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您早!加拿大新移民法
送交者: 上官天乙 2001年11月06日20:37:19 于 [卑诗华人社区]http://www.bbsland.com
托联邦移民部长卡普兰的福,加拿大新移民法终于最后通过,并正式生效。
听说由于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有人曾经呼吁延迟,以便腾出时间增加防“恐”的
内容。多亏卡普兰坚持先通过,再修改,才有今天的早熟蒂落。
程序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一套程序,由不同的人来推动、操作或执行,情形硬
是大不相同。
早先,加拿大移民部曾在2000年4月7日把该议案交国会讨论,,不幸年底提前联邦大
选,遭到搁置.。今年2月再次递入国会,经过类似卡普兰的各色人等的紧追慢赶,
6月13日众议院三读通过,6月14日参议院一读通过,9月19日参议院通过二读 ,
到现在三读通过,总督签字生效,竟已然辗转一年多了。而要等到明年6月正式执行,
还需半年。
与不紧不慢的民主立法程序相比,我辈正在蹲“移民监”的人们却是另一番情景和
心情。就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认识的一位在温哥华无法找工的男士,深圳那边
倒有一个待遇优厚的职位,结果就因为1年必须在加居留183天以上的限制,前不久
忍痛离开深圳,老老实实来这边做无业游民,坐吃山空。还有人经济实力不这么雄
厚,又眼看北美经济不景气,新移民找工难上加难,长期坐吃山空的“移民监”生活
实在无法承受,乃至于灰头土脸败兴回国。
按照新法,只须在移民后5年内住满2年,其它时间能去哪就可以去哪。这对初来乍
到、活动能量本来有限的蹲“移民监”人士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解放。今后,
暂时难以落地生根的人们,就有相当的自由去感受感受外面世界的精彩,而不必非
得吊死在加拿大的某棵树上了。
不过我还不清楚5年里住满2年之后,是不是就能永久保持居留权,无须继续下一个
5年的轮回?果如此,那当然最好。
其实,既然6年里住满3年就可以入籍,得到永久牌的加拿大国籍,那么5年里住满2年,
永久获得居留权,便是相当通情达理的事情,并不过份。
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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