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女人最多专情四年?

比烟花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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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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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位人类学教授说,人类应忘记所谓七年之痒,更不要再谈什么从一而终了―――她经15年的深入研究发现,女人的基因只允许婚姻维持4年,之后便需要另觅配偶。

  据《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美国纽约市附近的拉特格斯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费舍,将公布她的研究成果。研究的中心结论是:大多数女性结婚生育之后,便对丈夫失去兴趣,只要遇到合适的新欢就会移情别恋。

  不过,千万不要误解这个说法。费氏并非指女性多属水性杨花,而是她们的基因会告诉她们,与不同男性生育孩子,能令下一代拥有多元化的天分,增加存活机会。

  费舍还由此引论,这是为何离婚案多由女方提出的原因。“男人也许会逢场作兴,女子却命中注定不能从一而终。”

  她说,历经恋爱、结婚、生育、婚外情至离婚,通常只有4年左右时间。

  “人类大脑中激发爱情的化学物质,在男女结合36个月之后便会耗尽,但我们通常要再过一年才会意识到这一点。”她说,“这就是转身他顾、另觅新欢的时候了。”

  她又道:“我看不出这有何出奇之处,须知自然界中可以说没有另外一种能够厮守4载的哺乳动物。”53岁的费氏也是位离婚妇人。她认为,尽管确有不少夫妻能长相厮守,但其实是文化因素人为地延长了夫妻关系。她更预言道:“随着妇女的经济独立性不断提高,她们这种基因终会显示威力。”
 
真的?这么说还是单身的好呀!
 
我觉得一个人的时候有时候也不错,可以自由的管理时间和自己想做的任何事.
 
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所谓的一生一世只是人为的规定,时间久了就成必然了。
没有人是完美的,就注定没有人是合乎所有条件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许只是因为一点点吸引之处,那么你意识到这一点点不足以让你维系关系的时候,自然就是该分开的时候了。
 
偶同意楼主的看法~!
 
有缘相遇,无缘相聚,天涯海角,但愿相忆!有缘相知,无缘相首,沧海明月,天长地久!
 
最初由 斌斌 发布
偶同意楼主的看法~!

你什么意思啊???: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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