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技术贴,讨论下双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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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轮运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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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几篇英国给香港人颁发英国公民身份的新闻,又看了看梁振英针对英国这一政策写的文章,提到公民与国籍的区别,选举权等等。才发现所谓的双国籍根本不和原先想的那样。原先被忽悠西方国家多重国籍的便利其实根本都是镜花水月。贴几篇文章给大家看一下,讨论讨论,有真明白的欢迎来给上上课。
 
英国想让部分港人成"英国公民"?梁振英发文驳斥
2020-06-05 13:38 观察者网
“港区国安法”上线在即,英国政府突然关心起香港人的“照护问题”,声称或将更改移民政策,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可能“获得公民资格”。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6月4日继续发文驳斥相关言论,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若英国坚持BNO持有人是“英国公民”,那些这人在香港的投票权也应被取消。
按照英国首相约翰逊的说法,目前香港特区约有35万人持有BNO,另有250万人有资格申请BNO。
约翰逊3日在媒体撰文,宣称若在香港实施国安法,将允许持BNO的香港人延长签证至12个月(目前为6个月),并可以续期及获得更多权利,包括在当地工作,令其拥有获得公民资格的途径(could place them on a route to citizenship)。
对此,梁振英直指这是“英国人的独白戏”。他4日晚至5日凌晨在脸书多次发文,表示“英国外相刚在国会讲完BNO护照问题,首相又写文章加码,可惜泛民(反对派)只是继续把希望押在美国身上,对英国不瞅不睬。不列颠帝国日暮途穷,看来是香港跨党派的共识。不知何故,又想起林则徐....”

梁振英指出,真英资、假英资在中国业务规模庞大,
英国政府若真的怀疑香港特区的自由、法治,他们的做法竟然不是撤走英资,而是忽然关心起他们过去抛弃的BNO人士,“你相信吗?”

在梁振英看来,英国不应高估香港人对移居英国的兴趣,“尤其是如果中国政府宣布,凡接受英国政府单方面安排的香港居民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和香港居留权”。

他进一步指出:“既然世上没有民主政体容许外国人有投票权,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开始取消英国公民(包括黎智英)在香港的投票权?如果英政府坚持BNO护照持有人是英国公民,所有这些人的投票权也应被取消。

在这条帖子下方的评论区,网民一致对该建议表示支持,有人建议,针对“居英权”做出限制在港投票或在港居留权,还有网民建议禁止拥有双重国籍,包括BNO护照。


针对英国政府近期频繁炒作的BNO问题,我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上月已经指出:
“关于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问题,英方曾与中方互换备忘录,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解释中明确指出,所有香港中国同胞,无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着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如果英方执意单方面改变有关做法,不仅违背自身立场和承诺,也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我们对此坚决反对,并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而在6月4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针对媒体提问“香港约有37%的人考虑移民国外”,赵立坚回应:“我不知道你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中国来去自由。”
(原标题:英国想让部分港人成“英国公民”?梁振英:在港投票权应被取消)
 
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但仔细研究就能发现,由于各国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真正操作起来“麻烦一大堆”。
(德国之声中文网)最近,澳大利亚副总理乔伊斯因为从父亲那里"继承"新西兰国籍,而丧失议员资格。去年,该国通过法案,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者担任两院议员。这一新规定让不少议员被迫离职。由此,"双重国籍"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德国之声研究了全球部分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对于政治人物以及普通民众的影响。


德国:例外情况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德国才承认某人拥有双重国籍。比如,在当局允许下获得另一国国籍;或者是来自其他欧盟国家或瑞士的公民也可以在保留原国籍的情况下,申请德国国籍。

虽然认定较为严格,但是在德国合法拥有双重国籍的当事人可以出任公职。比如在2010年至2013年担任下萨克森州州长的麦卡利斯特(David McAllister)就同时拥有德国和英国国籍。这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位拥有双重国籍的联邦州长。

不过在归化入籍的问题上,情况就不太一样。几乎所有希望入籍德国者都要放弃原本拥有的国籍。


中国:至高无上

中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除此之外,"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于香港公民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根据规定,无论是否拥有英国护照,"所有香港华人同胞均为中国公民"。2016年,香港"铜锣湾书局"事件爆发,当事人之一李波一度"失踪",疑似被中国公安机关扣留。由于李波持有英国护照,伦敦方面表达关注。而中国外长王毅则表示,李波"首先是中国公民",

荷兰:视情况而定

荷兰允许双重国籍,但警告申请者"根据情况不同,你可能必须在荷兰国籍和其他国籍之间作出选择"。意思很明白:政策是自由开放的,但可能会有例外情况。

比如今年7月,荷兰首相马克·吕特(Mark Rutte)警告生活在英国的荷兰公民,如果他们为了在英国退欧之后留在那里而申请英国国籍,那就会被剥夺荷兰护照。

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荷兰公民可能因为出生权、延长居留或婚姻而获得其他国家的国籍。但这些国家中不包括挪威和奥地利,这两国都与荷兰签署双边协议,互不允许双重国籍。

虽然规定严格,但拥有摩洛哥、荷兰双重国籍的阿里卜(Khadja Arib)却是一个罕见的例外,而且在政坛上表现不凡:她是荷兰众议院的发言人。

印度:特例独行

与中国一样,印度公民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不过,因为海外印度裔的持续呼吁,新德里政府想出了一个折中办法:海外国民身份。拥有这一身份的印裔外籍人士可以得到前往印度的多次往返签证,并且不用进行外国人登记注册。

海外公民身份并不是真正的国籍,也没有与之相应的公民权利,比如选举和被选举权、出任公职等。

有一个例子较为棘手:在葡萄牙殖民期间出生在果阿(Goa)的印度人,尤其是那些在1958年到1961年间获得葡萄牙"身份证"的人。印度认为,得到葡萄牙"身份证"意味着此人出生记录登记在欧洲国家,并因此可以获得葡萄牙国籍。而印度法律是不允许国民持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印度计划让这些人作出选择,要么持有印度国籍,要么保留葡萄牙国籍,两者不能并存。
 
美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和很多人的『常识』相反),但并不在法律上要求外籍人员入美籍时放弃外国籍。加入美国籍的外国人使用原外国护照并不和美国法律矛盾。
但是:大家可能以为国籍只是护照旅行方便的事情,其实不然。国籍还涉及政治归属、领事权利等一系列的问题。
举个例子,比如你原来是B国人,B过允许双重国籍,不要求加入美国籍的B国人放弃B国籍。但你入了美国籍之后,你只能用美国护照进入美国,你不能以B国人的身份作为外国人进入美国。在美国法律框架下,你被当做美国人看待,你的B国人身份是不存在的。所以,如果你在美国犯了罪,你是不能请求B国的领事协助的,因为美国法律不承认你是B国人。如果美国和B国发生战争,你有为美国效忠的义务。一个外国人在美国不可能受到叛国罪的指控,但有外国护照、也有美国护照的人却可以,因为美国法律不承认他的外国人身份。

作者:知乎用户
链接:美国和法国承认双重国籍么? - 知乎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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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双重国籍目测还不如个PR实惠啊。没有选举权,甚至没有居住权,除了旅游不用签证,貌似只有一个头衔....
原先还真以为只有中国不承认双国籍。现在看开放双国籍的国家/地区,大部分都是有各种限制的,或多或少作为历史遗留下来问题的延续。比如香港。
美国的政策貌似和几年前中国的政策很相似。
 
最后编辑:
各位鼓吹西方多国籍自由的,批判中国不承认双国籍的,声讨建国初期新中国抛弃了海外华侨的,保守党粉丝,倒保人士。欢迎各抒己见:jiayou:
 
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很多加拿大人有美国和加拿大国籍。
美国不关心你有没有其它国籍,就是说,如果你犯了事,他只认为你是美国人,想抓就抓。
 
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很多加拿大人有美国和加拿大国籍。
美国不关心你有没有其它国籍,就是说,如果你犯了事,他只认为你是美国人,想抓就抓。
以前大使馆对于这种国际冲突,尤其是二代移民的身份好像也是这种默认的态度,最近仿佛改了。
 
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很多加拿大人有美国和加拿大国籍。
美国不关心你有没有其它国籍,就是说,如果你犯了事,他只认为你是美国人,想抓就抓。
中国也不认双重国籍,入外国籍等于放弃中国国籍。但你犯了事要抓你,会自动恢复你的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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