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11-10-01
- 消息
- 1,149
- 荣誉分数
- 663
- 声望点数
- 273
大乘五蘊論是学习大乘佛教的基础。
我個人認為觀五蘊皆空是出離心升起的基礎, 也是發菩提心的基礎。
如何觀五蘊皆空?先要知道五蘊, 才能知道如何觀。
《大乘五蘊論》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1, No. 1612 No. 1612 [cf. No. 1613]
大乘五蘊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 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云何 地界。謂堅強性。云何水界。謂流濕性。云何火界。謂溫燥性。云何風界。謂輕等動 性。云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 云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云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云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 色。云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云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云何為色。謂眼境 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云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 大種因聲。云何為香。謂鼻境界。好香惡香及所餘香。云何為味。謂舌境界。甘味酢 味醎味辛味苦味淡味 云何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除四大種。餘所造觸。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云何名為無表色等。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無見無對 云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 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云何想蘊。謂於境界取種種相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云何名為諸餘心法。謂彼諸法與心相應。彼復云何。謂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 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 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 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是善六是煩惱。餘是隨煩惱。四是不決定 云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云何作意。謂能令心發悟為性。云何為思。謂於 功德過失及俱相違。令心造作意業為性。云何為欲。謂於可愛事希望為性。云何勝解 。謂於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為性。云何為念。謂於串習事令心不忘明記為性。云何三 摩地。謂於所觀事令心一境不散為性。云何為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 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我個人認為觀五蘊皆空是出離心升起的基礎, 也是發菩提心的基礎。
如何觀五蘊皆空?先要知道五蘊, 才能知道如何觀。
《大乘五蘊論》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1, No. 1612 No. 1612 [cf. No. 1613]
大乘五蘊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 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云何 地界。謂堅強性。云何水界。謂流濕性。云何火界。謂溫燥性。云何風界。謂輕等動 性。云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 云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云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云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 色。云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云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云何為色。謂眼境 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云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 大種因聲。云何為香。謂鼻境界。好香惡香及所餘香。云何為味。謂舌境界。甘味酢 味醎味辛味苦味淡味 云何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除四大種。餘所造觸。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云何名為無表色等。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無見無對 云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 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云何想蘊。謂於境界取種種相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云何名為諸餘心法。謂彼諸法與心相應。彼復云何。謂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 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 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 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是善六是煩惱。餘是隨煩惱。四是不決定 云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云何作意。謂能令心發悟為性。云何為思。謂於 功德過失及俱相違。令心造作意業為性。云何為欲。謂於可愛事希望為性。云何勝解 。謂於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為性。云何為念。謂於串習事令心不忘明記為性。云何三 摩地。謂於所觀事令心一境不散為性。云何為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 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最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