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律師公會反駁人大法工委 限制司法獨立違反基本法

gocano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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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十九日晚上指出,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的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公會認為,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是否違憲,是限制香港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亦是違反基本法。

據星島網,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今天早上裁定,香港「禁蒙面法」違憲嚴重削弱香港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管治權,不符合基本法,並主張,只有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則反駁表示,香港法院以往曾宣告某些違憲法律條文無效,而法院過往運用這權力並未曾受到質疑。根據上訴庭的案例,香港法院必須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的條文與精神判案,法庭亦有責任宣告違憲的法律條文無效。倘若案件牽涉法律條文的合憲性而法院卻不作出裁決,法院就不能捍衛「基本法」,違反司法誓言要求法官擁護「基本法」的條件 。

「基本法」第 160 條規定,如任何法律條文與「基本法」牴觸,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根據「基本法」第 19 條,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 85 條亦指出香港法院應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是限制香港法院一向享有的獨立司法權亦違反「基本法」,破壞「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

大律師公會認為,大眾固然可以評論及批評任何法院判詞,但任何建議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之前就「基本法」作出詮釋或評論的主張,無疑會給予公眾一個印象,就是香港司法機構及制度「被施加壓力」,這完全無助捍衛對香港法治的尊重。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4175423?from=udn_ch2cate6640sub120538_pulldownmenu
 
大律师公会有啥用啊?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
:dx:
 
工会,我们这里都知道是啥玩意。: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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