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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三月十七日消息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被台湾列为海外十大通缉要犯之一的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周一毫不避讳地在洛杉矶召开大型「还我清白」记者会,难道不怕台湾向美国政府「要人」吗?洛杉矶县警察局长李贝卡(Leroy Baca)昨日向该报记者表示,由于美台双方没有引渡法,加上「通缉犯」如果在美国守法,执法单位是不能随便捉人的。
李贝卡说,目前美国和中国大陆或台湾都没有引渡法。他指出,当双方拥有引渡法时,外国政府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协助捉人的要求,美国司法部接获通知后,调查和逮捕行动就由联邦调查局探员去执行。
另一方面,对于陈由豪在记者会上表示,已在美国向台北驻美国经济文化办事处提出诉讼,提侵犯他的人权和毁谤名誉。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副处长周唯中表示,由于提诉对象是华府方面,所以洛杉矶地区并不知情,他但在办事处内张贴通缉陈由豪等人的海报是上级指示,一切司法归司法。
陈由豪日前在记者会中表示,民进党政府未审先判,把他列为十大通缉要犯,还在驻外领使馆张贴海报,悬赏千万通缉他,是变相鼓励绑架的行为。在与律师会谈后,陈由豪在美对扁政府提出侵犯人权和毁谤名誉的民事诉讼。诉状上的被告为台北驻美国经济文化办事处,该处办公室在华府。
李贝卡说,目前美国和中国大陆或台湾都没有引渡法。他指出,当双方拥有引渡法时,外国政府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协助捉人的要求,美国司法部接获通知后,调查和逮捕行动就由联邦调查局探员去执行。
另一方面,对于陈由豪在记者会上表示,已在美国向台北驻美国经济文化办事处提出诉讼,提侵犯他的人权和毁谤名誉。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副处长周唯中表示,由于提诉对象是华府方面,所以洛杉矶地区并不知情,他但在办事处内张贴通缉陈由豪等人的海报是上级指示,一切司法归司法。
陈由豪日前在记者会中表示,民进党政府未审先判,把他列为十大通缉要犯,还在驻外领使馆张贴海报,悬赏千万通缉他,是变相鼓励绑架的行为。在与律师会谈后,陈由豪在美对扁政府提出侵犯人权和毁谤名誉的民事诉讼。诉状上的被告为台北驻美国经济文化办事处,该处办公室在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