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给你想了一个情况:有天堂必有地狱,
天长日久, 那么多人, 要么去了天堂, 要么下了地狱, 总会有一些想看看对方的情况, 领略一下异地风光。
天堂的难道就不想尝尝地狱小吃,火泉边上来个烧烤?
地狱的就不想去天堂洗个澡,听个戏?
更有那么多家庭, 分置在异地, 一家子人, 有的上天堂, 有的下地狱, 就算不能团聚吧, 隔三差五的见个面, 吃个早茶, 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牛郎织女还要每年桥震一次呢。
这就是机会。
为什麽用这样的词?能否举事实说明“狼”?它吃了你的肉还是占了你什么便宜?披着狼皮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