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华夏快递 : 【李昶专栏】谈谈离婚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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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昶・

  1)前言

  本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谈一些常见的离婚因素,心理机制,以及人格(性格)方面的不吻合;第二部分谈离婚过程,法律离婚,情绪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调节过程。

  离婚是一种行为,也是一个过程。离婚对许多当事人来讲是痛苦的,同时也可能给身边其他人,如孩子造成心理上、情绪上、或物质上的伤害。离婚对一部分人而言,可以是一种精神上、情绪上的解放过程,离婚也可以促成个人心智上的成长和性格上的成熟。

  根据美国学者在1994年做的调查,美国人中,第一次婚姻的离婚率为51%。在所有离婚者中,约80%的男性和67%女性会再婚。第二次婚姻的离婚率约为38%。加拿大人说他们的离婚率要比美国人低一些。笔者了解到中国大陆大城市的离婚率近来飙升,大致在15-20%之间,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为最高。

  笔者多年来从事婚姻家庭的心理研究和心理治疗工作,经常有人问我:他/她该不该离婚?真正应该提的问题是:尝试评估一下,是离婚还是留在婚姻中更能帮助你作为一个人变得心智性格更加成熟,性情能更愉快些?

  2)人们为什么要离婚?什么原因可导致离婚?

  导致离婚的因素很多,一纸研讨文章不可能穷尽它们。一般来讲,性格不合是其中主要因素,还有的如钱财上的困难或对金钱看法和运用的方式不同,工作学习上的升迁导致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体系,双方交流上因困难无共同语言和发生争吵,工作狂以逃避家庭婚姻中的矛盾,性观念和性欲望的不同,以及对性功能问题,不断的抱怨和批评,过渡使用心理防御机制,如心理投射 (projection)(是我的问题,我非要说成是你的问题)和心理转移(displacement)(如丈夫在外边受了老板的的气却回家拿老婆孩子撒气),解决矛盾冲突的手段差,对对方不切实际期待值和标准要求,错误的角色定位(如先生认为做家务、厨房、管孩子全是太太的事,最严重的错误角色定位是把太太定义为母亲型妻子或把先生定义为父亲型丈夫),懒惰自私,自我中心并瞧不起配偶,脾气古怪或脾气暴躁,虐待妻子和孩子,生活中忽然增加的压力,孩子的死亡(研究表明许多夫妻因孩子死亡而最终离婚)或孩子得上怪病,丢了工作,不断迁居,原来生长的家庭对现存婚姻家庭的不断干扰,婚外情,身体上、精神上、生理上由于遗传造成的问题,长期生病等等。

  有的时候,一个人提出离婚是由于一种对生活生命意义的觉醒,她或他追求的事存在的有意义,而宁可冒失去金钱和物质享受的风险。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挪威作家易仆生写得《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公和列夫。托尔斯泰小说中的安娜。卡列尼娜。许多人对这类分居或离婚表示不能理解。其实,这类人是朝向生存意义更高的层面上移动,他或她会因为能独立做出决定选择分居或离婚,而感到做人更真实、更真诚和更有意义。即便在世俗的眼中,她或他放弃现有生活的舒适实在有点太傻。

  另外,根据奥尔森博士(D.H.Olson)等人的研究,约40%的离婚是在婚后3-4年之内。另外,不少学者也指出四十岁左右可能是离婚的另一个高峰期。

  3)下面谈谈离婚心理模式中的几个核心问题

  如果你观察一些离过婚的人,你会发现他/她们中不少都是具有特定的人格模式,或是特定的婚姻心理结构方式,进入了某种错误的夫妻关系定位而导致最终离婚。

  a.人格方面的问题

  人格(即中国人常说的性格)方面的问题,谈得最多的是“边缘化人格”。(borderline)。这种人性格反复无常、喜怒不定,头一分钟还是亲密朋友,一句话不如意,马上翻脸,亲人就被扔到垃圾箱里去了。这种人表里不一,他/她叫你滚开,你要真走开,他/她会更恨你。

  另外是具有“狂燥忧郁症”的人(manic-depressive or bi-polar)。这种人在兴奋狂燥期是充满活力,富有想像,具远大计划和理想,可以对情人十分甜蜜温情。但这种人脾气暴躁,发脾气时可能失控,并可能对配偶或他人具有攻击性。情绪低落时可以什么人都不理,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你打扰他/她,他/她马上会发怒。

  还有一种人,具有Asperger综合症。这种人智力无问题,往往还是智商很高的人。患有Asperger综合症的人的核心问题是缺乏社交能力。在人际交往中,这种人不能真正理解他人的意思和语言中的内涵。这类人可以是优秀的学者、研究人员、科学家,可以在实验室中计算机上独立工作得非常优秀。但这类人,不能干好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在团队中也不能发挥好。这类人如果结婚,婚姻家庭关系往往搞得一团糟,因为他/她不知道怎样处理婚姻家庭和人际关系。例如,美国加州硅谷,这类人的比例就超过正常社会群体的比例。

  凡患有以上人格问题或综合症的人,一定要去看精神科医生,并遵医嘱用药。有以上问题人的配偶,也不要幻想你可以拯救他/她。这类人一定需要医生帮助并接受专业心理治疗。

  b.离婚心理模式方面的问题

  离婚心理模式中最常见的是希望从配偶身上找到为自身心理、行为、性格中的不足而能产生补偿的东西。即人们常说的谈朋友、找配偶要找“互补关系”。但事实及研究表明,除一小部分互补的婚姻关系能正常运作以外,大部分互补的婚姻关系最终发展成为有问题的、病态的婚姻关系。原因如下:

  1、许多人格、行为、心理、情绪问题是在童年期和青少年早期,受生长的那个家庭和生活环境的影响所造成。

  2、一部分在这方面的问题是由遗传基因所致,而要想通过婚姻来改造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真正能产生有效影响的情况是很少的。

  3、配偶身上的长处优点是他或她的,而你自身的不足是你自己的。你不可能通过以借用他人的长处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自身的不足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解决。一个人是不能靠“借来的身份”(borrowed identity)而长期生存。

  4、在互补的婚姻关系中,通常情况是你最初追求、欣赏的东西,到头来成了反对你,让你头痛的东西。例如,你觉得你自己性格文弱,做事犹豫不决,你希望找上一个有意志力、有决断的配偶,然而,在婚后,你很快发现他或她作决定时不与你商量,而是给你下命令,你感到她、他在操纵你;如果你觉得自己组织管理能力不强,不会理家,因而你想找个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人,你最终发现你找了一个固执己见、做事死板、缺乏弹性的人;如果你被一个有雄心壮志并对世界他人有嘲讽态度的人所吸引,觉得他/她有独立人格,你最终会发现他/她不断换工作,都是因为别人的错,她或他也会对你冷嘲热讽;如果你当初找他/她是觉得对方形象非常有吸引力,并且很性感,你会最终发现这种性感吸引力不仅仅吸引你,也会吸引他人;如果你当初觉得他或她很浪漫,婚后你会因为他或她对生活的不切实际而感到失望和厌倦;如果你一开始喜欢她或他的单纯,到头来你会发现你成了一个父亲型丈夫或母亲型妻子,照料配偶像照料一个孩子。总之,这些互补关系的例子可以一直罗列下去,他们中的许多最终是走向离婚。戈德伯格博士(Goldberg)在其著作《新型男女关系》中谈到了许多因互补关系导致的婚姻问题。他指出,这种关系的整个基础通常是一种平衡行为,互相为对方的缺陷做出补偿。当两个个人开始变成一个整体时,而他们俩关系的基础就开始消失,因为他们不再有其他任何东西来作为他们之间共同的支撑。一个人想做出任何一点改变,都会成为对配偶的一种威胁,都会遇到反对。这种关系发展下去,可能要不就是发展成“双重束缚”(double bind)即给出的后一个信息往往抵消前一个信息,搞得听话的人不知所措,也可能要不就发展成“夫妻共谋”,(couple collusion),夫妻病态的联系在一起。但更多的情况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终于不能忍受,感到在这婚姻家庭中要窒息,最后提出离婚。

(第一部分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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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如果找了林黛玉,其结果不是离婚就是剃头当和尚。如果找了薛宝钗,日子会过
的顺畅一些。可惜小伙子们找对象时总是先喜欢上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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