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送我去英国 我把中介送法庭

盗版情人

Moderator
注册
2002-05-21
消息
7,248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刚满18岁的圆圆(乳名)酷爱电脑,通过考试,他成为美国微软公司中国最年轻的软件工程师,并刚刚成为美国思科中国公司最年轻的网络工程师,也是伦敦EF学校最年轻的中国学生,学校的评价是“学习优秀的学生”。


  然而,正是这个很有天赋的小伙子在英国留学77天后,毅然退学返回北京,随即以留学中介服务中的“民事欺诈”为由,把原来送他去伦敦的中介公司告上法庭,向被告提出七项支付共计17万元人民币赔偿费用的诉讼请求。

  2001年2月,圆圆及其父母从北京某两家大的地方媒体和一本杂志的广告上获悉,某公司能提供去美国EF学校的交换生留学机会,遂与公司联系。并交纳了人民币8000元的中介服务费。同年3月,圆圆通过EF的英语考试和面试,并被公司要求参加“加急体检”。4月13日,圆圆将全部的留学签证申请材料递交给公司。

  7月10日,圆圆获得去美国驻华大使馆第一次“面签”(面试并获得签证)的机会。圆圆说,他直到即刻进入美国使馆门口时,才从公司看到自己的申请材料。美国签证官则质疑他说:“你这是去英国的签证申请材料,怎么跑到美国使馆来申请?”这一天,是圆圆期末考试的第一天。圆圆说,这一次,美国使馆拒签圆圆的原因除了“把交给美国大使馆的材料上竟然是印着给英国大使馆的材料”外,公司并未给圆圆备齐所需的材料(诸如成绩单、推荐信、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在美国寄宿家庭的住址等)。因申请留学及其中的变故,圆圆自2001年2月到8月中断了在国内的学业。

  就在圆圆准备赴美第二次面签时,公司以18岁年龄偏大为由建议圆圆不再去美国使馆面签,改由申请EF在英国伦敦的“语言学校学年制英语课程及大学预科课程”,并要求圆圆在7月22日前把所有申请去英国的材料准备好。

  圆圆对记者说:“我母亲尽最大努力于22日下午3时备齐所有材料,并把我带到公司。在该公司等了将近1小时而没人接待,而其工作人员则在会议室外说说笑笑。当我很生气地准备要离开时,他们一个管语言学校的小姐接待我们,当她看完我的材料后突然告诉我们,她忘了给我申请英国兰开夏中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只有持录取通知书,8月29日才能去申请签证。很显然,公司在这12天并没有帮我做这件事情。”李兰兰称,圆圆的母亲经常泡在公司的办公室复印资料等,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被她问了个遍。记者发现,圆圆的大学入学通知书则是由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发给的,而并非英国总部发来的。记者通过因特网虽然查到英国兰开夏中心大学,但也没有找到这所大学的总体介绍情况。

  圆圆在诉状中称,公司曾多次表示,EF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课程费”和“食宿费”,没有任何管理费,并“保证圆圆在EF学校学习期间肯定居住在英国中产阶级以上家庭,没有任何食宿问题”。

  8月25日,圆圆按照公司的要求,通过银行给EF学校汇付了11900美元的学费(为节省手续费,圆圆的学费是从香港汇到美国的)和640美元的保险费(其实,英国政府有规定,留学6个月以上的学生自然获得医疗保险)。

  ■圆圆在英国经常吃不饱饭

  2001年8月29日,圆圆的申请材料正式送到英国驻华大使馆,9月中旬获得赴英学生签证,9月18日抵达伦敦EF语言学校,12月4日退学返回北京。圆圆说:“我在伦敦一共生活了77天。当地学校学习生活等所有实际状况与我在北京听公司办事处介绍、承诺及提供的说明材料完全不一样,特别是生活费简直是天壤之别。”

  圆圆说,伦敦EF语言学校根本没有大学“预科课程”,只能就读“主要课程”,而“预科课程”与“主要课程”根本就是两回事。圆圆在英国是寄宿在一个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的单身老妇家里,而非“中产阶级家庭”。这位老妇经常在圆圆面前说:“他们每天就只给我6英镑,我没钱供养你。”实际上,圆圆发现,老妇经常将肉块喂狗,而他自己在伦敦的前20天就吃过一次肉,前37天没有见过一个鸡蛋。

  圆圆说,公司收取高标准的生活费,还隐瞒收费项目。在实际缴纳的11900美元中,课程费为3500美元,其余8400美元应为生活费用。整个学习计划是36周,其每月的生活费应在1000美元左右。直到2001年11月9日,公司才向李提供了一份英文的收费项目表。这份收费项目表清楚地表明,圆圆除了缴纳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以外,还有学校建设费用、通讯费等8项国内收费和15项国外收费共23项统称“管理费”,而这些情况在圆圆赴英国之前,他和他的家人根本不知道。

  2001年12月中旬,一位在英国留学的博士在北京告诉记者,伦敦的生活费用很便宜。作为一个留学生,在伦敦每天生活有两英镑就可以(1英镑约合1.44美元),每月60英镑即86美元左右。

  圆圆与一个17岁、好抽烟的印尼人合住一间大约11平方米的房间,室内除了两张床,剩下的就是一个小茶几和一台15英寸的电视机。圆圆说:“我在伦敦的每顿饭都吃不饱。只吃一些非常低廉的食品。早餐中的牛奶被加了很多水。经常吃的通心粉里没有一点儿肉,只有一点儿奶油拌在里面。吃米饭时,只给9便士(人民币不到一块钱)的豆子,我与同屋一人一半,好一点儿的时候只有一两罐头鱼放在米饭中。由于我实在吃不饱,每天挨饿,每次放学回家吃完晚饭不到一小时就饿得发慌。不得已,就利用周末去一家中餐馆刷碗混饭吃,但一周的饥饿只有两天能缓解。”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

  上述案件向人们传出的信息是,在这一留学过程中,留学生本人、留学生家长、中介公司、外国学校等方面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其典型性看,这个案子是中国整个留学纠纷的一个缩影。

  我在调查圆圆一案时发现,圆圆本人也并不想去英国,他本人对整个去英国留学的材料准备所知甚少。我在就圆圆的申请材料、申诉材料、入学通知书等方面向他提出问题时,他都说不清楚。很显然,由父母操办或中介公司代为操办的占了相当大的成分。

  从我对圆圆的接触看,这是一个很有灵气的小伙子,学习很优秀,但这并不表明他就有很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调查此案的同时,我还获悉,北京有一位去英国留学的女学生,到英国第二天就买票飞回国内。尽管这位女留学生认为,其回国的理由在于中介公司所设的骗局,但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出她自己适应新环境生活的能力有限。一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孩子在学习上非常出色,这是可能的,但一到新环境需要自己解决问题时,就暴露出很多缺陷,这也是可能的。这样的案例在中国独生子女时代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最近,我采访了将近20个国家驻北京的签证官。有好几位签证官强调说,希望通过媒体告诉家长,让他们的孩子自己来办理留学签证事宜,不要为孩子包揽一切。我在采访中发现,在圆圆一案中,其父母包办的成分要远远大于圆圆自己所做的。先是折腾去美国然后折腾去英国,最后又从英国折腾回北京,可能还要从北京折腾去别的什么地方。这当中,父母所希望的,是给圆圆提供一个能够适于他发展的环境。然而,父母与孩子所遭遇的问题同样都是,他们对外面的世界缺乏足够的了解,对留学中介服务缺乏基本的法律保护意识以及急切的留学心态给合法的与不法的中介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骗与被骗就有了合理的逻辑关系。圆圆的母亲曾对我多次表示:“中介公司设置的陷阱有多深?一想这些我就后怕。”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圆圆的父母对留学了解的情况还算比较多的,试想那些比较偏僻的地方的父母们,他们只能依赖中介公司,或者说任听中介公司摆布了。

  毋庸讳言,在这样的“留学骗局”中,父母甚至留学生本人都或多或少地参加了设置骗局的行列。有些父母为孩子留学提供了一些假文件;中介公司为让孩子出去,也制造一些假文件;孩子自己为出国,面答时准备了一堆经人传授的假话。我一直没有弄明白的一件事情是,一个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学生能够非常轻易地拿到英国所谓著名大学的入学通知书,而且,这份通知书不是从英国本土签发的,居然是从马来西亚签发的。圆圆在英国的77天留学中,根本就没有见过这所大学是什么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入学通知书。

  我从多个国家驻华大使馆采访获得的信息表明,那些被明确拒签的留学申请人中,有一半左右都与造假有关。

  此外,我在采访中还获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曾倡议制定“中国海外学生权益保护计划,为留学生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这个创意很值得深思,然而由于其完全的商业操作,人们不免又在心中投下疑问。顺便提一句,我从法国驻华大使馆获得的法国政府机构与留学生合同文本比中介公司提供的文本要规范得。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