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粉子》自序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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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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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
  
   ――《成都粉子》自序
  
  
  
  塞万提斯把写成的小说比作自己生的儿子,那我只好恬不知耻地把《成都粉子》比作我生的女儿。把这部小说写完、并帖在网上已快半年了,但小说最后的大结局却迟迟没能帖出,这就好比女儿已经从她母亲的子宫里生了下来,却一直没有剪断脐带。所以这半年来,我的生活可想而知,正像那些美丽的成都粉子困扰着小说主人公胡向东一样,对网友的歉疚之意和感激之情也每时每刻地困扰着我,并随着点击率的上升而加据。到现在为止,仅凤鸣网点击率已达40万,转帖网站数以百计,以至于我很长时间惭愧得不敢在网上逗留太久。一位名叫jifeng的网友说:“天天都盼着新帖子快出,那种感觉就像着我老婆生产似的------”;还有一位烟雨任平生的朋友在回帖中说:感觉结尾太仓促了,或许楼主只给了半个结尾,另半个结尾要在正版书上才能看到吧?如果出书,支持正版!网友xjq717甚至这样说:老大,把大结局发到我的邮箱吧,我等得起,我的邮箱是--------
  每当我相起这些文字,就让我面红耳热。现在,小说的大结局终于可以随本书一起付梓,以及帖在网上并发送到那位xjq717朋友的邮箱里了。
  为这一天的来临,我惴惴不安地等待了半年,仅仅是半年。其实,半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太短了,就算是对于情人间的等待与思慕来说,也算不上漫长和遥远,只要最终会有爱的报偿,但是,当我看到十几岁少年的青春记忆也逐渐在祖国的文坛上大面积倡行的时候,我很想知道,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在哪里呢,它和我们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那些遥远岁月里蒙着厚厚灰尘的青春啊,要等到哪一天,才会被我们想起或者重提?
  
  
  
  
  
   被迫过着吊儿啷当的生活
  
  ――《成都粉子》的欲望迷宫
  
                    于闽梅(文学博士)
  
  1964年,约翰.阿登在《济贫院的驴子》中暗示了现代人所面临的命运:
  
      暄闹一片
      混乱不堪
      酩酊大醉
      纵情纵欲-------
   而最后,
   竟无声无息
  
  西方“迷惘的一代”面对的是一个上帝已死、精神家园崩溃的时代,这样的时代,已经混乱到一个人的内心无法孤独承受的地步。而《成都粉子》流露的颓丧在表面上与“迷惘的一代”有点相似。首先是叙事者对于他所处的时代的震惊:“欧洲的诗人们用了两百年从浪漫主义进入象征主义时期,我们这代人只用了10年。”
  这样的表述从学理上来说并不准确,但是它准确地表现了一代人心理上的“震惊”。这种震惊,是源于心理还处于80年代的青春回忆的甜蜜中,而他们的肉身已经在90年代的狂欢之中国。
  “写一首诗就让一个女人脱裤子是不现实的,起码也应该两首。”一切源于欲望,有欲望就有后果。在这个叙事中,叙事者的关于欲望的回忆构成了《成都粉子》的全部素材。《成都粉子》展现的是一个巨大的欲望迷宫。在这个迷宫里,一个又一个关于欲望的故事,并且这些欲望被展现的层次是明显的。开始的时候是肉欲的,如胡向东对王建南宣布:“这个粉子已经是我的了。”这个时候他还停留在一个流氓的水平。但是接下来我们看到小说的节奏出现了变化,本来这个故事可以写成:胡向东以欺骗的方式追到美女周家梅,接着他很快厌倦了,虽然他仍然爱她,但是他仍然克制不了厌倦。如果这样写,就是一个单调的欲望故事。但《成都粉子》显然远远超出了这样的欲望叙事,我们接着发现:重新点燃胡向东欲望的不正是周家梅突然的冷漠?不久以后,激发胡向东欲望的,与其说是他原先的爱情,不如说是周家梅重新找了一个情人。
  福楼拜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个绝对真理:两个人绝不会同时爱对方。当周家梅决定离开胡向东,反而挽回了正在消逝的爱,当情人再度变成充满敌意的对手,爱情又回到了花花公子的身上。
  《粉子》中的女性分为处于纯真和经验两个阶段,周家梅曾经是纯真的,后来是经验的,她看透了胡的爱情,但是仍然觉得自己会受到他的吸引,所以选择了逃避与轻蔑。而沈秋则是兼具两种类型的女性,她以一种暧昧的姿态了占据了作品的整个空间。沈秋,高中时代的“冰美人”是这个欲望叙事的中心。“当年,她像一个孤傲的公主走在校园里,面若冰霜、目不斜视----” 这个双目低垂、面容忧郁的校花“让所有的男生目眩神迷、黯然销魂”。若干年后,她的同学们总希望能通过同学会重新见到她。刘至诚最后之所以出卖这些朋友,与嫉妒有关。
  但是小说后来的叙事陷入了欲望的迷宫,作者不得不假胡向东之口承认:“用欲望来看待问题更直接、更简单,也更容易找到正确的答案。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人世间的很多事,仅仅用欲望来解释,是解释不通的,比如沈秋卖淫的事。”
  但是欲望叙事的问题在于:仅仅意识到欲望之迷宫是不够的,关键是:当我们意识到自己陷于欲望之迷宫时,我们可能找不到出来的路。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承认迷宫的存在,把它简单化。主人公胡向东便陷入了这个困境:沈秋明明可以在高级酒店被男人包起来,但是她偏偏在火车站最肮脏的地方,“男人只需花10块钱------”。
   于是,沈秋卖淫的真相象鬼魂一样穿插在书里,作者不住声地想长话短说,甚至插入一个文内读者与自己争辩。当然,对于了解80年代末的那些读者来说,卖淫的真相不是什么悬念,这也是最后叙事者和读者彼此心照不宣的,但正是沈美人这个“巨粉”表面命运的悖论,把另外一些读者吸引住了。
  欲望的迷宫之外,其实是价值的吊诡。叙事者一面说,“我很荣幸地出席了十大名嫖新年团拜会,”一面又说,“要是被送进‘嫖大’,这辈子就完了-----”,如此荒诞而真实的语境在小说中比比皆是。这样的吊诡是这一代人的命运,而他们的结局自然是“无声无息”,并被时代无情遗忘,有预谋、有意义地去遗忘。
  其实,这部小说是我们时代“反文学”运动的一部分,这种运动在小说的叙事中找到了其表现方式。
  而这种方式是为午夜幽魂们准备的,为那些无家可归的浪子准备的,为成都大街上那些摇弋着的花枝招展的“粉子”们准备的。
  这也是《成都粉子》为我们准备的对待人生的方式。
  
  
  
  
  
  
  集体狂欢中的个人抒情
  ――评长篇小说《成都粉子》
  
  刘哨林(比较文学博士)
  
  一、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常在电视上看到一则广告: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在野餐,一个小男孩的画外音说:“爸爸的咖啡2美金,妈咪的蛋糕1美金,妹妹的冰琪淋2美金,一瓶法国葡萄酒25美金;而家人相聚的快乐是无价的。这个世界上,总有钱买不到的东西,除此之外,万事达卡一切搞掂!”
  这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万事达”信用卡广告,它在赞美金钱的同时,也指明金钱所不能到达的个人情感领域,我不由想起了在国内看到的很多广告,我们是“一但拥有,别无所求”,“一但------就享有高品质人生”
  美国的主流价值观是多元的,但是,在我们的很多场所里,全球化正在成为“全球疯”。在上海,一个白领用月薪的1/30去喝一杯starbucks,在美国人看来,这无疑是疯子行为,他们顶多花月薪的1/3000。也就是说在starbucks喝水的中国人,年收入应该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但starbucksd在中国的生意非常火,已把分店开在了故宫门口。
  在中国很多地方,处处充斥着对物欲、中产品味的集体抒情,主流写作变成了向它们媚俗的小资写作。如此的背景之下,跨国资本家、传媒主流写作形成了一种共谋,正是把大众变得疯狂,然后把手伸进他们口袋大把大把地捞钱。
  《成都粉子》正是一部荒诞小说,它开篇第一节即呈现出一种荒诞的语境,成都这座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在主人公和女人的对话中,被淹没在华尔街、雅典、曼哈顿之类的地名之中,这显然荒谬的,但我回国一看却是果真如此。于是,小说叙事随时呈现出这样的荒诞背景,比如“大粪制造香精”的策划、少女用处女膜换时尚新款手机、女大学生用汽车品牌来决定性取向、“十大名嫖新年团拜会”等等------
  荒诞小说其实也是抒情小说,抒情就是非理性,抒情的人都是疯子,恋人们的情话在正常人听来正是疯言疯语。所以,可以把《成都粉子》称为一部“疯小说”。尼采说:“做为一个个体的人,人是不会疯狂的,但集体却容易变得非理性”,小说主人公胡向东是一个为“粉子”、为爱情发疯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他和多数中国人一样是理性的、甚至理性到了混世的地步,他在王建南和刘至诚的友谊之间摇摆、在真情和放纵之间犹豫,但他最终的选择是理性的,但故事最终,却是他本人走向了疯狂,其中的讽喻和荒诞意味是令人深有感触的。
  
  
  二
  
  如果以点击率为标准,《成都粉子》无疑是2003年最热门的网络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其故事本身的精彩,它讲述了一个物欲世界里个人价值和情感体验迷失之后的个人悲剧故事,仅从凤鸣网站的回帖来看,不到两个月点击率突破25万,目前正被几十家网站转帖,创造了这家网站的最高点击纪录。
  但是,笔者认为它的失败之处也在于此,小说前半段穿插了大量的80年代的青春回忆,当然,那个年代也是一个抒情时代,中国人刚刚从集体的政治抒情中变得渐渐理性起来,然后又在物欲世界里迷失了个人理性,从一种疯狂走向了另一种疯狂。《粉子》在这种叙事狂欢中呈现了传统价值观念迷失之后的个人悲剧:红姐的死亡、王建南的失足以及随后的阴差阳错并最终导致主人公胡向东走向了毁灭,小说从荒诞的喜剧变成了悲剧,于是《粉子》的叙事便具备了较强的抒情意义。
  我们都知道,小说的首要任务是讲故事:一是把故事讲得精彩动人,二是把故事讲得真实可信,三是让这故事对读者内心产生冲击力。《粉子》试图面面俱到,但显然更注重后两者,某些情节虽然有很强的抒情张力,但是讲故事的节奏却停滞了。于是,整部小说的内在韵律略显不够统一,精彩有余,节奏的控制不足。
  也许作者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一方面插科打诨,试图用王小波似的语言狂欢来弥补阅读快感的丢失,另一方面把一些引人注目的悬念放在了全篇结尾。但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记得马尔克斯说过,任何作家前五部作品都是自传,也许正是诗人的生活经验决定了这部小说的特质。当然,这个问题过于复杂,涉及到诗人个性与写作素材的结合问题,当另文赘述。
  
  三、
  
  不过,尽管如此,小说人物的塑造是成功的。正如《红楼梦》最生动的形像不是金陵众钗,而是薛蟠,《西游记》最成功的形像是猪八戒一样,在《成都粉子》中,粉子的形像不如男主人公胡向东生动。他聪明、油滑、急功近利,但又天性未泯,最终在商业社会一无所获;他好色、甚至是急色鬼,却又对旧情人一往情深。在粉子面前,他总是跃跃欲试,却又一再碰壁,在小说的第一叙事层面,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一个女人。
  有人把这部小说和另外两部轰动一时的70年代作者的城市小说相比较,其实除了商业层面,这样的比较并无意义,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和叙事风格,实在要加以区分的话,《成都粉子》更像一部向传统回归的纯情小说,是对当下以城市情欲为主题小说的一次反动,它对“一夜情”、嫖娼等社会现像的描述充满了嘲讽和解构的意味。
  当然,把《成都粉子》归为传统言情小说也不够准确,它的主题在爱情和情欲之外,还具有巴尔扎克似的现实精神。但是无论怎样,它是一部读起来很轻松、很搞笑的爱情小说,这样的小说一定有很多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
  
  
    
  假装高潮
    
    ――读文迪的长篇小说《成都粉子》
    
    ●筱凡
    
    
    一.失恋后的精神紊乱
    
    一切都是因为失恋开始的。正像这本小说开始说的:失恋的痛苦不仅仅在于失恋本身,还在于青黄不接。书中的“我”与周家梅分手后,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刻,于是他开始对身边出现的任何粉子想入非非。
    
    没失恋过就等于没尝过爱情。这句话也许是对的。
    
    文迪很好地把握住“我”在这个尴尬时期妄想弥补感情空缺的心理,饿狗一样张开鼻孔到处寻觅。从府南河边粗暴地进入朋友刚泡的马子的身体,到后来发生的几起未遂(或已遂)强奸,都是魂飞魄散的他想借籍无束的情欲发泄来忘掉心中的女人周家梅,但是每每适得其反,周家梅自始至终都在我们面前晃悠,虽然大多数时间出现在“我”的回忆里。此时,“我”为了男人那点虚伪的尊严和面子,心理已经慢慢被失恋烤灸变形,从苦思冥想什么时候被戴上绿帽子开始,文迪就为书尾主人公精神上的彻底崩溃埋下了伏笔。
    
    有人说,悬疑小说像建筑一座楼宇一样,一砖一瓦慢慢积累,牵一发而动全局。文迪这部所谓情色小说我倒是闻出了一点“悬疑”味道,“我”的初恋情人沈秋,以及沈秋与另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还有隐秘的卖淫内幕,就像一个蚕茧,紧紧裹着,迫使你一直想拆解下去。
    
    这种解读男女之间的情感有点像搜寻一个案件的谜底,倒是一个新鲜阅读方式。我是这样感觉文迪的,所以很引人入胜,而不在于残酷现实中的“上半辈子通奸,下半辈子捉奸。”
    
    二.野合成功史与恋爱失败史
    
    应该说,书中的“我”对爱情的理解是片面的,也是不完全的,至少把纯爱情与纯情欲混淆了。从他对沈秋的暗恋到后来用情诗追求周家梅,我们可以看出他少年懵懂的稚嫩情感,很可爱,很痴情,也有很灵机一动的“泡妞伎俩”。所以“我”不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知道鲜花是怎样插上牛粪的。这种略显自卑的心理延续下去,必然是个悲剧。当然“我”更着重一个“缠”,很为自己的缠功沾沾自喜,当这一切最终演变成泡影过后,或者说泯灭之后,“我”便彻底“解放”了。他在床上一边痴迷“不良习惯”,一边利用各种资源、机会,野合甚至嫖妓,以此来淡化失恋给他带来的打击。所以,《成都粉子》可以说是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一部野合成功史与恋爱失败史。但是,“我”最终还是彻底失败,情欲发泄了,心更痛了。他把爱情和情欲彻底糅合在一起,分不清哪种感觉是真实的,必然“艺术和女人一样,都他妈莫名其妙。”所以“爱情让我们心向神往,粉子让我们黯然神伤,或者相反,粉子让我们充满希望,爱情让我们灰心绝望。”
    
    最终他把两者分得很清。
    
    这也许是男人对两性关系的最终诠释,所以让女人们痛恨,或者同情,比如那个周家梅。她选择离开,也正是把“我”看透了。被看透的男人,就像丧家的野犬,只能野合,而不能恋上那张床。
    
    三.砂轮厂的记忆
    
    全书都充满着对成都的一种很暧昧的暗示,比如“每一年春天,成都依然草木葳蕤,空气氤氲,正像一个男人热烈思慕的成都粉子,她的白天美丽,她的夜晚湿润。”
    
    作者对成都的洞洞舞厅即传说中的砂轮厂有大量的笔墨描述。
    
    我想起1999年一个夏天,我也曾向朋友强烈建议到砂轮厂体验一下“气氛”,朋友们都露出不同程度的蔑视与担心,而我的理由是无比高尚的,虽然说出来的时候有点脸红,因为砂轮厂在成都人眼里是邪恶的,但同时又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我的理由是:作为一个写字的NB,连砂轮厂都没去过,还谈什么深入生活?于是朋友精心挑选了一个长期在砂轮厂鬼混的给我带路。我以为带路人一定是个鬼鬼祟祟的“街娃儿”,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就不能用一个“吃惊”来形容了,起码得两个。就像文迪书中的“我”说,用一首情诗让周家梅脱裤子肯定不行,起码要两首。
    
    他衣冠楚楚,高大英俊,开车绝不开奥托。我根本不相信像他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竟然对砂轮厂情有独衷。他见到我时有点矜持甚至害羞,可是在走下楼梯的途中,他便迫不及待原形毕露了。他眉飞色舞地问我,是去三元的还是五元的还是十元的?我问什么意思,他说就是“砂”一曲的价格,表示女人的档次。我说就从三元的开始吧!于是我见识了什么叫衣冠禽兽,大概就是他这种人。他一进舞厅就撩开一个女人的裙子把人家的内裤扒到脚脖子,尽管那个女人正和一个中年人聚精会神地“砂”得有盐有味……
    
    陪同我的那个朋友吓得浑身哆嗦,悄悄对我说,电视台经常来偷录,如果我们俩的光辉形象上了电视就惨了。于是我们屁滚尿流地回到地面,逃之夭夭了。
    
    我有点后悔,那天我应该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不摸石头就过河,也许我就能看到文迪书中的红姐,没准还能“砂”一回慕容的油条情人。
    
    《成都粉子》中的红姐不是巨粉,也不是大粉,充其量是个有点姿色的砂粉。但是她的命运最悲惨,也最令人同情。如果不是生活的逼迫她不会在没有阳光的“地下城”随便让男人砂来砂去,如果不是对爱情的绝望,这个看似没有尊严的“砂轮”不会选择在府南河结束自己的一生。
    
    四.成都靠噻话生活
    
    书中充斥着很多成都独有的噻话(押韵的俏皮话),这一点作者把握得很准,因为成都人是靠噻话生活的。这种噻话不像京片子那么油腔滑调,也比东北人一味以“的”作韵脚丰富多彩,可以说这种噻话一直在成都的大街小巷游弋着,时不时跑进你的耳朵骚扰你。
    
    作者的噻话是有“文化层次”的,有别于市井噻话。但是要知道,噻话的发明虽然源于底层,但很难被“文化人”容忍;而“文化人”发明的噻话一定会从上到下被“底层”接纳。所以,文迪书中的噻话大概有传播功能,也许就在玉林西路的“白夜”酒吧散播开来。
    
    有人说,慕容的“遗忘”放在杭州也行,放在广州也行,全国都一样。一语中的!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因为“遗忘”里很少有成都人时时更新的噻话,这也许跟作者在成都生活时间过短有关。从这点上来看,文迪的“粉子”就只能放在成都,哪儿都不能移动。也就是说,他更是资格的成都造。
    
    但是,文迪大概太沉溺在这些噻话之中,或者噻话之外的噻话了,有些地方过于繁琐,偏离了主题,这是这部小说的惟一瑕疵,幸好他经常及时打住,把我们从不耐烦中拉回他的故事中去。
    
    其实书中除了一些没有必要的描写与交代外,还是有大量比较耐人寻味的句子值得复制,网上已经有人默念朗诵了。比如:“这些话题的意境太高,都在腰部以上,再这样谈下去,她的裤子肯定脱不下来。”再比如:“桌上的水蜜桃依然和她的乳房一样鲜嫩诱人,但栀子花却有点枯萎了,像用过的避孕套一样搭在绿叶上。”又比如描写一个女人做爱喊COME ON时:“如果有一条母狗学会了一门外语,比方说是猫叫,这当然很好,关键时候可以吓吓耗子。”还有一句最绝的泡妞箴言:“哥们的女人绝对不能让她们成为姐们。”不胜枚举……
    
    最后一句也是本书的关键。红姐把口红真相告诉周家梅后,导致她和“我”彻底决裂。
    
    五.假装高潮
    
    书的内容是非常残酷的,因为它残酷地揭示了一个谁都不愿意接受的事实:爱情,其实都被假装高潮欺骗了。从周家梅的假装高潮,到“我”到处寻觅虚假高潮,好像性高潮就可以代表爱情。于是我们看到“我”与贵州的女列车员差点把厕所墙壁拱翻,与刚刚认识20分钟的敏敏在府南河畔速战;看到他用王建南写的情诗讨好周家梅,也只是为了让她赶快就范。我们还看到王建南与伴舞的红姐,刘至诚与让“我”垂涎欲滴的“楼粉”林未晏……一幅看似追求爱情却被爱情蒙蔽双眼的集体寻欢图。
    
    我宁愿相信书中的“我”心中是有一片净土的,那就是对周家梅的爱。不管他追求多少次虚假高潮,惟有周家梅让他念念不舍,虽然初恋情人沈秋在他心中的位置同样重要,但她到广州卖淫的经历以及她和王建南的故事多少冲淡了“我”的浓度,也许是情感目标移位吧,也许周家梅只是一个替代品,无疑,“我”对周家梅的感情最深最稠。但是,在他已经浮躁的心中,即使周家梅没有看透他,即使他们最终又走到一起,难道就真的能找到刻骨铭心的爱情了吗?
    
    我看未必!也许还要继续上演假装高潮的游戏。
    
    正当我写这篇短文时,惊悉梅艳芳今日凌晨病逝,一代歌后香消玉殒。梅姑刚出道时有一首歌《心债》:明明用尽了努力/明明事事都不计/原来今生心债/偿还不是一世。
    
    何谓情?何谓爱?何谓生?何谓死?寻寻觅觅,谁有答案?
    
    我想,作者也许就是带着心债,描绘了他心目中已经退色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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