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伟光案到最近华人比较关心的几起华人罪犯以婴幼儿为目标的伤害凶杀案;从红卫兵到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一些恐怖袭击案

土拨悬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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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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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从李伟光,到婴幼儿伤害案,再到恐袭, 其本质,是有一些共通的。 之前写过我对婴幼儿伤害案和李伟光案的分析,转贴如下:

1) 李伟光
据说他听到了某个声音, 在他耳旁,告诉他旁边的人是恶魔, 要杀了砍头吃肉。
而李伟光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 当听到了被他认为是神的声音之后, 他还能怎么办?当然只能按照声音的指示去做。

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如此而已。一个信徒, 得到了来自神的指示,并且立刻按照指示做了, 对于信徒而已, 这当然无比正确, 且有无上荣光。

只不过, 这在旁人看来不是如此而已。

那个被害的青年无辜嘛?
作为人,他是无辜的;
作为在李伟光眼里,他是恶魔, 他并不无辜。

2)一系列婴幼儿伤害案
在这一系列案例中, 特点是,他们攻击了儿童目标以后, 自我感觉是崇高而升华的。 他们并没有犯罪感或者叫负疚感。 取而代之的,是自豪与自我感动。 而这些自豪感与自我感动, 恰恰赋予了他们攻击婴幼儿的正当性(特指凶手自我认同的正当性)。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儿童的攻击,并不仅仅是对儿童的攻击, 而是被赋予了更加崇高的含义在内。
仅仅对婴幼儿的攻击, 是所有人都会反对和排斥的, 但是如果这种攻击被赋予了更崇高或者神圣的内涵, 那么实施起来,就会顺利得多。

比如,
  • 苏州, 攻击学龄儿童的本质,并不是那个凶手对儿童有仇恨, 驱动他去刺杀的,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与对祖国的热爱。谁又能说热爱祖国与仇恨日本有错呢?
  • 澳洲, 细节尚未披露, 但是他攻击的婴儿,不是中国婴儿, 甚至不是任何一个亚非拉神色皮肤的婴儿,而是一个白婴,他作为一个有色人种, 反抗白人至上主义,有天然的正义性, 谁又能说这有错呢?
  • 深圳, 同样是热爱祖国和仇恨日本所驱动的。 可以说,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立场,对中国人因为其爱国和仇日而进行批评。
  • 瑞士, 按照目前披露出的信息看, 他极有可能是处于心情激荡之下做出的理智薄弱行为。 内在驱动力是性冲动与对台独的仇恨。 性冲动, 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有;他作为一个大陆青年, 仇恨台独理所应当,为台独而拔刀,合理合法且正义。 而且, 他攻击的对象同样不是中国幼儿, 也不是亚非拉幼儿,而是白色幼儿。那他作为有色人种,反抗白人,又一次获得了天然正义性。
这四个案例, 恰恰证明了这几个罪犯即便攻击婴幼儿,也是有其内在理由和对目标的选择的,并不是胡乱杀人泄愤。他们攻击的是敌人,目的保护的是自己身后的亲人。

苏州和深圳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日本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澳洲和瑞士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白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3)一系列恐怖袭击
波士顿长跑爆炸案, 西班牙步行街爆炸案, 尼日利亚的学校绑架谋杀案, 巴基斯坦的白沙瓦学校袭击案,甚至包括911恐袭案。。。。。。
这些案件的罪犯,人种不同,生活背景不同, 收入和教育背景也不一样。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实施一件伟大而神圣的事业,他们是烈士, 不是罪犯, 更不是恐怖分子。
为什么?因为他们从阿訇,从伊玛目,从一些其他组织那里受到了信息, 是他们的神要求他们这么做的, 是那些不信神的、本来就需要被消灭的异教徒、无神论者的所作所为, 导致了同教兄弟们的痛苦,需要用革命手段解救出同教兄弟, 创造出一个人间的天国, 一个只有相同信仰的、互相平等互助,携手共同沐浴在神的普爱之下的世界,不再有压迫, 不再有剥削,不再有饥饿,不再有贫穷和疾病的一个完美世界。而他们将在打破旧世界的过程中成为烈士,同时向神表示自己的坚定信仰。

所以, 在他们对无辜陌生人下手的时候,是毫无愧疚的, 在恐怖袭击中, 他们心中充满喜乐,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以及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憧憬。
所以, 他们是烈士,死后是要进天堂与神在一起的,更有甚者是要享受神赐予的处女的。

那些被他们杀害的人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与神站在对立面的存在, 他们在那些“烈士”眼里并不无辜;

4)宋彬彬
外加最近看到的两个关于宋彬彬的节目。 其实本质也是一样的。 宋彬彬为代表的红卫兵们憎恨卞仲耘这个人嘛?不见得。
但是在他们眼里, 卞仲耘成为了走资派代表, 在革命浪潮之下,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号召之后, 居然依然督促学生们努力学习准备高考, 而不是相应号召,让学生们投身到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去, 这是红卫兵们无法忍受的。
所以他们在折磨殴打几位校长的时候, 要求他们每被打一下, 就要高呼“我是走资派”。
所以, 在最后把卞仲耘打到濒死的时候, 不允许送医治疗,在夏天用一堆笤帚盖住卞仲耘。

我相信他们当时心中是充满了无限的革命豪情, 他们的愿望是好的, 是要为万世开太平, 是要为整个世界的受苦群众建造一个红彤彤的地上天国。
他们痛恨的是破坏大好革命形势的走资派们。恨之入骨。

所以, 他们谋杀的时候, 并不觉得自己在谋杀, 他们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崇高而伟大的事情。

卞仲耘无辜嘛?
她作为一个人, 当然无辜;
但是作为红卫兵眼里的走资派, 她何止不无辜, 简直死有余辜。
******************************************************************************************************

这些案件的本质,都是类似的。 即犯罪者并不认为自己在犯罪, 并不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残忍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他们是把自己的行为神圣化了,从而导致了合理化。
当他们认为, 杀掉的, 动手袭击的,只是一群自己本来就痛恨不已的人, 而自己不但能够升华成为烈士, 而且将获得万众敬仰,永垂史册,迎接他们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那么他们下手进行袭击当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所以, 关键还是思想的灌输,对人心智观念的塑造,以及每个人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判断。

如果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思考与判断, 把他们交给自己的神, 交给自己的师长, 交给自己的领袖, 那么他们就会全盘接收来自神父,来自伊玛目,来自阿訇, 来自宣传, 那么他们的爱恨情仇就会被控制, 被操弄, 让你喜欢谁,你就喜欢谁, 让你恨谁, 你就会恨谁。
 
最后编辑:
是的,来自仇恨,各种被灌输的仇恨。

希望CFC网友们不要互相仇恨 :crying:
 
好好的CFC这几天又来了几个仇恨分子。
 
他们半羽老大培养的奴才。逮谁咬谁
 
好好的CFC这几天又来了几个仇恨分子。
怎么,CFC只允许你这种独轮运发声?那你们自己开个微信群跳去呗
 
行了,知道你一百个帖可以减刑一天。跳吧。
 
1000005105.jpg
 
我认为,从李伟光,到婴幼儿伤害案,再到恐袭, 其本质,是有一些共通的。 之前写过我对婴幼儿伤害案和李伟光案的分析,转贴如下:

1) 李伟光
他听到了来自上帝的声音, 在他耳旁,告诉他旁边的人是恶魔, 要杀了砍头吃肉。
而李伟光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当听到了被他认为是上帝的声音之后, 他还能怎么办?当然只能按照声音的指示去做。

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如此而已。一个基督徒, 得到了来自上帝的指示,并且立刻按照指示做了, 对于基督徒而已, 这当然无比正确, 且有无上荣光。

只不过, 这在旁人看来不是如此而已。

那个被害的青年无辜嘛?
作为人,他是无辜的;
作为在李伟光眼里,他是恶魔, 他并不无辜。

2)一系列婴幼儿伤害案
在这一系列案例中, 特点是,他们攻击了儿童目标以后, 自我感觉是崇高而升华的。 他们并没有犯罪感或者叫负疚感。 取而代之的,是自豪与自我感动。 而这些自豪感与自我感动, 恰恰赋予了他们攻击婴幼儿的正当性(特指凶手自我认同的正当性)。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儿童的攻击,并不仅仅是对儿童的攻击, 而是被赋予了更加崇高的含义在内。
仅仅对婴幼儿的攻击, 是所有人都会反对和排斥的, 但是如果这种攻击被赋予了更崇高或者神圣的内涵, 那么实施起来,就会顺利得多。

比如,
  • 苏州, 攻击学龄儿童的本质,并不是那个凶手对儿童有仇恨, 驱动他去刺杀的,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与对祖国的热爱。谁又能说热爱祖国与仇恨日本有错呢?
  • 澳洲, 细节尚未披露, 但是他攻击的婴儿,不是中国婴儿, 甚至不是任何一个亚非拉神色皮肤的婴儿,而是一个白婴,他作为一个有色人种, 反抗白人至上主义,有天然的正义性, 谁又能说这有错呢?
  • 深圳, 同样是热爱祖国和仇恨日本所驱动的。 可以说,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立场,对中国人因为其爱国和仇日而进行批评。
  • 瑞士, 按照目前披露出的信息看, 他极有可能是处于心情激荡之下做出的理智薄弱行为。 内在驱动力是性冲动与对台独的仇恨。 性冲动, 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有;他作为一个大陆青年, 仇恨台独理所应当,为台独而拔刀,合理合法且正义。 而且, 他攻击的对象同样不是中国幼儿, 也不是亚非拉幼儿,而是白色幼儿。那他作为有色人种,反抗白人,又一次获得了天然正义性。
这四个案例, 恰恰证明了这几个罪犯即便攻击婴幼儿,也是有其内在理由和对目标的选择的,并不是胡乱杀人泄愤。他们攻击的是敌人,目的保护的是自己身后的亲人。

苏州和深圳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日本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澳洲和瑞士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白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3)一系列恐怖袭击
波士顿长跑爆炸案, 西班牙步行街爆炸案, 尼日利亚的学校绑架谋杀案, 巴基斯坦的白沙瓦学校袭击案,甚至包括911恐袭案。。。。。。
这些案件的罪犯,人种不同,生活背景不同, 收入和教育背景也不一样。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实施一件伟大而神圣的事业,他们是烈士, 不是罪犯, 更不是恐怖分子。
为什么?因为他们从阿訇,从伊玛目,从一些其他组织那里受到了信息, 是他们的神要求他们这么做的, 是那些不信神的、本来就需要被消灭的异教徒、无神论者的所作所为, 导致了同教兄弟们的痛苦,需要用革命手段解救出同教兄弟, 创造出一个人间的天国, 一个只有相同信仰的、互相平等互助,携手共同沐浴在神的普爱之下的世界,不再有压迫, 不再有剥削,不再有饥饿,不再有贫穷和疾病的一个完美世界。而他们将在打破旧世界的过程中成为烈士,同时向神表示自己的坚定信仰。

所以, 在他们对无辜陌生人下手的时候,是毫无愧疚的, 在恐怖袭击中, 他们心中充满喜乐,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以及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憧憬。
所以, 他们是烈士,死后是要进天堂与神在一起的,更有甚者是要享受神赐予的处女的。

那些被他们杀害的人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与神站在对立面的存在, 他们在那些“烈士”眼里并不无辜;

4)宋彬彬
外加最近看到的两个关于宋彬彬的节目。 其实本质也是一样的。 宋彬彬为代表的红卫兵们憎恨卞仲耘这个人嘛?不见得。
但是在他们眼里, 卞仲耘成为了走资派代表, 在革命浪潮之下,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号召之后, 居然依然督促学生们努力学习准备高考, 而不是相应号召,让学生们投身到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去, 这是红卫兵们无法忍受的。
所以他们在折磨殴打几位校长的时候, 要求他们每被打一下, 就要高呼“我是走资派”。
所以, 在最后把卞仲耘打到濒死的时候, 不允许送医治疗,在夏天用一堆笤帚盖住卞仲耘。

我相信他们当时心中是充满了无限的革命豪情, 他们的愿望是好的, 是要为万世开太平, 是要为整个世界的受苦群众建造一个红彤彤的地上天国。
他们痛恨的是破坏大好革命形势的走资派们。恨之入骨。

所以, 他们谋杀的时候, 并不觉得自己在谋杀, 他们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崇高而伟大的事情。

卞仲耘无辜嘛?
她作为一个人, 当然无辜;
但是作为红卫兵眼里的走资派, 她何止不无辜, 简直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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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件的本质,都是类似的。 即犯罪者并不认为自己在犯罪, 并不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残忍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他们是把自己的行为神圣化了,从而导致了合理化。
当他们认为, 杀掉的, 动手袭击的,只是一群自己本来就痛恨不已的人, 而自己不但能够升华成为烈士, 而且将获得万众敬仰,永垂史册,迎接他们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那么他们下手进行袭击当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所以, 关键还是思想的灌输,对人心智观念的塑造,以及每个人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判断。

如果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思考与判断, 把他们交给自己的神, 交给自己的师长, 交给自己的领袖, 那么他们就会全盘接收来自神父,来自伊玛目,来自阿訇, 来自宣传, 那么他们的爱恨情仇就会被控制, 被操弄, 让你喜欢谁,你就喜欢谁, 让你恨谁, 你就会恨谁。
才想起来谁是李伟光,原来是著名的灰狗砍头案,据我的了解他的情况和后面提到的几个案子完全不同,他不是因为宗教,不是仇杀,也不是恐袭,而是精神分裂,所以没有被判刑,对谋杀不负有刑事责任。
 
我认为,从李伟光,到婴幼儿伤害案,再到恐袭, 其本质,是有一些共通的。 之前写过我对婴幼儿伤害案和李伟光案的分析,转贴如下:

1) 李伟光
他听到了来自上帝的声音, 在他耳旁,告诉他旁边的人是恶魔, 要杀了砍头吃肉。
而李伟光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当听到了被他认为是上帝的声音之后, 他还能怎么办?当然只能按照声音的指示去做。

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如此而已。一个基督徒, 得到了来自上帝的指示,并且立刻按照指示做了, 对于基督徒而已, 这当然无比正确, 且有无上荣光。

只不过, 这在旁人看来不是如此而已。

那个被害的青年无辜嘛?
作为人,他是无辜的;
作为在李伟光眼里,他是恶魔, 他并不无辜。

2)一系列婴幼儿伤害案
在这一系列案例中, 特点是,他们攻击了儿童目标以后, 自我感觉是崇高而升华的。 他们并没有犯罪感或者叫负疚感。 取而代之的,是自豪与自我感动。 而这些自豪感与自我感动, 恰恰赋予了他们攻击婴幼儿的正当性(特指凶手自我认同的正当性)。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儿童的攻击,并不仅仅是对儿童的攻击, 而是被赋予了更加崇高的含义在内。
仅仅对婴幼儿的攻击, 是所有人都会反对和排斥的, 但是如果这种攻击被赋予了更崇高或者神圣的内涵, 那么实施起来,就会顺利得多。

比如,
  • 苏州, 攻击学龄儿童的本质,并不是那个凶手对儿童有仇恨, 驱动他去刺杀的,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与对祖国的热爱。谁又能说热爱祖国与仇恨日本有错呢?
  • 澳洲, 细节尚未披露, 但是他攻击的婴儿,不是中国婴儿, 甚至不是任何一个亚非拉神色皮肤的婴儿,而是一个白婴,他作为一个有色人种, 反抗白人至上主义,有天然的正义性, 谁又能说这有错呢?
  • 深圳, 同样是热爱祖国和仇恨日本所驱动的。 可以说,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立场,对中国人因为其爱国和仇日而进行批评。
  • 瑞士, 按照目前披露出的信息看, 他极有可能是处于心情激荡之下做出的理智薄弱行为。 内在驱动力是性冲动与对台独的仇恨。 性冲动, 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有;他作为一个大陆青年, 仇恨台独理所应当,为台独而拔刀,合理合法且正义。 而且, 他攻击的对象同样不是中国幼儿, 也不是亚非拉幼儿,而是白色幼儿。那他作为有色人种,反抗白人,又一次获得了天然正义性。
这四个案例, 恰恰证明了这几个罪犯即便攻击婴幼儿,也是有其内在理由和对目标的选择的,并不是胡乱杀人泄愤。他们攻击的是敌人,目的保护的是自己身后的亲人。

苏州和深圳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日本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澳洲和瑞士的孩子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白人, 他们在凶手看来,并不无辜;

3)一系列恐怖袭击
波士顿长跑爆炸案, 西班牙步行街爆炸案, 尼日利亚的学校绑架谋杀案, 巴基斯坦的白沙瓦学校袭击案,甚至包括911恐袭案。。。。。。
这些案件的罪犯,人种不同,生活背景不同, 收入和教育背景也不一样。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实施一件伟大而神圣的事业,他们是烈士, 不是罪犯, 更不是恐怖分子。
为什么?因为他们从阿訇,从伊玛目,从一些其他组织那里受到了信息, 是他们的神要求他们这么做的, 是那些不信神的、本来就需要被消灭的异教徒、无神论者的所作所为, 导致了同教兄弟们的痛苦,需要用革命手段解救出同教兄弟, 创造出一个人间的天国, 一个只有相同信仰的、互相平等互助,携手共同沐浴在神的普爱之下的世界,不再有压迫, 不再有剥削,不再有饥饿,不再有贫穷和疾病的一个完美世界。而他们将在打破旧世界的过程中成为烈士,同时向神表示自己的坚定信仰。

所以, 在他们对无辜陌生人下手的时候,是毫无愧疚的, 在恐怖袭击中, 他们心中充满喜乐,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以及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憧憬。
所以, 他们是烈士,死后是要进天堂与神在一起的,更有甚者是要享受神赐予的处女的。

那些被他们杀害的人无辜嘛?
作为人, 他们是无辜的;
但是作为与神站在对立面的存在, 他们在那些“烈士”眼里并不无辜;

4)宋彬彬
外加最近看到的两个关于宋彬彬的节目。 其实本质也是一样的。 宋彬彬为代表的红卫兵们憎恨卞仲耘这个人嘛?不见得。
但是在他们眼里, 卞仲耘成为了走资派代表, 在革命浪潮之下,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号召之后, 居然依然督促学生们努力学习准备高考, 而不是相应号召,让学生们投身到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去, 这是红卫兵们无法忍受的。
所以他们在折磨殴打几位校长的时候, 要求他们每被打一下, 就要高呼“我是走资派”。
所以, 在最后把卞仲耘打到濒死的时候, 不允许送医治疗,在夏天用一堆笤帚盖住卞仲耘。

我相信他们当时心中是充满了无限的革命豪情, 他们的愿望是好的, 是要为万世开太平, 是要为整个世界的受苦群众建造一个红彤彤的地上天国。
他们痛恨的是破坏大好革命形势的走资派们。恨之入骨。

所以, 他们谋杀的时候, 并不觉得自己在谋杀, 他们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崇高而伟大的事情。

卞仲耘无辜嘛?
她作为一个人, 当然无辜;
但是作为红卫兵眼里的走资派, 她何止不无辜, 简直死有余辜。
******************************************************************************************************

这些案件的本质,都是类似的。 即犯罪者并不认为自己在犯罪, 并不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残忍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他们是把自己的行为神圣化了,从而导致了合理化。
当他们认为, 杀掉的, 动手袭击的,只是一群自己本来就痛恨不已的人, 而自己不但能够升华成为烈士, 而且将获得万众敬仰,永垂史册,迎接他们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那么他们下手进行袭击当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所以, 关键还是思想的灌输,对人心智观念的塑造,以及每个人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判断。

如果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思考与判断, 把他们交给自己的神, 交给自己的师长, 交给自己的领袖, 那么他们就会全盘接收来自神父,来自伊玛目,来自阿訇, 来自宣传, 那么他们的爱恨情仇就会被控制, 被操弄, 让你喜欢谁,你就喜欢谁, 让你恨谁, 你就会恨谁。

李伟光是位穆斯林而非基督徒。

 
是吗?也许吧, 我可以去修改一下。

才想起来谁是李伟光,原来是著名的灰狗砍头案,据我的了解他的情况和后面提到的几个案子完全不同,他不是因为宗教,不是仇杀,也不是恐袭,而是精神分裂,所以没有被判刑,对谋杀不负有刑事责任。

但是这些不是重点。 无所谓是穆斯林还是基督徒, 或者是其他任何著名或非著名的宗教, 或者压根也不是宗教, 他就是听到了一个声音, 告诉他,要干掉那个旁边的人。

这个声音, 可以来自宗教, 可以来自领袖, 可以来自神剧, 可以来自长者, 可以来自宣传, 可以来自无论什么。。。。。

他是不是负有刑事责任也不是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 在那个时刻, 他放弃了自己的思考, 而选择了盲目顺从那个声音。
而这一点, 才是所有那些案子的共通点。
 
是吗?也许吧, 我可以去修改一下。



但是这些不是重点。 无所谓是穆斯林还是基督徒, 或者是其他任何著名或非著名的宗教, 或者压根也不是宗教, 他就是听到了一个声音, 告诉他,要干掉那个旁边的人。

这个声音, 可以来自宗教, 可以来自领袖, 可以来自神剧, 可以来自长者, 可以来自宣传, 可以来自无论什么。。。。。

他是不是负有刑事责任也不是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 在那个时刻, 他放弃了自己的思考, 而选择了盲目顺从那个声音。
而这一点, 才是所有那些案子的共通点。
他是否需要负司法责任当然是关键,不是他放弃了思考,而是脑子有病,没有思考能力。

你以为谁犯罪以后,声称我是盲从某个声音都能够免责吗?他的精神状态是经过专家鉴定的。
 
我的理解,楼主是做了一个比喻。
他是否需要负司法责任当然是关键,不是他放弃了思考,而是脑子有病,没有思考能力。

你以为谁犯罪以后,声称我是盲从某个声音都能够免责吗?他的精神状态是经过专家鉴定的。
 
是吗?也许吧, 我可以去修改一下。



但是这些不是重点。 无所谓是穆斯林还是基督徒, 或者是其他任何著名或非著名的宗教, 或者压根也不是宗教, 他就是听到了一个声音, 告诉他,要干掉那个旁边的人。

这个声音, 可以来自宗教, 可以来自领袖, 可以来自神剧, 可以来自长者, 可以来自宣传, 可以来自无论什么。。。。。

他是不是负有刑事责任也不是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 在那个时刻, 他放弃了自己的思考, 而选择了盲目顺从那个声音。
而这一点, 才是所有那些案子的共通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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