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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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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据新法,至少要有80分才可以被批准移民,换句话说,以前常见的那种大学本科+程序员+英语良好=顺利移
民的现像是一去不复返了----根据新法,假如属于单身,或者没有硕士以上文凭,那么除非英语拿满分(这几乎
不可能,一般中国申请者要苦读才能保证8分水平)或者至少在加国有个很近的亲属,否则怎么也到不了80分!
即使是夫妻双料博士,工作5年以上,假如英语只能达到良好水平,也还差一点不到及格标准。
说白了,加国新法分明对来自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菲律宾,香港等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和地区大大
有利,但对英语水平明显不足的大陆申请人来说,英语良好+无加拿大政府认可的OFFER就相当于先丢了100
分满分中先丢了18分,除非在加拿大有很近的亲戚或者有其它工作学习经验,否则肯定没戏。
看来,加拿大政府是想暗地里扭转近年来加拿大大陆新移民过多的趋势,今后改以吸引印度等英语国家的新
移民为主。
更可怕的是,加国政府是昨天突然宣布该法案将追溯执行,这将严重影响目前数十万已经递件了的大陆申请
人的权益,很可能导致相当一部分人白白交纳申请及律师费。其具体内容如下---
1.在2002年6月28日新法实施之前已经被面试或被免面试的独立移民(包括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均按现
行移民法对待;
2.在2001年12月17日这一天或之后提出申请并在新法实施之前(即预订的2002年6月28日)被面试或免面
试的独立移民将按新法打分,并且及格分数为80分。
3.在2001年12月17日之前申请但在新法实施之前仍未被面试或免面试的独立移民,将同样被要求用新法来
评估,及格分数为75分。
以上内容被刊登在2001年12月17日的加拿大政府公报上,作为“新法实施规则的建议”第一版被提出。社
会各界将有权对其中内容提出意见,以便在法案实施前提出最后的修改。第二轮实施规则的建议将会在2002
年2月9日的政府公报上再次提出,公众将有第二次机会发表意见,最后的期限是2002年3月11日。
年 龄
总分10分
申请时年龄21-44周岁
10分
超过或不足者每增减一岁,减2分
教育程度
总分25分
博士及硕士
25
学士(不少于三年全日制课程)
20
三年全日制文凭、业内证书或培训课程/训练
20
两年全日制文凭课程/训练
15
一年全日制文凭课程/训练
10
高中毕业
5
语言能力
(英语及法语在说话、阅读、写作、理解四方面评分)
总分20分
官方第一语言流利
16
官方第一语言达“良好”的程度
8
官方第一语言不佳或不懂
0
官方第二语言流利
4
官方第二语言达“良好”的程度
0
官方第二语言不佳或不懂
0
工作经验
(只计算最近的工作经历)
总分25分
一年工作经验
10
两年工作经验
15
三年工作经验
20
四年工作经验
25
已受聘于加拿大
总分10分
申请人已受聘于加拿大工作且获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认可
10
适应能力
总分10分
配偶(包括普通法所指的伴侣)的教育程度
博士及硕士
5
学士或三年全日制文凭
4
一年或两年全日制大专教育
3
合法全职受聘于加拿大最少一年
5
曾就读加拿大全日制大专学院最少两年
5
获加拿大公司受聘从事与过往经验或教育相关的非正式工作
5
已有亲属定居加拿大
5
总分100分
合 计
100</HTML>
民的现像是一去不复返了----根据新法,假如属于单身,或者没有硕士以上文凭,那么除非英语拿满分(这几乎
不可能,一般中国申请者要苦读才能保证8分水平)或者至少在加国有个很近的亲属,否则怎么也到不了80分!
即使是夫妻双料博士,工作5年以上,假如英语只能达到良好水平,也还差一点不到及格标准。
说白了,加国新法分明对来自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菲律宾,香港等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和地区大大
有利,但对英语水平明显不足的大陆申请人来说,英语良好+无加拿大政府认可的OFFER就相当于先丢了100
分满分中先丢了18分,除非在加拿大有很近的亲戚或者有其它工作学习经验,否则肯定没戏。
看来,加拿大政府是想暗地里扭转近年来加拿大大陆新移民过多的趋势,今后改以吸引印度等英语国家的新
移民为主。
更可怕的是,加国政府是昨天突然宣布该法案将追溯执行,这将严重影响目前数十万已经递件了的大陆申请
人的权益,很可能导致相当一部分人白白交纳申请及律师费。其具体内容如下---
1.在2002年6月28日新法实施之前已经被面试或被免面试的独立移民(包括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均按现
行移民法对待;
2.在2001年12月17日这一天或之后提出申请并在新法实施之前(即预订的2002年6月28日)被面试或免面
试的独立移民将按新法打分,并且及格分数为80分。
3.在2001年12月17日之前申请但在新法实施之前仍未被面试或免面试的独立移民,将同样被要求用新法来
评估,及格分数为75分。
以上内容被刊登在2001年12月17日的加拿大政府公报上,作为“新法实施规则的建议”第一版被提出。社
会各界将有权对其中内容提出意见,以便在法案实施前提出最后的修改。第二轮实施规则的建议将会在2002
年2月9日的政府公报上再次提出,公众将有第二次机会发表意见,最后的期限是2002年3月11日。
年 龄
总分10分
申请时年龄21-44周岁
10分
超过或不足者每增减一岁,减2分
教育程度
总分25分
博士及硕士
25
学士(不少于三年全日制课程)
20
三年全日制文凭、业内证书或培训课程/训练
20
两年全日制文凭课程/训练
15
一年全日制文凭课程/训练
10
高中毕业
5
语言能力
(英语及法语在说话、阅读、写作、理解四方面评分)
总分20分
官方第一语言流利
16
官方第一语言达“良好”的程度
8
官方第一语言不佳或不懂
0
官方第二语言流利
4
官方第二语言达“良好”的程度
0
官方第二语言不佳或不懂
0
工作经验
(只计算最近的工作经历)
总分25分
一年工作经验
10
两年工作经验
15
三年工作经验
20
四年工作经验
25
已受聘于加拿大
总分10分
申请人已受聘于加拿大工作且获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认可
10
适应能力
总分10分
配偶(包括普通法所指的伴侣)的教育程度
博士及硕士
5
学士或三年全日制文凭
4
一年或两年全日制大专教育
3
合法全职受聘于加拿大最少一年
5
曾就读加拿大全日制大专学院最少两年
5
获加拿大公司受聘从事与过往经验或教育相关的非正式工作
5
已有亲属定居加拿大
5
总分100分
合 计
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