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链接: 加拿大10个常问的遗产规划问题是什么?
正文下半部分:
6. 我父母年岁已老,但他们从来没跟我提过做遗产规划或订立遗嘱,我是否要提醒他们,我应该如果开口?
如果你身边有人有处理去世亲人的事务或者就是遗嘱执行人的经历,那么你可能已经非常接受遗产规划的概念了,并且一般都会不介意谈起订立遗嘱的话题。可以让ta去和你父母聊聊这个话题。有些父母可能比较排斥这个话题,并且知道做遗嘱规划的益处很多。如果父母很排斥,需要明确告诉他们的是遗产规划并不会影响他们在世时对自己所有财产的支配权和享用权。另外有些父母认为现在就订立遗嘱会让子女不思进取,子女一心只盼望着将来要继承的遗产而不努力。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父母订立遗嘱不需要告知受益人,律师也有法律义务对遗嘱内容保密,并且律师有责任确保订立遗嘱人没有受到外力因素影响其决策,否则该遗嘱无法律效力。有数据显示,做了遗产规划的人比没有做遗产规划的人活的时间更长。
7. 如果你被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接下去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遗嘱执行人,并且你知道如何去处理整个estate, 那你可以自己亲自处理。可以参照问题3的答案。如果你完全没有头绪,或者太忙根本没时间耗费在一个可能长达两年的繁琐的事情上,通常可以找银行帮忙,五大银行都有专门的家庭信托和遗产处理部门帮你处理,银行会收取一定的遗产管理费。你只需要指定它成为你的遗嘱执行人代表 (agent for executor) 帮你管理estate。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某个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的话,那么只需要通知那个机构就可以了,它们会立即启动遗产管理程序。
8. 加拿大是否有遗产税和赠与税?我死后需要交哪些税?
1) 加拿大不像美国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是有其他由死亡引起的税收需要缴纳。在我所在的省份申请遗嘱认证时,需要根据遗产多少向政府缴纳遗产管理税或叫遗嘱认证费(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probate tax/probate fee)。每个省份计算方法不一样。安省是5万加币以内征收0.5%,超过部分是1.5%,且资产以千为单位。比如$500,360的遗产,认证费是50,000*0.5%+450,000*1.5%=$6,750。关于如果减少probate fee, 我以后可以详细讲解。
2) 另外遗嘱执行人需要提交逝者的最终纳税申报表,其中包括截至死亡日期的所有收入。所得税的认定处置规则是将死者拥有的所有资本资产(capital property)视为死前立即出售,无论该资产是否真正被出售了。这就产生了资本利得税。
3) 另外注册账户如RRSP,RRIF等的资产转移给受益人产生的税收也是由逝者的estate来承担的。如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有残疾的成年子女是受益人,则注册账户的资产转移给受益人时不产生税收。前提是逝者在生前已经设置了该受益人。
4) 如果我持有美国的资产,尤其是不动产,那么死后我有可能要缴纳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关税协议减免了很多加拿大人的美国遗产税。但是对于拥有超高净资产的人来说,持有大量美国资产死后会产生相对大的税务负担。以后我会详细讲解,加拿大人持有美国资产的传承及税收,和美国人在加拿大拥有加拿大资产又会如何。
9. 是否所有的资产都必须列明在遗嘱里? 有那些资产是否在遗嘱estate外传承的?
其实有很多资产都可以在estate外传承给受益人,并且不需要被计算在probate中,因此该部分资产也就不需要缴纳遗产管理税收。比如指定了受益人的人寿保险,在被保险人身故以后,受益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般很快便收到免税的身故给付金。又比如联名银行账户,或联名房产且设有生者自动获得死者权益条款(survivorship right),该账户或资产将直接转给在世的资产共有人。 再比如指定了受益人的注册账户,包括RRSP,TFSA, RRIF等,它将直接在estate外转给受益人。
10. 除了遗嘱,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同样达到传承遗产的目的?
这里就讲到家庭信托的作用,它主要起到一个在你和你的预期受益人之间的中介作用。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生前信托是在有生之年设立的,你可以指定该信托的受益人,增加删除条款,它可以在逝者死后继续运转,也可以选择在那时结束,将资产直接分配给受益人。遗嘱信托顾名思义是在遗嘱中设立的,根据遗嘱条款死后生效的。信托有很多好处,生前信托可以避免遗嘱认证,保密性比较好,不像遗嘱那么公开。信托还能保护受益人收到的遗产免受债权人追责,并且保护信托中的财产免受离婚财产分割的风险,同时通过设置某些限制条件和确限定分配资产给孩子的年龄,可以保护挥霍无度的孩子。最后如果孩子或配偶有残疾,那么建立家庭信托就由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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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父母年岁已老,但他们从来没跟我提过做遗产规划或订立遗嘱,我是否要提醒他们,我应该如果开口?
如果你身边有人有处理去世亲人的事务或者就是遗嘱执行人的经历,那么你可能已经非常接受遗产规划的概念了,并且一般都会不介意谈起订立遗嘱的话题。可以让ta去和你父母聊聊这个话题。有些父母可能比较排斥这个话题,并且知道做遗嘱规划的益处很多。如果父母很排斥,需要明确告诉他们的是遗产规划并不会影响他们在世时对自己所有财产的支配权和享用权。另外有些父母认为现在就订立遗嘱会让子女不思进取,子女一心只盼望着将来要继承的遗产而不努力。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父母订立遗嘱不需要告知受益人,律师也有法律义务对遗嘱内容保密,并且律师有责任确保订立遗嘱人没有受到外力因素影响其决策,否则该遗嘱无法律效力。有数据显示,做了遗产规划的人比没有做遗产规划的人活的时间更长。
7. 如果你被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接下去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遗嘱执行人,并且你知道如何去处理整个estate, 那你可以自己亲自处理。可以参照问题3的答案。如果你完全没有头绪,或者太忙根本没时间耗费在一个可能长达两年的繁琐的事情上,通常可以找银行帮忙,五大银行都有专门的家庭信托和遗产处理部门帮你处理,银行会收取一定的遗产管理费。你只需要指定它成为你的遗嘱执行人代表 (agent for executor) 帮你管理estate。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某个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的话,那么只需要通知那个机构就可以了,它们会立即启动遗产管理程序。
8. 加拿大是否有遗产税和赠与税?我死后需要交哪些税?
1) 加拿大不像美国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是有其他由死亡引起的税收需要缴纳。在我所在的省份申请遗嘱认证时,需要根据遗产多少向政府缴纳遗产管理税或叫遗嘱认证费(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probate tax/probate fee)。每个省份计算方法不一样。安省是5万加币以内征收0.5%,超过部分是1.5%,且资产以千为单位。比如$500,360的遗产,认证费是50,000*0.5%+450,000*1.5%=$6,750。关于如果减少probate fee, 我以后可以详细讲解。
2) 另外遗嘱执行人需要提交逝者的最终纳税申报表,其中包括截至死亡日期的所有收入。所得税的认定处置规则是将死者拥有的所有资本资产(capital property)视为死前立即出售,无论该资产是否真正被出售了。这就产生了资本利得税。
3) 另外注册账户如RRSP,RRIF等的资产转移给受益人产生的税收也是由逝者的estate来承担的。如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有残疾的成年子女是受益人,则注册账户的资产转移给受益人时不产生税收。前提是逝者在生前已经设置了该受益人。
4) 如果我持有美国的资产,尤其是不动产,那么死后我有可能要缴纳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关税协议减免了很多加拿大人的美国遗产税。但是对于拥有超高净资产的人来说,持有大量美国资产死后会产生相对大的税务负担。以后我会详细讲解,加拿大人持有美国资产的传承及税收,和美国人在加拿大拥有加拿大资产又会如何。
9. 是否所有的资产都必须列明在遗嘱里? 有那些资产是否在遗嘱estate外传承的?
其实有很多资产都可以在estate外传承给受益人,并且不需要被计算在probate中,因此该部分资产也就不需要缴纳遗产管理税收。比如指定了受益人的人寿保险,在被保险人身故以后,受益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般很快便收到免税的身故给付金。又比如联名银行账户,或联名房产且设有生者自动获得死者权益条款(survivorship right),该账户或资产将直接转给在世的资产共有人。 再比如指定了受益人的注册账户,包括RRSP,TFSA, RRIF等,它将直接在estate外转给受益人。
10. 除了遗嘱,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同样达到传承遗产的目的?
这里就讲到家庭信托的作用,它主要起到一个在你和你的预期受益人之间的中介作用。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生前信托是在有生之年设立的,你可以指定该信托的受益人,增加删除条款,它可以在逝者死后继续运转,也可以选择在那时结束,将资产直接分配给受益人。遗嘱信托顾名思义是在遗嘱中设立的,根据遗嘱条款死后生效的。信托有很多好处,生前信托可以避免遗嘱认证,保密性比较好,不像遗嘱那么公开。信托还能保护受益人收到的遗产免受债权人追责,并且保护信托中的财产免受离婚财产分割的风险,同时通过设置某些限制条件和确限定分配资产给孩子的年龄,可以保护挥霍无度的孩子。最后如果孩子或配偶有残疾,那么建立家庭信托就由为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