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呢?
确实被起诉:警方以“危险驾驶致人死亡”(3 项)以及“危险驾驶致人受伤”(35 项)对公交车女司机提出起诉。
后续审判结果:在庭审中,法官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道路状况不佳和路标误导,而非司机的过失行为,因此 女司机被判无罪。
就算没有上面的胡扯的原因,还有精神健康等等可以继续逃避。就像公车撞火车那案子一样,
这个女司机事故前就已经有过判断有问题事故了,居然没有停职,调离,为什么,是不是又是狗屁DEI的原因,她的上司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有人被追责吗,死的乘客都是白死,我们反正给他们兜底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