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10/20
明报
中国和日本外交部昨天宣布,就解决侵华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达成协议,日方愿意向中方赔偿 3亿日元。但在字眼上日方又节外生枝,不但没有道歉声明,而且不用赔偿而用「支付」,尽显对中国人的不礼貌与轻视,事件已引起不少国民强烈反应,纷纷表达不满。日本政府的态度,实在令人齿冷,中国政府应该采取更强硬的手段惩戒日本。
今年 8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日军遗留化武导致 1死 40多人受伤事件,举国哗然。国民愤慨的是,日本 72年前开始侵略中国的恶行,至今不但仍留下疤痕,而且还造成新的伤害;日本侵略军使用了杀人不见血的化学武器,铁证如山。日本朝野经常强调不应该对陈年历史纠缠不清,但最教中国人愤怒的,正正就是这种对待历史不负责任的态度, 90年代初,联合国讨论「禁止化武」,日本代表竟然无耻地提出,「销毁遗留化武首先应该由发现国负责」,对于侵略中国残害无辜平民不加反省,对于自己的军队在中国遗留侵略罪证还想「撒赖」,这种强盗逻辑理应受到国际谴责。
1992年联合国通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并于 5年后生效,日本是缔约国,理应遵守协议在 10至 15年内销毁在中国境内遗留的全部化武。然而,日本不但行动缓慢,甚至连有关埋藏地点都不愿意提交给中方,导致国民防不胜防。中方估计日军遗弃的化学弹近 200万枚。更教人担心的地方是,国家最近决定重振东北经济策略,动土挖墙的工程势必增加,而东北刚好是当年日军侵华的主要战场,因此我们忧心今时今日的东北工人仍会面对很大的化武威胁。如果按照日本目前处理遗弃化武的「耍赖」态度,恐怕将会有更多中国人受害。因此我们要求中国政府向日本提出严正交涉,要日方尽快协助中国找出过往在中国埋藏化武的地点。
国民对于日本这次只赔偿 2000多万元人民币根本不稀罕,更教人愤怒的是日方连使用「赔偿」一词都吝啬。日本须知道,今天中国的国情已经改变了,政府施政已经不能违背民意。早前,数以万计国民通过互联网反对国家拟采用日本技术铺设北京至上海快速铁路,已导致有关部门不得不审慎决定;政府对于国民到日本索赔、开船到钓鱼台宣示主权也不敢再阻挠,甚至连少数国民到日本驻华使馆递交抗议信都不会阻拦。
若是今后日本政府继续对中国人采取轻蔑的态度,势必在全国激发更大的反日情绪,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日本将会自食苦果。这次事件的责任,主要在日本,但中国外交部不应接受日本回避「道歉」、「赔偿」的态度。日本避用「赔偿」是怕开先例,固应谴责,但中国接受低额赔偿以及使用「支付」字眼,难道就不怕开一个恶劣的先例吗?
2003/10/20
明报
中国和日本外交部昨天宣布,就解决侵华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达成协议,日方愿意向中方赔偿 3亿日元。但在字眼上日方又节外生枝,不但没有道歉声明,而且不用赔偿而用「支付」,尽显对中国人的不礼貌与轻视,事件已引起不少国民强烈反应,纷纷表达不满。日本政府的态度,实在令人齿冷,中国政府应该采取更强硬的手段惩戒日本。
今年 8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日军遗留化武导致 1死 40多人受伤事件,举国哗然。国民愤慨的是,日本 72年前开始侵略中国的恶行,至今不但仍留下疤痕,而且还造成新的伤害;日本侵略军使用了杀人不见血的化学武器,铁证如山。日本朝野经常强调不应该对陈年历史纠缠不清,但最教中国人愤怒的,正正就是这种对待历史不负责任的态度, 90年代初,联合国讨论「禁止化武」,日本代表竟然无耻地提出,「销毁遗留化武首先应该由发现国负责」,对于侵略中国残害无辜平民不加反省,对于自己的军队在中国遗留侵略罪证还想「撒赖」,这种强盗逻辑理应受到国际谴责。
1992年联合国通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并于 5年后生效,日本是缔约国,理应遵守协议在 10至 15年内销毁在中国境内遗留的全部化武。然而,日本不但行动缓慢,甚至连有关埋藏地点都不愿意提交给中方,导致国民防不胜防。中方估计日军遗弃的化学弹近 200万枚。更教人担心的地方是,国家最近决定重振东北经济策略,动土挖墙的工程势必增加,而东北刚好是当年日军侵华的主要战场,因此我们忧心今时今日的东北工人仍会面对很大的化武威胁。如果按照日本目前处理遗弃化武的「耍赖」态度,恐怕将会有更多中国人受害。因此我们要求中国政府向日本提出严正交涉,要日方尽快协助中国找出过往在中国埋藏化武的地点。
国民对于日本这次只赔偿 2000多万元人民币根本不稀罕,更教人愤怒的是日方连使用「赔偿」一词都吝啬。日本须知道,今天中国的国情已经改变了,政府施政已经不能违背民意。早前,数以万计国民通过互联网反对国家拟采用日本技术铺设北京至上海快速铁路,已导致有关部门不得不审慎决定;政府对于国民到日本索赔、开船到钓鱼台宣示主权也不敢再阻挠,甚至连少数国民到日本驻华使馆递交抗议信都不会阻拦。
若是今后日本政府继续对中国人采取轻蔑的态度,势必在全国激发更大的反日情绪,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日本将会自食苦果。这次事件的责任,主要在日本,但中国外交部不应接受日本回避「道歉」、「赔偿」的态度。日本避用「赔偿」是怕开先例,固应谴责,但中国接受低额赔偿以及使用「支付」字眼,难道就不怕开一个恶劣的先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