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erta is done with Ottawa

卡尼不是说了不会走土豆的老路吗。 希望加拿大从此睿智专门利己
 
呵呵,加拿大分开算了,一个东加拿大,卡泥大总统,一个西加拿大,pp大总统。在联合国可以多个席位。
 
呵呵,加拿大分开算了,一个东加拿大,卡泥大总统,一个西加拿大,pp大总统。在联合国可以多个席位。

呵呵,PP到西面就能当大总统了?
 
呵呵,加拿大分开算了,一个东加拿大,卡泥大总统,一个西加拿大,pp大总统。在联合国可以多个席位。
呵呵,PP到西面就能当大总统了?
真的分裂, PP根本不敢回西面。 一旦回去,就是被软禁致死的下场。这都算好的了。 否则, 随时一杯毒酒喜相逢。

他留在东面,到还会有一些统战价值。
 
知法懂法很重要 :p

魁北克两次公投已经让联邦立法堵漏洞了。

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8月宣布,依据国际法与加拿大宪法,魁北克单独宣布独立的行为是非法的。

1999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规定独立公投的文字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而是否“清晰”由联邦下议院决定,以防分裂派玩弄文字游戏迷惑选民。

另外,《清晰法案》规定,公投成功需获得选民绝对多数支持,而非相对多数。同时下议院也会就“该省是否明显有多数人希望分裂”投票,若投票未获多数,则公投结果也作废。这意味着加联邦政府将独立公投的发起权和结果解释权都牢牢抓在手中。即使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文字表达清楚且公投获绝对支持),还必须举办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与的谈判,除非超过三分之二省份同意,否则地方政府无权独立。

可以说,《清晰法案》的颁布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该法案意味着举行公投不仅必须得到大多数某省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得到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同意,这使得某省单方面宣布独立从法理上再无可能。时任总理克雷蒂安也指出,地方50%的人再加上一票,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分裂,这绝对不是民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cool:
 
知法懂法很重要 :p

魁北克两次公投已经让联邦立法堵漏洞了。

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8月宣布,依据国际法与加拿大宪法,魁北克单独宣布独立的行为是非法的。

1999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规定独立公投的文字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而是否“清晰”由联邦下议院决定,以防分裂派玩弄文字游戏迷惑选民。

另外,《清晰法案》规定,公投成功需获得选民绝对多数支持,而非相对多数。同时下议院也会就“该省是否明显有多数人希望分裂”投票,若投票未获多数,则公投结果也作废。这意味着加联邦政府将独立公投的发起权和结果解释权都牢牢抓在手中。即使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文字表达清楚且公投获绝对支持),还必须举办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与的谈判,除非超过三分之二省份同意,否则地方政府无权独立。

可以说,《清晰法案》的颁布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该法案意味着举行公投不仅必须得到大多数某省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得到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同意,这使得某省单方面宣布独立从法理上再无可能。时任总理克雷蒂安也指出,地方50%的人再加上一票,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分裂,这绝对不是民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cool:
呵呵,这个明晰法案自己就不明晰,站不住脚,当年魁北克人根本就不认,只不过魁独那批人老去了,吃联邦老本比独立舒坦,并不是因为那个法律限制了独立。现在脖塔有同样诉求,要是不被公平对待,走是必然的,脖塔的油属于脖塔人,不是联邦,这是目前的法律。
 
当年的魁瓜没后台。现在的伯塔后面有窜普。法律是以国家机器为后盾的。加拿大细胳膊细腿,没几条枪,也就放个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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