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awa印象 [老文,转自:卑诗华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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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印象


送交者: FlyingBird
2002年4月01日 于 [卑诗华人社区]http://www.bbsland.com


移民加拿大,第一个落脚点是多伦多。陌生的异乡举目无亲,对象浮萍的我们来说,温哥华多伦多并没有区别。老公很快找到工作,告别了巨大噪杂的多伦多,我们搬到了ottawa。

那是怎么样的新鲜感?在机场拿到公司给租好的车,一辆崭新的malibu,我查着地图找要去的旅馆,汽车转弯,路的两边是已经有些发黄的层层叠叠的灌木,乔木,还有零星的小屋,天蓝得要碎掉,好象忽然闻到旷野上吹来的风,清澈新鲜又让人有点窒息,心中忽然有种想尖叫的欲望。

来的时候正是大批人涌入的时候,房子难找,硬是在motel住了一星期,已经忘掉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了,最深的印象是那小房间里怎么也散不掉的烟味。嗅觉灵敏的我吸着鼻子妄图找到味道的根源,这当然是徒劳,那陈旧的烟味已经渗透到房间的每一块墙壁,敞开的门窗根本无济于事。好在房间的外面就是院子,门口又有长长的回廊,隔几步就挂了盛开的小花,下雨天搬了椅子出来坐在回廊里,风夹着一点点雨丝卷进来打在脸上,凉凉的非常惬意。台阶下面就是自己墨绿色的爱车,伸腿出去把脚搭在前保险杠上,人一半已经在屋檐外面了,大的雨点打到光洁的小腿上,忽然就冷了,缩回来,自己笑着起身。院子里有棵很大的树,怕有一百多年了吧,层层的树阴遮着,下面没有多少雨,几个白人小孩子叫着闹着在地上的水里玩着,小小的黄色的雨靴把暗的天空都映得有些亮了。

比起多伦多, ottawa真的是个小城市了,第一次出去探险,向公车司机问了票价,投了两块两毛五的硬币,看着地图一站一站的数过去,那么长的一截没一会就到了,不比多伦多,从地图中央到downtown,汽车换地铁,再快也要一个钟头。可是在ottawa的downtown,看到了在地上的喷泉,笑盈盈的卖热狗的小贩,街上随处可见的盛开的小花,清洁的街道,忽然就开始喜欢这个城市,莫名其妙的。刚到的时候,只是凭着经验到图书馆去找电脑上网,于是就去了国家图书馆。两个人在里面转啊找啊,不知所以然。到二层,透过玻璃门向里面张望,大厅沙发里面的人问我们在找什么,至今仍记得那个和蔼的白发长者和那个恭敬的坐在一旁面目酷似brad pitt的年轻人,当听说我们从中国来,那个老人带着激情说"I love china"。然后又详细告诉我们怎么去public library,这种热心和耐心是我来加拿大所没有经历过的。后来我跟先生说我在ottawa一星期看到的微笑比我toronto两个月看到的都多,大概事实就是这样吧,越大的城市人情就会越冷漠一些。

一星期后在downtown找到一套有家具的apartment,还只是临时住所,不过离开了满是烟味motel,站在14层上向外看,真觉得这里就是天堂。这栋房子有很好的物业管理,一层还有游泳池和健身房。住在里面的人大多讲法语,也看得到亚洲面孔,多是不到20岁的学生,常见他们在地下室洗漂亮的宝马车。老公上班的时候我就到外面转,从住的地方出来,沿着人行道慢慢走,路边有无数的小店,卖服装的,刻纹身的,还有旧书店,电影院,咖啡馆,中学生放了学成群的在街上走,角落里有带了狗静静坐着的乞丐,the Bay糟糕的橱窗布置里有时候也会出现漂亮的内衣,chateau laurier hotel里常会有贵宾出入,十几分钟就可以走到国会山的路往往被拉长了许多倍。我在微凉的九月含着棒棒糖悠闲踯躅在ottawa的街道,耳边是齐豫淡淡的歌声:我的梦想不在巴黎,东京或纽约,我和我的孤独,就在微凉的,微凉的九月。。。

第一次见到国会的巨大建筑心里是非常震撼的,那天本是去downtown的银行,车开在metcalfe,迎面就是绿顶的教堂般的建筑,当时的感觉就好象西部片中的变焦镜头,周围的景物一下子被模糊,只中间的那个建筑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后来两个人开着车进去转了一圈,从国会正门口经过,前面一辆很长的白色cadillac,广场的那头,胖胖的警察在车里喝着咖啡晒着太阳,一片太平景像(也曾经开着我们的小贝贝去人民大会堂看过芭蕾,不过心情是别样的,生怕维持秩序的警察问我们怎么上的长安街)。始终很奇怪为什么国会建筑外面的石头都发黑,是曾经有过的火灾熏的还是年底久远的原因?排队进去参观过一次,感觉并不好,里面因为照明不够的原因显得非常阴暗,马上让我想起大仲马的小说,法国的宫廷斗争,残杀,勾心斗角。。。不看也罢。

很快在西面找到房子,街上的人兴高采烈的感恩节大采购的时候,我们忙着从IKEA买家具回来布置我们的小家。遗憾的是房子面对的是baseline,夏天打开窗会非常的吵,可是实在是喜欢这房子,跟以往住的都不太一样,还是公寓,但是进门是向下的楼梯,早上起床后可以打着哈欠坐在那里穿袜子,一室一厅,可是设计得非常曲折,因而显得面积很大,厅里还有凹进的一块,用木头的格珊格开,是个非常理想的小书房。尤其满意的是厨房,不是这边通常的和起居室连在一起,而是非常象中国的厨房,单独成一间。可惜的是厨房没有窗,不能在做饭的时候也看看外面的风景。不过即使这样我们也已经很满足了,至少不会满屋的油烟了(当然后来发现这也是一厢情愿,房子是内廊式,通风不好,通常是周末家里来的客人还可以分辨出我们三天前吃的是四川火锅)。家旁边就是home depot,家 里的植物工具都是晚上吃完饭散步搬回来的,老公要个接电话线的夹子,十几元钱只用一次太可惜,问店员有没有租的,那个小伙子非常诚实的说没有,大家通常是买了用完了然后再退。我们大笑,老公很愉快的买了,可是再不好意思去退,安慰自己说以后搬家还可以再用。

安顿好了,我们有时间再次向外看看,十月底的时候开车去了gatineau park,进了山呼吸就为之一窒,觉得自己成了那个变小的爱丽思来到了童话仙境。脚下是镶了白边的深蓝的柏油马路,路边是荫荫绿草,头顶上是蓝得汪成一片的天空,而中间,那些层层叠叠的树好象是上帝打翻了颜料桶,所有的颜色混成了一片,却又那么和谐美丽,深红,正红,桔红,紫红,正黄,桔黄,浅黄,数不清的颜色在常绿植物的背景下灿烂着,加拿大不愧是枫叶之国,我猜想如果在秋天从卫星上拍摄这个国家,它的颜色一定是金黄色的。枫叶变色的时间很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场秋风瞬间美丽的叶子就全掉光了,可是就是这短暂的时间留下的是那么惊心动魄的美,让人目炫神迷而又怅然若失。后来在十月份又去过ottawa以北二百多公里的Algonquin Park,这个公园以面积广大,野生动物繁多以及五六月份的巨大的黑蚊子而闻名,去的那天夜里下了雪,早上从帐篷里爬出来外面面目全非,后来到山上的观景台上了望,漫山遍野的枫叶衬着白雪,景象非常壮观。

12月迎来了第一场雪,也开始了艰难又漫长的冬天。我们的第一个冬天真是寒冷又残酷,即便是ottawa也有好多年没有经历这样糟糕的冬天了。每天都在下着雪,从车库里面出来,细盐般漫漫散落的雪花从天而降,车里的暖气还没有上来,人缩在大衣里面,真是种很绝望的感觉。没有换雪胎,好在先生的车技一流,开着我们永远脏兮兮的camery载着我上班下班。冬天下班天已经全黑了,那时候公司还在kanata,回家的路上有好一段没有路灯,车前灯好象在黑暗中挖出两条通路,无数的雪花在里面跳舞。然后,上了一个坡后,象舞台上忽然拉开了幕布,整个ottawa就骤然跃之眼前,downtown的星星点点的属于城市的灯光会让我忽然有种莫名温暖的感动。没有了户外活动,我们也变得懒懒的,象是冬眠的熊,蜷缩在沙发里捧着热茶看小说。其实后来发现如果雪很大也有很大乐趣,第二年我们开始滑雪,到trailhead租了整套的滑雪用具不过15元一天,到gatineau park的滑雪场来个cross-country ski,8元一个人,从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摔跟头到后来可以慢慢滑起来,过程非常有趣,同时很锻炼身体。可惜第一年我们不知道,浪费了这么好的雪。单调的日子人变得馋,我们开始在ottawa寻找餐馆,当然从中餐开始,几家朋友介绍的餐馆吃过去乏善可陈,自己发现了几家也非常一般,最后拣了一家当作基地,但去的久了也厌了,打开菜单左看右看不知道吃什么。中餐buffet很对我老公这种囫囵吞枣的粗汉的胃口,二十分钟埋头吃完心满意足,我才刚刚吃完两个螃蟹腿。开始非常想念国际饭店上海餐厅的响油鳝糊咸蛋黄螃蟹和狮子头,还有航天桥旁边九头鸟的酸椒鱼片和竹桶排骨,长春街皇城老妈的火锅。。。我开始研究烹饪,知道了放小苏达的牛肉炒出来会更嫩,学会了炒糖色,饺子包得一流棒,还自己蒸了一过馒头,屡试屡败的是油条,无论我怎么改良配方都无济于事,永远黑黑瘦瘦杂牌军的样子上不了台面,只好安慰自己说以前国内见到的白胖油条都是放了洗衣粉的。一个冬天下来我和老公的瓜子脸全都变成了圆的,老公更甚,居然好几条裤子不能穿了。大惊失色之后开始研究 锻炼计划。

我的公司在Florida Fitness有个group plan,和老公一起去试了一下感觉不错,一人交了三百多元入会,开始正式实施锻炼计划。付了钱锻炼就有了动力,想偷懒的时候也会有人在旁边提醒:你可交了钱的。发现在跑步机上似乎更容易坚持,我小时候是学校短跑冠军,可是一到八百米立刻交枪,准是班里最后几名,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是第一次在跑步机上就跑了2000米,虽然慢,可是也算是我的一个记录了,心里非常兴奋。老公跑步之余也开始练习器械,一个月后从后面看到他光着膀子刷碗,真是一个肩膀宽宽的一个健壮好男儿。只是奇怪,ottawa的中国人不少,可是在健身房就看不到一个,我们算是非常少见的亚洲面孔,难道健康的身体和漂亮的体形不是我们希望的吗?其实那个时候老公已经下岗,每人三百多的会员费对我们来说也不是小数,但是我们计划要一个孩子,而父母身体的健康是孩子健康的基础,所以觉得这种投资是很值得的。

去年有朋友从多伦多来,以为只是来玩,后来发现是搞我深恶痛绝的传销,第一次接他们从他们聚会的地方到家里,他们在车里说这边肯定工资高,要不谁来啊。我忽然心中升起一种想要维护ottawa的感觉,是啊,这个城市不大,但是它既有大城市繁华的一面又有无限的田园风光,夏天的傍晚坐在britania park水边的岩石上看沙鸥翔集白帆点点,面对的是火红的落日和金色的河面,带着飞盘和朋友跑着,你会以为这里是世外桃源,可是开了车转个弯出去就是车来车忘的繁忙的大街,对比是鲜明而复杂的。每次去downtown,我都会央老公多饶些路走Queen Elizabeth,因为可以看到Dow lake湖边的野鸭子,运河边跑步的人,水塘里的萋萋芳草,这些是我爱的不容人抵毁的。或许我不会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但我会记得那家卖美味冰激淋的小摊,那个陈列着美丽手镯和玻璃雕刻品的古董店,还有国会山上养猫的老人,国庆节广场上身材高大微笑着和每个人合影的皇家警察。。对一个城市的爱是因为你了解了它,慢慢融入了它,多年之后想起它仍会象刚喝过的一杯茶样齿颊留香。我最后也没有对我的朋友说些什么,他们议论的声音在我脑后渐渐淡去,我只看到远处天边,那一抹晚霞红得象火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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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贴:


好美的地方,好美的心情,好美的文字 /无内容 - 碧荷 4/01/02 (0)
你真潇洒又幸福!!! /无内容 - 本来吗 4/01/02 (0)
相同的感想 - Littlebean 4/01/02 (0)
IBMER? /无内容 - 燕山易水 4/01/02 (0)
IBM? /无内容 - 燕山易水 4/01/02 (0)
 
在我来ottawa之前就看到过了呢,写的很美^_^
不知道楼主现在还在ottawa吗?或者就是这个bbs上某个很熟的ID?:)
 
最初由 likelune 发布
在我来ottawa之前就看到过了呢,写的很美^_^
不知道楼主现在还在ottawa吗?或者就是这个bbs上某个很熟的ID?:)


这作者是个女性,不是我,我只是转抄而已。

哥们我命苦,从来没过过这么美丽的生活。
 
i know it is not you right away

because you came from London, Ont. but the gal said she was landed from China.

Besides, life can be more colorful is that fact that her husband has alreay lost his fat Nortel pay checks and also exhuasted his EI income. It is the time that they are struggling of either of staying in Canada or going back to China.

Look,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bitch of life. But, what i said is true life. do not escape it but face it.
 
还是那句话,有工作,加拿大就是天堂!
没工作,地狱也比加拿大好!
 
这是大屁股他老婆写的。:)
 
if you have a job, everywhere is heaven!
 
最初由 Fishman 发布
还是那句话,有工作,加拿大就是天堂!
没工作,地狱也比加拿大好!

So what's your job in Hell ?
 
从多伦多搬到渥太华,感受真是很明显~
渥太华是多么美丽多么宁静啊!!!!!
我爱渥太华!
 
:crying: I am missing Ottawa.
 
最初由 偶尔 发布
从多伦多搬到渥太华,感受真是很明显~
渥太华是多么美丽多么宁静啊!!!!!
我爱渥太华!


恕我直言,这几句听着象“从多伦多搬到渥太华,感受真是很明显~ 多伦多的葡萄是多么酸多么涩啊!!!!!我爱渥太华!”

:D :D :D

(澄清一下:小的既不住Toronto,也不在Ottawa,但是我们愿意坦率承认俺们London这疙瘩不咋地。当然这个“我们”也不是全部,俺们这旮瘩也有一些人咏叹“多伦多的葡萄是多么酸多么涩啊!!!!!我爱伦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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