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突击搜查爱立信办公室,华为正式起诉美国政府。

向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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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7日,中国华为公司发布声明,决定起诉美国政府。

华为在深圳总部发布会上向外界透露,华为有证据表明美国政府涉嫌入侵华为服务器。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召开的巴塞罗那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obile World Congress)贸易展上,美国国务院的网络安全主管斯特雷耶(Robert Stereyer, )对记者表示,华为的设备“可能”被中国政府“影响”,但没有提供特别的证据。

对此,在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在大会发言称:“华为从来不涉及更多利益。”

他还提到了前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员工斯诺登(Edward Snowden)透露的美国通讯监听项目“棱镜”。他问道:“棱镜、棱镜,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到底谁最可信!”观众笑了起来。“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你不知道棱镜是什么,可以去问问斯诺登。”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一直在试图推进引渡被拘押在加拿大的孟晚舟。当地时间3月6日上午10时,孟晚舟在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出庭。经过17分钟的庭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检察方(Crown Council)律师表示与辩方律师团队达成协议,将此案延期至2019年5月8日再审理。从即日起到5月8日,检察方与辩方律师团队将商议递交给法庭的申诉。

庭审中,孟晚舟的辩方律师佩克(Richard Peck)表示,这一案件“高度不寻常”,他们对其后的“政治动机”表示“严重关注”,此前美国总统的言论可能对案件的正确审理有所影响。

孟晚舟引渡再延期 深谙北京战术的华为出招有效

当地时间3月6日,中国科技公司华为高管孟晚舟按计划来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听取法官定出举行首场引渡聆讯的日期。在开庭仅仅17分钟后,法官宣布案件押后至5月8日处理,未有定出引渡聆讯的日期。

华为事件随着孟晚舟和华为公司接连起诉加拿大和美国政府而继续发酵,回顾中方的施压和华为的反击,可见其战术有很多相似之处。

孟晚舟案再度延期,引渡听证会仍遥遥无期


华为开始反击

美国一直极尽打压的华为公司出招了。3月4日,多家海外媒体报道称,中国科技企业华为将起诉美国政府在去年签署的《美国国防授权法案》中的一项附加条款。

3月3日,被加拿大拘押的华为公司CFO孟晚舟已将加拿大联邦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以及加拿大皇家骑警告上法庭,指控上述机构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另外,中国政法部门的官方新闻网站在3月4日报道了对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Michael Kovrig)的间谍活动指控。孟晚舟事件之后,康明凯因涉嫌威胁中国国家安全而被拘捕。

除了康明凯之外,还有另一名加拿大人斯帕沃尔(Michael Spavor)仍在中国被拘留。另一名加拿大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因在华走私毒品案在1月被判死刑。虽然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多次表示“担忧”,谴责中国“随意”拘捕加拿大人,但也无计可施。

孟晚舟被捕以及美国对华为的起诉,实际上是对北京的一种试探


北京应对贸易战给华为的启示

华为事件一直被和贸易战联系在一起。从华为的起诉的内容,和中美谈判对华为事件的切割来看,在现阶段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

有趣的一点是,北京应对贸易战的招式,或许可以解释华为现在选择反击的逻辑。

贸易战之初,面对美国的关税威胁,北京选择了以静制动。美国不断出招,制造中国科技企业中兴的危机、撕毁“不打贸易战”的协议,再把眼光放到打压华为,北京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坚定自身的底线,该反制的时候反制,该谈判的时候谈判,并不为其所动。

当美国用起诉华为试探北京,北京冷静地对中美谈判和华为事件切割处理。中方明确反对美国和加拿大的指控,指其背后有政治动机,且在司法层面上进行了反击。同时,中美也积极进行贸易谈判,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启动并没影响到中美在谈判中取得进展。
 
  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的讲话全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上午好!

  今天,华为宣布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对《2019年国防授权法》(“NDAA”)第889条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发出挑战。华为希望获得如下救济措施:法院判定NDAA中针对华为的限制措施违反宪法,同时颁发永久性禁令,禁止实施该限制措施。

  美国国会一直未能向我们展示支持限制华为产品销售的证据。在竭尽所能试着消除一些美国立法者的疑虑之后,华为别无选择,只能在法庭上挑战这一法律。该禁令不仅违法,还伤害了华为以及美国消费者。

  华为在17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作为全球领先的技术提供商,华为的责任是遵从标准,制造安全的设备,我们一直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过去三十年,我们拥有良好的网络安全纪录。华为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植入后门。我们也绝不允许别人在我们的设备上这样干。

  美国政府一直污蔑华为是威胁,还攻击我们的服务器,窃取邮件和源代码,而且从来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撑其关于华为是网络安全威胁的指控。

  而且,美国竭力诋毁华为、影响公众舆论。更糟糕的是,美国政府试图阻止华为参与其他国家的5G网络建设。

  通过高额投资,华为成为全球5G领导者。鉴于美国从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安全指控,我们怀疑它不让其他国家使用华为产品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担心其他国家会使用先进的5G技术赶超美国?

  或许美国政府错误地认为,压制华为能使其从中受益。但事实是,限制华为参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5G网络建设只会损害这些国家的利益,而更快地部署5G网络会使所有国家受益。

  令人遗憾地是,在我们没有机会辩护的情况下,美国却颁布NDAA对华为进行限制。

  2019 NDAA 889条不仅阻止华为向美国客户提供服务,还损害我们的声誉,让我们失去为美国以外客户提供服务的机会。这是对美国立法程序的滥用,剥夺了华为走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有悖于三权分立原则,背离了美国的法律宗旨,违背了宪法制定者的初衷。这不但侵犯了华为的权利,也伤害了美国消费者。通过颁布NDAA,美国国会扮演了法官、陪审团和执法者的角色,这是违宪的。

  其他国家也在反对美国政府打压华为的做法,美国总统本人最近也对使用虚假的安全理由来阻止华为的做法提出质疑。如果撤销这条法律(本来就应当撤销这条法律),华为就有机会向美国提供更加先进的技术,帮助美国建立最先进的5G网络。华为愿意解决美国政府的安全担忧。取消NDAA对华为的禁令可以让美国政府与华为一起解决真正的网络安全问题。

  采取法律行动是我们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我们希望,法院能做出对华为以及美国人民都有益的正确决定。

  谢谢!
 
原来是申请救济。。。
 
知道为什么美国要禁华为了吧!
别的我可以随便进入,丫的还要入侵。
 
华为服务器不安全啊!:eek:
 
期待华为拿出美国入侵服务器的实证。
 
华为出手了!7名资深律师 高级别诉讼的"标配阵营"
京港台:2019-3-7 22:18| 来源:智合

  华为(专题)出手了!

  今天,华为在深圳总部正式宣布起诉美国政府。

  发布会上,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宣布,华为已向其美国总部所在地的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第889条违反美国宪法。

  2家大所+1家精品强所,美国式高级别诉讼的“标配阵营”之一。

  7名资深律师,华为的律师团阵容如下:

  Jones Day

  律所简介: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创立于1893年,经过多年发展,众达目前在世界主要经济和金融中心均有近50家分所,共有2500多名律师, 为规模最大、地域覆盖最广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反垄断和竞争、国际诉讼和仲裁、知识产权、劳动雇佣法、业务重组与破产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全球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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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en D. Nager

  Glen Nager担任本案中华为的首席律师。

  他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的法官助理。

  他曾代理了13起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在反垄断、民权、就业、环境法、政府合约和知识产权等主题领域提起过上诉,客户包括通用电气,H&R Block,IBM和Sodexo等。

  经典案例包括代表Sodexo获得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以3-0决定撤销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和代表雪佛龙在美国最高法院涉及合资企业定价的反托拉斯案中胜诉等等。

  钱伯斯美国榜(2013-2014,华盛顿特区劳动雇佣及上诉)评价:因其在上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受到称赞,并且“非常善于快速了解情况并制定获得良好结果的战略”。

  1986-1988年,美国司法部副检察长助理

  1995-2000年,美国国会合规办公室董事会主席

  2006-2008年,USGA总法律顾问

  2009-2014年,在USGA董事会任职

  乔治城大学兼职教授,教授行政法和宪法

  教育背景:

  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1982年

  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工商管理学士,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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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yan J. Waston

  Ryan J. Waston专注于上诉和涉及联邦监管机构的辩护,执业范围涉及行政法和宪法、法定解释和联邦机构行动等领域。他曾参与了许多涉及联邦监管机构提议或最终行动的事务。他还曾参与说服法庭废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烟草产品的标签和品牌名称等多项变更实施预先批准这一要求。

  教育背景:

  乔治·华盛顿大学,2007年,法学博士

  宾夕法尼亚州弥赛亚学院,2002年,经济学学士

  Morgan,Lewis & Bockius LLP

  律所简介:

  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Morgan,Lewis&Bockius LLP)是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北美、亚洲、欧洲和中东设有31个办事处,拥有约2200名法律专业人士。2018年全球创收100强(The Global100 Most Revenue)第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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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rew D. Lipman

  Andrew D. Lipman的业务范围为电信法及相关领域,包括监管、交易、诉讼、立法和土地使用等。其服务的客户来自通信、互联网服务和技术、传统和新兴无线服务、卫星服务、广播、竞争性视频服务、电信设备制造和其他高科技应用等领域。此外,他还负责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电信运营商私有化业务。

  他参与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州公共服务委员会、国会和法院的大多数新的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曾参与制定了1996年《电信法》的关键条款。近十年来,他作为创始人之一担任美国最大的竞争性本地服务提供商MFS Communications的高级副总裁,负责法律和监管事务。

  国际电话会议协会总法律顾问

  国际卫星用户协会的立法/监管法律顾问

  纽约(专题)、纳斯达克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五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曾任职于美国交通部长办公室

  教育背景:

  斯坦福法学院,1977年,法学博士

  罗切斯特大学,1974年,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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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ssell M. Blau

  Russell M. Blau于2014年加入摩根路易斯,其业务范围为电信法及相关领域,包括诉讼、监管、交易和立法。他的客户包括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媒体公司、设备供应商、消费者和投资者。

  他代表电信运营商处理诉讼和仲裁事宜,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正式投诉程序。他还就联邦和州监管问题向客户提供建议,包括证券发行、并购和其他公司交易问题。

  教育背景:

  哈佛大学法学院,1982年,法学博士

  哈佛大学,1978年

  Siebman,Forrest,

  Burg & Smith,LLP

  律所简介:

  Siebman,Forrest,Burg&Smith,LLP是一家聚焦德克萨斯州本土业务的美国律所,在德克萨斯州谢尔曼、普莱诺、马歇尔和泰勒四个城市设有办事处。该律所对德克萨斯州当地的法律习惯、司法程序非常熟悉,其业务领域包括商事诉讼、刑事诉讼、人身伤害、婚姻家事等。除了德克萨斯州当地的客户,他们也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日本(专题)、韩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英国、瑞典、荷兰和加拿大(专题)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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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yde M. Siebman

  Clyde M. Siebman是美国最强的知产、商业诉讼律师之一,Siebman,Forrest,Burg&Smith,LLP的创始合伙人(电视剧),负责管理谢尔曼和普莱诺办公室。德克萨斯州东区律师协会的创始成员,连续担任了前四届主席。他专注于复杂民事诉讼,工作重心在德克萨斯州东区,德克萨斯州北区达拉斯分部和德克萨斯州西区奥斯汀分部。

  他在德克萨斯州东部、北部和西部地区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包括在博蒙特、达拉斯、马歇尔、普莱诺、谢尔曼和泰勒的陪审团审判)从事高风险诉讼超过30年。

  他的肖像现在被悬挂在保罗·布朗联邦法院的律师会议室里。

  1986年-1987年,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Paul Brown法官的法官助理

  1992年至2015年,在 Martindale-Hubbell的同行评价评级中获得"AV" Preeminent评价

  2003年至今,被汤森路透评为德克萨斯州超级律师

  2014年至今,被Woodward/White Inc.评选为“美国最佳律师”

  教育背景:

  南卫理公会大学法学院,1984年,法学博士

  南卫理公会大学法学院,1980年,心理学学士

  南卫理公会大学法学院,1980年,工商管理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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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hael C. Smith

  Michael C. Smith是Siebman马歇尔办公室的负责合伙人,在复杂商业和专利诉讼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他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代理过800多起案件,自2000年至2009年担任该地区规则咨询委员会主席。

  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诉讼部主席和编辑委员会主席

  德克萨斯州东区律师协会前任会长

  美国东部德克萨斯州分会主席,基金会终身研究员,美国审判委员会(ABOTA)

  教育背景:

  德克萨斯州韦科市贝勒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992年

  Lyndon B Johnson公共事务学院,1989年

  东德克萨斯州立大学,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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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zabeth Forrest

  Elizabeth Forrest是Siebman, Forrest, Burg & Smith, LLP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善于为客户处理各种各样的诉讼事务,包括商业纠纷、专利和商标侵权、商业秘密盗用、虚假陈述法案件以及其他在德克萨斯州东北部州和联邦法院的民事案件。她同时担任德克萨斯州东区律师协会董事会成员,德克萨斯州东区女性律师委员会/协会主席。

  在2015-2016年,她曾担任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Amos L. Mazzant, III法官的法官助理,也曾经是德克萨斯州高级专利诉讼委员会调解人和专家组成员。

  教育背景:

  西雅图(专题)大学法学院,2014年,法学博士

  南卫理公会大学,2010年,新闻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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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律师Glen D. Nager演讲全文

  大家上午好,我是Glen Nager,此次案件的首席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华为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向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挑战《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第889条的合宪性。具体而言,此次诉讼是基于美国宪法的三个密切相关的不同方面:剥夺公权法案(Bill of Attainder)条款、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以及授权条款里的三权分立原则。

  剥夺公权法案(Bill of Attainder)条款禁止通过带有选择性和惩罚性的法律。根据起诉书,2019 NDAA的第889条违反了宪法的这一禁止性条款,因为第889条仅禁止华为(和另外一家实体)向联邦政府,以及与联邦政府签署合同或接受联邦政府贷款和资助的实体提供特定产品。

  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要求在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和财产前,应该行使正当法律程序。根据该条款,只有在遵循普遍适用规则的前提下,依法剥夺自由才是合乎宪法规定的。根据我们的起诉书,第889条仅针对华为(和另一家实体),禁止其销售相关设备,这违反了这一普遍适用的要求。起诉书还表示,第889条暗指华为受制于中国政府的影响且构成安全风险,这是对华为的污蔑。

  最后,根据宪法的授权条款,美国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是独立的,由不同的分支机构负责。根据授权条款,国会只有制定规则的权力,没有针对个人执行这些规则的权力,只有行政或司法机构才有权力针对个人执行这些规则。根据起诉书,2019 NDAA的第889条直接认定华为与中国政府有关联,而不是向对待其他中国公司一样,依法让行政机构和法院作出判断。这违反了授权条款,包括授权条款里的三权分立原则。

  在签署2019 NDAA时,美国总统曾提出反对意见,称NDAA条款会引发有关三权分立的重大担忧,而且反映了国会的越权。我们此次发起的诉讼也对第889条提出了类似的反对意见。我们要求法院判定第889条违宪,并判令禁止针对华为适用该条款。我们期待在法庭上进一步阐明我们的主张。

  (文中各律师简介来源于律所官网,Glen Nager演讲来源于华为官网)
 
到底怎么入侵服务器的,
很好奇。
 
我必须全力支持华为起诉美国政府, 请一审二审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不告倒美帝国主义华为是孙子。

帮华为的赶紧捐款啊, 转贴不算数, 一毛钱的用都没。
 
我必须全力支持华为起诉美国政府, 请一审二审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不告倒美帝国主义华为是孙子。

帮华为的赶紧捐款啊, 转贴不算数, 一毛钱的用都没。


华为缺钱吗?
与其把钱拿来打广告,不如拿来起诉美帝。

华为这着绝对是妙棋。
 
法制社会,诉诸法律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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