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yuer
新手上路
- 注册
- 2002-03-12
- 消息
- 10,204
- 荣誉分数
- 0
- 声望点数
- 0
2002年7月12日晨,北京。还没到上班时间,中国银行总行收到了一份盼望已久的传真。传真纸的最上面一行写着5个大字:我们胜利了。
这是一份发自美国纽约的传真,发出传真的是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发完传真,纽约分行的领导、员工以及律师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憋在他们心中已经一年半的闷气终于消散了。此时正好是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时30分,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华裔法官陈卓光宣读了长达13页的判决书,裁决周强等被告“欺诈”等多项罪名成立,最终确定被告的欠款额是3545.38348万美元,这一数额比中银在起诉书中提出的欠款额还多出了145万美元,而根据美国联邦诈骗、操纵和贿赂组织法,周强等被告实际要赔偿的金额则是欠款额的3倍,外加近1亿美元的惩罚性罚款,实际赔偿额将超过2亿美元。由于此案相当复杂,涉案数额也颇有争议,而由7位男士和2位女士组成的陪审团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做出了精确到小数点后的判决,连法官都觉得难以置信。据报道,陪审团中有一位在大学教书的数学教授,他的计算能力帮了大忙。
案件裁决后,到场双方表现各异。中银纽约分行副总经理黄仰鑫一面兴奋地向北京总行汇报,一面向记者称“非常满意”,“大获全胜”。而主要被告周强和刘萍夫妇则脸色苍白,一语不发地离开了法庭。黄仰鑫7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陪审团昨天的裁决说明被告周强等人的欺诈行为十分明显,陪审团的判决迅速准确。尽管被告律师当庭提出上诉,但黄仰鑫说,由于中银提供的有关证据相当充足,被告上诉获胜的机会极为渺茫。
2002年1月18日,美国财政部下属的货币监理署与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原管理层在1991年至1999年间的“违规经营”分别进行了深入调查,最后决定对纽约分行分别罚款1000万美元。(详情见本报1月24日第2版)
这次罚款事件将中行纽约分行推上了曝光台,同时也引起了各界对处罚报告中说的“诈骗行为”的关注。纽约当地的金融界注意到,早在罚款前一年,也就是2001年2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向周强和刘萍夫妇以及前中行纽约分行信贷员杨仲琦等20多人和他们控制的NBM等数家公司提出诉讼。
内外勾结骗贷款
周强、刘萍到底是什么人,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勾当呢?周强原是江苏五矿公司的一名外贸人员。1989年,他被派往江苏五矿在美国的子公司、位于洛杉矶的金美公司工作。他到美国不久就乘当时美国反华浪潮高涨的机会脱离了江苏五矿公司,并弄到了绿卡。不久,江苏五矿公司发现金美公司被骗遭到巨大损失。经公司调查,这起诈骗与周强有关。但因当时中国外交环境不好,周强拿着绿卡并已离开江苏五矿公司,调查无法进一步进行下去。由于拿不到周强参与欺诈的证据,最后只好不了了之。周强逃脱了惩罚。不久,他拿出一笔不知从哪儿来的钱在纽约开办了一家公司。1991年,周强与在纽约中国城开餐馆的刘萍结婚。从此,他们俩开始策划通过欺骗手段向中行纽约分行骗取贷款的阴谋。
周强知道,凭他的实力,要想从管理较严格的中国银行贷到款并不容易,除非他另辟蹊径。于是,周强与中行纽约分行的一些管理层开始“密切联系”。每周,他都请这些管理人员共进晚餐或者邀请他们参加他的“家庭派对”。当然,除了吃饭,他们之间私底下的交易谁也不清楚。不过,当地许多华人都知道,平时他们贷不来的款,周强能贷来;别人的贷款到期或者过期了,中行马上会派人催收,而周强的贷款却能一年年地延期。1996年,纽约中行向周强担任总裁的NBM公司发放了一笔1500万美元的一年期贷款。但是此后,周强每年都提出延期偿还这笔贷款,并得到纽约分行的同意,一直到1999年。在纽约分行的原管理层中,杨仲琦无疑是周强的“铁哥们”。杨仲琦不但帮周强获得各种贷款的便利和利率的优惠,他还利用自己的身份帮周强伪造各种文件,使周强利用这些文件进一步诈骗其他公司。一次,周强将其在纽约的一座价值300万美元的豪宅抵押给纽约中行进行贷款。此后不久,周强又将这座豪宅抵押给另一公司骗取贷款200万美元,而周强凭的就是有杨仲琦签字盖章的一份自愿将中行由豪宅第一受益人变更为从属受益人的文件。除了用这种将抵押物二次或多次抵押的手段外,周强夫妇还伙同其他人(大部分是周强夫妇的父母兄弟姐妹)开办了大量的空头公司,然后伪造这些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通过各种手段,在1991年到2000年的10年中,周强等人共向中行纽约分行贷款8000多万美元。
骗子可能要进监狱
短短10年间,周强从一无所有突然变成千万富翁。周强夫妻开始大肆挥霍,各种豪华轿车就不用说了,光他在纽约的住宅就价值300多万美元。他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开曼群岛共购了5处别墅,每幢别墅的价值都在百万以上。当地也有人对他们产生过怀疑,稍了解他们背景的华人在私下都说,许多老华人打了一辈子工也不过住着一般的公寓,而周强是1989年来美国的,刘萍是1987年来美国的,短短10多年,没见他们干过什么,怎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富有?但在美国这个不习惯过问他人隐私的社会里,谁也没有去告发他。
1999年,美国货币监理署接到一些公司的投诉,开始对中行纽约分行进行调查并告知了中行总行。中行总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指示要根据美国的银行监管法律,对纽约分行进行调查和整改。经过调查,发现中行纽约分行内部管理确实存在很大漏洞:该行的许多贷款都是贷款员一人负责,基本上没有其他部门或个人对贷款进行日常的监督和审查。中行果断地撤换了纽约分行的原管理层。在审查过程中,逐渐发现周强夫妻利用多种手段骗取贷款的行为。当中行纽约分行开始与周强商谈还款计划时,周强耍起了无赖。他态度强硬,威胁说如果中行纽约分行对他诉讼,他会申请破产保护。他说,按照美国法律,中行得到的只能是他的那几个负债累累的破公司。原来,周强早就计划好了,将诈骗来的财产分批转移成了房地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行在查账中发现,周强夫妇的贷款抵押中有一笔5000多万美元的款项存在香港中行,即将到期。中行立即将这笔抵押扣留。中行又通过美国有名的高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帕尔玛向法院申请到了冻结令,2001年3月,纽约南区法院同意将周强夫妇等人的不动产及银行账户全部冻结。
对于周强等人来说,必须尽快将赔款交给中行纽约分行,因为根据美国有关法律,中行纽约分行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后,完全可以对周强夫妇等人提起刑事诉讼,周强很可能被送进监狱。
中行前景看好
中行纽约分行成立于1980年11月,下辖华埠分行和洛杉矶分行。截至1996年底,纽约分行资产总值约为25亿美元,放款为10亿美元,存款近8亿美元。纽约分行现有职工近300人,是中行25家海外机构影响力较大的一家。而作为中国最大的四大国有银行之一,中国银行正在申请8月份在香港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而该诉讼案曾一度对中国银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投下了浓重的阴影。纽约金融界人士认为,本案在此时以中行大获全胜的判决结束,加上不久前中行在全球银行排名中从去年的第十八位升至今年第十一位,为中行这次股票首发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这是一份发自美国纽约的传真,发出传真的是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发完传真,纽约分行的领导、员工以及律师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憋在他们心中已经一年半的闷气终于消散了。此时正好是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时30分,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华裔法官陈卓光宣读了长达13页的判决书,裁决周强等被告“欺诈”等多项罪名成立,最终确定被告的欠款额是3545.38348万美元,这一数额比中银在起诉书中提出的欠款额还多出了145万美元,而根据美国联邦诈骗、操纵和贿赂组织法,周强等被告实际要赔偿的金额则是欠款额的3倍,外加近1亿美元的惩罚性罚款,实际赔偿额将超过2亿美元。由于此案相当复杂,涉案数额也颇有争议,而由7位男士和2位女士组成的陪审团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做出了精确到小数点后的判决,连法官都觉得难以置信。据报道,陪审团中有一位在大学教书的数学教授,他的计算能力帮了大忙。
案件裁决后,到场双方表现各异。中银纽约分行副总经理黄仰鑫一面兴奋地向北京总行汇报,一面向记者称“非常满意”,“大获全胜”。而主要被告周强和刘萍夫妇则脸色苍白,一语不发地离开了法庭。黄仰鑫7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陪审团昨天的裁决说明被告周强等人的欺诈行为十分明显,陪审团的判决迅速准确。尽管被告律师当庭提出上诉,但黄仰鑫说,由于中银提供的有关证据相当充足,被告上诉获胜的机会极为渺茫。
2002年1月18日,美国财政部下属的货币监理署与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原管理层在1991年至1999年间的“违规经营”分别进行了深入调查,最后决定对纽约分行分别罚款1000万美元。(详情见本报1月24日第2版)
这次罚款事件将中行纽约分行推上了曝光台,同时也引起了各界对处罚报告中说的“诈骗行为”的关注。纽约当地的金融界注意到,早在罚款前一年,也就是2001年2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向周强和刘萍夫妇以及前中行纽约分行信贷员杨仲琦等20多人和他们控制的NBM等数家公司提出诉讼。
内外勾结骗贷款
周强、刘萍到底是什么人,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勾当呢?周强原是江苏五矿公司的一名外贸人员。1989年,他被派往江苏五矿在美国的子公司、位于洛杉矶的金美公司工作。他到美国不久就乘当时美国反华浪潮高涨的机会脱离了江苏五矿公司,并弄到了绿卡。不久,江苏五矿公司发现金美公司被骗遭到巨大损失。经公司调查,这起诈骗与周强有关。但因当时中国外交环境不好,周强拿着绿卡并已离开江苏五矿公司,调查无法进一步进行下去。由于拿不到周强参与欺诈的证据,最后只好不了了之。周强逃脱了惩罚。不久,他拿出一笔不知从哪儿来的钱在纽约开办了一家公司。1991年,周强与在纽约中国城开餐馆的刘萍结婚。从此,他们俩开始策划通过欺骗手段向中行纽约分行骗取贷款的阴谋。
周强知道,凭他的实力,要想从管理较严格的中国银行贷到款并不容易,除非他另辟蹊径。于是,周强与中行纽约分行的一些管理层开始“密切联系”。每周,他都请这些管理人员共进晚餐或者邀请他们参加他的“家庭派对”。当然,除了吃饭,他们之间私底下的交易谁也不清楚。不过,当地许多华人都知道,平时他们贷不来的款,周强能贷来;别人的贷款到期或者过期了,中行马上会派人催收,而周强的贷款却能一年年地延期。1996年,纽约中行向周强担任总裁的NBM公司发放了一笔1500万美元的一年期贷款。但是此后,周强每年都提出延期偿还这笔贷款,并得到纽约分行的同意,一直到1999年。在纽约分行的原管理层中,杨仲琦无疑是周强的“铁哥们”。杨仲琦不但帮周强获得各种贷款的便利和利率的优惠,他还利用自己的身份帮周强伪造各种文件,使周强利用这些文件进一步诈骗其他公司。一次,周强将其在纽约的一座价值300万美元的豪宅抵押给纽约中行进行贷款。此后不久,周强又将这座豪宅抵押给另一公司骗取贷款200万美元,而周强凭的就是有杨仲琦签字盖章的一份自愿将中行由豪宅第一受益人变更为从属受益人的文件。除了用这种将抵押物二次或多次抵押的手段外,周强夫妇还伙同其他人(大部分是周强夫妇的父母兄弟姐妹)开办了大量的空头公司,然后伪造这些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通过各种手段,在1991年到2000年的10年中,周强等人共向中行纽约分行贷款8000多万美元。
骗子可能要进监狱
短短10年间,周强从一无所有突然变成千万富翁。周强夫妻开始大肆挥霍,各种豪华轿车就不用说了,光他在纽约的住宅就价值300多万美元。他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开曼群岛共购了5处别墅,每幢别墅的价值都在百万以上。当地也有人对他们产生过怀疑,稍了解他们背景的华人在私下都说,许多老华人打了一辈子工也不过住着一般的公寓,而周强是1989年来美国的,刘萍是1987年来美国的,短短10多年,没见他们干过什么,怎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富有?但在美国这个不习惯过问他人隐私的社会里,谁也没有去告发他。
1999年,美国货币监理署接到一些公司的投诉,开始对中行纽约分行进行调查并告知了中行总行。中行总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指示要根据美国的银行监管法律,对纽约分行进行调查和整改。经过调查,发现中行纽约分行内部管理确实存在很大漏洞:该行的许多贷款都是贷款员一人负责,基本上没有其他部门或个人对贷款进行日常的监督和审查。中行果断地撤换了纽约分行的原管理层。在审查过程中,逐渐发现周强夫妻利用多种手段骗取贷款的行为。当中行纽约分行开始与周强商谈还款计划时,周强耍起了无赖。他态度强硬,威胁说如果中行纽约分行对他诉讼,他会申请破产保护。他说,按照美国法律,中行得到的只能是他的那几个负债累累的破公司。原来,周强早就计划好了,将诈骗来的财产分批转移成了房地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行在查账中发现,周强夫妇的贷款抵押中有一笔5000多万美元的款项存在香港中行,即将到期。中行立即将这笔抵押扣留。中行又通过美国有名的高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帕尔玛向法院申请到了冻结令,2001年3月,纽约南区法院同意将周强夫妇等人的不动产及银行账户全部冻结。
对于周强等人来说,必须尽快将赔款交给中行纽约分行,因为根据美国有关法律,中行纽约分行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后,完全可以对周强夫妇等人提起刑事诉讼,周强很可能被送进监狱。
中行前景看好
中行纽约分行成立于1980年11月,下辖华埠分行和洛杉矶分行。截至1996年底,纽约分行资产总值约为25亿美元,放款为10亿美元,存款近8亿美元。纽约分行现有职工近300人,是中行25家海外机构影响力较大的一家。而作为中国最大的四大国有银行之一,中国银行正在申请8月份在香港的股票公开发行上市,而该诉讼案曾一度对中国银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投下了浓重的阴影。纽约金融界人士认为,本案在此时以中行大获全胜的判决结束,加上不久前中行在全球银行排名中从去年的第十八位升至今年第十一位,为中行这次股票首发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氛围。