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渊潭天
9月3日,商务部宣布,对此前加拿大宣布的对自华进口的电动汽车和钢铝产品采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采取必要措施。 此次反制,“四箭”连发: 中方宣布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 中方对自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 中方依国内产业申请,对加拿大相关化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中方拟将加方有关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一条反制——发起“反歧视调查”。专业人士告诉谭主,这是中国第一起,也是全球首例“反歧视调查”。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依法对加拿大发起该调查。
谭主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专业人士表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这两个表述意味着,中国将会采取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的手段,中国将要反制的领域,不限于加方对我采取限制措施的领域。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梁明告诉谭主,中方之所以对加方采取多重反制,是因为此前加方的行径过于恶劣。
首先,加拿大对我加征关税的手段粗暴,完全是政治操弄。 专业人士表示,美国的“301调查”、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还披着“调查”的外衣装装样子,而加拿大的行径,则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加拿大没有宣布任何调查,直接宣布加征关税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