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ba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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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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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兼听则明的原则转铁下文
希望读者能从不同角度看问题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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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WWWWW 于 December 26, 2003 :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
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宝马车撞人一事大家不要过于激动,很有可能是误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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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原


那女的虽然有驾证,但根本不怎么会开车。从她把车停在空档上可见一斑。

这么好的一部车被大葱车给挂了,而且大概索赔无望了,所以她当时肯定很激动
。这种女人打架可以,但根本不知道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人家让她倒车,她就去
倒车了。倒车时,她应当是踩了刹车,不然挂不上档(很多高档车都有这功能)
,当她挂上D档之后,脚一松,车向前动了一下。这时她的右脚没踩到油门并且也
不在刹车上,看到车向前动了,她觉得有问题,赶紧去踩刹车,可是一下子就踩
到油门上了。这女的属于那种刚会点开车的那种,动作幅度大而生硬,所以踩刹
车就是死踩,以至于车一下子就冲出去了。
我的驾龄10年以上,极个别情况下在精神不集中或者困顿时,也会产生误把油门
当刹车的情况,或者方向错误。但我一般起车都很缓慢,所以虽然发生了错误,
但又改正的机会,至今没有发生大的事故。我也教过很多新手开车,感觉就是新
手一般都动作生硬,踩油门或刹车往往动作过大,有时甚至会误踩。遇到特殊情
况,新手更是会发生判断失误,有时所犯错误在熟练驾驶员看来都是些很不合理
的错误。
感觉是判决非常不公平,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叁十叁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叁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女骗取驾驶
执照应当按无照驾驶致人死亡论处;车祸致死一人伤13人属于严重交通事故,故
论法当属情节较重一类。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实属轻判枉法。
欢迎各位谈谈自己的驾驶经验和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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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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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WWWWW 于 December 26, 2003 :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
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这种文章太操蛋了.

肯定是反华势力写的.
 
据说这是最早的报道

不知道怎么搞连接和图片,给出地址:
http://online.cri.com.cn/773/2003-10-17/178@328734.htm


疯狂"宝马"肇事 1死1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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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0月17日电 16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黑AL6666的宝马吉普车在行至哈市道里区抚顺街人才市场门前时失去控制,将一卖葱女子撞死,还有13名行人受伤。

10时30分,记者在抚顺街人才市场正门看到,事发现场周围已经被有关部门封锁,省武警总队五支队的50名武警和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一辆农用拖拉机停在距离宝马车10米远处,宝马车前右侧保险杠损毁,在宝马车的车底有两辆被碾压后严重变形的自行车,一名女子躺在农用拖拉机和宝马车的中间处,已经身亡。

据目击者附近某公司保卫人员王某介绍,10时许,一辆宝马车在行至事发地时,与一辆装着大葱的农用拖拉机相刮,宝马车上的女车主在下车查看车损情况时,与农用拖拉机主人发生争吵。随后,宝马车主突然开车撞向附近的人群。因当时人才市场门前找工作的人很多,有十余人当场被撞伤,其中卖大葱的妇女被推着撞到不远处的电线杆上,当场身亡。几名群众分别拨打了110和120。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相关警力赶到现场展开调查,120把13名伤者送到医院急救。

11时,记者赶到红十字中心医院急救中心见到了部分伤者。据伤者张岩讲,事发时他在附近经过,看到有人吵架且围了一群人便走过去看热闹,当时他距离宝马车很近。不一会儿,宝马车主开车冲着他驶来,刚开始车速较慢,转眼间,车就从他身上轧了过去。经诊断,张岩为腹部软组织挫伤,左膝关节骨折。

从双城来哈市找工作的蔡洪生,事发时正欲乘坐一辆58路公交车,被宝马车撞倒。从加格达奇来哈找工作的焦玉海当时也在现场,看热闹时被突然驶来的宝马车从身上轧过。

据红十字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刘明介绍,10时45分,急救中心收治了13名患者。当时有四五人伤势较重,意识不清,医护人员启动快速应急系统,用最快的时间对患者进行救治。截至中午,伤者病情基本得到控制,其中伤势较重的蔡洪生为股骨干骨折,需手术治疗;还有几名伤者为多发挫伤、双下肢软组织挫伤。

15时许,记者在道里交警大队事故科见到了宝马车主苏秀文。据其讲,当时她去事发地办事,车停在道路上。这时后面开来一辆农用拖拉机,将车的左侧倒镜挂上,将车拖了一段。两车停下后,拖拉机上的司机和其妻子下车倒车上的大葱,想把挂到的倒镜让出来,未果。于是苏便上车想倒车时,手忙脚乱地挂错了档位,造成惨祸。据了解,被撞死的是农用拖拉机司机的妻子刘忠霞,今年45岁。 (作者:李伟俏)
 
作者:WG

我这里分析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宝马当时开机, 空挡, 那么被拖拉机代走的时候轮子应是转动的.
如此, 警方的说法可以自圆其说.

(2)如果在停车挡, 则宝马车轮不会转动, 地上应有刮痕.
这样的话, 被告有可能意伤害/杀人. 从P一路退到R, N, D太离谱了.
但是逻辑上还有一种可能: 空挡, 脚踩刹车.

作者:高原

这女的应当是放在了空档并且没有踩刹车。
如果踩了刹车,那拖拉机还不一定能带动她的车,后视镜可能一下子就刮掉了,
她的车就不会跟着跑了,估计应当是原地不动。正因为没有踩刹车又放在了空档
,所以拖拉机才能用一个后视镜带着宝马跑[这后视镜也够结实的了]。哈尔滨那
地方很平,有些路根本就不用放在停车档上,放空档车就不动了,如果你在哪儿
开过车就知道了。那女的可能把空档当作停车档了,这样的糊涂女人多去了。
 
作者:高原

老兄请注意:撞车时,苏女在车里,并没下车,下车找人的是她二姐。
相关报道如下:
经调查,“10・16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苏秀文,女,45岁,家住开发区
长江路世纪广场,无业。10月16日10时许,苏秀文驾驶黑AL6666、
排气量为3.0的宝马X5吉普车,拉着其二姐苏秋霞、四姐苏秀琴,从安发桥
自西向东进入抚顺街,准备到轻工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其父亲办理房产证。车开
到抚顺街90号人才市场门前时,因找不到老干部活动中心,苏秋霞下车寻找。
在此期间,由代义泉驾驶的08哈市44085号农用拖拉机拉着一车大葱(超
宽超高)从宝马车后驶来,车上坐着代义泉的妻子刘忠霞(45岁)。代义泉驾
驶农用拖拉机超越宝马吉普车时,由于前方驶来一辆面包车,代义泉向右躲面包
车,致使拖拉机刮蹭了宝马车,刮坏了宝马车左侧倒车镜。拖拉机继续带着宝马
车向前走,苏的四姐苏秀琴立即下车阻止农用拖拉机继续行驶
我的看法是:东北地区天气寒冷,在那里开过车的都知道,一般司机在临时停车
时都不原意关发动机,特别是在车上有人的时候,一般都是开着发动机以便有暖
风。苏女的姐姐下车去问路,她很有可能就没关发动机,而是把车停在了空档档
。[她以为这就是停车了]。跟代义泉吵架的时候,车可能就没关机。
 
韩桂芝1943年2月生,2003年应该是60岁.苏秀文45岁,二人有(60-45=)15岁年龄差. 中国的传统是夫妇一般男比女大2-5岁. 即使按照苏与其丈夫同岁算,如果苏是韩桂芝的儿媳妇,那么,韩桂芝大概在15岁生下儿子,结婚要在14岁左右. 在中国1957年的时候,14岁结婚可能么? 韩桂芝1960年~1965年在东北林学院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学习


附:韩桂芝简历
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3-01-14/26/263211.html
  1943年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

  1965年10月入党,1965年4月参加工作,东北林学院林业机械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1960年~1965年在东北林学院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学习。1965年~1966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林业局社教队队员。1966年~1968年任林业部基建总局机械筑路总队干部部干事。1968年~1979年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五七”干校学习、劳动,任大兴安岭行署劳动局劳动调配科、工资科工作人员、副科长。1979年~1981年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局、林业管理局劳资处科长。1981年~1983年任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处副处长、行署科委副主任。1983年~1988年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副地级)。1988年~1991年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1年~1993年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七届人大常委、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3年~1996年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省八届人大常委、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6年~1997年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1997年~1999年任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1999年~2002年任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2年1月起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3年1月在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省政协主席。

  是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Re: Re: [转贴]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最初由 ray902 发布


这种文章太操蛋了.

肯定是反华势力写的.
:cool: agree
 
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如果其大儿子娶苏做媳妇,则媳妇比儿子大(45-36=)9岁,似乎也不般配. 不符合常说的common sense
 
Re: Re: [转贴]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最初由 ray902 发布


这种文章太操蛋了.

肯定是反华势力写的.


政府的受益者,说话真有底气,老有气斯.
 
最初由 badman 发布
本着兼听则明的原则转铁下文
希望读者能从不同角度看问题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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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WWWWW 于 December 26, 2003 :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
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说什么都可以!

就是严重不同意你说1989年是动乱!!!
 
――――――――――――――――――――――――――――――――――――――――――
我打算去读一下,英国作家荻更斯的名著《双城记》,受一些文化熏陶。
据说那时候贵族们都是坐马车的,而且靠左飞速行驶,贱民们只好走右边。这就是为什么除了大英帝国及其领地以外,大家现在都是靠右行驶的原因。好像那个小说里面有个小女孩被贵族的马车撞死,但是赶车的当然不是贵族本人。当时的贵族老爷还扔下了几个钱,实际上那贵族老爷如果上法庭,确实没有他的责任,应该判赶车人过失伤人,不过完全没有审判,这个赶车人算起来只应该算个走狗,而且很可能确实是过失。当然就连惩罚贵族老爷的狗,他老爷家大约都认为是对自己贵族地位的侮辱。于是后来浪漫的法国人建造了一台能高效率地让脑袋和身体分离的机器,据说非常地恐怖和高效率,而且能引起欢呼,尤其是砍下贵族老爷和所有相关人等的头的时候。
现在时代不同了,时兴贵人自己开车,不过鸡犬衙内之流没那么多顾及,不知道贵族老爷的辛苦,老是给老人家桶漏子,到时候搞得老爷子也腐败暴露,真是不知好歹。而且贵族老爷们也都实兴遮羞,三个代表一下,公仆一下,这是以前的贵族老爷们所想象不到的,所以也能判个什么,执行不执行就不知道了,这也算时代的进步吗?那时候的贱民根本不可能上前和贵族理论和谩骂,只能用手和心去编制一种东西。如果现在人们的拖拉机挂了贵人的宝马车,那么人们已经敢于上前理论,这也是一种进步了。据说这和草创红朝的高祖有关。荻更斯描写的年代没有互联网。所以有个贱民女人总是编织毛衣,那也是一种网状的东西。纵上所述,那台能引起人们欢呼的机器再次出现的可能性已经减弱一些了,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
最后我记得一个勇敢的男青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替换下了贵族老爷的一个后人,那个后人是无辜的。因为他爱的人爱着这位无辜的贵族后裔,而且他们相爱。那个男青年义无反顾地走向了那台恐怖的机器。这很傻吗?不知道有没有人为此流过泪?

大家有没有兴趣一起读一读这本小说,做做文化人?尤其是贵人们。
――――――――――――――――――――――――――――――――――
这位撞人的苏女士,肯定是个贵人或者和贵人有关,不管她是不是儿媳妇,这才是个关键。

事情已经过去了,还是觉得读本小说确实是个好建议,所以再贴。

我刚读了个开头就觉得这本小说好妙呀,而且确实是如作者所描写的,随后而来的是国家的强盛和兴旺。

节选开头几句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
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
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
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
好,也是最高级的。

英格兰宝座上有一个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平庸的王后;法兰西宝座上有一个大下巴
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姣好的王后。对两国支配着国家全部财富的老爷来说,国家大局足以万岁
千秋乃是比水晶还清楚的事。”

哈哈,实在是妙。
 
shits!

:“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bull shit!

Today I am also snap because I got traffic accident, I will kill you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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