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异的同居故事[转贴] 作者: 任大小姐

幸福的小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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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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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嘿嘿,现在我还真想有个自己的孩子。”盘腿坐在沙发上的大同放下报纸,伸了个懒腰,顺势躺了下去。

我没理他,顾自在看上海东方台的相约星期六,老实说我上一次看这个节目是在二年前,今天之所以将频道定格下来看它是因为我觉得有点奇怪,这档从台湾抄袭过来的节目居然能有如此强的生命力,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马上我就不奇怪了,这世上只要还有男人和女人存在,与这档子类似的节目就会层出不穷地演绎下去,可能在屏幕上,也可能在你身边的任何一个角落。

今天的节目很逗,我不得不承认编导的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当那位声音甜美却相貌平平的二号小姐解下脸上的兔子面具的时候,刚刚说过“我想这位小姐的声音这么美,人一定也长得很漂亮”的三号先生脸上的表情显然有了微妙的变化,摄像师恰如其分地用分镜头捕捉了两人的表情,女孩子含羞带笑,男士的脸色则有些尴尬。而那个样貌酷似港片二线女星的三号小姐一露脸,马上一改无人问津的行情,成了香饽饽!

我吃吃地笑了起来,回过头对大同说:“你看看,哪个男人不是嘴上说得好听,心里却非美女不爱的?”大同嚷道:“我刚才跟你说的话你听见没有啊?”我说:“听见了。”“那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啊?”“哦,我当你说糊话呢。”我放下遥控器,拿起茶几上的小刀,很利索切开一个橙子,然后毫不手软地放进嘴里,我似乎看到那个橙子在我嘴里汁液四射的情形,一股清凉的甘甜随之而来。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残忍的,喜欢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它人的痛苦或尴尬上,不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电视里的人是尴尬的,而看客们都在笑。

大同不说话了,我继续看我的电视。前几天不知道在哪本杂志上看过一篇不知是哪个先锋人士撰写的引领潮流的文章,他在那篇文章中写到,现在还看“相约星期六”的人,心理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属于即将被潮流淘汰的一类人。而新新人类都看樱桃小丸子或者蜡笔小新。那时候我仔细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并不能很轻易地跟在一个类型对号入座。因为我好象什么都不看,电视在绝大多数时候象个深闺怨妇,屏幕上积满了灰尘。可是现在,如果以他的说法为标准,那么我就成了一不小心掉进三十岁以上的那个群体。

真悲哀啊,临睡前我在洗手间里很仔细地洗脸,洗完后擦眼霜,紧肤水,润肤露,然后我对着镜中的自己很妩媚地笑了笑,我记得小麦说过,女人化完妆后对镜中的自己凝神一笑的样子最动人。我想那一笑的确是有些动人的吧,动人到可以令我暂时忽略笑起来时眼角自然延伸的鱼尾纹。

小麦还说过,女人一过二十五岁就会老得很快,于是她打算赶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将自己嫁出去,白天的时候她刚打来电话让我下周六陪她去拍婚纱照。
“这么快就决定嫁啦?”
“当然啦。阿哲家里老早就等着抱孙子了。你呢?你那个包大同有没有向你求婚啊?”
“求婚是没有,不过好象想做爸爸了。”
“那就是想结婚的意思嘛。”
“才不是。”
“唉,你也不小了,比我还大一岁呢,你可要记牢让他早点娶你呀,不然女人要是过了三十,基本上就没什么行情了,到时候要再换码头也不容易了。”
“行啦,你就专心当你的新娘子好了,我还想多当几回伴娘的。”
“喂,我可没说要你做伴娘啊。就你那身材相貌,我怕被你比下去啊。”“嘻,这句话中听。”
“哟,说你胖你就喘呀……”

(二)
我真不能算是个天生丽质的美女,这一点我有自知之明。所以对于天生丽质这个词,我是又欢喜又讨厌。很希望别人能用它来夸一夸我,不做作地说简直是梦寐以求。可真要是夸了,估计我又会很快清醒过来,明白那不过是一句虚伪的台词,于是乎又是一阵丧气。不过,谁说美女才动人?现在有几个美女是天生丽质的?

我想臭美是每个女性都能持之以恒的嗜好,于是我从懂事起就已经知道留长发梳小辫子比较漂亮,最好再扎个蝴蝶结。再后来又明白了时装和化妆品可以帮助我成为一个艺术化的美女,再后来,我又听说了“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于是中文系高材生的学历和案头那一撂大部头又将我包装成了一个美才女。自此我具备了成为一个迷人的女人的基本要求。

具备了这些条件以后,我就开始马不停蹄地谈恋爱。

上大学那会我并不是校花,却让我们那“校树”心甘情愿地做了我的裙下之臣,我一直记得校花看到我们俩亲亲热热地走在一起时的那种满脸怨恨与不解的神情。那一次我真是打心底里都要笑出来,感觉只有一个字,爽!

其实我也没什么高明的地方,无非会写些无病呻吟的文章,然后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人适当的暗示,又不是太会摆美女的架子,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些牺牲原则的投降。当那棵校树终于忍受不了校花的百般折磨与考验的时候,我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孩就成了最贴心的选择。

这是我的初恋,现在再提这两个字让我觉得有点儿酸,牙根儿庠庠的感觉,好象刚喝了一口妙士酸奶,我记得那酸奶的广告词就是:重温初恋般的感觉……这酸奶比光明牌的贵多了,500ML的价格是14.8元,还是超市价。

当然我的初恋一点儿都不贵。我付出的不多,我们除了接吻之外再没有更亲密的举动。校树付出的就更少了。我至少给了他我的初吻,而他早在半年前就强吻过校花了,而且“校树”还是个穷孩子,我们连看电影还是逃课拣便宜的日场看的。和他在一起我甚至为了给他买书而戒掉了吃零食的习惯,于是大二那年的照片上我无一例外地清瘦着,绝对符合最流行的骨感美人标准。

于是在这年秋天我顺利地在校模特队混上了主力。第二年元旦,我们模特队的公开汇报表演获得了具大的成功。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热烈的时装秀,台下黑压压近千人的观众,在我们上台的那一刻全体起立,我和巧引身穿一袭白色高衩旗袍领衔出场,并以一款红色的晚礼服做了压轴秀。其实我是个很容易怯场的人,用上海话说叫“老不出”,所以不瞒你说,临上台前我的腿肚子一直在发抖,奇怪的是,上去后我就不紧张了。以后我经历过各种大大小小需要镇定的场面,都不无例外地容易砸锅,所以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一次不怯场的原因,也许是场面的热烈程度实在超乎了我的想象吧。我一直记得,在那阵阵经久不息的掌声中,我生平第一次有了身为主角的感觉,我只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从容与优雅很自然地延伸至我的四肢甚至发梢,我几乎要为自己的出色激动到热泪盈眶!现在想来,也许只是因为大学生活实在过于平淡了,才使得这场演出在每个人眼中都显得那样不寻常。

演出结束后,我捧着一束不知谁送的玫瑰下了后台,“校树”在那里等我,我还没来得及卸下浓妆,长长的假睫毛粘在眼睑上有一点难受。他没有迎上来,只是站在那里说:“毓秀,今天你真美!”我笑着说:“你不为我骄傲吗?”他没有接口,深吸了一口气:“毓秀,对不起……”

我傻了,然后我很快明白了,因为我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校花。于是在这个表面风光无限的夜晚,我非常失败地告别了我的初恋。

我们的分手很文明,也很平静。我很木地站在那里,听他讲了一个故事,大意是这样的:他在追寻一只西瓜的时候不小心被西瓜藤绊了一跤,这使他很生气,在这时,他身边出现了一粒芝麻,那就是我,他随手捡起来嚼了嚼,觉得有一点香甜,于是他就一直含着芝麻,用赌气的眼神向西瓜挑战,没有你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可是西瓜后悔了,西瓜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可以为了他放弃所谓的一些小小的矜持的,所以西瓜又回过头来找他,这时他才发现,西瓜的清甜才是他想要的,而芝麻只不过是一时的替代品……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听糊涂了,反正我也听得不是很明白,但我明白了一点,就是,他不要我了!我只是个替代品!

结果好象是这样,我很轻易地得到了校树,又很轻易地失去了他。所有轻易可以得到的东西都是这样不牢靠啊。这以后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居安思危”这个道理。表面得意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暗藏的危机,等到得意忘形了,危机就会爆发出来,很不留情面地将你从得意的高峰拉下来,摔得很重,也许还要狠狠地补上几脚,那种痛彻心肺的感觉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这以后我每次得意的时候总会很小心,生怕一不留神就在其他事儿上摔得很惨,这使我几乎再也没有重温过那晚有台上时的那种极度的自信和优越感。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本质上的自负,以及这种自负一旦遭受打击时的极端走向――自卑。我开始将自己藏得很深,不愿与人沟通,也不愿被任何人了解。

(三)
当然,我的不自信并不妨碍我成为形形色色的男人的追求目标。

从二十岁到现在,我一直都没孤独过,到了包大同,大概已经排到了第五个。我的头发细长而柔软,妈妈说我注定心软。于是,大凡稍顺眼些的男孩子,如果肯吃我三个以上的软钉子,再使些死缠烂打含情脉脉大献殷勤的招数,我就会抵挡不了。所以追我最辛苦的一个,也只追了大半年左右,他好象用尽了所有我可能想象到也可能想象不到的伎俩,于是我就接受了。

我不知道是自己是对爱情太迟钝还是要求过高,这些年我已经学会了将比较常用的几千个汉字玩弄于股掌之间并用它们编了一些或多或少与爱情有关的故事,但是真正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想象中的那种激情澎湃的感觉一直没有出现。

那么,我的初恋算不算是真爱呢?老实说我也不太清楚,我想我是爱过他的,在突如其来的成了一个替代品的时候,我曾经用一种认定的姿态将他定义为我这一生第一个爱人。那时候我正情窦初开,一个在心中暗暗喜欢的男孩子对你说:“做我的女朋友吧。”你能不心动吗?但倘若他并没有主动来招惹我,也许我只是会有点喜欢他而已,因为我其实一向是个被动的女孩子。他的外表有着令人眩晕的压迫力,很象现在流行的F4中的花泽类。我喜欢帅哥,这一点我从不否认,而且我的男友们无一例外地英俊潇洒。

我和大同同居一年了,他最初说服我与他相爱并最终同居的一句话是:“如果你嫁给我,我会对你很好的。”后来我发现,那不过是他头脑一时发热时脱口而出的一句甜言蜜语,这家伙脑子里根本还没有结婚这个词!当然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过怀疑他说这句话时的诚意,最重要的一点是,包大同的出现,使我第一次以热烈回应的方式面对恋爱,那种甜蜜,那种心醉,是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我疯狂了,我天真了,我来找他的时候,脸一直在热着,心一直在活泼地跳着,想着只要与他在一起,我丢下一切都值得!

在我第二个本命年的那年元宵节,我双手空空地踏上了去上海的火车。上火车之前,我捧着一堆金饰去了连凯家。连凯是我的第四任男友,未婚夫,也是父亲帮我选的唯一一个男友,一个小有前途的公务员。连凯仪表堂堂,出身书香之家,孝顺而且安稳。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对他的印象就象一条没有起伏的直线,不算太好,也不觉得坏。我们的交往则象白开水,温吞地冒着水汽,不疾不徐,不紧不慢,可以在一起有话没话地唠上半天,也可以一个礼拜不见面也不打电话。

有一次我跟妈妈聊起:“我怎么一点都没有恋爱的感觉呢?我以后真要和这样一个男人共度一生吗?这未免太可怕了吧。”妈妈笑道:“我和你爸当年结婚前不也才见一面嘛,现在还不是一样过得好好的。”我羞她的脸,“那是老爸疼你嘛,谁知道我有没有这样的好福气。”“尽知道贫嘴,反正我看连凯这孩子挺好的。”

现在想起来,我和连凯的这一段所谓恋爱,其实完全是父母做主的产物,而我则像个木偶,似乎始终没弄明白自己才是这出戏中的主角。

老爸说:“你也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了,你看看,你自己找的几个男朋友,有几个是象样的?不是开车的就是做生意的,现在好不容易碰上连凯这样的好孩子,你还不快点把人家抓牢了。”我白了老爸一眼,没有说话。

开车的那个男孩叫乔治,追了我大半年,我却只是勉勉强强地跟他交往了三个月,因为我始终觉得他并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男人。做生意的齐晖,对我是极好,甚至还为他做的杭派女装注册了个“毓秀”的商标,他说,我要让天下人知道,秦毓秀是我最爱的女人!可是当我最好的女友巧引告诉我她爱上了齐晖的时候,我出于一种很微妙地心态使自己做了让步。齐晖的毓秀时装公司在一年后关闭,他转行做了汽配,巧引也终于和他在一起了。他们的好结局使我不经意地成了一个好人,在这件事里,我这个好人很伟大地成全了一对有情人。此后我也发现了爱情的脆弱,口口声声的真爱,有时也只是口口声声罢了,心里能记得的,又有多少呢?以后他俩每次看到我都会觉得有些尴尬,我却依旧厚着脸皮去找巧引逛街,一脸无辜的样子。齐晖挣的钱不少,巧引买起时装和化妆品来毫不手软,或许是带着一点歉疚的缘故吧,她每次和我一起逛街时总要执意为我买上一两件。我推辞了几次,也就慢慢习惯了,每次都会心安理得地收下。

丁天在他的《玩偶青春》里写到,爱情是感性的,因而自私,友情是理性的,也因而高尚。我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高尚,但我可以确定我并不是很爱齐晖,否则我一定不肯轻易放弃。就象现在,如果巧引告诉我她爱上是人是包大同,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相让的。于是我明白了在这件事中,齐晖只是很无辜地成了两个女人高尚友谊中的筹码,他很可怜,巧引很可悲,而我则可能很可耻。

老爸最后以一句决定性的语句告诉了我他的决定:“秀秀,过了年你也二十五岁了,我和老连商量过了,准备国庆节让你们订婚。来年等房子装潢好了,就把婚给结了。”

几天后就是十一,连家人抱着一堆金首饰和一万元钱彩礼来了我家,我对这种土得掉渣的订亲仪式毫无好感,看着那些首饰彩礼,感觉自己好象被卖了。老妈只好宽慰我:“人家连叔叔祖籍乡下,特别重规矩,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表示对我们家的尊重,也说明他们真的很喜欢你啊。”

我订了婚,然后才遇见了包大同。第二年元宵节,我和连凯订婚还不到半年的时候,我拿着一堆黄金首饰孤身去了连家,我说:“对不起连凯,我不爱你,我不能嫁给你!”

临来连家前,我是几乎被老爸从家里赶出来的,因为我用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坚定的神色与语气告诉他:“爸爸,我找到我的爱人了,我最爱最爱的人,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会后悔一辈子的!”老爸气急败坏:“你是哪根筋搭牢了?你,你,你给我滚!”

是的,我为了大同,逃了婚!我一无所有,却充满希冀地投奔爱情而来。

(四)
其实直到现在我也没怪过老爸,他只是想用他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一件事,安稳就是幸福!他只是想用他的方式给我一份稳定而没有悬念的幸福,他告诉我,你不听我要后悔的,我走的桥比你走的路还要多,我是为你好!不希望你走过多的弯路!

他对我所说的爱情不屑一顾,他说:“什么叫爱情?你拎得清吗?爱情还不是你想象中的东西?我和你妈当年只见了一面就结婚了,不是照样安安稳稳地过了几十年?你知道什么叫爱情吗?你真的懂吗?”

妈妈坐在旁边很担忧地看着我:“秀秀,妈妈明白你的心思,只是生活永远不可能是想象中的样子的啊。你一向这么听话,为什么这一次会像着了魔一样呢?你对他的了解究竟有多少呢?你说你如果不跟他在一起会后悔,可事实上也许你跟他在一起之后才会开始后悔!”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后悔,我没能给自己答案,也自然不能给他们什么答案。我只是想在还有勇气的时候,做我这一生到现在为止唯一一个自主的决定。

我给大同打了一个电话就上了火车。一路上,我回想了很多。我回想了过去曾经陪伴过我的四个男人,我在想,所有的分分合合都只是为了让我与他相逢相知并相爱所做的伏笔。我还在想,温柔娴静就象一件合体的淑女装,被我穿了很久,穿成了习惯,习惯到以为那就是本来的我。大同的出现则象一件令人眼前一亮的猎装,一下子激发出我内心深处的躁动不安来。我想,我应该做回我自己了!

火车很快到站了,我随着汹涌的人流出了车站,春运高峰还没过,我挤在一群蓬头垢面的盲流中被吐出了上海站。天是阴的,我站在出站口,看不到大同的身影。满目的高楼大厦在青灰的天幕下矗立,没有表情,也没有预兆。
风很大,我在单薄的外套里瑟缩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身后有一个人轻轻地环住了我的腰。

我看到了那双秀气的手,我知道那是大同。我低下头,握着那双手,忽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疲惫。从杭州到上海,在地图上是一公分,坐车是二个小时,却要以抹却我过往二十四年的一切为代价!这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啊,我转过身来,看到大同清澈的眼,被风吹乱的头发,瘦弱而清俊,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在上海火车站的广场上,那一刻,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我们对视着,什么都没有说,过往的车辆和人流似乎全都幻化成了虚线,只有剩下我们,实在着,实在地握着彼此的手,在时光中成为一个定格。

大同把他的外套脱下来给我披上,外套裹住我的长发,使我看起来更加疲惫和不整洁。一个联防队员模样的人走上来用普通话问道:“你们俩,把身份证拿出来!”我呆了一呆,大同用上海话回了一句:“嚓纳,查啥身份证?”那人缩回手道:“原来是上海人啊。算了算了。” 我们相拥着看了看彼此的乱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笑道:“两个盲流。”这是我们再见后的第一句对话,它已经跳出了我的想象,一点都不浪漫对吧?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我们爱得很遥远,很艰辛,也很浪漫,但从我决定投奔大同而来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准备好接受所有可能的不浪漫和平淡了。不论结局如何,我对自己说,这一次,是我自己选的。

(五)
我和包大同相识于一次聚会,一次被小麦死拖硬拽着去参加的聚会。那几天我正在上海的小麦家作客,小麦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在上海上的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上海了。

小麦说:“今天我要去参加一个网友聚会,你跟我一起去吧。”我正在翻看最新的《Cosmopolitan》,对她的提议不置可否:“有没有搞错?你居然跟网友见面?那些人在网上把你骗得团团转你还不知道呢?你居然还要跟他们见面?聚会?”小麦不以为然:“说你老土了吧,这次是我们论坛的上海站友聚会,我身为版主,当然要参加了。都是才子佳人啦,学历至少大专以上,保证你去了不会后悔。”

我并不常上网,过了最初几个月的聊天热之后,我对网络的热度大大下降,偶尔上网也只是去小麦做版主的这家论坛看看,随手发些自己的帖子,偶尔高兴了,也看看别人的,感觉那儿的气氛很温馨,很干净。从上大学开始到现在,我已经发表了近十万字的作品,当那些铅字再也不能增加我的虚荣心,稿费也不是生活必须的时候,我对能否发表文字这件事渐渐失去了兴趣。我感觉到,我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地方,可以完整地释放我的情绪,不命题,也不删节,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也没有人对我评头品足。于是我很快爱上了BBS,爱上了在电脑上码字。

我没有自己的电脑,每次上网我都是去网吧,周围是喧闹的游戏声,还有QQ上恋爱的人们此起彼伏的嘀嘀声。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安静地码字,我戴着耳机,听MP3,看帖子或写帖子。小麦说,我们都是与文字恋爱的人。有时我也会注册一两件马甲去跟人拍砖,用尽所有刻薄却依旧含蓄的文字跟人对仗,享受没有硝烟的酣畅淋漓。虽然在现实中我知书识礼从不跟人吵架,但在网上我可以温柔似水也可以热烈如火,还可以很张狂甚至很放荡,我用了不同的身份挖掘出我内心深处潜伏的各种可能的个性层次,我发觉我是个很复杂的人,远没有表面的娴静那样单纯。发现这些的时候我没有惊慌,我已经二十四岁了,我一早学会了让上帝发笑,也学会了趋利避害,深知没有谁会比谁更高尚。而渲泻只能令我活得轻松些,或者说,健康些。

我在那儿的常用ID叫婉儿,还有数个身份不明的马甲。

我终于还是跟着小麦去参加了聚会,不过我的条件是:不得泄露我的身份。
也是在这一天,我遇见了大同。

聚会的地方在衡山路的一间酒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了四个男孩和二个女孩,再加上我和小麦,一共是八个人。小麦说得对,都是才子佳人,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角落的那一堆人,很不寻常。

小麦给我介绍了他们的网名,都是论坛上神交已久的ID,有一个叫杀手的,还跟我的某个马甲干过架,我看到他那副厮文的无框眼镜的时候,忍不住暗自发笑,网络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大同就坐在那四个男孩子中间,微笑地用一种懒散的表情打量着我,这就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他并不算十分英俊的男孩,他坐在那里,浑身上下充满了那种懒洋洋的味道,和他眼睛里的光彩全不合谐。我记得很清楚,那天的他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和红色的外套,短发,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干净,我也对那六个人笑了笑,眼睛却好象只看着他。我一向喜欢干净的男孩子。

小麦将我介绍给大家:“我来介绍,这是我杭州的朋友,秦毓秀。今天她正好来上海玩,顺便被我拽来参加聚会,嘻嘻,也好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江南美女。”我记得当时我的脸就红了,这不是伪装,教养这种东西根深蒂固,温柔是我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性格。

(六)
大同在论坛上的ID叫黑白。

我和小麦到场后,八个人被要求穿插搭配,我就被搭配到了大同的身边。当我用无助的眼神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小麦时,她却毫不留情地叫唤起来:“你们看,黑白和毓秀的衣服象不象情侣装?”这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和红色的及膝裙,还有及膝的黑色长靴。在颜色上,与大同成了一个巧合。杀手笑了起来:“哈哈,我说包大同,小麦今天这个美眉可就象专门为你找的啊。”

我仰身往椅背上一靠,微笑着看他们起哄。在我身上,害羞这事儿有个界限,到了一定界限,我就不害羞了。我知道制止别人继续开你的玩笑的对策只有一种,无所谓。如果你脸皮足够厚,对他们的玩笑不以为然,他们也就失去了看笑话的兴趣。

大同在那里嘿嘿笑着,“你们都成双成对的,也该为我解决一个不是?”我注意到了,除了我和大同,剩下的那六个分别是三对,而小麦与阿哲坐得最近,我佯装恼怒地看了小麦一眼,心中暗想,我怎么就这样被这丫头给卖了呢?
他们交谈热烈,谈论的话题从天气到时装到音乐到时事。我基本上没插上什么话,只是坐在那儿喝我的啤酒,我发觉还有一个人很沉默,那就是大同。我们沉默得象一对哑巴。

我一向不善于在一群人中成为主角,我更喜欢倾听,偶尔才会加上一点自己的见解,一语中的的那种。我十分清楚言多必失,而多听少说至少还可以将我伪装得比较高深。后来我问大同:“你那天怎么这么少说话?”他说:“被美女给惊呆了不是?”我捶他,他笑起来:“其实我一向是个很闷的人,在人群中永远最沉默,你以后就会知道的,我这人其实一点也不讨人喜欢。”我抱住他:“不,不是这样的大同,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他不笑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聚会中,我们俩有二个小时一直保持着这样沉默的姿势,我好象听到小麦他们在讨论论坛上一些小有名气的ID,好象还谈到了婉儿,我看到小麦对我偷笑的眼神,我没搭理她,不过当我听到杀手和阿哲说婉儿的文字很特别的时候,忍不住得意地对小麦笑了笑,这句评价显然小小地满足了一下我的虚荣心。

后来我和大同开始从他们六个人的交谈中分离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了自己的。

“我也常去你们的论坛看看,我看过你的帖子,写得很不错。” 他的文字很细腻,开始我一直当他是女孩子,后来看了他的几篇杂文,才看出里面的犀利来,发现这个常常浪漫得冒泡的小子有时居然还是一个愤青,有不少人在他的帖子后面感叹他风格的多变,我看到那些跟帖的时候很不以为然,谁说一个人只有一种性格一种风格?那些人肯定没研究过心理学!大同谦虚道:“论坛里高手很多,我那点小东西,不值一提。”大同说他学的是计算机,我说:“我猜你也不会是文科生。”他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认为?”我说:“理科生的文字通常是两个极端,极端细腻,或者极端犀利。”他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没有接口,用力地吸了一口烟。

我发觉了,他烟瘾很大,坐了两个多小时,他面前的烟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我忽然有了码字的冲动,我想写下一句话:烟雾弥漫,是为了弥补空虚,填充孤独。孤独象香水,“穿透烟雾”,在弥漫中轻浮……

“你什么时候回杭州?”大同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使我从暂时的浮想中回过神来,以前我就是常写这种酸不拉叽不知所云的文字,说得好听叫小资,套用港台剧里的一个常用词,叫“臭屁”!

临分手时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

(七)
回杭州后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宝贝:)

因为这句话,大同一直坚持说是我先追的他。我在他面前总是极尽温柔着,几乎从不反驳他,其实我没有告诉他,若干年前的我曾是网上的骗情高手,宝贝这个词不过是一个通称,可以用来和任何GG开玩笑的通称。如果他仅仅因为这两个字而动了心,只能说明他很天真。

后来老姐说我一天到晚看着手机的痴笑的样子很象智障儿童。那以后的一个月里,我们至少发了上千条短信,我存了好些在手机里,舍不得删。如果他真是因为宝贝那两个字而动心的话,我则因为这两个字而掉进了自设的陷井,变得比他更天真,更白痴!我不想对这段感情作任何粉饰,爱情会降低人的智商,这是有科学依据的说法,而我们的这段爱情说到头来也不过是万千段平常不过的恋情中的一段,并不因我们的自诩不凡而上升几个档次,更何况爱情本来就没有贵贱档次之分。

黑白很快知道了我就是婉儿,他说他也一直很欣赏我的文字。

黑白开始给我发俏皮的短信。“你真讨厌――讨人喜欢,百看不厌”,“如果再次让我遇上你,我一定会把你拉到卧室,回手锁上门,疯狂地把你推倒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张开我的手臂,撸起袖子,告诉你:你看,我的手表是夜光的!”“自从有了你,我的花心就开始变本加厉了:每天为你多花一点心思!”

我在那个月为自己配置了电脑,开始在家上网,我从小麦那儿掠夺来一个QQ号码,开始和黑白在网上谈情说爱。开场白是这样的:
黑白:你想我吗?
婉儿:想
黑白:嘿嘿,我觉得我又恋爱了

黑白开始为我写情书,写了好多好多,他说,他会一直写下去,直到一千零一帖。抱歉,在这里我并不想将它公之于众,因为我固执地认为那是只写给我一个人看的。我一直记得我看到那些文字时的强烈的幸福感,我坐在电脑前,感觉到自己的每个毛孔都做深情的呼吸。我开始坐立不安,我站起来,跑到洗手间给自己洗了个脸,我看到镜中的自己容光焕发,眼神盈盈,说不出的妩媚动人。我再跑回电脑前,一遍遍地重看那些激情四射的文字。我想起马克思写给燕妮的情书,想起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我不知道她们看到那些深情文字时候的感觉是什么,我只知道,当时我想的是,我完了,我爱上他了,无可救药!

黑白在QQ上不断地发些这样的话过来:宝贝你真可人。亲爱的你想我吗?
他只叫我宝贝,或者亲爱的。我早就不叫他宝贝了,我开始只叫他大同。
大同在电话里对我说:“宝贝我爱你,如果你嫁给我,我会对你很好很好。”
大同还说:“我会为你做饭,洗衣服,我什么都会。你知道我身边那些女孩子怎么说我吗?她们说,娶夫如此,妇复何求。嘿嘿。”

大同又说:“我觉得我累了,我老了,想停下来了,你来做我的最后一个女人吧,好吗?”

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想象一下,我们重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他回复过来:我要你,亲爱的。我要和你不停地做爱,不停地。我要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八)
上海人天生有一种优越感,他们称呼所有的外地人为“巴子”,意为乡巴佬。大同在上海呆了三年,已经将一口京腔折腾得满是沪语味儿,连神态都已经酷似上海人的不羁。

刚刚在火车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拥抱。现在,我就象个“巴子”一样任由大同牵着我走。他牵着我过马路,我一直看着他,他的眉,他的眼,他鬓角边一闪而过的一丝白发。我一直看着他,一刻也舍不得将眼神移开,大同拖着我,我走得跌跌撞撞,虚弱得象弄伤了翅膀的天使。他专注地留意着过往的车流,偶尔回头对我深情地凝望,我就对着那个凝望微笑,感觉并不象是过马路,而是跟着他,由他引领着,穿越了一个世纪。

我们上了一部电车,电车感觉破了点,座位很少,还有点挤,大同一只手扒拉着扶手,一只手绕过我的腰抱着我,我就把整个身子靠在他的身上,将头埋在他的肩上,大同低下头来轻吻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想起我曾给他发过的一条短信:我有了一个纯洁的欲望,只想你用一个温柔的拥抱,一个亲吻将我唤醒,那么,我每天睁眼的时候,就会觉得,连空气都可以给我幸福。

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我看到大同满是宠爱的眼神,过去二十四年的所有幸福片断都象电影胶片一样在我脑中闪现,是他,唤醒了我所有感知幸福的细胞,这幸福将我轻轻地托起,我靠在他怀里,几乎要睡着了,只觉得幸福在心底泛滥,漫无边际。

或许为了一个只认识了三个月,从未在一起生活过,也不完全了解的臭小子而宁愿众叛亲离是一件很傻的事,然而,我想,我并不是一个傻子,我并不是真的只要爱情什么都不要的那种人,相反,我在暗地里的现实程度可能与我想要的浪漫爱情是相背的,也就是说,有时我是个蛮俗气的女人。

我想我一向是个目标明确的女人,在我遇到过足够多的追求之后,我开始给我想要的男人定义了一个框架。

一、 身材必须比我高。一方面是为了视觉上的和谐,(前面我已经写了,我是个身材高挑的美人)。另一方面则想有个可以依靠的肩膀,而不是由他靠在我怀里象周星驰靠在建宁公主怀里时那样佯装哭泣着说:“你要对我负责……”(鹿鼎记你看过吧?)

二、 必须有比较高明的生存技能。如果能挣足够多的薪水养活我就更好了。有房有车且能兼具一、三两项的为首选。

三、 至少具备一项令我佩服或崇拜的特质,潜意识里,我爱的男人应该比我强,是可以令我一辈子崇拜并追随的那一类。

我记得我跟巧引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巧引很漠然地看了我一眼:“你这也算条件?这好象是所有女人择偶的理想条件吧,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无奈的,哪有这么多好男人留着等你去挑啊。”后来我们同时遇见了齐晖,齐晖爱上了我,巧引爱上了齐晖,转了一圈后,他们走到了一起。

说起来齐晖真可以算是一个好男人,后来的连凯也算,只是在我的标准里,他们都缺乏了第三点,缺乏可以吸引我的特质。虽然我对爱情这件事儿一向很被动而没有自信,但骨子里我仍是个很自负的人,我认为自己足够聪明与优秀,而且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张扬,我只是暗暗地聪明着,锋芒毕露是小丫头们才干的事,而内敛不光可以藏拙,还可以用一个很不错的形容词来概括,叫重剑无锋。

当然我还是有很多事情想不明白的,不然我就不是人而是神了。我不明白复杂的是爱情还是人本身,如果我是个单纯的物质女人,也许我早就选择了齐晖,或者安心地嫁了连凯,可惜我太贪心了。

认识大同以后的三个月里,我看了他在网上几乎所有的帖子。你知道,写作的人都比较自恋,一般情况下没什么耐心看别人的东西,但是我几乎看遍了他所有的文字,丝毫没有刻意想要耐下性子的感觉。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时而温柔时而犀利,他的上进与不羁,已经足以令我折服。我还知道他好象有一个富有的家庭,一份高薪的工作,再加上他比我高半头的标准身高,这个人,一不小心就跳进了我预先设定的模子,我呆了一下,原来真的可以有这样一个人啊,于是我很贪心地丢下身边的一切,跑来跟他说,你养我吧,我很好养的。

我真的很好养,比如后来跟他在一起之后,我曾在二天里只吃了一碗泡面,价值一元五角。但我还是不想用“有情饮水饱”之类的措词来美化我的贪婪,因为我也曾在一天里花掉他几千元钱。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好了,我已经为我们空中楼阁般的爱情垫定了一个现实基础,接下来大同说:“你来吧,我养你,我的宝贝!”

(九)
大同带着我下了电车,又穿越了半条街,走进一条门口有着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的小弄堂,走到一座老式洋房跟前。弄堂里的穿堂风吹得我把脖子缩了起来,大同搂着我上了二楼,楼道里光线昏暗,我的手心冰凉,大同握着我的手问道:“你冷吗?”我摇了摇头,没有看他。

他很利索地开门,我跟着他进去。屋子是老式的一室一厅,进门处是并排的洗手间和厨房,再进去是客厅,最里面是卧室。

大同关上门,将我抱起来,一直抱到客厅里那张宽大的布艺沙发上。然后我们开始接吻。

我一直想不明白,同样是两片唇,为什么有些人的亲吻可以令我心神俱醉,有些人的亲吻却不能给我任何感觉还可能被我回以一记耳光呢?乔治第一次试图强吻我的时候就挨过我的一记耳光,乔治后来说,当时我气红了脸的样子最可爱了。我冲他笑,人啊,真是犯贱!也许是犯贱吧,否则两个生物个体间的区别再大,又何以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感觉呢。

这是个十分适合做爱的时机。郎情妾意,激情与欲望的累积都需要达到一个高潮。可是,我怯场了。

大同的亲吻炽热地覆盖上来,我闭着眼睛,感觉眩晕,却始终却不能迎合上去。这一路来,大同只说了两句话,“两个盲流”,“你冷吗?”然后他就想用做爱这种男人最乐意也最擅长的方式来表达他对我的爱,这使我觉得无法接受。虽然我一向对同居这种方式保持了客观的态度,但并不表明我喜欢接受这种方式。从我在这场恋爱中进入角色开始,我就用了一种非常纯洁的方式来演绎它,我满足于心理上的快乐而对生理需求毫无概念。这也许就是男人与女人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在被大同抱到沙发上的这一刻开始恢复了一贯的矜持,我的手脚冰凉,嘴唇也冰凉,在大同试图更进一步的时候我推开了他,我说:“不要,大同,我还没准备好。”我的脸很不争气地红了,大同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在地上坐了下来,我嗫嚅道:“对不起……我只是还没有准备……”大同牵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笑道:“没关系的,宝贝。”

以后我们一不小心赶了一把小资的时髦,开始了一段时间的无性同居。我睡在卧室的床上,大同则睡沙发。

白天大同去上班的时候我就在家收拾屋子,洗衣服,偶尔去附近的街区逛逛,再就是上网。然后在大同下班前准备好晚餐。我从一个从不沾手家务的懒丫头蜕变成了勤劳的主妇,回想起来,在家的时候我真是享尽了大小姐的福分。同时我越来越发觉自己的聪明,大凡尝过几次的菜肴,我都能做个八九不离十,而我一贯出色的统筹兼顾能力一运用到家务上,则使家里变得井井有条,听音乐的时候我可以同时洗衣服,煮饭的时候我可能还会写出一首小诗来。小麦说我越来越象小女人了。

大同总是一下班就回家,有时候会下厨为我们加个菜,吃过了饭,他就带上我出去。他带我去外滩的一栋老洋楼里喝咖啡,我们坐在带着铁栅栏的电梯里依偎着上楼,坐在很大的石砌的阳台上,看楼下熙攘的人流。喝咖啡的时候他会很沉默,象是我们一开始认识时那样,他会看着阴暗的黄浦江发呆,我就偷偷地发一个短消息给他,他会在看到短消息的时候回过神来,我就对着他笑,大同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很调皮,就象咖啡一样令人舒坦。

我们依然保持了互相发短消息的习惯,在他上班的时候,我独自在家的时候,互相问候。

他买了一条手编的红绳给我系上,他说,本命年的时候要用红色避邪,我要你好好的。我一直记得他说过的“我要你好好的”这句话,并固执地认为它是最打动我的一句话,质朴而真实。他给我添置了一堆衣物,一律的黑色白色和红色,他说他喜欢我素面朝天的样子,当我穿着那套绣着卡通人的红色睡衣并把长发束起来的时候,他从我身后抱住我说:“你真像个十几岁的丫头,别人会不会说我拐骗未成年少女呀。”

他始终没有碰我,晚上的时候,我们隔着一道墙,对彼此唱情歌,我给他唱《蝴蝶》,唱《约定》,他给我唱《模范情书》,《靠近我》。他故意说我唱得拿腔拿调,我则笑话他口齿不清。

这段日子单纯而甜蜜。

我偷偷地给姐姐打过一个电话,姐姐说,爸爸气坏了,妈妈急死了,单位里也找过我好几次了。我听着她说的一切,感觉复杂,“对不起姐姐,你跟爸妈说一声,告诉他们我一切都好,我是大人了,我会决定自己的生活的。”挂掉电话后我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但我已经在追寻这段感情的同时伤害了最爱我的父母家人,这种感觉使我无比内疚。

这感觉我没有跟大同提起过,和大同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都让自己开开心心的。只有这样的快乐才能令我暂放下那种负疚感,我知道家人所期盼的,其实也不过是我的幸福罢了。

(十)
我的生日在四月。我记得大同说过,四月是个恋爱的季节,我说,我的出生就是为了与你相恋。

这天大同请了假,特意陪我逛了街,买了好多东西送给我。我象个快乐的孩子一样拖着他的手,我记得那些礼物里有一条白色的长裙,一束白色的郁金香,一个水晶镯子,还有一大堆我们都爱吃的酸奶和巧克力。大同特别喜欢吃吉百利的榛仁巧克力。他说,榛仁音同情人,把情人含在嘴里的滋味,是不是最美呢?我笑着说他贫嘴。

晚上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周星驰的《大内密探008》,我们跟着周星驰和刘嘉玲一起嘻嘻哈哈。
我说:“大同啊,你看他们的婚姻多幸福啊,以后你也要这样对我好。”
我又说:“大同啊,你也要带我出去玩儿呀。我们去云南好不好?”
大同吻了一下我的唇,又舔了一下我的鼻子,弄得我的鼻子湿乎乎的十分难受,“我怎么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这么贪心的小巫婆呢。”
我瞪了他一眼,“你现在才知道啊。”
大同嘿嘿笑道,“最喜欢看你撒娇的样子了。”
看着看着,我忽然问大同,“你以前到底有过几个女人?”
他呆了一呆,说,“在你看来,也许是很多。”
我低着头,任由低垂下来的长发遮住我的脸,没有说话,心里却有一阵一阵的疼痛漫延开来,漫到指尖都无法动弹,我坐在沙发上,连嚼巧克力的力气都没有。
大同伸手将我搂过去,“傻丫头,我要你做我的最后一个女人啊。”
我没有看他,“如果以后我不问你,你就永远不要告诉我好吗?”
他将我的下巴抬了起来,亲吻我的唇,口中含糊不清,“我爱你,宝贝。”

这一夜,我二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我在这张客厅上的沙发上告别了我们的无性同居生活,也告别了我最后的矜持。也可能是因为我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太大,我是个有处女情结的女人,我认定要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自己真正想嫁的那一个男人,我认为感情和性是不能分离的,它们必须统一才算完整。

我只记得当时的我紧张而笨拙,并不可抑制地流泪。我也记得大同看到我新买的白裙子上那一片殷红时意外的神情,他抱住我,“你怎么不早跟我说。”我柔声道:“有必要吗?有分别吗?”大同抱紧了我,将我一直从沙发上抱到卧室的床上。他说,“我会对你好的,宝贝。”

我知道越是优秀的男人越是不羁,在他还没有足够成熟之前,如果一个女人让他觉得受了约束,他就会试图逃离。所以我用了轻描淡写的口气来淡化我为他做的一切,我试图不着痕迹地把握住这个男人,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真的高估了我自己。很多东西我们努力了就可能得到,有钱也就可以买到,可爱情这桩事,偏偏是个例外――原来这世上最好的东西,从来无价可循,不是无价,而是免费的。

(十一)
我开始越发全心全意地爱大同。

论坛上的婉儿再也不写小说,我害怕任何杜撰的情节都会令大同多心。大同从来不写小说,我知道他所有的文字都接近日记,接近他心底最真实的想法,我害怕他也会用同样的想法来揣测我文字的真实性,所以我宁愿只写些我与他之间的细节,或者对将来的臆想。我要给他我的全心全意。

我对大同极尽温柔,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对他无微不至地关怀,甚至为他剪脚趾甲。我一直没有去找工作,大同的薪水是我原来薪水的近十倍,以我并不奢侈的消费习惯,他足以养活我。我没有工作,却活得从未有过的充实,我从他的书架上找了很多书来看,闲来无事时还去附近的健身房跟人学PRAPRA。每天中午我都去大同的公司找大同一起吃午饭,偶尔找小麦喝下午茶。

后来我在逛菜场的时候买了一只小狗,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异。小异是一只深棕色的短毛狗狗,当我看到它翘翘的鼻子和那双无辜的大眼睛时,就决定将它带回家。好在大同也很喜欢它。以后每天晚上大同一进家门,我就在厨房里嚷嚷,“大同,小异,吃饭啦”,小异就会跟着大同一起屁颠颠地跑进厨房来,大同从背后抱住我,小异则在我们的脚边热烈地叫唤。

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第一次见大同时的八个人终于成了四对情侣,在我来说,上海可能很大,至今我仍有很多地方没去过,有时稍走得远了还会短暂地迷路。另一方面上海对我而言其实很小,小到只有这八个人的圈子,就构成了我全部的漂流生活。除了他们七个人之外,我几乎再也没有别的朋友。除了小麦和阿哲,我和大同之外,另外两对分别是杀手和小雪,阿文和猫猫。除了阿文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之外,我们七个全是辗转从外地过来的,我们称这种生活为漂流。一次泡吧时,杀手在边喝酒边聊天的时候将自己定义为“飘”一族,我则一下子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于是我对大同说,“我要你做我的‘星期五’!”大同则哭丧着脸:“我已经一周工作五天了,小姐!”

除了逛街泡吧,晚上我们也会一起上网,用两个QQ和同一个网友说话,把他整得团团转,我们则在电脑这头乐不可支。

或者躺在床上说话,我们谈到了小说,我说:“你发现了没有,但凡成功的小说,多半会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历史背景。”我们谈到了《飘》,“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写了这一部作品,如果没有美国著名的南北战争作背景,它可能会逊色很多。”
他说,“其实人物的塑造也是成功的关键。你注意到没有?主角斯佳丽与巴特勒,甚至米兰妮和阿希礼的个性都非常鲜明,特别是斯佳丽,这是一个同时兼具很明显的优点和缺点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真让人着迷。”
“原来你喜欢坏女人?”
“谁说的?斯佳丽从某种角度来说非常纯真,我喜欢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女人。”
“是啊,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
“哈哈,你最了解我了。”

我们还谈到了《围城》,这是我们都喜欢的一部小说,他说,“我觉得钱钟书是真正的高明。他很平实,没有噱头,他只是用细节用鸡毛蒜皮来感染你。”“不错,扎实的细节是可以杀人的。不知不觉地俘虏你。”

我们的房子最大,所以每到周六,另外三对情侣就会来我们这儿聚会,吃顿便饭,打打扑克。通常是大同和阿文轮流下厨,因为他们的手艺最好。四对情侣在一起时常有相互攀比的亲密举动出现。几个男孩里面,阿哲无疑是最大胆的一个,他和小麦曾经有一次当着我们的面接吻达数分钟之久,害得我们从开始的大声起哄到后来的目瞪口呆最后不得不求他们暂停,就差没全体回避给他们腾地方了。杀手和小雪是一对活宝,两个人常穿情侣装,喝一个牌子的酒,抽一个牌子的烟,连说话都一个腔调。阿文则是典型的上海男人,一天到晚笑哈哈的,每次聚会时就数他洗的碗多,对猫猫很温柔,是我们共认的好男人。相比之下,大同似乎不喜欢在人前对我太好,最亲密的一次也不过是搂着我打牌,别人都是女孩子坐在男友的身后看男友打,他偏要让我坐在他的身前,替他抓牌,说是我的手气好。结果我算是明白了,我只是一部抓牌出牌的机器,没有一张牌是在丢出去之前经过我的大脑的,别的女孩都是军师,光我成了傀儡了。

幸福的情节都是相似的,它是我们心头的一笔流水帐,只会慢慢地流淌,流着流着,它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使我们渐渐失去了敏感的能力和对危机的免疫力。但挫折并不会因此而远离我们,危机只会悄无声息地出现,然后不动声色地瓦解看似牢固却脆弱的幸福。

(十二)
爱情这个东西,一旦过了蜜月期,就开始变成熬,无论起初多么热烈,这都是它们不可避免的成熟期。等到这段感情真正成熟了,它或许会更接近亲情。
我和大同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了熬的阶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同开始不再一天打数个电话回家,也不再让我天天去他单位找他共进午餐了,他说,“你别天天来了,要是碰上下雨的日子也不方便。”我冲他撒娇,“人家想你嘛。”大同一脸苦笑,“宝贝啊,我都快被你给管死了。”我看了他一眼,仍是笑着,却难掩心中的不悦,口气不自觉地黯然,“如果你不喜欢,我不来找你就是了。”“不是不喜欢啊,你也得给我一点自由的空间,你说是不是?”

小麦在这段时间去了北京开会,我开始变得无所事事,于是我找到了一个新爱好――煲汤。我买了一本煲汤秘技回来,天天变着花样炖汤给大同喝,屋子里于是会在整个下午飘满了天麻或山药的香气,我常常穿梭于厨房和客厅间,捧一本书,听着音乐,看一会书,再看一会炉上幽幽的小火苗,偶尔对着整天跟在我脚边的小异说几句话,半天时间就在指间溜走了。我是个容易随遇而安的人,我觉得现在这样的距离或许更适合我和大同。任何人都是喜好新鲜的,而过于熟悉只会令厌倦更快地来临。而现在,距离可以将思念拉长,也可以使日子更有味儿,就象煲汤,慢慢地熬着,就熬成厚重的一罐,如果可以沉淀下来,或许就熬过了一世,也不枉我们相爱一场。怕只怕我们熬不下去了。

因此我对这渐渐平淡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不满,如果还有什么缺憾的话,那就是我开始想家了。很想很想。这种想家的感觉好象只在大学时有过,那时候不象现在,宿舍里还没装电话,每次接家里的电话,我都要到校门口的公用电话去等,每周一次的电话里我都会和爸爸说个不停,那时候觉得,家就是我心中的天堂,可是,现在我再打电话回家,爸你却连一句话都不肯跟我说,妈妈一直求我早点回去,“秀秀,你回来吧,你想过没有?你这样一去不回,我和你爸爸会多伤心?我们把你从小养大,好不容易想松口气了,你怎么就给我们出了这样操心的事呢。你真的可以为了他什么都不要吗?不要父母?不要工作?不要理想?什么都不要?”我在电话这头泣不成声,“不是的,妈妈,不是的!无论如何我也不会不要你们的。”“秀秀,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如果他真是个好人,你至少也要带他回家给我们看看。”

我想了很多,我想我必须争取将鱼与熊掌兼得。

一个星期后,我说服了大同去见我的父母。临行前我将小异托付给了房东老太太,老太太很热心地答应了。我一直认为狗狗是最通人性的一种动物,当小异在房东老太太的怀里呜咽着凝视我的时候,我忽然有些心酸,它漆黑的眸子无助的望着我,像是充满了泪。它对我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感情呢?而感情的内涵除了牵绊外还有什么?

十一月末了,秋的西湖开始萧条,满目都是不及清理的残败的荷,西子过了极盛的夏季,便不可避免地要迎来萧条的秋冬,盛极必衰从来都是真理,真理之所以为真理,是因为它的必然使我们都漠视了,因为是必然,所以不会再有人去深思,自己尚且顾不过来,何况是别人的萧索?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什么话,从彼此的眼神中,我们都感到了此行的前途莫测。

(十三)
爸妈对大同的态度之好出乎我的意料。

半年多没回家了,一进家门,一见到父母苍老了很多的面容,我累积了大半年的思念和内疚终于不可抑制地决堤,我搂着妈妈和姐姐哭了半天,爸爸坐在一边,说了句,“哭什么哭?你还晓得回来啊?”语毕竟有些哽咽。我心里残存的一点坚强顷刻间就崩溃了,我这一走,真是伤透了爸妈的心啊。我在妈妈的肩头流了很多的泪,这发泄令我觉得踏实。我忽然觉得,从此后我将成为一个大人了,要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的大人,我必须明白,这世上总有一些感情,一些人,是永远无法替代的。如果我不能珍惜这些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人,我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大同呆坐在一边,有些不知所措。

接下来爸妈对他的态度一直很好。吃饭的时候妈妈一直不断地夹菜给他,爸爸也询问了一些他的家庭情况,几杯酒一落肚,大同和爸爸居然言谈甚欢,大同一改平时的沉默,从时事到体育什么都扯上了。爸爸红光满面:“我一直在想,你小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居然能让我女儿神魂颠倒?呵呵……”爸爸没有继续说下去,对大同的赞赏之意却已溢于言表。我和大同对视一眼,心中的石头大块落了地。

饭后妈妈要我陪她去超市购物,大同则留在家里继续陪老爸聊天。

家世界的格局还是老样子,远不及易初莲花有品味。逛超市一直是我的爱好,以前在家时,我常常和妈妈或者姐姐一块儿逛,常常一逛大半天,弄得爸爸以为我们在里头迷路了。去上海以后,我逛得最多的也就是超市,喜欢里面的自由与轻松的好氛围,最适合让我小小地迷惘一把,一边走,一边做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一篇小说有时就是这样构思出来的,同样容易让我有灵感的地方还有公车,所以在我身上常有不小心坐过站的笑话。

现在又和妈妈一起逛超市了,我心里再也没有迷惘,有的都是全身心的依赖和放松,这种感觉,就象鸟儿归巢一样欢欣。我和妈妈推着购物车,慢慢地在超市里踱着步,顺手丢了些日用品进来,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着。

“对了秀秀,你们公司的马经理还是很关心你的,你走了以后他打来三次电话了,他说,只要你愿意,公司随时欢迎你回去。”

我没有接口,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公司的重要性。这是一间并不大的公司,因为是从国企转制而来,所以一直保留着堪称宠大的后勤机构,科室里塞满了通过各种关系照顾进来的皇亲国戚,真正干活的倒没几个。于是我不出意料地在这家公司担任了重要的文职工作。我包揽了从起草文件撰写老总的述职报告到组织各类接待和管理活动的大量工作,可以这么形容,老总三天不来公司还不怎么样,如果我三天不在,科室的运作基本要乱套。

我毕业后就进了这家公司,近三年来我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却始终没有得到升迁。有时我也会在家发发牢骚,老爸就会数落我,“年轻人,不要太浮躁,做人呢,一定要脚踏实地,以后总会有机会的。”我一向很听爸爸的话,于是我在老爸的鼓励下安心地工作着,直到我被马总找去谈话说要升我的职。

我真的有点儿激动。晚上一回家告诉了爸妈,他们也很为我开心。可是几天后当马总醉熏熏地喷着酒气对我动手动脚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甩了他一记耳光。这以后我才下了要追随大同去上海的决心。

临走前老爸的那句话我还记得,“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好好的工作你不要了,好好的家你也可以不要了,就为了他?”“那工作我才不稀罕,凭我的本事……”老爸吼道:“好,我来告诉你,你是什么心态,你是什么人!别以为你能写两个狗屁文章就自以为了不起,我告诉你,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超过了你实际可能把握的程度,而生活永远不是想象……”这结论令我灰心极了。我真的有点儿怀疑自己的自信了,我开始全心全意地依赖大同,这也是女人常犯的错误,她们以为把握一个男人可以给自己自信,反而真正弄丢了自己。和大同同居期间我几乎什么小说也没写,还放弃了替一位知名作家当枪手的机会。有时候我觉得,功名利禄这些,说白了全是空的,看到自己的文字署上别人的名字并被卖了一个好价钱的时候,我对功名已经彻底失去兴趣。我也许永远也出不了名,这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我少了一点运气罢了。

“妈妈,我会找工作的,不过是在上海,而不是杭州。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三天后我和大同一起回了上海,他始终没有告诉我那天我不在时他和爸爸谈了什么,我也没有问。临上火车的时候,大同搂着我的肩,对爸妈道:“伯父,伯母,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你们放心。”

(十四)
当我告诉大同我想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大同对此不置可否,“只要你高兴,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第二天我就从街上买回了一大堆报纸,在家里埋头勾划了半天,初步定下了三大志愿,第一志愿是位于金茂大厦三十九层的世海公司,这是一家在业内小有名气的IT企业,我打算去应聘他们的总裁秘书一职。
我指着招聘广告对大同说:“大同,你看,世海公司在招总裁助理,你要不要去试试?”
“我觉得我现在也蛮好啊。”大同愣了一下道。
我说:“可是,难道你不觉得,要是能在世海公司这样一家大型的外企工作会使你的事业有更大的发展吗?现在你的确混得不错,象你这样的年龄,能做到公司的首席技术主管已经很不容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让自己的才能有个全面的发挥,让自己做得更好呢?”

这一晚,在我的开导下,大同终于动了心,决定和我一起去这家公司应聘。

“这一次咱俩联手合作,一定可以把其他的竞争者打得落花流水。”

那天去应聘的路上,大同和我一直沉默着,真要临阵了,我们心中都有说不出的慎重。上楼的电梯里只有我和大同两个人,我站在大同的对面,这天的大同身穿一身深灰色西服,配质地精良的蓝白斜纹领带,满眼的神采飞扬。大同身上这种时不时流露的自信最令我着迷,我走过去替他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仰起头亲了他一下,他对我笑笑,又用手指指电梯上方的摄像头,我不以为然地扬了一下眉毛,“怕什么?”

到了三十九层后我们再也没有相互说话,这是事先商量好的,鉴于很多外企都禁止员工恋爱,在我们未打入敌方之前,一定要做好隐蔽工作,决不能先断了后路。

世海公司的应聘流程十分复杂。

报名的第一天,我们在接待处被要求填了一大堆表格,并现场接受笔试,笔试的类型很复杂,从时事政治到文学经济无所不包,答完题后我们得到了人手一本的企业宣传资料,即被告知回家等候面试通知,除了接待小姐职业化的笑脸外,其他的人我们一个也没见着。

一个星期后我们几乎同时接到电话通知,我的电话比大同的还早接到二分钟,挂掉电话后我高兴得一把将大同搂住,大同笑道,“说你没见过世面吧,面试有什么稀奇的,一般符合基本条件的人都会有第一次面试机会,如果三次面试后你还没被刷掉,那么才算基本成功了。”

我依然兴致不减,“那有什么,至少我们还是过了头一关了嘛,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不出大同所料,我们一共接受了三次面试,到第三次面试的时候,每个职位都只剩下了二个候选人。

真正决定命运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忽然一点都不紧张了,电梯里有不少人,我站在一个角落,对着另一角的大同扮鬼脸,大同卟哧一声笑了出来,弄得人人都向他行注目礼,我则假装一脸无辜的样子看着他,腹中却忍不住暗笑不止。

三十九层了,走出电梯门,大同偷偷紧握了一下我的手,我们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鼓励之意,后来我开玩笑说,那一对眼时我们就象一对准备奔赴刑场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友,感觉神圣得不得了。

大同先进去面试,大约半个小时后,他出来了,和前几次一样,面试一完,他就目不斜视地下了楼,在事先约好的咖啡馆等我,从他的脸色上,我什么都没看出来。

我在接待室坐着,三个职位六个候选者,有二个是女生,显然对面那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就是我的对手了。我偷偷地打量了她一番,她看起来比我要年长些,短发,一身粉蓝色的宝姿套装使她的肤色显得特别白净,她似乎也在打量我,不经意地,两人的目光对到了一块儿,都有些不自然,我不自觉地低了一下头,再抬起来,还是打算给她一个微笑,她似乎有点意外,很快也回给我一个笑脸,但很快又将目光转开了去,我也转头开始打量这个已经十分熟悉的接待室。还没有进去面试,我们就已经打了第一个回合,看得出来,她很干练,我对能遇见这样一个强劲的对手而兴奋起来,虽然我一向低调,但我的好胜心一旦被激起,就会变得百折不挠。那一刻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大约一个小时后,我才被叫进去接受面试,主考官一溜坐开了五人,包括总裁王瑞和二位副总,一位行政经理和一位人事经理。王瑞示意我坐下,温和地说:“你的资料我们都看过了,在前两次的面试中,你的表现也很不错,如果没有意外,我很希望能接受你成为我们世海公司的新员工……”

(十五)
三番五次的面试培养了我临危不惧的勇气,具体说来,这几次面试的问题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当我来到金茂对面的咖啡吧满怀信心地告诉大同我很可能被成功聘用的时候,大同显得心事重重,“我觉得我可能没戏了。”“怎么了?你的面试怎么样啊?”“王总问了我不少问题,包括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我感觉自己回答得不好,不管怎么说,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综合管理的实践经验,我想,他们也许更需要一个马上就可以将工作做上手的人才,而不是花力气来培养我,等我熟悉工作……”

我伸出左手握住大同放在桌上的右手,“大同,你看,要对自己有信心对不对?毕竟现在还没有揭开谜底,胡思乱想没有意义。”大同笑了笑,“我知道。”“这才对嘛,我最喜欢你自信的样子了。”大同看着我,用左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我再用右手盖上去,我们就这样握着……我记得,那天窗外的阳光很好,是那个冬天最晴朗的一天,那一刻大同的眼神温柔极了,那眼神有种穿透力,叫幸福。

直觉这个东西有时会出错的。

三天后大同接到了世海公司的正式录用通知,一个星期后,大同拒绝了旧上司的挽留,办完辞职手续后去了世海公司报到。我一直满怀信心地等待着手机上那个叫人兴奋的号码的出现,并推掉了我同时面试的另外两家单位的录用,我觉得我从没有如此自我感觉良好过,如果不被录用简直不可思议。

当大同报到完回来后告诉我新来的总裁秘书已经坐在总裁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才真正对这次应聘死了心。“哦,水烧好了,你去洗个澡吧,晚上我们吃什么?”我愣了一下,随手开始整理床上那堆刚晾干的衣物。大同在我身边坐下来,“宝贝,如果你不开心,就不要假装不在意。”我瞪了他一眼,“谁说我不开心了?你可以过关斩将做上总裁助理的位置,也有我的大半功劳啊,对了,今天晚上你带我去吃肯德基,算是谢我好啦。”大同笑了,“只要你开心,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天晚上我吃了很多对香辣鸡翅,又吃了三个草霉圣代。大同用轻描淡写的口气告诉我,新来的总裁秘书叫何蕾,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的高材生,正是最后一次面试那天我见过的那个短发女子。

我没有理他,只顾说着自己的话,“大同,你看那个穿背带裤的小男孩有多可爱,这么多人就数他跳得最不合拍,真是笑死人了,你说他象不象你?”“大同,我叫你猜脑筋急转弯好不好?一片青草地,打一花卉。”“我就知道你猜不出来,说你笨就是笨,是梅花。”“接着猜,一片青草地,来了一只羊,打一水果。”“上一个你都不猜不到,这个就更猜不到了。告诉你吧,是草霉。”“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就让一个圣代给你吃,里面有草霉啊,很好吃的。”

大同一直看着我笑,当他很温顺地一口一口吃着我推到他面前的那杯圣代的时候,我忽然很想哭,我把头转向了窗外,控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大同,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

大同起身拉起我,揽着我出了肯德基。“如果你想哭,就哭出来吧。”我靠在他的肩头,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我输给了她,输得不明不白,毫无预兆,这结局意外地嘲笑了我的自信。
“大同,我是不是很没用?”
“不是的,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更优秀。”
“大同,这一次,我真的很用心,也很努力,为什么输得不明不白呢?”
“宝贝,你在我心里永远不会输给任何人的。”
“大同,其实我很能干的,我真的很能干,他们为什么不要我?”
“小傻瓜,有我要你还不够吗?就让我要你一辈子,养你一辈子好不好?”“不好。我并不是只能由别人养活的,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什么别人呀,你还想要谁养,宝贝?有我还不够吗?我首先是你的生活助理,其次才是世海公司的总裁助理啊,你想想,还有谁比你更神气?”

我兀自不停地流泪,全然不顾过往行人的侧目。街上的风很大,大同把他的风衣扣子解开,将我抱进他的风衣里,低头轻舔我脸上的泪,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开始趴在他的胸口抽泣,大同就这样一直搂着我,在那个冬夜的上海街头站了近一个钟头。我靠在他怀里,感觉几乎要睡着了,那踏实的感觉,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以至于以后我们每次有磨擦,我都会央求他,“大同,象那天那样抱抱我好不好?”每次我一开口,不论气氛再紧张,大同都会伸出手来搂我,我就静静地趴在他的胸口,听他有力的心跳,均匀而平和,一切就此前嫌尽释……

(十六)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出去找工作,我开始在家安心写作,我重新联系了过去相熟的编辑,讨得了一些难写的题材,每日里在电脑前绞尽脑汁。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做命题作文,可在这个凡事讲究市场导向和经济导向的社会里,文字也沾染了以读者为上帝的习性,开始唯利是图。《XX青年》的编辑LILI每次给我布置作业的时候都会称呼我为“亲爱的豺女”,她的解释是,豺字拆成二半就是貌与才,合成一个豺字就是才貌双全的意思。我因她的这番极富创意的恭维开心了好一阵子,并把自己在QQ上的名字直接改成了豺女,还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酷的头像,我的文字也渐渐脱离了唯美的框框,开始跳跃起来,我的文字里开始有幽默,有调侃,还有了性。

大同进了世海公司后越来越忙,经常加班,还有应酬。每次深夜里回来了,也说不上几句话就睡着了。我只好给他掖好了被角继续自己的写作,我的思路只在夜晚时才会特别清晰,常常一写就到天亮,然后沉沉地睡去,直到下午二点以后才会醒来,起床后我会给自己泡一杯菊花茶,然后捧着茶杯出去晒晒太阳,偶尔跟房东老太太叨嗑几句。老太太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对普通话一知半解。而我天生有着极好的语言适应能力,所以一年下来,我已经基本可以用上海话与人流利地聊天了。老太太很慈祥,也有着上海人独有的精明,她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这么多房客里面,就数你们交租最及时了,其他人,老是拖拖拉拉的,能赖一天也舒服一点似的。不象你们,到底是读过书的孩子。”我只是对她笑笑,并不答话,老太太在太阳底下打毛衣的样子总令我想起姥姥,小时候姥姥最疼我了,而她去世的时候,我正逢高考,在家人的隐瞒下,我甚至没能见到她的最后一面……那些天我每天都会陪房东老太在太阳下坐一会,请教她一些毛衣的针法,听她叫我乖囡。“如果我孙女能象你这么乖巧就好了,对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记得要请我吃喜酒啊。”我笑了笑,“还早呢。”

也许是老太太好走动的缘故,小异自从那几天与老太太朝夕相处后,变得特别爱往外跑,常常一不留神就从门缝里溜了出去,然后在外面玩得灰头土脸地回来。晚上我在浴缸里给小异洗澡的时候,大同就在一旁摇头,“谁让它是只母狗呢,女生外向啊。说不定哪天它再也不回来了。”我笑:“如果它觉得那样更开心,也没什么啊。”大同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又接着说:“关键要看它爱的那只公狗是不是真值得它爱呀。”大同拿浴缸里的水泼了我一身,“绕着弯子骂我是狗啊。”“我可没说,谁让你对号入座了?”

大多数时候大同还是越来越沉默了。不,也许他一向就是这样沉默的,只是以往我叽叽喳喳惯了,而一旦停下来,才发现,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我的确一直占据了主动。我曾不止一次旁敲侧击地说及婚姻,大同只有一次无意中说过这么一段话,“真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样子,呵,在我的感觉里,对婚姻这个事情一点概念都没有。”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认识到,大同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小资,他讲求生活品质,积极进取,喜好浪漫,却对生活缺乏责任感。那以后我落漠了好一阵子,过了最初的热恋期,我们的热情都在渐渐褪去,这感觉令我觉得恐慌,于是我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方式,我不再提结婚的事了,我想我在等待,等待大同真正长大的一天,他就会明白,小资只是一种流行,他只是无意中被这种让媒体炒得火热的生活方式所毒害,以至于在潜意识中将自己烙上了小资的印记,并用那些对应的条条框框困住了自己。这些事情我没有跟他谈过,因为他铁定不会承认,可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你需要绕过去才会看得到,这一个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绕得过的,可能是因为年轻,也可能是因为不愿意。

我们漂亮的狗狗小异在那年春节前的一次私自外出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在遍寻二日无着后不得不同意了大同的解释:爱情的力量之大是连动物也无法抗拒的。这样想过之后,我居然也没怎么难过,只是当我独自在家的时候,总是常常不自觉地停下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细听,再飞快地跑去开门。我总是期盼着在门外看到那双总像是满含着热泪的眼睛,可是小异始终没有再回来。我失落地关上门,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妈妈,她是否也曾这样期待着我的出现呢,而我又是否正如小异一样让她牵肠挂肚,爱恨交加?

这年春节我们各自回家过年,老爸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回来就好。”我当下就红了眼睛。爸爸还细问了我和大同的近况,老妈也劝我收起自负,等过完年回上海好好找份工作是正经。

过年这段时间,有时我和大同也会约好了上网,在QQ上的聊天状况有些不稳定,有时很开心,有时又没什么话说,大同依旧很被动,他从不问我什么,而我如果不问他,他也从不主动说什么,这令我觉得很不安,感觉象是在做梦,梦中我竭力想要抓住什么,却怎么也抓不牢。同时我发觉大同对我越来越少留恋,常常忽然说有事要走了,就不等我回句话就匆匆下了线。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快,到了电话中,也不好问大同什么,怕他说我多心。他通常两天会给我打一次电话,有一次隔了三天没打过来,我就把电话挂到了他老家,他在电话那头慵懒地说:“是你啊?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我的心凉了半截,“没事,你睡吧。”说完我重重地把电话摔了。过了一会他再打回来,电话那头的声音清醒了很多,“怎么了宝贝?”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大同,我觉得我根本把握不了你,我怕要失去你……”“你千万别这么说,很多人都这么说,如果你也把握不了我,我真不知道还有谁能把握得了我了。”“你有愿意被我把握吗?你难道不觉得你对我不够在意吗?如果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又怎么可能把握得了你!”

(十七)
临回上海前,我去看了巧引。巧引和齐晖已经订了婚,打算在五一前后结婚,我抱着她的玩具熊坐在她的床上,盯着自己的袜子发呆。在我那双灰色棉袜上,有一对可爱的红耳朵小熊。其实我更喜欢白色的棉袜,我还很喜欢穿着棉袜子踩在木地板上的感觉,但是,这样走路的结果会使白袜子看起来不那么干净,于是我选了灰色,这种中性的色彩可以使肮脏变得隐蔽,虽然它一样会沾染地板上的灰尘,但如果看不真切,至少还可以自欺欺人一下。

有话没话地扯了二个小时,我还是打算告诉巧引我的苦恼,“……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抓不住他,我想我必须尽我一切的努力去使它回到预想的轨道上来。我真的不想我找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
巧引盯着我看了一会,“你说你们相处的时候一向是你主动?”
我点了点头,巧引接着道,“你错了!其实你是被动者,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却洞悉了你的一切想法,骨子里你爱他远比他爱你深,所以才使你变得象现在这样被动。”我将脸埋在玩具熊的身体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巧引叹了一口气,
“还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你的梦中情人所必备的三大条件吗?其中的第三条是,他必须要比你强,有可以吸引你的特质,是不是?”
“是。”
“这就对了,如果一个男人足够出色,那么他肯定是难以把握的,他一定有比你高明的地方,让你算不着。”
“别说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教你一招,你告诉他正月十六回去,到了上海后,先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才回他的住处,如果他在乎你,肯定会紧张得不得了。如果他根本不在意,那么也许他已经厌倦你了。”

我照巧引的指点,告诉大同我会在正月十六的晚上八点左右到上海。大同说他大约六点到,不在车站等我了,先回去给我烧洗澡水。我淡淡地应了声随你吧,心里却有了莫名的忐忑。
我在上海火车站门口呆了十分钟,还是决定按计划行事。我在路边的一间酒吧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叫了杯红酒,把手机关掉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我不能去小麦那儿,那样太容易让他找到,但我在上海也不认识别人,去酒店吗?似乎也没有必要……九点半了,我开始想象他焦急的拨打我手机的情形,想象他明早见到我时满脸倦容地责备我的样子。我已经喝了五杯红酒了,酒吧里的暖气并不充足,我的手心却已经在冒汗,我知道那是紧张,我想明早无论他怎么怪我,我都会在今后极尽温柔地待他,可是我分明在害怕另一个结局,倘若他不紧张,那么正如巧引所说,他也许真的已经厌倦我了,那我又该何去何从?

十一点半,我终于决定离开那间酒吧。我再也坐不下去了,我不能忍受胡思乱想所带来的煎熬,我只要马上见到他,无论什么结局我都要马上面对。我拦了一辆的士直接回到他的住处,在楼下我就看到了窗口里泄下来的微黄的灯光,我的心马上变软了,至少,他还在等我。

我开了门进去,屋子里没有声音,穿过客厅后,我看到他在床上熟睡的样子。
他没有盖被子,手上还拿着一本书。他熟睡的样子安静极了。我的睡相很坏,常常手脚乱动,还爱把腿搁在他身上,而他总是将手穿过我的项颈,搂着我,又用另一只手揽着我的腰,让我尽可能睡得舒服。

我的心软了,上去在他耳边说:“大同,要睡好好睡,把被子盖好。”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你回来啦,这么快就八点了吗?我想一边看书一边等你的,怎么就睡着了呢?”我哑然,“你太累了吧,进被窝好好睡吧。”他嗯了一声乖乖进了被窝,“你快洗澡吧,洗完早点睡。”他很快又睡熟了,甚至没有去看枕边的表。

我坐在床边发呆,原来,结局是第三种,我没有想到的那一种,也是没有答案的那一种。

(十八)
我一夜没睡。

坐在沙发上,我顺手从大同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烟。我从不抽烟,现在也不。我只是将它们点燃,夹在指间,然后看它在黑暗中暧昧的一点金红,以及渐渐拉长的黑灰色的烟灰,我觉得这个燃烧的过程很象爱情,不论那金红多么炫烂多么诱人,灰烬仍是它无法逃脱的宿命。

回想从开始到现在,爱情之旅中的我们象天使坠落凡尘,在彼此眼中已经永失最初的完美。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他还是那个才华出众深沉内敛的他,我还是那个才貌双全善解人意的我。可是我们都已经在不经意间放下了最初的矜持,使自己的缺点不自觉地暴露无遗。他的不善言辞和穷于表达使我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这一感受的直接结果是我越来越患得患失,不能对他足够的信服,无形中使他丧失了让我崇拜的气质。所以,他变得无趣,郁闷,我变得多疑,担忧。

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我将烟蒂在烟缸中狠狠地掐灭,我对自己摇头说,不是的,这只是爱情必经的平淡期,而我只是太在乎他,太在乎爱情的形式了,以为爱情非得是自己想象中的某个样子,并保持一成不变的甜蜜,这显然很幼稚。我对自己说,男人是很犯贱的,你越在乎他,他越不以为然,虽然他很希望你对他死心塌地,但你的百依百顺还是会令他厌烦。而适当的欲擒故纵或者才有可能令爱情将新鲜维持得久一点。

重庆森林里有一段台词,我一直记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东西都有了保质期,一旦过了某个期限,它就过期作废了,比如食物,比如纸巾,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每一年有每一年的流行,去年的那一件,总是被人们轻易地打入冷宫。爱情也一样,只是不知从什么起,它的保质期开始变得越来越短了。

我是个好心态的姑娘,我相信总有些爱情可以保鲜一辈子的,几十年而已,也并不是太长,只要我包容他的缺点,不要给他太多的压力,将这份难得的感情维持上几十年,也应该不会太难。

快天亮时我上床睡了,十分钟后我听到他的闹钟响起,他得上班了。我将自己的脸蒙在被子里,假装熟睡。我听到他轻手轻脚的洗漱声,然后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

下午我去见了一个在网上相识以久的网友,晚上他请我吃了西餐,我一直冷冷地坐在他的对面,被动地回答他的问题,常常若有所思的样子,偶尔才微笑一下,我知道这神秘的样子很迷人,因为我很清楚地看到他眼中爱慕的神情。我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快感,其实,只要我愿意,爱情一向垂手可得,勾人这件事,在美女身上向来无师自通。而问题在于,我对垂手可得的事情一向没什么兴趣。

第二天,第三天……那个星期里,我接连见了四个网友,每次我只是打个电话告诉大同我不回去吃晚饭了,他的回答常常是他要加班,或者“哦”。他从不多问我一个字,这又使我隐隐有些失落,其实我才不希罕跟那些陌生人吃饭,其实,我想要的,或许只是他充满关怀的一声问候,或者干脆霸道地告诉我,不许出去见那些人!可是他没有。他也完全应该看到那一晚我留在客厅茶几上的那些烟蒂,可是他依然什么都没问,我也没有说,我只是在等他先开口。可是他好小气,他一直都没有问。

表面上我们依然和以前没什么不同,逛街的时候我还是会缠着他的臂弯,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为我夹菜,可因为我的时常神思恍惚,我们之间开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沉闷,他却好象依旧浑然不觉,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也许他真的习惯了这样,我以前说了那么多,在他看来多半是废话吧。

中间我给巧引打了一个电话,巧引显然也过这次试验的结果感到意外,她说,“好吧,只能这样了,往后你还是多放点心思在自己身上吧,男人犯贱是他们的事,我们总犯不着跟他们一个德行吧,你想想,如果你自己都不爱护自己,却把这一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是不是太傻了?这哪象原来的你!秀秀,原来你活得多潇洒啊,可别让爱情困住了手脚!”

我一口气寄出了数十封求职信,然后开始在家里等消息。我开始给自己买超过五百块的衣服而不再心痛,我也会一口气买一百多块钱的巧克力而不眨眼,我还开始跟他抢电视频道,在我做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我也学会了不理他,就象他以前常做的那样。比如那晚他说他想要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没理他,在我的观念里,必须是先有婚姻才能有孩子。而在他的脑子里,这事儿好象没有固定的次序。但我也弄不清他是传统还是前卫,有一次我开玩笑说:“这样吧,以后我们给孩子起个名字小异,就跟我们的狗狗一样,他叫你大同,你就叫他小异,哈哈,你想想,你们俩的名字搭在一块儿多逗。”我为自己的创意窃喜的时候他却没笑,“不,我不喜欢他叫我名字,我还是想要有个叫我爸爸的孩子。”“叫名字不好吗?象外国那样,父母和孩子之间就象朋友一样亲密无间。”“不好,我还是要他叫我爸爸。你不喜欢他叫你妈妈吗?”“我啊,我希望他叫我甜心。”他大笑起来。

(十九)
我陪小麦拍了整整一天的婚纱照。

婚纱店的装潢很考究,柔和的灯光下,小麦成功地被化妆品雕凿成一个标准佳人。阿哲一直在室内踱来踱去,穿好了礼服又不能出了店门现眼,只好百无聊赖地坐着,偶尔笑嘻嘻地窜过来看看小麦,作满脸惊艳状,“这位美人是谁呀?”小麦卟哧一笑,化妆师就嚷嚷开了,“别笑得这么厉害,皱纹都出来了,补妆很麻烦的。”阿哲只好悻悻地走开。

至少有半天时间,我一直趴在镜前看小麦上粉。然后在他们进入摄影棚后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知道时尚杂志上的那些美人是怎么炮制出来的了。”化妆师是位年轻的小姐,“那是,一般五官端正,化了妆以后没有不漂亮的。小姐我看你的形象很不错,我们新来的摄影师想拍一组样照,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推荐你做模特,酬金可以商量。”我马上摇头,“不要不要,我化浓妆以后很难看的。”这是大同在看过我二十岁拍的那些艺术照之后说的,他说,“宝贝,你不适合浓妆,那些脂粉把你的气质都掩盖了。”大同不喜欢看女人化妆,于是我很乖地在家素面朝天着,出门也只上点淡妆。

化妆师笑道,“怎么会?你不相信我的技巧?”“不是,我男朋友不喜欢我抛头露面。”“呵呵,那好吧,以后欢迎你们来我们店里拍婚纱照,我们可以给你最优惠的价格。”我笑了笑,心中却唉了一口气,希望能有那么一天吧。
从婚纱店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小麦问我,“毓秀,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吧,打个电话跟大同说一声,让他也过来。”我说,“这么晚了还没打电话来估计又要加班。”“怎么他们公司经常加班吗?不是我说你,你得把他看得紧一点不是?我看你们今天连一个电话也没联系过,是不是吵架了?”“没有,他不打给我,难道还要我整天缠着他?那他肯定要怪我影响他工作了。”小麦皱眉道,“这个包大同真不象话,怎么可以这样冷落你,改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番。”正说着,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小麦笑了,“说曹操曹操到,哈哈,今天一定要叫他请客。”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是个似曾相识的号码,“不是他,是谁呢?”
“喂,您好,请问是秦毓秀小姐吗?”“我是。请问您是哪位?”“哦,我是世海公司的人事经理陶志勇,我们想知道,秦小姐现在还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工作?”

我几乎有五秒钟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刚刚在前一天我已经决定去一家小公司做文员,周一就是上班报到的日子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世海公司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向我抛来绣球。陶志勇大概是等急了,“喂,秦小姐……”我连忙接口:“当然,我非常愿意加盟贵公司。”“是这样的,我们上次面试过后就一直对秦小姐的表现很满意,所以你的档案一直在我们的人才储备库里,现在我们需要对人事作一些调整,清退一些后进员工,如果秦小姐有意的话,我们希望你可以成为我们公司的新鲜血液。”

挂掉电话后我拉着小麦的手兴奋不已,“我被世海公司录用了,哈哈,今晚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小麦也很开心,“真的啊?我就说嘛,凭他们的眼光,要是不录用你,那可真是瞎了眼了。”阿哲在一边插嘴道,“还不给大同打个电话,让他一起来吃饭。”

我马上拨了大同的号码,电话里有个机械的女声在说:“对方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我的情绪马上淡了下来,我把手机丢进包里,“他关机了,估计在开会,我们先去吃吧。”晚餐时我一直难掩兴奋的心情,我在想,人生就是这样一个潘多拉盒子,在你打开它之前,你永远不知道你会看到什么?而希望又总是在你几乎完全绝望的时候才向你招手,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偶然的社会里,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显得多么重要。大多数时候出错的并不是我们,只是机缘巧合的事情太多了,才会令我们变得对自己将信将疑。想起那夜在大同怀里的痛哭,我忍不住有点好笑,我急切地想回家跟大同分享这个好消息。

(二十)
大同并没有表现出我想象中的开心,他只是有些意外,“是吗?看来你的感觉还是对的。”他坐在沙发上抽了一口烟,“你说,咱俩在一家公司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好吗?”我呆了一下,“有什么不好?别人又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我可以保证在公司里绝不跟你交谈任何私事的。”“那最好。”

我的心一下子凉透了,“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要不要讲出来?”
“你说。”
“我想我必须告诉你我现在的感受,而不是把它闷在肚子里,我们需要交流,你说对不对?”
“对。”
“好,我说了。”我凛然看着他,“我觉得,你似乎并不希望我与你共事,有什么难以言说的原因吗?”
他有点不耐烦,“你不要多想,我只是觉得天天见面不大好……”
“有什么不好?你会觉得烦是吗?还是因为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而感觉失去了自由?”
“你说什么呢!”
“如果不是这样,那你说说看,到底是什么不好?”
“你别跟我无理取闹!”
“我不是无理取闹,我只是要你一个充分的理由,来解释你的说法。”“我没什么可解释的,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他将烟头在烟缸里拧灭了,转身去了卧室。

我听到他在里面打开了电脑,拨号上网。我听到他QQ上发出的嘀嘀声,还有他利落的打字声,我就一直在沙发上呆坐着。

我多么希望他可以给我一声衷心的祝福,希望他能出来给我一个温柔的拥抱,可是QQ上的嘀嘀一直没有停止。我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流泪,一年多了,是否我们的缘分要就此终止?相处是两个人的事,我越来越感觉到大同的疏离。我很希望自己不要对他产生这种不信任的想法,可是,如果我把委曲闷在心里,他不会理会,我也更不快乐,我只是要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连解释都不肯,我错了吗?真的是我在无理取闹吗?我只是希望用交流来解决我们的分歧,感情的维持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可是,大同变了。我恨恨地想,是他变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你怎么还坐在这里?你哭了?有什么事情可哭的?”他看起来一脸的无辜,我心中暗自冷笑,也许网上愉快的聊天让他早就忘了刚才的不快,我却在这里独自伤悲,我很想对他冷笑一下,却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叹了一口气,“我已经说了,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公司不准员工之间谈恋爱的制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唉,你还要我怎么样?”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如果跳出双主各自的感受,在第三人看来,这场对话中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我们都太以自我为中心了,才使交流变得困难。于是我决定不再跟他计较:“大同,抱抱我,象那天那样抱抱我好吗?”大同把他的衣襟敞开来,将我包了进去,然后轻吻了一下我的头发。我的眼泪无声地流淌,浸透了他的衣裳。

我想如果有一架天平来衡量我与大同的爱情的话,爱得多一点的那一个一定是我,所以我才会在我们的交往中一次一次的委曲求全,只是大同一直没有意识到,作出这样的让步在一个骄傲的女孩子而言有多么困难,在他的潜意识里,我已经成了一件旧衣服,无论它曾经多么漂亮,总有被新衣淘汰的一天。但是我一直在努力,我希望可以包容他,希望可以体贴他一生,我认为这是我永无退路的宿命,从我离开杭州那一刻起就没有退路了,可是我太投入了,我忘记了,宿命不是用来以为的,而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当你以为那不过是你的最低要求的时候,你可能连这个底线也保证不了,这就是生活的残酷性。

(二十一)
接受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适应性培训后,我终于要开始正式工作了。当陶经理领着我走向何蕾的办公桌的时候,我感觉到我几乎成为所有员工眼中的焦点。
“小何,这是新来的秦小姐,你把你负责的工作向秦小姐做个交待,然后整理好你的私人物品,跟我去公关部办公室。”何蕾身穿黑色的职业套装,里面一件同色低胸内衣,领口诱人的乳沟若隐若现,一对钻石耳钉将她干练的气质衬托得恰到好处。

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来微笑着对陶志勇道:“陶经理,我希望您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我想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时我忽然对她很同情,因为她要求陶志勇给她一个理由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夜我要大同给我一个理由的情形,我想她并不是敌视我,只是对自己的不平表示了一下抗议,这是很自然的表现。但是我不知道,在我来之前,陶志勇已经事先在私底下通知她做好交接准备了,但是她不情愿,于是她在陶大勇将我领到她面前的时候将这个矛盾公开化了,她不吵,她只是微笑,“请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

这是一个很高明的女人。这时总裁办公室的门打开了,王瑞从里面走了出来,“什么事?”

王瑞的高明在何蕾之上,我发现了一件事,他们的高明有一个共性,叫作笑里藏刀。王瑞四十多岁,这种成熟男人的微笑很迷人,他只用了一句话就把事情给摆平了,“何秘书,你的工作能力非常出色,所以经过这几个月的试用,我们决定将你调到公关部担负更重要的职务,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后来大同跟我说,去公关部其实是明升暗降,但是何蕾为什么会遭此明升暗降,他没有告诉我。何蕾还想在世海公司继续呆下去,所以她还是得继续微笑,“是的,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交接的过程大概进行了二个小时,当我们在一份详尽的交接清单上签字后,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何蕾端着一箱私人物品目不斜视地走出办公室,所有的员工都在目送她,没有人说话。桌上的一页交接清单在她衣袂的带动下飘到了地上,我屈身捡了起来,将它夹进文件夹,然后在桌前坐定。

从今天起,我就要在这里工作了,这感觉我曾臆想了很多次,现在看来却恍若隔世。原来有些东西,如果应该属于我,无论转多少圈子,它都会回到我手上,我心中禁不住有些小小的得意。

我将坐椅微微转动了一个角度,这是一间很大的办公室,除了这头的总裁和副总办公室,坐在大厅里的都是总经办文员,连我一共是三男三女。何蕾要去的公关部就在隔壁,大同的办公室也在那里。

我定了定神,决定将交接清单上注明的资料做些整理和归类,熟悉一下工作。桌上的电话在这时忽然响了起来,我几乎吓了一跳。桌上有两部电话,响着的那部是内线,我第一个想到了大同,马上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定掉了。我镇静地拿起话筒,“您好,总裁办公室。”“您好,秦小姐,我是何蕾,中午一起吃饭好吗?”

我没有拒绝,我只是找不出理由拒绝,虽然我知道这可能很危险,但正是这种危险使我觉得有意思,这是个有份量的对手,早在面试那天第一个照面时我就已经感觉到。她很干练,但也很张扬,我在想也许是她的这种性格害了她,否则以她的工作能力,应该不在我之下。只是她不懂得将这种骄傲作适当的收藏,而无意中让王瑞对她有了看法,所以他才要用将她调离来挫一挫她的锐气,人贵自知之明,可是她没有意识到。

下电梯的时候人很多,何蕾亲亲热热地搂着我的胳膊,令我有一点不自然,大同也在电梯里,何蕾很热心地给我介绍,“秦小姐第一天上班,一定还对公司不熟悉,我来介绍,这些都是我们的同事。这位就是我们最有前途的总裁助理包大同。”大同有些尴尬,对我们不自然地笑笑,“这几位是王小姐,刘小姐,李先生,陈先生,林先生。”我不住声地跟他们说着你好,这五位正是和我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何蕾道,“我就知道你们一定没跟秦小姐介绍过自己,以后大家都是同事,你们不许欺负她。”李先生打着哈哈,“我们怎么会欺负她?以后还要秦小姐多多关照不是?”我忙说:“哪有啊,还是要请大家多多指教。”何蕾又转头对大同道:“包总理,你说我们秦小姐长得漂亮不漂亮?”大同显然有些窘迫,“说了不许叫总理的,你就是不听,让老总听见了象什么样子?”“我问你秦小姐漂亮不漂亮啊?”我和大同对视一眼,大同笑了笑,“当然很漂亮。”我的脸忍不住红了,何蕾看了我一眼,很暧昧地笑了笑,“你瞧你,把人家秦小姐都弄害羞了。”她把我的手臂缠得更紧了些,“我叫你毓秀好不好?”我说,“好啊,大家都叫我毓秀就可以了。”“毓秀啊,有我在,保证没人会欺负你。”

何蕾基本上控制了整个局面,她和每个人都很亲热的样子,可是,我还是觉得她很危险,她的热情后面似乎藏了一把刀,随时可能捅你一刀。

(二十二)
世海公司除了主攻IT业之外,近年来还在房地产业和旅游餐饮业大力扩张,业绩斐然。总裁王瑞对我的表现基本满意,我很少说话,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我基本上从来没有跟王瑞有过其他内容的交谈。以至于有一次王瑞带我参加完一个房地产行业会议后这样对我说:“小秦,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严肃?”“没有啊。我觉得王总很随和。”“那你来了快一个月了,我还从来没有听你说过除了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呢。你跟何蕾真是完全两个类型的人。呵呵,其实你不用那么拘束。”我的脸又红了,“我知道了,王总。”“唔。”
我始终认为,在世海这样的大公司,少说话多做事总是最保险不过的原则。不光对上级是这样,同事间也一样。在世海这样的竞争激烈的职场中,每个人都自负才华出众,谁都不服谁,同事间基本上不可能产生什么友情,尤其是在我和何蕾这样的女人之间,友谊就更难产生。

可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我和她是很要好的朋友。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进入世海公司后不久,世海公司即准备为公司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的楼盘搞一个大型的营销策划活动,公司将这个楼盘当成了当年主要的利润增长点,所以这项策划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这项策划方案是由公关部经理陈卉和何蕾共同负责起草的,但是她们连改了二遍公司高层都不满意。这份策划书我看过,下班后我上网请教了一位专做策划的网友,他给我提了一些非常实际的意见。于是在那天我和王总单独吃饭的时候,我将网友的意见跟他作了一些转达。我得承认我有邀功的嫌疑,因为在表达这些意见的时候,我将它的出处给忽略了,我的侃侃而谈让王瑞觉得这好象是我自己的创意。王瑞的眼睛显然有些发亮,“唔,你的想法很不错。看不出来你在这方面还有些专长嘛。”“哪里哪里,只是些很不成熟的想法而已。王总,我还有一个想法,不管怎么说,我的职务只是秘书,所以,如果我在这件策划方案上公开指手划脚的话,也许不太合适。”王瑞笑了笑,“你很聪明。”“您看,这个意见交由谁提出来比较好呢?”王瑞沉吟了一下,“小秦,回头你把你的意见旁敲侧击地跟何蕾交待一下,这个方案是由她们负责策划的,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由她们自己改进,也算是给她们一个面子吧。”
晚上我约了何蕾吃晚饭,席间聊到了这个策划方案,她显然正为此头痛不已,于是我假装随意地如此这般地面授机宜一番,何蕾果然兴奋得两眼发亮。吃完饭她马上回公司加班,辛苦了一夜,第二天一份漂亮的策划书就摆在了王瑞的桌子上。结果当然是一切OK了。

其实我并不是想在这件事上帮助何蕾,只是我生性不喜张扬,而这件事如果由何蕾本人来完成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要王瑞知道其中的缘由,我邀功的目的就达到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工于心计,但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个一石二鸟的策略对谁都没有坏处。其实我并没有处心积虑的意思,我只是用直觉来处理这件事,事实证明我的确有处世方面的天份。

当然这些事我并没有告诉大同,自从正式开始工作后,我的精力就一直放在熟悉工作上,我已经没有心思再跟他作太多的讨论了。我尽力将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王瑞一个赞许的微笑都令我觉得很成就感。我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失业状态产生了怀疑,因为我忽然发现,本质上我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人,而我居然可以在过去的一年中安心于无所事事,这简直太奇怪了。

在公司我和大同也很少见面,因为我常常要跟着王瑞参加各种会议,而大同虽然名为总裁助理,主要的工作还是辅佐几位副总处理日常事务,所以我们几乎很少能碰到一块儿。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有什么不快。我觉得自己很充实,因此感情的交流暂时变得次要了。也许大同说得没错,我那些乱七信糟的想法都是给闲出来的,如果我有事可做,的确没时间想这些事了。

那件事情过后何蕾好象跟我成了好朋友,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她几乎每天和我一起吃午饭,经常约我一起逛街,去香港出差了一趟还特意给我带回来一款造型别致的白金镶钻的耳环,虽然她也带了很多小礼物给其他同事,但是我这一件,无疑是最贵重的。大同也收到了她的一件礼物,是一支小版的古龙水,牌子是大同常用的CK,香味也一样。同样,耳环也是我最偏爱的首饰之一,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她很有洞察力。

在我多次要求付钱给她未果之后,我决定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件贵重的礼物,我们看起来更加亲密了。我想我还是挺喜欢和她一起逛街的,在穿衣的品味方面,她的眼光的确不赖。当然我们的喜好还是有些区别的,她偏爱紧身或低胸的性感衣物,而我则偏爱高领或立领的款式,那可以突出我脖子颀长的优势。我想这两种衣物正好代表了我们不同的个性,她张扬,我内敛。公平地说,这两种性格很难说哪个更好,在不同的事情上,它们会显出各自的优劣,因此很难一概而论。

(二十三)
我去过何蕾的宿舍,一间地处闹市租金昂贵的单身公寓。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居室让何蕾伺弄得极有品味,关于这一点,我是真心欣赏她,比如她敢在屋子里运用十几种颜色,而且让它们杂而不乱,互不冲突,这就是我所从来不曾也不敢尝试的。

“当各种色调形成一种缤纷的氛围的时候,你就不会感觉寂寞。我怕寂寞。”何蕾的这句话似乎是我们交谈内容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这句话之前,我们谈论的从来都是时装美容和一切小女人的话题,而在她的这句话之后,我觉得我们开始真正象朋友了。

那一晚我们好象聊到了事业,聊到了金钱,我一直记得她的那些很特别的观点,她很另类地在我面前剖析了自己,这使我感觉很不真实,她为什么要跟我谈这么多?她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我开始怀疑自己对她一直以来的提防是不是太小人之心了。

“从本质上讲,我是个物质女人,我对物质的要求很高,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失业了,我也许会活不下去的。是的,我已经不能回到家乡小城去过那种平淡得象温吞水一样的生活了,我需要用化妆品,时装和那些追随着我的男人的目光来让自己充实。如果需要一个恰当的词汇来概括的话,我想这个词应该叫‘诱惑’,我喜欢诱惑,被物质诱惑,然后去诱惑身边的每一个人,呵,我喜欢这种四处放电的感觉,这是女人的一种本能,你也有的,只是你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承认……你别跟我谈爱情,爱情也是诱惑的一种,如果你被哪桩爱情给套牢了,就势必要结束你的诱惑生涯,也许你可以,但我不行,我已经虚荣惯了。再说,哪有什么爱情是可以让你吃一辈子的?”

“我不是悲观,我经常恋爱,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我太容易厌倦了,任何爱情的保鲜期都是那么短,最好吃的永远是开头那一段,如果我只想让它永远保留最初的甜味儿,就只能不断地重新开始。男人也是一样容易厌倦的动物,你要走在他前面,才能保持足够的主动。否则就不是你甩他,而是他甩你了,这样的打击我受不了,所以我一定要争取主动。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

“你问我怎么可能对爱情收放自如?这件事情很难解释,需要有足够的阅历和教训才可能学得会。也就是说,你得足够成熟。我想如果我终于到了玩厌的那一天,一定会找一个特别有钱的人,能做正室最好,如果不能,做金丝雀也无所谓。”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有什么感觉,我当时真的很震惊,但是隐隐的,我又觉得她说得可能非常在理。的确,这世上能保证的事情已经太少了,变数总是不期而至,令人猝不及防。

我想何蕾一定受过感情上的创伤,“不错,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有男友吗?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可能没有人追吧。”我笑了笑,“你先说。”“我啊,我当然有了,而且基本上一月一换,当然他们都得比较有钱,不然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男友。如果没有他们的赞助,我的薪水哪够花。”“那你每次都能很顺利地跟他们分手吗?”“为什么不能?”“如果你花了他们太多的钱……”“哈哈哈……”何蕾大笑起来,“你真的认为我什么都没有付出吗?女人能付出的其实东西只有一样,明白吗?哪有谁比谁更高尚了?婚姻和卖淫有区别吗?说穿了也无非是批发和零售的区别!”我没有再接口,我的脑子已经开始混乱,何蕾的现实叫人害怕,我不敢去细想,因为那也许就是现实丑恶的一面,我不是不懂,只是一直在回避。

“还是说说你吧。”“我?我有男朋友,我就是为了他才来的上海。”“那他一定非常出色了,不然怎么配得上你?又怎么可能让你为他做这么多?呵呵,你真的很可爱,真象当年的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我好些吧。”我一直拒绝再说更多,我和大同的关系在公司里是必须保密的。何蕾对我的隐瞒显然很不满意,“呵呵,你不能这么小气吧?哪天让我见见他?”我笑了笑,“看情况吧,他工作很忙。”“怎么,还舍不得让我看?难道你怕我抢走了他不成?”

(二十四)
王瑞在那年夏天带我去香港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在香港的那个星期里,我基本上每天都给大同打二个电话,还为他买了两套高档西服,最后剩下的钱只够我买一些小版香水带回去送人了。

临回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王瑞让我陪他去给他太太和女儿挑礼物。“没办法,每次我来香港她们都一定要我带礼物。还好一年也只来了三五趟,不然还不让她们给整穷了。”王瑞的女儿十七岁了,来年就要考大学,我主张为她选一款质地稍好的名表,王瑞点了点头,“这丫头老吵着让我给她买首饰,我没答应,正考虑买什么好呢,还是手表比较合适。”我笑了,“女孩子爱美是天性,款式漂亮的手表也一样有装饰作用。”最后我帮他选了一款价格九百多元的手表,戴在手腕上比给他看,“好看是好看,就是贵了点。”王瑞笑笑,“价格无所谓,关键是女儿喜欢就好。”“我也不能保证她是不是一定喜欢啊。”“没关系,我相信你的眼光。”

为他太太选首饰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王瑞打算给太太买白金手链或手镯,我一向偏爱造型简单,手工细致的饰品,但首饰一细巧,价格相应就便宜些,我最钟意的一条细链子的价格还不到五百元,“小秦,你戴这些首饰都很漂亮,只是以我太太的年纪,她可能会喜欢那些华丽一些的款式,而在价格上,至少不能比女儿的那只表便宜吧,不然她肯定要找我的麻烦。”最后总算选定了一只价格近三千多元的钻石手镯,王瑞握着我的手,仔细打量我手腕上那只熠熠生辉的镯子,“她的手腕比你粗点儿,戴着应该合适。就这只吧。小姐,请你包起来,还有刚才这位小姐戴过的那款。”王瑞指着我很钟意的那条链子说。我有一时的困惑,王瑞对我笑了笑,并没有解释,我也没多问。

临回宾馆前,王瑞特意带我去西贡一家餐厅吃了宵夜,王瑞说,这里的糖水很不错,他几乎每次来香港都要来吃一次。“我记得我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公关部普通职员,是来香港参加培训的,当时的总裁叫陈士良,他现在已经是我们新加坡四海公司的总裁了。当时我被人带来这里喝糖水,我还跟同事开玩笑,我说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也要在上海开同样的一间,自己做老板。呵呵,现在看来,可能得等我退休了才有这个机会了。”

其实几个月的交往下来,我发现王瑞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而且为人很正经,不嗜酒,带我出去应酬的时候总是很关照我,偶尔遇到贪酒好色的客户他总是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亲近我的机会,有时候我感觉他很象我的父亲。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偶尔也谈点别的,想不到他和我居然还是同一间大学毕业的,这个整天忙于工作的大男人居然还自费出过一本诗集,当时我正好在为他整理书架,不小心弄掉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拣起来后才发现书架上居然有近十本这样一模一样的小册子,封面上赫然写着:王瑞著。当时他笑了笑,“写诗也算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想之一,没人捧场就只好自己出钱啦,弄本书出来也算是记录下自己曾经的轨迹吧,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嘿嘿,现在是再也写不出来了。”我翻看了几页,大着胆子问了一声,“可不可以送一本给我?”“好啊,你拿一本去吧。我正愁没有销路,该送的都已经送过了。总不能上街去叫卖吧?”我卟哧一声笑出来,“您真谦虚。”“那也要看在谁跟前谦虚啊。我记得你来应聘时的简历上写着你已经发表过十几万字的作品了,大作家跟前,我能不谦虚吗,哈哈……”“什么作家呀?不过说句实话,我写的东西的确不比那些出过书的人差。”“哈哈,我喜欢你自信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在面试时就比较中意你,只是从工作经验来讲,何蕾的优势要比你大,所以最后管理层还是决定录用她,而将你作为备用人选。”王瑞的解释令我感动不已,“其实王总,不管是不是录用,当你在面试时告诉我很希望我加盟世海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那已经是对我极大的肯定了。”我没有说的是,王瑞的这番话推心置腹,更是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

后来,在王瑞的要求下,我将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的手稿给他看了,几天后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好好写,一直写下去,我相信你一定比我强,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笑了,“其实我给别人做过枪手,如果说出书,我早就已经出过了,只是署的是别人的名字,所以是不是能出书,是不是能出名,我真的不是很在乎。只要还能有时间和兴趣坐下来写点儿什么,我就很满足了。”王瑞闻言愣了一下,“小秦,你真的挺特别的。不过我欣赏。”

我也很欣赏王瑞,他的平易近人以及洁身自好使他在他这个身份和层次的人当中显得很不寻常。我一边喝糖水,一边接口道,“现在你还不是一样做老板?如果你真的有心,在上海开一间糖水店找别人打理也是可能的。”“现在是打工的,如果真的做老板,要花的心思可能更多了。开了糖水店如果不能自己打理,还不如不开了,其实开店不是目的,享受开店的乐趣才是目的所在,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会真正开心。赚钱多少倒无所谓了。所以现在一定要赚足钱,才能够到时候折腾。”“哈哈,那简单啊,以后你开店我帮你打理,不能包你赚钱,但可以保证最多只到亏完本钱为止,有空了你就来做大厨,亲自煮糖水,好不好?”王瑞大笑起来,“是够简单,那先说定了,到时候你来做老板娘。嗯,是不是要先下点定金什么的啊?”王瑞低头解开公文包,取出那款包好的白金手链递给我,“一定要收下哦,不然就是没诚意跟我合作。”
当王瑞叫小姐将这条链子包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隐隐料到了这个答案,只是当谜底揭晓的这一刻,我还是有些无所适从起来。我不知道怎么答话,王瑞笑了笑,“你别多想,我们是朋友对不对?朋友送你的礼物你收不收?”我坦然了,“当然。”

(二十五)
下飞机后天已擦黑,王瑞的司机小林已经等在机场外,很殷勤地上来接我们的行李。王瑞坚持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推却,只是选了离住处相隔一条街的路口下了车,“前面不能停车,我自己走进去吧,只有一小段路了。”“好吧,如果觉得累,明天就休息一天,候天再回公司上班。”“不了,明天还有很多资料要整理。我会来上班的。”王瑞没有再说话,将探在窗口的身子抽回去,靠在椅背上,示意司机开车,车子启动的那一霎,他看了我一眼,黑暗中他的眼睛显得分外明亮。

我提起行李往回走,街上昏黄的路灯已经亮了,路边的便利店里坐着神情萎靡的妇人,正耐着性子给调皮的儿子喂饭。我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好多天没见大同了,电话里也只是例行公事的问候,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一样想我。街上的人不多,我提着两手的行李在人行道上转了一圈,想象我进屋后见到他的样子,嗯,我要丢掉行李,先说一声“大同,抱抱。”然后他就会笑着上来抱住我,“宝贝,想我了吧?”

我的想象落空了,屋子里黑漆漆的,大同不在。拨了电话给他,电话里有悠扬的背景音乐,他显然身处公共场所。他咳嗽了一声,小声对我说,“我还有点事,你先休息吧,我可能要晚点回来。”

我是真的累了,也不知道大同是几点回来的,第二天一早我就让他穿上了我新买的西服,大同听话地在镜前试穿了,最后我决定让他穿那身驼色西服,大同反身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宝贝,怎么尽想着我呢,有没有给自己买点什么?”“有啊,一条白金手链。”“在哪儿?怎么不戴上?”我迟疑了一下,撒娇道,“要你给我戴嘛。”

和往常一样,我和大同一前一后地进了金茂大厦。何蕾在走廊上一看见大同就夸他的西服帅气,“奇怪了,前两天怎么不穿这一身啊,也好多吸引些MM少妇到我们展台上来。”大同的笑有点尴尬,我走上去拍了拍何蕾的肩膀,“一会中午一块儿吃饭吧,我有礼物带回来,一会你自己选吧。”“现在选吧,一会我马上要和包大同一起去时代广场参加展销会,肯定不能跟你一起吃午饭了。”“什么展销?”“房地产展销啊,上个月就排下日子的。你忘了?只是我们部的经理陈卉的女儿好象这几天生病住院了,所以总经理临时派包总理领导我们,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是吗?”我看了大同一眼,无论是在电话里,还是早晨短暂的对话,大同都没有跟我提过这些事,“现在离上班还有十分钟,你先来挑吧,我也没买什么,就是一些小版香水和唇膏什么的……”我拉着何蕾走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何蕾匆匆选了一支CHANEL的唇膏,就赶着去时代广场了。王瑞走进来时路过我的办公桌,我象往常一样叫了一声王总早,王瑞看了一眼我腕上那条闪亮的白金链子,微笑地“唔”了一声,我感觉那眼神中有一种东西一闪而过,就象昨晚他在车中看我最后一眼时一样。我的心居然轻轻地跳了一下。

这一整天我都感觉不太踏实。我一直很想打个电话给大同,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一想到他和何蕾在外面整日整日地相处,我就觉得不踏实。我已经太了解何蕾了,她是一个是诱惑他人为乐的女子,只要有男人特别是优秀的男人在的地方,她就会不自觉地用一种充满媚惑的肢体语言来展示自己,她说得对,的确很少有男人不喜欢这个的。而我所奇怪的是,她居然能够将这种无处不在的风情展示得那么入骨而自然,她曾用一种充满荣耀的神情告诉我,她相信她前生是只狐狸。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机灵,我和何蕾私底下的那些交谈我从未跟大同提过,也就是说,大同可能根本不了解何蕾的为人,如果何蕾有心要将大同当作她的下一个征服目标,大同能抵挡得了吗?

恍恍惚惚中,终于完成了研讨会总结报告,这也是王瑞为下午的公司高层会议所准备的发言纲要,我拿进去给他的时候他又看了一眼我的手腕,“是很漂亮。”我有些不自然,“给她们的礼物,她们还喜欢吗?”“当然。我太太说,我买了这么多礼物给她,没有一件让她如此称心过。”王瑞笑得很自然,“还有佳佳,今天就戴着新手表去学校里炫耀了。”说着他低头看报告,“咦,怎么第一行就有错字?”我紧张起来,“有吗?要不我再校对一遍,可能是我太粗心了。”“嗯,你再看一遍也好。上午要保证把这份报告弄好,如果累的话,下午就回家休息,我需要我的员工以充沛的精力完成高效率的工作。”我应身出了王瑞的办公室,心中的忐忑平复了大半,其实从收他的那条链子起我就在担忧,万一王瑞对我起了非份之想,显然会对我的生活和事业造成很大的影响,现在看来,真的是我多虑了。

(二十六)
吃过午饭后,王瑞吩咐司机小林送他去时代广场视察一下现场展销效果,顺路送我回家。

我坚持要和王瑞一起上时代广场看看,王瑞道,“好吧,小林,你也一块儿上去看看,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看我们的展台是不是够引人。”

上去的时候正是午休时间,远远地,我就看到大同和何蕾坐在展台后面吃盒饭。何蕾的头发比两个月前稍长些,在肩部微微地向外翘起,更添妩媚。她没有看到我们,只将一块不知什么东西往大同的饭盒里夹,大同没有拒绝,对着她很温柔地笑了一下,我的心情一下子郁闷起来。

“吃很很香嘛,吃什么呢?”王瑞笑眯眯地问道。大同一抬头,嘴角还粘着一粒饭,他对我们的到来显然很意外,“王总怎么来了?事先怎么也不打个电话通知我们一声?”何蕾也放下了盒饭,“王总,我们的工作绝对尽职,欢迎您随时视察,你看我们的展台布置得怎么样?”展台的配色很合谐,估计又是何蕾的手艺,王瑞进展区环视了一圈,颇为满意地唔了一声。何蕾在他背后捏了捏我的手,以示亲热,我看了看大同嘴角上那粒饭子,欲言又止,何蕾看了大同一眼,轻笑了一声,马上从包里取出一张纸巾亲手给大同擦了去,我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我注意到,她的眼神一看到大同就会显得特别温柔。而大同傻傻地站着,连推却一下的反应都没有。

小林跟到王瑞身后,指着展区中间的全透明模型跟王瑞谈论着什么,我僵在他俩身边,不知说什么好。何蕾将目光从大同脸上抽回来,看着我道,“毓秀,你不舒服吗?怎么脸色这么难看?”我强笑道,“嗯,大概是累了。”王瑞闻言转过身来,“累了就回去,小林,送秦秘书回家。回头过来接我,下午二点还要开会。”我机械地跟着小林出了展区,大同的眼神一直追随着我,我没有看他,也不知道他的眼里到底有着怎样复杂的内容。

小林对我一直都挺友善,常跟我说些公司里的人情世故,告诉我哪些人不好惹,哪些人比较好相处。这天一上车他就说开了,“何蕾这个女人可真做得出啊。她要是想对谁示好,不管边上有多少人,还是照做不误,根本不怕别人说什么,估计可能还特别希望别人能说什么呢。刚才那情形你看到了吧,呵呵,有一阵子她对王总也这样,估计王总大概是受不了她这一点才把她调到公关部的吧。”“你怎么知道?也许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呢?”我的口气有点冷淡。“呵,王总对他太太可专一了,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花心的男人,他好象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工作上了,真正有事业心的男人大概是不屑于玩女人的吧。”“公司里不是有不准员工间恋爱的规定吗?”“有是有,但没有真凭实据,这事情不好定性,再说,如果不影响工作,保密工作做得相对好一点,公司里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想结婚的话,那肯定得有一个人辞职走人才行。公司就有两对地下情侣因为这个原因一直同居不结婚,呵呵,比世海薪水高的地方可不太多。”

我照旧在隔了一条街的地方下了车,“谢谢你送我回来。”“不客气,其实不是我要送你,是王总待你好。”小林的缺点是话多,好在他并不是对谁都这样多话,不然王瑞也不会用他这么久了。小林刚满三十了,上月初他儿子刚刚满月,是个会买菜做饭的典型上海男人。

到家后我给大同打了个电话,我只说了一句话,“晚上早点回来,我等你。”大同嗯了一声,在他收线之前,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何蕾娇媚的声音,“谁找你啊,这么神秘兮兮。”

晚上大同早早回来了。
他承认前一晚和她在一起,他说,“同事一起吃顿饭而已,你别多想。”
“是吗?你昨晚几点回来的?我记得我睡下时已经快九点了,吃饭要这么久吗?”
“吃完饭我们去泡吧了,聊了些公事。”
“白天这么长时间还聊不完,非要放到晚上放到酒吧这样的地方聊?”
“你不信任我?”
“我是不信任她!她在勾引你啊,你难道感觉不到吗?”
“不是,我问过她是不是喜欢我,她说不是。”
我冷笑道,“如果是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喜欢你,难道给你一个确定的理由让你来明白地拒绝我?这是多没面子的事情!你知道她的目的吗?她就是想让你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她。”
大同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我倒要看看她有什么本事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她。”
我看着他暧昧的表情,忽然感觉从未有过的陌生,“你到底想怎么样?你不觉得你这是在玩火吗?”
大同握住我的手道,“你要相信我。”
我甩开他的手,烦躁地喊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相信你现在肯定没有喜欢她,但是,我就是不喜欢你跟她走得太近,感情这个事情是不能做试验的,万一你真的被她吸引了,那我怎么办?”
我的脸因为激动而通红,大同对我的焦虑不安很不以为然,这令我很生气,我这么紧张他,而他居然不在乎,我真的气极了。
大同并没有理会我话中紧张他的意思,只是冷笑道,“想勾引我?哪有这么容易!”
“算我求你,我就是不喜欢你跟她说话,不喜欢你跟她吃饭,我不喜欢的事情,你就不能牵就我一点,少做一点,或者不要去做?”
“宝贝,我只能说尽量吧,毕竟工作上的接触是难免的,再说公司明文规定不准员工恋爱,她也不敢太明目张胆的,你要信任我,好不好?”
(二十七)
二天后展销终于结束了,何蕾又来找我吃午饭。

“你觉得包大同这人怎么样?”吃饭的时候何蕾饶有兴致地问我。我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感觉好象木讷得很啊,我跟他接触不多。”何蕾大笑起来,引得餐馆时的客人都向我们投来注目礼,“才怪!接触过以后我才发现他这人其实很贫呢,脑子不要太活络。”我吃了一口扬州炒饭,一向可口的炒饭居然有些难以下咽,“是不是又打算开始恋爱了?”“呵呵,不清楚。不过我已经感觉到那种甜味了,这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而且要诱惑这种角色,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我喜欢这种感觉,很刺激。”

我将身子靠在椅背上,“那你可有遇见过不吃你这套的人?”
何蕾愣了一下,神色一改刚才的陶醉,换了一种很锐利的目光注视着我,“你听说什么了?”
我迎着她的目光道,“没有。只是我觉得,你这样放纵自己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如果你诱惑不成,自然无趣,倘若你诱惑成了,却伤害了另一个女人,结果你还是要丢开他,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做很残忍?”
何蕾看着我似笑非笑,“你真的以为会有男人经得起诱惑吗?你真的以为现在还有什么痴情的男人吗?我告诉你,没有。”
何蕾将手肘撑在桌子上,用食指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摇摆的动作。

“那些没有变心的男人只是因为没有碰到那个足以令他动心的人。我承认我失败过,比如王瑞,但他就真的是什么正人君子吗?其实未必,也许我真的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如果他真的遇见了可以打动他的那个人,他也照样晚节不保,你别不信。又比如包大同,表面看起来他不苟言笑,实际上他很聪明,如果没有他的配合,我也不会这么快跟他混熟。我知道他一定有女朋友,这样出色的男人身边怎么会没女人呢?可是,昨天在展区他女朋友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你猜他跟我怎么说?”

我有一点紧张了,“怎么说?”
“他说,打电话的是他的保姆。你说,他为什么要瞒我?至少说明他是有点在乎我的想法的,不然他大可以说是他女友打来的,我怎么会不明白他言语中的抗拒?可是他连这点小小的抗拒都不舍得。”
我只觉得心中针扎一样的疼痛,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我听到自己很干涩地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是他的保姆呢。”
何蕾的笑声变得很刺耳,“不可能,一定是他的女友,我确信。”
“凭什么这么肯定?”“这是我的直觉,对于这种事,我的直觉从来不会出错。”何蕾一直盯着我,我感觉她的目光穿透了我的眼睛,似乎一直要刺探进我的内心深处来,这种感觉孤立无援,令人心寒。

“所以,照我看,王瑞基本算是个好男人,至少他已经抗拒了不少诱惑,而那些没有经历过诱惑的男人都算不上好男人。”
“那你觉得你能搞定包大同吗?”
“有难度,不过我喜欢。从定力上讲,他肯定不及王瑞,年轻使然,毕竟还不够成熟。”

晚上我将这些对话一五一十地转述给大同听,他沉默了半晌道,“我想,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谈谈了。”

“你知道吗?你是个太认真的人,你的认真给我很大的压力。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在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友相处过这么长时间,最长的一个,也没有超过一年。我在想,也许骨子里我是个很自私的人,如果你对我太专注,付出太多,我就会不自觉地逃避,但一想到责任,我又会告诉自己不能对不起你。这矛盾使我心力交瘁。所以我在想,也许我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这样的深情不是我可以承受的,我真怕有一天会对不起你,那时候我可能就会害了你一生的。”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心底一片冰凉。大同抽着烟,继续诉说着,“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去年去你家那次。你和你母亲去超市之后,你父亲跟我谈了很多,他一再强调,你是他们最爱的女儿,从小没有受过什么委屈,你的幸福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第二次有这种感觉是过年我们分开的那几天。其实你应该多给我一点空间,我才会更想你,但是你太不自信,喜欢把我抓得紧紧的,你知道吗?我对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很反感,所以我会越来越向往自由。”

“你厌倦了?”“你听我说完。我第一次有想结婚的念头是在前年,那时候我爱着另一个人,她和你一样聪明可人,她为我怀了孩子,那是我第一次真心想娶一个女人做妻子。可是她太多疑,她总想知道关于我的一切,她费尽心机地破解我的一切隐私,她盗看我在网上所有的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她质问我一切她怀疑的细节。这一切都让我无法忍受,我不能想象如何和这样的女人生活一辈子。所以我选择了逃避。与其痛苦一生,互相伤害,还不如趁早了断。当我决定跟她分手的时候她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我知道她很痛苦,她几乎去寻死,可我说过了,我是个自私的人,我爱她,但是我更爱自己。”

“她把孩子引产了,只身去了日本。我知道我伤她很深。所以半年后当我遇见你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们可能在一起,我一定多迁就你,多爱你一点,我要你做我最后一个女人,我不能再伤害更多的人。”

“宝贝,你很可人,你善解人意,甚至肯受委屈,你几乎没有什么缺点。但正是因为你的过于爱我使我很累,我总是担心自己不能真正令你幸福。我怕有一天会重蹈覆辙。还记得我曾说过自己不是个好男人吗?我已经尽力了,但我知道我正做得越来越差劲,我的思想与灵魂是这样的不安稳,我觉得自己也许真的很难安定下来。我怕终有一天会辜负你,虽然我不想。”

我靠在沙发上,好半天才哽咽出一句话,“那你说我该怎么做?”“放轻松一点,不要太在意任何事。有些事属于你的,就只属于你,不属于你的,也并不是别的什么原因。明白吗?”我机械地点头,“明白。”“还有,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什么?”“无论结果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这句曾让我觉得最打动我的话在现在听来就象是诀别,回想以往的点点滴滴,我不知道我错在哪儿,我的眼泪整串整串地掉下来,我变得语无伦次,“你是说,分手?”大同上来抱住我,“你别这样宝贝,我不是要跟你分手,我只是告诉你我的想法,你一直说我们需要交流不是吗?这就是我的感受,我要让你知道,我是怕受约束的人。你别这样,看你这样我会很心疼的。”
“那我现在就想哭,你让我大哭一场好吗?”大同揽着我柔声道,“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答应我,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要好好的。”

这是我们近半年来最深入的一次谈话。哭完后我平静了下来,我觉得并不难过,甚至感觉轻松了。大同刮我的鼻子,“你哭的样子真难看,你知不知道,你太爱哭了,这是你最大的缺点。”“我想我以后会很少哭的。你放心,我一定会爱护自己的。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要因为我而约束你自己。”

(二十八)
也许我真的想通了。

何蕾还是常常来找我吃饭,时不时地向我报告一些她与大同的进展,我象一个冷眼旁观的看客,看着她微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听另一个女子说她与你心爱的人的情事?我原以为我会心痛的,可结果并没有。我只是觉得何蕾也许很可悲,我和大同都知道她的目的,却都在看她独自卖力地表演。

自从我去世海上班以后,我们几乎再也没有一起上过街。那晚的谈话以后大同似乎有些欠疚,主动提出陪我出去散步。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在公共场合亲密地出双入对了,我觉得我们的偷偷摸摸也许真的没有必要。可是,就在我打算挽住大同的时候,我看到了正抱着儿子和老婆一起散步的小林。小林显然看到了我们,他很聪明地装作哄儿子的样子,转向了大街的另一面。我伸出一半的手僵了一下,终于还是没有挽住大同。

我们又去了外滩的那间咖啡巴。雕花栏杆一如既往地冰凉,正值梅雨季节,空气里有一种潮湿的味道,暧昧不清地飘浮着。大同也许是故意想要活跃气氛,刻意说了一些话,这使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也使我有些受宠若惊。

这种小心翼翼的情形维持了二天,两人都觉得不自然,于是又重回以前的平淡和沉默。这种没有波澜的日子是很不踏实的,让我觉得哪一天都可能是我们的终点,但是它就是这样水一样的滑了过去,渐渐将生活的河底磨平再磨平。

我想起了连凯,那个几乎成为我丈夫的人。我在想,如果早知道大同终究也会给我这种平淡的感觉,我还会不会不顾一切地追随他而来?也许我真的错了,错在我用义无反顾促使他对这段感情采取了越来越逃避的态度,错在我选择了一个过于自主的人当成自己爱情的港湾,从此注定要在不安和患得患失中竭力保持从容不迫。这很难,就象玩游戏的时候,系统会提醒你,选择困难模式会使游戏更具趣味性,结果我却总是在困难模式中半途而废。

齐晖和连凯甚至乔治也许都很爱我,可是我不要,我一定要选一个自己不可能十足把握的人来考验自己的控制力。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的爱情观和何蕾也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许我也只是想用征服他来证明我自己罢了,也许。

在游戏中我总是输,因为总是欠了一点耐心,不肯再继续玩下去。这一次,我会输吗?看着大同在电脑屏幕前沉静的脸,我这样问自己。屋子里没有开灯,只有屏幕发出的光照在他的脸上,使他的脸部轮廓看起来很柔和。

我趴在床上看着他,看他专注地码字。无论多忙,他总是能在坐下来的那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里写出整段的东西,我相信他的聪明在我之上,因为我没有这样快速整理思维的能力,而他可以。所以在我们这场游戏中,他一直用一种后发先至的手段控制了我,迫使我不断地迁就,在爱情中我是笨的女子,我真的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去爱他。就象他说的那样,我没有明显的缺点,但过分的迁就使我失去了个性,平庸难免使人厌倦。

周末小麦他们来打牌的时候我没有当他的傀儡,我一个人在电脑前,搜索了他最近所写的一些帖子来看。我看到他写了很多,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属于我的,那也许不是爱,却让他牵肠挂肚着,成为他的喜怒哀乐,甚至他的目标,他的参照物。我知道那些东西是真的,也许他的思维早就已经游离在我的控制之外,我却还在将何蕾当作最大的隐患。我想起那晚他说过的那句话,“有些事属于你的,就只属于你,不属于你的,也并不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感觉到了,我们也许终有一天要分开的,他已经非常聪明地打下了伏笔。

我真的已经想通了,所以结局是什么反而不重要了。我在日记中写道,其实结局只有一种:分离。无非早晚不同而已。

(二十九)
也许你猜到了,我和王瑞之间肯定还有故事。

何蕾也猜到了,如果王瑞真的遇见了合他胃口的女子,他也并非真的百毒不侵。

而我,就是他中意的那个女子了。

从他送我手链起的那一天我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在想,万一他真的对挑明了,我会马上离开世海。可王瑞一直没有对我有任何非份之举,我觉得他对我的感情就象长辈对晚辈的那种溺爱,这种溺爱使我很贪婪地想多和他在一起呆一会,感觉就象呆在家里一样自在和轻松。

王瑞喜欢蓝山咖啡,在他办公室一角的吧台上,特意备置了一整套煮咖啡的工具,为他煮咖啡是我每天的工作任务之一。从香港回来以后,我就摘掉了大同送我那个水晶镯子,一直戴着那条白金链子。它会在我工作的时候,煮咖啡的时候,沐浴的时候,狡黠地在腕上滑来滑去,它的光泽和水晶不同,水晶是通透的亮,它的光泽却是精灵般地稍纵即逝。每次我看到它,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王瑞,我戴它成了习惯,就象跟着王瑞工作成了习惯一样。尤其是与大同出现感情问题以后,我开始下意识地延长工作时间,虽然我的本意是想减少和大同相处的时间,以求能增加彼此间的距离感和神秘感,但我想我还是得承认,这多少和王瑞有点关系。

这天上午我照例为王瑞煮好了咖啡,王瑞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纸袋,笑着说:“来,小秦,看看我爱人和女儿的照片,我刚让小林洗回来的,是她们去九寨沟时照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王瑞的太太,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一身考究的装扮使她气质出众,而王瑞十八岁的女儿佳佳则出落得亭亭玉立,显然继承了父母的优点,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刚刚考完高考,听王瑞说,前几天刚收到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其实丫头更想考北大,但她妈妈舍不得女儿走那么远。好在专业她自己倒是很满意。”“她选了什么专业?”“新闻,呵呵,丫头也喜欢写作。”“很好啊,以后让她实现你未完成的愿望吧。”

我坐在吧台前高脚转椅上一张一张地看那些照片,王瑞坐在我身边为我介绍那些景点,“我前年去玩过一次,现在变化应该不大,如果不是工作太忙,我应该陪她俩去的,佳佳老是怪我没时间跟她说话。呵呵,我这个爸爸很不称职啊。”我由衷地说,“不,我觉得您是个非常亲切的长辈。”王瑞很深地看了我一眼,拍拍我的手背。

办公室的门在这时被敲响,响声过后,大同急急地推门进来,我和王瑞并肩坐在吧台前,他盖着我手背的手都还没来得及移开。大同的视线落在我们的手上,有一时的不知所措。王瑞很自然地起身走向办公桌,“小包,这么着急有什么事吗?”大同的神色旋即恢复了正常,“是这样的,王总。浦东新区的那块地价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竞价方案,因为候天就要谈判,所以要请您看看我的详细计划,以作定夺。”我很知趣地出了办公室。

到家后大同一直没有跟我说话,而我因为问心无愧的缘故也一直不屑解释,大同一吃完饭就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在接电话的时候转身去了厨房,我没听到他说什么,也不清楚是谁打来的电话。挂掉电话后他开始一声不响地换衣服,他穿了一身很帅衣的白色休闲装,径直向门口走去。

我忍不住了,我叫起来,“你去哪儿?”大同没有转身,“你管啊?”这是大同心情不佳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们刚在一起时,每次听到他这样说,我都会很难过,后来习惯了,知道只要让他安静一阵子,他的情绪自然会恢复过来。于是每次他发脾气的时候我都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一个巴掌拍不响,等他气过了也就会顺的。

可是今天不同,我知道他一定误会我了。在他关上房门前我喊了一声:“你要相信我,我从来都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大同没有理会,回答的我的只有那声沉闷的关门声。

(三十)
大同直到凌晨才回来,满身的酒气,脸没洗鞋没脱的就重重地趴在了床上。

我还没来得开腔已经听到了他的呼噜声。而我在前半夜反复演练了无数遍的柔情计划也因此而落空。我在黑暗中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坐起来,费力地把他趴着的身体翻转过来,并动手为他解衣扣。这时我闻到了一阵似有若无的幽香。我闻到了,这不是大同常用的古龙水的香味,我知道,它一定是属于另一个人的味道,而且,那绝对是个女人。我只觉得心中一阵刺痛,为他解衣扣的手不自觉地软了下来。

我并不是对此毫无准备的。

我一直记得大同跟我在那段热恋的日子里的一段对话。他说,“宝贝,你在意我的过去吗?”我说:“不。我只要你的现在和将来,只要你从现在起只属于我。”我仍记得那日深情的拥吻,也记得那日在心中所做的假设,如果哪天他真的背叛了我,我一定永远不会原谅他!

我迟疑了一会,然后开始用力地推他。我必须让他知道白天的事实,也必须知道他晚上的事实,我不能容忍这段感情用如此不明智的方式犯错。

“大同,你醒醒!大同,我有话问你。”大同迷糊中用手一挡,重重地将我推到了床的另一边。我爬回去,再推他,“你告诉我,你晚上去到底哪儿?你跟谁在一起?”大同终于睁开眼,“三更半夜的,你发什么疯啊?”我的长发披散,几乎要哭出来,“我要你说,你晚上到底跟谁在一起?你不能对不起我啊大同!”大同的瞌睡也醒了,他烦躁地坐起来,“就知道哭!除了哭你还会别的不会啊?”我瞪大眼睛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他冷冷地说,“看我干吗?你能干什么,我自然也就干什么去了。”

我呆了二秒,忽然平静了:“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什么也没干。可惜的是,你连听我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我。”他还是冷笑,“是吗?我讨厌假装纯情的女人!”

我无声地从卧室走向浴室,关上门,将淋浴头开到最大。冰凉的水花洒在我身上,也洒了满地。睡衣吃水后很快粘在了我的身上,我终于沉重地坐倒在地。
哗哗的水声就这样一直伴我到天明,我没有听到门外的任何异动,也没有了任何思维,我只是整个地被淹没了,没有力气再感觉,再思考。

我梳洗干净后早早地出了门,我发现,清晨的街头有两样特别有生气的东西。其一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其二是那些神清气爽的晨跑一族。可惜,我的很多感觉因为一夜的淹没而没来得及恢复。没有食欲,也没有结识任何人的欲望。
我用高跟鞋在清晨的街头敲出一行飘然的足迹,我好象回忆起了当年在台上做秀的感觉。我很茫然地上了一趟公车,不知不觉地坐到了滨江花园。我抬头仰望那些漂亮的窗口,我还依稀记得,大同曾答应我要在这里买一套房子给我,他说,他要让我泡在浴缸里也可以欣赏夜晚的外滩。

现在想起来,我那天的状态很象梦游。我慢慢地飘到了公司,见到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我一直茫然地微笑,却分辨不出他们谁是谁。我听到王瑞吩咐我叫大同跟他一起去参加浦东那块地的竞价谈判。我听到电话里大同熟悉的“你好”声,听到他公事公办没有起伏的语调。我听不出自己的声音是否也如他一样平静,我真的不记得了。

王瑞他们起身去谈判后我就一直趴在桌子上,我一直趴着,我听到桌上的电话不停地响起,我微微睁开眼,望着那部电话,却没有接的欲望。我听到秘书刘小姐好象很关切地来问了我一声你怎么了,我没有力气答理她,只是伸出手轻摆了一下。

我一直趴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睡着了。我梦见了大同,他在我身上,我们热烈地做爱,大汗淋漓。每次做爱他都会出很多汗,他喜欢开一盏小灯,看我潮红的脸和惬意的表情。他说,那是最好的催情剂。

我一直不停地做梦,梦里我们还在厨房里做饭,好象是夏天,厨房里闷热异常,大同说,宝贝你进屋去看电视吧。可我要陪着他,舍不得走开。

梦境不停地转换,我几乎要跟不上了。眼前的场景转眼又变成了陌生的街道,刺目的阳光使我几乎睁不开眼,我在不停地奔走,前面是大同身着白衣的背影。我看着他进了一间陌生的酒巴,我却进不去,我还是在日头下晒着,从门口看里面的他。他面朝着我,用我最熟悉的笑容对着他对面的女人微笑,他用优雅的姿势将一杯酒从吧台上推到那个女人面前,那杯彩色的液体在桌上画了一道很漂亮的直线。然后他走上去,搂着那女子的腰,热烈地亲吻。我失声大叫起来,酒巴的门却只有一道缝,怎么也推不开。我在哭泣,大同,你别这样,你不能对不起我!我一直在哭,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哭,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这时候我除了哭什么都不会!可是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仿佛与我分处两个世界……

“小秦,这怎么这么晚还没走?”王瑞在推我,我感觉到他粗糙的大手在我额头上试了一下,“你发烧了呀!快,快起来,我们去医院!”

(三十一)
等我有清楚的记忆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医院的输液室里。

王瑞用手揽着我的肩,我乖乖地靠在他的肩头,不言不语,偶尔抬头看点滴,象个听话的孩子。我渐渐清醒了,初秋的夜风透着一点凉,会在掠过我肌肤的时候凝成一些颗粒。我已经不再爱哭泣了,自从大同说他讨厌我的眼泪起我的泪腺就开始不自觉地萎缩,只有肌肤上那些抑制不住的颗粒会将冰冷的感觉传遍全身,冷到我对心痛都已经麻木。

“你都烧到四十度了。成年人一般怎么会发这么高的烧呢?身体不好就请个假,不要来上班了。”王瑞的言语间满是嗔怪。我不答,他又问,“要不要吃点什么?看你的嘴唇都干裂了,我给你去买水。”

他将我的身子扶正,关切地望了我一眼道:“自己坐得稳吗?”我的鼻子酸了一下,对他点点头。“我马上回来。”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身影,我竭力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大同,整整一天,他没有对我有过任何过问,生理的脆弱使我的心理承受力达到了最低点,我想任何理由都已经无法掩饰他对我的漠视,以及我对这段爱情的失望。

王瑞很快回来了,他买了一堆各种饮料,有纯净水,牛奶,酸奶,甚至还有肯德基的热果珍。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不知道你现在想喝什么,就多买一点了。你自己选吧,爱喝什么?”我用双手捧起那杯热果珍,一阵热气从手心慢慢地向我的身体弥漫,凝结的泪水也因这热力而解冻,终于不可持抑制地落了下来。那滴泪水落在果珍里,溅起一朵漂亮的橙色花朵。

王瑞搂住了我的肩,叹了一口气道:“我就知道你有事。”

我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自己二年前来上海至今的全部经历,只是隐去了大同的姓名和工作背景。冷清的医院输液室里挂满了还没被护士收掉的输液瓶,长长的输液管垂下来,没有一根是垂直的。我的思维很乱,我在数落出大同的不是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他的好处,好的他和坏的他象辩论赛的正反两方,在我的脑中激烈地打架。我语无伦次,我马不停蹄地弄湿了三包纸巾,我一直在说“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王瑞轻拍我的手背,“安静一点毓秀,你的感受我全明白,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你爱他!你太爱他了!”
我忽然就平静了,我甚至笑了笑,“是的,我爱他。”
“只是感情是双向的,很多时候出了问题,我们最需要的是沟通和迁就。而你的他显然还不够很成熟。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很聪明很完美的女孩子,但感情的成功与否有时并不是一个人可以把握的。我只能告诉你,每个男人的成长都是一个不断犯错的过程,只有到他的错误犯得足够多了,肯克制自己尽量不再犯错的时候,他才能真正给女人以安全感。因此当你试图把握一个并不成熟的男人的时候,难免会觉得不踏实。我非常明白你对他的爱,但是,你要听我一句话,无论将来结果如何,你都要好好保重自己,毕竟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
我点点头,“我也知道,我和他这样下去一定长不了。”
“也别这么说,试着跟他沟通,相处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两个人都愿意珍惜,有什么槛是过不去的呢?想当年,我和我太太也几乎闹到离婚,最糟的时候甚至分居长达两年,结果还不是都熬过来了。我对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十分珍惜,如果不是妻子当年对我的一再宽容与引导,我哪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她的柔韧和宽容值得我终生感激。所以我一直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对不起她们母女俩。现在我想起当年犯错误的情形,觉得那一切仿佛都发生在重重的迷雾中,我能看见的只有眼前的那个教我意乱情迷的女子,直到拨开迷雾后,我才真正明白,什么样的感情才值得我终生厮守。”
我动容道:“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象你这样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
王瑞叹了一口气道,“其实事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或者说,十全十美存在一个角度和距离问题,当角度和距离改变的时候,一切也就变了。”
“也许吧。”
“所以我也并不是个能抗拒诱惑的好男人,我只是懂得将这种诱惑放在适当的距离之外,让它维持一贯的魅力。刚刚在今年,我就遇见了这样一个令我无法抗拒的好女孩,可是我不能伤害我的妻子和孩子,所以我一直对自己说,我必须坚持下去,不能再喜欢她多一分,这样才能让她在我心里保持足够完美。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都保持它美好的初衷。”
我望着他,“你是说……?”王瑞深深地望着我,没有答话。
我没有再问。

(三十二)
回到家已经临近午夜,屋子里安静到没有温度,我不打算计较他的迟归。我给自己泡了一碗泡面,市价一元五角的那种,我记得初来上海前他对我说,你来吧,我养你。我笑着对他说,好啊,我很好养的。我只用了一句话就拒绝了王瑞请我吃宵夜的提议,急急地捂着手背上的棉花赶了回来,我说,“我想空着肚子回去,好让他心疼一下。”可是他不在家,我记住了王瑞的话,他说只有我自己才能真正保护自己,于是我不打算计较了。

我一边将那碗乏味的泡面吃得呼呼作响,一边听手机里枯燥的女声:“对方已关机。”我想到了王瑞说的坚持,于是我还是不打算计较了。

我睡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好觉,直到日上三杆时接到一个电话,是何蕾打来的。“喂,你今天怎么没来上班?”
“我病了。”
“哦,是这样啊,那你好好休息吧,本来还想约你一块儿吃午饭的。”
我在床上懒懒地道:“是不是有事要跟我说啊。”
“瞧你说的,好象我只在有事时找你似的,不过呢,倒还真有点事想跟你说。哎,先不跟你说啦,我这儿有事情要马上搞定,等你上班了再说吧,拜拜。”

两分钟后我接到第二个电话,是王瑞打来的,“要我送你去医院吗?
”我很坚决地拒绝了,“不用了,他会陪我。”
“那就好。自己保重,知道吗?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我知道,拜拜。”
大同的电话直到中午时才打来,“你病了?我现在上班走不开,你自己去看医生好吗?晚上你想吃什么?我带回来。”

从这天夜里起大同开始对我极尽温柔,他绝口不提我和王瑞的事,也不解释他的迟归甚至夜不归宿,他只是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一口一口地夹给我吃,并陪我到社区医院吊了瓶,从医院回家的路上我执意不肯打车,他就陪着我慢慢地走,我靠在他身上象朵无根的浮萍,我说一会我走不动了你就抱我好吗?他说好。然后他一把将我横抱起来,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一直抱回了家。我搂着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脸埋在他的臂弯里,我恣意地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宠爱,克制着自己不要流泪,我忽然觉得,大同对我的爱其实一直没有改变,他也并不是不懂得珍惜和表达的人,可是,究竟是什么使我们的感情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大同一直将我抱到家里,抱到床上,然后他开始极尽温存地吻我,我一直被动地应和着,直到他的动作越来越霸道,越来越激烈。屋里没有开灯,在他的喘息声下,我终于忍不住任由自己的泪水恣意流淌而不再害怕被他发觉。感觉中我们有很久没有做爱了,我想我一直期待着这样一个激情的夜晚,只是当它在我们的冷战中以一种突然转折的方式插进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心中的不安越来越盛,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要离开我了,他正在离我越来越远……

“毓秀,王总今天找我谈话了,他说下个月将安排两位管理骨干去新加坡总部学习锻炼,我是其中之一。这个机会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大同在高潮过后疲惫地躺在床头,点燃了一支烟,平静地说。感觉中,这是大同第一次叫我毓秀,“要去多久?”我的声音同样平静。“一年。一年后可能还要去澳大利亚。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二年……”

“哦。你想说什么?”“我们在一起多久了?”“一年多,二年不到。”他沉默了一会,“我不是一个好男人。我已经多预交了一年的房租,我走了以后,你可以继续在这里住下去。”“为什么只有一年?而不是三年?”

大同翻身从床上坐起,背朝我说,“我真的不是一个好男人,这是我的错。你难道没有注意,我的剃须刀都是二月一换,虽然它们每一把都价格不菲,品质优良。我是个太容易喜新厌旧的人,这过去的一年多对我来说已经是个奇迹,而未来的三年,是否还能有奇迹,我们谁都不知道。”
“那你想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
“我会等你。”
大同沉默了一会,猛地转过身来一把将我抱住,他紧紧地抱着我,一直喊“毓秀……”,我感觉到他努力地拥抱将我的身体掐得生痛,我的肩头一片濡湿,我知道,那是他在流泪。
我用手轻抚他的头发,轻声道,“也许我真的不懂你。不过,我还是会等你。”
他忽然用劲地将我推开,“不要等我!我讨厌你对我这么好,你知不知道,这种深情是我无法承受的压力和责任,我受不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我一定会令你失望的!”
我依然平静地说“你可以,我一定不会失望。”
他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你知道什么?如果你知道我昨天晚上我睡在别的女人床上,你还会对我这么有信心吗?”
我怔了一会,王瑞对我说过的话历历在耳:“我对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十分珍惜,如果不是妻子当年对我的一再宽容与引导,我哪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她的柔韧和宽容值得我终生感激。”
我望着黑暗中他的身影,继续平静地回答他,“如果你答应我不再犯错,我会原谅你。”大同没有再说话,他在床角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爬过来,轻轻地将我搂住。

(三十三)
第二天我就上班了,到了午饭时间,何蕾兴致勃勃地拉着我下去用餐,电梯里遇见大同和另一个同事,何蕾非常暧昧地看了一眼大同,大同却低着头,一直不肯将视线与她相对。

刚在餐馆里坐定,何蕾就迫不及待地告诉我:“你知道吗?那个包大同,终于被我搞定了!”
我冷冷地望着她,“上床了?”
她兀自意犹未尽,“是啊,就在前天晚上。他好疯呢,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出色的性伴侣。”
何蕾的表情有一丝陶醉,我只觉得心中阵阵刺痛。
她还在说,“不过,昨天晚上一下班他就匆匆走了,晚上也一直关机……”“你觉得你真的搞定他了?”
何蕾的眼神忽然黯淡了,“其实哪个女人不想将她心爱的男人套牢一辈子呢,只是这太难了,所以我只好将胜利限定在三个月内。只消能把握他三个月,我就此生无憾了。”
我站了起来,“来不及了。”
何蕾诧异地望着我,“为什么来不及?”“没有三个月了。除了那一夜,你什么都不会再得到。何蕾你知道吗?你很可耻,但是,你更可怜。”说完后我扬长而去,只剩下她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发呆。

晚上大同冷冷地质问了我一顿:“你是否觉得这样跟何蕾示威很解气?象她这种聪明的女人,如果她执意要捅出我们的关系,说不好我下月出国培训的事都要泡汤。”
“出国真的那么重要?你那么能干,就算真的泡汤了,你还怕以后没机会吗?”
“这么说你是一定要阻挠我出国了?”大同的口气变得很恶劣。
我盯着他:“哪有?如果让她捅出去了,大不了我辞职,再怎么样也不能耽误了你的锦绣前程。”

我忽然发现,人生气的时候,或者被威胁的时候,往往会失去客观分析的能力,何蕾也许因我中午的话而猜到了我和大同的关系,而大同又可能受到了她小小的威胁,于是他变得有些恼羞成怒。而我的这句话又将他的不理智完全暴露了,大同没有再接口,转身重重地摔门而去。

大同再次一夜未归。第二天何蕾在电梯里用那种充满炫耀的眼神望着我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跨出电梯的那一刻,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昨天是第二夜,他真的很棒。”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就炸开了,我转身冲回电梯按了下楼键,我疯狂地按着一楼的指示键,以此来努力使自己平静。走出大厦的同时给王瑞打电话请了假,然后我直奔小麦那儿,“小麦,我现在需要你,你陪我一天好吗?”

我在小麦的肩头痛哭不止,“她好残忍,她为什么非要向我示威?她为什么非要赢我?她为什么非要抢我的爱人?”小麦平静地说,“其实你对她何尝又不残忍?也许刚开始她并不知情的。你以为你可以控制住局面。但是你失败了,而她或许还会觉得你从一开始就在戏弄她,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式来报复你。”“是的,我失败了,我败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男人。”

“怎么说呢,男人永远不可能真正被女人控制的。就算象阿文对猫猫那样好吧,也有固执惹猫猫生气的时候。而小雪和杀手几乎几天就要吵一次架,当然吵归吵,吵完了,还不是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我那阿哲也是一样,你别指望一个男人用你期望的姿势成长,他是人而不是植物。”

“我想我也许真的把握不了他。他有时对我很好,有时又对我很坏,他的善变令我难以适从,几乎要发疯!现在他要准备出去了,他甚至不要我等他!看来我们的分手似乎已成了必然。”小麦不无担忧地看着我,“男人偶尔的犯错可以原谅,但是,当他走出你的视线之外后,可能变化的事情就太多了,换了我是他,也不能给你这三年的承诺,你又能保证你肯定不会在这三年里遇见一个你更喜欢的人吗?你又能保证你和那个王瑞真的能保持现在这样清白的关系吗?”我将手指插进头发里,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所以,他也许是故意那样的,他希望你现在就对他死心,而不是在三年后被他伤得更重……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解释。”

“小麦,来上海前我一直对自己说,大同是那样出色,那样才华横溢到令我着迷,我们如果能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可是现在看来,我们四对情侣中,只有阿文和猫猫是最和睦最相安无事的,可是,阿文偏偏是我们这群人中最没才华的一个,他除了灌水之外什么也不会写。也许我当年在家乖乖地嫁了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也不一定吧。不过以我和阿哲的薪水,最近五年根本买不起房子,小雪他们的情形好不到哪儿去,还是阿文好,怎么说也是上海本地人,最近在装潢他家的那套老房子,准备明年五一结婚。”

我无奈地笑了,“结婚?多么遥远的事情,也许今天就是我们分手的日子了。”

小麦的手机在这时忽然响起,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三十四)
阿文死了。猫猫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我和小麦在出租车上相对无言,我们抓着彼此的冰凉的手,只用眼神交换着我们的疑惑和难以置信。直到我们在瑞金医院看到满脸泪水的猫猫和急诊室里满地的鲜血时,我们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猫猫扑进我的怀里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哽咽着想要给她一点安慰,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忽然发现,我们的人生,其实是由若干个意外组成的。看起来最疼老婆最善良的阿文在车祸中死于非命,最幸福的一对情人刹那间天人永隔。而我那段原本可能完美无缺的爱情在现实中意外地支离破碎,我曾不止一次开玩笑跟大同说,如果哪天你背叛了我,我一定会亲手阉了你,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轻易地原谅了他,我已经分不清这是意外还是必然。我只是在不断地降低自己对现实的要求,可是生活还是会无情地夺走我们残存的一点希望,直到将一切弄得面目全非。

我和小麦陪了猫猫一天,下午,猫猫的父母赶来了,直到晚上我们才决定通知阿文的母亲,老太太一看到儿子的尸体就晕了,急诊室的护士见怪不怪地把老人接上氧气开始抢救,我没有时间思考,我被一连串的意外弄昏了头,除了极度的震惊和难过之外,我什么都想不了。猫猫象个木偶一样被她母亲抱着,双眼红肿不堪,她好象睡着了,或者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直陪着猫猫的那位女同事这时才轻声跟我们说了事发的经过。那是一场意外的车祸。当阿文被压在那辆肇事的工具车下时,他用尽全身力气拨通了猫猫的电话,他的最后一句话是:“猫猫,我爱你。”猫猫在看到阿文冰冷的身躯时泣不成声:“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啊,从来没有!早知道他在这样的时候才说,我宁可他永远都不要说!”

我想我真的很希望这只是个赚人眼泪的故事,可是眼前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是真的,阿文不在了!我们再也尝不到他做的菜了,他再也不能娶她心爱的猫猫,对她说“我爱你”了。所有的一切都终止了,所有的一切,也都来不及了。我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丢给小麦一句话,“我离开一会,马上回来。”
关上急诊室的大门,我拨通了大同的手机。“你在哪里?”“酒吧。”“哪一间?”“红雨。”说着他挂了电话。

我打了车直奔红雨酒吧,推开酒吧的大门,我就看到了舞池中的大同,他疯狂地扭动着身体,与他共舞的,是何蕾。

大同是故意这么快挂电话的,他是想让我看到他与何蕾的亲密,他是想让我死心。

我径直向他走去。他显然也看到了我,他忽然将何蕾搂入怀中,与她极尽缠绵地共舞。我只是径直向他走去,走到他面前,直视着他。

整个舞池的人在这时都停止了动作,我一直记得那个场景,喧哗的音乐声中,所有的人都是静止的,整个酒吧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们三人身上。大同搂着何蕾,与我无言地对视。

何蕾从周围的变化中察觉到了异常,她离开大同的怀抱,转过身来,我没有看她,我只是望着大同。我迈进一步,握住了大同的手。我望着他微笑,我很坚定地对他说:“跟我走吧好吗?”大同没有回答,他的眼神很复杂,何蕾站在我俩中间,用一种悠然的表情望着我们。我又说:“阿文死了。”

大同拉起我往酒吧门外走去,舞池里只剩下何蕾尴尬的身影,围观者们突然热闹起来,有个男人将一口浊重的烟喷在我和大同的脸上,我们牵着手,径直往外走,酒吧的大门砰地一声,重重地关掉了他们的口哨声和尖叫声。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阿文家的灵堂在当晚就摆起来了。雪白的墙壁上,挂着阿文的黑白相片,一朵黑色的纸花将雪白的墙衬得触目惊心的苍凉。小雪和杀手也到了,我们在阿文的灵堂上坐了整整一夜。一整个晚上,大同始终地握着我的手,搂着我的肩,一言不发。

我在中途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听到爸爸在电话那头充满磁性的嗓音时,我竟然激动得掉下泪来。“爸爸你们还好吧?……我很好,是的,就是挂念你们……你们要好好保重自己,出门过马路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安全……我没事,有个朋友今天刚出了车祸……以后我一定天天给你们打电话……”

等我挂上电话,大同伸手轻轻拭去了我的泪水,而泪水怎么止得住呢。昨天大同还在讨厌我哭,今天他却温柔地为我拭泪,这感动和受宠若惊根本就令我情难自已。我想我们都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幸运。我伸手揽住了大同的腰,那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充满了我的全身。泪水还在无声地流着,“你不需要给我任何承诺,我只要你给我你临走前最真实的一个月。好吗?”大同搂紧我,什么都没有说。


(三十五)
我们的关系自此后变得如胶似膝。

我们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亲热,在电梯里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同也会热烈地亲吻我而不顾摄像机的监视。我们开始手牵着手出双入对,房东太太看着我们慈祥地笑,我们的手握得好紧,是掌心紧紧相贴的那种,彼此都似乎想要吸住对方,再也不分开。我开始相信掌心里有一根神经,是可以直达我们的内心的,也许谁都不知道,感动着的究竟是肌肤,还是我们的心。

我执意向王瑞辞职,王瑞没有细问,只是说:“如果你有事情要处理,我可以准你一个月的假期,一个月后你回来,这个职位还是你的。”

我接受了王瑞的安排,虽然我非常清楚王瑞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只是感情因素,这世上没有谁少了谁不行的,公司少了王瑞也不会倒,何况我一个小秘书?但我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王瑞的照顾,我非常清楚大同离去后自己将独自面临的处境,我真的需要这样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是我更希望在这最后一个月跟大同毫无隔阂地相处,而王瑞的安排正好成全了我,其实我在将辞职信递给他的时候就料到了这一点,我是个自私而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怎样利用王瑞对我的好感来实现有一些恰当的愿望。其实王瑞也知道,只是他心甘情愿。

他说:“好好处理你自己的事情,完了就回来。你知道,在世海公司,没有人可以享受你这样的特权,这次我破例了,我只是想常常看到你,照顾你……你真是个令人担心的孩子。”

我不知道遇见王瑞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我只是非常清楚,那一刻,我非常希望眼前的王瑞就是大同,我曾贪心地想,如果他们两人的优点可以中和成一个人的话……

我知道我不能再想下去了,其实我已经非常满足,现在的大同就象我们初初相遇时一样温存而体贴,我们常常深情对视宛若热恋中的情侣,我们每天都疯狂地做爱怎么都不够,他一有空就带我出去逛街散步给我买一大堆礼物。家里堆满了吃不完的果冻酸奶巧克力,还有很多我多看了一眼就被他买下来的衣服。直到我不得不没收了他的信用卡:“不能再这样花钱了,你得多留着点,出去了以后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大同沉默了一会道:“对不起,我还是得走……”我淡淡地道:“我知道,没有人能留得住你。我要的不多,只不过这一个月而已。”

两人都不再说话,分别的日子近在咫尺,我想起了齐秦的一首老歌《直到世界末日》,是的,我们现在的心态就象知道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样平静,我们努力地爱着,生怕有一天会象阿文那样,再也没有机会,再也来不及了。我想,唯有在确知时日无多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学会珍惜吧。如果在过去的每一天我们都能这样想,也许这一天就永远都不会来临了。

我开始安心在家伺候大同,给他做饭洗衣,象我初来上海时那样。我还利用一切空余的时间写作,我以豺女为名写下了我和大同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这个新注册的ID和这部小说在论坛上一炮而红,点击率和回复率都创下了纪录。
很多人感慨万千:我们都是这样无奈而茫然地活着。

也有人疑惑着: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为什么非得有这么多波折和矛盾?

还有人批评着: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不新鲜。各种名目的爱情小说都是生活细节的重复再重复。

直到我写到阿文出事的那一段,人们才相信,原来这并不只是个故事。论坛有时是个充满人情味的地方。阿文去世以后,论坛上的电子灵堂摆放了整整一个月,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网友都来这里悼念他。人们唏嘘不已,生死的震撼的确是所有人都无法漠视的。

但是写到这里以后我也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结局。这个故事还没有完,我给那位批评我的网友回复了一个帖子:阿文真实地离开了我们,而我们也真实地留下了生活的轨迹。这条轨迹是曲线,再平淡,也不过是180度的平直,再转折,也转不过360度,再变化,总也逃不开我们的想象,只是这些轨迹的确真实地存在过,并将在我们的身后伴随我们一生一世。小到人生,大到历史,每一样都不过是辗转的轮回与重复……


(三十六)
大同很仔细地看我了我写的故事,不置一评,他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打印出来,一有空就看,他问我:“结局呢?”我说:“我不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大同无语,却忽然拉起我出了门。我问道:“去哪儿?”他只是回头望着我笑:“你跟我来。”

这一天是我花大同的钱最多的一天,一共是5999元,从街上回来的时候我的手上多了一枚闪亮的戒指,那粒据说代表着爱情恒久远的钻石象大同的眸子一样闪闪发光。大同拉着我直奔百盛首饰柜,指着那枚标价18178元的钻戒要我戴的时候,我才发现,也许他的细心是我不曾料到的。这枚钻戒打完折后是5999元,开票的小姐笑着说:“这价格多好啊,这么多9,祝你们天长地久吧。”我笑着对小姐说谢谢,却没有看大同。

也许我对大同的了解真的还很不够,我不知道他还会梳头,他花了一晚上时间给我盘了头发,那架势跟美发厅里的高级美发师差不多拽。他还给我做了一个网页,打开来,我看到那首模范情书,那些深情的诗句。页面设置很漂亮,在每一页上,都有他对我说的话,毓秀啊,今天我们认识半年了……毓秀啊,昨天我又惹你不开心了……毓秀啊,你知道吗我其实很在意你……毓秀啊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我知道他一定花了很多心思做这个网页,可是我居然一直都没看到。我忽然很恨他,那一句句“毓秀啊”,若是从他的口中说来,我们的感情又何以会如此波折重重?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冲动地请求他留下来,可是我知道我不能,也许今日我们和睦都只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别离造成的,这不过是一种表像,一旦失去了离别这个前提,所有温馨的一切都会成为一场梦境。

无论我们再怎么珍惜,再怎么不舍,大同离去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公务签证办得很顺利,最后时刻王瑞还是只安排了大同一人赴外培训。我对大同说:“你看,你是最优秀的。”阿文去世以后,我们一共相处了49天,也是我有记忆起最完美最幸福的49天,到了第50天,所以的一切就将划上句号。

这是我们相处的最后一天。大同已经不需要再上班了,我在床上为他整理行李,满满的好几大箱,都是我为他选的衣服和日用品。大同坐在一旁,大口地抽烟,不说一句话。在我看到桌上他常用的那瓶50ML装古龙水时,我忽然停了下来,“大同,这一瓶,留给我好吗?”大同低着头,“你要什么都行。”

那天晚上我们最后一次散步,逛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附设的幼儿园里有一架色彩鲜艳的塑料滑梯。大同童心大发地爬上去,看他猫着腰踩着碎步上滑梯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滑梯的顶部是一座小城堡的样子,滑梯很短,高度不过二米的样子,大同直着身子滑下来,头刚出了城堡,脚已经落了地,而我在一旁几乎笑岔了气。

第二次他学乖了,佝着身子往下滑,总算重温了一下滑梯的乐趣。可惜还没来得及再回味,小区的保安人员已经大叫着跑了过来,“喂!你们两个干什么?这滑梯是你们玩的吗?破坏公物要赔偿!”大同吐了吐舌头,拉起我落荒而逃。

秋夜的风吹起我们欢快的笑,那笑声飘浮着,一直穿透了高远无边的天……
我是笑着送他上飞机的。是的,我一直在微笑,我想大同也一定不希望在这最后的时候看到我哭鼻子的丑样。所以我早早起了床,为自己化了精致的淡妆,穿上他最喜欢看我穿的那件白色的毛衣和仔裤。

在机场我们握着彼此的手,变得很客气。“到了那儿,人生地不熟的,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你也是。”我望着大同:“其实我觉得真应该谢谢阿文,是他给了我们最美好的一个月。”
大同拍拍我的手,“阿文是个好人。”
我叹了一口气,“好人为什么会遭此不幸?”
“我想,上帝也有打盹的时候,而当他当盹的时候,才会纵容我们这些卑微的灵魂苟活在这世上。现在上帝越来越喜欢打盹了,于是活下来的人,看起来越活得滋润的人们,其实也许最该死……”
我笑:“是啊,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才能一直活着。”我站起来,回身紧紧地拥抱了大同:“你保重……”然后我推开他往向飞跑而去。

我真的没有哭,我只是要先离开那个离别的场所,让自己站在主动的位置上。也许这样看起来,更象是我先离他而去吧。还没走出机场,我的手机就响了。
“毓秀,对不起,我爱你……”大同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说:“我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如果四、五年后我们仍有默契,也许我就能陪你一生一世了。但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什么都不能说……”
“我知道,所以我什么都没有要求你。我爱你。再见。”

大同的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回家的出租车里,我侧脸望着窗外那只大鸟腾空而起。司机放着一首陌生的歌。
“如果说出我爱你,那一定是个诡计,我不想骗你。对不起。跟著时间走下去,看际遇将带我们走向那里
我们有默契,爱就算难预期,自然就可以
就在你的眼里,在你微笑里,在你欲言又止话里,
就在我的耳里,在我的心里,偶尔争执后出现在我眼泪里
若那天谁离去,不要追究爱不爱的原因,多余。
爱情的欢愉,来自对方同时也爱自己
我们有默契,爱就算难预期,自然就可以
就在你的眼里,在你微笑里,在你欲言又止话里,就在我的耳里,在我的心里,偶尔争执后出现在我眼泪里 我们爱情的默契……”
我问司机:“这首歌叫什么?”司机是个热心的年轻人,“是蔡健雅的新歌,叫《默契》。”“哦,歌词写得挺好。”

(三十七)
我直接回了家。我疲惫地趴在床上,被子松松软软,满是阳光的味道,是大同昨天亲手将它抱出去晒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回忆起大同的味道。
我忽然想到了那瓶古龙水,我从床上爬起来,从桌上拿起那瓶那瓶古龙水,我打开它的盖子,飘飘然地出了家门。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开了瓶盖的古龙水飘出淡淡的香气,我想就这样闻着它,便可以算作他仍象昨天一样陪着我,揽着我。我揣着大同的味道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穿越了无数条街。我相信街道是一个城市的血脉,我只是希望上海每一条脉络每一寸肌肤都能感染上大同的味道,那么以后,无论什么时候,我走在这些街道上,都可以联想到他的味道,就可以当作,他永远永远地陪着我,再也不走开!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我也不知道这样一瓶香水全部挥发完需要多少时间。我只是走到天黑了,再也走不动了,才招手打了车回家。

到家后我打开灯,细看了瓶里的香水。那些浅黄色的液体看起来似乎一点都没有少,我走到浴室,将那瓶古龙水重重地往地上一摔,那瓶子哗地碎了一地,一股清爽而热烈的香味溢了开来,就象大同每次洗完澡后给我的那个清洁的拥抱。我的泪水终于无声地落了下来……

二天后的那个晚上我约了王瑞出来。

“在你心里,你当我是什么样的人?”王瑞沉默了一会,“我想我常常希望见到你,见到你我就快乐,见不到你时我会不安,我想我是在盼望着什么的,但这种盼望的概念很模糊,或者我知道,只是不愿正视它,因为那样未免是对你的一种亵渎……我想,如果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那么你就是星星,是红颜知己。”“你认为我们真的可以把握这个纯洁的度吗?”“我想我可以。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种折衷的快乐,没有两个人的心灵是可以完全沟通的,但我非常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那么让心中永远保留着这么一点小小的欲望,不要让它真正实现,可能会是最大的快乐。”
我笑:“我也这么想。也许我是自私的,但我真的希望在自己需要关怀的时候,可以有你这样的一个人,在我身边。”
“我想我会的,只要你愿意。”王瑞伸出手来,握住了我,他的手大而有力,手心里有着教人安静的温暖。
“我一直记得你说过你想在上海开一间甜品店的愿望,你现在还那样想吗?”“是的。”
“那么我开一间,你入股做大股东好吗?”
王瑞的喜悦溢于言表,“当然。我想我不能适应世海公司的工作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再过几个月,还要学会多照顾一个人。”
王瑞怔了一下,“准备结婚了?他没有工作?”我笑着摇了摇头,“不,他走了。而我要照顾的,是一个小生命。我不知道你现在怎么看我,但是,我想告诉你,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王瑞只是握紧了我的手,什么都没有说。

我已经肯定的是,遇见王瑞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是他使我相信,原来真的有一种感情,是可以用适当的付出来获取适当的快乐的,这是一种事实的享乐,而永远不须担负情人之间的责任。我分不清我是对他的敬爱更多,还是依赖更多。

小麦和阿哲,杀手和小雪都赶在那年元旦结了婚,猫猫自从阿文死后就跟我们少了来往,我最后一次见她,她正在将衣物从他们曾经同居的屋子里往娘家搬。猫猫说:“我没法在这里再住下去了,整个屋子里似乎都是他的影子,而我走来走去,撞见的却只有自己。我会疯的!”我永远记得猫猫说这句话时那种迷乱的眼神,我对自己说,我一定不能象她那样,除了我自己,谁也不能真正保护我。

我们都陆续从论坛里消失了,豺女那个曾经轰轰烈烈的故事也无声无息地没淹没了,论坛每天都有新人出现,没有人会真正在意一个故事的结局。

大同的消息不出意料的越来越少,从二三天一个电话到半个月一个月才打一次,我告诉他,我辞职了,我要开甜品店了,我会过得很好,唯独没有告诉他我怀孕的事。我默默地接受着这些自然的发展,我想我只是在等待一个默契的结果。

甜品店就开在滨江花园附近,为了保证甜品的原汁原味,我们还特意高薪聘请了香港的大厨。开张那天,王瑞一家都来了,佳佳亲热地拉着我的手叫我姐姐,王瑞夫妇则给了我一个锦囊。我疑惑地打开锦囊,只看到一把精巧的钥匙。王太太微笑地看着我:“我听阿瑞说过你的情况了。我们上个月刚刚在滨江花园投资买了一套公寓,看来租给你是最合适的。你放心,租金不贵,先住后交。”我紧握着王太太的手,心中的感动无以复加。除了“谢谢”,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当我那晚站在滨江花园那套公寓的窗口看着夜晚的外滩时,我想起了很多承诺和愿望。

我想我腹中的孩子是我和大同最幸福的那49天中的产物,所以我确信他一定聪明伶俐无人能及,我记得大同说过他很喜欢孩子,他说他想有个叫他作爸爸的孩子,现在就快有了。甜品店终于开张了,这是王瑞的愿望,我取出自己几乎所有的积蓄帮着他一起实现了。大同说过他会为我买一套滨江公寓的房子,好让我泡在浴缸里时也能看到夜晚的外滩,现在这房子虽然不是他买的,但毕竟也已经实现了他为我作过的最浪漫的设想。就在同一天,我们的愿望和承诺似乎都实现了。

只是,它们似乎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尾声
  
佳佳大学毕业了。这些年她和我一直走得很近。

这天她来到甜品店找我,要我帮她说服她老爸,让她去广州闯天下:“广州的媒体业发展是最具前瞻性的,我已经联系了南方周末报,他们答应让我先去实习,如果表现出色,可以优先录用。”“其实呢,上海的报纸杂志也很不错,我想你爸爸之所以不想你一个人跑这么远主要是因为担心你照顾不了自己吧。告诉我,你一定要去广州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佳佳红了脸:“是有个男同学,希望我跟他一起去。他是广东人。”我笑了:“那为什么不告诉你爸爸,让他为你参谋参谋?”佳佳迟疑着:“同学家家境不好,人也长得不帅,我怕爸爸对他有偏见。”“看来你不太了解你爸爸。一个男孩子,长得好不好看,或者家庭条件如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个人的品质,毕竟可以决定他将来的,是他自己。我想你应该把真相告诉你爸爸,他一定会给一个恰当的建议。”

佳佳任性地摇摇头:“反正不到必要的时候,我不想跟他们说的。他们就知道一天到晚说,女孩子要小心上当受骗。哪有这么容易受骗的?”“父母们总是不会希望儿女吃亏的,有时候多听听他们的话,总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我望着佳佳倔强的表情,恍惚中似乎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佳佳调转了话题,“不说这些了。小逸快放学了吧,我们一起去接他。他吵了好几次要吃肯德基了,今天我有空,我们一起去吧。”“好啊,我请客。”
滨江幼儿园门口挤着很多接孩子的父母。佳佳朝里面热烈地招手:“小逸!”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快乐地越众而出。我给儿子起的名字叫包小逸,儿子真的很聪明,眉眼象极了我。小逸快乐地喊着:“妈妈!佳佳阿姨!”佳佳上去搂住他:“阿姨带你去吃肯德基好不好?”“好!”“那小逸请客好不好?”“好!小逸请客,妈妈付钱。”我和佳佳相视大笑起来。

我抱着小逸和佳佳一起走出了滨江花园,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喊:“毓秀!”

我站住了,开始在记忆中费力的搜索,我不敢转过身去,我用手轻抚自己的脸,我试着微笑了一下,却清楚地摸到了自己眼角的皱纹。我想起来,我已经三十岁了!

儿子趴在我的肩上望着我身后的那个人,不说话。佳佳也望了望那个人,再望望我,不说话。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但是我的身体在那一刻忽然麻木了,怎么都转动不了。我低头看着自己手上那粒闪亮的钻石,听着那人的脚步声轻轻地朝我走来,终于转到我的面前。

我抬起头,终于看到他的脸。

他的肤色变深了,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他的眼里满是惊喜:“真的是你?”我的声线平淡:“是我。”“我是昨天回到上海的。这些年你还好吗?”“挺好的。我还记得你说过,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们才可能一直苟活在这世上,而且越活越滋润。”大同笑了笑:“是啊。”

儿子转过来,看看我,又看看他,开始吵闹起来:“妈妈,我要去吃肯德基……”大同的眼光刹那间黯淡了,“这是你的儿子?”我点头说:“是。”大同有些无所适从:“想不到,真快……”“是啊,真快。”他开始没话找话,“你更漂亮了。”“哪有?”“是真的。”

小逸又吵闹起来,他的心思大概早就飞到肯德基餐厅去了。大同道:“我现在回公司报到。”我只得跟大同告别:“我就住在这里,甜品店就在前面。有空过来捧场。”“好。”我对儿子道:“小逸,跟……叔叔再见。”儿子脆生生地道:“叔叔再见。”大同笑笑:“他真可爱。”

我们告别,然后分别朝着两个方向走去,如果从这个城市的上方看,我们就象同一个点里画出去的两条射线,也许永无交会的一天。

佳佳看着我:“毓秀姐,我觉得你这些年来一个人真不容易。我有一个感觉,刚才那个人,不一般。”我望着她笑:“你真聪明,很象你爸爸。我想我也许真的在等这一天。可是刚才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浪子回头,不是因你,而是他心已倦’,我想我现在已经真正能够理解你母亲了,很多事情都必须顺其自然,怎么都强求不来……”佳佳有些疑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想我可能还不是太明白。”

“等一等!”大同的声音再次在我身后响起,我站住了,我站在那里,等着他跑到我面前,他站定后一把抓起我的手,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大同眼神盈盈,“你刚才说,这个孩子叫小异?”

我把儿子放下地,说道:“给叔叔做个自我介绍好吗?”

“好!我叫包小逸,妈妈昨天说我三周岁了,幼儿园张老师说,小逸四岁了,王老师说小逸很乖,小逸说妈妈是天下最美丽的妈妈……” :cool:
 
这篇文章是我再SOHU的论坛上看到的,真得很感人,据说作者已经出书,顶~~
 
好感人啊

到最后还是忍不住了,已经哭得不行了!好感人啊!
 
算是经典

虽然不怎么真实,但是赚人眼泪的价值还是很高的.感情把握很出色
 
好看!结局很好很圆满,正因为太美满了所以给人不现实的感觉

但我依旧喜欢!
 
Good! I like it.
 
比言情小说好看。消磨时间正好
 
可是,幸福往往会在,不惊异中,从手指间逃跑了。此文结局还算圆满,但是如果,他?就从此错过了呢?可能又是另一番折磨吧!
 
‘浪子回头,不是因你,而是他心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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