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举报九成以上没法查 检方举报要讲“技巧”

*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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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2004w01/12425/2004w01_1073585523781.html


  通讯员沈福泉本报记者郑巍

  今日早报讯 “检察官,住在我们小区的张处长以前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上个月开始他竟然天天开着私家车出入,这个人一定是个贪污犯……”类似这样的举报电话,杭州市检察院每天都能接到,但如此只看现象没有实据的举报,却让检察官们难以下手。

  杭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去年该院共接到各类举报近千件,但其中九成以上属于无效举报。

  

  无效举报“只知道现象”

  去年12月,杭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曾接到某国有企业的一位老职工打来的举报电话,称“我听人家说,我们单位的总经理在外面养了个情妇,我觉得总经理一定有经济问题,否则他哪来的钱养情妇?”当检察官问他“你是否能具体说说,你们总经理在哪几件事情上涉及经济犯罪”时,这位老职工说:“我一个普通工人,怎么可能掌握单位领导的具体情况呢?”

  “去年杭州市检察院接到的举报线索近千件,90%以上的举报人都是属于这种‘只知道现象’的无效举报。”控告申诉处厉顺民处长表示,检察机关无法要求每个举报者都能准确掌握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但像上面那位老职工一样仅凭一些表象就来举报,却也让检察机关难以下手。

  据介绍,杭州检方去年查处了160多起职务犯罪要案,其中根据群众举报来立案的有76件,不到一半。这与普通市民难以掌握贪官们的具体犯罪情况有关,同时也与不恰当的举报方式有关。

  

  举报切忌“大而全”

  杭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一位副处长介绍,目前杭州市检察院推出的举报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电话举报;来访举报;写信举报;预约举报(由举报人自主约定地点,检察官可前往受理举报)

  ;网上举报(余杭、萧山检察院已经开通)。

  厉处长提醒举报人,举报时切忌“大而全”,只要讲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所举报的主要事实和相关知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即可,最好能提供书证及音像资料等证据,以便于检察院有的放矢地进行侦查。

  在此基础上,举报人还应做到客观、真实,千万不要以为只有夸大举报事实,才能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检方同时吁请市民,举报时请放心地署名,杭州市检察院有专人负责处理、保管所有的举报信,绝不可能发生举报内容外泄的情况。

  对署名举报查实的,检方将给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2003年杭州市检察院共发放了两万元举报奖金。其中对在查处原杭州长城汽车修理厂厂长鞠树正一案中,提供重要线索的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人民币。检方表示,2004年还将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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