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关键事件,历史意义
史前 - 10世纪,因纽特人迁徙,古爱斯基摩人(Dorset culture)和后来的图勒人(Thule culture,现代格陵兰人祖先)从北美迁入。这是格陵兰原住民拥有该岛的最早法理依据。
982年 - 15世纪,维京人定居,“红发埃里克”从冰岛流亡至此,建立了诺斯人定居点。1261年,格陵兰承认挪威国王的主权。15世纪因小冰期和贸易中断,北欧定居点神秘消失。
1721年 - 1814年,丹麦-挪威联合统治,丹麦路德宗传教士汉斯·埃格德(Hans Egede)登岛,标志着丹麦殖民统治的正式开始。1814年《基尔条约》签订,丹麦虽然失去了挪威,但保留了对格陵兰的所有权。
1933年,国际法庭裁决,挪威曾试图争夺格陵兰东部主权,海牙常设国际法院最终判决丹麦拥有整个格陵兰岛的主权。这是现代国际法确认丹麦主权的关键节点。
二战时期,美国的介入,纳粹德国占领丹麦后,美国代管格陵兰,并建立了图勒(Thule)空军基地。这让美国意识到格陵兰对北美防御的决定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