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马入林十二】日军在华的性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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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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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日军在华的性犯罪问题

【策马入林十二】日军在华的性犯罪问题

林思云・马悲鸣

【马悲鸣】林思云你好。我因为看到一张抗战时期的劫后照片。在一群尸体中有几具女尸的裤子是褪下来的,阴毛裸露在外,因此猜想这可能是被日军奸杀的中国妇女。这张照片引起我的异常愤怒。于是写文章指责。我之所以愤怒,主要是觉得,既然你们已经把人家强奸了,干嘛还非要杀了人家不可?――毕竟是爱过一回嘛。

此语一出,立刻引起了网上的轩然大波。其实我的道理并不错。因为我知道社会学工作者对文革期间性犯罪的调查。

文革期间由于种种政治上和政策上的原因,包括知青结了婚的不能推荐上工农兵大学等限制,许多人不得不被迫压抑性欲,再加上对性犯罪的打击力度过大,一般人能忍就忍了。实在忍不住性欲的强奸了妇女之后为了怕被害妇女报案,多是当场将其杀害。著名的有石油部长从大庆带来的司机。

我还见过一张文革期间的奸杀现场照片。被害人是个中年妇女,被强奸后,罪犯用土填入她的嘴里将其窒息而死。照片旁边注明,凶手的指纹留在了堵在死者嘴里的土上。

一般说来,过度的性压抑和对强奸犯的打击过于严厉时,往往导致强奸犯一不做,二不休,强奸之后再杀掉被强奸的妇女以防止其报案。反之,如果打击力度较轻的话,强奸之后再杀被害妇女的比例会有所降低。

抗战时期日军占领区不可能有中国人的政权严惩罪犯强奸的日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日本士兵也没有遭遇惩罚的后怕之忧,故一般不至于再将被奸妇女杀害。但我看到的这张照片却是有裤子褪到脚踝的死难妇女。这有点过于残忍了。

这几天南朝鲜正闹李承延“慰安妇裸照案”。你知道些日军侵华期间的性犯罪情况吗?

【林思云】马悲鸣你好。看了你的问题,正好我手头有一篇旧日本军对士兵进行教育的内部资料,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首先人们为什么要打仗呢?人类最初打仗的动机,大致都是杀人和抢劫。当然杀人是指杀男人,一般女人是不杀的,而是当作一种贵重的战利品抢回来,作为性奴隶使用。

【马悲鸣】以前强盗头子的压寨夫人基本都是抢来的。《水浒传》的矮脚虎王英就抢过刘知寨的夫人。刚抢来的压寨夫人一般并不会顺从,自然都是先遭强奸。可是强奸久了,也有日久生情的压寨夫人爱上寨主的。这就是“强行做爱”变成真爱的特例。

【林思云】在战场上,士兵处于时时刻刻面临死亡的极度恐惧中。如果有“慰安妇”之类的女性协助其性发泄,享受可能是最后一次的肉体快感,则有助于疏解这种强烈的紧张情绪。

【马悲鸣】中国的妓女业始自管仲往齐国军营里派遣营妓。所以管仲成了妓女界的神主。就如木匠拜鲁班,童生拜孔子一样。妓女跪拜,祈求发利市的牌位是管仲的。

【林思云】军妓大概每支军队都有。美军占领日军时,向日军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立即提供一万名妓女”。当然也有日本女人为了生活,主动当美军慰安妇的情况。以前大陆放过一部日本影片《人证》,就有这样的情节。

【马悲鸣】最近见到四川邓贤的书《大国之魂》,讲松山攻防战的。其中提到日本慰安妇对日军战士的忠诚。日军官兵是她们的集体丈夫。日本战败后,美军要求提供妓女时,据邓贤说,没有一个前日军慰安妇应征。给美军慰安的又是一批在日军慰安妇眼里缺乏廉耻心的女人。日军慰安妇后来有的并不结婚,而是跟慰安所姐妹一起找一个荒僻的地方住下来。而当年被她们慰安的前日军集体丈夫们经常到她们的住地去聚会,一起回忆当年在战线后方慰安所里的情谊,大概也免不了重温旧梦。

【林思云】为什么军队需要军妓呢?原因很简单。对于一个时刻面临死亡的人来说,他做事往往会无所顾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战场上的士兵就是一群时刻面临死亡的人。为了安抚士兵临死前“快活一把”的感情骚动,提供“慰安妇”是很好的解决方法,否则很难约束士兵不侵犯良家妇女。抗战中后期,日军提供了大量慰安妇,发生强奸的事情就少多了。

以前中国军队里也有侵犯妇女的现象发生,比如共军1947年重新颁布的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第七项就是“不调戏妇女”。这说明中国军队中同样存在调戏妇女的现象,所以才需要严明纪律。

【马悲鸣】林彪在东北时,枪毙了不少半夜摸到房东家大姑娘床上去的士兵。林彪还留了句名言∶“我救不了他们”(见张正隆的《雪白血红》)。另外张自忠也把糟蹋了房东闺女的卫队营长处决了,该营长还曾救过张自忠的命。

强奸妇女的现象在民国初年军阀混战时期打赢一方的士兵尤其严重。李六如《六十年的变迁》和《民国通俗演义》里都讲到过一场军阀之间的混战结束以后,赢了的一方约束不住士兵在新占领区的胡来,尤其是强奸。新占领区的妇女要是没有躲藏好而被发现的话,往往会引来众多士兵的轮奸。

孙传方的部队攻下一地后,有一家母女俩因为轻信了孙传方的本军绝不扰民的宣传,没躲藏好,被一士兵发现,当场按倒了女儿强奸。而正打算救女儿的母亲又被后面赶来的士兵按倒强奸。母女俩遭受的第一轮强奸还没完毕,后到的士兵已经排起了长队等待轮奸。最后女儿被糟蹋得腹胀如鼓,知道自己活不过去了,便借口小解,出后门投河自尽了。

当时流传着一句多处著作提及的名言。一军阀部队的士兵找不到年轻妇女,刚好遇一老妇,便按倒了要强奸。该老妇拒绝,说自己都这么大岁数了,不干。那士兵不肯罢休,说∶“我又不要你生孩子。”

【林思云】最近有揭露说苏军进军德国时,苏军士兵强奸德国妇女的情况就很严重。苏军进军中国东三省时,似乎也发生过很多强奸事件。

【马悲鸣】日本投降后,苏军在东北四处寻找和强奸日本妇女。那些正在撤退的日本屯垦妇女大都女扮男装。但有时候撤退的火车也会被苏军截住,上车搜查。他们后来有了经验,看见没胡须的就摸胸脯。一旦摸到乳房便当场按倒强奸。但因苏军是占领军,而日本妇女处于战败一方的不利地位,故强奸日本妇女的苏联士兵一般没有遭受严惩的后怕,所以强奸之后也多不至于再杀害被强奸的妇女。

因为语言不通,苏军士兵无法分辨出日本妇女和中国妇女,结果往往把中国妇女当成日本妇女来强奸。中国方面对此表示不满,制止苏军士兵胡来的原红二方面军著名将领卢冬生将军被苏联士兵开枪射杀。

中国方面向苏军指挥部门抗议。其实苏军指挥部也约束不住底下士兵的胡来,便告诉中国方面,只要抓住犯强奸士兵的帽子交到苏军司令部,证明确有其事,便当场将该士兵处决。因帽子上有姓名、血型和部队番号等士兵的一切个人信息。

杀了几个之后,苏军士兵害怕了。中国妇女得到通知,一旦遭遇强奸,便先抢帽子。苏军士兵只要帽子一被中国妇女抢走,马上就会软了下来,甚至跪地求饶。大概撤退的日本方面没得到通知。日本妇女遭强奸时,可能不知道抢帽子这一招。

【林思云】旧日本军在中国战场上,发生过严重的强奸事件,中国人对此都不陌生。不过不少中国人认为日军高层将官放任或甚至鼓励下层士兵的强奸行为,其实不对。这里推荐一篇旧日本军对士兵进行教育的内部文件,从该文件资料可以看出,当时日军上层也意识到下层士兵的对战地居民“性侵犯”问题的严重性,曾经试图通过对士兵进行“教育”来改变军队中军纪松弛的现象。

这个教育士兵的内部文件是【烈一○三五三部队】签发的,时间是昭和18年5月(1943年5月)。烈部队是日军进军缅甸的第十五军团下属的三个师团之一(烈师团、弓师团、祭师团)。该文件的全文可见日刊《社会教育学研究》1998年第5号。

下面是该文件的摘要:

在外国,掠夺和强奸是自古以来战场上的习气,在战争中频繁发生。况且战争本身的目的之一就是掠夺,因而掠夺和强奸常被当作对官兵论功行赏的报酬。

与之相反,我国(日本)自古以来即使在内战中,也极少侵犯平民。对平民秋毫不犯是古代武将的信条之一。这一方面是基于我国的武士道精神,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我国武将具有用各种方法极力防止对平民进行不法侵犯的传统。

对外征战的日清、日俄战役中,我军官兵的严正态度,同样得到战地平民的广泛称赞。在此之后的西伯利亚事变、济南事变、满洲事变也同样如此。特别是满洲事变,长期大量用兵而对当地平民的侵犯寥寥无几。

可是后来的????事变,发生了我军前所未见的侵犯平民的事件,对军队威信投下了阴影。尤其在????事变初期南京陷落前,各种本应严禁的犯罪行为,在各处频频发生,使军队威信受损,让人感到难以忍受的遗憾。

兵士发生强奸事例多为以下八种情况:

一、兵士在强奸时,极少使用暴力或直接逼迫。大部分强奸是在妇女因害怕而处于完全不抵抗的状态下进行。战地居民非常害怕武装的士兵,对任何要求都不敢抗拒,特别是对作战中的兵士尤其服从。一些女人看见兵士过来就积极地表示愿意服从。

有些兵士以为只要给女方一些金钱补偿,就可以免除强奸的责任,所以他们在对少妇、未婚女子施暴后离去时,常常强迫女方接受小额的金钱。

二、兵士强奸大多是利用检查、筹措物资等机会进入民家,还有就是在侦察、巡逻、放哨等军事行动中犯行。因此要特别注意士兵单独一人或少数人接触居民时的性侵犯。

三、数名同行者由于聚众心理,在同一机会对同一妇女或数名妇女性侵犯的事态也屡有发生。如此明目张胆的公开犯行,影响极坏。

四、也有不少情况是在兵士带着醉意闯入民家要求提供慰安妇或暗娼时,对偶然遇到的妇女进行性侵犯。

五、也有些情况是妇女发现兵士就逃跑或躲藏,兵士即使当时并没有强奸的意思,看到妇女的逃跑或躲藏时,条件反射地萌生了性侵犯的欲望。

六、强奸受害者并非都是美女,丑妇、不清洁者、幼女、老太婆等全都包罗在内。

七、强奸并非仅仅发生在军队驻留期间,而在军队进攻作战时也屡有发生。根据在????的实例,在军队进攻过程中发生强奸的情况最多。

八、也不时发生在丈夫面前强奸妻子、以及同时强奸母亲和女儿的情况。还有强奸本应受到保护的残疾人、尼姑等的情况发生,其影响特别坏。

【马悲鸣】我猜得不错。上文说的,日军在施暴后离去时,常常强迫女方接受小额的金钱,多无杀害。这正是所谓的“强行做爱”。

【林思云】日军有关自己部队劣迹的材料可能有避重就轻的倾向。

【马悲鸣】我从日本人做事情的极端认真上看,出入应该不大。你看,人家连在丈夫面前强奸妻子和同时强奸母女及残疾人和尼姑等话都秉笔直书出来。可能正是这篇报告导致了日军征集慰安妇,以解决军人的性问题,同时也可减少士兵四处搜寻和强奸被占领区良家妇女的事件发生。

【林思云】有一位网友曾说:“战争中的暴力(或曰战争犯罪)大抵可分两种:一是战争决策者直接指使下发生的暴力,另一种并非决策者直接指使,甚至是决策者反对的暴力,由于战争的非日常性导致处于极限状态下的士兵毫无顾忌地释放人性恶,由此造成的暴力。对战争暴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个好处,就是不要以为「令人发指」的暴力是法西斯或者军国主义的专利,所有的战争都会给人性恶开绿灯。”

我很赞成这位网友的看法。比如德军屠杀犹太人,那是属于“战争决策者直接指使下发生的暴力”;而日军的强奸,则是属于“连战争决策者也反对的暴力”。以前日军的军纪较好。八国联军进北京时,其他国家军队的士兵烧杀抢掠带强奸,而日军士兵就很守纪律,曾经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国家的称赞。但战抗战期间,日军表现的军纪就较差。这当然与日军对士兵的教育搞得不好有直接关系。

【马悲鸣】八国联军里军纪最差的是俄军和德军。尤其俄军,到处找“妈达姆”。军纪最好的是负责占领皇宫的日军。八国联军撤退时,据说(!)北京老百姓还有送万民伞和扁的。不知扁上都写了什么?

「八一五」日军投降从港口登船撤离上海时,也有市民夹道相送,乐队齐奏《何日君再来》的悲凉之曲,颇似《十送红军》。

【林思云】说到士兵的纪律教育,中国人大致会想到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如果我们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还原一下,那么就会发现当时中国军队也有抢东西,打人骂人,侵犯妇女,虐待俘虏等问题。还有网友提到,《民主中国》网络杂志登载了关于文革期间广西大屠杀的文章。广西大屠杀中的很多细节与日军在南京所作所为惊人地相似。该文提出“原始暴力”一词,值得参考。

【马悲鸣】广西的屠杀可能真有其事,但也和南京大屠杀一样,存在着片面扩大的倾向。且其有吃人,无强奸。这是和南京大屠杀不同的。

【林思云】战争中的这种“连战争决策者也反对的原始暴力”的解决,主要是靠加强对士兵的教育,这和民族性没有直接关系。有人说日军在华暴行反映出日本民族性的恶劣。可中国内战时共军士兵的军纪远远好于国军士兵。这并不是因为共军士兵和国军士兵是两个民族的人,而是因为共军的士兵教育搞得好。

【马悲鸣】苏联红军出兵东北时的士兵强奸也应属于“连战争决策者也反对的暴力”,否则苏军司令部不会下令,只要能抓到帽子,验名正身者当场枪毙。据说二战期间德军的性暴力事件相当少见。你怎么看?

【林思云】我听说有一种说法是,德军的性暴力事件比较少与德国人的种族优越感有关。当时德国人认为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具有最优秀的血统。如果最优秀血统的德国男人和劣等民族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就像人兽交一样,是一种耻辱。如果德国男人和劣等民族的妇女杂交出了混血孩子,更是对日耳曼高贵纯洁血统的玷污。所以德国士兵在苏联、东欧等国发生强奸事件较少。当然这种说法还需要进一步考察论证。

【马悲鸣】在冲锋队初始虐犹事件中的强奸犹太妇女者,都被希特勒以雅利安种族优越,不容犹太血统污染为名给枪毙了。种族优越感与对其他民族的歧视有时也能用来阻止强奸。

【林思云】有网友指出:在美国小说《战争风云》(wind of the war)中就有这样的描写。我不记的是哪一集了。总之,是娜塔丽和她的叔父被关进纳粹集中营后,发生在军官办公室的事件。

当时娜塔丽为了儿子的安危,连滚带爬地跪倒纳粹军官的脚前,说你不要伤害我的儿子,我什么都为你做……。那个军官反而缩了回去,厌恶地说,“滚开!你这个犹太母猪,别弄脏了我……。”

【马悲鸣】德军用种族优越感教育士兵,看来还挺有效。

【林思云】人性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战争就是让人性恶的一面完全爆发出来的一个契机。我们在谴责和反对日军战争罪行的同时,应该思考到更深入的一层。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很多学者在研究日本侵华史的时候,一开始就没闹清研究是为了煽动复仇情绪,还是为了让全人类吸取历史教训。”这话很值得深思。

【马悲鸣】这次就谈到这儿。

【林思云】好吧。我们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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