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如题。单一老人,今年75岁,子女担保移民,在加拿大末住够10年,现与亲属合租居住(因生活习惯不合,常出矛盾),每月子女提供生活费600~700加币的生活费。最近被通知排到老年公寓,看了环境,老人很喜欢。很希望能得到入住。现需要填报报税金额,如果按现实际生活开支700左右加币报税,会不会因太少而被拒呢?是否要报多些?具了解,老公寓是私人建管,国家补助,按报税25%来交老年公寓房租。就怕报太少,被拒。求助知情者,如果按实际报700,可能会被拒吗?是否被拒和报税高低有关吗?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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