财富问题就解决了。
到底这些想法是不是合理和有效的财富传承的方法呢?
我们先说一说是不是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普通百姓就没有这个财富传承的问题了呢?答案明显是否定的。试问,为什么只有巨富的财富才算财富,普通百姓的财富就不算财富了呢?难道只有几十亿几百亿才算钱才算资产才算财富而5万10万不是钱不是资产不是财富?财富的原始定义就是钱及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只要你有这些东西,就表明你拥有财富,任何拥有财富的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都可能存在财富传承的问题,都有必要进行遗产规划,所以,认为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是不正确的,区别只在于多与少而不在于是否需要。
现在有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传承给孩子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财富传承之手段呢?如果有人这样认为了,那肯定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加拿大的税务制度。钱投资在不动产上并计划今后传给子女,我们必须从两方面入手解决这个问题。第一,这房子是自住房。到屋主最终离开人世的时候,这房子的增值是不用交增值税的,但存在遗产验证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第二,这房子是投资房。那么,请大家不要想当然想得太美好,不管你今后是怎么转给孩子,这里头所产生的税都得由你自己负担,别以为你可以用购买时的买入价转给孩子,似乎你不赚钱就不要交税了,今后孩子把这个房子变成了自住房卖掉就免税了。政府没有那么傻,这么大的漏洞不可能只有我们中国人聪明能够发现。政府规定即使你以一元或是任何低于市场公允的价格把资产转移给孩子,政府都会按市场的公允价值来计算增值额,所需要交的税一定会算到你的头上。另外,更要提醒朋友们一句话,资产千万不要以一元或是买入的价格转给子女,因为这对你自身没有好处,今后还会给孩子带来税务上的问题。在财富创造篇里也谈到了房产投资的税、费、维护成本及收益率,在财富保护篇里也谈到房产的金融属性并不存在免受债权人追索的功能。因此,房产投资并不是一个十全九美的财富传承的手段。
至于父母与子女一起开立联名账户这样的措施,在财富传承上不可能给你带来任何一丁点的好处。你知道加拿大有遗产验证制度吗?遗产验证做的事就是验证身故者名下的资产及增值以及所产生的税务负担。千万别把问题想得太过于简单了,以为联名账户上身故一方的资产就会由另一方自然接手。没有这样的事,这儿不是中国,加拿大一张SIN卡可以查清所有属于你名下的一切资产。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你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跑不掉的。
至于说到人快要“走”的时候再把资产转给孩子,这在现实中是很难操作的。一方面,没有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因此根本无法确定什么时候是个合适的转移资产的时间点;另一方面,即使把握了时间点,那税务问题还是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有人说,去律师楼立个遗嘱。这个事情是要做的,但什么时候立、今后自己的想法改变了怎么办等等,总还是有一些未知的问题无法在遗嘱里确定无疑的做出说明(大家都看到了香港华懋争产案以及霍家兄弟争产案等),虽然遗嘱可以立了再改,但毕竟是有成本的,而且立遗嘱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也不容易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可不要把更改遗嘱变成最终亲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才好。即使所立遗嘱没有任何问题,但也无法解决财富传承当中的税务和相关费用。当然,立了遗嘱,还是能够省掉遗嘱里所提到的资产所应负担的律师费。
要知道,在加拿大,人向世界说再见的时候,其名下的所有资产所产生的增值(即使没有兑现,以人走的当天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要计算成当年的收入,在六个月内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向税务局缴纳收入所得税。假如一个人有一套除自住房之外的房子,从50万升值成500万(几十年时间是有这个可能性的),那么增值部分就是450万,按50%缴交增值税收入,也就是说225万差不多要乘以最高的税率(因为收入大于10万),即有超过100万的钱落入政府的腰包。这还仅仅是收入税的部分。交了收入税之后,政府还要收三项费用,即遗产验证费(大约1.5%)、遗产执行费(2-3%)和律师费(3%左右)。这三项费用的收取是以总资产为基数来计算的,大约占总资产的7%左右。假如一个人有1000万资产,差不多70万又没了。也许有人会认为有1000万资产,才不在乎交一两百万的税。可能没钱的时候是有可能这样认为的,交了税还剩下七八百万哩。可到真有钱的时候,不要说两百万,被政府收走20万可能都会心疼一下。想想,大百分之十几近百分之二十的税费,你真的认为不多吗?想想你手上有十万被政府收走两万你心疼吗?赚钱不容易啊,能够省掉税也是一种赚钱啊,别老把眼睛盯在资产的收益率上,做好遗产规划也是会给你及家人带来利益的。
大家知道,保险赔偿金是免税的,所以在遗产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把保险这个金融工具的免税功能充分地考虑到。分红保险与其他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保额会不断的增长,而且越到后面增长得越快,最终财富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的寿命的长短。现在人的寿命都变得越来越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分红保险作为财富传承要比一般的终身人寿保险要好得多。用分红保险来传承财富,不但可以做到资产增值不输于其他投资产品,更可以做到免税和免除各项费用,在转移时更容易操作(如不需要计算时间点,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不需要支出任何费用等)。更重要的是,这种财富传承手段是一种理财意识。下一代人从上一代人身上获得了财富的传承,下一代人再把这种意识传承到下下一代。有了这种意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就有可能被打破,而实现一代富裕永远富裕的财富梦想。
(本文只作为信息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具体投资理财建议,亦不明示或暗示买卖任何具体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任何投资理财行为,请事先咨询专业合格的理财顾问,或与本人联系单独面谈。 )
中国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为什么富不过三代,可能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财富传承的方式和方法。财富传承问题也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富人所十分害怕和关心的话题。
财富传承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遗产规划。如果平时多加留意,可能会听到各种各样版本的有关财富传承的说法。如:有人说非比尔.盖茨一样的巨富考虑财富传承都是多余;有人说现在有钱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孩子长大了把房子送给孩子或以买入价(或以一元钱)卖给孩子,财富就自然过渡到孩子手上;有人说这种事容易,父母的房子或银行账户、投资账户都跟孩子一起安上联名账户,父母人走了,孩子就自然接手父母亲的资产;有人说在人即将走的时候把资产转移给孩子;有人说,到律师楼做一份遗嘱,身后的财富问题就解决了。
到底这些想法是不是合理和有效的财富传承的方法呢?
我们先说一说是不是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普通百姓就没有这个财富传承的问题了呢?答案明显是否定的。试问,为什么只有巨富的财富才算财富,普通百姓的财富就不算财富了呢?难道只有几十亿几百亿才算钱才算资产才算财富而5万10万不是钱不是资产不是财富?财富的原始定义就是钱及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只要你有这些东西,就表明你拥有财富,任何拥有财富的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都可能存在财富传承的问题,都有必要进行遗产规划,所以,认为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是不正确的,区别只在于多与少而不在于是否需要。
现在有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传承给孩子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财富传承之手段呢?如果有人这样认为了,那肯定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加拿大的税务制度。钱投资在不动产上并计划今后传给子女,我们必须从两方面入手解决这个问题。第一,这房子是自住房。到屋主最终离开人世的时候,这房子的增值是不用交增值税的,但存在遗产验证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第二,这房子是投资房。那么,请大家不要想当然想得太美好,不管你今后是怎么转给孩子,这里头所产生的税都得由你自己负担,别以为你可以用购买时的买入价转给孩子,似乎你不赚钱就不要交税了,今后孩子把这个房子变成了自住房卖掉就免税了。政府没有那么傻,这么大的漏洞不可能只有我们中国人聪明能够发现。政府规定即使你以一元或是任何低于市场公允的价格把资产转移给孩子,政府都会按市场的公允价值来计算增值额,所需要交的税一定会算到你的头上。另外,更要提醒朋友们一句话,资产千万不要以一元或是买入的价格转给子女,因为这对你自身没有好处,今后还会给孩子带来税务上的问题。在财富创造篇里也谈到了房产投资的税、费、维护成本及收益率,在财富保护篇里也谈到房产的金融属性并不存在免受债权人追索的功能。因此,房产投资并不是一个十全九美的财富传承的手段。
至于父母与子女一起开立联名账户这样的措施,在财富传承上不可能给你带来任何一丁点的好处。你知道加拿大有遗产验证制度吗?遗产验证做的事就是验证身故者名下的资产及增值以及所产生的税务负担。千万别把问题想得太过于简单了,以为联名账户上身故一方的资产就会由另一方自然接手。没有这样的事,这儿不是中国,加拿大一张SIN卡可以查清所有属于你名下的一切资产。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你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跑不掉的。
至于说到人快要“走”的时候再把资产转给孩子,这在现实中是很难操作的。一方面,没有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因此根本无法确定什么时候是个合适的转移资产的时间点;另一方面,即使把握了时间点,那税务问题还是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有人说,去律师楼立个遗嘱。这个事情是要做的,但什么时候立、今后自己的想法改变了怎么办等等,总还是有一些未知的问题无法在遗嘱里确定无疑的做出说明(大家都看到了香港华懋争产案以及霍家兄弟争产案等),虽然遗嘱可以立了再改,但毕竟是有成本的,而且立遗嘱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也不容易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可不要把更改遗嘱变成最终亲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才好。即使所立遗嘱没有任何问题,但也无法解决财富传承当中的税务和相关费用。当然,立了遗嘱,还是能够省掉遗嘱里所提到的资产所应负担的律师费。
要知道,在加拿大,人向世界说再见的时候,其名下的所有资产所产生的增值(即使没有兑现,以人走的当天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要计算成当年的收入,在六个月内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向税务局缴纳收入所得税。假如一个人有一套除自住房之外的房子,从50万升值成500万(几十年时间是有这个可能性的),那么增值部分就是450万,按50%缴交增值税收入,也就是说225万差不多要乘以最高的税率(因为收入大于10万),即有超过100万的钱落入政府的腰包。这还仅仅是收入税的部分。交了收入税之后,政府还要收三项费用,即遗产验证费(大约1.5%)、遗产执行费(2-3%)和律师费(3%左右)。这三项费用的收取是以总资产为基数来计算的,大约占总资产的7%左右。假如一个人有1000万资产,差不多70万又没了。也许有人会认为有1000万资产,才不在乎交一两百万的税。可能没钱的时候是有可能这样认为的,交了税还剩下七八百万哩。可到真有钱的时候,不要说两百万,被政府收走20万可能都会心疼一下。想想,大百分之十几近百分之二十的税费,你真的认为不多吗?想想你手上有十万被政府收走两万你心疼吗?赚钱不容易啊,能够省掉税也是一种赚钱啊,别老把眼睛盯在资产的收益率上,做好遗产规划也是会给你及家人带来利益的。
大家知道,保险赔偿金是免税的,所以在遗产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把保险这个金融工具的免税功能充分地考虑到。分红保险与其他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保额会不断的增长,而且越到后面增长得越快,最终财富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的寿命的长短。现在人的寿命都变得越来越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分红保险作为财富传承要比一般的终身人寿保险要好得多。用分红保险来传承财富,不但可以做到资产增值不输于其他投资产品,更可以做到免税和免除各项费用,在转移时更容易操作(如不需要计算时间点,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不需要支出任何费用等)。更重要的是,这种财富传承手段是一种理财意识。下一代人从上一代人身上获得了财富的传承,下一代人再把这种意识传承到下下一代。有了这种意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就有可能被打破,而实现一代富裕永远富裕的财富梦想。
(本文只作为信息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具体投资理财建议,亦不明示或暗示买卖任何具体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任何投资理财行为,请事先咨询专业合格的理财顾问,或与本人联系单独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