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在美打官司 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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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eaders.net 万维读者网 2002年07月12日 04:30 PM

【万维读者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一个九人陪审团,11日下午就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起诉周强夫妇等人欺诈中银贷款一案作出裁决,认定被告有欺诈行为,裁定被告除须偿还拖欠中银的大约三千五百四十五万美元贷款之外,还要向中银支付大约一亿美元的惩罚性罚款,被告的律师表示将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上诉机会极渺茫

香港大公报报道,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副总经理黄仰鑫今天(12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陪审团昨天的裁决说明被告周强等人的欺诈行为十分明显,中银提供的有关证据相当充足,被告上诉获胜的机会极为渺茫。

黄仰鑫说,周强夫妇从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九年以他们两人的名义并透过他们成立的多个「空壳」公司以及他们的亲友欺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的大笔贷款。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入禀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就周强等人的「破坏合同」、「以不当手段致富」以及欺诈行为提出起诉,代表中银出庭的是纽约高特律师行。与此同时,周强等人则反告香港中银集团在贷款时「疏於监管」,是这一案件成为双方互告。主审此案的联邦法院华裔法官陈卓光将开庭日期排定在今年六月十七日,开始审理之後总共用了十四个工作日听取双方的证词。由九个人组成的陪审团从前天下午开始就各项指控进行讨论,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对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件作出了裁决。据法院人士介绍,陪审团中的一名数学教授在计算判罚数额时发挥了他的特长,使得此案迅速尘埃落定。

昨天下午五点十五分,在陈卓光法官的主持下,法庭公布了十二页的判词,裁定周强等二十余名被告及其所拥有的公司都有欺诈行为,并对各被告及相关公司处以十万至数百万美元不等的罚款。依照判词,周强等人必须偿还他们拖欠中银的三千五百四十五万三千八百三十四点八美元贷款(本金与利息总合)。判决书还裁定,被告还向中银总共支付九千八百九十万美元的惩罚性罚款。

疏於监管指控不成立

判决书同时裁定,被告对香港中银集团在贷款时「疏於监管」的指控是不成立的。至此,整个案件的最终审理出现一面倒的结果,原告一方获得全胜。根据以往的判例来分析,即使是被告上诉,上一级的联邦巡回法院推翻此类判决的机会十分渺茫,但巡回法院可能会对罚款金额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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