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163.com/2004w01/12429/2004w01_1073870611080.html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在一百天的时间里,该事件经历了私下和解、调查取证、司法审判、网上质疑、媒体监督、政府干预、当事人“辟谣”等几个阶段,终于走到了重新调查这一步,最新消息表明,早在十天前,黑龙江省主要领导就开会研究了此案,并确定由政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复查”。至此,宝马撞人事件有望揭开扑朔迷离的面纱,向公众显露出事实与真相。
从社会层面看,宝马撞人事件只是一桩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既没有什么普遍性,也缺乏趋势性,也就是说,它只是个例,并不构成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它就像一块巨石投入水中一样,激起了层层“涟漪”,波及了许多相干和不相干的人,以至于多名省级高官不得不一再出面澄清传闻,而黑龙江省甚至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案情。这种波及现象是怎样发生的?又有什么样的启示意义?梳理一下此案报道中反复出现的几个关键词汇,也许有助于我们的理解。
关键词之一,“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受到广泛的民间质疑,与事件的发生地哈尔滨有着某种必然联系。最近几年是东北三省的“多事之秋”,令人鼓舞的事情有“振兴东北”的战略规划,让人不安的有沈阳慕马大案和刘涌改判死缓,而哈尔滨的“国贸城案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其政治影响仍然不断显现出来,最近,正在服刑的哈尔滨前副市长在狱中自杀,让公众又产生了“了犹未了”的狐疑感。慕马案和“国贸城案”都是震动社会的窝案、串案,涉及到东北地区的各个社会阶层,落马者净是当地名流,其中不乏司法领域的高级干部,这不由得不让人怀疑当地的司法公正程度。当人们得知宝马撞人事件的审理地点是哈尔滨时,下意识地就会感到其中必有蹊跷。
关键词之二,“领导亲属”。关于宝马撞人事件的网上传言,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肇事者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的亲属。迫于舆论的压力,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马淑洁都出面澄清,证明自己和苏秀文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网络反馈看,人们仍然倾向于认定苏秀文有着“领导”背景。网络舆论的这种“偏执”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的“澄清”没有说服力,二是政府官员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佳,公众意识中普遍存在“权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成见”。
关键词之三,“宝马”。撞人事件的前半截是简单不过的车辆剐蹭,只不过碰撞双方有着比较悬殊的形象,一为拉大葱的农用四轮车,一为挂着“黑AL6666”牌照的宝马。如果是农用四轮车撞死了人,或者,撞死卖葱农妇的是一辆普通的捷达、哈飞,那么,无论司法判决的结果如何,恐怕都不会有多少人对之表示质疑。不过宝马就不同了,宝马意味着财富,而财富又意味着权力,当宝马与农用四轮车之间发生了如此尖锐的对立的时候,有多少人会相信“官办”的结果是公正的呢?毕竟,在我们的社会里,财富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并不罕见,刘涌案不正是现成的例子吗?
通过对这几个关键词的分析,我们就不难明白,宝马撞人事件之所以闹到了“群情激愤”的地步,是因为此案触及了公众心理的几个痛点―――失去制约的权力、地域性司法腐败和贫富差距拉大,所以,它的“波及现象”已经超越了事件本身,其实质是社会矛盾的一次“集体宣泄”。
重新调查这一撞人事件及其审判过程无疑是必要的,政府部门及时披露信息也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发展中努力祛除公众的心病,那就是发展经济以缩小贫富差距、整肃吏治以制约特权、透明执法以重塑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这与振兴东北的大思路应该是不谋而合的。
对于哈尔滨、黑龙江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的政府官员而言,“群情激愤”并不仅仅是压力,它也可能是机遇,当然,其前提是你必须懂得善待民意。
来源:北京青年报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在一百天的时间里,该事件经历了私下和解、调查取证、司法审判、网上质疑、媒体监督、政府干预、当事人“辟谣”等几个阶段,终于走到了重新调查这一步,最新消息表明,早在十天前,黑龙江省主要领导就开会研究了此案,并确定由政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复查”。至此,宝马撞人事件有望揭开扑朔迷离的面纱,向公众显露出事实与真相。
从社会层面看,宝马撞人事件只是一桩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既没有什么普遍性,也缺乏趋势性,也就是说,它只是个例,并不构成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它就像一块巨石投入水中一样,激起了层层“涟漪”,波及了许多相干和不相干的人,以至于多名省级高官不得不一再出面澄清传闻,而黑龙江省甚至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案情。这种波及现象是怎样发生的?又有什么样的启示意义?梳理一下此案报道中反复出现的几个关键词汇,也许有助于我们的理解。
关键词之一,“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受到广泛的民间质疑,与事件的发生地哈尔滨有着某种必然联系。最近几年是东北三省的“多事之秋”,令人鼓舞的事情有“振兴东北”的战略规划,让人不安的有沈阳慕马大案和刘涌改判死缓,而哈尔滨的“国贸城案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其政治影响仍然不断显现出来,最近,正在服刑的哈尔滨前副市长在狱中自杀,让公众又产生了“了犹未了”的狐疑感。慕马案和“国贸城案”都是震动社会的窝案、串案,涉及到东北地区的各个社会阶层,落马者净是当地名流,其中不乏司法领域的高级干部,这不由得不让人怀疑当地的司法公正程度。当人们得知宝马撞人事件的审理地点是哈尔滨时,下意识地就会感到其中必有蹊跷。
关键词之二,“领导亲属”。关于宝马撞人事件的网上传言,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肇事者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的亲属。迫于舆论的压力,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马淑洁都出面澄清,证明自己和苏秀文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网络反馈看,人们仍然倾向于认定苏秀文有着“领导”背景。网络舆论的这种“偏执”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的“澄清”没有说服力,二是政府官员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佳,公众意识中普遍存在“权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成见”。
关键词之三,“宝马”。撞人事件的前半截是简单不过的车辆剐蹭,只不过碰撞双方有着比较悬殊的形象,一为拉大葱的农用四轮车,一为挂着“黑AL6666”牌照的宝马。如果是农用四轮车撞死了人,或者,撞死卖葱农妇的是一辆普通的捷达、哈飞,那么,无论司法判决的结果如何,恐怕都不会有多少人对之表示质疑。不过宝马就不同了,宝马意味着财富,而财富又意味着权力,当宝马与农用四轮车之间发生了如此尖锐的对立的时候,有多少人会相信“官办”的结果是公正的呢?毕竟,在我们的社会里,财富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并不罕见,刘涌案不正是现成的例子吗?
通过对这几个关键词的分析,我们就不难明白,宝马撞人事件之所以闹到了“群情激愤”的地步,是因为此案触及了公众心理的几个痛点―――失去制约的权力、地域性司法腐败和贫富差距拉大,所以,它的“波及现象”已经超越了事件本身,其实质是社会矛盾的一次“集体宣泄”。
重新调查这一撞人事件及其审判过程无疑是必要的,政府部门及时披露信息也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发展中努力祛除公众的心病,那就是发展经济以缩小贫富差距、整肃吏治以制约特权、透明执法以重塑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这与振兴东北的大思路应该是不谋而合的。
对于哈尔滨、黑龙江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的政府官员而言,“群情激愤”并不仅仅是压力,它也可能是机遇,当然,其前提是你必须懂得善待民意。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