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蓝皮书评瑞云寺拆迁之殇:"生意眼"看"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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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蓝皮书评瑞云寺拆迁之殇:"生意眼"看"唐僧肉"

核心提示:2015年5月,全面综述2013年全年中国宗教发展情况的《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4)》出版。该书的“佛教分报告”,用大篇幅详细介绍了2013年与佛教界遇到的三件大事——“戏谑法海事件”“兴教寺事件”“瑞云寺事件”。基于三大事件的深广影响力,该佛教分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下为《2013年中国佛教发展形势及其热点事件评析报告》对福州瑞云寺事件的叙述。
福州瑞云寺事件及其舆情

瑞云寺是福州晋安区象园村的一座历史可溯及1896年的佛寺,因供奉被称为“柯文佛”的肉身而闻名。该寺占地560余平方米,常住着两位老比丘尼法师,70多岁的住持明参法师和一位80多岁的老法师。

所谓瑞云寺事件,是这间寺院在2013年12月8日上午遭到“强拆”被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披露出来,遂为社会大众知晓,并引发强烈关注;两位老法师此后遭受的状况,以及前后种种涉及该寺拆迁的情况也陆续被披露出来,佛教界纷纷发声表示再受伤害,同时也令民众舆情再受拆庙事件的冲击。

据关注此事的凤凰网记者的报道,12月8日上午7时30分开始,数百人手持各种工具冲进福州市晋安区瑞云寺实施“强拆”,佛像或被砸或被吊车吊走,至下午,寺院内部基本拆完,一片狼藉。

拆迁方还对两位老法师恶语相向,前来报道的凤凰网编辑、记者被驱散,来声援的僧人、居士等被阻止在外。

虽然老法师在寺庙遭拆前20分钟还能从容拜佛,但经此折腾,年逾八旬的老人已受惊病倒。

9日上午,福建省民宗厅厅长及福州市民宗局、晋安区民宗局负责人前往瑞云寺看望两位法师,表达了省民宗厅的处理态度:拆迁协议要重新签订(原拆迁协议不合法),明参法师还是瑞云寺住持,关于瑞云寺的工作(包括拆迁安置等),一定会征得明参法师的同意。(丹珍旺姆:《福建省民宗厅:瑞云寺事件领导要站出来处理》,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11日)

但是,当日下午,所在村委会的干部还是前来驱赶坚守废墟的老法师,甚至恶语其可还俗。

面对老法师的坚守,村干部又逼其签“生死协议”,协议称:你非在庙里住,一切后果自负,病了自己治,死了自己抬。为坚守道场,老法师最终同意了这样的“生死协议”。

11日早上,大量身穿保安服的不明身份人员再次闯入瑞云寺,将两位老法师强行抬出寺院。

13日,老法师被软禁在新寺。新寺址前拉上了警戒线,门前有看守,不让前来探望的法师和居士进入。

30日,拆迁办拿着与佛协签署的非法拆迁协议书让住持明参法师签字。明参法师表示协议内容都没看清楚,不能签字。所幸,随后福建省民宗厅现场协调处理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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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8日被强拆的瑞云寺(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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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上午,瑞云寺新址如临大敌,已被封锁。(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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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云寺之拆迁,缘由已久。有记者对此拆迁之事的前前后后做了专门调查,(梁昕:《旧城改造与古寺突围,福州瑞云寺拆迁困局调查》,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7日)发现其中颇为蹊跷。

自2010年起,瑞云寺被牵扯进“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屋区改造项目”中,而瑞云寺老法师们被描述成拒绝旧城改造。调查显示,法师们拒绝的不是旧城改造,而是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正当保障、先斩后奏的强力拆迁。

有关方给出的拆迁理由是,瑞云寺的旧址占据了拆迁区域内计划新建的一所小学的用地。但是,拆了旧寺建的新学校和不由分说拔地而起的新瑞云寺,居然是毗邻而居,二者相距不到50米!

且不论学校与寺院毗邻而建是否在义务教育理念上有值得商榷的方面,令人费解的还在于50米两边的拆旧建新,所谓何来?!

经记者探访发现,瑞云寺事件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利益。此外,尚未签订合法拆迁协议,拆迁方何以迅速地耗资近600万元建造一座建筑面积大于旧寺的新瑞云寺,而且不惜违规?为何老法师被搬进条件较好的新寺却直呼“活地狱”?村民们不仅不对拆寺毁佛表示愤慨,反而欢天喜地来“帮助瑞云寺搬迁”?如果新寺的建成只是简单地以旧换新,为何要成立一个完全由村民组成的“瑞云寺管委会”,而不是由老法师直接接管寺务?

透过这些迷雾就可以发现,转移旧寺之“宝”到新寺,重新打造新瑞云寺才是真正的目的。

据报道分析:“从拆迁方提供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等信息来看,参与建新寺的主体除了开发商外,主要是非法成立的瑞云寺管委会、福州市晋安区宗教局和区佛协。根据谁投资谁获利的原则,这些机构很可能就是实际获利方。”(路远征:《瑞云寺拆迁密码:新寺院才是“唐僧肉”》,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30日)

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或还有待深入了解和判别。不过,瑞云寺所在地区是福州一个极为繁华的地段,在此黄金地段,一座可以吸引周边居民祈福烧香的寺院,房价、地价很可能因为“信仰”的招牌而更趋飙升;对于有关部门而言,瑞云寺就是手中的“唐僧肉”,是未来无尽的“生意”;对于由村民组建的管委会而言,他们也能在未来新寺运作的收益中分得一杯羹。

而据报道,在拆迁过程中,新建的寺院管委会一再要老法师交出十几年来的香火钱;虽然瑞云寺早就有银行对公账户,但是约75万元拆迁款却是以瑞云寺没有账户的理由汇入区佛协账户的。对于有关方而言,拆迁款只是短期利益,瑞云寺未来的香火钱、每年佛教活动产生的收入才是实际可瓜分的钱财。(路远征:《瑞云寺拆迁密码:新寺院才是“唐僧肉”》,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30日)

由此,瑞云寺的拆迁便引发了其中存在利益之争的猜疑。

据报道说,老瑞云寺还有十分重要的一“宝”,就是瑞云寺是手续齐全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有一张宝贵的宗教活动场所合法登记证。

按现行宗教政策,审批新宗教场所极其困难,而拆了旧寺,这张登记证才能转到新寺。

然而,仅有合法性是不够的,还要有管理权,但旧寺一直有合法僧团住守,而且旧寺法师死守佛教产业。

于是,“听话”的区佛协成为瑞云寺的“代言人”,签了协议。从签协议到建新寺,从收取拆迁补偿款到建立管委会,都是绕开瑞云寺进行的。(路远征:《瑞云寺拆迁密码:新寺院才是“唐僧肉”》,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30日)

拆迁相关方面及地方媒体反复强调新瑞云寺的条件优于旧寺,建新寺是“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的“好意”。

新寺可以住好几十人,并非传统瑞云寺所需,况且,瑞云寺是有历史有特点的寺庙,新寺切断了瑞云寺的传统,所谓优良的条件也就失去了意义。

正如圣凯法师著文所说:“拆除瑞云寺,建一座小学,看似合情合理。但是,小学可以在任何地方新建,瑞云寺离开原址将失去文化遗产资源的意义。实际上,瑞云寺根本不必拆迁,只需要修缮和保护,更不能推倒重来。强拆瑞云寺是当地政府决策的失误,更是某些领导目光短浅与无知的体现。”(圣凯法师:《瑞云寺强拆与当代宗教发展困境》,凤凰网华人佛教,2013年12月11日)

此外,在舆情处理上也同样不当多多。比如,对于瑞云寺老法师通过网络维权、事件在网络上被披露等,有关方面也表示不满,并借当地佛教大和尚的名义,批评这种网络维权方式是对佛教的一种伤害。道理既然能这样歪讲,那么在那里发生瑞云寺这样的事件也就不足为怪了。

由相关报道看,在瑞云寺事件前前后后颇费周章的操作中,违规悖理之处确实清晰可见。正如刘元春教授愤然概括的那样:

其一,社区干部勒令出家人回家,向老法师恶言“你们赶紧回家,寺院不是养老院”,并将老法师们强行抬离寺院,已经造成强势驱僧离开其合法宗教场所之事实,是在剥夺国家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是《宪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其二,《宗教事务条例》是在《宪法》前提之下制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国家政策法规,其中对各级宗教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定位十分明确,对照来看,强力参与违规拆迁瑞云寺的市区宗教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大有“渎职”之嫌。

其三,违背《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履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等义务;第五十三条:不应有“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行为。

其四,整个拆迁过程,不仅侵犯宗教信仰者的基本尊严,也有太多违背社会良俗,践踏人伦道德的言行。

多年来,借着佛教繁荣发展,利用人们的信佛善心,社会上各种牟利之徒大行挟佛敛财之道,做出了形形色色的丑行。

但是,在目前全国上下提倡反贪反腐的形势下,在2013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重点严禁借佛敛财行为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后,像福州瑞云寺拆迁这般涉嫌欺弱的劣行,仍然堂而皇之地发生了,这不仅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的良知,而且对于有关法规的执行程度,又是一次考验和拷问。

兴教寺事件、瑞云寺事件成为热点问题的症结

两起事件之所以如此受到舆论热烈而深切的关注,引起社会的群情激愤,首先是因为两起事件的具体事项内容虽然各有不同,但所暴露的实质问题则完全一样,那就是权力、资本、欲望的贪婪勾结,而这也是引起社会公愤的大问题。

其次,这类事件的出现还说明,有些基层管理者的宗教认知还比较匮乏,行事水平还比较低,相关表现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方面都有很大发展和很大提高的状况十分不相称,与现代社会应有的精神水平、文明程度、行政水平更是有很大的差距。

且不说其中一些行为已然明显违规甚至违法,仅就一些细微现象,也很能说明何以这两起佛教事件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比如,遭受质疑的政府有关方面及事件操纵方对于社会舆论质疑所表现出的冷漠,就引起了民众的极大反感和指责,而且仅仅用官僚主义作风也是不足以解释的。

虽然,如今的佛教有比较繁荣的发展态势,信众群体也不仅仅是愚夫愚妇,但是,在长期的惯性认知下,宗教还是处于社会主要势力的边缘,官员们基本不会因为做了对佛教有害或者引起佛教界不满的事情而丢官,反倒是利用佛教富裕了一部分人或利益集团的会有利于官运;

历来,很多寺院的发展命运、僧人教内教外的地位等,与仰赖政府支持或者有势力者护持等因素有很大关系,作为个体的佛教寺僧等,在面对世俗社会时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

像瑞云寺这样的女众寺院,尤其还是身单力薄的两位年老女尼,其微弱不堪已经充分展示在世人面前了。这样的展现,同时也是对于社会民众的一种宗教教育,即佛教的现状不等于佛教丰厚的内涵和价值,穿上僧装的出家人并不等于修行得道者。对于佛教造成伤害的,不是媒体对于涉及佛教问题的揭露,而是借着佛教的名义所行的各种不正当的行径。

(作者周齐教授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及儒释比较等研究。)

载于《中国宗教报告》(2014) 作者:周齐; 转自凤凰佛教,201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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