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医疗制度漫谈:让你欢喜让你忧的安省家庭医生制 [转贴]

思怡

皇室家族--虞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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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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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医疗制度漫谈一:让你欢喜让你忧的安省家庭医生制 [转贴]

木然

  年终盘点,除了各项经济数据被摆上桌面进行比较之外,还有就是关乎民生的社会福利,而医疗服务是社会福利的主项。

  虽然安省愈来愈多的民众对现有的医疗服务状态敢怒敢言,但过去十年安省医疗服务质素每况愈下民怨鼎沸的劣状依然故我。一位新移民在给星星生活编辑的来电中确凿地声称:他为了寻找能接受他的家庭医生一直在所居住社区的家庭医生诊所门外徘徊,至今仍未得其果。

  笔者不敢肯定这位读者所言是具代表性还是特殊性,但家庭医生短缺却是朝野一致承认的事实。

  新省长麦坚迪承认:安省缺乏家庭医生的社区数目已从1995年时的60个增加到122个。而家庭医生短缺人数也从其时的83名猛增至今年的569名。

  有数据显示:在安省一些稍为偏远的地区,比如靠北部的伯灵顿,整个一千五百人的社区没有一个家庭医生;在多伦多,有近八成的居民认为家庭医生短缺,此种状况就连怡陶碧谷和士嘉堡也不例外。

  从北京移民加拿大已十年的张先生在接受星星生活记者采访时说:以前看病找家庭医生一般当天去就可解决,现在这种美好日子已经不再,很多时候要提早几天预约。前些年有亲戚朋友来加拿大,问我需要带些什么东西,我挖尽心思都想不出需要什么;现在不同了,一有朋友从国内来,我就开出一大张药单,像“感冒通”、“牛黄解毒丸”、“黄莲素”、“西斯敏”甚至是“先锋”类抗菌素都要。家里有了这些药,起码可以救急。比如忽然有个头疼发烧的,你打电话去约家庭医生,护士说今天无法安排,你明天才来吧,这个时候怎么办?兄弟,我在发烧啊,能告诉自己明天才发吗?

  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在新移民里很普遍,原因是家庭医生诊视的轮候时间过长,但问题的严重性不仅在于“暂缓医治”,而在于病人在没有足够医疗知识的前提下“自己医自己”,假若一不小心吃错药或长期用药不当导致危害生命,那么这样的“医疗事故”该由谁负?

  一个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是否在稳步上升,是否代表着从低级到高级的进步,民计民生的保障是第一位,而病者有其医于当今社会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

  先不说久居此地的居民,就拿新移民来说,当他们步下飞机,踏上白求恩医生的故乡,对安省医疗制度的反应却是无奈、失望和缺乏信心,光这一点,就足够说明安省医疗制度的失败。

  或许有人会反驳笔者,你要记住,目前世界上能享受免费医疗的国家毕竟不多了,加拿大政府能做到这点已经很不错,过份的刻薄对政府是不公的。

  这样说对不对?我说当然不对。为什么?首先政府不是“他们”,而是“我们”。政府是我们的“仆人”,我们是政府的“主人”。“仆人”不能以做得“很不错”就将主人打发掉。其次,在我们缴交的各种税单上,我们已拿出了我们该承受的部份给政府,“这部份”其中就包括医疗福利开支,所以不能说我们目前享受的医疗福利是“免费”的,政府更没有理由因为“免费”两字就将自己应付的责任推卸掉。再有,如果我们对政府的无能不批评、不监督、不指责,社会怎能进步?民生怎能得以保障?

  造成安省家庭医生短缺的原因很多,像人口急剧增长,移民人数增加,居民人口老化,医生流失到美国等,这些因素属于自然的,是不可避免的现实。

  除了“自然”的,还有“人为”的。过去几年来,由于安省政府削减教育和医疗系统的开支,导致每年医科毕业生减少,这种状况不但造成新的家庭医生供应不足,且由于医院的医生与病人的比例数成反比激增,一些原本由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如某些急诊,都压到现有的家庭医生头上,增加了家庭医生的负担。在万锦市行医的张姓家庭医生在接受星星生活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其实不是我们不接受病人,做医生的,假如有能力,怎么可以见病不医,见死不救?医生有相应的道德指引。只是,据我所知,目前安省的家庭医生大都是超工作量工作,有统计说,安省家庭医生目前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达五十多小时,有些工作时间甚至高达70个小时,每天每个医生接到二十到三十个患者的电话,这种状况下,不要说家庭医生数量不够,就是支持家庭医生开诊的护士和工作人也不足。

  张姓医生所讲的情况是属实的。根据安省家庭医生学会近期公布的一项名为《家庭医生检视:检讨家庭医生短缺原因及如何解决》的报告显示:由于家庭医生所承受的工作量大,“家庭医生辛苦”的观念已直接影响到在校医学院的学生,目前有意在毕业后成为家庭医生的医学院学生比例,已由十年前大约一半下降为今年的24%。而在现有医生中,只有 38% 选择做家庭医生。这项研究报告因此大声疾呼,家庭医生是健保体系的基石,希望省内各医学院加强学生教育,充分认识家庭医生的重要性及让他们了解这个职业的珍贵价值,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家庭医生。

  除了家庭医生紧缺外,服务质量差也是个很严峻的问题。

  笔者所遭遇过的两名家庭医生,其态度确实让人摇头。

  先说C。笔者小腿部数年前被蚊虫所叮,留下铜钱般大的患痕,久医难愈,最后衍变成慢性皮炎。某日预约了C,在诊所外苦候3小时,终被请进诊室,C问笔者看什么?笔者撩起裤脚正欲细说患病经过,C已不耐烦地打断笔者的叙说,且把开好的药方递给笔者。笔者见此作愤愤不平状质询医生:你既不问我病的起因,也不问我患病的时间,更不问目前的病情,连起码的了解和解释都不做,怎能叫看病呢?C听后白了笔者一眼,然后极端不耐烦地说:我还用你教我怎么做医生吗?我要看不出你的病,还能开出药?你铜钱大一块小疾,用得着问那么多吗?呜呼,C的强词夺理及尽快打发我的态度着实让我敬而远之。

  再说P。P自多大毕业,喜欢民乐与电脑,每次看病,先讲电脑,再谈民乐,你和他陈述病情时,他就打开电脑放一段民乐作沉迷状,你不知他是在听病情,还是在听民乐。有次笔者确实忍不住问P,你明白我所说的情况吗?P点点头说,这是《春江花月夜》……前些日子体检,原本不是约的P,因我的家庭医生不到诊,诊所的护士说不如由P帮你做吧,由于笔者知道P的散漫,有些犹豫,但想起预约一次医生挺不容易的,况且只是作例行的体检,就点头赞同。体检那天,我要求P顺便为我注视预防感冒针,P其时照样打开他的电脑让笔者听民乐,然后用胶管扎起笔者胳膊作抽血状,手上拿的却是一支预防感冒针,笔者问:医生,你是抽血还是打针,P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针后说:打完针再抽血,都没问题的。笔者听了无所适从。

  或许我说的这两个例子都有例外,但根据读者来电反映,新移民在求医过程中遇到被“歧视”或者被“优待”的例子也不少。比如说粤语的医生对说国语的病人歧视;比如家庭医生在开相关证明时提出额外的收费(同样的情况在别的家庭医生处却是免费);还有的诊所门口贴有开病假单收费30元;而被医生在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中“推来搡去”的例子就更多了。

  对于安省家庭医生制度下服务质素差的状况,省政府的责任不容推卸:过去数年来安省医疗状况一直在走下坡路,而省府对医疗的拨款却有减无增;在医生不足的前提下,安省家庭医生协会提出要求省卫生厅将每年从新移民中吸收医生的名额从仅二十四名增加到一定数量的解决方案也处于议而不决;对涌入多伦多市的新移民中,本来有相当数量的优秀医生足可以肩负起相应的责任,但安省政府却拒绝承认他们所受的教育和专业经验,并以过于严格的考试和评估制度将他们拒于门外……在资源不足的前提下,省府这种固执无疑拖慢了解决安省家庭医生短缺的步伐,这种拖慢也间接造成安省家庭医生服务质素差。

  麦坚迪在省选时曾经承诺:假若自由党上台,他将会重视提高安省医疗状况,包括履行增加医学院招生名额,减轻外国医生在安省执业的障碍,及建立150个家庭医疗小组以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并向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执业的医生提供奖励。这似乎是个好消息。但从麦坚迪上台这30天来看,他是个很懂得食言的政治家。假若麦坚迪如今在整顿家庭医生服务上再食言,未来的状况将更加不堪。

  有迹象显示,省内家庭医生的工作环境已接近陷入危机状况,不少医生因此考虑停止行医,或者因不堪承受工作压力而迁往外地,而真到了这一天,安省家庭医生体系崩溃决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每个省民,也是每个选民必须正视的。

                              2003年12月6日
 
安省医疗制度漫谈二:安省医疗是治病还是制病? [转贴]

木然

  加拿大人享有完全的公费医疗,这项被称为“医疗保险计划” 的意义在于保障加拿大居民基本可免费看病和住院。笔者在《你别无选择的家庭医生制》一文里抨击了安省家庭医生制的种种不足并不是在否定这项制度,而是期待通过讨论,找出目前存在的不足,以期促使更多的人注视这个问题,督促政府完善和改善服务。

  事实上,说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医疗保健计划一塌糊涂是不公平的。据去年的一次调查显示:加拿大目前拥有1244家医院,平均每1000人拥有7张病床,每449人有1位医生,且不说这种配备对很多国家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单说政府目前所推行的公费医疗制,就已引起许多美国人的羡慕。

  对于专科医生制的抱怨,大多集中在轮候时间过长这一焦点问题上。据加拿大医生学会发出的一份报告显示,三分之二的医生表示,为病人转诊到专科医生后,病人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就医难和等待时间过长是健保服务存在的最大不足,这种“不足”致使病人无法及时获得专科治疗。

  一位李姓读者在看了笔者的文章后数次打来电话,之后还发来了EMAIL陈诉了他们最近所经历的一件事情:

  我8岁的女儿在今年9月间于左上臂内侧长了一个深蓝色的小包,大小如米粒,我们带她到家庭医生处就医,医生认为这是结在皮下的一个疤,没什么大问题,通常可以靠自身吸收,如果这个疤继续长大,再做手术处理。根据医嘱,我们静等孩子自愈。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这个包继续长大,我们第二次去看家庭医生,这次家庭医生同意为我们联系病童医院看专科,今年10月我们按照预约的时间到了病童医院,专科医生检查后,说三个以内要是宝被身即吸收了就好了,不吸收再来看。可是,回来后,还不到一个月,包就发展到蚕豆般大,而且表皮透明,颜色血红,看着很吓人,之后我们又与病童医院联系,11月20日我们带领孩子再到病童医院看专科,这次医生虽然仍不认为他们在诊断和处理上有什么不妥,但也完全看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即决定两个星期后手术,他命令在场的4个护士做好手术准备。有了医生的这个安排,我们才放心地回家。然而,两个星期马上就要到了,院方却没有一点动静,在我们打电话催促下,医院回电告诉我们的不是安排手术的事,而是让我们2004年2月11日再去接受另一个医生的检查。当我们向他们讲明上一次医生已经决定两星期之后作手术后,他们态度粗暴地回答,还要另外的医生检查后才能决定。我们一听就傻了,孩子的病又要拖上三个月,还是检查,距离真正的治病又有很长的等待时间,我们不知道上一次医生讲的话是不是负责任的,我们更不知道下一个医生讲话,是不是还像上一个医生一样,说与不说没区别,那我们孩子的病何日才能看上?医院拿我们的病孩子开这样的玩笑,我们当家长的实在不敢当。我们想问一问:医生护士--所谓的白衣天使,到底是给人治病的,还是给人造病的 ?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儿童,到底有没有拥有健康的权利?如果我女儿的病情在这两个半月里又有了新的变化,谁来对她负责,怎么负责,负得起负不起这个责?我们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督促医院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回成命,尽快为我女儿安排手术,还她一个健康健美的身体。

  李姓家长向我们所陈述的问题并非是不具代表性的个案。笔者认识一位朋友因腿部患慢性皮炎,经半年的轮候等来皮肤医生诊视,之后皮肤医生建议他找整容医生作患部植皮手术,这样又等候了3个月,朋友终有幸被转到整容医生手上。整容医生用不到1分钟的时间诊断完毕,定在半年后手术,从家庭医生开始到皮肤医生到整容医生足轮候了9个月,对朋友来说,这漫长的轮候能等来手术,也算是有个终结。如此再等了3个月,手术那天,整容医生只作取皮化验,而不是真正的手术,对此朋友很不理解,觉得不到1分钟的取皮手续,何必要再等3个月呢?出于“手术有期”,朋友最终还是忍受下来了。如此又等了2个月,朋友再回到整容医生处,其时距离朋友第一次看家庭医生的时间已过去了一年,令朋友愤怒的是,整容医生取出一份报告说:经过检查,你腿部的皮炎没发现癌变细胞。之后就打发朋友回去看家庭医生。这个“轮回”着实让朋友哭笑不得,他就此质问整容医生:从头到尾没有人告知我这个可能是癌变或需要作检查,家庭医生和专科医生都告诉我这是慢性皮炎,之所以转到你这里来目的是作患部换皮手术,你也一直对我说是安排手术,为何到现在却变成检验癌变呢?整容医生听朋友这么说反问道:你觉得做换皮手术有用吗?我觉得不保证有效,当然你坚持要做还是可以的。朋友见整容医生如此说就更火了,他说有没有效果和为何要转来你这里是通过家庭医生和专科医生决定的,难道你不知道他们转我来的目的?整容医生听了摇了摇手上的单子说:他们没说转你来的目的。朋友见此医生如此不负责,就很严正地指责他:既然你不知道你要看什么病,你应该向我或者向转来的专科医生询问,难道你就没有责任?令朋友哭笑不得的是这位整容医生这样回答:这个专科医生不好,要不我给你换一个好了?天,朋友说,我等了14个月的时间才等来这么个结果,这加拿大医生的医德是怎么培养的?

  对于读者投诉的种种不满,来自上海的新移民L有不同看法:我以为政府目前所做的已经很不错,我们应该多理解和宽容,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报纸应多作鼓励性引导。这位居住在密西沙加、现龄55岁的L说他在移民前是老病号,身体各部分或多或少都有毛病,今年十月发现胃部不适,因为过去有慢性胃炎,家庭医生就将他转去做胃镜检查,按常规必须轮候三个月时间,但专科医生在帮他检查后,感觉病情比较严重,马上通过秘书安排他在10月28日作检查,结果发现胃部有肿瘤,于是在11月6日做了手术,前后也就三个多月的时间。按照L的说法,他认为也许加拿大现有的医疗制度确实存在着轮候时间过长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检查项目上,但医生并不是机械地让你等候,他会视病情的轻重来决定。L拿自己的情况来说:原来安排他做胃镜要等2个多月,当时他也觉得时间过长,但他还没反映,医生就安排秘书为他重新调整了时间。之后从手术到住院,医生护士对病人都很热情周到。为此他认为:病人应该相信医生,医生安排你作检查的时间并不是随心所欲作出来的,他是视病情的轻重而决定的。

  对L的这个说法,现年86岁,四十年代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医学院,出国前是天津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的姜先生提出异议。他认为要病人相信医生是对的,但说医生会视病情的轻重而决定检查的轮候时间是不科学的,因为不检查,怎么知道病情重不重?如果靠医生的经验就可判定,就无所谓检查了。

  姜先生向笔者举了这么个例子:他的孙女目前正在读大学,早些时候因为左下腹胀疼,看了三个多月家庭医生都不能解决问题,有时疼得厉害就打911送医院,但医院每次也就是为他孙女打吗啡,姜先生深感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认为医生在没弄清病情的前提下给病人打吗啡是一种不负责的作法,长久下去病人不但病没好,还会因注射吗啡而上瘾。姜先生根据他的医学知识感觉孙女患的是子宫内膜炎导致卵巢炎症,他要求家庭医生马上将女儿转去专科医生处,专科医生诊病时认为是生殖器观有炎症,姜先生虽不是妇科医生(姜在国内是著名的老年病专家,曾任天津老人病研究所所长),但因为专科医生的儿戏态度,他只有“挺身而出”将自己的判断告诉他,希望能引起医生的注意,但专科医生似乎不是很重视,他很轻易就开出药并告诉病者,吃过药后就会好转。姜告诉笔者,孙女在服用了专科医生的药后,腹部虽不疼了,但视力却减弱,听力也降低,当他们为此质问该专科医生时,医生竟然给出“我对这个药的副作用不是很清楚”的答案。令姜先生十分愤怒的,是医生居然可以在“不懂这个抗菌素的副作用”的前提下给病人开出这个药来,这样的理由在中国都是可处分的。姜先生说:没听说过医生可以不懂药理,这样的医生不是害人吗?

  姜先生解释他给笔者来电的目的:我们不是要否定这个社会的医疗制度,关键是当我们发现目前这个制度存在着这么多不完善的弊病,医者和被医者都应该站出来说话,帮助政府改善这种不足,象在安省出现的这种轮候,在中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没有这样漫长的等待,就拿自己以前工作过的医院,彩色B超也有10多台,让病者尽快得到检验,以判断出病因并据此制定医疗方案这是最起码的,很多病在早期不是病,时间拖久了,就会变成重病,医生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姜先生的意见笔者是赞同的。在安省,医生缺乏,医疗设备不足,医疗经费有限这是存在的事实,但从安省现有医疗制在人员、经费和设备配置来看,优势还是存在的。如何合理发挥管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创造良好的工作效益,不仅是政府、医务管理者的责任,同时也应是民众所应关注和监督的大事。

  改善安省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不是无路可走,比如督促政府将医疗建设稳定在相应的水准上,比如加大检查、监督的作用,比如鼓励民众投诉,以更强硬的手法打击医德败坏者或庸医……这些路都是可行,也是必须行的。我们不能等针刺到肉才来喊疼。比如最近发生的医疗器具消毒规程错误指引造成众多病者蒙受伤害的事故,就必须有人讲,有人负责,有人付出代价。如果民众都以事不关己,我不说总有人说的心态应付事实,下一个受害者一定是你。

                              2003年12月6日
 
安省医疗制度漫谈三:谁能投诉庸医? [转贴]

木然

  对安省医疗制度的议论已进行了一段时间,这一个月来我们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大家就自己的一些遭遇谈了很多看法,归根到底是,既然有那么多的故事发生在我们身上,究竟有多少人想到“投诉”两字?

  一位女士向我们讲述了这么一段往事:我移民过来不久就怀上了,因为作为新移民一切面临重新开始,我们夫妇决定中止怀孕,通过家庭医生的介绍,我被转到一名在华人里很有名的专科医生处,他按规定为我作了检查,也约好了手术时间。手术那天,根据该医生的要求,我带了100加币提前到了他的诊所,他在医生办公室里单独对我说,收取100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我术后的痛楚。说实话,病人在术前对医生的寄托很大,如果医生说这是有利于手术和恢复的,病人一般都会赞同的,加上“100元”和“身体健康”相比,后者更加重要。令我疑惑的,是该名医生没有按常规要求我将钱交到医务秘书处而要我直接交给他,由于我先生公司可以报销医疗费,我请他给我个收据,这位医生边收钱边对我说,我们没有收据的。当时为了能顺利做手术,只好作罢。医生这种做法很诡异,像见不得人似的。这样过了半年,我另一个朋友去找他做同样的手术,和我一样,她在去医院前也被叫到医生的办公室交钱,这坚定了我对医生在私自收钱的看法。我问过我的家庭医生,他说这个专科医生的做法是违法的,他鼓励我去投诉。我并不是不想投诉,关键是这个医生是单独向我收的钱,事后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我知道这样要举证非常困难。没有花精力去投诉的另个原因,是不知道发生这样的事情该找谁?还害怕因为英语不好表述不清。

  笔者对这位女士的顾虑是理解的,问题是面对庸医,或者已不止是“庸”,而是医德败坏者,沉默和忍受等同支持。在北美,对于一些庸医奸商,举报量同样也是证据。即假若有一个医生,他被多名病人就同一问题举报,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据。因此,当我们受到不公道待遇时,我们不要把投诉的成功寄托在别人的行动上,也不需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安省家庭医生和专科医生都有相应的学会,安省各级政府也有专责投诉处理的投诉专员,还有各级的议员,他们必须认真听取每名投诉者的陈述,那怕你再微不足道,也有权要求他们这么做。

  来自上海的陈女士出国已经十年,原来在上海某医学院任教,是一经验丰富的医生,她多次给本报打来电话,就安省医生的“责任心”谈了很多的看法。陈女士的经历是因为颈椎的原因被转到专科医生处,该医生在开药时将用药量提高了正常量的4倍,陈女士在对药剂量有所怀疑的前提下减半服用,但这个“减半”其实也比正常量多出了一倍,不准确的药剂量给陈女士留下后遗症,她就此向该专科医生咨询,该医生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在给陈的家庭医生的信中指责陈私自改药量造成不良后果,陈女士因此感受极端的委屈,她找了有关议员投诉,没能坚持到底的原因是因为身体状况愈来愈差。陈女士在电话里对笔者这么说:我在向议员投诉时他鼓励我牵头带领更多的人站出来,其实我很愿意这么做,但目前身体状况很差,有时间也没体力,整天躺在床上,没有能力带领大家这么做。陈女士认为:安省医疗管理的状况差的关键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立机构对医生实行监管,医生学会本身就是医生的靠山,医生根据其风险程度每年交给学会相当的保险费用,当医生遭遇投诉或引起相应的法律追究时,学会会为该医生请最好的律师,这种状况影响了投诉者的信心,也是安省医生轻视责任的原因所在。

  陈女士这段话带出了这么个问题,即如何使监督机能更中立可信,更能无私地履行指责?笔者不敢断言安省相应的医生学会有偏袒其属下医生的行为。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既然很多政府或服务部门都设置了多语言服务热线,为何在处理对医生的投诉上,有关部门不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鼓励受到不公道医治的病者举报不良医道?毕竟这于整个医疗制度的完善有利无害,最终的得益者是多方的:包括病者,包括社会,也包括医生。

  去年刚移民多伦多的林姓女士给笔者打来电话,她说年初她怀上第一胎,生产时医生告诉她必须马上作剖腹产,她签完字后等了20分钟主刀医生来了,主刀医生到位后再等了57分钟麻醉师才到。林女士说,小孩出生后经儿科医生诊断为脑部缺氧导致发育不健全,林女士夫妇在获悉孩子病情后一直怀疑是在上手术台那20+57分钟的漫长等候导致孩子脑部缺氧,孩子出生后那数个月病情比较严重,当时他们也曾质问过那么大间医院为何只有一个麻醉医生,且要等候57分钟才开始手术?医院说这个情况是正常的。林女士也想过找专门的医生作鉴定检验,但因搜证困难而放弃。林女士在给星星周报来电时询问:我应该为孩子作个鉴定吗?笔者的答复是:从对孩子、对社会和对自己负责,都应该将事实弄清楚,这是做父母的原则吧。令笔者高兴的是,当此篇文章即将付印时,林小姐给我们打来了电话,她说你们说得对:为了对孩子负责,我们决定为孩子完成这个鉴定检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在本文已经完成时打来了电话,她说数年前她在生第二胎后的一年月经紊乱,血量比正常时多数倍,半边头发白了,身体非常虚弱,后来约请另外的医生进行检查,发现自己左边卵巢不翼而飞,该女士为此痛苦不已。笔者问该女士:这么多年为什么不站出来投诉呢?该女士苦笑了一下答道:我曾经找过为我做鉴定检查的医生,开始他也同意给我提供证明,但第二次去找他口气就变了。原来支持我的家庭医生后来也说:卵巢没了半边还有半边,对身体影响不大。后来我问了朋友,觉得要说明自己左半边卵巢在生育前是存在的就很困难,假若要证明是这个医生把我的卵巢割去,那不知官司要拖多久,我更怕我的孩子因此受到更多的伤害,这是我放弃上诉的根本原因。该女士借星星生活呼吁:希望要生育的母亲,在生育前一定做个B超,证明自己各项器官都是齐全,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这位女士的电话让笔者无言,对于不幸病者的种种遭遇,我们难道除了同情和忍受,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

  在结束本文时我们从报上看到这样的报导:安省医生学会办事处(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 of Ontario)的一个纪律专案小组于上周依据47名受害者的供词和他们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它百名受害者的申诉指控,经严格审核后,判定一名为桑尼的华裔妇科医生医术不良,医学知识及能力不足,在过去的十年中,桑尼执行了许多没有必要的子宫切除手术及其它手术。医生学会的纪律委员会将于本周听取受害者的遭遇及所提供的资料,讨论是否吊销桑尼的医生执照。资料中还指出,受害者当中有许多人被桑尼诊断无法生育,而建议他们接受子宫切除手术,其中有些是20、30岁的女性……

                              200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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